1988年8月18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理论)
专栏:

经济体制改革策略选择的理论问题
刘国光
经济体制改革理论要研究两方面的问题:一是改什么和朝着什么方向去改,二是怎样改和循着什么途径去改。前者涉及改革战略目标的选择,后者涉及改革过程本身的策略选择。下面就后一方面扼要讲三个问题。
改革的经济环境问题
在改革最初几年,我国经济学者一般都同意这样一种看法:改革需要一个比较宽松的经济环境,即总供给略大于总需求的有限买方市场,以促进企业对于改革的压力感,使市场竞争机制能够发挥作用,并保证有一定的财政物资后备以支持改革。八十年代初期,就是根据这种看法正确处理了经济调整与经济改革的关系,促进了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1984年发生经济过热以来,出现了另一种看法,认为宽松的经济环境不能是改革的前提而只能是改革的结果,因为短缺是旧体制固有的特征,改革只能在供不应求的紧张状况下进行,并通过改革来消除造成短缺的体制原因。有些经济学者还指出,中国正在进入一个从低收入向中等收入转变的以结构变动为中心的新的高速成长阶段,广大人民的消费从温饱型向选择型过渡,农村劳动力大量从农业向非农产业转移,个人收入和消费额必然迅速增长;经过三十多年的建设,我国固定资产进入全面更新阶段,投资额加速增长也不可避免。因此,总需求增长超过总供给增长是我国经济进入高速成长时期的内在要求,并且经济体制改革本身意味着各方面利益关系的调整,这也要求经济有一定的增长势头。所以,他们反对人为地抑制投资和消费需求,认为控制总需求的政策不符合当前中国经济发展和改革的要求。
从实际情况看,中国的经济改革的确是在经济环境不那么宽松的条件下进行的。我们不能等待出现了全面稳定的宽松环境以后再着手进行改革。但另一方面,1984年发生经济过热以来,由于整治经济环境的决心和力度不够,经济过热现象反复叠起,在经济紧张的环境下,一些重要的关键性的改革,特别是价格改革,前几年就很难迈开步子。例如原定在1987年进行的以生产资料价格改革为中心的价格、税收、财政、金融配套改革,因宏观经济形势紧张而不能出台。在经济不稳定中要反复地进行比较大的经济调整,于是经济改革就往往进进退退,成为旷日持久的事情。
这几年的实践告诉我们,经济发展和经济改革必须相互协调,相辅而行。经济发展的剧烈波动往往会导致经济改革的挫折。一旦出现总需求总供给及其结构的严重失衡,就会使通过改革利用市场机制来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受到削弱,而通货膨胀的压力又会迫使人们强化行政手段来控制经济生活,使改革陷于停顿或倒退。虽然在改革的过渡时期因有旧体制惯性的影响和许多不确定因素的存在,难以指望出现全面稳定的宽松环境,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放弃为改革创造一个相对宽松的经济环境的努力。除了通过改革逐步消除导致需求膨胀的体制原因外,我们还要在经济发展的战略方针方面采取有克制的增长目标和明智的政策措施,以利于控制投资和消费需求的膨胀,缩小并力争消除总需求超过总供给的局面,造成一个比较好的改革环境。这种认识和努力一旦放松(比如用强调“改革只能在紧张环境中进行”来代替“为改革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就会为通货膨胀政策打开方便之门。遗憾的是,几年来这扇门实际上已被悄悄打开,而且越开越大。所以,改革的环境问题至今在理论上和在实践中都是一个没有很好解决的问题,这一问题目前已同日益发展的通货膨胀问题纠缠在一起,继续引起人们的关注和讨论。
体制转换方式和双重体制问题
经济体制的改革,旧体制向新体制的转换,可以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一揽子”方式,一种是渐进方式。对这两种方式的一般利弊,经济学者们都是熟知的。中国的经济改革由于其复杂性,没有采取“一揽子”方式而是采取了渐进方式。在改革采取逐步推进方式的情况下,新旧双重体制并存局面的出现是不可避免的。不管人们喜欢不喜欢,新旧两种体制并存已经是当今中国经济的实际。双重体制并存表现在体制转换时期经济生活的许多方面:企业机制、市场机制、国家管理经济的机制,没有一个领域能够摆脱双重体制并存的局面。渐进的改革方式和新旧体制的逐渐消长,可以避免改革中的大震动,有它积极的方面。但是两种不同体制混杂在一起,也会给经济带来一系列棘手的问题。旧的计划体制和新的市场体制谁也不能发挥有效地配置资源的作用,它们各自的缺陷反而叠加在一起。在双重体制并存现象中,十分尖锐的是同种产品的计划内价格和计划外价格双轨并存现象。这是计划管理上的双重体制和物资流通上的双重体制的集中表现。这种情况的存在在过渡时期有着它的必然性。有些经济学者认为,双轨价格的并存和调放手段的并用,可能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创造的一种风险性较小、兼容性较大的价格向市场化转换的特殊方式。但是,只要这种转换没有完成,以双轨制价格为代表的双重体制并存的弊病也是十分明显的。它使国家计划重点项目的物资保证受到冲击,造成生产流通和核算管理上的许多混乱,还给投机倒把非法牟取暴利造成可乘之机,极有害于机关廉洁和社会风气,等等。由于连年出现总需求膨胀,过量的需求到处冲击,加上流通中各种“官倒”、“私倒”层层抬价,更加突出了双轨制的固有的矛盾。鉴于双重体制的矛盾和摩擦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带来的种种不良后果,不少同志主张早日结束双重体制对峙的状态,尽快地过渡到新体制占主导地位。
但是这种过渡受着许多主客观条件的制约。其中特别重要的一条,还是上面讲的宏观平衡问题。只要总需求大大超过总供给的经济失衡问题没有解决,通货膨胀性的物价上涨没有得到遏制,就难以完全摆脱双重体制并存的羁绊。否则,在总供求严重失衡的情势下放开市场和价格,很可能会火上加油,恶化通货膨胀。看来双重体制将要在不同领域持续相当一段时间,当然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应当努力加快改革的步伐,以促进新体制尽早取代旧体制而居于主导地位。这种取代过程的长短,同通货膨胀的治理,同宏观经济环境由卖方市场向有限买方市场转化的过程是分不开的。
改革关键环节的选择
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由两个主要方面的改革交织而成的过程,一个方面是以所有制关系或者产权关系为中心的企业机制的改革,另一个方面是以价格为中心的经济运行机制的改革。哪一个方面更为重要?在中国经济学者中间颇有争论,形成两种对立观点。一种是强调
“所有制—企业”方面的改革,因为搞活企业是改革的核心,而且如果不对企业这一微观基础进行再造,那么市场机制和间接的宏观调控也难以运转。前些时候有的同志还认为,改革时期紧张的经济环境难以改变,只能暂时绕开价格改革,集中力量加快以产权制度转换为中心的企业改革。另一种观点则强调“价格—市场”方面的改革,因为如果价格是扭曲的僵硬的,市场又是残缺的阻滞的,企业就不可能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看来这两种观点就其自身逻辑来看各有一定的道理,但都过分强调单面的推进。其实这两方面的改革并不是相互排斥的。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明确指出,企业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而价格体系改革是整个改革成败的关键。企业产权制度的转换,要求作为外部条件的价格改革和竞争性市场的形成,而价格的理顺和放开又要求企业行为机制的相应改变。因此这两方面的改革是整个经济改革不可分割的两个组成部分或两条主线,两者之间存在着相辅相成的关系,一个是形成市场活动的主体,一个是造成市场竞争的环境。这两方面的改革应当互相配合进行。当然在不同时期和不同情况下,对这两者的侧重点可以有所不同。前面所说原定在1987年出台的价格改革为中心的价、税、财、金配套改革方案缓行,从1986年第四季度起实践中开始突出企业机制方面的改革,有人认为这是“所有制—企业改革中心论”的胜利。其实这并非理论风向改变的结果,而是因为1986年下半年总需求再度膨胀、宏观经济失衡的客观情势逼迫我们不得不这样做,当然这也是为今后转向间接的宏观调控准备一个适宜的微观基础所需要的。前一两年理论风向的变化(企业改革中心论占上风)不过反映了这一客观情势。但要看到,企业机制改革,如果没有经济环境的改善和以价格改革为中心的经济运行机制改革的相应配合,是难以真正深化下去并获得最终的成功的。
最近,由于物价问题突出,又重新提出加快价格改革、过好价格改革这一关的问题。经过十年改革,目前的价格问题,除了过去遗留下来的结构扭曲和管理僵化问题仍然存在外,又加上双轨和多轨价格问题,而这些问题又同物价总水平的全面持续大幅度上涨交错在一起。改革到了目前的深入阶段,价格改革的确是再也不能绕开走了。价格改革本身难度就很大,加上通货膨胀的存在,问题就更复杂。价格改革本身就要带动价格总水平的一定上涨;不让有一定的上涨就等于不让改革,那当然不行。但是在实行价格改革的同时,如果目前通货膨胀性的物价上涨不加遏止,将会给经济生活带来更大的压力。所以要加快价格改革的步伐,就必须同时坚决治理通货膨胀,并审慎安排价格改革本身的步骤和相应的配套措施,这样我们就能比较稳妥地闯过价格改革这一险关,促进整个新经济体制在我国的形成。


第5版(理论)
专栏:

对建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的看法
蒋一苇
经济体制改革已经进行了十年,其他改革也在相应进行。改革所取得的成效是有目共睹的,但面临的困难与问题也不少。特别是目前出现的一些不正常现象,诸如政府职能不清、官商不分、市场秩序紊乱、企业行为不端、社会分配不公,等等,说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尚未建立起来,说明建立这种新秩序又十分必要。现在的问题是这一重大课题如何着手解决。
怎样建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我认为,首先要确立作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必须遵循的若干基本准则。
我国经济体制的目标模式是实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在探讨和实践中,已经逐步提出了许多基本原则,但还没有系统化,形成一个体系;有些基本原则在制定政策和法规的时候,也没有完全得到遵守。例如,政企分开是一个已被公认的原则,但在实际工作中却建立了许多行政性公司、行政性的协会,把“以政代企”变为“以企代政”或“以会代政”,仍然是政企不分。诸如此类的情况不少,妨碍了新秩序的确立。如果能把经济秩序的一些基本原则归纳若干条,用简明通俗的文字,广为宣传,使它成为人所共知、必须共同遵守的准则,并以此审定新体制、新法规的出台,对于逐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新秩序,将会产生极大的推动作用。
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究竟应该确立哪些基本秩序,虽然是一个需要进行深入探讨的问题,但从商品经济必须遵循的准则的角度说,可以归纳为若干方面。举例来说:
一、企业作为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基本模式及其行为准则。这里面包括确立它是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属性;在法律上是独立的经济法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等等。这些基本准则可以在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有关企业的规定的基础上加以规范化。
二、国家与企业的关系。明确政府是政权机关,企业是经济组织,坚持政企分开、官商分开的原则。政府行使一般行政管理职能和经济调控职能,应面向各种不同所有制的企业;至于对全民所有的财产行使所有权,则应当从政府职能中划分出来另立系统,否则很难真正贯彻政企分开、官商分开的原则。这当然是个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但以此为例,可以说明在国家与企业的关系上应当确立哪些基本秩序,这个问题现在并未完全解决。
三、企业与职工的关系。毫无疑问,职工应当是社会主义企业的主体,但这一原则还太笼统,有必要进一步明确他们在企业中的具体地位,包括职工对企业经营决策的权利与责任问题,职工与厂长
(经理)的关系问题,等等。由于这些关系不够明确,目前矛盾很多。明确了这些基本关系,才可能规定职工群众的行为准则。
四、企业与企业的关系。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体制下,企业之间既是平等竞争,又是互相合作的关系。过去我们提过“保护竞争,促进联合”的原则,这一原则还要肯定。在这个原则下,要强调企业讲信用、严格执行合同等等基本准则,同时把自愿参加的行业协会作为行业的自治组织,发挥其协调、服务等作用。
五、市场关系。社会主义的市场体系正在逐步建立,需要确立商品流通的基本准则以及商品交换者的行为准则。包括反垄断、反封锁的市场准则和反欺骗、反暴利、反偷税漏税等等的行为准则,保护国家的利益和消费者的利益,并创立平等竞争的条件。
以上只是举例说明应建立的若干基本秩序问题,全部的内容当然远不止这些。同时,还应该相应地在政治体制上确立一些基本准则,包括党政分开原则,党、政、工的职能及其相互关系,中央和省、市、县的关系,等等。社会新秩序也有必要相应建立起来,要探讨在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体制下,人与人之间,个人与集体、个人与国家之间应当建立什么样的关系。
新秩序的具体化,包括体制与法制的建设,将是一个长期的任务,但是确立新秩序的基本准则却是当前的迫切任务。可以通过总结十年改革经验,在近期内予以确立。
建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的主要任务,是以新秩序取代旧秩序。但在这个基本任务之下,还有两个派生的任务:一是避免“无序”状况造成混乱;二是防止不正常的“反序”倾向蔓延发展。从当前来说,建立新秩序固然要抓紧进行,更迫切的是要采取一些措施,及时纠正“反序”倾向。办法主要有两条:一是开展广泛深入的思想建设,二是通过立法制止反序行为。可以采用适当的方式,批评那些违反国家和群众利益的坏风气。对政府机关,要广泛宣传为政廉洁的重要意义,对企业和其他经济单位,要进行守法教育。与此同时,更要特别注意表彰正面的单位和人物,以树立正气,压倒邪气。对于这样一种广泛深入的思想建设工作,人民群众是会欢迎的。和这些思想建设相配合,在立法上可以先行制定一系列防止反序行为的法律,如公司法、公务员法、反贪污受贿法、市场法、反垄断法、保护消费者利益法等等,这是迫切需要的。


第5版(理论)
专栏:

如何防范失控的通货膨胀
胡昌暖 辛均林
我国价格改革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价格管理体制的重新设置,二是价格体系的重新形成。其目的是要构造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使价格体系合理化。这就决定了我国价格改革必须走以放开为主的道路。
放开价格,失控的通货膨胀是否会发生呢?从我国经济运行的客观现实看,失控的通货膨胀发生的隐患是存在的。
第一,产业结构不合理的累积程度大,而且短线部门大部分为基础产品的生产部门。基础产品不仅供给弹性小,而且需求弹性也小,价格放开后,供给不能随价格的上升而很快增长,需求不能随价格的上升而减少。在供不应求的条件下,基础产品的价格必然急剧上涨,随之引起后续加工产品成本急剧上升,价格跟着上涨。这样,各种产品价格轮番上涨就不可避免。
第二,抑制性的通货膨胀的累积程度大。由于我国过去一直采取价格管死的政策,有很大一部分需求在流通领域沉积下来,而这一部分需求中有较大部分是无商品供给相对应的。放开价格后,市场难免会受到这一部分需求的过大冲击,价格的全面上涨有可能成为事实。
第三,我国企业体制的创新正处于起步阶段,企业对需求的自我约束机制还未形成。放开价格后,市场价格变动对企业的投资需求有着强大的吸引力,这使投资膨胀有可能发生;另一方面,现有的企业收入分配制度已经形成了隐蔽的工资与物价挂钩机制,但企业还未成为真正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这又有可能使平均工资的增长率大大快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率,导致消费膨胀。
第四,各级地方政府从上至下普遍存在着对经济高速增长的渴求。这种渴求增长的势态,必然会导致社会总需求的过度膨胀。在价格放开的情况下,失控的通货膨胀也有可能发生。
失控的通货膨胀会给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带来不良的后果:各种产品价格轮番上涨,不合理的价格体系难以理顺或旷日持久,企业资产价值重估的难度增大,各种资产管理制度难以建立;预算外投资受不合理的价格体系的导向,其结构难以趋向合理,产业结构合理化也难以实现;工资改革难度加大,比如工资水平的调整和工资结构的形成,工资收入补偿制度的建立,都会遇到较大的困难;银行储蓄锐减,抢购风蔓延,等等。
如何防范失控的通货膨胀?可以考虑下面几点:
第一,对预算外投资调控。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采取国家重点立项,地方和企业投资入股的办法,把预算外投资转移到重点建设上来;二是国家向地方和企业发行债券,把一部分预算外资金转由国家掌握使用。
第二,对集体和私人投资引导。国家可以把一部分国有资产折价出售给集体和私人投资者,这个办法既可遏止社会投资总规模的扩张,又可调整所有制结构,提高资产的利用效率,增加供给,还可解决国家财政收支失衡的问题。
第三,对消费需求疏导。为避免已沉积的消费需求对市场造成过大冲击,可以把房管部门拥有的公房折价出售给居民。对无力一次支付的居民,可以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在以后的收入中按比例扣除到期应付款。这既可以避免已形成的消费需求对消费品市场的过大冲击,又可以减轻未来的消费需求对消费品市场的压力。
第四,巩固和完善承包责任制,建立企业需求约束机制和供给刺激机制。价格改革出现的价格变动,对现行的以利润总额为承包形式的承包责任制有一定影响。因此,现行的以利润总额为承包形式的承包责任制要逐步转到以资产收益率为承包形式的承包责任制上来,通过资产约束,使企业约束自身的需求,增加供给。
第五,对现有资产存量结构进行调整。我国现有资产存量结构很不合理,它是供给增长的一个约束因素。对其调整要采取市场交易的方式,无论何种经济成分的企业,都可以在市场自由处理闲置资产,以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和增加供给。


第5版(理论)
专栏:学术动态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讨会综述
由广西软科学咨询公司、世界经济导报、广西青年社会科学工作者协会等单位联合发起的“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讨会,最近在广西举行。与会者就当前的经济形势、价格改革、企业改革等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一、如何看待承包制
一些同志认为,在现有的条件下,不可能全面推行股份制。承包责任制也许更符合中国国情。况且,承包制不仅是经营方式问题,它本身包含了许多新体制的生长点,比过去的单纯放权让利是一大进步:(1)推进了商品经济的契约关系,以合同关系取代国家与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落实了企业自主权。(2)强化了激励机制,使企业经营有预期和奋斗的目标,有自我发展的冲动,增强了企业的后劲。有的同志甚至认为,承包制在现有的条件下,是调动企业积极性的最有效的方法。(3)使企业有了利益人格化的代表。在财产关系没有根本触动之前,利益人格化只能通过承包制的方式加以实现,是克服国家管不着,厂长半负责,职工不负责的有效方式。(4)引入了竞争机制(尤其是招标承包)。(5)培育了企业家阶层,为企业家与行政官员的分离创造了条件。有的同志提出,承包责任制只是推动政企分离、两权分离的一种过渡形式,它不具有改革的普遍和持久意义。因为它与市场经济的普遍规则相背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是变动的,税率是相对固定的,价格变动使资源配置趋向优化,税率相对固定保证了机会均等,公平竞争。但承包制则与此相反,价格是僵化的,大部份价格由国家规定,税率是有弹性的,利税承包一户一定。这样就难以通过价格信号达到资源的最优配置,甚至会出现鞭打快牛、保护落后、要素呆滞、结构扭曲等现象。
二、企业改革必须克服传统文化的障碍
一些同志指出,中国企业改革之所以如此艰难,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企业文化环境与现代市场企业制度不相适应。比如,在价值取向上,市场制度下的企业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而传统的行政协调下的企业是以上级目标为最大化;在评价主体上,前者是市场和消费者,后者是行政官员;在经营者和直接生产者的关系上,前者是机会均等,各尽所能,后者却纠缠于“主人还是公仆”的抽象争论,用政治生活中的概念来谈论经济问题。上述两种文化观念的对立表明,中国企业尚未从传统的政治观念中解脱出来。因而,扫除传统文化障碍,增强商品经济意识,是深化企业改革不可缺少的一环。
(袁绪程)


第5版(理论)
专栏:

《中国经济改革的整体设计》
▲吴敬琏、周小川等编写的《中国经济改革的整体设计》论文集,已由中国展望出版社出版。这套论文集比较系统全面地反映了“整体改革论者”这一学派的学术观点和政策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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