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8月13日人民日报 第2版

第2版(经济)
专栏:

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烟草专用机械设备和仪器(以下简称烟机)的专卖管理,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烟草专卖条例》及其《施行细则》和国家有关规定,特公告如下:
一、对烟机试制、生产、销售、进口的有关规定,已在本局1986年1月12日公告中说明。属于由中国烟草总公司批准购销的烟机,除已公布的真空回潮机、打叶机、切丝机、烘丝机、卷烟机、过滤嘴接装机、包装机和烟叶复烤机等八种外,现决定增加滤嘴成型机、压梗机、白肋烟处理机、烟丝膨胀生产线、梗丝膨胀生产线和烟草薄片生产线等六种。
二、属中国烟草总公司管理的十四种烟机生产许可证由我局审批颁发,其余烟机由省级烟草专卖局颁发,报我局备案(已颁发烟机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见附录一)。
三、为了提高烟草行业技术装备水平,决定淘汰一批旧式烟机设备,从公布之日起一律停止制造、销售(第一批淘汰设备见附录二)。
四、凡违反本公告规定者,按违反《烟草专卖条例》及其《施行细则》有关规定处理,没收其产品,吊销生产许可证,并给以经济处罚。
国家烟草专卖局局长 江明
1988年8月14日
附录一:
已颁发烟机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上海烟草工业机械厂 许昌烟草工业机械厂
常德烟草工业机械厂 建昌机器厂
上海轻工机械厂 宁波轻工机械厂
桂林包装机械厂 湖北通城县轻机厂
贵州轻工机械厂 河南襄城县烟草机械厂
天津第二轻工机械厂 常德七一机械厂
昆明市通用机械厂 广州第一汽车制配厂
平水机械厂昆明市机器厂 临海烟草机械设备厂
附录二:
第一批淘汰设备
YG17型真空回潮机
YA36型立式打叶机
YS11型旋转式切丝机
YG61型、YG62型、YG64型烘丝机
YJ11型(综合式)、新中国式及其它旧式杂牌卷烟机
YJ21型(夹钳式)滤嘴接装机
4—5型、4—5A型小包机
YB64型简易式条包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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