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7月29日人民日报 第1版

第1版(要闻)
专栏:

乔石主持召开加强监督工作座谈会指出
新形势下保证党和国家机关廉洁
要把监督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新华社北京7月29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乔石近日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举行了关于加强监督工作问题的座谈会。会议指出:在我国的改革到了一个关键阶段、若干重大改革措施将有计划地逐步实施的形势下,为了建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新秩序,保证党和国家机关的廉洁,十分需要加强监督部门的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和法律监督部门,必须把加强监督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好,抓出成效。
这次座谈会是根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的决定和赵紫阳同志的意见召开的。乔石主持了会议。中共中央书记处侯补书记温家宝和中纪委、中组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部、审计署、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局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部、审计署、中组部的负责同志介绍了本部门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党和国家机关必须保持廉洁的指示精神、做好监督工作的情况和已经或将要采取的一些措施。会议认为,要做好监督工作,最根本的还是要建立和完善监督制度,加强党组织的监督、群众的监督和社会的监督。
会议认为,当前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
——理顺各监督部门之间的关系。目前,各级党的纪检部门、政府监督部门和各级法律监督部门之间的分工虽然已经相对明确,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交叉、重复的现象;党的机关、国家机关和群众团体的监督体系还不够健全。需要进一步理顺这些关系。各监督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互相支持。要抓住已经发现的重大案件,认真深入地查到底,并按党纪、政纪和国法,严肃处理。我们党是执政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有很多是党员,发挥党组织的监督作用十分重要。党的纪委要加强纪律检查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国家监察部门和司法部门对违犯政纪、法纪案件的查处;各级党的组织要把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作为组织干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基层党组织也要将此作为一个重要任务。
——努力做到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公开化。所有部门和单位,各级党和政府机关的全体工作人员,都应自觉地置于监督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这应该成为一种制度认真地执行。要加强监督工作的立法,建立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做到各项监督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形成规范,严格依法进行。要坚持实行监督工作公开化,使被监督者明确自己应当遵循的行为准则,使广大人民群众明了各监督部门的职责范围,知道什么问题应当向哪里举报、投诉。
——建立和完善必要的监督举报制度。建立举报中心,设立举报电话,是搞好监督工作的一项很重要的措施。已经建立举报中心和举报电话的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把相应的一系列工作跟上去,使举报工作切实收到实效。在基层,可以考虑几个监督部门联合建立一个举报中心,或者以一个部门为主,其他有关部门参加,这样可以避免工作重复,提高效率。
——加强对监督部门自身的监督工作。各级监督部门,既有做好各项监督工作的权利,又有接受监督的义务。一是要加强上级监督部门对所属下级部门的监督,搞好监督部门自身的建设;二是各监督部门之间要加强监督制约,保证各监督部门带头遵纪守法、廉洁为政;三是经常听取被监督部门的意见,接受被监督部门的申诉,不断改进工作。要从各方面入手,把监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舆论监督是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是做好监督工作、保证党政机关廉洁的一种有力武器。监督工作必须增加透明度,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宣传舆论工具,把进行监督工作的情况、发现的问题以及解决的办法及时地广泛地告诉人民群众。这项工作做好了,可以大大增强人民群众的责任感和信心,使监督工作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关注,使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更加自觉地接受监督,促进为政廉洁。当然,舆论监督工作也要有领导地进行,公开报道的内容,要遵守保密制度,事实必须准确,要注意社会效果,特别是要有利于安定团结。


第1版(要闻)
专栏:

倒腾化肥农用薄膜柴油等农业生产资料
武汉75个“官倒爷”被查处
没收非法所得32.4万元,退还农民资金7.8万元
新华社武汉7月29日电 (记者黄家仿)武汉市75家生产、经营农业生产资料的单位,以倒卖、擅自抬价等手段经销化肥、农用薄膜、柴油等农业生产资料,从中渔利共达41.6万余元,最近受到物价部门的查处。
去年以来,这些单位中,有的充当“官倒爷”的角色,明目张胆地倒卖农业生产资料。如武汉市一家塑料公司从应城市购进农膜5吨,就地每吨加价800元到1250元销给京山县生资公司。武汉一家塑料厂高价倒卖生产农膜的原材料聚乙烯树脂45吨多,每吨抬价200—2200元不等,获非法收入7.1万余元。也有的单位无视国家价格规定,擅自提价、自行定价销售农业生产资料。去年1月至12月,武汉一家塑料厂销售农用薄膜中,每吨销价以高于国家定价30元的价格销售,共销各类农膜430余吨,获非法收入12.9万余元。今年1、2月,又每吨抬价816元销售,获非法收入2.2万元。
生产化肥的厂家扩大自销比例、在销售中巧立名目任意加价、将平价生产资料用议价销售等等,也是一些单位乱涨价的手法。市属一家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去年销售给县林业局、土肥站、水产局的专用尿素100余吨,每吨调拨价为496.6元,实际销售中每吨加价23.4元,获非法收入2400余元。洪山区有两个单位以加收服务费、手续费为由,每吨尿素加价58元卖给农民,获非法收入6000余元。
武汉市物价部门对以上违法行为检查后,现已没收非法所得32.4万元,同时还敦促有关违法单位给农民退还资金7.8万余元。


第1版(要闻)
专栏:

浙江企业工资总额与效益挂钩
核定工资总额实现税利两个基数超出部分按比例浮动
据新华社杭州7月29日电 (记者林楠)浙江省政府正在全省国营企业中全面推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
他们的基本做法是,结合财政承包,核定企业工资总额和实现税利两个基数,超基数部分按一定比例挂钩浮动,经济效益高的工资总额也高。根据省政府的部署,全省70多个市县工交、商业、物资、粮食等系统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今年年内都要分批实行这种做法。“挂钩”一般以市、县为单位,有的地方也可以系统为单位进行,然后逐步分解落实到企业。
自今年2月起,浙江省政府就在兰溪市进行了国营企业、事业和国家机关工资总额与全市经济效益总挂钩的试点。到5月底,这个市国营企业除消化1700多万元原材料提价等增支减收因素外,实现税利仍比去年同期增长18.7%,同时工资总额也增长了11.38%。
浙江省政府强调,推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步子要快,但工作要细、算帐要精。特别是税利工资率一定要严格控制,不仅不能提高,而且要逐年降低,还要严防有的企业乱涨产品销售价格,损害消费者利益。


第1版(要闻)
专栏:

惩处领导干部官僚主义失职错误 中纪委颁布党纪处分的暂行规定
本报讯 中纪委制定的《党员领导干部犯严重官僚主义失职错误党纪处分的暂行规定》,今天在本报第四版全文刊登。《暂行规定》共有三章十八条,自1988年7月1日起生效。


第1版(要闻)
专栏:

读了《是事实,不是诬告》和本报评论文章
邓颖超希望保护检举人安全
特为此致函中办国办信访局和本报编辑部
本报讯 邓颖超同志7月20日给中办、国办信访局和本报编辑部的信,全文如下:
中共中央办公厅信访局、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局同志们并人民日报社:
今天我听了人民日报第一版发表的评论员文章:“保护人民检举揭发的权利”及“是事实,不是诬告”报导。我要赞扬你们作了一件顶呱呱的好事,我很激动,又很感动。可惜,两件报导中都没提到对检举人是如何保护的,他的安全是否有保证,我对此也很关心。希望对检举人安危也给予关照。
致以
敬礼!读者邓颖超
1988年7月20日


第1版(要闻)
专栏:

我国大部旱区普遍降雨
旱情有所缓和局部地区仍较严重
据新华社北京7月29日电 (记者蒲立业)我国大部干旱地区近日普遍降雨,持续已久的旱情得到一定缓和。
记者今天从中央气象台获悉,自本月22日以来,我国江苏、安徽、浙江南部和东部、福建、湖南、广东、广西、云南东北部、四川大部等地,都先后下了雨。这次降雨对上述地区旱情起了缓解作用。
由于持续高温缺雨,湖北大部、湖南西部、安徽南部、江西南部、浙江西部、广西局部等地这次虽有降雨,但旱情仍较严重。
据了解,这次较大范围降雨后,各地并未出现明显洪涝。但目前正是汛期,有关部门希望各地注意防汛抗旱两手抓,切实做好防灾、抗灾的准备工作。
据新华社黄山7月29日电 (通讯员薛波)近日黄山普降喜雨,使这个风景区6月底以来的旱情得到缓解。目前,黄山水库蓄水已满,游客用水得到了保证。


第1版(要闻)
专栏:

湖南省委书记熊清泉表示
严肃处理桑植林业局打击报复一事
切实保护检举人民主权利人身安全
本报长沙7月29日电 记者吴兴华报道:中共湖南省委书记熊清泉说:对桑植县林业局负责人打击报复检举者的问题一定要严肃处理,对检举人要切实加以保护。
本报7月20日发表了《是事实,不是诬告》的报道和评论文章。7月29日,记者就此走访了湖南省委书记熊清泉。熊清泉说:人民日报的报道和评论出来后,省委很重视,要求省纪委负责督促查处桑植县林业局负责人的工作,并责成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委对桑植县林业局负责人迅速查处。
现在,检举人原来揭发的问题都已基本查清,很快就可以作出处理。
熊清泉告诉记者,中央办公厅转来的邓大姐给两个信访局和人民日报的信,他已反复看了。他说,看了邓大姐的信,很感动、很激动。邓大姐及时地向我们提出了保护检举人的问题,这实际上是要求我们重视和保护党员和公民揭发党内外坏人坏事的民主权利。省委已要求湘西州委落实好保护检举人的措施。我认为,邓大姐向我们提出的,不只是要求我们保护揭发桑植县检举者,而是要求我们举一反三,要保护所有检举揭发党内外坏人坏事的人,保护他们的民主权利,保护他们的人身安全。现在,我们正在建立举报制度,保护检举人的问题就显得更为重要。现在有的人对检举、揭发者轻则穿“小鞋”,重则明目张胆地进行打击报复。根据这种情况,我们一定要做好保护检举人的工作,才能从严治党,才能保证政府机关的廉洁。


第1版(要闻)
专栏:

沿黄河七省区经济协作带成立
各省区将广泛开展资金转移、物资串换等协作,目前已达成各类合作协议百余项
本报青岛7月29日电 新华社记者刘德玉、本报记者贾建舟报道:沿黄河七省区政府负责人今天在青岛市正式签署了会谈纪要,宣告沿黄河经济协作带正式建立。他们表示要通力合作,奏出新时期的“黄河大合唱”。中共山东省委副书记、省长姜春云作为东道主主持了签字仪式。
沿黄河经济协作带包括青海、甘肃、宁夏、陕西、山西、河南、山东七个省区。总面积为192.2万平方公里,总人口2.5亿。参加会谈的七省区负责人一致认为,沿黄河各省区有着地理上的天然联系和经济文化交往的悠久历史,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大发展的新形势下,加强相互间的协作联合,是实施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战略和振兴黄河流域经济的需要,也是各省区的共同愿望。沿黄经济协作带的建立,有利于扬长补短,形成合理的经济结构,发挥整个黄河流域的群体优势和综合优势,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
会谈纪要指出,沿黄河经济协作带的基本指导思想和原则是:“平等互利、真诚合作、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目前,重点是推动行业与企业间的联合。山东省以半岛开放区的优惠政策和口岸多的便利条件,为内陆省区发展外向型经济服务。内陆省区可以到山东半岛开放区设立“窗口”,兴办企业。各省区之间将广泛开展资金转移、物资串换、技术合作、人才交流等方面的协作。
与会的七省区政府负责人还一致认为,黄河流域走联合开发的路子,有着农业资源丰富;矿产资源丰富;能源、原材料、机械和电子工业实力较强;交通运输发达这四大优势。
目前这一协作带内已达成各类合作协议100多项。
与会各省区政府负责人还议定,今后沿黄河经济协作带还将建立定期召开省区负责人会议制度,以利于交流情况和经验,沟通经济技术和政策信息,协调解决协作联合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研究开拓新的合作领域和方式。


第1版(要闻)
专栏:

青海停缓建一批楼堂馆所
面积4.3万平方米投资总额3000万元
据新华社西宁7月29日电 (记者金元明)青海省政府日前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停建、缓建一批楼堂馆所。
青海省正在建设和准备建设的省管楼堂馆所共16项。停建、缓建项目的建筑面积共43000多平方米,投资总额3000多万元。
青海省政府要求省有关部门对楼堂馆所的建设从严把关。今后凡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改变建设内容,扩大建设标准的,其超面积、超标准部分除按计划外工程处理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制裁。省政府还要求抓紧清理州、县楼堂馆所项目。


第1版(要闻)
专栏:

我将在南沙群岛设置邮政局
新华社海口7月29日电 海南省邮电管理局消息:从8月份开始,我国将在南沙群岛设立邮政局,负责办理南沙地区的邮政业务。
南沙群岛位于南海南部,由180多个岛、礁、沙、洲、滩组成,面积约60万平方公里。


第1版(要闻)
专栏:

再谈保护人民检举揭发的权利
本报评论员
今天,本报发表了邓颖超同志7月20日给中办、国办信访局和本报编辑部的信。邓颖超同志在信中肯定了新华社的报道《是事实,不是诬告》和本报评论员文章《保护人民检举揭发的权利》,认为这是“作了一件顶呱呱的好事”。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对信访工作者和新闻工作者的关怀和支持,使我们更加认清自己肩上担子的重量。
邓颖超同志在信中指出:“可惜,两件报导中都没提到对检举人是如何保护的,他的安全是否有保证,我对此也很关心。希望对检举人安危也给予关照。”这反映了广大读者共同的心声。读者从新华社的报道中已经知道,“桑植一干部”揭露的县林业局长谷臣举挪用育林基金的问题,是在国务院领导同志和湖南省委、省政府的坚决支持下,才冲破重重阻力查清楚的。如果没有这种强有力的支持,那么“桑植一干部”的处境是岌岌可危的。即使在问题已经查清后的今天,很多读者仍然表示对“桑植一干部”今后命运的担忧。这种担忧并不是没有根据的。邓颖超同志的信所指出的问题正是广大读者最关心的问题,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广泛实行民主监督必须着重解决的关键性问题。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刑法》第146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我们在这里比较详细地摘引了有关的法纪条文,一是想给那些勇于检举、揭发违法乱纪行为的干部、群众以强大的武器,二是想对那些倚权仗势企图打击报复者再敲一次警钟。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逐步健全,随着党内民主的发展,党内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较之过去有了很大发展,这对于反对各种违法乱纪的行为、克服各种不正之风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很多地方采取有力措施保护检举揭发者的合法权益,惩办少数干部挟嫌打击报复的不法行为,推动了群众监督工作的发展。最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陆续成立了举报中心,广大干部、群众很受鼓舞,使对不法行为的检举揭发工作有了更切实的组织保证。
但是从许多地方的现状来看,群众监督还相当薄弱,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检举揭发者的合法权益乃至起码的人身安全得不到切实的保证,打击报复的阴影自然笼罩在他们头上。有些地方和单位的领导慑于国法党纪,不敢明目张胆地、赤裸裸地打击报复,但是善于给人穿“玻璃小鞋”,让你心中明白口难言。这是他们钳制人口的拿手好戏。这就迫使很多干部、群众在写检举、揭发信时不得不要求对自己的姓名“保密”,或者干脆化名、匿名。可见,要想使群众监督、社会监督更好地开展起来,使整个社会的监督机制健全完善起来,还需要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
最近,中央召开了监督工作座谈会,进一步强调了开展监督工作的重大意义。我们要建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新秩序,就必须保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的清正廉洁。而实现为政清廉,离不开上下左右的有效监督。切实保证检举揭发人的一切合法权益不受任何侵害,才能充分有效地保证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的正常进行。有关方面的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应当从这样的高度来认识保护人民检举揭发权利的重要意义。
由于中办、国办信访局为“桑植一干部”保密,谷臣举等人打击报复的阴谋未能得逞。但是谷臣举至今没有受到查处,人们不能不对“桑植一干部”的前途担忧,不能不对那里今后能否实行广泛的群众监督担忧。因此,我们希望看到湖南省委、省政府和州、县的党委、政府拿出进一步的措施来。也希望其他地方的党政领导以这一事件为鉴,认真研究并制定出具体有力的措施,切实保护人民检举揭发的权利。
这是我们从邓颖超同志的来信中应该得出的结论,也是广大干部、群众希望看到的结论。


第1版(要闻)
专栏:

锡都新姿
改革开放使锡都个旧的经济走上持续稳定发展的轨道。个旧的出口创汇产品除锡锭外,还有选矿设备、锡制工艺品和民族服饰等。图为锡矿工人的新居。 何培瑞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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