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5月24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监督哨

编者按:近来,本报连续收到几十封各地读者来信,集中反映了一些不法分子采取种种手段进行诈骗活动,使不少善良而又缺少科学知识的群众上当,严重地扰乱了社会治安。这种情况,值得重视。一经发现,要与之进行斗争,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对于那些坑国害民的骗子,政法机关要给予严厉打击,以保证改革、开放、搞活的国策顺利开展。
原是巧克力豆
4月30日上午,我县南平镇菜田村二组农民丁士尧骑自行车外出,行至该镇南门口,一个外地口音的年轻女子向他询问医药公司在哪里,丁说不知道。这时,一个自称医生的中年男子走来问年轻女子找医药公司干什么,女子答:“卖高级药给他们,廉价出售。”说罢,拿出几个大拇指粗,2寸长的圆型塑料筒,每筒里面装有几粒咖啡色豆状的所谓“高级药”。这个自称医生的问:“多少钱一粒?”女子说:“只卖17元一粒。”自称医生的人说:“批发价都是20元一粒。”女子说她有1万多块钱的货。这个医生便怂恿丁士尧买下这批便宜货,交他推销,包可以赚大钱。
丁士尧喜出望外,当日借了2500元钱买了所谓高级药200粒后,始终不见那个医生露面。他着急了,去医院打听,药剂师说那货不是药,是巧克力豆。3分钱一粒,他又来到副食店一看,方知上当。
湖北公安县政法委员会 卫明 曹克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监督哨

“免费修理工”
4月26日,两个自称上海打字机厂特约维修部的青年来到我厂,给免费修理打字机。他们把打字机拆卸了以后,说少了零件,如要配齐,需收取80元材料费。我们觉得可疑,便把公安人员找来,一问,他们承认是湖南新化县农村来的,去年开始行骗,介绍信是买的,公章是伪造的。据查,仅3月份他们即骗取2900多元。
江西永修县水泥厂 严真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监督哨

化缘“僧人”
去年以来,常有来路不明的人,以集资给佛教圣地——五台山修葺寺庙的名义,窜到农村行骗。他们有的剃光头、穿长袍,装扮成僧人前来化缘,开口闭口:“阿弥陀佛”,并给各家送上一张不值两角钱的观音菩萨像,而后便勒索三五元钱,不给钱不走。
内蒙古自治区固阳县广播电视局 赵铭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监督哨

“相面先生”
4月20日上午,有两个30岁左右自称“相面先生”的男子,来到我村刘占金家,一进门就把他们事先了解有关刘家的情况说给刘家的人听。刘家人一听说的很对,遂即让进屋中,好生款待。
这两人胡诌一通后,说刘家犯“北虎”,所以儿子说不上媳妇。他们又把事先用药液画好虎形的白纸从兜里掏出来,放在水中浸泡,纸上立即显示出老虎形象。刘家人见了更信以为真,急切地问“相面先生”怎样才能驱走老虎,为儿子说亲。这两个人说:“把你家所存的现金都拿出来,经我们用纸包好锁在柜子里,7天后即能把老虎驱走,钱分文不会少。”于是刘家把600元卖猪款都交给了“相面先生”。这两人口中念念有词,一人扶着柜盖,一人拿着包好的钱在柜内乱摸一通后,才把柜子锁好离去。过了两天,刘家人越想越不对劲,打开柜子一看,600元钱早已无影无踪了。
河北永清县新靳各庄乡刘街村 刘泽钧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监督哨

一副可怜相
1月28日,我在长沙火车站出站口,碰到两个操东北口音的人,面带愁容。他们说是辽源市二酒厂销售科的,因长途坐车困乏,背包被人偷走,给单位打电报要钱,也得几天时间,现无钱吃、住。他们说着直掉眼泪,并拿出工作证,一个叫李明,一个叫王安全。我顿发慈悲之心,拿出30元钱送给他们。他们接过钱,连连道谢,表示回去后即刻奉还。
50多天过去了,没见回音。我当时那种以为办了件好事而欣慰的心情没有了,遂给辽源市二酒厂写信询问。接到的回答是:“我厂根本没有叫李明、王安全的人,您纯属上当受骗。”
希望善良的人们吸取我的教训,以防上当受骗。
河南洛阳市 柳毅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批评以后

批评得对
2月24日,你报刊登的国家教委中小学教材办公室写的题为《名为书法竞赛实为推销图书》的来信,批评了中国书法家协会编写《小学生习字本》的问题,我很赞同。这套教材实际上是我省少数人编写的。编写教材本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可是在他们编辑人员的部分同志中,无论是书法水平、理论水平、编辑水平都较差,国家教委中小学教材办公室批评这套教材“质量低劣”是符合实际的。
不少同志反映,由于他们编写的这套《小学生习字本》积压,为了寻求销路,故出现了“首届全国少年儿童书法习字竞赛”,这样一来,将把经济负担转嫁于少年儿童身上。
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书协四川分会副秘书长 刘云泉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批评以后

我们欢迎舆论监督
你报刊登题为《名为书法竞赛实为推销图书》一信后,我会副主席、秘书长陆石以中国书协名义签发了反批评信件。这封反批评信,中国书协党的临时领导小组事前均未收阅过,当事人也没有向我会主席启功作任何请示。因此,反批评的观点,只能看作是陆石同志个人的意见。
中国书协欢迎舆论监督,并真诚接受一切合理批评意见。陆石等同志所编的《小学生习字本》确有质量问题。他们未按国家教委提出的修改意见修改就广为推销,这是不妥的。虽然中国书协党的临时领导小组成立时,《小学生习字本》早已出版发行,但我们未能及时检查这一问题。现在,我们将按照国家教委的有关规定和意见,尊重启功同志意见和指示,妥善处理这一问题。
对国家教委和你报给予我们的支持,我表示衷心的感谢!
中国书法家协会党的临时领导小组组长 佟韦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编者催促

为何迟迟不对王副县长作处理?
本报1月6日第五版以《原是王副县长作梗》为题,刊登国家土地管理局监察司干部杜英华的来访纪要,批评山西霍县副县长王有望包庇女婿朱巨鹏,致使朱巨鹏非法侵占公共道路、打伤村干部并到人家行凶一案长期得不到公正处理。
此来访纪要刊登至今已经4个多月了,我们仍未收到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希望山西省有关部门尽快对此事作出反应。——编者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答复反应

引道工程已解决
你报1月20日第五版刊登题为《尽快修建陇海线—跨线桥引道工程》的读者来信,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批评,问题基本属实。我们采用了民建公助的办法,已于5月23日,完成了陇海线K825+445公里处双孔跨线桥引道工程。
河南三门峡市政府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批评以后

认真查清 严肃处理
名为中国书法家协会编写、重庆出版社出版的《小学生习字本》,其实中国书法家协会从未组织人员参加编写工作,目前我会也无力量从事这类事情。
这套《小学生习字本》,实际上是《中国书法》杂志副主编刘正成从四川调来中国书协以前,同少数人着手编写的。刘正成为了使这套教材合法化,请中国书法家协会副主席、秘书长陆石挂名誉主编,以扩大影响。为此,中国书协内部许多同志对陆石和刘正成这种作法很有意见。
去年五月,国家教委中小学教材办公室和初教司曾来函,指出这套教材需要修改。中国书协部主任以上办公会议决定,要继续同国家教委的来函部门商量如何处理,并决定停办中小学生书法竞赛。而他们对办公会议决定根本不重视,仍决定在全国搞中小学生书法竞赛。你报批评此事后,陆石、刘正成等人无视舆论监督,继续将中小学生书法竞赛列入一九八八年中国书协工作计划,结果受到参加全国书法工作会议的代表,特别是了解真相的四川书协同志的批评。
有关这套《小学生习字本》的问题,必须认真查清,严肃处理。
中国书法家协会 王景芬 张源 张荣升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毖后录

殴打税务干部法纪不容!
今年以来,我省殴打税务干部的现象又有所抬头,并逐步升级。
1月11日,丹东市税务局振安分局税务干部盛玉祥和姜学亭向个体饭店经营者董军催交已欠3个月的300元税款时,董军抗税不缴。盛、姜批评董军的抗税行为,董军恼羞成怒,便动手殴打盛玉祥。姜学亭上前劝阻,董军对他也拳打脚踢。
1月12日,本溪市南地税务所专管员王明辉,再一次给个体烧鸡业户王淑兰送去纳税通知单时,遭到王淑兰的辱骂和拳打。
1月19日,沈阳市皇姑区陵北市场经营水果的个体户郭树春申报停业后,又偷偷营业。北行税务所王铁民等令其依法纳税,郭不仅拒绝纳税,而且用砖头砸王铁民等税务干部。
1月27日下午,本溪市税务局平山税务分局科长黄德宣和颜伟福等4人,对一些香烟贩子征税时,遭他们围攻、辱骂和殴打。这些烟贩子两次将黄德宣的制服帽打掉,颜伟福的嘴角被打流血,头部起包。
3月13日,阜新市海州区站前市场个体商贩郭广元因税务部门让他缴纳8元税款,便用砖头将站前税务所的玻璃窗砸碎85块。
3月21日,阜新市彰武县章古召税务所所长吴长印和杨光新、吴颜华等人,向四合城乡私自宰牛36头的马义征税时,马义破口大骂,用菜刀相威胁,对吴长印等3名税务干部拳打脚踢,将吴长印往井里推。
呼吁有关部门依法惩处抗税不缴或围攻、殴打税务人员的不法之徒,为税收人员依法征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辽宁省税务局 赵胜利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毖后录

保险赔偿快兑现
去年3月17日,我省沧州育种队由三亚港经广州南站发往沧州站玉米种子164件,12600公斤,价值保险金额2万元。运达广州南站后遇雨,货位顶棚漏水,有44件被雨水浸湿。据此,发货人、收货人、广州港务局货运公司、广州南站和广州保险公司第三办事处货运科于当年4月签订了书面协议:湿损的44件货物,按现状发至沧州站,损失部分按价值保险金额由保险公司赔偿,计1396.74元,由广州保险公司第三办事处货运科转三亚市保险支公司负责赔偿。一年时间过去了,保险赔偿问题至今没有落实。河北省沧州地区种子站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毖后录

复习资料订单为何禁不了?
国家教委三令五申,各单位不得任意印发销售复习资料(包括各种试卷、测验题、模拟试题、升学指导等),以减轻学生负担。但今年以来,我校仍不时收到江西南昌市、福建福州市、浙江苍南县等地一些单位的订书单,有时一天达几十份。
这些单位为了招揽订户,竟在启事中注明以“劳务费”作酬金。如:江西南昌市华丰印刷厂规定,订教学资料40元以上者补贴劳务费10%;500元以上者补贴劳务费12%;江西老战士诗文集江南编辑部规定,经办人可以扣除20%的业务酬金;浙江苍南县金乡区中心校办厂则在订购智力拼音卡片广告上规定,订货金额在100元以上的单位,特赠2盒教学磁带。
为了稳定教学秩序,按科学规律教学,我作为小学毕业班班主任,要求有关部门认真查处这类问题。
浙江温岭县山市乡中心校 叶东晨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毖后录

有人发林木的不义之财
2月13日晚,我交警大队夜间巡查路检时,查获10多辆偷运木材的车,截获松木90立方米。2月23日晚路检时,又查获10余辆偷运木材车,截获松木89立方米,其中有6辆车是在过了木材检查站5公里处查获的。据了解,非法贩运木材者过宁陕县蒲河检查站时,每车收过路费300—500元,不开票。过佛坪县磨石沟木材检查站者,每车收过路费400—600元,根据人的生熟程度而定。可气的是,被查获偷运木材的人受不到惩罚,我们交通警察反遭威胁谩骂。
陕西佛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何中旭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毖后录

中国书法家协会重庆出版社来函——
批评应当实事求是
国家教委中小学教材办公室2月24日在你报第五版以《名为书法竞赛实为推销图书》为题,对我们的业务活动进行了违背事实真相的批评。关于对《小学生习字本》和书法竞赛活动的指责问题,我们的态度如下:
中国书法家协会调动了大量人力、物力,作了较长时间的准备,编写出了科学、系统、实用的《小学生习字本》。这套习字本经过专家、学者和著名书法家审定,国家教委初教司会同教材办研究后同意试行。这项工作是开创性的,必然存在不足和有待完善的地方。但是,这和教材办所说的“质量低劣”完全是两回事。教材办当初既然批准这套习字本试行,为何现在又否定自己的决定呢?中国书法家协会和重庆出版社等单位举办书法竞赛,是我们的正常业务活动,竞赛主办单位有权决定竞赛的方法和内容。图书作为传播精神文明的特殊商品,通过正常渠道和方式,扩大它的影响和销售是符合改革精神的。教材办对不属于它业务范围的工作加以干预和指责是没有道理的。
中国书法家协会 重庆出版社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毖后录

国家教委中小学教材办公室来函——
对《批评应当实事求是》一文的回答
编者按:本报二月二十四日第五版刊登的国家教委中小学教材办公室写的《名为书法竞赛实为推销图书》来信,对中国书法家协会编写、重庆出版社出版的《小学生习字本》和重庆出版社、北京市海淀区教师进修学校等单位编印、发行的《自学解难》丛书提出批评。之后,批评者和被批评者的单位及有关知情人纷纷给本报写信或到本报来访,对这篇来信各抒己见。大致有两种看法:一种认为批评得对,问题比揭露出的更严重;一种认为批评失实了。下面刊登的是对《小学生习字本》有关问题的不同看法。谁说的更有道理,请读者自己鉴别。
我室所写的《名为书法竞赛实为推销图书》批评信见报后,重庆出版社和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某些人写了《批评应当实事求是》的反批评文章,人民日报已转我室了。为了澄清事实,现将我室关于《小学生习字本》编写、发行的意见作如下说明:
一、对出版发行质量低劣的教材提出批评,正是我们的工作职责。
去年以来,重庆出版社出版了这套以中国书法家协会名义主编的《小学生习字本》,质量低劣,不宜于小学生使用。为此,1987年5月14日,我室和初教司曾联名致函中国书法家协会,表明意见:“一、不向全国小学推荐;二、建议邀请书法专家对这套习字本进行审查修订,进一步提高质量。”但是,这套习字本的主编并未组织修订,就由重庆出版社出版80万套向全国发行。他们到处登广告,发消息,自封这套习字本为“小学生书法学习的最佳范本”,同时又蒙蔽一些单位联合举办“少年儿童书法习字竞赛”活动。他们在征稿启事中的一些规定,实际迫使参加习字竞赛的小学生必须购买这套习字本。这不是借书法竞赛之名,行推销图书之实吗!
小学阶段是打基础的阶段,对小学生进行基本训练的教材必须科学、严格、规范。作为国家教委负责教材审查、审定工作的中小学教材办公室,有责任对重庆出版社、中国书法家协会的这种错误行为提出必要的批评。如果我们发现质量低劣的教材出版发行,不批评不制止,那就是我们的失职。
二、为何说这套《小学生习字本》质量低劣?
按照教委颁发的《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工作章程》及其附件《中小学教材审定标准》,作为教材,第一,内容首先必须体现基础教育的性质、任务和学科的教学目标,符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所规定的要求。小学教学计划中规定了写字课,每周为一课时,要求学生“学会用铅笔、钢笔写字”。而这套习字本全套共20余册,显然负担过重。第二,教材的事实、材料要准确,语言文字要规范。这套习字本描红部分,许多字的笔画不均匀,弯弯曲曲。临帖部分有些字不端正,而且繁简混杂。所选范字有不少不规范、不准确,有些字明显失体和走样(见下图选自颜体本)。在我们提出意见后,不作修改就大量发行,是对少年儿童不负责的行为。
三、关于习字本的审定。
重庆出版社和中国书协到处宣传“这套习字本经过专家、学者、著名书法家组成的审定委员会审定”。我们不知道这个审定委员会是怎样审定的,但我们知道,《小学生习字本》封底上所印审定委员会委员名单共14位,其中在国家教委工作的有4位,他们是李仲汉、武克、袁微子、南国芬。这4人在这套习字本出版前从未见过,更谈不上审定。更可笑的是,将武克写成伍克,李仲汉写成李中汉,以致武克不知道那上面的名字是指他。
四、关于这套习字本经我委初教司批准试行的问题。
重庆出版社和中国书协一再说这套习字本是经过“国家教委初教司会同教材办研究同意试行的”。事实经过是:1985年8月2日,中国书法家协会给国家教委写了一份《关于编写出版〈小学生习字课本〉的报告》,我委初教司和中小学教材办公室经过认真研究,由初教司复信说明:《小学生习字本》“可先作为试验教材在一定范围内试用,待一定时期取得经验后,再送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复信是在这套习字本编写前写的,只是同意编写试验。重庆出版社和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某些人未经我室审定,大量出版并向全国发行,显然不符合原信的承诺和我委关于教材审查规定的。
国家教委中小学教材办公室
(附图片)
不宜儿童学习的,从现代汉字角度看属于错别字:
不规范、结构松散、比例失调、明显失体和走样的劣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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