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3月25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理论)
专栏:

国际市场竞争需要现代商品经济观念
刘吉
我国对外开放已经十年了,外贸工作有许多管理体制需要改革,但我以为问题在于观念的转变。对外贸易是参加国际经济竞争的,没有现代商品经济观念,是断乎不能参加国际市场竞争的。
现代商品经济最根本的观念是市场观念。市场问题近几年越来越成为热门的话题。但是,理论上认识了它的重要性,并不等于在实践中就得到解决。由于没有明确一系列市场的具体的价值观念,因而在实践中仍是长期以来流行的那些自然经济和产品经济的价值观念在束缚着我们。这就是问题的症结。
市场决定产业
我们的产业是根据某个理论构架来建立,还是从市场出发?代表了两种不同的价值观念。从市场出发,就是国际市场需要什么,我们就生产什么,我们就建立什么样的外贸产业结构。既然国外市场需要集装箱、钛白粉、塑胶手套……我们就应该生产这些产品出口。即使国内没有资金和设备,也可以引进外资和设备,然后生产产品出口,围绕这些出口产品从材料到加工技术,到包装储运……不就形成一系列互相配套的外贸产业吗?不是一举数得吗?当然,这只是举例,究竟国际市场需要什么,要进行认真的市场调查与分析,要有信息网。一句话,市场学是一门科学,外向型经济首先要有国际市场观念。
然而,现实的情况往往与此相反。
长期以来,我们在自然经济和产品经济的影响下,产品自给自足,产业门类齐全,均衡发展,自成系统。于是,我有什么就推销什么,出口什么。争取机电产品更多出口,以改变我国外贸产品出口结构,这无疑是一种良好的愿望,问题是国际市场需要你的机电产品吗?即使是机电产品出口,也应是国际市场需要什么机电产品,我们就大量生产什么,而市场不需要的,我们就应该少发展、转产或停产。须知,市场需要及其发展变化是一种客观存在,是不随人的意志而转移的,你不去适应它,而要人家来适应你的产业结构,无异于守株待兔。
人们不是常常津津乐道台湾一省的外贸比我们整个大陆还多吗?请看看他们在世界市场上占第一位的产品是什么?据1985年统计资料,台湾在世界市场上占重要地位的产品是:太阳镜、塑料软包、帽子、装饰灯泡、毛衣、布鞋、阳伞、网球拍、电扇、缝纫机、自行车、电脑显示器等二十多项。
这里有什么完整体系的产业结构?又有什么了不起的高技术产品?
我决无意反对机电产品出口,而是认为必须根据国际市场需要去发展出口产品和产业。消费者的需求不断变化,在市场中永远充满着各种机会,管理者的责任就在于善于和及时发现这些机会。王菊珍同志发明铈钨极灯,没有放射性,寿命、性能大大超过了国际同类产品。从现代商品经济市场观念看,这是一个绝好的创汇机会,应该马上全部技术保密,取得国际专利,然后立即投资大量生产去占领国际市场。我国和上海每年都有数以百计获奖产品,如果有相当数量能如是发展,走向世界,那将是什么局面?可惜我们的经济管理部门往往因袭产品经济老路,资金早已计划安排,建设项目早已计划确定,于是这些充满市场竞争力的发明,往往得了奖就结束了。价值观念不变,我们坐失多少良机!
当然,我国是一个十亿人口的国内市场,没有一个比较完整的、均衡发展的国民生产体系是不行的。但是要走向世界,就必须根据国际市场需求,打破这种完整与均衡,建立起与之相适应的出口产业结构。
质量由市场鉴定
“我们产品质量差,在国际市场上没有竞争力,所以外贸上不去。”这是我们常常听到的一种论调。产品质量当然是重要的,但是,对待产品质量也有着不同价值观念的分野。
我们有一些产品质量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为什么仍然卖不出去?
我们许多产品质量并不比台湾、香港、南朝鲜的同类产品差,但命运却迥异。例如上海生产的折伞,质量就比台湾好,但台湾货畅销世界,而我们却打不出去,为什么?我们货真价实的产品,为什么无人问津?
从来没有什么抽象的绝对的质量,它总是相对于市场的需求而言的。就拿折伞来说,人家并不要求像上海折伞那样精细牢固的质量。台湾折伞的质量正适应了这样的市场需求。当然国际市场有需要高质量的产品,我们产品一时达不到,就不必硬要去参加竞争;但国际市场也有许多低层次的消费(包括美国),正是我们力所能及的。
质量是由市场检验的,市场也不是千篇一律的。不同地区的市场水平不同,同一地区的市场也是有层次的。有高购买力的市场,也有低购买力的市场;有需要高精尖产品、次精尖产品的市场,也有一般产品的市场。温州许多产品都是再生品,质量也不完全符合国家标准,如果投放到北京、上海这些高购买力市场,可能没有人要;但是,温州十万推销员走遍全国,适应了广大内地农村、山区、边远地区的消费水平,人们觉得这些产品比他们传统的手工制品质量好多了,价格又便宜,因此深受欢迎,温州也由此富起来了。国际市场也是一样。欧美经济发达地区消费者购买力高,私人汽车多,偶尔遇雨就在街头买一把伞,用完就完了,并不要求什么耐用的高质量。我们应该根据国际市场的情况,把力量用在刀刃上。
香港许多企业把国内产品买去重新处理,或改装,就可以卖十倍以上价格。那么,我们的沿海城市,例如上海,为什么不大力发展后处理和包装产业呢?这不是一个现成的路子吗?
关键是销售网
要实现市场价值观念及其指导下的措施,关键在于建立强大的销售网。了解市场需求、信息、消费心理与文化背景,有效地进行广告宣传以及售后服务以建立信誉,等等,都要靠销售网。没有销售网,外国消费者即使向往中国产品,也只能“望洋兴叹”。
长期以来,我们采用广交会的外贸方式,这在当年闭关自守的情况下,不失为一种有效的方式。现在,我们要参加国际市场的竞争,这无论如何是不够了。近几年我们开始在国外设立办事处,这是一个进步。但由于种种原因,还没有跳出广交会模式,我们有的外贸机构甚至只是一个等待顾客的办公衙门。
社会化大生产、现代商品经济、世界市场,要求有强大的销售网。
福特汽车公司当年成为世界第一大企业的“三大创造”就是大众型汽车新产品、流水生产线和销售网。福特公司全心致力开拓销售网,到1912年已有7000家商行销售福特汽车,从而使市场占有率超过50%。丰田汽车公司在战后重建时,是处于国内外许多强大竞争对手压力之下的。如何奋起?他们采取了一项现代化企业史上罕见的措施——在丰田汽车工业公司之外专门建立丰田汽车销售公司,并且开设丰田销售员专科学校,培养合格的销售员。到1977年,丰田汽车销售公司在全国建立了销售店252所,营业所2880个,推销人员达28.5万名,市场占有率达到40%左右。丰田领导人神谷正太郎的名言是:“只有经销店的生意兴隆起来,工厂才会繁荣”。日本一家公司为了生产洗盘机,采取两大措施:一个是购买各竞争对手的几台洗盘机,在实验室中进行“反求工程”研究,以设计出比对手更优越的洗盘机;另一个是调查竞争对手的销售网,以发展一种更有效的销售网。现在,哪一家大跨国公司在全世界各地没有上百家分支机构和子公司,没有数以千计的销售店?它们把触角伸向全世界各个角落,形成了蜘蛛网般的信息系统和销售系统,从而才有数以亿计美元的利润不断滚滚而来。
国外大公司着重从销售员和销售经理中选拔总经理,不是没有道理的。美国著名的大企业家雅科卡就是一个最好的例证。
然而,我们喊了多少年“打出去”、“挤进去”、“走向世界”,却一直没有在建立销售网方面下苦功夫。如果再不改变观念,发展外向型经济也会沦为空谈。
中国建立销售网有许多得天独厚的优势。几千万华侨和华裔人士就是一大优势。问题是要有一个有效的政策和艰苦的组织工作。近年来,有大批大陆同胞移居国外,他们对祖国有深厚的感情,在外国公司寄人篱下的职业也并不一定好过。如果把他们组织起来,就是一个很好的销售网。可以建立代理人制度。代理人在世界各处兜生意,提供市场信息,取得外商订货单,推销中国产品……等等,每成功一笔生意,按国际惯例付给相应的中介费。
我们要下定决心,花大力气建立销售网。一个国家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地区地建立,最后形成全球销售网,这才是外向型经济成功之途。
(摘自上海《新闻报》,作者在上海市科协工作)


第5版(理论)
专栏:

强化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
周汉荣
近几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固定资产投资领域形成了新的投资格局,集中表现为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渠道多源化。今后,这种投资格局还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但同时必须看到,多元化的投资格局需要进一步加强宏观控制,否则就解决不了投资规模膨胀、投资结构不合理、投资效益低的问题。强化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是加强宏观调控的一项十分重要的措施。在当前新旧体制交替过程中,它既能推动投资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又具有控制投资规模、调整投资结构的现实可能性,值得引起有关方面的关注。
增强政府投资引导作用十分必要
由于我国有计划商品经济还不是很发展,宏观调控机制不健全,市场机制尚处于发育阶段,价格体系不够合理,企业投资难免追求短期和局部利益,投向能多赚钱、快赚钱的产业。而政府投资因财政分权,每年能用于重点建设的资金大大不足。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规模和投资结构不合理的状况将难以改变:赚钱的产业盲目发展,重复建设;微观投资收益低、回收慢的能源、交通、原材料等基础产业,将长期处于短线地位。这对于整个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显然不利。增强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就是针对这一现状,采用经济办法扩大政府投资的财力,建立有效益的政府投资经营机制,以达到控制社会投资、改进投资结构、深化体制改革、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
扩大政府投资财力
来自国家财政方面的基本建设基金,近期每年只有300多亿元,去掉地方和近百亿元的非经营性投资,用于能源、交通、邮电和原材料工业等基础产业的重点建设投资,显然不足。应当广开门路,在利用我国长期资金市场方面开拓新路子,扩大政府财力来源。
国家基本建设基金,应当有多方面来源。一是靠目前已经确定的财政收入。二是采用经济办法动员社会资金:首先要求各个金融机构认购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可以按各个银行每年新增储蓄存款的一定比例,购买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其次是自筹基本建设投资,必须拿出一定比例(譬如15%)用来认购国家重点建设债券。三是利用外国政府的和国际金融机构的低息优惠贷款。这样多管齐下,既可以增加国家基本建设基金,增强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又可以减少预算外投资,起到控制投资规模的作用。
上述三个来源中,财政资金是基础,后两条是前者的补充。如从基金中拿出一部分用于支付市场集资利息,就可以用10亿元借到100亿元。把这样借到的100亿元用于经营性投资,即使利润率较低,无法支付10%的利息,但由于产业结构获得调整,国民经济整体效益将大大高于利息所费。如果每年从基本建设基金中拿出10亿元、20亿元甚至30亿元交给银行,专门用到长期资金市场上筹集资金,政府的投资能力就会有所增强。
建立有效率的政府投资经营机制
政府取得较为充足的建设基金后,必须改变过去单一分配制的办法,实行投资经营制,建立完善的政府投资经营机制,进行政府投资的多样化经营。可将基金使用划分为四个部分,并由一定的职能部门负责管理。
第一,从国家基本建设基金中拿出一个稳定的部分,用于非经营性文化、教育、卫生、科研等方面建设项目的拨款,并实行投资包干责任制,既包项目投资额,又包项目的社会效益指标。
第二,从基金中拿出一部分,通过银行有偿地交给国家专业投资公司,进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各专业投资公司可以利用这部分基金进行参股、控股,联合地方、部门、企业投资办电、办路、办矿、办原材料工业基地,办关键的机械电子工业项目、关键的新兴产业项目和出口创汇的工农业基地项目。通过经营,使基金保值、增殖。项目建成投产后,按照
“谁投资,谁负责,谁得益”的原则,投资公司从企业生产经营中分红利,分外汇,分产品。
第三,对一些必须由国家投资建设的重大能源、交通、原材料项目,由银行贷款实行投资有偿使用,工程建成后,还本付息。
第四,从基金中拿出一部分由建设银行经营,或发放低息贷款,要求借款者有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引导一部分社会资金投向国家需要加快发展的行业。或从中拿出一部分与银行所吸收的信贷资金相结合,给吸存成本较高的信贷资金贴息,使银行信贷资金用于国家重点项目建设,又不影响银行的正常信用经营活动。
以上做法,就是把政府投资与银行信贷资金、企业和部门自筹资金有机地结合起来,用政府投资来引导社会资金,达到控制规模、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
采取相应的配套措施
第一,为保证能源、交通、邮电等基础产业,利用国家基建基金进行建设具有还款能力,应当允许这类项目税前还贷。为了强化企业投资的自我约束力,对加工工业的项目以及一般性的基本建设与更新改造项目,则规定税后还贷,不能再继续吃国家财政的“大锅饭”。
第二,全面调整价格目前有困难,但价格完全不动,投向价格偏低的煤炭、电力、原材料、交通等项目建设的基金就收不回来,使“雪球”不是越滚越大,而是越滚越小。应当对这些行业的贷款项目所生产的产品,适当放开销售价格,并明确规定由于产品价格上浮而获得的收入全部用来还贷,使之既加快国家基金的回收与周转,又不因产品价格上浮而扩大消费基金发放,冲击消费品市场。
第三,对政府投资项目建立全过程的经济责任制,通过市场竞争机制,促进提高投资效果。对每个国家项目的决策、定址、设计、施工,都要普遍实行招标投标制。对实行指令性计划的项目,物资部门保质保量及时供应物资;对实行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的项目,通过经济合同把物资的供需关系明确下来。
第四,逐步培育发展长期资金市场,使政府筹集资金有更广阔的天地。国家可以根据建设需要,适量吸收社会资金,利用贴息、控股等办法引导社会资金的流向。
第五,要有明确的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完整的行业发展规划,以便指导政府投资方向;同时采用参股投资、联合投资、贴息、差别利率等各种调节手段,使之落到实处。
此外,还需要抓紧建立健全投资法规,包括金融市场管理法、招标投标法、建设物资购销合同法等等。应该认识到,市场机制越扩大,就越需要运用法律手段来保证经济调节手段的实施。


第5版(理论)
专栏:

外向型经济与城市化道路
中国城市经济学会和《城市问题》杂志编辑部最近邀请部分理论工作者探讨了外向型经济与城市化道路的关系问题。
与会同志认为,沿海地区发展外向型经济的战略构想,试图通过国际市场的转换机制来解决工业化过程中的资金矛盾。这种转换机制导致的工业化过程的阶段性和区域差异,必将对我国的城市化过程发生影响。
一些同志提出,由于地理、技术、人才等方面的优势,沿海地区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不是缩小而是进一步拉大与中、西部地区的差距,使沿海地区和中、西部在城市化水平上的不平衡进一步加大。另一方面,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南方城市发展迅速,北方相对缓慢,出现了南北城市发展的不平衡。怎样对待这种不平衡?过去总是企图人为地缩小差距,现在从城市发展机制看,从经济效益的角度看,这种不平衡是合理的,不宜急于缩小。
大家认为,城市化是工业化的必然结果。沿海地区发展外向型经济,作为我国向成熟的工业化社会迈进的战略构想,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充分认识到,城市,特别是沿海中心城市是发展外向型经济的主要支撑点,一定要注意发挥沿海中心城市在发展外向型经济中的主导地位和作用。这是因为:第一,劳动密集型产业,在我国绝大多数城市中并不是夕阳产业,仍然保持着比较好的发展势头。第二,城市企业在技术设备、人员素质、管理水平等方面,比乡镇企业有较大的优势,并有比较悠久的出口传统。第三,城市的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具有比较好的投资环境。第四,大多数乡镇企业是城市工业扩散的产物,乡镇工业的进一步发展,仍然需要城市工业技术扩散的支持。
(刘维新 黄士正)


第5版(理论)
专栏:

《〈企业法〉基本精神》即将出版
为配合《企业法》的学习和实施,部分青年经济理论工作者撰写了《〈企业法〉基本精神》一书,即将由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本书比较系统地阐述了我国企业制度的改革和《企业法》的制定过程,对实行
“两权分离”的基本原则、企业经营权的界定,全民所有制财产管理体制的改革,企业人事制度的调整,民主管理制度的完善等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白帆)


第5版(理论)
专栏:

读《隋律研究》
杨一凡 刘笃才
隋唐两代是我国封建法律从内容到形式趋于完备的重要时期,并对宋以后各朝的封建法制产生了深远影响。长期以来,学术界把唐律誉为封建法典的代表,这是无可非议的。但是,对于具有重大历史贡献的隋律,大概是由于隋代短命而亡和《开皇律》佚失的缘故,很少有人研究,甚至出现了一些以抑隋律而扬唐律的议论。其实,唐律是以隋律为蓝本抄撰而成的。在中国法律史上,隋律的出现,有划时代的意义。最近,倪正茂所著《隋律研究》(法律出版社出版),就有关隋律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做了比较系统和深入的论证,对于我们正确认识和评价它的历史地位甚有帮助。
《隋律研究》这部专著,填补了建国以来法律史研究的一项空白。旧中国曾有人在这方面做过探讨,如程树德先生曾作《隋律考》,钩沉辑佚,在资料的整理上有不可抹煞的贡献,然其局限也自不待言。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全面系统地阐述隋律产生的社会条件和指导思想,剖析它的内容、渊源,对其历史地位和影响予以科学的评价,《隋律研究》应该说是第一部专著。中国法律史的研究领域相当广阔,两千多年来留给我们的法律文化遗产极其浩瀚。相比较而言,有关隋代的法律史籍甚少,研究的难度也大,作者知难而上,致力于空白的填补,这种治学精神是难能可贵的。
读罢此书,我们深感作者在原始资料的搜索、考析与运用方面是下了功夫的。他一方面注意汲取前人的研究成果,另一方面又不囿“成说”,根据自己的辑佚所得和通过对大量史料的剖析,去伪存真,提出了许多有见地的观点,纠正了滕王杨瓒曾参加隋律制定的说法,否定了著名史学家陈寅恪先生提出的隋律“因北齐而不袭北周”的定论,并对一些史籍和现代著述中有关隋律的卷数和渊源、“十恶”之刑何时确定、隋代大赦的次数以及隋律历史地位等方面的许多不实之论,逐一进行了厘正。近十年来,我国法律史研究出现了可喜的进展,但从总体来说,这一学科的基础研究还很薄弱。要把中国法律史研究引向深入,不在史料上下功夫是不行的。《隋律研究》的作者正是这样做的。
研究中国古代法律史,既要贯彻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方法,又要力避简单化,谨防贴标签。《隋律研究》的作者在这方面做了有益的努力。封建法中的“十恶”,集中反映了地主阶级法律的打击矛头所向,封建法中的“八议”,明显地体现了地主阶级法律是特权法的本质。那么,能不能因此简单地说“十恶”的矛头只是对准广大劳动人民的,而“八议”只是保护封建官僚贵族特权的呢?作者坚持论从史出,对这类疑义作出了科学的回答:“十恶”不仅是镇压劳动人民的武器,还是调整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工具,它的打击锋芒主要是针对劳动人民的,同时,统治阶级内部成员中的犯罪与叛逆行为,也属于其惩办之列。“八议”保护封建官僚贵族的特权,但又以不损害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为限。这种分析无疑是中肯和符合史实的,它并没有背离马克思主义关于封建法是地主阶级特权法的论断,相反,更准确、更深刻地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思想。理由很简单,封建法作为地主阶级根本利益和意志的体现,为着有效地维护剥削阶级对劳动人民的统治,对于本阶级内部个别成员的犯罪乃至叛逆行为也是不能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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