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11月10日人民日报 第3版

第3版(科教·文化·体育)
专栏: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1988年11月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号主席令
新华社北京11月8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九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1988年11月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89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88年11月8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野生动物的保护、驯养繁殖、开发利用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本法各条款所提野生动物,均系指前款规定的受保护的野生动物。
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以外的其他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适用渔业法的规定。
第三条 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国家保护依法开发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国家对野生动物实行加强资源保护、积极驯养繁殖、合理开发利用的方针,鼓励开展野生动物科学研究。
在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科学研究和驯养繁殖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政府给予奖励。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义务,对侵占或者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第六条 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野生动物资源的管理,制定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的规划和措施。
第七条 国务院林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国陆生、水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陆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自治州、县和市政府陆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定。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水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
第二章 野生动物保护
第八条 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猎捕或者破坏。
第九条 国家对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名录及其调整,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公布。
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是指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地方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名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并公布,报国务院备案。
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及其调整,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十条 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应当在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主要生息繁衍的地区和水域,划定自然保护区,加强对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的保护管理。
自然保护区的划定和管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各级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监视、监测环境对野生动物的影响。由于环境影响对野生动物造成危害时,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二条 建设项目对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建设单位应当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保护部门在审批时,应当征求同级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十三条 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受到自然灾害威胁时,当地政府应当及时采取拯救措施。
第十四条 因保护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或者其他损失的,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偿。补偿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
第三章 野生动物管理
第十五条 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野生动物资源的调查,建立野生动物资源档案。
第十六条 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捕捉、捕捞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
第十七条 国家鼓励驯养繁殖野生动物。
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持有许可证。许可证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八条 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取得狩猎证,并且服从猎捕量限额管理。
持枪猎捕的,必须取得县、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持枪证。
第十九条 猎捕者应当按照特许猎捕证、狩猎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和期限进行猎捕。
第二十条 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和禁猎期内,禁止猎捕和其他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
禁猎区和禁猎期以及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由县级以上政府或者其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二十一条 禁止使用军用武器、毒药、炸药进行猎捕。
猎枪及弹具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第二十二条 禁止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等特殊情况,需要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经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需要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
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驯养繁殖许可证向政府指定的收购单位,按照规定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进入市场的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应当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运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出县境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
第二十四条 出口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进出口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所限制进出口的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经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批准,并取得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核发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海关凭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查验放行。
涉及科学技术保密的野生动物物种的出口,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 禁止伪造、倒卖、转让特许猎捕证、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和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第二十六条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必须经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
建立对外国人开放的猎捕场所,必须经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七条 经营利用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应当缴纳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收费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物价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第二十八条 因猎捕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或者其他损失的,由猎捕者负责赔偿。
第二十九条 有关地方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预防、控制野生动物所造成的危害,保障人畜安全和农业、林业生产。
第三十条 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其他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依照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补充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狩猎证或者未按狩猎证规定猎捕野生动物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猎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并可以没收猎捕工具,吊销狩猎证。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持枪证持枪猎捕野生动物的,由公安机关比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破坏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破坏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处以罚款。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情节严重、构成投机倒把罪、走私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没收的实物,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按照规定处理。
第三十六条 非法进出口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由海关依照海关法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走私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伪造、倒卖、转让特许猎捕证、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证件,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伪造、倒卖特许猎捕证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上一级机关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对海关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不服的,依照海关法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办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与保护野生动物有关的国际条约与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第四十一条 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制定实施办法。
第四十二条 本法自1989年3月1日起施行。
附:
有关法律条文
一、刑法有关规定
《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违反海关法规,进行走私,情节严重的,除按照海关法规没收走私物品并且可以罚款外,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违反金融、外汇、金银、工商管理法规,投机倒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单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以走私、投机倒把为常业的,走私、投机倒把数额巨大的或者走私、投机倒把集团的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刑法》第一百三十条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珍禽、珍兽或者其他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伪造、变造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第一条 对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走私、套汇、投机倒把牟取暴利罪,第一百五十二条盗窃罪,第一百七十一条贩毒罪,第一百七十三条盗运珍贵文物出口罪,其处刑分别补充或者修改为: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第二条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珍贵动物及其制品、黄金、白银或者其他贵重金属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海关法》有关规定
第四十七条 逃避海关监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是走私罪:
(一)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毒品、武器、伪造货币进出境的,以牟利、传播为目的运输、携带、邮寄淫秽物品进出境的,或者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出境的;
(二)以牟利为目的,运输、携带、邮寄除前项所列物品外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物品、国家限制进出口或者依法应当缴纳关税的货物、物品进出境,数额较大的;……
第四十八条 有本法第四十七条第(二)、(三)项所列行为之一,走私货物、物品数额不大的,或者携带、邮寄淫秽物品进出境不构成走私罪的,由海关没收货物、物品、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 有下列妨害公共安全行为之一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一)非法携带、存放枪支、弹药或者有其他违反枪支管理规定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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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补充规定
1988年11月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号主席令
新华社北京11月8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十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补充规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1988年11月8日通过,现予公布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88年11月8日
新华社北京11月8日电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为了加强对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保护,对刑法补充规定: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非法出售倒卖、走私的,按投机倒把罪、走私罪处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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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保护人类的朋友
本报评论员
我国土地面积占世界土地总面积的6.4%,拥有野生脊椎动物种类占世界这类动物种类总数的10%以上。这是大自然的赐予,是国家宝贵的自然资源。
但是,近几年来,从森林和草原不断传来令人痛心的消息:有20余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遭到非法捕猎;捕杀和倒卖走私的案例逐年增多,仅去年一年就发生500多起。有些商业、外贸单位大量收购野生动物,一些饭店、宾馆以山珍野味吸引食客,助长了乱捕滥猎之风。对中国生态环境怀有深忧的专家学者奔走呼号,政府和有关部门三令五申,但收效不大。
如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正式颁布了。它为一切热爱祖国、热爱大自然、关心人类生存环境的人们增添了一个有力的法律武器;对于一切利欲熏心的非法捕猎者和倒卖走私者则是一种强大的法律震慑和约束。
国家用立法来保护珍稀野生动物,是我国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进步。野生动物并非可以任人捕猎的野外无主之物,它属于国家的资源,也是人类的朋友。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离不开生态环境。人是万物之主,但人类不能离开生物圈孤零零地在地球上生活。没有飞禽走兽、草原森林的世界将是一个走向死寂的世界。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人又是万物之友。一个现代文明的社会,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不但用法律保护作为公民的人,而且懂得用法律保护人类的朋友——珍稀动物和植物。这是一种社会进步的标志。
《野生动物保护法》颁布了,保护野生动物有法可依了。但这还不能万事大吉。根据以往的经验,有了所得税法并不等于就没有人偷税漏税,有了森林法照样有人滥砍乱伐。我们有些同胞对有关尊重人的法律尚且遵守不够,更何况是保护动物的法律?少数以身试法者的存在,更说明法律之必不可少。有法可依是一个进步,执法必严更加重要,否则,法律条文就不会有威慑犯罪的作用。
法是庄严的。有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就要宣传、学习、守法、执法。这不仅可以制止乱捕滥猎的违法行为,而且可以促成一个良好的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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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少年足球赛群雄争出线 中国队冲出重围进入半决赛
新华社曼谷11月8日电 (记者张秋来)中国队今晚在这里举行的第三届亚洲少年足球锦标赛(16岁以下)决赛阶段小组预赛最后一战中,以2∶1胜伊拉克队,从而以4战2胜2平积6分的成绩进入半决赛。
比赛上半时,中国队以防守反击挡住了伊拉克队的猛烈进攻,双方以0∶0战平。下半时,中国队换上了以速度见长的左边锋11号游绍东,并改以进攻为主的踢法。约70分钟时,中国队16号金永洙接到右路传球,甩开对方一名后卫,一脚破门。中国队士气大振,约5分钟后,9号高峰接14号宿茂臻前场传球,直接带球破门得分。伊拉克队全力反攻,在终场前2分钟时,扳回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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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杯女排赛
中苏两队争冠
新华社东京十一月九日电 日本杯女排邀请赛半决赛今天在名古屋举行,中国队以三比二胜秘鲁队,进入决赛。五局的比分是十五比八、十五比十二、十二比十五、八比十五和十五比十二。
在今天的另外一场半决赛中,苏联队以三比一胜日本队。四局的比分是十七比十五、十四比十六、十五比十和十七比十五。
中国队将于明天和苏联队争夺本次邀请赛的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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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支国际友好城市足球队在羊城交锋
广州队零比零战平奥克兰队
据新华社广州11月8日电 (记者张家昌、何惠飞)1988年广州“万宝杯”国际友好城市足球邀请赛在广州市点燃烽火。在今晚进行的第一轮两场角逐中,广州队与新西兰奥克兰队0∶0战平,联邦德国法兰克福队4∶0击败日本福冈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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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一公司赞助亚运会电脑设备
本报讯 正在筹备中的1990年亚运会的电子信息服务系统,又将增添先进设备。美国容错电脑公司已决定赞助亚运会价值100万美元的一批容错计算机。
这种计算机是亚运会使用的计算机系统中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它的主处理器、存储器等都是双备份,即使部件出现故障仍能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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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际网球中心开业
新华社北京11月9日电 (记者梁金雄)第11届亚运会网球比赛场地——北京国际网球中心今天在这里举行开业典礼。
第11届亚运会名誉主席万里、国务委员李铁映、中国网球协会主席吕正操等为中心开业典礼剪了彩。
国家体委主任李梦华在典礼仪式上致了贺词。
由中国体育服务公司和日本伊藤忠商事株式会社合资兴建的北京国际网球中心,坐落在北京天坛公园附近,共设有标准网球场十四片(其中室内网球场三片)、高级公寓151套。
还有保健中心、健身房、台球室和沙龙餐厅及商店等附属设施,是目前规模较大的以网球为中心的综合性体育服务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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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球大奖赛爆冷门 夏嘉平淘汰种子选手
新华社广州11月9日电 (记者何惠飞、张家昌)1988年国际纳贝斯高网球大奖赛的正式赛首日爆出冷门,第一、第三号种子选手新西兰的盖伊·史蒂夫和英国的肖·史蒂夫,分别被美籍选手贝克曼·查尔斯和我国年轻新秀夏嘉平淘汰出局。中国年轻好手夏嘉平和张九华今天顺利闯过了头关。
我国共有5名选手进入32名精英的正式赛。在今天首轮正式赛中,我国老将刘树华、马克勤和孟强华先后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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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健同托尔斯特赫会谈
据新华社北京11月9日电 (记者张荣典)国务委员兼国家科委主任宋健今天上午在人民大会堂同苏联部长会议副主席兼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主席鲍·列·托尔斯特赫进行会谈。宋健应客人的要求,介绍了中国的科技体制改革及科技发展等方面的情况。
会谈是在友好坦率的气氛中进行的。国家科委副主任阮崇武、由托尔斯特赫率领的苏联政府代表团成员参加了会谈。托尔斯特赫是率领苏联政府代表团来京参加于8日举行的“苏联科技日”开幕式并对中国进行访问的。
会谈后,宋健设午宴款待苏联客人。
苏联政府代表团今天下午离京赴广州和深圳参观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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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惨案
教师课堂教育学生 学生家长打死教师
据新华社合肥十一月九日电 (通讯员宁宇、记者田文喜)安徽省凤阳县桃柳小学教导主任、青年教师柳之武因教育学生横遭报复,被学生家长等人打死。
九月二十日上午,凤阳县顾台乡桃柳小学教师柳之武正在上数学课,忽然,一年级学生蔡旺在课堂上唱歌,严重地扰乱了课堂秩序。柳之武手持课本走到蔡旺跟前,叫他不要唱歌。他不但不听,反而张口就骂。于是,柳老师就用课本拍了拍他的头,并要他站起来,承认错误。
当日中午放学后,蔡旺对其父母说柳老师打了他。蔡旺的父亲蔡士亮、母亲马之慧闻讯后,邀其弟蔡士林一起闯进校园,既不听柳之武解释,也不听别人劝说,动手就打。蔡士亮喝道:“给我打,打死了我负责!马之慧遂向柳的腰部连打数拳。接着,蔡士林举起一根一米多长的槐树棍向柳的后脑狠命打去,把柳之武当场打倒。十月十五日,凤阳县公安局依法逮捕了罪犯蔡士林、蔡士亮,同时将马之慧依法收审。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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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文版《资本论》出版
新华社北京11月9日电 (记者格来)马克思的《资本论》已由中央马列著作毛泽东著作民族语文翻译局翻译成蒙古语文,最近由民族出版社出版,由新华书店发行。
这个局的蒙古语文翻译人员用了5年时间,才翻完了这部205万字的巨著。他们还用蒙古文、朝鲜文翻译出版了48万字的《资本论》节选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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