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9月28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理论)
专栏:

政治体制改革是我国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
吴国光 孙方明 吴伟

社会主义的中心任务是发展生产力。而改革是发展生产力的必由之路。
现在,我们在改革的道路上正面临一个新的关头,这就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向上层建筑提出的新要求——进行政治体制改革。
去年以来,邓小平同志一再指出:重要的是政治体制不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所以不搞政治体制改革就不能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不能使经济体制改革继续前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增订本,第138页)。事实上,我们在实际生活中可以切身感受到,现行政治体制对于经济体制改革乃至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存在着种种不适应,严重束缚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妨碍着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发挥。比如说,我们的办事效率很低,推诿、扯皮、手续繁杂、公文旅行、拖拖拉拉、不负责任的现象,几乎到处都可以见到。又比如,我们的干部队伍缺乏活力,论资排辈、“分配定终身”、部门所有制等现象压抑了人的积极性,任人唯亲、以权谋私的不正之风更引起了群众的不满。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人们常常感到气不顺,干得不痛快,办成一件好事往往很困难,聪明才智无法充分发挥;而许多不该发生的事情却往往通行无阻,人们虽然不满意却感到无能为力。诸如此类的问题,其根源都可以追溯到我们政治体制的缺陷上来。
对这些问题,邓小平同志早就做了大量的、精辟的分析。他从解剖官僚主义现象入手,深入分析了现行政治体制与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矛盾。他说:“要搞四个现代化,把社会主义经济全面地转到大生产的技术基础上来,非克服官僚主义这个祸害不可。现在,我们的经济管理工作,机构臃肿,层次重叠,手续繁杂,效率极低。政治的空谈往往淹没一切。”(《邓小平文选》第140页,以下简称《文选》)特别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这个问题就更突出更迫切了。1986年以来,邓小平同志多次提醒全党:我们的官僚主义已经到了令人无法容忍的地步。
那么,官僚主义的病根在哪里?邓小平同志将焦点对在我们的权力过分集中的管理体制上。他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所作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中指出:“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就是在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的口号下,不适当地、不加分析地把一切权力集中于党委,党委的权力又往往集中于几个书记,特别是集中于第一书记,什么事情都要第一书记挂帅、拍板。党的一元化领导,往往因此而变成了个人领导。”这样,“权力过分集中于个人或少数人手里,多数办事的人无权决定,少数有权的人负担过重,必然造成官僚主义”(《文选》第288、289页)。
权力过分集中不仅造成官僚主义,而且还必然损害民主生活与集体领导。在少数个人专权严重的单位,甚至表现为封建家长制作风,形成人身依附关系。领导干部得不到有效的监督与制约,特权现象、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等,就有了生长的条件。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这种现象,同我国历史上封建专制主义的影响有关”。“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很少”(《文选》第289、292页)。而封建主义影响在体制上的表现,主要就是权力过分集中而又没有必要的约束。这种体制在政治上缺乏稳定性与连续性,少数人集权,人亡政息,在领导人注意力转移与领导人更迭时,社会往往不安定。“文化大革命”就是一个惨痛的教训,它的发生与我们政治体制中权力过分集中的特征是不可分的。
无论官僚主义现象还是封建主义影响,都绝不仅仅是某个人的问题或单纯的思想作风问题,而主要是体制上的问题。这是邓小平同志改革思想中一个极为精辟的论点。他说:“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文选》
第293页)他还指出:“我们过去的一些制度,实际上受了封建主义的影响,包括个人迷信、家长制或家长作风,甚至包括干部职务终身制。我们现在正在研究避免重复这种现象,准备从改革制度着手。”(《文选》第307页)总之,如果不对现行政治体制进行改革,发展社会生产力这个中心任务就难以实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发挥就不可能有保证。

我国现行政治体制的形成,有它的历史根据。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我国人民经过几十年的浴血奋战,夺取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新中国。随着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我们建立了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解决了中国近代史上最重大最根本的政治问题,即中国向何处去的问题。我国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最重要的特征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由人民群众当家作主。这个制度是中国人民历史性的选择,是马克思主义同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产物。从总体上说,它适应于我国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符合我国人民的根本利益。
但是,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殊国情,决定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在一定时期内必然还很不完善。我国是从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经过新民主主义革命直接发展到社会主义社会的,没有经历过资本主义充分发展的阶段,现代商品经济极不发达,生产社会化的程度很低。这是我国社会发展的特点,是中国的特殊国情。它是中国革命的长处,也暗含着中国新制度的先天不足。一般地说,按照马克思主义原理,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在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经过充分发展并衰朽了的条件下成长起来的,它既继承了人类政治智慧的成果,又扬弃了剥削阶级腐朽的、反动的东西,其管理现代社会的形式是较为成熟的。我国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从总体上说,从世界文明史的发展看,是符合这一原理的,它在实质上是先进的、优于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但是,也要看到,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产生于生产力发展水平极其落后的国度,作为它的具体组织形式的政治体制,由于特殊的社会历史环境,不能不受到封建主义的政治遗产和残存的专制文化环境的制约与影响,从而存在着若干不完善之处。较低水平的生产力以及相应的较低水平的社会文化素质等,从基础上决定了我国政治体制必然要经历一个从不完善到完善、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过程。
同时还要看到,我国现行政治体制在其形成和发育的过程中,还受到下列一些因素的影响。
第一,我国新民主义革命是经过长期的武装斗争取得胜利的,在长期武装斗争中我党形成了适应于当时环境与当时任务的卓有成效的领导体制,这种体制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强调集中统一。这在当时是必要的。但是,由于历史惯性的作用和一些认识上的原因,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我们的政治体制沿袭并强化了革命战争时期的做法,表现出决策权高度集中、随机性强,缺少明确稳定的制度和规范等特点。
第二,建国以后,我们建立了高度集中的以指令性计划为特征的经济体制,这在当时用以对付帝国主义封锁、迅速扩大积累、进行重点建设和增强国力是比较有效的。这样的经济体制必然产生相应的政治体制。按指令性计划的要求并依托行政方式来组织和管理社会、经济、文化,就成为现行政治体制形成和运行的基础。随着情况的改变和生产力的发展,旧有的经济体制越来越僵硬,早已不利于发展生产力,势在必改了,与之相应的政治体制也处于同样的境地之中。
第三,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以后,由于指导思想上的失误,仍然长期强调“以阶级斗争为纲”,没有把发展生产力作为中心任务来抓,没有认识到国家的长治久安是发展生产力的必要条件,而是试图用搞政治运动的方式来代替经济工作和发展生产力,代替对现代国家的制度化管理,结果势必形成以大轰大嗡取代社会主义民主的那样一种政治体制。
第四,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普遍存在的社会主义“模式”的影响,也在各个方面表现出来。
所有这些因素,使得我国现行政治体制中还存在着多方面缺陷,它集中表现为官僚主义现象和封建主义影响。“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动乱,就是我们政治体制中的弊端的集中反映。
三正是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着眼于国家的长治久安和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提出了政治体制改革的历史性任务。几年来,我们对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进行了一些改革,取得了若干实际效果,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有了一定的进展。但是,受时机和条件的限制,加之经济建设和经济改革的任务繁重,我们还没有来得及对现行政治体制进行系统的、全面的改革,现行政治体制的主要弊端并没有从根本上消除。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展开,现行政治体制的弊端暴露得日益明显,过时的、僵化的上层建筑与正在发生巨大变革的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也日益尖锐。为了加快发展生产力,进行系统的全面的政治体制改革,已经成为一个紧迫任务。
要发展生产力,不能不切实地改善我国现行政治体制的运行状况,克服官僚主义,提高工作效率。这就要改变党组织包揽行政事务的状况,并下放权力,进行机构改革,实行严格的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健全行政法规和建立完善的行政监督系统,按照结构合理、功能齐全、责权分明和精简的要求,按照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进行间接宏观控制的要求,形成相对独立的、高效能的政府行政管理体制。
要发展生产力,也不能不创造一种能够使各类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和机制,从根本上提高党和国家的干部素质,增强党和国家机构的活力。从根本上说,我国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建设能否成功,取决于能否源源不断地培养和选拔大批合格的科学技术人才、经济管理人才和行政管理人才;党和国家机关是否有活力,取决于能否有效地改善党政机关干部的素质,解决各级领导班子的年轻化问题。这就要坚定不移地进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根据各行各业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建立起鼓励公平竞争、注重工作实绩、能够人尽其才、择优汰劣的各具特色的管理制度,从而促使一批批优秀的科学家、教育家、文学家、政治家、各方面的管理人才和其他人才不断涌现出来,同时也能够有效地克服目前在用人问题上存在的不正之风,使人民群众信任我们的党,增强对社会主义事业的信心。
要发展生产力,必须正确处理和协调各种不同的社会利益,使各方面群众的积极性都能够充分调动起来。从总体上说,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人民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但这并不排除在各种具体条件下人们有着各自不同的具体利益,这些具体利益不可能完全一致,在某些时候甚至可能产生比较严重的对立,如果处理不好,就会造成社会动荡,破坏安定团结。为了保证经济上持续稳定的发展,保证社会的安定团结,应当承认和重视各种社会利益的差别和矛盾的存在,并通过各种形式加以协调。近一时期来的实践已经证明,打破过去政治生活中存在的那种封闭状态,实行政务公开,广泛开展协商对话,是协调各种利益关系的有效方法。
要发展生产力,必须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需要的政治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迫切要求相应地改革现行的党政领导体制,实行党政分开,政企分开,下放权力,调动地方和基层的积极性,强化和推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厂长、经理负责制。在企业成为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之后,企业的经营状况与职工的利益密切相关,职工群众也必然越来越广泛地要求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实行民主监督、民主管理,以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和实现。这也要求在政治体制方面进行改革,发展基层经济、政治生活中的民主,并使之制度化。
还要看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也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要求。随着我国经济和文化教育事业的逐步发展,封建主义影响的逐步扫除,公民的权利主体意识和参政意识必然会逐步增强。这种趋势,要求我们改革和完善政治体制,健全人民群众参加管理的形式和制度,改善选举和人民监督制度,加强舆论监督的作用,以“充分发扬人民民主,保证全体人民真正享有通过各种有效形式管理国家、特别是管理基层地方政权和各项企事业的权力,享有各项公民权利”(《文选》第282页)。
总而言之,坚定不移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是保证我们事业胜利的唯一选择。党的十三大即将提出的政治体制改革的设想,是我们党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发展所作出的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的战略决策。只要我们按照党中央的部署,坚决而又审慎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就一定能为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前进,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使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更好地发挥出来。


第5版(理论)
专栏:

发展原材料企业和加工企业间的联合
吕先声
在深入发展横向经济联合中,积极发展原材料企业、产地与加工企业、产地之间的联合,是一个重要方面。
首先,加强原材料企业和加工企业间的联合,有利于双方共同发展。原材料企业与加工企业相互依赖,谁也离不开谁。发展原材料企业与加工企业间的联合,既可以解决加工企业的缺“米”之虞,又可以使原材料企业的产品有用武之地,并利用加工企业的资金、技术,开发和扩大原材料的生产能力。由于生产单位和使用单位直接见面,还可以使原材料企业生产的原材料更加适销对路,符合用户需要。
其次,发展原材料企业和加工企业的联合,有利于打破“小而全”、“大而全”的局面,按照专业化协作原则合理组织生产,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原材料企业与加工企业各有优势,又各有不足。应该扬己之长,避己之短,相互协作。如果不顾自己的技术、人才等条件,勉为其难地去发展那些自己所没有的东西,那就难免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不但社会效益不好,而且自身经济效益也不会高。
再次,发展原材料企业和加工企业间的联合,可以保证原材料的合理流向,减少中间环节,解决物资的优化利用问题。在旧的经济体制下,原材料的调拨分配存在着“拉郎配”的现象。发展原材料企业和加工企业间的联合,是在自愿基础上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进行的自由组合。原材料企业可以在加工企业间寻找合适的销售对象,加工企业也可以在原材料企业间寻找理想的协作伙伴。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横向经济联合的发展,原材料企业和加工企业间的联合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这种联合还不普遍,还不能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形势。更好地发展原材料企业和加工企业间的联合,关键是要正确处理联合双方之间的利益关系,重视原料产地的经济利益,调动原材料生产企业的积极性。长期以来,原材料价格偏低,加工工业产品价高利大,使得原材料生产既缺乏动力,又缺乏资金,发展缓慢;而一般加工工业犹如雨后春笋,遍地开花,更加剧了原材料供应短缺的矛盾。解决这个矛盾的关键,是有计划地适当提高原材料的价格,搞好原材料生产企业与加工工业企业之间的利益分配。加工企业要主动让点利。提高原材料价格是一个办法,加工企业把得到的利润返还给原材料企业一部分也是一个办法。有的加工企业利用自己的资金、技术、人才方面的优势,帮助原材料产地和企业开发资源,扩大原材料生产,收到了良好效果。这种做法值得借鉴。
当然,原材料价格的上涨要以加工企业的消化吸收能力为限。不合理的价格体系必须改革,原材料价格的上升是必然趋势。但是,原材料价格的上升幅度要与加工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相适应。否则,加工企业就会因用不起你的原料而拒绝与原材料企业进行联合,或者被迫去发展那些本不应发展的原材料生产,造成两败俱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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