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9月26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编者的话

要支持人民代表的正常活动
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都是以民主投票方式选举出来的。每位代表都依照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代表人民参与对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的管理。
所以,人民代表的活动,需要得到全社会的支持;人民代表提出的批评、建议和要求,有关组织和单位,一定要重视。
然而,今天本报发表的海宁市许然同志和湘潭市仁达、江迅同志的来信表明,至今仍有少数干部忽视人民代表的作用,对人民代表的工作支持不够甚至不予支持;对人民代表的意见不加重视甚至置若罔闻,给人民代表的正常活动造成了障碍。
凡此种种,都是错误的。它所造成的后果(如人民代表不能充分发挥作用),也是令人不安的。但有人却无动于衷,不以为然。殊不知,这都会损害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
愿我们的各级领导,千万不要学海宁中丝三厂、湘潭为民药店负责人的样,一定要带头关心和支持人民代表的活动,尊重人民代表的正确批评和意见。须知,这是我们在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

湘潭为民药店严重损害国家利益 市人大代表提出批评竟置之不理
1985年以来,我市为民药店大量经营非药用商品,有座钟、折叠椅、铝桶、发乳、洗发精、香水、汽酒等近50余种,扩大营业额达50多万元。只要顾客提出要求,这个药店都根据购货金额开出购买药物的发票,以便顾客拿回工作单位报销。顾客苏某某买了10盒蚊香,这个商店的营业员却开具了购买西药的发票(号码为129724);顾客郭某某拿的是购买西药的发票(号码129727),实际买的是花露水、牙膏等。今年6月25日,我市某厂开发票购买所谓“常备药及防暑药”,金额达1890多元,实际购的是蚊香、香皂、郁美净、灭害灵等。7月2日,我市某仓库开的发票是购“防暑药”,金额达1000多元,实际拿走的也是蚊香、郁美净等。
据有关部门检查,这家药店今年1月3日、4日西药柜的5本发票(共250张),其中以“中药”名称开出的发票57张,合计金额341元,实际销售的是蚊香、花露香水、汽酒、牙膏、肥皂等非药用品。
7月的一天,我市某单位以购防暑药品为名,在为民药店开出发票,付款800元,领取“购货券”100张发给职工。这个单位的职工拿着购货券在为民药店领购的是宝宝乐、蚊香、牙膏、香皂等。
为民药店的这种做法,不仅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也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他们采取这些非法手段赚来的钱,很大一部分用于滥发奖金。去年年底,他们除正常发放奖金外,还违反财经纪律,采取将现金不入帐的办法,一次人均补发奖金140元。
为民药店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制止,主管机关是有责任的。去年6月,我市人民代表杨善育发现为民药店的职工为一顾客开中药发票42元,实发给一口座钟的事后,上书市人大常委会要求查处,市人大常委会责成有关主管机关追究,但至今未作处理。
特别严重的是,为民药店的一些职工向上级机关反映有关情况时,这家药店的个别领导人竟采取压制的态度,说谁反映这些鸡毛蒜皮的事谁会吃亏的。这个药店的经理还得意洋洋地说:“我赚了钱又没入个人腰包,犯不了大法。”
为民药店经营中的不正之风,反映出公费医疗的漏洞很大。类似为民药店这样的情况在我市其它药店、诊所、医院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市有关领导机关应当给予严肃认真的查处。
湖南湘潭市 仁达 江迅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

白水岭自然保护区乱砍滥伐案拖了两年
现在还是“继续调查”令人费解
海南岛白水岭自然保护区是我国三大热带林保护区之一,总面积45万多亩。保护区内有猕猴、云豹、海南大灵猫、赤鹿、白鹇、孔雀雉等珍稀动物;有热带乔木树种300多种。1985年7月,吊罗山林业分局局长、党委书记罗卓能擅自指派测量队在保护区核心地带非法修了3.2公里长的公路和390米长的拖拉机道,随即在保护区内乱砍滥伐,持续一年零3个月,砍伐林木1600立方米,毁林面积1920亩。珍贵树种鸡毛松、海南粗榧、母生、粘木、竹柏等已被伐殆尽。去年6月,白水岭保护站站长林位福曾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了这一情况,海南行政区林业局责令吊罗山林业分局自行处理这一毁林事件,但罗卓能根本不当回事。在他的影响下,一些林区职工和附近群众也进入保护区,偷砍林木、肆意狩猎,一些人因此而大发其财。
省林业厅和海南行政区林业局于今年5月组织了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但至今不作处理。希望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此事。
广东海南区吊罗山林业分局营林科 冯坤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

难以容忍的差错
贵州省博物馆在1984年举办“贵州苗族风情展览”结束后,找到香港远征贸易公司洽印一份印刷精致的《贵州苗族风情简介》。1986年,省博物馆还曾派专人去深圳进行过校对。可是,今年4月这份“简介”运回贵阳后,有人发现上面出现了不应有的错误:
1、“简介”的封面上“贵州苗族风情简介”8个字的汉语拼音印成“GUIZHQU(应为GUIZHOU)MIAQZU(应为MIAOZU)FEGQING(应为FENGQING)JIANWIE(应为JIANJIE)”,错了4个字(见右图)。其中,“GUIZHQU”这个错误的拼音,在“简介”中出现了5次,可见绝非偶然。
2、“简介”中“吃牯脏祭祖”的“祖”误为“殂”。“殂”是死亡的意思(下文有“祭祀祖先‘吃牯脏’”句可证);又误“芦笙”的“笙”为“苼”。汉语中没有“苼”这个字。
3、英文说明中,也有几个单词拼错了。
印制展览简介是一件很严肃的事。一个省级博物馆,人才济济,居然会印制出这样水平的展览简介,岂不贻笑大方。据说贵州省博物馆年年叫喊业务经费紧张,工作开展不易。可是却耗资2.5万元印制出这样的废品,不知有关领导同志和承办人员应负什么责任。
贵州贵阳市 广闻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毖后录

调查附记
8月初,本报收到读者冯坤的来信后,记者走访了林业部。
林业部保护司自然保护处的负责人说,他们于5月至7月也先后收到反映白水岭自然保护区遭到破坏的群众来信和广东省林业厅的调查报告,因白水岭系省级自然保护区,属广东省林业厅管,所以这个问题的处理结果尚不知晓。8月5日,记者打电话给广东省林业厅,询问处理情况。省林业厅林政处的同志说,群众来信反映吊罗山林业分局开路伐木,严重破坏白水岭自然保护区林木资源的情况是属实的。省林业厅已于7月2日向海南行政区林业局发了文件,提出三条处理意见:一、建议对吊罗山林业分局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二、吊罗山林业分局全部违法所得,交还白水岭自然保护区;三、吊罗山林业分局个别负责人知法犯法,错误性质是严重的,建议依法惩处。但海南行政区林业局至今没有处理,他们有点官官相护,省林业厅也推不动。8月6日,省林业厅的同志又给本报来电话,说海南行政区林业局已在7月底派人去吊罗山继续调查。8月14日,记者去电话询问案情,省林业厅林政处的同志说,8月12日,海南行政区召开大会,宣布了罗卓能停职检查,但此案仍在“继续调查”中,尚未依法处理。
值得指出的是,此案发生于1985年10月,群众揭发于1986年6月,此后广东省林业厅曾发文要求海南行政区林业局查处,但海南区林业局却让吊罗山林业分局自行查处。这样,非法伐木现象不但未得到制止,且持续到1987年3月。直到1987年4月,省林业厅同海南区林业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实地调查时,才制止了这股乱砍滥伐林木的歪风。本来这一案件的有关情况已经查清,省林业厅也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海南区林业局现在却还在“继续调查”,不知他们还要继续调查到何时?!
本报记者 马中艳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心里话

我这个人民代表的活动受到限制
我是浙江海宁市中丝三厂选区选民选出的本届硖石镇人民代表,为了对人民负责,依法做一些应做的工作,却受到海宁中丝三厂领导人的限制。
4月4日,我当选镇人民代表后,接到硖石镇人民政府的通知,让我于4月6日参加镇人民代表大会。通知要求各位代表在会前听取所在选区选民的意见,以便准备提案。因时间紧迫,为了迅速与本选区选民联系,我立即草就了一篇稿件,内容是表示要当责任代表、不当荣誉代表,征集选民的意见。我把这篇稿件提请中丝三厂党委审查,要求刊登在黑板报上或在厂内广播。结果厂党委领导人扣发了这篇稿件,既不刊登,也不广播,更不退稿,却指示我向各党支部书记征集意见。我大惑不解,厂党委负责人为什么不让我直接听取选民意见呢?我思虑再三,实难从命。
镇人代会结束后,为了及时向本选区选民贯彻会议精神,我和另一位镇人民代表要向中丝三厂党委介绍会议情况,党委负责人回答说以后抽时间听。从此,他们再也没有安排时间让我们传达会议精神。
硖石镇人代会宣布,代表们的提案在7月底前全部作出答复。我于8月20日将收到的7件提案答复汇集后,以本届人民代表的名义写了一份《向镇第一选区选民述职》的稿件。我要求中丝三厂厂长安排人用毛笔抄写我的述职报告和提案答复,并请展示宣传橱窗与本选区选民见面。我第一天交稿时,厂长表示同意。第二天厂长告诉我,经与厂工会商量,不能全文抄写公布我的述职报告,对提案的答复也只能有选择地公布。我当即表示不同意,并声明人民代表不受厂工会管辖。第三天,我向厂长示以民法通则,说明人民代表的述职报告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要求排除侵害。到了第六天,中丝三厂总算公布了7件提案答复。但是,我的述职报告还是被扣发了。
中丝三厂领导人一而再、再而三地“封”人民代表的嘴巴,是不尊重本选区选民意志的表现!在提倡“以法治国”的今天,在中丝三厂范围内,选民们选出的人民代表为什么只能当“花瓶”、做摆设?人民代表依法做一些应做的工作,为什么这样难?中丝三厂个别领导人为什么不关心和支持人民代表的活动呢?
我决不辜负选民的期望,在任期内行使好代表的权利。为了人民代表的正常活动不再受阻,为了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各地都得到正确贯彻,吁请各级部门都要给人民代表的正常活动以支持和帮助。
浙江海宁市硖石镇人民代表 许然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新风集

林业专业户孙琛的见识与情怀
我自治州和龙县土山乡源河村农民孙琛,于1982年承包了一些农田。他辛勤劳作,科学管理,很快成为万元户。1984年,他又承包了200垧山林,成了远近闻名的林业专业户。
致富后,如何开销手里的余钱呢?孙琛家的住房是20多年前盖的旧草房,儿女们要求翻盖砖瓦房,添置彩色电视机等家用电器,可孙琛自有见识。他花钱办了这么几件事:
第一件是每年拿出3000元,投资改造荒山秃岭。头两年,他每年植树10万棵。今年植树15万棵,造林面积27垧,成活率达90%,使昔日的荒山披上了绿装。他计划在30年承包期内,将承包的200垧荒山全部种上树。
第二件是拿出5000元,扶持乡亲脱贫致富。他公开声明:乡亲们谁急用钱时,他可随时借给,啥时有啥时还,不收分文利息。去年春,贫困户刘贵金打算买耕牛,因借款数目大而难于启齿。孙琛得知后,便送去600元,帮他凑足了买牛款。他先后帮助6户贫困户买上了耕牛及其他农机具。
第三件是用1000元买了一部电影放映机。这几年,这里的农民物质生活水平确实提高了,可是文化生活仍很贫乏。为了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今年5月他买回一部电影放映机,免费为乡亲们放映电影。按规定,每放映一场电影要交10至15元的租片费,他去县城取送影片还要耽误两天工。这样,放映一场电影,他要赔30多元。有人问他:“怎么干上了这个亏本买卖?”孙琛回答:“为了丰富乡亲们的文化生活,赔上这笔钱,值得!”现在,他已巡回放映电影15场。
吉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州委 杨家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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