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7月23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理论)
专栏:探索与争鸣

  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几点看法
  薛汉伟
最近,很多同志都在研究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践和理论,这件事情非常重要。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最重要的国情。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一切基本问题都必须以此为依据才能得到正确的解决。对我国国情进行深入的研究,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各个方面作出科学的论证,是我国理论界面临的重要任务。
(一)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新概念,是我们党在总结社会主义建设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建国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也遭受过严重的挫折。如果说,我们取得了旧中国所不可能取得的成就,是因为我们坚持了社会主义道路的话;那么,造成挫折的原因,从指导思想上看,归根到底是对我国社会所处的发展阶段没有作出合乎实际的判断。长期以来,我们把马克思根据资本主义和商品经济发达国家提出的共产主义发展阶段的一般规律,当作象我们这样一个经济文化不发达国家革命胜利后建设社会主义的具体模式;把发展生产力和变革生产关系看得过于容易,以为很快就可以建成社会主义和进入共产主义,这就不能不发生超阶段冒进的错误。1958年提出要提前建成社会主义并逐渐过渡到共产主义,刮了一阵“共产风”。在“文化大革命”中甚至提出现阶段就必须对商品生产和按劳分配加以限制。与此同时,在基本实现国家工业化以后,没有及时地认识到曾经在过渡时期起过积极作用的高度集中的体制需要加以改革;在确立社会主义制度后,没有坚定不移地实行工作重心的转移,相反把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与过渡时期的主要矛盾混为一谈,提出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
这两种错误都是由于脱离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重要的国情所致。前者超越了发展阶段,后者落后于发展阶段,但它们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却是相通的。传统的观念认为,在经济落后的国家建设社会主义,可以绕过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直接过渡到共产主义,因而把搞活企业和发展商品经济当作与共产主义方向背道而驰的“资本主义”道路;而阶级斗争这个传统的武器正好被用来当作堵截“资本主义”道路的法宝,使得“左”的错误长期难以纠正。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了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为我们正确地总结历史经验和深入认识我国的国情铺平了道路。经过几年的拨乱反正,到1981年,党中央就在《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提出了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论断。随着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人们越来越认识到这个论断的重要与正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基本问题和基本概念。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提出,表明我们党对我国国情和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我国的国情千头万绪,要正确地认识它,仅仅靠罗列现象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借助于理论抽象。在这里,最重要的是要弄清楚当前社会的性质及其所处的发展阶段,并形成相应的科学概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概念,准确地概括了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指出了我国社会主义社会所处的发展阶段。如果说确认旧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性质,是探寻中国革命规律的出发点的话,那么,确认我国现在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则是探索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规律的出发点。
(二)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涵义是什么?一般来说,任何一国的社会主义社会都要经历若干阶段,其中的第一阶段都可以叫做初级阶段。但是,各国在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时,由于经济文化有不同的发展水平,因而生产资料公有化的程度和形式,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和政治结构等各个方面必然是极不相同的。这就决定了它们不会经历同样的发展阶段。我国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其涵义不仅仅是指一般所说的发展顺序上的第一阶段,而主要是指在我国这样一个经济文化不发达的国家,社会主义社会成熟程度上的一个特殊的发展阶段。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概念,一方面反映了社会主义的一般本质,说明我国已经进入社会主义社会,而不是停留在过渡时期。另一方面,又反映了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特殊性,说明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成熟程度还很低。这种特殊性主要表现在如下两点上:第一,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是建立在不发达的生产力和商品经济的基础之上的。虽然经过三十多年的努力,我国已经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但总的来说,经济发展水平还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当然不是我们理想的社会主义社会,但它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一个必经的发展阶段。只有认清我国经济不发达状况所决定所允许的范围,才能在现阶段的社会主义建设中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不急不躁,脚踏实地地干下去。
第二,建立在这种基础上的社会主义制度不可能是成熟的。正如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所指出的:“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由比较不完善到比较完善,必然要经历一个长久的过程。”人们通常所说的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或“不完善”具有两种涵义。这两种涵义是相对于两个不同的标准来说的:一个以是否达到成熟的社会主义为标准,另一个以是否适合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为标准。这两种完善或不完善是不完全一样的,前一种涵义的不完善是由经济文化的发展水平所决定的,人们不能脱离这个实际提出过高的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的任务。后一种涵义的不完善,主要是指我国体制上的弊端必须通过经济政治体制改革来解决。过去,我们的错误就在于脱离经济文化的水平去追求前一种“完善”,而看不到当前的迫切任务是实现后一种“完善”。结果把许多在现阶段本来应当允许而且必须存在,甚至到了建成成熟的社会主义的时候仍然会存在的东西,当作社会主义的异己力量加以消灭或限制;把许多本来不应当存在、妨碍生产力发展的东西当作现阶段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特点,拚命地加以提倡和维护。
(三)
我们党早就指出:社会主义制度确立以后,我国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我认为,这个矛盾实际上就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为了解决这个矛盾,我们的根本任务就是要尽快地发展社会生产力,把发展生产力作为我们全部工作的中心。
诚然,在整个社会主义社会,通常都存在着社会生产落后于人民需要之间的矛盾。但是,我们在表述现阶段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时所说的“落后”,显然不是在这个一般意义上说的,而是在下述两个意义上说的:第一,相对于发达国家说的;第二,相对于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所需要的物质基础说的。正是在这两个意义上说的“落后”的社会生产与人民日益提高的物质文化需要之间的矛盾,构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我国社会主义的发展和优越性的充分发挥,取决于这一主要矛盾的逐步解决。在目前首先必须摆脱贫困,走向小康。这是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的客观要求和人民的迫切愿望。
邓小平同志最近指出:我们应该坚持社会主义,但要进一步建设对资本主义具有优越性的社会主义,首先必须摆脱贫困的社会主义。现在虽然说我们也在搞社会主义,但只有到了下世纪中叶,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才能理直气壮地说社会主义优于资本主义,才能说真的搞了社会主义。这段话说得多么深刻。我们在谈社会主义优越性的时候,不要忘记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贫困以及妨碍我们摆脱贫困的僵化体制决不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表现。在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主要应当表现为能较迅速地摆脱贫困和不发达,实现小康和现代化。为此,就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搞活的总方针和总政策,舍此没有其它道路。任何背离社会主义道路,背离改革、开放、搞活这个总方针的“左”的或右的倾向,都妨碍我们摆脱贫困,实现小康,甚至会造成动乱和倒退,必须坚决反对。是否有助于摆脱贫困,实现小康,应当成为我国当前判断是非、处理各种矛盾的主要尺度。
(四)
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具有同整个社会主义社会的特征不尽相同的特征。它的经济制度是建立在生产力和商品经济不发达的基础上的,这就决定了它的经济结构与更高阶段相比应当更具有多样性,以满足不同层次的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的需要。股份制、承包、租赁等形式的出现,正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形式和经营方式多样性的表现。有的同志把这些当作搞资本主义,这是误解。早在一个世纪以前,恩格斯就说过:“至少在过渡时期……由劳动人民实际占有一切劳动工具,无论如何也不排斥承租和出租的保存”。这里所说的“至少”,也就是不排斥社会主义社会的一定发展阶段可以出租和承租生产资料。除社会主义公有制外,还应当允许个体经济、私人企业和国家资本主义等各自在一定范围内的存在。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绝对优势确立以后,这些非公有制成份,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它与公有制的关系不再具有“谁战胜谁”的性质。
每一个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是作为利益表现出来的。既然我国存在着多种经济形式和多种经济成份,也就决定了各个地方、部门、企业、职工和其它社会成员存在着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利益差别。过去,我们不重视这种差别,过分强调缩小收入差距,造成了吃“大锅饭”的局面,结果挫伤了各方面的积极性,延缓了摆脱贫穷的进程。现在,我们实行让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的政策,着重克服平均主义,同时防止企业间和社会成员间收入差距过分悬殊,这是符合我国现阶段的国情的。只有深入研究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关系产生的种种利益,才能深刻认识现阶段的生产关系、社会关系和上层建筑。对这些不同的利益作确切的分析,建立新的利益关系的合理格局,是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建设面临的重大课题。
在政治制度方面:从原则上说我国建立了高于资本主义民主的社会主义民主;但是由于受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文化和社会关系的制约,这种民主不可能很完善。由此产生了发展民主的迫切性和发展民主的长期性这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殊矛盾。一方面,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很少,如果不建立起健全的民主制度,民主就容易遭到破坏,社会主义事业就要遭到挫折。建国以来发生的重大失误,都同民主制度的不健全有关。另一方面,建设社会主义的高度民主又十分艰巨。只有全面认识发展民主的迫切性和发展民主的长期性,才有可能找到现阶段进行民主建设的客观规律和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正确途径。
在意识形态领域中,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也有其特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已经占有统治地位,但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本身也不能说成熟,必须向前发展;与此同时,这种意识形态时常遭到落后的封建意识、小生产意识和主要是外来的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袭。这就要求我们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自觉地抵制封建主义思想和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正确对待传统文化和外来文化,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只有这样,才能巩固和发展我国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
在这里,我没有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征作出全面的分析,谈到的几点也是很初步的。我认为,深入研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个领域中的特殊矛盾,有助于进一步探讨这一阶段的特征。


第5版(理论)
专栏:

  关于承包制的几个认识问题
  严欣经
一、承包制是否会强化政府机关对企业的行政干预?
有的同志看到,实行承包制一般是企业向政府主管部门签定承包合同,就认为这是强化行政干预。其实,合同是一种契约关系,契约的双方在法律上是平等的,国家机关不能单方面随意改变承包条件。这就把过去那种国家与企业之间的行政隶属关系,改变为相互承担义务的平等的经济关系。只要企业完成承包的责任,国家就不应也没有必要干预企业。同时,承包制打破了大锅饭,企业在利益机制的作用下,也有了抵制行政干预的内在要求。企业承包后,经济效益迅速增长,有了机动财力,很多事情就不必再向国家等、靠、要,也就有了抵制行政干预的能力。从实行承包制的实践看,承包企业由于承担了明确的责任,相应地在人财物、产供销等方面都有较大的自主权。这就说明,实行承包制不是强化而是大大弱化了政府对企业的行政干预。
当然,现在采取的企业向政府部门承包的办法,是新旧体制并存的暂时现象,通过对承包制的不断完善,最终会找到更好的办法。比如,今后由国家制定承包法,企业和政府部门都按承包法办事,企业对主管机关承包的问题就不难解决了。
二、承包制是否必然导致企业行为短期化?
这几年出现的一些所谓企业短期化行为,不完全是企业的责任;实行承包制,能够制约企业短期行为的发生。
企业作为一个从事盈利性活动的经济实体,本来不应只注重短期行为。但在不合理的体制下,企业被挖得太苦,无力顾及长远发展。企业承包后,上缴利润包死了,就有了不断追求高效益的积极性;而保持效益的持续增长,就必然要用留利的大部分再投入,用于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主动处理好积累与消费、生产与生活的比例关系。承包制的这种内在机制,可以使三者利益按照长期利益与短期利益相结合的原则统一起来,制约短期行为的发生。
承包后企业会不会出现短期行为,还取决于承包期限的长短。承包期限过短,比如只包一两年,企业的合理经营机制建立不起来,就难以追求长期利益。
三、实行承包制是否会减少财政收入?
承包制把上交国家财政一头包死,企业多创的利润,全部留归企业支配,这就可以鼓励企业尽可能地多创利。企业兴旺发展了,国家财源就会茂盛。实践表明,企业实行承包制可以保证财政的稳收增收。例如,“六五”期间冶金系统大中型企业中实行承包的37户与未实行承包的73户相比,前者上交利税增长了一倍,而后者则只增长了20%。
国家财政困难的总根子是高度集中的投资体制。财政先把企业的利润统收上来,然后再集中投资上新项目,四面八方都伸手争项目,要投资,但大家对投资效果都可以不承担责任。这种投资“大锅饭”的体制,造成盲目发展,重复建设,投资效果很差,国家财政难以宽裕。企业实行承包后,不仅包了财政的增收,还靠自我积累,包了自身的改造、发展。这样,就可使投资主体由国家转到企业,社会扩大再生产的任务主要由企业承担,不仅国家财政负担大大减少,而且,投资效果会显著提高。企业效益高了,国家财政收入也会更多,这就会出现企业发展与国家财政增收的良性循环。比如,首钢承包后,不仅使上交财政逐年递增11.53%,还用自有资金为国家新增固定资产10亿元,使成品钢材年产量增加了135万吨,相当于为国家投资建设了一个大型钢铁厂;每年节约能源110万吨标准煤,相当于为国家节省了一座中型煤矿的投资。可见,企业实行承包制,是从根本上解决国家财政困难的途径。


第5版(理论)
专栏:

  加强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服务工作
  刘凤贺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改革逐步深入,农村经济正开始由自给半自给的封闭型格局迈向商品化的开放型经济。商品生产的发展,亟需社会化服务工作跟上去。虽然这几年农村陆续建立了一些不同形式的服务组织,但还不完善、不系统,远远不能适应商品生产的需要。加强社会化服务,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继续深入和完善的重要一环。要通过深入改革,建立起一个有多种经济成份、多种经营方式和多层次的社会化服务网络,为农村商品生产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
变行政指挥型为服务管理型 农村工作干部,尤其是县、区、乡主管经济的领导干部,要转变只靠行政领导而不搞经营服务的作风,为乡镇企业和千千万万的商品生产者搞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目前,在实际工作中,这方面的差距还比较大。有些领导干部,尤其是一些在经济不发达的农业区工作的同志,长期受小农观念的影响,习惯于用旧的传统观念去观察农村蓬勃发展的商品经济;在领导方法上,习惯于“领导一个令,上下一齐动”的旧做法,习惯于靠一个模式一个口号指挥工作。用这种方法领导商品生产,往往会违背群众的意愿,违背客观经济规律。发展农村商品经济要以农民为主体,依靠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农村各级干部要在生产资料供应、技术、市场、效益、竞争、信息、人才、开放等方面做好服务管理工作,使整个农村经济转到商品经济的轨道上来。
提倡自愿联合,完善自我服务 近年来,随着农民家庭经济的发展和专业化程度的提高,对社会化服务的要求愈加迫切。社会化服务由谁提供?仅靠领导部门和为数有限的专业部门,显然力量不足,随着生产的发展,各种形式的农民服务组织相继诞生。这些进入服务领域的农民,对农村的需求最了解,与农民的联系也最紧密。他们直接进入社会化服务领域,不但对提供商品生产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且从事服务的本身就是农业劳动力转移的一条渠道。
建立生产要素市场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要求建立一个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比较完善的市场调节体系。现在,商品市场已经放开,并发挥了很大的调节作用,它通过价格信号促使农民不断进行产品结构的调整,必然引起资金、劳力等生产要素的流动转移,这就需要建立生产要素市场。如果只有商品市场,没有生产要素市场,某种产品即使为社会所需要,资金、劳力转移不过去,这项生产也仍然发展不起来。商品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是密切相关的。只有建立起资金、技术、劳务、信息等生产要素市场,并把它与商品市场结合起来,才能形成完备的市场体系,更好地为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化服务。
完善双层经营,提高基层合作经济组织的服务能力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人们越来越清楚地看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是简单的分散家庭经营,而是分散的家庭经营与统一的合作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当前,家庭经营这个层次异常活跃,农民积极性空前高涨,而合作经济组织统一经营这个层次却没有相应地跟上去,服务不配套。有的地方原有的一些农村服务组织如农机队、农技队、畜禽防疫员、水利队等已经解体,许多事在县、区、乡有人管,到了村里就没有人管。实践证明,没有基层合作经济组织提供服务,家庭经营往往会遇到很多困难。
完善双层经营的关键,一是为农户提供生产服务,尤其要为家庭经营提供急需的生产服务。二是要加强生产中承包合同的管理工作,包括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组织土地向种田能手集中,鼓励农户向土地追加投资等。三是健全规章制度,特别要建立起适度积累的经济制度。按照国家现行的政策,参加合作经济的承包户要按规定交纳一定比例的提留,以利合作组织提供更加周到和有效的社会化服务。


第5版(理论)
专栏:书刊评介

  《中国消费结构研究》评介
  石小抗
杨圣明同志的新著《中国消费结构研究》一书已经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和山西人民出版社联合出版。这是我国第一部比较系统地研究和论述消费结构问题的专著。
过去我们的主要力量用于解决温饱问题,消费结构问题并不突出。目前,温饱问题在我国大部分地区已基本解决,正在向小康生活前进,消费结构问题开始突出起来,成为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中的一个重大问题。
作者运用历史与逻辑统一的方法,全面考察了我国的消费结构问题。全书分七章。
第一章从总体上考察了消费结构的概念、种类、作用以及我国消费结构的主要特点,作者指出,目前我国正处于新旧消费结构转换的历史时期。
第二、三章从横断面上剖析了宏观消费结构和微观消费结构。在宏观方面,作者考察了个人消费与社会集体消费结构、社会各阶层的消费结构、地区间的消费结构、管理层次间的消费结构以及消费基金中的按劳分配部分与非按劳分配部分的结构等。在微观方面,作者考察了食品消费结构、用品消费结构、实物与劳务消费结构以及商品性与自给性消费结构等。
第四、五章从纵向上论述了我国消费结构的历史演变,并描绘了未来的消费结构。
第六、七章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消费结构的主要对策。作者指出,在温饱阶段,吃穿问题是消费领域中的主要矛盾;而由温饱向小康过渡的阶段,住房问题正在成为消费领域中的主要矛盾。在十亿多人口的大国里,吃穿问题始终是大问题,不能掉以轻心。同时也要抓紧解决住房问题,使建筑业真正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
纵观全书,使人感到作者视野较宽,不仅着眼于一般消费主客体数量变化的对比分析,而且在概念、定义、种类、层次的分野上也富有新见解。同时读者还可以从本书中看到许多鲜为人知的材料。这是作者多年辛勤研究的一个可喜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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