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7月2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理论)
专栏:探索与争鸣

社会主义条件下股份制的性质和作用
杨启先
在我国现行社会主义条件下,国营企业的组织是否可以采取股份制的形式,目前各方面的意见不尽一致。这主要是因为,在前一阶段的讨论中,有的同志把在国营企业中进行股份制的改革,不适当地归结为企业所有制性质的改革,并且提倡所谓的股份化。这就很容易使人们产生这样的疑问:今后,作为社会主义经济根本标志之一的公有制为基础、国有经济占主导地位的原则,在我国的改革中还要不要坚持?是否会由于推行企业股份化而把现有的全民所有制经济“化”掉?还有的同志,把企业实行股份制的好处,过分强调为通过吸收职工个人入股可以使职工得到多少利益;加上极个别单位在搞股份制试验的过程中,确有把原来属于国家所有的资金无偿地划出一块,作为企业集体和职工个人股份的错误做法,这就必然使人们担心,是否会由于实行企业股份制,导致普遍的化国家所有为集体所有,化公有为私有,削弱甚至从根本上损害社会主义强大的经济基础。与此同时,少数城市在进行金融体制改革的试点中,为了促进资金市场的逐步发展,开始建立证券交易机构,允许个别企业的股票(实际上多为债券),经过审查批准可以进入市场买卖。这也很容易使人们联想到,在解放前上海滩的证券交易所中,那种少数人专门从事买空卖空、投机倒把、哄抬物价、谋取暴利的现象,是否会在社会主义的新中国重演。因此,对于要在我国企业中进行股份制的改革的建议,很自然地引起了人们这样那样的顾虑,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也是有一定的道理的。
但是,只要比较全面地加以认真的分析,就不难看到,上述种种说法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并不足以否定股份制,也决不是实行股份制就必然产生的结果。如果我们能够正确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并扎扎实实地做好各种必要的准备及预防工作,其可能产生的问题,是完全可以解决或者基本上解决的。
首先,在认识上应当明确,在我国国营企业中实行股份制,并不是企业所有制性质的改变,而是在坚持公有制前提下一种经营方式的变革,也可以说是公有制的一种实现形式。因为,一个企业即使实行了股份制,只要不是有意识地化公为私(这是应该严格禁止的),原来属于公有的财产,必然全部转为公有的股份。因此,它丝毫不会影响企业的公有制性质。同时,既然股份制只是企业的一种经营方式,也就必然还可以根据不同企业的不同情况,分别选用其他诸如租赁、承包等多种经营形式,从而也就不可能实现所谓的股份“化”。事实上,现在世界上所有国家,包括股份制最发达的国家,也还没有企业是完全按照股份制形式组织的先例。
其次,实行股份制,在一定条件下企业就可能发行股票,一个原来完全国有的企业,就有可能出现国家、集体、个人等多种股份,即变为“一企多制、合股经营”。只要做法正确,这并没有什么可怕。正确的做法应当是,企业集体股和职工个人股的形成,都只能是资产的增量部分,即必须由集体和个人投入新的资金购买,而不能通过挖一块原有的国家财产来实现。按照我国现在的情况,国有资产的数量一般都很大,职工个人的收入水平和投资能力比较低,职工个人即使掌握了一部分股份,也只能起一种极为次要的补充作用,不可能影响企业中公有制的绝对优势。同时,对职工个人入股可能分得的股息和红利,我们还可以一方面予以适当优惠,一方面又给以必要的限制。并且有必要事先明确,入股者既有可能获得较多的收入,也要承担相应的风险,禁止企业发放那种只有权利而无风险的个人股份。
再次,如果要推行股份制,则逐步建立并开放一些证券交易场所,允许极少数有条件的企业的股票可以买卖,就势在必行;但对证券交易机构,必须加强管理。可以进入市场交易的,应只限于极少数效益好、资信高、影响大的企业,并且要经过严格的审批手续。绝大多数股份制企业,主要是可以通过股份形式集资,而不能进入证券市场交易。同时,要建立健全一套既有利于股票的正常买卖,又有利于制止不正当投机行为的法律和条例规定,使证券市场主要成为一个有效积聚建设资金,引导社会资金向国家急需发展的效益高的部门、企业合理流动、促进资金使用效果提高的必不可少的重要金融场所,而不是一个可以随意投机的场所,把股票交易可能产生的副作用,尽可能缩小到最低限度。
从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历史过程来看,股份制的企业组织形式,一般是随着社会化、现代化的大生产的发展而逐步发展起来的,并不是偶然出现的。通过股份制的形式,不但可以较好地解决在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企业发展资金需要量很大而个人投资力量又不足的困难,解决企业经营风险无限和企业资本有限的矛盾(指数量最多的股份有限公司);而且可以较好地区分和处理一个大企业中许多投资者之间的权力和利益关系。因此,应当肯定,它是一种比较好的企业组织形式。只要发展商品经济,实行资金有偿使用,扩大企业、地区、部门间的横向经济联系,就有可能在一定条件下采用股份制的形式。这种企业组织形式,虽然最先产生于资本主义国家,但它同资本主义发达国家中一切反映现代化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管理方法一样,我们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完全可以吸收和借鉴。特别是在一些国营大中型企业、经济联合体和企业集团中,如果能够有计划有步骤地适当推行股份制经营方式,不但可以更好地巩固和完善我国全民所有制的经济基础,而且有可能克服原有国营企业僵化经营方式的一系列弊病,取得下列多方面的良好效果。
第一,有利于国家更好地积聚建设资金,加快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建设资金不足,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中长期存在的突出矛盾。特别是经过几年的改革,国家预算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缩小了,除了必须用的各种行政经费、事业费和国防开支等以外,可以用来直接拨款搞建设的资金已经不多,必须依靠逐步扩大社会集资来解决。由于这几年企业留利迅速增长,自有资金不断扩大;加上居民收入大幅度增加,结余或者可以推迟消费的资金逐渐增多,客观上也有了这种集资建设的可能。实行企业股份制,可以使一些老企业需要的更新改造资金和新建企业的一部分投资,通过发行股票的办法从社会筹集,从而大大缓解财政资金不足的困难。为了继续保持企业公有制为主的地位,国家可以通过法律形式明文规定,只要国有股份包括财政、银行、部门、地方以及其他国有企业持股超过一半的企业,都视同国有企业,其董事长和总经理要经国家任命,对重大问题国家有最后决定权。这样,不但不会损害社会主义经济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原则,而且有利于增强企业的活力和压力,有效地促进公有制经济的完善和发展。
第二,有利于克服政企不分的弊病,实现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国营企业实行了股份制经营以后,就意味着它不再是哪一个单独部门和地区的直属企业。由于其股份是多家的,哪一个部门和地区,都无权再对它的活动进行直接的干预和指挥,只能分别派出代表,共同组成董事会或类似董事会的机构,负责企业重大方针、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等问题的决策,并负责招聘或推选总经理,主持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而且总经理也只能对董事会负责,不可能对某一部门、地区负责。这样,我们长期难以解决的政企不分的问题就可以解决了,所有权与经营权也就自然分离了。当然,由于企业的股份多数或大多数还是国家的,国家仍然可以发挥领导的作用。但这种领导,主要不再通过行政命令的办法去直接指挥,而只能通过国有股份的参与和经济、法律等调节手段,去正确组织民间资金参加国家建设,有效引导社会资金向宏观经济需要的方向流动,提高资金使用的社会效果。
第三,有利于进一步把国营企业放活,真正实现自主经营、
自负盈亏。对于企业生产经营的自主权,现在国家已作了各种规定,但实际上一般落实得都不好。究其原因,一是政府机构职能没有转变,往往不愿放权;一是主管部门害怕影响国家利益,不敢放权。在目前国家、企业和职工个人三者利益还不能很好统一,职工近期利益与国家长远利益还难以很好协调的情况下,如果把企业放得很活,也确有可能忽视国家利益和长远利益。实行股份制经营,由于在一个企业中既有占主要地位的国家股份,也有企业集体和一定比例的职工个人股份,它可以有效地把三者利益紧紧联系在一起,一盈俱盈,一损俱损,从而较好地促使企业和职工自觉地按照三者利益的共同要求,去努力搞好生产经营,加强管理,尽可能提高整个企业的效益。同时,也只有实行股份制经营以后,企业的所有权才不再是哪一个部门和地区的,从而哪一个部门和地区都不可能直接享有企业的全部利润,也不可能单独去承担企业的亏损。企业除照章纳税外,赚了钱按股分红,亏损了承担应有的责任,这有利于真正实现企业自负盈亏。
第四,有利于打破部门、地区的分割封锁,促进跨部门、跨地区企业群体和企业集团的发展。长期以来,我们企业的建立和管理,都是按部门、地区的行政系统进行的,不但导致了普遍的部门分割和地区封锁,而且造成了许多重复建设和浪费,严重影响了地区、部门各自优势的发挥,割裂了社会主义统一市场,损害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优越性的发挥。通过企业股份制的改革,不但可以促使各地区、各部门和各企业,按照各自的需要和可能,扬长避短、自愿互利地交叉投资,或者以转让技术、提供资源等形式折价入股,然后根据股份多少,分取利润和产品,避免处处都想自成体系,搞大而全、小而全,企图万事不求人的弊病;而且可以推动企业群体和企业集团的发展,促进企业组织结构和地区布局的合理化,大大提高经济建设的社会效益。同时,通过股份制的形式,使成千上万个中小企业,围绕着骨干企业、名牌产品,组成少数大的竞争性的企业集团,有利于精简国家各级经济管理机构,减少管理的层次。它可以促使部门与企业的关系,从着重是分钱分物的关系,变为行业归口的关系;把所在地方与企业的关系,从直接行政隶属的关系,变为登记注册、照章纳税的关系,从而为根本转变各级政府机构管理经济的职能,逐步将国家对企业的直接管理转为间接管理,提供必要的组织条件。
应当说明,肯定了企业股份制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地位和作用,并不意味着在我国当前经济改革中就可以立即普遍推广。因为要真正推行股份制,至少必须有三个方面的条件:一是要有一系列经济立法,如股份公司法、证券管理法、股票法、企业破产法等,来保证股份制的顺利推行,这些我们还只是在研究制定的过程中;二是要有一套具体组织和发展股份制企业的经验,这方面我们广大干部和群众基本上都不熟悉,还需要逐步摸索总结;三是要有一大批懂得商品经济规律、勇于开拓创新、善于经营管理的企业家,去担任股份制企业的董事会或总经理的人选,这也有待于逐步锻炼和培养。如果不考虑这些条件,就盲目广泛推行,不是把事情搞坏,败坏股份制的声誉,就可能是穿新鞋、走老路,象搞行政公司那样,换汤不换药,有名无实,其结果都只能是欲速不达,事与愿违。因此,对于股份制,当前还只能先选择个别企业、特别是某些新建和联合企业,在不改变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经过批准进行小范围的试点;在理论研究方面,则应该鼓励探索,提倡争鸣。


第5版(理论)
专栏:思想评论

思想工作要着眼于大多数
张黎洲
无论在工厂、农村、机关、学校,人总是多层次的,有先进、中间、后进之分。这种现象,是由思想、文化、素养、性格等内在因素和教育、家庭、环境、社会等外在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什么时候都会存在。因此,研究探索如何分层次地做工作,处理好先进、中间、后进三者的关系,应当作为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
处理先进、中间、后进的关系,我们传统的方法是“抓两头,带中间”。抓两头,即发扬先进,帮助后进,用榜样的力量和后进的转化来教育群众大多数,是思想政治工作的一条经验。可是,抓两头是不是真正能够带中间呢?却不可一概而论。在许多情况下,抓两头并没有带动中间,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从教育者来说,有的就两头抓两头,并不注重带中间,或者以为抓了两头自然而然就带了中间,没有运用两头的典型事例去做中间层的工作,“带”就成了放松和放任;从受教育者来说,不少人从先进那里学习经验和从后进那里吸取教训的自觉性不大高,消化能力不大强,有些人还存在某种嫉妒心理和逆反心理,这就使两头对于中间的影响大大打了折扣。充其量,只能使中间层在一定时候、一定问题和一定程度上随大流,难以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这就提出了一个要求:我们的思想政治工作应当着眼于大多数,而不能只是着眼于少数人;在处理先进、中间、后进关系的时候,既要重视两头,更要重视中间。
中间层具有两个值得注意的特点:
一曰普遍性。任何时候,先进与后进总是少数,它们加起来也不过百分之几、十几、二十几,占居百分之七八十以上多数的是中间群众。一项政策得不到中间层的理解和拥护,一项工作得不到中间层的支持和参与,要顺利贯彻执行是很难想象的。平时,我们说的群众,主要是指的群众大多数;我们说的不能脱离群众,主要是指的不能脱离群众大多数。衡量一个单位思想政治工作成绩大小,决不能光看树了几个先进典型,抓了几个后进转化,更要看带普遍性的中间大多数群众思想状况和觉悟程度究竟怎么样。
二曰中间性。所谓中间性,指的是由于中间层介于先进与后进之间,决定了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同两头都有联系,他们的思想、感情、情绪同两头都能沟通,因而既受到两头的影响,又可施加影响于两头。应当看到,中间对先进的影响,有积极的,比如虚心学习,热情支持,善意监督,使先进分子发育成长具有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外在条件;也有消极的,比如不理解,不服气,不合作,以至疏远、非议、讽刺、打击他们。由于中间层与后进的联系沟通,实际上比先进与后进的联系沟通更多、更广、更深、更直接,中间层对后进的影响甚至比先进对后进的影响还要大。这种影响,同样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积极的,是从正面帮助、带动,并对其缺点、错误予以批评劝告。消极的,则是有意无意地姑息、迁就、同情,助长其某些不良倾向,使后进没有什么压力。
如果我们能够深刻认识中间层的上述特点,把思想政治工作的着眼点放到群众的大多数上面,把对群众大多数的思想政治工作抓紧做好,不仅使我们的各项工作有扎实牢靠的群众基础,而且可以反过来对两头起促进作用,我们的思想政治工作就会出现一种新的局面。
最近,有位中央负责同志指出:要把宣传教育工作做好,所谓好和差,主要看效果,这个意见是有的放矢的,非常重要。讲效果,要讲综合效果,讲总体效果。勿容讳言,现在某些单位抓两头重形式而不重效果,看起来工作有声有色,实际上从广度深度看综合效果甚微;有的即便确实把两头抓好了,但广大中间层没有被放到应有的地位,对他们的思想工作很不得力,总体效果仍是不好的。在强调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今天,我们各级领导和思想政治工作者,最好都能用这样一把标尺来检验自己工作的效果:是不是下功夫抓了大多数群众的思想工作?中间层的工作究竟是加强了还是削弱了?


第5版(理论)
专栏:

《经济效益新论》评介
应以明 谢其助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有关经济效益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已经引起人们的注意。但是产品质量差,物质消耗高,经济效益低,仍是我国生产建设中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有关经济效益的众多课题亟待人们去研究、去探索。如何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结合我国经济建设的实践,建立一门比较系统的、面向现实的经济效益理论,是摆在经济理论工作者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王积业同志主编的《经济效益新论》在这方面作了可贵的探索。
《经济效益新论》(以下简称《新论》,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是一部全面论述经济效益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著作。它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力图总结建国以来我国经济建设的得失,同时就一些重大的理论问题,如价值规律和经济效益问题、社会再生产类型与经济效益问题、技术进步与经济效益问题等,作了比较深入的探索。作者认为,“提高经济效益已成为全部经济工作的中心环节,是整个经济继续健康发展的关键所在。讲求经济效益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根本要求。”
经济效益问题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那里已经有过比较清晰的论述,认为这是一种“生产费用对效用的关系”。然而,建国以后的实践表明,我们对马克思的这个基本原理还没有深刻全面的认识。主要表现有两点:其一,在计划安排上,不注意经济效益,盲目追求高指标、高速度、高积累;其二,没有建立起一个有利于经济效益提高的经济体制。经济建设的实践以及国外的经验告诉我们,经济建设必须讲求经济效益,讲求投入效果,社会主义国家更不例外。
《新论》一书,抓住“经济效益”这一中心课题,以投入产出的对比分析作为贯穿全书的理论线索,以改革中的中国经济及其体制作为背景,多侧面、多层次地展开了对社会主义经济运行过程和运行机制的分析。在宏观分析部分,论述了制定正确的宏观经济决策、改革经济体制、调整经济布局和产业结构以及处理速度和效益、搞好综合平衡等与提高经济效益的关系。在微观分析部分,作者重点研究了挖掘企业生产潜力、合理利用工时、加强技术改造、改进管理体制等对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作用。此外,《新论》还从劳动投入的角度,分别分析了活劳动、物化劳动、资金(全部劳动的货币表现)以及长期投入。作者认为,既然经济效益是投入与产出的比较,那么对投入的分析就显得至关重要。抓住对投入的分析,对于产出的分析也就寓于其中了。


第5版(理论)
专栏:

山区发展要走自己的路
——“南雄山区经济发展研讨会”概述
山区能不能致富?能不能在较短的时间里走上致富的道路?最近,在广东南雄县召开的山区经济发展研讨会作了肯定的回答。
这次会议是由广东省、韶关市和南雄县三级社联联合发起,由南雄县委和县政府主办的。来自北京、广东等地的一百多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会上,南雄县委、县政府的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南雄山区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和未来经济发展的战略设想。与会同志在讨论中,对南雄的发展路子和主要特点,从理论上进行了论证。
与会者指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就是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南雄县经济发展的最大特点,就是认真贯彻了这条路线,坚持从自己的实际出发,走出了一条符合山区实际、又有南雄特色的发展经济的路子。
在讨论中,与会者认为,南雄经济发展的特点是多方面的,它给人们很多启示,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认识自己的优势,发挥这种优势。各地的优势,无论是资源优势,还是产业和技术的优势,这是客观存在,问题是我们能否认识它,让它在本地区的经济发展中发挥效能。南雄县经过资源普查,认识了南雄有“山、水、土、石、矿”五大自然资源优势,并对这些资源从开发的条件、难度、效益等方面进行了分析比较,选准突破口,发展龙头产品,建立经济支柱。
(二)树立商品经济观念,突破“闭山自守”、城乡分割的壁垒。山区由于交通不便,信息不畅,因而人们的商品经济观念比较淡薄,容易满足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同时,又常常划地为牢,各自为政,难以形成统一的市场,结果造成恶性循环。南雄县打破封闭状态,积极发展横向经济联系,大搞外引内联。两年多来,他们不仅从国外引进了设备和技术,还同港澳地区和江西、江苏、北京、上海等15个省、市建立了经济联合关系,借人家的“脑袋”和“荷包”来发展商品经济,然后以自己的优势商品打进北部城乡市场。该县生产的烟叶和香烟不仅行销省内58个县、市,还远销12个省、市,不少专家指出,山区如果搞封闭生产,与外界隔绝,是永远富不起来的。改革、开放、搞活,是山区致富的必由之路。
(三)根据实际情况,确立自己发展的模式。现在农村发展的模式很多,其中所包含的规律性的东西,对各地无疑有指导意义。但是也应看到,各地的自然地理和经济条件的差异是很大的,完全照搬别人的经验,很容易走弯路。南雄根据山区经济基础薄弱、群众商品经济观念淡漠、生活水平低、资金紧缺、办乡镇企业和家庭工业困难较多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先把重点放在发展县级骨干企业,然后以它们为依托,通过向农村扩散产品、建立加工点或产销联系等形式,去带动乡镇企业和家庭、联户经营的其他产业的发展。他们按这样的路子走了两年多,全县乡镇企业发展到6581个,比1983年增加5991个。与会者认为,南雄经济发展的路子,对于条件类似的山区,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陈光 赖泽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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