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7月12日人民日报 第4版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通知各地人大常委会
加强同全国人大代表的联系
围绕审议讨论决定的问题征求意见 有利于代表参政议政
新华社北京7月12日电 为了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参政、议政的作用,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最近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和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发出通知,要求他们参照试行《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同代表联系的几点意见》,加强同代表的联系。
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同代表联系的几点意见是经委员长会议原则批准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讨论修改过的。意见中说,重视和做好同全国人大代表联系的工作,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是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客观要求,也是加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使之更好地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的重要保证。全国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同全国人大代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等选举单位的联系。联系的目的,是为了做好调查研究,了解广大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了解国家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以及宪法和法律的贯彻实施情况和问题,使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法律和作出的决议、决定更加符合人民的愿望和要求,更加符合实际。通过加强同代表的联系,可以使代表进一步密切同人民群众和选举单位的联系,有利于代表参政、议政,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审议好全国人大的各项议案,并加强对人大常委会工作的监督。
意见中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地方人大常委会共同联系全国人大代表。其中讲到,全国人大代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和解放军选举产生,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应当共同联系代表,要经常互通情况,总结经验,做好联系代表的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主要联系代表的选举单位,同时,也采取按地区或者按行业同代表举行座谈会等形式,同代表直接联系和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同代表间接联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既负责联系本级人大代表,也负责联系本单位选出的全国人大代表。联系的内容主要是围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讨论、决定的问题,征求代表的意见,调查研究。
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同全国人大代表的联系,意见提出主要通过以下几种形式:
——加强同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单位的联系。全国人大常委会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是联系关系。按照全国人大组织法规定,每次常委会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几年来的实践证明,这种做法加强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同地方人大常委会的联系,也及时了解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议案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应当坚持下去并加以完善。
——请全国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审议重要议案以及作出重大决议或决定前,根据需要,将草案印发有关代表征求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时,可以请对该议案比较了解的部分代表列席会议,参加讨论,直接听取代表的意见。
——举行代表座谈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根据需要举行代表座谈会。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及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办事机构的工作人员到外地调查研究时,可以同当地的全国人大代表座谈,或走访代表,听取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并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汇报。
——居住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当注意同当地人大常委会和全国人大代表的联系,向他们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举行会议以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全国人大会议的议程及代表的意愿,安排代表视察活动,了解各方面工作情况,为出席大会审议议案做好准备。
——组织代表参加专题调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在围绕常委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专题调查时,可以组织有关代表参加。
——认真处理代表的建议和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应当同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办事机构加强联系,认真负责地处理好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代表来信的处理,需转有关部门研究处理的,要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认真答复。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和决议、决定,应及时印发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要尽量多给代表发些资料,以便他们了解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及有关方面的情况。
关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同全国人大代表的联系,意见中提出: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议前,围绕将要审议的议案,可以根据需要征求住在当地的有关全国人大代表的意见,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反映。全国人大常委会议后,有些重要情况,可以向当地有关全国人大代表传达。
2、按照法律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开会时,可以通知本单位选出的全国人大代表列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在安排本省人大代表视察或其他重大活动时,可以根据需要,邀请当地的全国人大代表参加。
3、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组织全国人大代表进行视察、专题调查,召开座谈会征求代表对法律草案的意见,负责联系代表小组,协助安排代表小组的活动等。
4、全国人大代表进行分散的视察活动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根据代表的要求,协助联系安排。
5、负责处理代表在视察中提出的应由地方解决的建议和意见。
意见中要求在全国人大代表比较集中的城市和地区,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根据代表的意见和便于组织、便于活动的原则,分别组成若干个代表小组。每组推选一至三名召集人。全国人大代表居住分散的,可以参加地方人大代表小组的活动。代表小组活动内容主要是学习、宣传宪法和法律;开展就地视察;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各项法律的贯彻实施情况;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向当地人大常委会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反映。代表小组的活动要做到制度化、经常化。
意见中对全国人大代表同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也提出了要求。其中说,代表要同选举单位保持密切联系,接受选举单位的监督,积极参加当地人大常委会安排的有关活动。代表要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主动听取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地方人大常委会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代表不直接处理问题。每次全国人大会议闭会后,代表要及时向所在工作单位和群众传达大会精神,了解大会决议以及法律的贯彻实施情况。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和决议、决定,代表可以同人民群众座谈,宣传法律和决议、决定的内容,了解贯彻实施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反映。代表尽可能进行分散的、不脱产的视察活动,一般到基层单位视察,直接同群众联系。
为了加强对联系代表工作的领导,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分工由一位副委员长分管联系代表工作,一位副秘书长负责协调联系代表的工作。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民族地区纪行

瑶医代代传
本报记者 段存章
在仫佬人聚居的桂北山区罗城街头,有一个来自大瑶山金秀县的夫妻医摊。男医生名叫贺光裕,女的叫吴秀娟,都在50岁上下。他们面前摆着一个个白布口袋,装有200多种中草药。男医正在用木火罐给一位患者治腿病。我们插不进问话,只好参观医摊前悬挂的治愈患者赠送的锦旗,总共18面,称赞他们为“妇科良医”、“接骨能手”、“治坐骨神经能手”、“医胃病能手”等等。
第二天,我又去访问这家瑶医。贺大夫一早乘车回金秀取药去了,吴大夫用不太熟的普通话介绍说:“我们是接奶奶的班,行医二三十个年头,到过广东、海南岛、江西、湖南,来罗城开业已快3年。”
金秀是瑶医之乡。全县领到行医证的瑶族医生有200多人,他们走遍全国,去各处给患者送福音。
瑶族居住的广阔山区,是天然药物场地。瑶族人民在长期生产和生活实践中,逐渐认识了各种草木属性,善医识药的人很多。古书早有关于瑶医的记载:“善识草药,取以疗人疾,辄效。”瑶族没有文字,老瑶医能识汉文的人又很少,使用药物治疗疾病的经验,主要靠身授言传,不断总结提高。他们不仅能治疗一般疾病,而且对毒虫、毒蛇伤害、跌打刀伤、风湿瘫痪和避孕绝育,也有许多特效良方。同时,还常使用针灸、磁灸、骨灸、蛋灸、火灸、艾叶灸、打火罐、按摩、刮痧等方法治疗疾病。
为了发掘瑶家传统医术,罗城县新近还成立了瑶医门诊部。县委宣传部的同志提议让我们去看看。门诊部在一条偏僻的小街上。一栋二层小楼,从去年6月开业到12月,6名医务人员已接待患者5578人。
一边看病,一边上山采药,是瑶医门诊部的特点。每天太阳出山,大夫轮流值班看病,抽出三四人背篓到20多里的远山采药,一人一天采五六十斤,多者七八十斤。冯春香、李文周两位药师能识别800多种中草药,边采边加工。有一次,大夫给病人开了处方,缺一种草药,冯春香带病走了5里山路,攀崖过峡终于采了回来,满足了患者的需要。
瑶医门诊部主任、57岁的刘扬建,是大瑶山解放后培养的第一代大学生。他说:“我原来是学西医的,50年代,下乡比较多,接触群众,看到民间瑶家医生多,祖传秘方多,就决心把这些珍贵遗产收集起来,丰富祖国医药医术的宝库。”他从1969年到现在已收集瑶、壮医处方3200条,编印成册,发给各地应用。
刘扬建志趣向上。他的办公桌玻璃板下压着“赞药诗”勉励自己,其中一首赞“远志”的诗写道:
确实有远大的志向
牺牲自己换取人们的舒畅
当人们恢复了美好的记忆
往往又把你遗忘。(附图片)
瑶医赵秀英一家三口,在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开的瑶医诊所,用祖传医术治病,受到群众欢迎。
本报记者 王 东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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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法制园地

法院最终认定我无罪编辑同志:
我是1980年经过统考,被青海省卫生厅授予中医师技术职称的。现是河北省基督教爱国会干部。
1981年,我从青海省调到河北省北戴河气功疗养院工作。不久,曾与当时的院长发生口角。1983年12月,疗养院院长因患肺癌病故,他的亲属说是我将院长迫害致死的。他们向司法机关控告我的同时,还向一些省内外的报刊提供不实情况,并诽谤、谩骂我“缺德少才”,是“地地道道的骗子”、“流氓”。1984年6月中旬,一家报纸发表了题为《不法徒秦荣锦诬陷威吓肆无忌惮,老医师刘××惨遭折磨含冤去世》的报道后,我就被公安机关收审、逮捕。1985年5月中旬,北戴河区法院以侮辱罪判决我免予刑事处分。我精神受到刺激,声誉受到损害,经济受到损失。
3年多来,我多次申诉,得到中央有关部门、河北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的重视。省政协几位委员也为我鸣不平。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高度的责任感,对我的申诉进行了认真调查,终于查清了事实,于今年3月20日改判我无罪。
我国宪法规定:“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我虽然已被宣告无罪,但对我进行诬陷、造成我冤狱的人至今连个认错的表示也没有,这怎么行呢?另外,希望过去对我进行过不实报道的报刊也应总结点教训,当人民法院尚未对案件终审前,不应该随意在报刊上给当事人戴上“不法之徒”、“罪犯”的帽子。
河北省基督教爱国会干部 秦荣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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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母亲被打伤以后
在北京军区某坦克团,干部战士都称赞汽车连战士苏义学法用法好。在苏义的家乡,人们都夸奖他懂法守纪,是个好战士。
去年11月底的一天,苏义接到家里的电报:母亲被人打成重伤,要他速回。看了电报,苏义非常着急。部队领导得知苏义失去父亲后,只有一个14岁的妹妹在母亲身边,批准他回家照料受伤的母亲。
小苏回家后,看到母亲穿着沾满血迹的衣服,躺在床上昏迷不醒,心里又难过又气愤。可是,他一想到部队刚刚学过的法律知识,决心依靠组织解决这起纠纷。于是,苏义说服了前来帮他打架的同学后,就送母亲到医院治疗。经诊断,他母亲被打成脑外伤综合症。苏义一面安慰母亲,一面向派出所反映情况。经派出所调查,确认他母亲是无辜受伤,肇事者受到了应有的处罚。
肖贵才 韩成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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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法制园地

街头“小警察”
为了从小培养和增强儿童遵守交通规则的法制观念,协助交通民警维护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六一”前夕,河北石家庄市师大附小在市交通管理处的支持下,从五年级选拔了40多名优等生,成立了石家庄市第一个小警察中队。交通民警对他们进行了短期培训,使他们掌握了交通规则基本知识和简单的指挥动作。这些小警察身着白色制服,大沿帽上佩戴着特别的盾牌帽徽,腰扎武装带,个个精神抖擞。每逢星期天和节假日,他们走上街头,在人车拥挤的路口要道指挥交通,纠正违章。对违犯交通规则的叔叔、阿姨,他们先敬礼,后和言劝阻,使那些叔叔、阿姨们不得不“唯命是从”。小警察的言行举止换来了过往行人敬佩和满意的目光。 郑宇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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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决策前不旁观 决策中不干扰 决策后共挑担
宁波瓷厂党委正确处理党政关系
本报讯 实行厂长负责制后,浙江宁波瓷厂党委努力改善党的领导,做到厂长决策前不旁观,决策中不干扰,决策后共挑担,使企业改革不断深化,经济效益明显上升。
这个厂党委在厂长进行重大决策之前不在一旁观望,而是积极出主意,提建议,当参谋。党委每月召开一次政治工作例会,分析职工思想状况。同时,经常召开各种座谈会,征求对工厂改革的意见。然后,把群众中的正确意见和建议及时提供给厂长,供决策时参考。厂长曾采取“工龄加年龄,计发病假工资”的措施,制止了少数人装病请假的不良现象。但是,体弱多病和长期先进一时患病职工对此有意见。厂党委把群众的反映及时与厂长通气,厂长又制订了3条补充规定,做到“奖勤治懒照顾困难”,职工出勤率空前提高。
厂党委对生产行政方面的重大问题,只参加讨论,提出意见,不作决定。一般的行政工作由厂长决策。厂长的决策只要不违背党的方针政策,即使有不同的意见,也不加干涉,并支持厂长的决策实施。有一个中层干部,厂长从“才”方面考虑,认为可以聘用,党委觉得条件还不够。最后,厂长决定聘用,党委尊重厂长的决定,并主动承担教育引导的责任,帮助那位干部克服缺点,发挥作用,从而维护了厂长的威信。
厂长决策后党委共同挑担,出了问题不指责,主动做好工作,保证厂长的决策实施。厂长在厂内实行浮动晋级工资制后,调动了大多数职工的积极性,但也有部分职工因自己没有浮动晋级而闹情绪,有的为争工资而无理取闹。针对出现的问题,党委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为改革排除思想障碍。耐心细致的教育疏导工作,多数有情绪的职工乐意接受这项改革措施。
宁波瓷厂党委正确处理党政关系,使企业的改革不断深化。今年4月,宁波市委授予宁波瓷厂党委“宁波市先进党组织”的称号。
(陈国昌 沈敖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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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法制园地

为“金杯”护誉
——沈阳汽车工业公司维护荣誉权
今年5月下旬的一天,河北省清河县政府招待所会议室内,一份关于清河县一些企业推销员侵犯沈阳汽车工业公司荣誉权、名称权一案处理意见的协议书正在签署。
这份协议是怎样产生的?还得从头说起。
今年4月7日。北京空军第三招待所院内。
“我们上当了。”招待所副所长崔胜昌向出差来京的沈阳汽车工业公司销售处处长刘莆田诉苦。
“上个月,你们公司的两位同志,到我们这儿推销汽车配件。因为是沈汽来的人,我们丝毫没有怀疑。按照他们的要求,我们在一张调拨单上,填写了所要购买的汽车配件。一个星期后,我们收到汽车配件,打开一看,许多配件质量极差,根本无法使用。价值1000多元的汽车配件,却索要了3000多元。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是哪个单位发的货?”刘莆田问。
“河北清河县沈哈622B星光轿车附件厂。”
职业的敏感,使刘莆田意识到沈汽的声誉已为不法之徒所败坏。他向对方说明清河县没有沈汽附件厂的情况后,迅速返回沈阳。
沈汽法律顾问室得知这些情况后,从公司所属61个企业汇集了59家汽车用户的告状信。这些来自全国18个省、市、自治区用户的来信,全都反映河北省清河县沈阳金杯汽车附件厂等8个单位的推销员,采用行骗手段销售质次价高的汽车配件的事。
当卧病在床的公司总经理赵希友得知这些情况时,这位闻名全国的企业改革家怎么也躺不住。“侵权,严重侵权,这是对我公司荣誉权的公然侵犯。”要用法律维护它的声誉。
5月中旬的一天,维护沈汽合法权益的律师、企业法律顾问和工商干部来到清河县。
清河,过去是个穷县,长期以来靠吃补贴过日子。随着党的改革、开放政策的实行,近几年来,全县家庭工业迅速发展,引起了全国的注目。许多参观者把清河誉为“冀东的明星”。
然而,去年下半年以来,清河县一些汽车配件行业的推销员无视法律,侵权事件时有发生。
沈汽派出的人员来到清河后,清河县长孙彦敏说:“欢迎你们的到来,我们愿意借机依法整顿全县的家庭工业。”
根据沈汽提供的证据,清河县工商局派出干部,分赴全县汽车配件行业集中的村、镇调查。仅仅4天,就查清了个别企业推销员的侵权行为。
依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清河县工商局立即吊销了“河北省清河县沈阳金杯汽车附件厂”等8家企业的营业执照,没收了个别推销员的非法所得。同时,将私刻沈汽公章和有着严重诈骗行为的推销人员移交司法部门查处。县工商局还责令侵权企业赔偿沈汽经济损失。清河县人民政府承担了对家庭工业管理不善的责任。为恢复“金杯”产品的声誉,清河县政府还愿在报纸上公开发表致歉书。
5月23日上午,当清河县副县长冯荣章、工商局长林金方、沈阳汽车工业公司法律顾问姜哲分别代表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后,全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雷晓路 毕玉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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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屡抗越军袭扰誓保脚下寸土
景颇族战士包孔红独守哨位七百余天
新华社云南前线7月12日电 (通讯员刘文卫、记者段建勋)景颇族战士包孔红,独立坚守者阴山前沿哨位780个日夜,抗击越军炮轰和偷袭数十次,哨位岿然屹立,脚下寸土未丢。
包孔红1985年从云南省潞西县景颇山寨入伍。上者阴山阵地不久,他就要求到最前沿的一个哨位去执勤。
这个哨位紧靠越军阵地。由于工事狭小,只能由一个人单独守卫。在780个日日夜夜里,包孔红栖身在一个天然石缝中,头顶一块油毛毡,睡简易木板床。尽管环境险恶,但他斗志旺盛。越军入侵的一举一动,都没有逃脱他的锐利眼睛。越军曾向他的哨位发动过30多次偷袭和进攻。有一次向他的哨位附近倾泻了200多发炮弹,把周围的岩石“炸脱了一层皮”,弹片还穿透了他的被褥。敌人的每次偷袭和进攻,都败在他和前来支援的战友们的手下。
今年3月草枯时节,越军纵火烧包孔红的哨位,妄图用火攻挤走他。哨位口的岩石被烧得发烫灼人,他的衣服和军帽烤得冒烟。他寸步不离观察口,紧握钢枪监视敌人的行动,直到战友赶来支援。
包孔红出色完成战斗任务,两年中6次立功受奖,被评为优秀战士、优秀共青团员。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云南省军区某师关怀各族儿童成长
本报讯 云南省军区某守备师多年来坚持关心边境各族少年儿童的成长,努力为越军炮火威胁下生活的各民族少年儿童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
这个师担负着守备任务的地区,有11所小学地处中越边境一线。在这些学校学习的,有汉、瑶、彝、傣、苗、哈尼等民族的少年儿童。几年来,这个师所属的一些连队,已分别同这11所边境小学结成对子,共建精神文明。有120名干部、战士,应邀担任了这11所学校少先队辅导员。他们经常到学校去给同学们讲还击入侵越军的战斗故事,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教育,使学生的思想水平有了明显提高,涌现出了用火药枪击毙越境袭扰的越军特工的14岁苗族小民兵杨中华等一批英雄少年。
一次,金水河边一所傣族小学遭到越军炮火的袭击。某部一连冒着炮火,仅在三天内就帮助学校修好了被炸塌的校舍。几年来,任凭越军炮火袭扰,在红河岸边,在金水河畔,边境一线小学的教学从未中断。炮火声中,常常可以听到学生们的琅琅读书声。
近几年来,这个师所属部队先后投资10多万元,为边境一线的小学修建校舍、购置课桌、椅及教学用具。每年儿童节前,部队都给学校赠送儿童读物。平时,经常组织医务人员为学校师生看病,检查身体。连队战士还常常去学校为同学们理发。
为了使边境儿童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这个师努力为学校师生排忧解难。
(缪同武 王 昭)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政法论坛

法律保护企业的声誉
一 戈
一个企业的声誉,要靠自己产品的质量、信守合同和优质服务来保持,也要靠法律来维护。商品经济的发展,必然带来企业与企业、产品与产品之间的竞争。在这个竞争过程中,任何企业都有以各种合法方式打开产品的销路、赢得顾客信誉的权利,但必须承担不得侵害别的企业信誉的义务。如果违反了,就属于不正当竞争,造成严重后果者,还必须承担法律责任。清河县个别企业冒用沈阳汽车公司所属工厂的名义,推销质次价高的产品,已构成了侵权行为。沈阳汽车工业公司以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理所当然的。
一级人民政府的信誉如何,要以它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来检验。在社会主义法制逐步健全的今天,政府机关对待法律的态度也是赢得人民信誉的重要保证。清河县人民政府对自己所辖地区出现的侵权行为,不护短,敢于严格依法处理,并愿意公开发表“致歉书”,是值得称道的。这与那些只顾自己面子、只顾局部利益而置法制尊严于不顾的某些地区或某些人相比,实在是智高一筹。改革越深入,越需要我们认真学法用法,严格依法办事。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法制园地

济南市法院认真复查冤假错案
本报讯 近几年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所属区县人民法院认真落实统战政策,对过去办理的74起涉及统战人员的刑事案件进行复查,其中52起被改判无罪,12件改判免予刑事处分或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为加强对复查工作的领导,济南市两级法院都抽调了专人,对建国后法院经办的案件全部普查,凡涉及统战人员的另行登记,逐案复查。许多难度大的案件都得到妥善处理。
原济南市政协委员、山东民主建国会组宣处副处长葛三生,建国前曾任国大代表、国民党区党部执行委员、书记等职,有一般的历史问题。1957年他因“言论问题”,以反革命罪被判处无期徒刑。为复查此案,办案人员多次到省、市10多个部门调查,查阅了90多册卷宗,并发函到上海、北京调查。经过长达半年的工作,终于查清了案情,依法宣告葛三生无罪。当办案人员到葛家送达复查结论时,82岁的葛三生激动不已。
济南市法院在复查统战人员的冤假错案工作中,把解决被平反纠正人员的善后工作当作份内的事,从而消除了许多人的后顾之忧,调动了平反纠正人员的积极性。起义投诚人员任中和,“文革”前被以反革命罪逮捕入狱。他被捕前无正式工作,平反后又无亲友可投,善后工作牵涉10多个单位。经市法院和各方面的共同努力,终使任中和的晚年生活得以妥善安置。 (蔚绿 泉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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