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6月18日人民日报 第4版

第4版(要闻)
专栏:

惩处国际恐怖主义 保护外交机构人员
  国务院提请审议我国加入《关于防止和惩处侵害应受国际保护人员包括外交代表的罪行的公约》议案对某些条款予以保留
新华社北京6月18日电 为了有效地预防和制止恐怖主义活动,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建议我国加入《关于防止和惩处侵害应受国际保护人员包括外交代表的罪行的公约》的议案。赵紫阳总理在议案中说,我国加入该公约,将有利于对我国有关人员和机构的保护。同时建议在加入时声明:对公约第十三条第一款予以保留。
在今天下午举行的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全体会上,外交部副部长周南受国务院委托,就此作了说明。
他说,公约是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根据联合国大会有关决议审议起草,于1973年12月14日经第28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并于1977年2月20日正式生效。截至1986年底,共有68个国家批准和加入了该公约。
周南说,公约是一项对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交代表以及其他应受国际保护人员进行保护,并对侵害上述人员的犯罪行为进行惩处的多边国际公约。它是在国际恐怖主义,特别是针对外交机构和外交代表以及其他应受国际保护人员所进行的恐怖活动急剧增加的情况下制订的。这种恐怖活动不仅使上述人员的人身安全
和自由受到威胁,而且严重妨碍他们有效地执行公务,威胁到国家间的正常关系以及国际和平和稳定。公约对应受国际保护人员进行保护,并对侵害这些人员的犯罪行为加以惩处的规定,符合国际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利益和要求。1963年的《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我国均已加入。这两个公约虽然对外交代表等有关人员的保护问题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但未能将这些人员的不可侵犯性同国家的保护义务有效地联系起来,尤其是缺乏防止和惩处犯罪行为的具体措施。本公约则弥补了这方面的不足。公约的主要条款是参照《关于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约》和《关于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的公约》(我均已加入)制订的,着重强调建立对犯罪行为的普遍管辖权、缔约国间进行合作以及对罪犯应予起诉或引渡。这些规定有利于维持国际和平与稳定,促进和发展国家间的友好关系及合作,有利于预防和制止国际恐怖主义活动,有利于保障应受国际保护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自由及有效地执行公务。
他指出,随着国际恐怖主义活动的加剧,外交机构和外交代表频频遭受袭击。这类恐怖主义活动在世界上越来越不得人心,国际上要求加强国际合作、制止恐怖主义的呼声日高。联合国大会多次通过决议,呼吁各国加入包括本公约在内的各有关反恐怖主义的国际公约。我国一贯反对各种形式的恐怖主义活动,公约的宗旨和目的与我立场并行不悖。我加入公约,有利于我在国际场合进行这方面的外交斗争。另外,随着我对外关系的不断发展,我党、政、军领导人出访活动频繁,我驻外外交机构和人员亦大大增加。这些人员和机构的安全与保卫有赖于我国与驻在国的相互配合。加入公约,也将有利于对我国上述人员和机构的保护。
周南说,基于以上考虑,建议我国加入公约。同时,有两个问题需要在此说明:一、根据公约第三条第二款和第七条,缔约国于罪犯在本国境内时,不论其罪行发生于何地,应对其行使司法管辖。据此,对于在我国境外针对其他国家应受国际保护人员,犯有公约所规定的罪行或具有犯罪嫌疑,处于我国境内的外国人,我国有义务实施管辖。但这同我国刑法关于适用范围的规定不相衔接。鉴于我国已经加入和正在积极考虑加入的有关国际条约均存在这一问题,国务院已另外提出议案,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其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行使刑事管辖权的决定,解决这一问题。二、公约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缔约国间在公约的解释和适用问题上发生的争端,如未能以谈判方式解决,经争端一方的要求,应提交仲裁。如双方未能就仲裁的组成事宜达成协议,则任何一方可请求
将争端提交国际法院处理。对于上述规定,公约允许缔约国在签署、批准或加入公约时宣布 保留。根据我国的一贯立场,建议在加入公约时声明对公约第十三条第一款予以保留。


第4版(要闻)
专栏:

  澳门问题圆满解决 现代史上又一大事
  国务院提请人大会议审批中葡关于澳门问题联合声明
新华社北京6月18日电 国务院总理赵紫阳向正在举行的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提交了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的议案。在今天的全体会上,外交部副部长周南受国务院委托,就这项议案作了说明。
周南说,1987年4月13日,国务院总理赵紫阳和葡萄牙总理卡瓦科·席尔瓦分别代表中葡两国政府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在此之前,两国政府代表团团长于今年3月26日对联合声明进行了草签。4月2日,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部长吴学谦受国务院委托,向六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了关于联合声明草签文本的报告。会议对我国政府为解决澳门问题所进行的工作表示满意,并决定授权人大常委会在联合声明经中葡两国政府正式签署后予以审议和决定批准。据此,国务院总理赵紫阳提请人大常委会对业已正式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包括两个附件进行审议并决定批准。
他说,鉴于吴学谦外长向六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所作的关于联合声明草签文本的报告,已作为本次常委会会议的文件印发,且正式签署文本对草签文本未作任何更动,故我谨代表国务院着重就联合声明签署后的各方反应和解决澳门问题的意义作如下简要说明。
周南说,联合声明签署后,受到了包括澳门同胞在内的我国人民的热烈拥护,也赢得了葡萄牙人民和世界各国人民的广泛支持和赞赏。澳门新闻界和社会团体普遍赞扬联合声明是个好协议,认为联合声明为澳门的稳定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增强了对澳门未来的信心。目前,澳门社会稳定,经济活跃,信心增加,这充分说明我国政府所签署的联合声明是从澳门的实际出发,符合包括澳门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的。
他指出,中葡联合声明的签订和澳门问题的圆满解决,是继解决香港问题后,中国现代史上的又一件大事。它标志着中国人民向祖国统一的伟大目标又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必将对早日结束台湾与大陆分离的局面,完成祖国统一大业产生积极的影响,同时也为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特别是解决国与国之间历史遗留的问题,提供了又一个成功的范例。澳门问题的圆满解决再次证明了“一国两制”科学构想具有强大生命力,是实事求是和行得通的。此外,联合声明的签署还为进一步密切中葡两国在各个领域的友好合作关系开辟了广阔的前景。
周南最后说,我们相信,全面贯彻执行联合声明符合中葡两国的共同利益。我国政府将为此目的作出坚持不懈的努力。中葡双方在澳门过渡时期内,定会继续本着友好合作和相互谅解的精神,为全面贯彻执行联合声明而共同努力。


第4版(要闻)
专栏:

  国务院提请审议中墨中保领事条约
  周南向人大常委会作两项议案说明
新华社北京6月18日电 国务院向正在举行的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提交了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墨西哥合众国领事条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领事条约》的两项议案。赵紫阳总理在议案中说,经审核,这两个条约的各项规定符合我国现行的法律、规章和政策,也符合中墨、中保两国的实际情况。
在今天下午举行的人大常委会全体会上,外交部副部长周南受国务院委托,分别就这两个条约作了说明。
关于中墨领事条约,周南说,中墨签订领事条约,在双方递交了各自的草案后,以外交部领事司纪立德副司长为团长的领事条约谈判代表团于1986年12月1日至6日与以墨西哥驻华大使为团长的墨西哥领事条约谈判代表团在北京就条约文本进行了谈判。双方代表团本着友好协商、互谅互让的精神达成了协议。7日上午,外交部长吴学谦与墨外交部长贝·塞·阿莫尔分别代表本国在北京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墨西哥合众国领事条约》。
他说,《中墨领事条约》共四十五条,主要内容是关于领事职务及领馆人员的特权和豁免。在领事职务方面,主要规定:领事官员有权保护派遣国及其国民(包括法人)的权益;当派遣国国民因故不能及时保护自己在接受国的合法权益时,领事官员有权在法院或其他机构前代表该国民或为其安排代表;为有需要的派遣国国民推荐监护人或托管人,当派遣国国民被逮捕或以其他方式被拘留时,接受国当局应尽快通知领事官员并为领事官员会见该国民提供便利以及协助派遣国船舶等。此外,条约对领事办理公证认证、颁发护照签证等职务也作了相应规定。在特权和豁免方面,具体规定主要有:领馆馆舍不受侵犯;领馆档案不受侵犯;除某些民事案件外,领事官员享有管辖豁免权,并享有免税和免受海关查验等优遇。条约对于领馆工作人员和领馆成员的家庭成员的特权与豁免也分别作了规定,使其享受与其身份相适应的特权和豁免。
关于中保领事条约,周南说,1987年2月19日至27日,以外交部领事司司长聂功成为团长的领事条约谈判代表团与保加利亚外交部领事司司长拉多斯拉沃夫为团长的领事条约谈判代表团在北京就条约文本进行了友好商谈并达成了协议。于3月11日在索非亚由我驻保大使滕绍志与保领事司司长拉多斯拉沃夫草签了该条约。5月6日,外交部长吴学谦与保加利亚外交部长佩特尔·姆拉得诺夫分别代表本国在北京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领事条约》。
他说,《中保领事条约》共四十九条,主要内容是关于领事职务及领馆人员的特权和豁免。在领事职务方面,主要有:领事官员有权保护派遣国及其国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的权利和利益,并有权通过合法途径了解接受国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情况;当派遣国国民因故不能及时保护自己在接受国的合法权益时,领事官员有权在法院或其他机构前代表该国民或为其安排代表;为有需要的派遣国国民推荐监护人或托管人;当派遣国国民被逮捕或拘留时,接受国当局应尽快通知领事官员并安排领事官员探视该国民。此外,条约还对领事官员协助本国的船舶和飞机,办理公证认证、颁发护照签证等作了相应规定。在特权和豁免方面的具体规定主要有:领馆馆舍不受侵犯,领馆档案不受侵犯,除某些民事案件外,领事官员享有管辖豁免权,并享有免税和免受海关查验等优遇。条约对于领馆工作人员和领馆成员的家庭成员的特权与豁免也分别作了规定,使其享有与其身份相适应的特权和豁免。


第4版(要闻)
专栏:

  我要对国际条约规定罪行行使刑事管辖权
孙琬钟就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犯罪行为行使刑事管辖权的决定的议案作说明
新华社北京6月18日电 国务院向正在举行的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提交了关于提请作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其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行使刑事管辖权的决定》的议案。
赵紫阳总理在议案中说,近年来,我国已相继加入或批准了一些旨在加强国际合作,有效地防止和惩处恐怖主义行为的国际条约,我国已经加入或批准的这类条约,要求我们承担管辖义务;将要加入或批准的这类条约,也将要求我们承担相应管辖义务。特别是对于在我境外针对其他国家应受条约保护的对象,犯有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之后,进入我境内的外国人,有义务行使刑事管辖权。据此,为使我国因加入或批准这类条约而承担的国际义务同国内法的规定有机地衔接起来,在我国现行刑法关于适用范围的有关规定未作调整之前,国务院认为,有必要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其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犯罪行为,将视为国内法上的犯罪,在其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对上述犯罪行为行使刑事管辖权。
在今天下午举行的人大常委会全体会上,国务院法制局局长孙琬钟受国务院委托,就此作了说明。
他说,60年代以来,国际恐怖主义活动不断加剧,受到国际社会的严重关注。在有关国际组织的主持下,国际上先后制订了一系列旨在加强国际合作,有效地防止和惩处恐怖主义行为的国际条约。这些条约有:1970年的《关于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约》(简称《海牙公约》)、1971年的《关于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的公约》(简称《蒙特利尔公约》)、1973年的《关于防止和惩处侵害应受国际保护人员包括外交代表的罪行的公约》和1979年的《反对劫持人质国际公约》等。
孙琬钟说,我国已于1980年加入了《海牙公约》和《蒙特利尔公约》。现在,国务院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加入《关于防止和惩处侵害应受国际保护人员包括外交代表的罪行的公约》。这些条约均规定,各缔约国应将非法劫持航空器、危害国际民用航空安全、侵害应受国际保护人员等行为定为国内法上的罪行,予以惩处;有关缔约国应采取必要措施,对任何这类罪行行使管辖权,而不论罪犯是否其本国人、罪行是否发生于其国内。这一旨在对危害人类生命财产安全、损害国际关系的罪行确立普遍管辖权的条款,已成为各类反恐怖主义国际条约的基本内容。我国缔结或加入这类条约后,便承担了对犯有条约规定的罪行的罪犯,实施管辖的义务。特别是,对于在我境外针对其他国家应受条约保护的对象,犯有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之后,进入我境内的外国人,有义务行使刑事管辖权。但是,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章有关条款的规定,我国刑法的适用范围是:(1)在我国境内、我国船舶或飞机内的犯罪行为;(2)犯罪结果发生在我境内的犯罪行为;(3)中国公民在我境外的犯罪行为;(4)外国人在我境外针对我国国家或者公民的犯罪行为。这样就出现了我国承担的国际义务同我国刑法规定的适用范围不相衔接的问题。因此,需要通过立法措施加以处理。
他指出,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国务院认为有必要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其缔结或者加入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犯罪行为,将视为国内法上的犯罪,在其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对上述犯罪行为行使刑事管辖权。这主要是考虑到:国际恐怖主义已遭到国际社会的一致谴责,联合国大会曾多次通过决议,呼吁各国加入各有关反恐怖主义的国际条约。我国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一贯反对各种形式的恐怖主义活动,对缔结和加入有关反恐怖主义的国际条约持积极、慎重的态度。与缔结或加入这类公约相联系,采取必要措施,在未修改我国现行刑法的前提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以立法形式作出决定,明确我国对这类条约规定的罪行的管辖权,将表明我国在反对恐怖主义等方面切实履行国际义务的严肃立场,从国际法同国内法的关系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这一决定,既能避免今后审批这类条约时在刑事管辖范围方面一事一决的繁复,又可以解决我国承担的国际义务同国内法的有关规定不相衔接的问题,有益于完善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决定既经作出,在刑事管辖方面,就可以适用于今后全国人大常委会逐个批准的这类国际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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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荣毅仁黄华报告人大代表团出访情况
新华社北京6月18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荣毅仁、黄华在今天下午举行的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全体会上,分别作了全国人大代表团访问希腊、荷兰的情况报告和全国人大代表团访问墨西哥、哥伦比亚、秘鲁三国的情况报告。
荣毅仁在报告中说,应希腊共和国议会和荷兰王国议会邀请,以荣毅仁副委员长为团长、段苏权委员为副团长的全国人大代表团,于1987年2月25日至3月2日、3月8日至14日,先后对希、荷两国进行了友好访问。这次访问取得了圆满成功,达到了增进了解、加强友谊和促进合作的预期目的。
他说,这次访问是对希腊议会代表团1983年和荷兰议会代表团1985年访华的回访。中国同希腊、荷兰虽然相距遥远,社会制度也不相同,但在维护和平、发展经济两大问题上,双方的观点是一致的。我人大代表团这次出访,就是为了加强同希腊、荷兰两国议会的友好交往,进一步促进双边合作关系,增进人民之间的友谊。正因为如此,两国的议会和政府都非常重视我人大代表团的往访,给予了热情友好的接待和高规格的礼遇。
在谈到这次访问的体会时,荣毅仁说,就领土和人口来说,中国是个大国,又是一个正在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中国家。由于我们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又坚持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同不同社会制度、不同发展水平的国家都发展技术经济合作,因此,只要双方都有维护和平、谋求发展的共同愿望,又能做到不断加深相互需要和可能的真正了解,开辟新的合作领域,创造更多的合作方式,我们这样一个大国和许多发达的、中等发达的和发展中的小国是完全能够建立起友好相处、互利合作的良好关系的。全国人大同希、荷两国议会加强交往,促进了双边合作关系的健康发展。今后应继续加强对欧洲各国议会的工作,进行多层次、多渠道、多种形式的交流活动。
黄华在报告中说,应墨西哥、哥伦比亚和秘鲁议会的邀请,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黄华同志为团长,黄玉昆同志为副团长的全国人大代表团于今年5月3日至24日先后对这三国进行了友好访问。代表团分别与三国的参、众两院进行了工作会谈,互相介绍了各自立法机构的组织和工作情况,交换了对重大国际问题的看法,并就进一步加强议会之间的联系以及发展两国友好合作关系做了探讨。代表团还广泛接触了三国政界,工商企业界、科技文化、妇女、军队、社会福利方面的重要人士;会见了华侨、华人代表以及三国对华友好组织的领导人和代表。参观了一些科研机构、大学、工厂、农村、医院和儿童福利设施。这次访问基本达到了增进相互了解,加强友谊,探讨新的合作领域,促进两国友好关系发展的出访目的。
黄华在报告中建议,要高度重视和发展我同拉美国家的关系,积极发展同该地区国家的友好合作关系,这有助于加强南南合作的力量,促进南北对话和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尤其在当前南北差距扩大,矛盾加剧的情况下,更有其现实和深远意义。同时,还要积极发挥议会对外交往的重要作用。议会交往是许多国家对外交往的一种重要形式。议会外交有助于增进人民的了解和友谊,促进政府间的合作,是国际交往中一种重要的途径。议会交往既不同于政府外交,也有别于民间外交。它可以更广泛地接触各界、各党派人士,也可以比较自由地交换意见,陈述观点,研讨问题,它比民间外交更具有代表性,影响也更大,是增进了解,发展友好合作关系的一个重要的渠道。


第4版(要闻)
专栏:

南京军区举办军师领导干部读书班
  加深对三中全会路线理解
据新华社南京电 (记者揭衍珍)南京军区举办军师领导干部读书班,围绕正确理解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路线的两个基本点,采取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两本书。
读书班列出“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是根本的政治原则”、“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是根本的政治方向”等七八个专题深入研讨,从理论上认识三中全会路线的指导思想、制定的基本依据和贯彻三中全会路线必须遵循的原则。读书班又广泛开展社会调查,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进一步使两个基本点深入头脑。他们请江苏省省长顾秀莲介绍江苏贯彻两个基本点城乡出现的好形势,并到全国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扬子乙烯工程考察。
这些军师领导干部通过近一个月的学习,普遍感到有以下三点学习收获:(一)两个基本点规定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和途径,搞社会主义现代化决不能偏离两个基本点另找“捷径”;(二)两个基本点互相联系,缺一不可,担心强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会影响改革、开放、搞活,或者强调改革、开放、搞活就忘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都是片面的;(三)两个基本点划清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路线与“左”、右两种错误倾向的界限,坚持两个基本点,才能沿着三中全会以来的正确路线把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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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新“木兰”从戎再显巾帼志
盘龙28名女青年奔赴老山前线
本报讯 最近,一个新“木兰从戎”的感人故事在老山前线某部的阵地上被传为美谈——28名女青年自愿上前线参战。
这28名女青年是云南省砚山县盘龙区的共青团员。今年3月,她们联名投书县委书记刘汉敏,坚决要求参战支前。县委和部队领导批准了她们的请求。消息传开后,轰动了前线和整个县城。5月22日这天,砚山县象涨了潮似的,人们手捧鲜花和彩带云集街头,欢送姑娘们出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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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功劳簿上有他们一份
  ——记采访围歼持枪抢劫犯的两名记者
  本报记者 李杰
6月11日下午2时40分,正在执行采访任务的郑州电视台青年记者赵伟胜、王晓伟听到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
“一小时前,4名持枪歹徒闯进河南省密县农业银行七里岗储蓄所作案,抢走储蓄款3000余元,然后乘一辆机动三轮车逃窜。”
市公安局刑侦处、治安大队的干警闻讯立即行动,武警战士听到命令,火速奔赴追捕现场。此时,新闻记者的敏感和责任心使得赵伟胜和王晓伟,立即背起“武器”——摄像机,冒雨摸黑奔向追捕第一线。
时针指向深夜12点,经过一个多小时紧急跋涉的赵伟胜、王晓伟赶到密县追捕指挥部。
12日上午,赵伟胜、王晓伟扛着20公斤重的摄像机和干警们一起行动,两次搜山,趟了几十个深沟,钻了几十个窑洞,搜索案犯踪迹,拍摄干警们的活动。
当天晚上,赵伟胜、王晓伟又冒着豆大的雨点,跟随干警继续搜索案犯。夜,阴森漆黑,山路泥泞且滑。这时,报话机里传来呼叫:干警已与被追捕的案犯交上火,正向他们窝藏的巢穴逼近。枪声越来越近。赵伟胜、王晓伟毫无惧色,想到的是尽快赶上搜索部队,拍摄交火的场面。
13日凌晨30分,肚子又饥又饿的赵伟胜、王晓伟提起摄像机,紧随干警向东关水泥厂奔去。1时30分,干警们抓获了左膀受伤的案犯常园。他交待了他同张利明、靳福生、栾仁清一起在甘肃张掖军分区军械库盗窃枪支的情况,并供出一名同伙就躲在附近的涵洞里。
初战的胜利,使赵伟胜、王晓伟高兴万分。两天来,他们扛着摄像机和干警们一起冒雨在泥水里守候、穿插,忍受着饥饿、干渴、疲劳,就是为了真实地拍摄抓获案犯的实况。
枪口对准了涵洞。在距洞口10米远的地方,赵伟胜、王晓伟把摄像机的镜头也对准了洞口。干警们向洞里喊话,没有回答。用烟熏,也没有人出来。
“打开闸门,放水冲!”洞里发出了声音。赵伟胜、王晓伟闻声,提起摄像机,趁着斜坡,滑到了离洞口二三米的地方,打开摄像机,拍下了案犯从洞中爬出来的情景和干警们拥上去生擒案犯靳福生的真实镜头。
14日下午4时,干警们包围了第三个案犯。栾仁清已成了瓮中之鳖,四处逃窜被击中右腿后活捉。晚10时55分,最后一个案犯张利明也被生擒。至此,经过56小时的战斗,4名案犯、12支手枪、381发子弹全部归案。
干警庆胜利,群众在欢呼。这时,在泥水里泡了两天三夜、脸比手黑、一身泥水的赵伟胜、王晓伟已返回电视台,伏在桌上写稿了。
第二天晚上,他们乘上北去的列车,满怀激情,把片子送到了中央电视台。这就是15日晚上广大电视观众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中看到的“郑州破获一起特大持枪抢劫银行案”。
郑州市破获特大抢劫银行案的胜利,光荣属于参加围歼的武警和公安干警,属于人民。其中也有冒着生命危险现场采访的新闻记者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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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乔石宴请布基纳法索国务部长
新华社北京6月18日电 国务院副总理乔石今天晚上在钓鱼台国宾馆举行宴会,热烈欢迎布基纳法索全国革命委员会委员、总统府国务部长布莱斯·孔波雷。
孔波雷一行是应中国政府的邀请于今天上午到达北京的。
乔石在宴会上祝酒时赞扬布基纳法索政府对外奉行独立、不结盟政策,反对外部势力干涉非洲事务,支持南部非洲人民的正义斗争,主张发展南南合作和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
乔石说,中国政府和人民十分珍视同布基纳法索的友谊。他说,中布两国自建交以来,在各个方面进行了富有成效的合作。中国政府愿意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精神,努力探索合作的新形式和新领域,把中布友好合作关系推进到更高的水平。
孔波雷在祝酒时说,布中两国之间存在着堪称典范的合作关系,包括互利的经济合作和贸易往来。在不结盟原则和联合国宪章的基础上,两国都奉行和平和正义的政策。
他强调,第三世界各国的发展有赖于相互间的团结。他说,布基纳法索坚定地同为反对帝国主义统治而斗争的各国人民站在一起。乔石今天下午同孔波雷举行了会谈。乔石着重介绍了中国的改革、开放政策,阐述了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并强调要继续发展同第三世界国家的友好合作关系。孔波雷介绍了布基纳法索的政治、经济形势。他希望进一步加强同中国在各个领域的合作,并希望中国在非洲的非殖民化和反对种族隔离的斗争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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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外交部与日驻华使馆互换中国青年访日照会
新华社北京6月18日电 外交部与日本驻华使馆今天下午就中国政府接受日本政府自1987年至1991年5年间邀请500名中国青年(每年100名)访日事互换了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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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我在瑞、挪、丹留学人员为灾区捐款
新华社斯德哥尔摩6月16日电 (记者许福瑞)大兴安岭森林火灾发生之后,我国在瑞典、挪威和丹麦的留学进修人员分别致信灾区人民表示慰问,并为他们重建家园自发捐款。
在瑞典各地学习的中国留学生捐款活动十分活跃。乌普萨拉地区留学生为此发出的一份倡议说,他们身在海外,但无时不在关心祖国,灾区遭受的损失使他们感到难过。目前在瑞典留学人员的捐款已超过5000克朗,这一活动至今仍在继续进行。中国留挪学生联谊会发起的捐款活动得到留学人员的热烈响应,70多位留学生共捐款5000克朗。有三位自费学美术的学生还准备作画义卖,收入全部捐给灾区人民。
在丹麦学习的90多位留学人员捐献的3800克朗已经寄回祖国。他们在给灾区人民的慰问信中表示,相信在党中央的领导下,灾区人民在抗灾和重建家园的斗争中一定会取得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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