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3月23日人民日报 第8版

第8版(副刊)
专栏:书简

·沈仁干致袁茂余·
文化人要懂版权法
沈仁干同志:
从报上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版权法》正在起草制定中,这无疑是加强科学文化领域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据我所知,近年来,由于一些人或为谋私利,或版权观念淡薄,侵害版权(即著作权)的行为时有发生。如:任意抄袭、剽窃他人作品;未经集体或合作者同意,将集体创作或与他人合写的作品据为己有,署个人的名字发表;未经作者同意,擅自转载、改编、删改该作者已发表的作品;未经原出版单位同意,擅自翻印该出版社出版的作品等等。这些,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科学文化的发展都是不利的。为了普及文化方面的法律知识,你可否从剖析一些侵害版权的案例入手,谈谈版权保护的重要意义,以及版权法的制定,对发展内外科学文化交流的重要作用。打扰你了,很对不起。
致礼!
袁茂余
1987、2、7
袁茂余同志:
2月7日来信收悉。信中所言侵犯作者版权的行为,不仅时有发生,在某些方面甚至还相当严重。
要讲保护版权的重要意义,我想首先要知道版权的内容。3年前,一位作家到出版社要求收回一本书的版权,转移到另外一家重印。该出版社的一位负责人告诉他,作者有著作权,出版者有版权,书一经出版,版权就归出版社了,他可以再写一本叫另外一家出版,已经出版的书不能转到另外一家出版。这位出版者的解释不妥。其实,在我们国家,版权与著作权指的是同一个概念,都指作者依法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权利。一般说来,出版者并不享有作者的全部版权,而仅仅依据与作者达成的协议,在一定期限内对某一部具体的作品享有出版权。作者的全部版权包括精神权利(亦称人身权)和经济权利(亦称财产权),出版权仅仅是经济权利中的一种。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精神权利主要是指:作者有权以合法的方式发表作品、在作品上署名或不署名、要求他人承认并尊重其作者身份和作品的完整性、修改和声明收回已经发表的作品等;经济权利主要指作者有权以出版、复制、表演、播放、录音录像、摄制电影、展览、翻译或改编等方式使用其作品,和因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其作品而获得经济报酬。一般国家的版权法规定,作者的版权是一种专有权利,未经作者同意,或法律许可,其他人不得占有与行使,否则便是侵犯版权。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作者对其享有的版权是一种无形产权,作品一旦发表,作者就很难控制他人使用。为了保护作者因创作作品而产生的正当权益,鼓励作者创造性的劳动,为社会积累和提供更多的知识,发展科学文化事业,推动社会前进,目前世界上有150多个国家制订了版权法,以调整作者与使用者在使用作品方面而产生的各种关系。
一个国家没有版权法律,作者的正当权益就得不到充分有效的保护,进行创作的积极性就很难充分调动。一位驻外文化官员告诉我,他曾译了好几首外国歌词,共得了十几块钱发表费,以后被文艺团体演唱、电台播放,听说还制成了录音带,没有人跟他打招呼,也没有人向他付酬,现在歌词被演唱时,连他是译者也没有人提了,他感到很伤心。有一位老作家,一本30多万字的小说,被一家期刊删成10万字,弄得支离破碎,面目全非,仍以他的名字发表,他气得直发抖。有一位青年业余作者,“文革”后期写了一篇反映农村“两条道路斗争”的小说,小说中已经回到“正确路线”上来的“走资派”——老村长,被编辑加工提高成“死不改悔的走资派”。粉碎“四人帮”后,人家叫他“说清楚”,他怎么也说不清楚。此类不尊重作者的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的行为数不胜数。从上述事例不难看出,侵犯作者的版权,直接的后果就是挫伤作者的创作积极性。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是社会精神财富的源泉,如果整个作者队伍的创作积极性受挫折,社会精神财富的源泉就会越来越小,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势必受到不利的影响。要说保护版权的重要意义,这可以算第一条。(上)


第8版(副刊)
专栏:文坛风景线

写山写水 顺其自然
孟姜君
在全国青年创作会议上,我见到了湖南青年作家彭见明。他个子不算高,留着满腮胡子,微眯着眼就爱笑,话语不多,给人朴实厚道的印象。
彭见明走上文学道路已经五六年了,发表作品一百万字左右,有短篇小说60多篇、中篇小说十几部问世。特别是短篇小说《那人那山那狗》以其清新自然深厚见长,获得1983年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可是当大家谈到他这几年创作成绩时,他却摇头说:“以前的作品我感到不太成熟,不太满意,写到一定程度后就感到差距和不足。”
他从小在山区长大,对山地农家生活有着深切的感受,因此前几年写的作品都是反映山区题材,写山地人民的困苦遭遇和坚韧乐观的生活情性。前年,他从平江县调到岳阳市文联,使他有机会来到洞庭湖边,感受到另外一种水乡生活情趣。他说,生活基地有了变化,观察视野从山区转到湖边,到了一个陌生的环境后很容易产生新的感觉和体验,对农民的劳作生活、情感形态又有了新的把握和发现,活跃了自己的创作思路,扩展自己的创作领域。1986年他在《小说界》、《当代》等刊物上先后发表的中篇小说《洪家大屋》、《青龙水库》,长篇小说《将军和他的家族》,就是他既写山也写水的近作,艺术表现方式和生活容量较前有很大丰富和发展。
他极为欣赏“顺其自然”这句话,认为创作应有感而发,自然而然地产生,倘若感到吃力就不写了,力求在一种轻松自然的气氛中动笔。他笑着说:“我写作时很用心,但写时感觉不太苦。”
近几年湖南作家群创作状况比较引人注目,作为文学湘军的一员,他高兴地说:“湖南作家比较团结,在受乡土文化影响上是一致,大家的文学主张是大同小异的。但大家对每个人不同的艺术追求、艺术个性却是充分理解和支持的,正因为如此所以显示出湖南文学创作热闹而不单一的特征”。


第8版(副刊)
专栏:美学杂俎

室雅何需奢
唐全贤
注重居室之美,在不少地方已成时尚。这当然是极为可喜的一种社会现象,它同人们的物质生活之改善、美育之普及不无关系。但是,有些人片面地把全与美联系起来,似乎居室布置不全不足以言美。于是,在一间并不宽敞的房间里,摆满了“几十条腿”和没有腿的家具、杂件:组合式家具加冰箱、电视机,沙发旁边是“双落地”,落地收音机上叠了四喇叭录音机,室中吊了各种各样的灯,三面的墙上几乎不存一点空白,装饰柜里塞满了各种泥塑、木雕、化妆品、小玩意儿。居室的主人虽然也有局促之感,但目睹琳琅满目的摆设,仍以为是美不胜收。
看来,重申一下亚里士多德老人在2300多年前说的“美要依靠体积与安排”的名言,还不算无的放矢。
亚里士多德的原话较长:“一个美的事物——一个活东西或一个由某些部分组成之物——不但它的各部分应有一定的安排,而且它的体积也应有一定的大小;因为美要依靠体积与安排。”(《诗学》,第25页)居室布置怎样才算美呢?请细细品味一下亚里士多德上述这段话吧!居室的布置是由各部分物件组成的,要使它显得美,必须悉心注意各个“组成之物”的体积大小,同时要作合理的安排。
具体来说,居室之美,应当做到和谐而不庞杂。塞得满满的一房间的物件,即使怎样
“艺术”地摆布,也难以取得赏心悦目的效果。因为密而无疏,仅有实而没有虚,会给人以透不过气来的感觉。著名戏剧家李渔对居室布置也颇有研究。他说:“盖居室之制,贵精不贵丽。”现在住房一般来说还不宽敞,对一间十三四平方米的房间来说,要取得雅致的艺术效果,尤要注重于精。家具的安置,除床、桌、椅外,其它可有可无者,应尽量可无。特别是那些仅供摆设的长物,当力求避免。人在室内活动的区域,不宜小于住房面积的百分之四十。有了这虚与实的
“四六开”,才能谈得上疏密相间、虚实得中,才能显现出和谐之美。
雅,就是安排精细、浓淡相宜。一个真正懂得房间布置艺术的人,即使物质条件并不十分优裕,也能扬长避短,美化环境。郑板桥曾用以下一段文字,称赞过一间斗室之美:“十笏茅斋,一方天井,修竹数竿,石笋数尺,其地无多,其费也无多也。而风中雨中有声,日中月中有影,诗中酒中有情,闲中闷中有伴”。“笏”是封建社会里官吏上朝用的一条朝板,约尺许。“十笏”,为三米多长,这样一间茅屋,不过十平方米左右。但是,外有一方天井,又有了“疏”和“虚”,小室外有数竿修竹、石笋,则是把景借到“茅斋”里来了,体现了“虚实相生,无画处皆成妙境”。这样说,并不是要求人们都去住茅斋,拒绝放置现代化家具,而是说,懂得一点
以少胜多的美学道理,尽管住房面积不大,也能小中见大,充满情趣,使人们居住其间,产生一种舒适愉悦之感。


第8版(副刊)
专栏:

报告文学别有天地
曾宪斌
我的一位朋友所在的北京某单位,历来超标准用水。然而不久前却破天荒评上了节约用水先进单位。该单位领导的“绝招”是:把刚发表的报告文学《北京失去平衡》找来请大家“消遣消遣”。没想到这招还真管用。作品把北京缺水的严重状况非常形象、逼真地再现在大家眼前,看了让人不能不增加点节水的自觉性。
另一件事,采访中一位生态学工作者怀着忧虑急切的心情告诉我,我国某些方面的生态危机相当严重,如对森林的乱砍滥伐,引起水土流失,气候旱化,河水干枯,仅黄河、长江两大水系,每年至少有相当于六百多万亩的肥沃土壤被冲入大海。他呼吁全国上下重视生态平衡,并特别希望报告文学能更多地涉足这一领域,用文学独特的形象来引起人民的关注,感染和教育人民。
时代、现实生活向我们的文学,特别是报告文学,提出了新的课题——反映社会主义建设中人和自然的矛盾与斗争。
邓小平同志指出,文学应当“自觉地在人民的生活中汲取素材、主题”,“用人民创造历史的奋发精神来哺育自己”。人民创造历史,也包括人民征服自然的历史。我认为,在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用报告文学所具有的独特的审美手段讴歌劳动人民改造大自然,改善环境的英雄业绩,其中包括真实地向人民袒露困难和障碍,会对人民认识生活、自我教育,起到其他手段难以胜任的作用。
有人说,文学是人学,这是有道理的。它应该以反映当前社会矛盾为主,但也不排除反映人和自然的矛盾、斗争,因为这种反映最终也是为了人。提出文学是人学的高尔基还说过“文学到底是为认识生活这个事业服务的”。谁也不能否认,《北京失去平衡》、《唐山大地震》等一批主要反映人和自然斗争的报告文学,倾注着对成千上万人的强烈关心。何况,在这类作品中,不可避免地交叉着人和人的各种关系和矛盾、冲突。或许会有这样的担心,这类报告文学难有优秀之作。其实,问题不在你写什么,而在于怎么写。贴近生活、贴近时代,与人民同呼吸创作的作品,总会受到人民欢迎的。我们的报告文学,在主题的选择、内涵的开掘、形式的创新等方面寻求更加广阔道路的时候,应当响应生活的呼唤,去开拓那大片正在试行开垦的处女地。


第8版(副刊)
专栏:艺文谈片

师承·私淑·案头书
李克因
搞艺术的大都讲究师承。学画拜齐白石,学戏拜梅兰芳,大不容易。果能登堂入室,得其真髓,称得上某派“传人”的,更了不起。没机会拜师,暗中去学,叫做“私淑”。新艳秋“私淑”程砚(艳)秋。麒麟童大成以后,便有了小麟童。
有见地的艺术家,都反对别人一味模仿自己。唐代大书法家李邕(北海)说:“学我者死,似我者俗”。齐白石、梅兰芳都对学生说过类似的话。听说,某演员唱《借东风》硬学马连良,一位老前辈就狠狠克他一顿:你没马连良的口舌气质,干吗这样唱!
就师承这点来说,文学与艺术不大一样。初学书、画的大抵都要过临摹关,甚至把薄纸蒙在画上,帖上去摹写。有些初学写小说的,可能模仿过某家作品,但绝不会一字不易地去抄。偏爱是难免的,但从没听到有谁说过:“我是老(舍)派作家”或“我是杨(朔)派散文家”。
“私淑”的情况大概是有的。不过不象搞艺术的那样公开申明罢了。某国某作家出了一部新作,很流行,于是赶快购来,置诸案头,学而时习之。如是为研究新潮流、新动向,当然是正常的事。设若写东西竟离不开这“案头书”,这样的作品可能新鲜一时,毕竟算不得创造性劳动。


第8版(副刊)
专栏:新书架

《编辑工作二十讲》
《编辑工作二十讲》最近已由人民出版社出版。这是一本由从事编辑出版工作30年以上的21位老同志根据本人的特定专业分题撰写的。本书是他们从事编辑出版工作几十年来的心血结晶,也是作者对出版界同行、作者对读者的对话。这本书,道出了编辑出版工作人员的酸甜苦辣、成功与失误,有叙说,有分析。既不敷衍读者,也不敷衍自己。
(小 草)


第8版(副刊)
专栏:

水 杉(中国画) 刘 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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