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12月16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呼吁

编者按:去年以来,一些读者来信来访,向本报反映有人利用文学刊物对他人进行攻击、侮辱、诽谤,尤其在普法教育深入以后,这类信访不断增加。
从读者反映的情况和记者了解的情况看,确实有那么一些人(包括有的作家),为了某种需要,利用手中的笔和掌握的刊物,打着写真人真事的幌子,进行着违背文艺创作原则,违背宪法、法律,甚至是犯罪的活动。主要表现在:
一、用似是而非、半真半假、凭空捏造的材料,歪曲和颠倒某种事件的真相。
二、随意歪曲公布他人的阴私。
三、使用丑陋不堪的语言和“桃色新闻”,对他人直接进行人身攻击,丑化他人的形象,侮辱他人的人格。
这类文章对所攻击的对象,有的用代号、化名,有的则是直写真名、真地、真单位。他们一般选用的体裁是纪实小说、报告文学、特写等。值得指出的是,“纪实小说”是近几年才盛行起来的一种文体。有的人就是利用这种体裁,一方面强调“纪实”,让读者相信写的是真人真事;一方面又强调是“小说”,表示可以虚构,其结果既达到了攻击、侮辱、诽谤别人的目的,又逃脱了应负的法律责任。
实践证明,这类作品一经发表,作者、编者和支持者便兴高采烈,而被攻击的对象却是灾难临头,使一个单位、一个地区的安定团结受到影响。因此,有关部门采取行政的或法律的手段,坚决制止这类问题的发生,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这里刊登的是河北秦皇岛市读者王发英前些时候给本报的一份来信。
河北读者王发英来信:
作家刘真在《女子文学》撰文侮辱、诽谤我
1985年末,女作家刘真在《女子文学》上撰文,对我进行侮辱、诽谤,严重损害了我的人格和名誉。
1985年1月以前,我在抚宁县农机公司工作时,曾与公司及其上级单位农机局的不正之风作斗争。抚宁县委查处了农机公司的经济案件,谋私者受到了惩罚。秦皇岛日报作了报道,有的报刊转载了这篇报道。可万万没有想到,作家刘真在《女子文学》1985年总第12期上,撰写了一篇题为《好一朵蔷薇花——“特号产品”王发英》的文章,指名道姓侮辱诽谤我。
我原在抚宁县农机公司任统计员,曾经不断地向抚宁县和秦皇岛市党政机关和有关负责人反映农机公司存在的问题。可是,刘真在她的文章里歪曲真相,否定我与不正之风作斗争的事实,对我进行攻击、侮辱和诽谤。她在文章中骂我是“专门的营私者”、“摘桃子的人”、“出产在江西的特号产品”、“一个政治骗子”、“扒手”、“诈骗犯”、“一贯的恶霸”、“造反派”、“流氓”、“一条疯狗”、“大妖怪”、“小妖精”、“南方怪味鸡”;还说有人“把报纸上王发英照片上的双眼挖掉,脸上打个‘×’”,等等。总之,为了把我搞臭,什么话难听,她就骂什么。如此下流的文笔,不知这位女作家怀着什么样的心理。
我是一个普通的妇女。我也同常人一样,天天、年年都要处理生活、工作、学习中的各种问题。刘真为了达到全面否定我的目的,还在我的日常生活琐事上大作文章,说我买面捡好的,买葱选满意的,买煤挑大堆,买苹果讨价还价,调工资是闹来的,等等。她这样任意捏造事实,丑化我,贬低我的人格,使我在精神上受到极大的创伤,一度曾丧失了生活的勇气。但又一想,我反对不正之风没有错,党和政府一定会洗清刘真泼在我身上的污水,洗清我的不白之冤。
由于揭发不正之风,屡遭打击,这已足够我一个无权无势的女子所承受的了。刘真的这篇文章,无疑是要置我于死地。
我与刘真素不相识,至今尚未见过一面。我反对不正之风,是响应党的号召,是为党风和社会风气好转出力,尽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我不明白,这怎么就惹恼了作家刘真,竟然使她大动肝火,以笔害人?再者,刘真加在我身上的罪名,没有一条是站得住脚的。她这样侮辱、诽谤我,《女子文学》却用了很大篇幅刊登,在群众中广为传播。刘真及《女子文学》原主编刘章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害。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刑法145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包括用‘大字报’、‘小字报’,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民法通则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女子文学》发表刘真侮辱、诽谤我的文章,有白纸黑字可查。刘真和《女子文学》已触犯了法律。最近,赵紫阳同志在党的十三大上又提出了从严治党,象刘真这样一位老党员的所作所为,难道是党纪所能允许的吗?
两年来,为了维护我的名誉不受侵害,我写过许多告状信,走访过不少部门,但刘真和《女子文学》原主编刘章至今依然逍遥法外。我很失望,难道他们是可以不受党纪国法约束和制裁的特殊人物吗?
河北秦皇岛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情报研究所
王发英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

法院决定受理王发英的控告
本报记者 江玉 刘曼军
根据读者王发英的来信,记者于今年7、8月赴河北省秦皇岛市和抚宁县作了调查。情况表明,刘真写的《好一朵蔷薇花——“特号产品”王发英》一文,确实损害了王发英的名誉。
王发英,女,现年42岁,原籍江西清江县,1969年随部队病休的丈夫从江西来到河北省抚宁县,开始作临时工,1972年转为正式工,1984年转为干部。她原为抚宁县农机局下属农机公司的一名统计员。1985年1月调到抚宁县新能源办公室,7月调秦皇岛市科委,现为科委情报所一般干部。
刘真,原名刘清莲,女,现年58岁,山东夏津县太平庄人。194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4年到作协武汉分会,从此成为专业作家。1958年到河北省文联,现任河北省文联副主席。
《好一朵蔷薇花——“特号产品”王发英》一文,发表在《女子文学》1985年总第12期上,全文约14000字,题头有图,文中有插画。《女子文学》是河北省石家庄市文联刊物,国内外公开发行,原由刘章任主编。稍后,刘真又把这篇文章改头换面,送上海《文汇月刊》等刊物刊登。
刘真的《好一朵蔷薇花——“特号产品”王发英》,体裁叫“及时纪实小说”;我们在调查时,刘真说她写的是真人真事。她的文章发表后,给王发英带来了严重后果:迫于舆论压力,王发英轻易不敢出门,孩子不愿上学。全家人泪眼相对,很有一段时日。然而,王发英深信,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她绝不会沉冤莫白。她从屈辱中清醒过来,开始告状,也给本报写来了申诉信。
1986年初,刘真得知王发英给本报写信后,立即托人捎话,希望人民日报不要过问此事。
王发英的申诉,引起了河北省委有关部门和主要负责同志的重视。去年3月25日,河北省委宣传部曾要求《女子文学》编辑部对刘真文章的事实进行调查。今年1月、6月,省委书记邢崇智、副书记李文珊就此事又作了批示。6月5日,省委宣传部再次决定由《女子文学》编辑部对刘真文章中的事实作出核实,然后在刊物上发表一篇公正的文章,挽回影响。但因为刘真、刘章极力反对,致使上述决定、批示都未能落实。刘真还散布说,“河北过去‘左’惯了”,“又到了随便整作家的时候了”。
6、7月,刘真通过私人关系,先后给本报转来为自己辩解的三封信。刘真特别向转信的同志表示:“我以为你不会有了事不理我的”,要“关心我,爱护我”。
8月1日,刘真在北戴河海边同记者谈话中,一方面继续攻击王发英;一方面攻击在王发英问题上持公正立场的单位和领导同志。
对于王发英控告刘真和《女子文学》一案,最高人民法院很重视,于今年5月批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真处理。11月上旬,《女子文学》所在地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正式决定受理此案。
有关人士认为,这是一件由公开出版物引起的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诉讼,是以一个普通公民为原告,以一个作家和具有法人资格的刊物为被告,是建国以来少有的案例。审理好这个案件,对于维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不受侵害,贯彻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都有积极的作用。人们希望审理此案的审判人员,不论遇到多大阻力,都要秉公执法。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毖后录

钓鱼者寻欢作乐 养鱼人有苦难言
10月23日,我村接到乡里打来的电话,说县政协干部聂农田、晏松柏和县委组织部干部刘大华,次日要到我村钓鱼,让我们给予协助。
第二天,村里准备了一餐饭菜,并将他们安排在一家专业户的鱼塘钓鱼。由于这个塘鱼少,他们一上午没钓上几条,村干部过意不去,就从另一专业户鱼塘买了3条,共3公斤多,送给他们每人1条。谁知这3人酒足饭饱之后,又到养鱼专业户陈继火的高产鱼塘整整钓了一下午。傍晚,陈继火得知后,立即向村干部反映。通过协商,村干部给陈继火按市价作价,每人估算钓了1公斤,由村里付款,陈继火怕吃亏太多,又叫儿子骑车去追赶过秤。最后赶上了聂农田和刘大华两人,用秤一称,给刘大华的鱼5公斤多,给聂农田的鱼3公斤多。最后村里答应全部按市价替刘、聂付款。接待这三人钓一天鱼,我村花去了80多元。
据说,这种事在我乡清湖村、艺坊乡苏家塘村都发生过。
国家干部利用节假日到溪河湖泊钓鱼,本来无可非议。但象上面说的那种钓鱼法,还要吃招待饭,就太过分了。江西高安县东方红乡新沙村
村干部口述
钟长钰整理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

如此“现场办公”
10月18日,我所接到上级通知,分局领导人要来我所现场办公,检查工作。为此,我所指导员张平安和所长张喜堂要大家停下手头工作,大搞环境卫生。所领导人还要求全体干警在办公室待命,准备接受上级领导者的检查或谈话。
10月20日上午11点半钟,郑州铁路公安分局4名领导人一下火车,就被我所领导人用专车接到我市第一流饭店“桃园饭庄”大吃大喝一顿。据了解,这顿午餐花公款278.20元(不包括烟酒)。晚上,焦作北站站长又在桃园饭庄宴请分局来人,花公款352元。分局领导人到来之前,全所干警就在所内待命准备接受检查,然而这些人酒足饭饱之后,于10月21日走了。这就是他们所谓的“现场办公”。对此,我所干警很有意见。
郑州铁路局郑州公安分局焦作东站派出所 张万祯 马思举 侯宪智 袁国有 丁胜献 李公邦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

移“文山”与体制改革
我厂职工不足480人,1987年1月至9月就收到上级机关发来的各类文件93份。这些文件中,有些是属于政策性的规定,需让企业知道并执行的;有些是指导企业加强党的建设、推动经济改革、促进技术进步的,企业也必须认真贯彻的;另有一些文件是为进行各类检查,开展各种竞赛活动,以至集资赞助、征订报刊等而发出的。这些都属于日常工作,似无发文的必要。
文件如此之多,一是因为不论什么机关只要和企业沾点边的,都要发文到企业,以示自己的存在与重要。二是由于文件连环套发,企业经常收到的是通知、通知的通知……内容大同小异。如今年防汛工作,国务院发文,省政府发文,市政府发文,区政府发文,主管局也发了文。其实落实到一个企业,不过是加固一段河堤,组织一个防汛突击队罢了。象这类问题,报上登了国务院有关文件或文件精神,企业所在地的政府部门召集一个防汛会议,落实任务就可以了。三是一些机关官僚主义作风没有根除。电话通知一下就能解决的问题,也要发一个文件。
搬“文山”喊了多年,但成效不大。原因在于现行体制上的弊端,机构臃肿,职责不清,官僚主义未除。要彻底铲除“文山”,必须进行体制改革,根除官僚主义。湖北襄樊机床电气传动设备厂
朱本先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街谈巷议

奇怪的8<2
8小于2,这个式子并无科学道理,只是用来形容我省东台县燃料公司一事。
这个公司原来只有正副两位经理,销售额和利润年年都超额完成任务。后来陆续增加了6位副经理,企业的经济效益却下降了,仅去年就亏损近40万元。8位经理反不如2位经理。这件事看来有点怪了。
其实,说怪也不怪。燃料公司的领导人员虽然增多,但思想不统一,互不协调,工作自然搞不好。
后来陆续调来的这6位副经理,多是因为不适应形势的发展而离开原单位的,本不宜再指挥生产。但由于他们关系多,资历深,才被调来燃料公司。
东台县燃料公司领导干部增多,经济效益却下降。这件事说明,在改革之年,有些人还是把资历、关系当成任用干部的主要条件。这显然是不正常的,也是应该引起上级领导部门重视的。
江苏盐城市电大新闻班 长丁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

这样的施工单位谁信得过?
10月19日下午6点半钟,铁道部第二十工程局四处在重庆珞璜电厂平基爆破时发生重大事故,伤了23人,附近不久前竣工的柑子溪大桥桥身严重开裂,3个村共97户农民的房屋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直接经济损失万余元。
发生这起重大爆破事故并不偶然,它是铁道部第二十工程局四处领导人长期以来忽视安全管理工作以及严重的官僚主义造成的。这个处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连续发生大小事故数十起,重庆日报、重庆晚报曾登报批评,有关部门也做过严肃处理。然而,这个处的领导人仍不吸取教训,在一无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二无爆破原始记录,三无红旗信号或设警戒岗哨的情况下,盲目指挥,并擅自由无证人员乱装滥用炸药,以致发生这起重大爆破事故。这样的施工单位谁能信得过? 四川重庆市 显微镜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

三河县供电局敲国家竹杠以肥己
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大秦铁路平谷至三河段,于1986年动工兴建。在拆迁三河县境内的54条供电线路时,三河县供电局竟采用加大预算的手法,敲国家的竹杠,索要了198.5万元施工款。实际上,供电线路的拆迁费用只花了30多万元,其余大部分都被这个局的主要领导人挪用了。其中,数万元以各种名目发给了职工;今年8月,局里花了14万多元买了一辆计划外进口高级小轿车,严重违反了工程款使用规定。
三河县供电局敲国家竹杠的事并非这一起。1985年,本县燕郊镇修建路灯拨给县供电局89万元,而整个施工,县供电局只用了30万元,其余50多万元全部拨给县建筑公司为本系统建了家属楼或挪作它用。群众对此很有意见。希望省主管部门予以查处。
河北三河县 郑风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耳闻目睹

飞车者戒!
十一月二十日下午二时,我市城关供销社一青年职工,驾一摩托车飞速驶至莱芜钢铁总厂办公楼前,与正在掉头的一辆汽车相会,两车驾驶人员相互避让,未出现两车相撞的惨剧。但摩托车终因超速行驶,不好驾驭,一头撞在路旁的一棵树上,小青年虽然没有丧命,但摩托车却撞坏了,颓丧之情也极可怜。
现已进入寒冬季节,时有凌雪,路况不佳,不论是开汽车的,骑摩托车的,还是骑自行车的,都应当从这张图片中吸取点教训。 山东莱芜钢铁总厂报 王建军 刀玉杰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答复反应

林县横水工商所退回罚款
你报7月22日第五版刊登《公路关卡稠密,运输举步维艰》的读者来信后,8月26日,我省林县横水工商行政管理所将罚款退还我公司,并作了诚恳的自我批评。 河南濮阳市汽车运输公司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表扬

干“蚀本生意”的安康火车站
10月12日,1613次货车到达陕西安康火车站。车站商检工梁长明,发现这列货车七八两节装玉米的车厢上的塑料布有1/3已破损。梁长明决定按规定将这两节车皮送货场整理。货场值班员任秀银在整理时,见一些经雨淋过的玉米已发芽,如不及时晾晒,这两车皮共11万公斤玉米就会全部霉烂。
当时,站里的工作人员、货位、库房都很紧张,且这两车皮玉米是由四川鲁山火车站始发的,安康车站作为中转编组站只负责整理,没有晾晒货物的义务。对这“蚀本生意”干不干?站领导人果断地表示:不能只讲经济效益而不讲社会效益,要想方设法保护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于是,他们组织了41人,一夜间共翻倒货物1320多件,腾出地方晾晒玉米。两天后,这11万公斤玉米又装上了货车,被运往目的地。货主闻讯后,给安康车站送来了“尊客爱货、风格高尚”的锦旗。
陕西安康铁路分局 罗宗华 邢风田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

光泽火车站 上门解忧愁
我是个养鸡专业户,去年创产值35万元,获利3万元。今年初,我从南京农垦第一种鸡场引进法国良种鸡后,我家被我省农科所定为优良种鸡供应点,扩大再生产。省内外养鸡专业户闻讯,纷纷前来订货。仅今年上半年,我就与60多家客户签定了70万只雏鸡合同。我曾为雏鸡能否按时运出担心。然而,我省光泽火车站的客运值班员主动上门,与我商定了外运雏鸡的措施。9月,他们根据近期列车运行变化情况,再次登门调整了种鸡的托运时间和车次,保证雏鸡按时、安全启运。现在,70万只种雏鸡已陆续运往各地。光泽火车站这种热心为专业户服务、认真负责的好作风是值得称赞的。 福建光泽县光兴养鸡场 付光明口述 光泽车站派出所 官智平 甘洋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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