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8月21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
专栏:

有步骤地开拓和建立资金市场
刘鸿儒
赵总理在《关于第七个五年计划的报告》中指出,在不断扩大消费品市场和生产资料市场的同时,要有步骤地开拓和建立资金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建立资金市场是一种大胆的试验,需要在理论上深入探讨,在实践中逐步摸索。
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需要资金市场
我们提出建立资金市场的主要理论依据是,发展有计划的商品经济需要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在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技术市场以及劳动力合理流动逐步形成和发展的同时,必须相应地开拓和建立资金市场。
发展横向经济联系需要资金市场。近年来,在企业扩权基础上,出现了各种形式的横向经济联合。这种横向经济的发展,首先遇到信贷资金纵向分配和条块分割管理的束缚。目前各专业银行纵向分配资金的体制,是在过去物资纵向分配体制下按照“钱随物走”的原则建立的。在这种体制下,资金的横向流动,一方面受到专业银行条条的束缚,另一方面又受到地区块块的束缚。资金紧张时,各专业银行和各地区都限制“资金外流”,商品、技术、劳务的横向流动难以实现。资金的横向流动,必须借助于资金市场。因为资金市场的特点是资金供求双方直接交易,融通资金的工具、渠道和方式灵活多样,适应横向经济联系不断发展中的不同需要,同时可以把企业、个人之间的直接融资活动和通过金融机构作为中介人的间接融资活动结合起来,形成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资金融通网络和金融中心。
提高融资的广泛性和有效性需要资金市场。根据我国目前的情况,融通资金的主要渠道是通过银行的存款和贷款等信用活动。随着企业财力的增大和个人收入的增加,货币收入的持有者对金融投资的要求不一样,需要相应地扩大融资形式。具体地说,应当坚持通过金融机构进行的以间接金融为主,以企业、个人之间的直接金融为辅的方针,建立以银行信用为主体,以商业信用、国家信用、消费信用等多种信用形式为辅的信用形式。这是因为,通过银行存款进行的金融投资,固然非常方便,流动性强,风险性低,但有的金融投资者愿意从事收益大、不怕风险或收益高而风险也不大的投资,只靠银行存款一种形式就满足不了要求,需要相应增加其他融资形式,如国库券、企业的债券和股票、银行的金融债券和大额可转让存单、保险公司的保险单等等。在单一的银行信用条件下,人们对投资的不同要求得不到满足可能有两个结果:一是扩大消费,或盲目扩大本企业社会效益低的项目投资;二是被迫增加银行存款,随时可能变为消费,不能直接转化为社会效益高的投资。建立了资金市场,可以通过各种金融资产收益率的差别,向资金所有者提供部门或企业的经济效益、技术水平、管理经验等有关信息,引导金融投资的投向;同时,可以通过各种金融资产的形式,向资金需求者提供筹集资金的手段。在资金市场上,供求双方见面,条件严格,利率浮动,会促使资金使用者精心经营,讲求效益。因此,发达的资金市场可以避免在单一的银行信用条件下资金流动迂回、迟缓的弱点,促进资金向社会效益高的部门、地区、企业、产品迅速转移。
中央银行改善宏观控制、增强调节的弹性需要资金市场。要保证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基本平衡,保持物价稳定,中央银行必须时而抽紧银根,缩减商业银行的贷款能力,减少货币供应量;时而放松银根,增加商业银行的贷款能力,增加货币供应量。要做好这方面的工作,有以下两种选择:一是在单一的银行信用条件下,中央银行调节货币供应量的渠道只有一个,即放松银根时增加对商业银行的贷款,紧缩银根时减少对商业银行的贷款。与此相适应,商业银行对中央银行抽紧或放松银根措施的反馈机制也是简单、被动的,调整资金运用的唯一渠道是调整贷款。在贷款放出之前,商业银行具有调整贷款规模的主动权,但是贷款一经放出,贷款规模能否收缩完全取决于客户的经济活动。所以,一旦中央银行采取紧缩政策,贷款不能收回,存款要提取,同时商业银行又没有其他筹措资金的渠道,势必处于走投无路的困难处境。出现这种情况,或者使中央银行紧缩货币供给的政策不能贯彻落实,或者实行硬性调整而引起经济生活的剧烈震动。二是在发达的资金市场条件下,中央银行调节货币供应的渠道是双向的,即放松银根时,除增加对商业银行的再贷款外,还在公开市场上买进有价证券,以投放货币;抽紧银根时,除减少对商业银行的再贷款外,还在市场上卖出有价证券,以收回货币。与此相适应,商业银行对中央银行抽紧或放松银根措施的反馈机制也是有弹性的、主动的。因为只要商业银行有一定数量的有价证券投资,在中央银行再贷款减少、商业银行支付能力发生困难时,可以通过在市场上卖出有价证券灵活调整头寸。这样既可以避免由于银行支付能力不足而引起的信用危机,又促使商业银行缩小资金运用规模,迅速达到中央银行紧缩货币供应的政策要求。我国与西方国家的情况根本不同,但是,如何运用资金市场增强中央银行宏观调节的弹性,国外的经验还是可以研究的。1985年金融宏观控制取得明显成效,其中商业信用、社会集资和银行发行金融债券及相互拆借,对缓和资金需求矛盾,防止经济震动,是起了一定作用的。这个经验启示我们,社会主义国家也要运用资金市场来搞好宏观调节。
有步骤地建立资金市场
怎样从实际出发建立具有我国特色的资金市场,是一个复杂的问题。现在许多同志探讨这个问题,从长期资金市场考虑得多,我认为应当先建立和发展短期资金市场,再逐步发展长期资金市场。这样考虑主要是由于:(一)我国信用制度不发达,信用工具单一,目前民间信用以及企业之间的商业信用多以口头协议和挂帐的原始形式出现,需要在这个基础上发展多种信用形式和多种信用工具,健全信用制度,使人们学会运用和管理各种信用工具,为逐步形成长期资金市场创造条件。(二)我国经济底子薄,要保持较高的发展速度,资金需求大于供给将是长期存在的一个突出矛盾。过去银行对流动资金包下来,现在包不下来了,需要通过资金市场融通,并促使企业提高使用效率。(三)在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情况下,不可能把大量的货币收入投入到长期资金市场,同时股票、债券的发行和转让涉及一系列重大政策和法律问题,需要一定时间的研究。因此,建立资金市场只能是逐步地一项一项地摸索试验。
目前可以着手建立什么样的资金市场呢?一种是适应横向经济联系的需要,发展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的拆借市场,开始时拆借的方式、期限、利率可以互相议定,先放开一些,待发展起来后再规定管理办法。第二种是建立票据贴现市场,把目前企业之间存在的挂帐形式的相互拖欠,改为约期的票据形式,实行商业信用票据化,发展票据贴现、承兑和中央银行的再贴现。这样可以促进资金横向流动,并使银行信贷逐步以票据为依据,有利于加强管理,中央银行也可以通过再贴现控制和调节货币供应量。第三种是发行多种形式的短期债券,逐步建立交易市场,通过金融机构买卖短期债券,推广汇票、本票,还可以考虑增加银行的大额可转让的定期存单等。这样不仅可以帮助一部分企业解决资金周转中的困难,而且可以把民间信用逐步引导到有管理的市场轨道上来。
关于长期资金市场,应当逐步摸索前进。首先是继续发行金融债券,除了专业银行以外,各信托投资公司等办理长期性投资和贷款的金融机构,在中央银行批准的范围内,可以用发行金融债券的办法解决一部分资金来源。其次是允许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用于计划内项目的投资。三是应当允许集体企业和横向联合企业试办发行股票,后者是由参加联合的企业入股。四是改善国库券的发行工作。
有计划地管理资金市场
对资金市场的管理有两个目的:一是扶植它正常发展,发挥其融通资金、搞活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作用;二是搞好宏观调节和控制,保证资金市场上的融资数量(也是信贷规模和货币供应量的组成部分)不能失控。为此,要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金融机构多样化和企业化。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发展了,每个金融机构内部实行分级管理,各级机构有了相对独立的经营自主权,才能发展横向资金流动,互相拆借,也才能运用多种信用工具进入资金市场。金融机构多样化和企业化,可以使银行信用在资金市场中占据主导地位,有利于中央银行通过金融机构对金融市场加强管理和控制。
(二)控制整个社会的信用规模。在社会货币量一定的条件下,以各种信用形式在资金市场上筹集资金,实质上是社会资金在国家、企业、个人之间的重新分配。为了控制整个社会的信用规模,必须保持发行国家债券的适量规模,控制银行信用和企业间直接信用的规模,尤其应当控制长期性金融投资。
(三)控制整个社会的金融投资成本。无论是国家信用、银行信用、商业信用,还是企业发行股票、债券,都可能出现争相提高利率的情况,最后导致整个社会金融投资成本上升,即每百元投资的利息或债息费用上升。因此,在开放资金市场时,中央银行必须研究金融投资成本的最佳选择,避免造成利息过高,或债息过重,连带整个国民经济投资成本上升,经济效益降低,得不偿失。同时,要利用中央银行掌握的所有利率手段,如再贷款利率、再贴现利率、金融债券利率等,引导资金市场的利率变化,左右资金市场的利率水平。当然,也可采取一些必要的行政管理措施。
(四)加强立法,依法管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公布之后,要进一步制定和公布票据管理、债券和股票管理法规,同时要抓紧制定公司法、破产法等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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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破产制的积极意义
冯兰瑞
企业破产,是商品市场竞争中必然出现的一种经济现象,可是在我国却是一件新鲜事情。
我国过去长期不承认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根本排斥竞争,自然也就不能同意企业破产,认为企业破产是社会主义国家不应发生的现象。
在这种理论指导下,国家对那些经营状况很坏、长期亏损、实际上已经达到破产程度的企业,采取种种保护办法,千方百计让它们维持生产。这种做法,表面上看去经济似很稳定,没有破产,没有失业,企业平平安安,实际上财政背着包袱,社会蒙受损失,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受到阻碍。
1984年底,我国有工业企业四十三万七千二百个。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八万四千一百个(资料来源:《中国统计摘要》1985),除了少数先进企业外,经济效益普遍不高,还有一个不小的亏损面。有的企业自建成投产以来,十几年、二十几年,连年亏损,长时期躺在国家身上吃大锅饭;有的企业尽管产品销售不出去,已经大量积压资金,还得维持生产;有的亏损企业,生产都很难维持,也要向银行贷款来给职工发奖金;还有许多企业,由于冗员过多,无法实行经济核算,不能提高经济效益……这些情况长期存在,虽然经过“整顿”,实行过“关、停、并、转”,开展过“扭亏增盈”活动,始终没有解决问题。
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肯定了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为我们解决这个问题提供了一把钥匙。既然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就应按商品经济规律办事,就要提倡企业之间的竞争,就要允许破产。近年来开始研究、制定破产法,并在沈阳市少数企业中进行了试验。现有的情况说明,试验是成功的,下一步是认真总结经验,全面实行破产制度。
实行破产制度,先要解决一个思想认识上的问题:“破产”是不是一种不祥、不幸的事情。其实,破产是清产还债。在我们国家,宣布破产的目的是要债务人从其债务中解脱出来,并通过一定的债务清偿程序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企业摆脱了债务之后,可以重振旗鼓,再干新的事业。不仅如此,当一个企业濒临破产边缘时,主管部门会发出破产倒闭警告。受到警告的企业可在一定期限内进行整顿和拯救,采取有效措施,扭亏为盈,争取复苏。所以,实行破产制度,实在是克服企业长期亏损、振兴经济的重要措施。
破产制度的实行,将增加企业的压力,增强企业的活力,迫使企业全面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十二届三中全会的决定规定,企业是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两年过去了,这个目标还不能说已经实现。很多企业生产的目的仍然是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计划任务而不是为了满足市场需要,花色品种陈旧、质量低劣、商品滞销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一方面是市场需要(即人民需要)的物资短缺,另方面是物资积压。破产制度对企业是个压力。企业为了盈利,避免濒临破产的危险,必须重视经济信息,为市场需要而生产。企业要经常地系统地全面地收集、分析、研究信息,掌握市场情况,预测消费倾向,并及时作出反馈,据此决定自己的经济行为,包括改变自己的产品结构,组织和加快产品的更新换代。这是一。
其次,为了在竞争中取胜,企业必须采用新工艺、新技术,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为此,必须改革管理机构,精简科室,形成强有力的精干的指挥系统,裁减冗员,健全经济核算制和定额制度,提高工作效率;还要节约使用资金、原材料和能源,求得以较少的投入达到较多的产出。
再次,实行企业破产制度,有助于克服企业片面追求眼前利益、扩大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比重等等助长消费膨胀的倾向,促使企业以较多的财力去发展生产。
最后,破产制的实行,还促使那些对国家和企业负有重大责任的厂长、经理们增强责任心,使他们既意气风发又兢兢业业地对待自己从事的事业,学习、掌握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为企业本身的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的振兴做出贡献。
实行破产制度,可以促进体制改革,有利宏观调节。
实行破产制度,企业盈亏完全由自己负责,亏了国家不再补贴,还不起债要倒闭。这就要给企业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条件,尽可能让企业有充分的自主权,上级主管部门不要干预、妨碍企业的经营活动,束缚企业的手足。
前几年中央决定简政放权,一个时期各主管部门确也放了一些权,但近两年又把许多已经下放的权收回了。例如,有的公司不批准企业间自愿的横向联合;有的则搞行政命令式的横向联合。有的公司去年放了六十条权,现已收回五十八条,连闲置设备处置权都由公司收回了。有的产品价格本来规定按市场供需调节,工商协商定价,但实际上还是物价局一家定价,等等。上述种种情况不改变,国务院关于搞活大中型企业的具体措施很难落实。为了真正做到企业自负盈亏,上级主管部门必须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各项决定和措施,没有落实的要一条一条地落实。
其次,破产制度的实行还有助于对经济的宏观调节。近两年大家常常讲总供给和总需求不平衡,匈牙利经济学家讲社会主义经济是短缺经济,其短缺之所以形成而且长期克服不了,原因主要是固定资产投资膨胀和消费基金膨胀。实行破产制度,一些地方和企业在上基本建设项目时就要考虑产品是否符合市场需要,投资几年能收回,赔了怎么办,这对缩短基建战线有利,也能间接地制约着消费基金的增长,对治疗投资饥饿症和促使企业行为的合理化有积极的作用。
实行破产制度,有助于增强职工的责任感,促进劳动生产率提高。
实行破产制度,涉及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过去职工进了全民所有制企业,端上铁饭碗,就象进了保险柜,对于企业经营的好坏许多人不大关心。实行破产制,搞不好,企业要破产,人人都受损失。这就必然促使每个职工以主人翁态度关心企业的生产和经营,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
总之,对于经营无方,效益不好,以至于达到产不抵债程度的企业实行破产,目的不是消极地让企业倒闭,而恰恰是为了激励企业避免破产倒闭,从而预防和减少破产倒闭。从全社会看,是为了振兴经济。
企业破产倒闭以后,有许多问题需要处理,在制定破产法时都必须考虑到。试点城市沈阳在这些方面有若干规定,如关于倒闭企业资产的清查处理,倒闭企业及企业的职工救济及就业,等等。这些,也要相应地形成法律,以保障职工的基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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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书刊评介

一本全面论述改革的新书
——《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革》
张显扬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高骞同志主编的《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革》是一本全面论述我国社会主义改革的新书。苏绍智教授在该书序言中说:作者能够对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和文化体制的改革,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进行全面而详尽的论述,构成一个完整的逻辑体系,这样类型的书,迄今还是很少见的。
作者根据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社会结构及其运行机制的基本理论,结合社会主义的实践经验,指出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具有自动调节机制的复杂的有机系统。体制改革的目的,就是要使这个有机系统的自动调节机制趋于完善,从而使生产关系、上层建筑得以同生产力协调发展。为此,在进行改革的时候,必须从社会主义社会的整体运动规律及其所属三个子系统——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之间的联系机制上进行综合的研究。例如,对于生产力,不仅要分析劳动者的智力、体力,生产工具的性质、数量,劳动对象的状况,还要综合研究这三个要素的结合方式和布局是否优越和有序。对于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同生产力的关系,不能满足于“基本适应又有不适应的方面”这样一般的分析,也不能局限于阐述其各自对生产力的作用,而必须同时综合研究生产关系、上层建筑这些相对独立的子系统在整体功能上对生产力的作用。
作者在“绪论”中提出的这个指导思想,在随后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意识”三编正文中得到了具体化。例如,作者在对经济体制改革的理论基础作了深入分析之后指出,要建立起新的经济体制,必须彻底破除自然经济思想,牢牢树立商品经济观念。只有在这一理论基础上,才能正确理解和解释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一系列重要问题,诸如:为什么社会主义企业应当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为什么计划经济必须自觉地运用价值规律;为什么要改革价格体系,充分运用经济杠杆;为什么政企职责要适当分开,简政放权;为什么要打破封锁和垄断,鼓励充分竞争;为什么要积极发展多种经济形式;为什么要实行对外开放政策;等等。
这样的论述,就使我们清楚地看到,经济体制改革必然要求政治体制和观念形态的改革。改革的实际进程正在迫使越来越多的人承认这个真理。在这方面,《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革》一书,正可以使我们获得深一层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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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学术动态

当前商业经济理论研究的重点: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商品流通体制
在中国商业经济学会第二次代表大会上,许多同志认为:当前商业经济理论研究,要把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商品流通体制模式作为重点。关于商品流通体制的改革,现在的提法是:把过去封闭式、少渠道、多环节的旧的商品流通体制,改变成多种经济形式、多种经营方式、多种流通渠道、少环节、开放式的商品流通体制。有的同志提出,这种表述能不能称作具有中国特色的商品流通体制,还值得研究。因为这里说的各个方面,除了国营、集体、个体一起上这一条,其他几条都是对商品流通的共性要求,谈不上什么中国式的特点。因此,这个问题还需要我们深入研究。此外,有些同志还提出,商业的横向联合,国营大中型商业的进一步搞活和小型商业企业的继续放开,也是当前商业经济理论研究的重要课题。
(苏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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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学术动态

十二卷《孙中山全集》今年将基本出齐
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孙中山研究室、中山大学历史系孙中山研究室合作编辑的《孙中山全集》,共十二卷,其中正文十一卷,附录(索引)一卷。前六卷已由中华书局陆续出版发行,后六卷已定稿付梓,除附录(索引)卷外,正文十一卷将于今年十一月孙中山诞辰一百二十周年前出齐发行。
这部全集共收录孙中山著作八千多篇,五百多万字,比一九七三年台湾出版的《国父全集》所收孙中山论著篇数增加二千篇,字数增加一百多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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