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8月12日人民日报 第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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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明察与法治
曾敏之
造谣,诽谤,诬陷……在“文革”十年间横行一时,身受其害者不知其数。
这种害人伎俩所以能施展,是因为“上有好者,下必甚焉”。所谓“打小报告”就是具有上述内容的外在形式。
这种邪恶之风,如今是否已“止”了呢?看来还未“止”。一纸匿名信就令人有受疑、受查、受审的可能,足以使被“打小报告”的人吃苦头,即使“真相大白”,也已拖延时日了。
正当这种邪风未戢之际,法律上的诽谤罪已颁布了,于是传来了福建一宗诬陷者被判刑的新闻,真是令人拍手称快,如果被诬的人都打官司,当可以法律制止邪风,使是非之分纳于正轨。
当然,事情还另有一面,就是受冤屈者有权上告,有权揭发,这与诬陷、诽谤不能相提并论,与“打小报告”不同,所以胡耀邦同志曾公开鼓励揭发奸邪犯罪行为,只要贴上八分邮票寄到中南海,就会接受处理。如果真正是揭发奸邪犯罪行为,又得到上级支持办理,这对政治清明、建立法治是大有好处的。
不过,要取得效果,系于明察秋毫。不能使《红楼梦》里“护官符”大行其道。
事实上,如今仍有受冤者的冤案被拖延被掩盖,也有贪污大案受保护而欲办不能,可见明察之不易,依法办理更是不易。
最阴险的是两面派,是“面誉背毁”,是“巧言令色”,是“播弄是非”以达到诬陷的目的。张九龄就上过李林甫的当。李当面赞成张的大政主张,转过背就在皇帝面前构陷张九龄于罪,迫得张九龄被贬南疆。在当代,康生可入李林甫一流,老作家孟超与康生是山东同乡,孟超把写好的剧本《李慧娘》送给康生看,康看了满口赞好,并主张拍成电影。后来呢?指示批判《李慧娘》为有毒的鬼戏也是康生,使孟超受尽折磨而死。
这真是:“昔之倾人者毁之,今之倾人者誉之。昔之毁人者构陷之,今之毁人者叹息之。”(见《吕氏春秋》)康生正是这样的阴险人物。
诬告的历史,可谓远矣。《后汉书》中就记载了:“群邪项领,膏唇拭舌,竞欲咀嚼,造作飞条”。所谓飞条,就是诬告的匿名信。又有“流言飞文,哗于民间”,也是指匿名诬告所造成的“舆论”。
到了唐代,诬告更流行了,《唐书》里有“飞语诬蔑”的说法,是指“使飞语诬蔑公卿”,就是大造谣言以污人清白之意。
最典型的诬告制造者当推武则天时代的酷吏索元礼、周兴及来俊臣。他们结党营私,构成一个特务网。当他们要陷害人的时候,就唆使其党徒,分在各处利用密告箱同时揭发,把诬告的书信飞向京城,达于武则天之手,于是忠良受害,百口难辩。这种诬害手段和方式,既阴险,也隐秘,因此周兴、来俊臣之流成了武则天、武三思的耳目,取宠于一时,施刑极毒辣。为了推行特务式的诬告,他们还编写了一部书曰《罗织经》,就是专研究罗织人罪的。
“文革”十年中,“四人帮”秉承了周兴、来俊臣的衣钵,也使用了《罗织经》中所列的伎俩,在全国范围内诬陷好人,冤狱遍地,“闭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
法律有诬告罪、诽谤罪。敢于运用法律,就有可能对诬陷、诽谤之徒予以反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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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鲁迅是怎样的人?
  ——也是阅读随想录之一
  康文
偶尔读到安徽《文学》月刊1985年第12期上署名“阳刚”的“阅读随想录之一”《鲁迅是人非神》,由此文并知该刊还曾发表过关于鲁迅“重婚”的杂文,博得阳刚认为“对今天的青年读者来说,多少有点显幽发微之意”的赞许。而阳刚此文,则又提出鲁迅的“三角恋爱事件”等等。这样一种勇于“显幽发微”的精神,委实令人感叹不已。
我也算是一个青年读者,不过对鲁迅生平中的这类事情却有所了解。唯觉得鲁迅、许广平、高长虹“三角恋爱”一说却并不成立。正如鲁迅在给许广平的信中说的,这不过是高长虹的“单相思”罢了,高本人后来其实也承认这一点。因此,这个“三角”中的一角,不过是存在于阳刚的脑袋里而已。是不是因为看时下的“△角小说”多了,便也想用这个模式来套一下鲁迅呢?
要全面了解鲁迅生平,或撰写较详细的鲁迅传记,关于他生活中发生过的这类事,固然不必避讳。但须实事求是,不必眉飞色舞添油加醋,甚至将鲁迅也拉进“△”里去。“理由很简单”,鲁迅早就说过,“我是从不想到他那些三角四角的角不完的许多角的”;同样,今天的青年也是不需要这些张资平小说“精华”的。
“鲁迅是人非神”,此话自然不错。但对某些持论者,我不禁想提一个愚不可及的问题:鲁迅是怎样的人?因为,人有色色种种。有真正的人,高尚的人,革命的人;也有猥琐的人,灰色的人,不革命的人;甚至还有不过披了一张人皮的人。把鲁迅说成神,固然不对;但将鲁迅说成一个庸俗低猥的人,难道就是对的吗?
作者似乎对曹聚仁关于鲁迅的某些言论特别有兴趣,一引,再引,以至三引。然而作者所引曹先生的某些话,稍加思考便知并不符合事实。例如,如果真象他说的鲁迅“除了知识分子圈子以外,知道他的人很少”,那么在鲁迅逝世以后,何以有成千上万的群众自动参加送葬,并冒着危险排成了二里多长的游行队伍?试问,除了高尔基以外,当时世界上还有谁获得如此隆重的“人民葬”?当然,曹先生自称是敬仰鲁迅的,我倒一直记得他在鲁迅逝世后发表的《鲁迅的性格》一文,那是为了批评与驳斥周作人说鲁迅“多疑”、“悲观”、“虚无主义”而作的。曹先生严肃地指出:“鲁迅先生在近十年间,努力克服个人主义的气分,要和为社会舍身的战士们的步骤相一致”。他又说:“我心目中的鲁迅先生,是个‘认真’的人,不肯放松一件事一句话,要彻底想一想的人。”因此,对于曹先生后来写的有关鲁迅的大量文字,我们是否也应该认真“想一想”,以决定哪些是正确的,哪些是不正确的呢?
这且不说吧。令人注意的是,与将曹聚仁的某些说法奉为圭臬的态度作为对照的,是作者对毛泽东关于鲁迅的著名的经典论述的态度。作者用深文周纳的手法,将《新民主主义论》中说的鲁迅是“最伟大和最英勇的旗手”,“鲁迅是在文化战线上,代表全民族的大多数,向着敌人冲锋陷阵的最正确、最英勇、最坚决、最忠实、最热忱的空前的民族英雄”等论述,概括成“最最”、“最最最最最”。并说在这以后,“往鲁迅身上涂饰金片的浮夸风”便“不断泛滥”了。作者的用意十分明显,这倒比以前某些论者的吞吞吐吐的文章要直爽多了。然而,这是完全违背史实的。作者文中提到了冯雪峰、胡风、黄源、丁玲、萧军等人,他们中的任何一位都是不会同意这种看法的。
据说,“在世界各作家云集的场合,居然多一半人不知道鲁迅为何人”,这也许是事实,这也确实是一种“不幸”;然而,在鲁迅的祖国,人们却一再看到一些妄评鲁迅的文字公然出现在一些报刊上,这才是更令人感到不幸,感到痛心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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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文坛风景线

  他伴孩子度过365夜
  袁晞
多少孩子听了《365夜》的故事破涕为笑,多少童稚听着《365夜》的儿歌进入甜美的梦境;我知道,有青年人刚结婚就备好了《365夜》,有妻子刚生孩子,就叮嘱丈夫快去买《365夜》……
这本书已发行五百万册,创全国儿童文学读物的纪录,至今仍供不应求。
 鲁兵,就是这本书的主编。
听别人说六十二岁的鲁兵有过不轻松的经历和不平凡的劳动,鲁兵没对我谈起,我也没有多问,从他额上那么深的皱纹,从他厚厚的镜片内的眼神就能知道许多许多。
他要谈的,我要听的,是孩子,是故事。
他说:“我们给孩子的除了小衣、小裤,除了奶汁、玩具、糖果,还需要故事。故事象一只神鸟带着孩子飞向广阔、新鲜而奇妙的天地,它告诉孩子们什么是善美,什么是丑恶,给他们智慧、勇气和理想。可我们缺少故事书,有的父母阿姨不会给孩子讲故事。有的幼儿园叫孩子整天靠墙而坐,久而久之,好动的小手竟把墙挖了一排小洞”,说到这,他脸气红了,站了起来,口齿也有些不清了,“这都是我亲眼见的啊”。
为了让孩子一听就懂,他跟幼儿园的阿姨们交了朋友,《365夜》是为三岁以上的孩子编的,编好一部分书稿,他就让阿姨拿去给幼儿园中班的孩子念,阿姨用铅笔注上哪儿不懂,哪儿大笑,鲁兵和同事们根据小读者的反应一次又一次地修改。《365夜》出书了,父母欢迎,孩子喜爱,重版六七次,在全国获奖,可鲁兵并不满足,又将书重新修订,抽换了一百零四篇,将故事的顺序同季节联系起来,下雪的故事在冬天,吃西瓜的故事在夏季,开篇是《新年娃娃》,末尾是《除夕老人》,新书首版二十万部、四十万册,接着又是二十部。鲁兵便又马不停蹄地编了《365夜儿歌》、《365夜谜语》。“孩子们一年每天哼一支儿歌,猜一个谜语,听一个故事后进入梦乡,多美啊!”鲁兵笑了,那么甜,象孩子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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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艺文谈片

  “书名学”
  谢狱
上海图书馆藏有《古今笑》三十六卷,系明万历四十八年(一六二○)刻本,冯梦龙作序,袁于令批点。王利器先生曾用冯梦龙编的《古今谭概》与《古今笑》对勘,发现仅个别文字稍异。看来这部《古今笑》是《谭概》的改名,这从它每页中缝还保留了“墨憨斋”室名,也可想见。冯梦龙的同时代人李渔说:“同一书也,始名《谭概》,而问世寥寥,易名《古今笑》,而雅俗并嗜,购之惟恨不早,是人情畏‘谭’而喜‘笑’也明矣。”
这一改动,是由于冯梦龙的生意眼,还是晚明书贾的笼络术,已难查考。不过,通俗说部的书名,宜做到明白,易懂,这才能吸引读者;如果使书名“雅俗并嗜”,有利于转辗推荐,那就更有希望成为畅销书了。孔子说:“必也正名乎!”从名实相符的要求来看,《古今谭概》一变而为《古今笑》,距离是不算太远的。
书名上有学问。
看重这种“书名学”的人,现在大致有两类:一类是书刊编辑,一类是书店营业员。有时由于书名可能直接与读者的钱袋发生关系,就难免会出现名实不符或力求花俏的书名,这却是要不得的。
偶过书肆,发现乌克兰作家帕·米尔内的一部长篇小说已有两个译本:一名《街头女郎》,印九万册;另一名《浪荡女人》,印十二万册。同一部书,征订数相差三分之一,套用李渔的话,可不可以说“人情不喜‘街头’而喜‘浪荡’也明矣”呢?恐怕还不可以。因为最足以检验“人情”好恶的是读者,等这两个译本销售一段时间后再来下结语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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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美国来的信
  於梨华
没有收入的穷人也可以看专科医师的,因为政府付他们的医药保险,某些医生,自愿或被政府指定接受这些病人(多数是不情愿的,因为政府代付诊费,多半是长日悠悠,拖很久才拿到钱)。有一次我去看我的眼科医师,进门,看见候疗室坐满了病人,多半是羸弱或臃肿的老人,因为这位眼医是以治白内障及青光眼出名的。我刚坐下,护士就拿了我的病历立刻把我送进医师的诊室,我可以感到身后十几双眼睛不友善地盯住我走进诊室的每一步。我可以超越他们的原因很简单:我可以马上付医师八十元的门诊费,而他们则需政府代付,他们得耐心等,有时要来好几次才等到被检查。
这些人,包括无数在纽约市街头流浪的:无家可归的提包游民,他们不是最惨的,因为政府包办了他们的医药费,甚至有许多职业酒徒,万一病倒了,都会被送到医院去的。最惨的是一些略有收入,既不够资格申请救济金、又没有固定进帐的小市民。他们最怕的是生了病,因为他们付不起十分沉重的医药保险,但天下事往往如此,屋漏偏逢连夜雨,不是自己病倒,就是家人受伤。到医院去,医院的入门看护第一件事就让你填表,表上的第四项就是你保险公司的名称或号码。如这一项是空白,护士即非给你一个空白的注视不行。
我曾亲眼看到一个情形,一家人带了一个脸色苍白、呼吸困难的八九岁的女儿,来到急诊室求医,没有医药保险,护士不接。父亲苦苦哀求,护士打电话,一个留了极有威严的八字胡的医师来了,对愁苦的一家瞥了一眼后,拿起父亲填好的单子看了一巡,对护士口动唇不动地说了两句,扬长而去。护士问急得直搓手的父亲:有亲戚朋友能负担费用吗?有的话,赶快打电话求救。父亲惨然地摇摇头。护士说:喏,这是公立医院的地址,到那边去试试看吧!小女孩全身痉挛起来,母亲将她紧紧抱住、扑通一下跪在护士跟前,歇斯底里的哭道:求求你!救救我的孩子!全急诊室的人都看护士,她摊开双手,带着气恼说:我有什么办法?!有一个病人,也顾不了自己的病,从护士手里夺过公立医院的地址:赶快,我开车送你们去,我个人保险他会接受你,不接的话,我代你付,快!
那女孩被救了没有,我不得而知。即便她被救了,不知有多少没有医药保险的人因付不出钱而耽误了病,而送了命。尤其是非法在美国居住及工作的人,即使他们身上有钱,病了都不敢去医院。因为他们怕被移民局查到,那时他的病或许治好了,却要被迫出境。病在异乡,已够凄凉,把病隐藏在自己寄居的斗室中,希冀它会不治而愈,那简直是太悲惨而又太危险了!
於阿姨1985.11.16
于三藩市旅次
(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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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相信
  王刚相信我们栽下的小树
会结满沉甸甸的歌声相信我们点燃的誓言
会征服暴风雪的姓名相信目光会在星海航行
道路会翻越险峰相信汗水会化做雨水
雨水会滋润渴望的心田相信黎明不会失约相信爱情不会变冷相信老于世故的黄昏
也会理解我们的个性相信默默无闻的我们
也会成为明亮的星星相信有一天我们会老而太阳依然年轻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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