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7月31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
专栏:

肃清封建遗毒是一项重要任务
姜思毅
1980年8月,邓小平同志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中,提出了“继续肃清思想政治方面的封建主义残余影响”的任务。他当时说:这个任务,过去因为我们对它的重要性估计不足,以后很快转入社会主义革命,所以没有能够完成,现在应该明确提出这个任务。可是在那次讲话以后,由于种种原因,对这个问题似乎抓得不是很紧。近来,中央领导同志以及理论界、文化界一些同志再次强调了肃清封建遗毒问题,我认为切中时弊,意义深远。
封建遗毒的存在是同“两个文明”建设的战略目标不相容的。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对立物中,就意识形态方面来说,主要是资产阶级的腐朽思想和封建主义思想。由于中国的封建制度存在了几千年,由于我们的社会主义是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脱胎而来,所以在一切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思想残余中,资格最老、流毒最广、影响最深的要数封建主义思想。它几乎遍及我国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渗透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而且不可避免地也在某种程度上侵入了我们党的肌体。封建主义的宗法观念、等级观念、特权思想和家长制作风以及闭关自守、盲目排外、人身依附等等封建主义的东西,在现代化建设的洪流中不时沉渣泛起,与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要求背道而驰。譬如当前颇为流行的庸俗关系学,就是一例。“一个公章,顶不了一个老乡”。神秘的“关系网”能起到组织关系、上下级关系所起不到的作用。再譬如对科学文化的轻视,对知识分子的排斥,在全社会范围内,仍然是一个需要继续解决的问题。我们的战略目标是要建立一个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强国,而残存在社会生活中的封建遗毒与我们要实现的战略目标之间,是如此的不吻合、不相容。因此,不肃清形形色色的封建遗毒,我们的战略目标将难以实现。
从党的历史经验看,我们党从建党到现在,历经曲折艰险,走过了六十五年的战斗历程,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光辉成就,同时也发生过某些挫折、失败和失误。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封建主义残余的恶劣影响不可低估。在夺取政权的斗争中,党内先后出现过陈独秀的右倾投降主义,李立三的“左”倾盲动主义,王明的先是“左”倾冒险主义后是右倾投降主义,以及张国焘的分裂主义。这些人所犯的错误性质和表现形式不同,但是在党内搞封建家长制和一言堂这一点上,是一致的。封建主义的遗毒不仅毒化了某些个人的思想品质,更重要的是妨碍了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的结合,妨碍了党的正确路线、方针、政策的制定和贯彻,妨碍了民主集中制的贯彻实行,导致革命事业遭受重大损失。在建设社会主义的历程中,我们党也出现过失误,尤其是长达十年的“文化大革命”,使我们党、国家和民族遭到了一场空前的浩劫。事实表明,许多失误与党内民主生活的不正常密切相关,而封建遗毒的影响不能不说是这种不正常状态的主要思想渊源。至于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无论是政治上、组织上还是思想上、都处处表现出浓厚的封建色彩。他们打着反对资本主义、修正主义的旗号,推行假社会主义和封建法西斯专政。他们极力宣扬个人崇拜、忠君报恩、“乾纲独断”、尊卑分明的封建道德;在这伙封建妖孽眼里,根本不存在什么民主与法制,而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而且,这两个反革命集团之所以能够在中国社会主义的大地上产生出来,本身就说明封建主义在我们的国家里仍然有着深厚的社会基础。林彪、江青一伙正是利用了这样的社会基础和其他条件,登上高位,窃取大权,对社会主义进行了野蛮的践踏。可以说,没有封建遗毒在党内外的恶劣影响,就不可能出现十年浩劫;没有封建遗毒造成的人们思想上的愚昧,就不可能有“文化大革命”中那种群众性的盲目的狂热。从某种意义上说,“文化大革命”正是封建遗毒的产物;而十年浩劫又使封建残渣在更大的范围和程度上泛滥起来了。
从目前党风存在的问题看,封建主义影响的存在是党风不正的重要的思想根源。党内存在的不正之风的根源在哪里?只要稍加观察和分析就不难发现,封建遗毒的侵蚀是不正之风存在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拿反映最强烈的任人唯亲和国家干部及其亲属个人经商来说,就可以在封建遗毒中找到它们的根子。很显然,出现这类问题,往往同宗法观念、家长制和封建特权思想有关。喜欢搞家长制、一言堂的人,一旦掌握了一部分权力,就要搞“一朝天子一朝臣”,用自己的标准和按自己的需要去选人用人。至于干部个人经商的现象,就是现代资本主义国家也无不明令禁止的。那种权力随便用,公款随便花,甚至以权代法、以言代法、不讲民主、不顾法制、为所欲为的思想和行为,更是封建主义影响的典型现象。那种各自为政、以邻为壑,互相封锁、把所管辖的单位看成独立王国、无视国家建设大局的现象,又是同封建诸侯的割据行为同出一炉。在一个单位搞家长制,在全局上必然要闹独立性;封建专制主义之下,必有封建割据和无政府状态。有些干部搞“夫荣妻贵”、“父尊子显”那一套,形成一种血缘、姻亲的关系网,宗法观念压倒了党性和原则;个别领导干部甚至为犯法的子弟护短说情,以权干预法制,执法不公,有法不依,更是封建遗毒的表现。总之,要实现党风的根本好转,不能不在肃清封建遗毒上下功夫。不肃清封建遗毒,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也很难贯彻执行。
从改革遇到的问题看,封建遗毒是改革顺利进行的严重障碍。改革是时代的潮流,是加速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希望所在,是一场深刻的革命。改革冲破了在生产关系上的某些僵化模式,获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改革也冲击了某些陈旧的传统观念和思维方式,修正了某些行为准则。但是改革并不处处顺利,有些地方还阻力重重。不少从事改革成绩卓著的人的坎坷遭遇和困难处境,说明了这个问题。为什么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里,一些锐意改革、成绩突出的人,反而遭到种种刁难和打击,为什么一些明哲保身、不思进取、工作无能、甚至不干工作、专门想着法子整人的人,反而一帆风顺、步步高升?这仍然可以在封建遗毒的影响上找到原因。封建时代,皇帝掌握着生杀予夺的大权,臣下只能“遵旨”。聪明一点的,就揣摩着主子的心意,迎合奉承。韩非子所谓“此人主未命而唯唯,未使而诺诺,先意承旨,观貌察色,以先主心者也”。这种封建遗毒如果残留在干部身上,就是一种“紧箍咒”,束缚着人们创造性地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只“唯上”,只“唯书”,不“唯实”,很难迈开改革的步伐。封建意识中的保守、狭隘、中庸等消极因素,同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所要求的开放、竞争、创造与进取等思想观念形成了尖锐的对立和冲突,阻碍着人们开拓精神和创造精神的发挥。在这种情况下,有些人会把在改革中敢想敢干、成绩突出的人包围起来,作为众矢之的。有的人总是千方百计地设障碍,出难题,使改革步履艰难。官僚主义者宁愿唱着高调,在“请示请示”、“研究研究”中扯皮,在低效率中循环,也不愿让人们充分发挥聪明才智。还有一些“本领新、思想旧”的人物,有本事把新事物弄得合于旧传统,将改革“变形”、“变性”,弄得面目全非,步入歧途。所以,如果我们不着力摆脱封建遗毒对改革造成的羁绊,就难以保证改革向纵深发展,也难以保证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在肃清封建遗毒方面,我觉得有两个问题需要解决:一个是要认识肃清封建遗毒的艰巨性、长期性。封建社会虽然是人类社会进程中一个共有的社会形态,但是各国思想文化的积聚程度和具体内容却不尽一样。西方封建社会的封建思想文化,主要是借助教会即“神权”推行的;而中国封建社会的封建思想文化一贯是主要地通过政权或称“王权”推行的。到了近代,我国又没有经历西欧那样彻底的资产阶级革命,所以封建思想较之西方就更为根深蒂固。“五四”运动时期,我国先进的知识分子提出了反帝反封建的口号,高举起“科学”和“民主”的旗帜,向封建堡垒进行了猛烈的冲击。但当时的反封建仅限于知识界和一些大、中城市,并没有怎么触及广袤的农村。我们党从建党的时候起,就以反帝反封建的民主战士的姿态登上了历史舞台,同封建势力及其支持者帝国主义进行了英勇卓绝的斗争。但当时的中心任务是以武装斗争为主要形式,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反动统治,思想文化上的反封建斗争则进行得很有限。建国以后,我们头几年在农村进行的改革中,着重从政治上、经济上打击封建地主阶级,对封建主义思想的清理和批判仍然不彻底。在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我们片面强调了同资本主义、资产阶级思想的斗争,却忽视了从我国国情出发,对封建主义和各种封建遗毒进行系统的批判,甚至有时还错把封建主义和小农经济思想当作社会主义来提倡,把社会主义当作资本主义、修正主义来打击。当然,封建遗毒的存在和泛滥与我国生产力落后和科学文化不发达有着密切的关系。低下的生产力,未能摆脱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束缚,使封建的宗法观念依然有安身立命之所和赖以滋长的物质条件;科学文化的不发达、不普及,又使封建蒙昧主义有了藏身和泛滥的机会。
列宁说:“千百万人的习惯势力是最可怕的势力。”肃清封建遗毒在各个方面的影响,同样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完成这项任务,需要在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基础上,从加强思想教育、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健全法制、发展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等方面进行综合治理。但是,哲学和社会科学理论无疑要在其中发挥先导的作用。因为理论是通过揭示社会现象的本质和规律去影响人们的思想意识,影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他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它是思想文化知识体系中的最高层次,宣传、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都要受理论的规范和指导。我们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如果能很好地担负起肃清封建遗毒的任务,就是对社会主义建设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另一个是要处理好肃清封建遗毒与继承民族文化遗产的关系。中华民族数千年的文明史,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民族思想文化,形成了独特的哲学观点、社会观点、价值观念以及生活方式等方面的民主性的精华和优良传统。这是我们中华民族的瑰宝。我们肃清封建遗毒,不但不排除对封建时代的文化遗产进行批判的继承,相反,要把优秀的民族思想文化作为我们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内部养分和深厚根基,以促进社会主义的两个文明建设。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遗产,以兹古为今用,推陈出新,是理论、文化工作者的不可忽视的任务。鲁迅早就说过:“我已经确切的相信:将来的光明,也将证明,我们不但是文艺上的遗产的保存者,而且也是开拓者和建设者”,“新文化仍然有所承传,于旧文化也仍然有所择取”(均见《集外集拾遗》)。我们要肃清的是那些腐朽、反动、倒退的封建遗毒,不是不分青红皂白,否定历史上的一切。这就要求我们对传统的民族思想文化,进行历史的具体的辩证思考,既不能无批判地兼收并蓄,也不能不加分析地全盘否定。我们不赞成“文化断层”说,不能割断中国的历史,对古代文化遗产抱虚无主义的态度;我们主张“彻底决裂”说,以彻底肃清拉着历史后退的一切封建主义遗毒。同时,要注意划清一些界限,不要把封建主义思想当作无产阶级、社会主义的东西来维护,也不要把无产阶级、社会主义的思想当作封建主义来批判。例如,要把分配上的必要的差别与搞特权区别开来,把个人在历史上的地位和作用与个人迷信、个人专断区别开来,把领导权威和纪律性、集中性与专制主义区别开来,如此等等。对于中国封建社会的文化遗产,理论工作有责任帮助人们弄清哪些东西应该批判地继承,哪些东西应该坚决肃清,哪些东西应该借鉴,哪些东西应该抵制,以提高人民群众的是非观念和鉴赏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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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破除心理上的“无谬误症”
俞吾金
人们对下列现象早已是见怪不怪的了:每当改革中出现一些问题时,总有人抓住不放,把它说得漆黑一团;同样,每当一些改革者遭受挫折,甚至犯了一些错误时,总有人幸灾乐祸地进行嘲讽。
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现象呢?当然有各种各样的原因。我们在这里着重剖析的是心理上的原因。无数事实告诉我们,在人们身上,普遍存在着一种心理上的“无谬误症”。这种病症是他们在判别外界事物时常常陷入偏谬的基本原因之一,从而也是当前的改革活动中常见的心理障碍之一。
所谓心理上的“无谬误症”,也就是说,在人们的心理上,普遍地存在着一种自然的倾向,即向对象(人、物、历史事件)索取完善性,要求对象始终处在“无谬误”的状态中。这种“无谬误症”深藏于无意识的心理层次中,对人们的认识取向和评价取向产生重大的影响。然而,人们常常意识不到这种心理病症的存在,从而听任它支配自己的行动。
当我们把目光投向人类的文化活动时,到处可以发现这种心理上的“无谬误症”的痕迹。比如,基督教中的上帝就是人们把自己的本质无谬误化、完善化、然后使之客观化的结果。所以,费尔巴哈把上帝看作人的本质的异化。在宗教中,天堂就是尘世的无谬误化。扩而言之,历史上许多哲学家或政治家设想的“乌托邦”,也都是对现实世界的无谬误化的产物。在文学艺术中,这种无谬误化的心理意向表现得特别明显,因为文学艺术具有虚构和创造的特征,它的一个基本的内驱力是创造出完美的人物、事物和情景。但这里也有一个度的问题。当“四人帮”力图通过“三突出”的原则,把正面人物尤其是英雄人物绝对地净化或无谬误化的时候,同时也就把文学艺术推入了硫酸池,使之不复存在了。
这种无谬误化的心理意向集中表现在对人(尤其是伟大人物)的评价中,它深埋在无意识的层次中,并不是在理智范围内说上几句“人无完人”、“错误难免”之类的话就可以消除的。人们心中有一种把伟大人物无谬误化的顽强的意向,这种心理意向常常表现在实践中。比如,在替一些知名人物出全集时,往往出现“全集不全”的情况,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为尊者讳。这正是心理上“无谬误症”的一种表现。
某些人一见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就惊慌失措,横加指责,正表明他们对改革抱着一种非现实的、求全责备的态度。他们希望,整个改革应以无谬误的方式来进行。仿佛对于改革说来,问题或困难不是题中应有之义,而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同样地,他们也以无谬误化的心理标尺去看待和要求勇于改革的人,要求这些人始终处于正确的、不犯错误的状态中。偶尔,他们也会摆出一付深谙世故的姿态,说上一两句“要允许犯错误”之类的冠冕堂皇的话,其实,这句话的深层意思是:如果我不允许的话,你就不能犯错误。这仍然没有跳出“无谬误症”的罗陀斯岛。事实上,你允许也好,不允许也好,犯错误总是不可避免的。改革本身是一个巨大的社会工程,是一种探索性的、指向未来的活动。要求人们以无谬误的方式进行改革,实际上也就是取消改革。
反对这种心理上的“无谬误症”,并不意味着叫大家都争先恐后地去犯错误。我们提出这个问题,目的在于强调错误的不可避免,不要一见错误就惊慌失措,就对改革失去信心。可怕的并不是犯错误,而是犯了错误不积极地进行总结。维特根斯坦说过:“从每一种错误中可以锻造出钱币。”我们应该本着这样的态度去认识和评价当前正在开展的改革活动。舍此,就有可能成为改革的绊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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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学术动态

“认识与价值”讨论会记略
我国哲学界从八十年代初就开始讨论价值问题。去年在屯溪召开的“全国真理问题讨论会”进一步推动了这一讨论。今年5月,由《哲学研究》编辑部、杭州大学哲学系、浙江省社科院哲学所和浙江省哲学学会等单位发起,在杭州召开了“认识与价值”讨论会,来自各地的持有不同见解的代表,就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价值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关于价值范畴及其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地位问题 与会同志一致同意马克思主义哲学应当研究价值范畴。但是,对于价值范畴的规定性以及价值范畴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地位,却存在不同的看法。有的同志认为,现在根据马克思关于价值的基本看法而提出的价值范畴,作为哲学范畴的理由尚不充分。主要根据就是马克思关于价值的思想是在政治经济学的批判中提出来的,是作为政治经济学的范畴加以规定的。要把政治经济学的范畴上升到哲学的高度,作为哲学的范畴,不能简单地搬用,而需要进一步论证。也有的人提出,现在有些对价值范畴的规定还停留在善和恶、利和害的范围中,这样,就很难把作为哲学范畴的价值与作为伦理学(包括美学)的基本范畴的价值规定加以区别,这也需要我们进一步研究和确定。但大多数人认为,马克思关于价值的思想和论述,其意义并不局限于政治经济学。从马克思的价值思想和论述来看,马克思不仅确定了价值范畴的起源,即是客观关系的反映,同时进一步明确了这里所反映的是主体与客体的一种特殊的关系。从这点上说,主客体关系不仅是认识论要研究的基本问题,而且直接与哲学的基本问题的解决紧密相关,因此可以确立价值作为哲学范畴的基本涵义。至于价值范畴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地位,则有多种提法:有的主张价值范畴是认识论范畴,直接与真理相关。有的主张要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建立一个“价值论”,与认识论等相并列,也可形成一个“价值认识论”,专门探讨价值的认识及其意义等问题。还有的认为,价值范畴不是认识论的基本范畴,而是属于历史唯物主义的范畴,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石。也有同志从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统一角度提出,价值范畴乃是联结认识论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又一桥梁,可以统一在社会认识论中,即从社会历史与认识论两方面对它进行规定和研究。
在价值范畴的规定的问题上,主要是属性范畴和关系范畴的对立。主张属性范畴的同志认为,价值是客体满足主体需要的一种属性。或从真理的角度讲,就是真理的一种属性。大多数同志持反对意见,认为价值是关系范畴。但在具体规定中,也有区别:如认为价值是标志客体对主体的利益关系范畴;价值是关于主体与客体的特殊关系范畴;价值是客体属性对主体的需要的满足关系的范畴。主张后一种规定的认为,价值只能是一种积极的有用的关系,从这点上讲,满足才有价值,也只有正价值,而无所谓“负价值”。
关于作为认识论范畴的价值概念及其作用问题 主张认识可以分为事实认识与价值认识的同志提出,在价值认识与事实认识之间存在着水涨船高的密切关系,即它们是同一认识过程中相关的两种认识:事实认识是价值认识的前提条件,价值认识又会推动和加强事实认识。二者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相互渗透。有的同志认为在人的认识过程中,当人们对特定对象进行认识获得感性经验认识时,价值因素是构成人的认识的主动性的一个基本因素,即它与人的一定的背景知识、主体需要等共同构成了认识的主动性,规定了人对特定对象的认识意图和方向。同时,在人们获得对对象的规律性或本质的正确认识的基础上,价值因又与之结合,形成一种具有超前性的价值观念的认识阶段,成为人们进一步实践的直接的指导思想。提出这种观点的同志强调,实用主义的根本错误就是直接从感性经验认识过渡到价值观念认识阶段,否认了关于规律性的正确认识(真理)在形成价值观念中的前提作用。并且认为,在认识过程中引进“价值因”和“价值认识阶段”,可以深入我们对认识过程的认识和研究,并与实用主义的真理观划清界线。还有的同志主张价值认识也是一个过程,它经历了几个阶段,相应地产生了相互关联的几种形态:第一是价值感知(或经验价值),是主体根据自己的经验所形成的客体同人的价值关系的认识,带有直接性和片面性;第二是价值理解(或称理性价值),是在价值感知的基础上,认识主体依据自己的思想框架和价值标准,在对某对象的价值效应进行价值分析的基础上形成的价值认识,具有全面性的特点;第三是价值预测,是建立在已有的事实认识和价值认识以及现有的实践能力的正确分析的基础上,对未来价值关系的超前反映,带有综合性和能动性的特点。还有的同志提出价值评价可以分为感知、确认和评述三个阶段的设想。
在讨论中,大家还对事实真理和价值真理的关系、价值真理的定义等进行了探讨。
综上所述,价值范畴的讨论,已经引起了哲学工作者的重视。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思想来看,他们是重视价值问题的。从各门科学来说,也都有自己的价值论。在哲学史上,许多哲学家对这个问题进行过有益的探讨,而价值哲学也已成为现代西方哲学中的一个重要部门。更重要的是,当前改革中一个突出问题,就是要重视价值,改变人们的价值观念。因此,对价值范畴进行哲学的探讨和反思,是有理论和实践意义的。
(俞景玮 袁贵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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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推进改革再展宏图——论“七五”计划建议》出版
中共中央书记处研究室理论组编的《推进改革再展宏图——论“七五”计划建议》一书,已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本书论述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涉及到的一些重大理论问题,从理论上阐明了党的改革、开放、搞活经济的方针。其中有林子力的《论社会主义市场》,吴象、陆文强的《粮食问题的现状与对策》,吴象、孙方明的《振兴农村经济的必由之路》和林京耀的《大力促进智力开发,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等文章。
(秦建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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