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5月25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
专栏:

爱国主义精神永放光芒
——纪念救国会成立和“七君子”事件五十周年
周天度 章立凡
今年是救国会成立和“七君子”事件五十周年。1936年6月1日,一个全国性的抗日救亡团体——中华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在上海成立,把全国的救亡运动推向高潮。同年11月22日,救国会的七位领导人沈钧儒、章乃器、邹韬奋、李公朴、王造时、沙千里、史良被国民党当局以“危害民国”的罪名逮捕入狱,成为中国现代史上有名的政治冤狱,史称“七君子”事件。

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了“九一八”事变,由于国民党政府采取“不抵抗”政策,东北三省迅速沦亡。
在民族存亡的严重形势下,中共中央于1935年8月1日发表《为抗日救国告全国同胞书》(即著名的“八一宣言”),提出了停止内战、全国一致抗日的主张。同年10月,红军长征胜利到达陕北后,又重申团结抗日的主张。在党的号召和领导下,北平学生发动了“一二九”爱国运动。与此同时,上海文化界人士马相伯、沈钧儒、章乃器、邹韬奋、陶行知、李公朴、王造时等二百八十余人,于12月12日发表《上海文化界救国运动宣言》,发起救国运动,并于12月27日成立上海文化界救国会,提出了“坚持领土和主权的完整”、“迅速建立起民族统一阵线”、“停止一切内战”、“释放一切政治犯”等主张。在此前后,上海妇女界救国会、职业界救国会、国难教育社等救亡团体也纷纷成立。1936年1月28日,各救亡团体组成上海各界救国联合会,群众性的救亡运动便蓬勃开展起来,北平、南京、武汉、天津、广西、山东等地的文化界、妇女界也相继成立救国会。宋庆龄、何香凝、冯玉祥等对救国运动给予积极的支持。
1936年上半年,日寇在华北大量增兵,日趋危急的形势和救国运动本身的发展需要,促成了各地救国力量的大联合。在宋庆龄、马相伯、沈钧儒、章乃器的号召和领导下,全国二十余省市六十多个救亡团体的代表云集上海,于1936年5月31日至6月1日召开了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成立大会。会上通过了宣言、章程及《抗日救国初步政治纲领》等重要文件,并选出宋庆龄、何香凝等四十余人为执行委员。在执委会上,沈钧儒、章乃器、陶行知、李公朴、王造时、沙千里、史良、孙晓村、曹孟君等十五人被推为常务委员。
大会的宣言和纲领指出,国民党政府的错误,“是对外放弃了民族的共同大敌,而只对内在消灭异己上面把国防力量作孤注之一掷。”文件呼吁“全国团结一致以全力抗敌”,各党各派立刻停止军事冲突,释放政治犯,派遣代表进行谈判,建立起一个统一的抗敌政权,并给人民以结社、集会、言论、出版的自由,以推进抗战局面的开展。
同年7月15日,沈钧儒、章乃器、邹韬奋、陶行知联名发表《团结御侮的基本条件与最低要求》,表示赞同中共停止内战,组成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主张,要求国民党停止“剿共”;并从民族大义出发,恳切呼吁说:“这国共两党,在九年以前不是手携手,为着打倒北洋军阀,为着打倒帝国主义而共同奋斗吗?我们不明白在共同的民族敌人威胁之下,这已经分裂了的两党,为什么竟不能破镜重圆?”
救国会义正辞严的号召,产生了巨大反响。不久,华南、华北、西北以及南京、济南、武汉等地的各界救国联合会先后成立。据估计,到1936年底,全国救国会会员人数达数十万人。在国内抗日救亡运动的影响之下,旅居欧美和东南亚的华侨也纷纷成立了抗日救国会。
毛泽东同志对救国会曾给予高度的评价,1936年8月10日,他在致章乃器、陶行知、邹韬奋、沈钧儒的公开信中,对救国会的抗日主张表示极大的同情,声明中国共产党愿在救国会的纲领上加入签名。9月18日,毛泽东同志又致函章、陶、沈、邹说:“先生们抗日救国的言论和英勇的行动,已经引起全国广大民众的同情,同样使我们全体红军和苏区人民对先生们发生无限的敬意”,表示愿同救国会“在各方面作更广大的努力与更亲密的合作”。

救国运动在全国范围内轰轰烈烈地开展,引起了国民党当局的恐惧与敌视,迫害随之而来。1936年初,国民党中宣部发表《告国人书》,诬蔑上海文化界救国会等救亡团体“反对中央”、“颠覆政府”,“是皆利用‘救国’的呼声,以作其叛逆行为的掩护”,是共产党的“阴谋”、“赤色帝国主义之汉奸”的“爪牙与工具”等等;并且威胁说,如不停止爱国活动,当局“为维持社会之秩序,与保护国家之治安起见,当予以最后的严厉之制裁”。上海文化界救国会当即发表声明予以痛斥,指出“中宣部对于汉奸运动,则默加容许;对于救国运动,反严辞厉色,无所不用其极”,这样做只能是“舍本逐末,自绝于人民”。声明中庄严宣告:“‘三军可夺帅,匹夫不可夺志’,我们倘使是中宣部一纸诬蔑文告所能恫吓得倒的人,我们早就不敢在‘救国有罪’的环境之下,公然以救国相号召。”
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成立时,沈钧儒、章乃器将宣言、纲领等文件当面呈交国民党政府上海市长吴铁城,希望当局予以承认。吴却对救国会横加指责,并施加压力,威逼他们立即解散救国会。沈、章不为权势所屈,据理力争,声明“忠于宣言的每一句话,宁可坐牢而不愿卖国”。
在国民党当局的迫害下,邹韬奋主编的著名抗日刊物《大众生活》遭到查禁,邹曾一度流亡香港。章乃器因从事救国运动而被迫辞去浙江实业银行副经理和中国征信所董事长的职务。王造时也因同样原因被大学解聘。史良在一次群众纪念集会上,被军警殴伤。国民党特务还扬言要以暗杀手段对付他们。
救国会的领导者们并没有被政治高压和人身迫害所吓倒,仍勇敢沉着地号召和组织群众广泛开展抗日救亡运动,并积极争取国民党上层人物冯玉祥、张学良、李宗仁、白崇禧等,敦请他们逼蒋抗日。1936年下半年,救国会曾推派代表到南京向国民党五届二中全会请愿抗日,并组织了纪念“九一八”,悼念鲁迅逝世、纪念孙中山诞辰、援助上海日本纱厂罢工工人等活动。日本进犯绥远时,救国会发起援绥抗日运动,并致电张学良等,要求出兵援绥,并督促国民党政府发动全国抗日战争。
国民党把人民的一切抗日爱国活动均视为“危害民国”,采取各种手段进行镇压和迫害。1936年11月22日深夜,国民党当局悍然逮捕了救国会领导人沈钧儒、章乃器、邹韬奋、李公朴、王造时、沙千里、史良,随后又将他们解往苏州羁押,制造了震惊中外的“七君子”事件。
这一“救国有罪”的政治冤狱,激起了全国人民的极大义愤,各界人士和海外侨胞奋起抗争。中国共产党的《红色中华》和巴黎《救国时报》也发表评论,号召人们反对国民党政府“爱国有罪的暴政”。国际知名人士爱因斯坦、杜威、孟禄、罗素、罗曼·罗兰等,也致电国民党政府,抗议对沈钧儒等的逮捕。
爱国将领张学良、杨虎城对国民党政府摧残爱国运动的行为十分不满。原先由胡愈之授意,救国运动的领袖人物之一杜重远曾与张学良取得联系,争取他站在抗日救国一边。1936年7月张学良到南京出席国民党二中全会时,曾与沈钧儒、章乃器、李公朴等会晤,共商救国大计。沈钧儒等被捕后,张学良激于义愤,独自飞往洛阳面见蒋介石,恳请他改变内外政策,释放救国会领导人,却被蒋无理拒绝。12月12日,张学良、杨虎城发动兵谏,扣押了正在西安的蒋介石,并在通电中把“立即释放上海被捕之爱国领袖”列为八项救国主张之一。张、杨与到西安调停事变的周恩来同志还共同向蒋介石、宋子文提出,安排宋庆龄、杜重远、沈钧儒、章乃器在改组后的国民政府中任职。“七君子”事件实为“西安事变”的诱因之一。
沈钧儒等在狱中下定了患难与共的决心。为保持主张和行动的一致,他们组成了一个临时的战斗集体,公推沈钧儒为“家长”。“西安事变”发生后,CC派首领陈果夫曾主张杀害沈等以除后患,苏州看守所增派了宪兵和保安队,气氛顿时异常紧张。沈钧儒等临危不惧,一致议决,如被绑赴刑场,要共同高唱《义勇军进行曲》,高呼抗日口号,从容就义。
“西安事变”获得和平解决,蒋介石在谈判时同意回到南京后释放爱国领袖。人们普遍认为“七君子”将会很快获得自由。讵料蒋介石背信弃义,不履行诺言,国民党司法当局竟于1937年4月3日以“危害民国”的罪名对“七君子”提起公诉,其罪状之一,即是所谓沈钧儒、章乃器等“勾结”张学良,“谋为轨外行动”。并且实行株连,将陶行知等人也列为被告,下令通缉。
国民党当局软硬兼施,一面提起公诉,一面又通过杜月笙、钱新之进行诱降活动,企图说服“七君子”通过进反省院及写具“悔过书”以换取自由。但“七君子”威武不屈,针对江苏高等法院检察官起诉书中罗织的“罪状”,发表长篇答辩状,逐条进行了驳斥,宁可继续坐牢,决不丧失立场和人格。他们在致杜月笙、钱新之的信中,堂堂正正地宣布:“自问无罪,天下亦尽知其无罪,为国家前途计,亦终认救国无罪四字应令其永留史册。”在1937年6月开始的“苏州审判”中,全体被告在由国内著名律师组成的律师团配合下,同检察官展开了针锋相对的激烈辩论,把法庭变成了宣传抗日救国的讲坛。检察官被驳得理屈辞穷,完全处于被告的地位。
自“七君子”案提起公诉之日起,举国上下再次掀起抗议的浪潮,抗议和营救的文电雪片似地飞来。中共中央于4月12日发表《对沈、章诸氏被起诉宣言》,要求立即释放“七君子”和全体政治犯,彻底修改《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各地报刊对这次审判都作了报道和评论,不少评论认为,“七君子”“献身救亡,呼吁抗敌,大义凛然,功在青史”,要求国民党当局立即将他们释放。宋庆龄、何香凝等还发起“救国入狱运动”,声明如“爱国有罪,则与沈钧儒等同受处罚”。宋庆龄、胡愈之等还亲赴江苏高等法院,要求与沈钧儒等一同羁押,使国民党司法当局大为狼狈。
“七七”芦沟桥事变爆发后,国民党当局不得不同意将沈钧儒等交保释放。1937年7月31日,“七君子”结束了七个多月的牢狱生活,光荣出狱。他们赤诚爱国的感人事迹,赢得了全社会的普遍尊敬。
抗日战争时期,救国会在大后方积极投入了坚持团结抗日、争取政治民主的斗争,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一个左翼政派,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作出了重要贡献。

救国会在三十年代我国面临亡国灭种大祸的危难时刻,以大无畏的爱国主义精神,打破国民党压制人民抗日言论的沉寂局面,公开抨击“攘外必先安内”的内战政策,支持共产党团结抗日的主张,发动和组织民众奋起救国,是十分难能可贵的。救国会“七君子”不畏权势,面对国民党当局的迫害和诱降,宁可坐牢杀头,决不放弃自己的抗日救国主张,表现出爱国者的浩然正气和献身精神。他们不愧为爱国主义者的杰出代表、中华民族的脊梁。
救国会从诞生之日起,即为争取中华民族的解放和中国的政治民主而顽强奋斗。救国会的一些领导者们从民主革命的长期实践中认识到:只有共产党始终为民族解放和人民民主的事业而英勇斗争。“要救中国只有靠共产党”,沈钧儒当年这句发自内心的话,正是他们在斗争实践中得出的必然结论。从爱国主义到革命民主主义,最后到共产主义,这是旧中国许多追求真理、追求进步的知识分子所共同走过的道路。“七君子”以及陶行知、杜重远等人其后的经历和思想转变,特别深刻而生动地说明了这一点。
救国会是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和第二次国共合作的积极倡导者和促进者。她从成立之初即带有统一战线的性质,参加救国会的不但有广大无党无派的爱国知识分子、青年学生、店员、工人和工商业者,还有不少共产党、国民党、国家社会党、第三党、中华民族解放同盟的成员加入。在抗日救亡的爱国主义旗帜下,救国会广泛团结了不同阶层、不同党派和政治信仰的爱国志士和民众。救国会高举过的爱国主义大旗,至今仍是联系和团结海内外一切炎黄子孙的共同信念。在中国现代史上,国民党和共产党曾为这一信念而两度合作,共同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军阀的统治压迫,抵抗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今天,为着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和振兴中华的伟大目标,海峡两岸的两党更有第三次携手合作之必要,这也是时势的必然。


第5版()
专栏:思想评论

维护干部的“精神利益”
张黎洲
“事修而谤兴,德高而毁来”,韩愈曾猛烈抨击过的这种不良现象,如今在我们社会上以至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还时有所见。有些干部说,现在只能把40%的时间用于工作,60%的时间要用于处理人事关系和各种纠葛。有的同志说,在当前的改革中往往是“一个人做事,三个人反对,五个人调查,十个人散布流言蜚语”。这些话都可能是极而言之。不过,少数人以制造流言蜚语来伤害人,对工作、对改革、对党风、对同志关系起着严重的消蚀破坏作用,确实成了一种“人际公害”,不能不引起各级领导的注意。
然而,现在不少领导对于发生在本单位的飞短流长,即便不加轻信,也是不加追究,大都采取眼开眼闭、听之任之的态度。为什么?除了公事繁忙、无暇顾及,或者回避矛盾、怕惹是非之外,一般总以为这是个人私事和干部关系问题,用不着领导去干预过问。其实,一个干部因为干工作、搞改革而冒了尖、做出了成绩,遭到无端的非议、中伤甚至诬告、诬陷,这是正当的精神利益受到损害。作为单位的领导,为了维护干部的权益,是理应站出来干预过问的。
“利益”二字,按其词义解释,指的是各种好处。通常人们对它都作狭义理解,仅仅看成专指物质利益;而没有作广义理解,把它看成既包括物质利益,也包括精神利益。实际上,一个人付出了劳动,作出了贡献,可以从国家和社会获取不同的报偿:一种是工资、待遇、物质奖励等,即物质利益;一种是称号、荣誉、精神鼓励等,即精神利益。受法律保护的荣誉权、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也都属于精神利益的范围。两种利益哪个更重要呢?这很难说。因为一定的物质利益固然是人们赖以生存的条件,而一定的精神利益也可给人以精神的力量,一个人要积极进取就需要同时有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去激发;更何况,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又是密切联系,相互渗透的,一定的物质利益体现了一定的精神利益,某种精神利益往往反映出某些物质利益。在干部中、特别是知识分子干部中,许多人物质利益受到损失不见得如何痛楚,而在精神利益遭到损害时则常常是很难忍受的,因为他们往往视声誉比金钱贵重得多,把精神利益看得比物质利益重要得多。因此,高明的领导者,既要关心和维护干部的物质利益,也要关心和维护干部的精神利益。如果只关心其物质利益,不关心其精神利益,就不是全面地关心干部的利益;如果只维护其物质利益,不维护其精神利益,就不能充分地调动干部的积极性。许多单位的领导者并不懂得这一点,不能不说是认识上的偏颇。
维护干部的精神利益,主要应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做出成绩时要给予表彰。一个干部,不论是扎扎实实干工作比较出色的,勇于开拓搞改革有所创造的,还是虽有缺点不足但本质主流是好的,都要给予相应的精神利益,该肯定的肯定,该鼓励的鼓励,该表彰的表彰。就象物质利益上坚持“按劳分配”一样,精神利益上也要实行“论功行赏”,这应当成为干部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一条原则。另一方面,干部受到伤害时要敢于支持,敢于站出来讲公道话。干工作、搞改革的干部受到流言蜚语的伤害,最为常见的,就是有人以混淆是非、颠倒功过、夸大缺点、无中生有之类手段来毁坏他们的声誉。声誉这东西,看起来很抽象,却关系到一个人的人身权,直接涉及他的人格尊严和“使用价值”。一个干部的声誉无端被伤害,势必增加精神负担,遭到心理刺激,承受舆论压力,这是很大的“精神损耗”,也是对其精神利益的直接侵害。在这种情况下,领导一定要明辨是非,主持公道,澄清流言,旗帜鲜明地坚决加以维护。
还要看到,在许多时候,维护干部正当的精神利益,其影响和意义不仅仅限于干部个人。当前,各级领导特别需要加以维护的,是“事修”、“德高”以及有细微末节缺点而招来流言蜚语伤害的干工作、搞改革的干部。当有人出于嫉妒、个人恩怨或其他某种需要,对他们蓄意诽谤中伤时,一般说来,目的是损人利己,干扰工作和改革。他们的损人,是从损害其精神利益入手,使之得不到信任、重用甚至必要的工作条件,随着而来也可能在物质利益上受损失;他们的利己,则是在他人丧失某些精神利益和物质利益的基础上,为自己创造机遇和搭上阶梯,以攫取非份的精神利益和物质利益。这样做的结果,直接被伤害的可能是某个人,影响所及却是周围一批人,整个单位的风气以至某些方面的工作和改革。对此,领导如果是非不分,放任不管,“人际公害”就可能越演越烈,工作和改革受到的损失就可能越来越大。与此相反,如果领导者毫不含糊地为干工作、搞改革的干部撑腰,那就不只是维护某个干部的利益,而且是在保护人才,保护干部的积极性;是在维护正气,维护优良的党风;也是在排除干扰,消除障碍,保证改革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用制造流言蜚语来伤害人者,其情况和危害程度不尽相同,我们采取的对策也不能完全一样。但都要运用好两种武器:一种是舆论武器,一种是法纪武器。舆论是无形而又强大的力量。中伤者想用制造舆论来伤人,但他们自己也最害怕舆论的力量。我们要善于运用舆论武器,揭露制造和传播流言蜚语的危害,澄清事实,把舆论的力量调动起来抵制那种卑劣的行为,使它没有市场,兴不起风波,起不了作用。至于那些蓄意诽谤、诬告、诬陷的恶劣行为,已经触犯纪律或刑律的,那就得动用法纪武器予以制裁。我国的刑法和民法,都有这方面的明确规定。只要依法办事,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的保障,那种肆无忌惮用违法手段伤害他人精神利益的行为总会收敛的,继续那样干的则逃脱不了应负的法律责任。


第5版()
专栏:书刊评介

漫谈《中国历代史话》丛书
文思涌
北京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历代史话》,在众多名家主编的各种《中国通史》之外,在普及历史知识方面,放出了新的异彩。
通观这一丛书,确实有不少优点。
第一,这套包括十三本的史话,如果按纵的顺序排列起来,的确是一部大型的中国通史;同时,其中的任何一本,又是可以独立存在的断代史。读者有一套《中国历代史话》在手,既可以学习中国通史,又可以重点了解断代史;既可以象看电视系列片那样一集一集地接着往下看,也可以跳跃式地选读。
第二,这一套史话是为中等文化读者编写的具有普及性质的读物。所以,作者在文字、取材等方面都下了一番功夫。一般说来,这些作品大都文笔流畅,内容生动,连标题也力求生动具体,避免概念化。有的史话一开场就用有趣的史实把读者引入胜境。
第三,《中国历代史话》不但文笔流畅、内容生动,而且也力求还历史的本来面目,使读者受到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例如,群众中关于春秋、三国的历史知识,往往得之于《东周列国志》、《三国演义》和舞台戏曲。其中许多历史人物、历史事件,虽然是家喻户晓,妇孺皆知,但是,这些历史人物多数已被塑造成艺术典型,有的则因封建正统观念而被歪曲、丑化,有的则又被夸大、神化。在《三国史话》中,被戏曲小说丑化了的白脸奸臣曹操,恢复了他那杰出政治家、军事家和文学家的面目;人们崇拜得五体投地的诸葛亮,也并非是什么能掐会算的神仙,而是凭他那卓越的才能协助刘备在艰难困苦中创业。
第四,这套史话虽然是中等普及读物,但作者们在撰写过程中,都抱着严肃的科学态度。有些作者不但数易其稿,也不以介绍以往的成果为满足,而是进行了新的探索。如《中国原始社会史话》的作者,在写作过程中,亲自到云南少数民族地区作社会调查,广泛搜集并审慎地鉴别资料,从而为该书补充了不少人类学和民族学的新材料。
这样,史话既是普及读物,也是通俗的学术著作,从而在历史普及读物中一定程度地改变了知识老化的现象。


第5版()
专栏:

《关于中国社会及其革命性质的若干理论问题》出版
《关于中国社会及其革命性质的若干理论问题》是经济学家孙冶方临终前整理的最后一部论著,已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
本书对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性质、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性质和我们党的正确革命路线、革命步骤、革命战略与策略等进行了分析和论证。(韩育良)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