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5月25日人民日报 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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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把学习民用技术纳入教育训练规划 实现一专多能一兵多用军地通用
南京军区某师实行军地两用人才一体化教育训练
中央军委认为这一经验有普遍意义,值得全军借鉴
本报杭州专电 冯媛,新华社记者刘回年、揭衍珍报道:人民解放军培养军队地方两用人才的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南京军区某师实行军地两用人才一体化教育训练,使这项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迈进了一步。中央军委认为这一经验有普遍意义,值得全军借鉴。
南京军区5月25日开始在这个师召开军地两用人才一体化教育训练现场经验交流会。余秋里、韩怀智、郭林祥、周文元、赵南起以及全军各大单位的有关负责同志共四百多人参加了会议。南京军区某师是全军培养军地两用人才工作开展比较早、成绩比较好的单位之一。近几年来,他们按照“普及、坚持、提高”的要求,在实践中探索出军地两用人才一体化教育训练的新方法。
所谓军地两用人才一体化教育训练,就是把学习民用技术作为教育训练的一个组成部分,纳入教育训练规划,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把军事、政治、科学文化学习和民用技术的训练融为一体,统筹安排。这一做法,是新时期部队教育训练的一项重大改革。它初步理顺了军、政、文训练和民用技术训练,司、政、后机关和业务部门之间及培养两用人才、战备和部队管理之间的关系,有效地解决了培养两用人才当中比较突出的矛盾,推动了部队的各项工作,提高了部队的军政素质。这个师开展军地两用人才一体化训练以来,不仅军事训练成绩有明显提高,同时加快了干部战士知识结构的更新,扩大了接受专业技术训练人员的范围,实现了一专多能、一兵多用、军地通用。现在,在团队范围内,跨建制、跨专业实行了全员训练,步、炮分队和勤务分队的战士,都能在服役期内进行军地通用的专业技术训练。一体化训练给部队建设灌入了新的活力,提高了两用人才的质量。过去这个师培养的人才多是“巧匠”型的。现在正向更高层次发展。许多战士在部队军事训练中是“神枪手”、“神炮手”,同时也是“改革标兵”、“种植能手”、“小电脑”、“绘图师”、“园艺师”。某团退伍回到杭州、上海、北京等城市的一百余名两用人才中有六十多人担任了中小企业的厂长、经理。
这个师之所以能这样做,关键是领导重视,思想明确。师党委联系部队工作实际,深刻认识到发展提高培养两用人才工作,要坚决贯彻党中央、中央军委关于新时期我军建设的职能和军队要顾全大局的指示,适应国防建设指导思想的战略转变,满足干部战士成才的渴望,使他们更好地肩负起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两副重担。因此,他们探索、总结出实行军地两用人才教育训练一体化的新方法,把这项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全师上下统一思想,对培养两用人才的工作更加重视,从领导到各个业务部门,在人员、时间、器材等多方面给予保证。
会议将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介绍这个师实行军地两用人才一体化教育训练的做法、经验和体会,交流研究全军培养军地两用人才工作深入发展的措施。
国家教育委员会、民政部、劳动人事部的代表,中共浙江省委书记王芳等应邀参加了会议。
南京军区司令员向守志、政治委员傅奎清主持了这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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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全国著名战斗英雄董存瑞烈士塑像揭幕式,于5月25日在烈士的家乡河北省怀来县城举行。全国政协副主席程子华和烈士生前好友郅顺义,以及各界代表、烈士的亲属等一万多人出席了揭幕式。
本报记者 张雅心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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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乐为群众排忧解难 当好领导机关决策参谋
湖北省信访办公室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据新华社武汉5月25日电 (记者邹爱国、孙勇)中共湖北省委和湖北省人民政府的人民来信来访办公室,认真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及时向领导机关提供新情况,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在促进经济改革和经济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近两年来,他们向省委、省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了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二百一十五条建议,这些建议大部分已被采纳并收到一定效益。
湖北省信访办公室的同志从工作中看到,群众来信来访中有大量有价值的信息资源。他们把处理人民来信来访中了解到的情况及时向上级反映,坚持做到重大问题专题反映,普遍性问题综合反映,苗头性问题及时反映,全面情况定期反映,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采纳群众合理化建议,汲取群众智慧,为经济建设服务。1984年,武汉化工学院一名讲师致信省委,建议利用武汉地区知识密集的优势,以民办形式开办“农村函授教育科技咨询中心”。他们及时将这封信摘报给省委,省委负责同志认为“这是一个大有可为的事业”,随即约见这名讲师,商谈筹建咨询中心事宜。在省委的支持下,这个有三十多个高等院校和研究机关参加的农村函授咨询中心很快成立。
——综合分析群众来信中有关现行政策执行中的反馈情况,为完善和制定政策服务。1985年初,省信访办受理的反映以种种名目向农民乱征滥派的来信来访明显增多。省信访办综合反映了这方面的情况。省委、省政府根据这一新情况,发出了关于制止不合理摊派的具体规定,从政策上统一解决了减轻农民负担的问题。
——及时反映和处理经济改革中的新问题,以促进改革的发展。近年许多群众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农村各类专业户、个体户、联合体发展生产中遇到的困难。信访部门积极组织人员处理这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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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民建中央召开组织工作经验交流会
本报讯 中国民主建国会组织工作经验交流会,于5月21日至25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就如何立足国内、面向海外,在推动用“一国两制”的方法实现祖国统一和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进程中,发展组织、实现领导班子年轻化和做好新会员工作等问题进行了交流。
民建中央副主席胡子昂、孙起孟、孙晓村、浦洁修、万国权、冯梯云、黄大能,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古耕虞、黄凉尘、孙孚凌和中共中央统战部的有关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胡子昂在会上讲话指出:民建的工作不仅要立足国内,而且要面向海外,任务是光荣而艰巨的。我们老同志的一个重要历史责任,就是要发展组织,培养好接班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为统一祖国,振兴中华作出贡献。
据了解,目前民建各地方组织共二百零九个,1985年,民建新发展成员四千四百六十六人,现在中国民主建国会共有会员三万一千二百一十四人。 (吕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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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庆祝“非洲解放日”二十三周年
非洲国家驻华使节在京举行大会
据新华社北京5月25日电 非洲国家驻华使节今天在国际俱乐部举行大会,庆祝“非洲解放日”二十三周年。塞拉利昂驻华大使奥比宣布大会开始。
非洲使团代理团长、苏丹驻华大使马塔尔在讲话中说,独立的非洲尽管面临种种困难和障碍,仍然在坚持为彻底摆脱殖民主义和种族主义的枷锁而斗争,努力维护自己的主权和尊严,巩固自己的独立,开发它所拥有的极其丰富的自然资源,改善人民生活,促进非洲各国之间的合作,并努力为建设一个公正的、和平的国际社会而作出贡献。
他对纳米比亚和阿扎尼亚人民的英勇斗争表示敬意,并表示毫无保留地支持他们为重新获得自由和维护尊严而进行的正义斗争。
在谈到巴勒斯坦问题时,他指出,只有充分保证巴勒斯坦人民的合法民族权利,使阿拉伯国家被占领土获得解放,才能在中东地区恢复和平,重新获得一种公正的、持久的、能够维护每个国家权利的和平。
马塔尔指出,非洲大陆的经济面临着两大障碍——原料价格急剧下降和外债负担。他认为,经济形势已经好转的发达国家也应该意识到,停止实行贸易保护主义并为非洲经济的发展创造条件是符合它们的自身利益的。
国务委员姬鹏飞在讲话中代表中国政府和人民向非洲各国政府和人民致以热烈的节日祝贺。
他说,“二十三年来,非洲各国政府和人民在非洲统一组织宪章精神的鼓舞下,团结战斗,在争取和维护民族独立的事业中,取得了伟大的胜利,在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社会进步的斗争中,作出了重大贡献。
“当前,非洲各国人民为完成非洲大陆彻底解放的历史使命,正在全力支援纳米比亚人民争取民族独立的斗争,支持南非人民争取种族平等的斗争;同时,还积极支援阿拉伯人民和巴勒斯坦人民反对以色列侵略扩张的斗争。非洲人民和阿拉伯人民的正义事业,得到了全世界人民的广泛支持,我们深信,他们一定会取得最后胜利。”
他指出,近年来,南部非洲形势一直动荡不安。南非当局残酷镇压黑人群众,顽固坚持种族隔离制度和种族歧视政策,严重破坏和阻碍了南部非洲的稳定和发展,受到国际社会的强烈谴责和反对。他说,中国政府和人民严厉谴责南非当局粗暴侵袭博茨瓦纳、津巴布韦和赞比亚等南部非洲国家的严重罪行,并将一如既往,坚决支持南部非洲人民的正义斗争。
姬鹏飞还赞扬非洲国家在经济发展和政策调整方面所取得的令人鼓舞的成就。他说,中国政府一直密切关注非洲经济形势的发展,坚持支持非洲国家的正当要求。
塞内加尔驻华大使卡内宣读了非洲统一组织执行主席阿卜杜·迪乌夫致大会的贺信。津巴布韦驻华大使奇塞塞代表非洲前线国家驻华大使、喀麦隆驻华大使克恰也在会上讲了话。
应邀参加庆祝大会的还有我国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其他国家的驻华使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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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霍克总理结束对我国的访问离开广州
赵紫阳总理打电话问候
新华社广州5月25日电(记者蔡忠植)澳大利亚总理罗伯特·霍克和夫人一行结束了对我国的正式访问,今天上午乘专机离开广州前往菲律宾访问。
外交部副部长朱启祯今天早晨向霍克总理转达了赵紫阳总理对他和他的夫人、女儿的电话问候。赵紫阳总理说,霍克总理这次来访进一步加强了我们之间的相互了解和信任,这必将推动中澳两国间的友好合作,并对两国友好合作关系长期、稳定的发展作出贡献。
霍克总理感谢赵紫阳总理在他们离开中国之前打来电话。他说,他在中国访问期间,同中国领导人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讨论,并到中国的一些省访问,使他加深了对中国经济改革的认识。
广东省省长叶选平、外交部副部长朱启祯等前往机场为霍克总理送行。
霍克总理和夫人一行是昨天傍晚从厦门乘专机抵达广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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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新加坡第二副总理王鼎昌到达济南访问
新华社济南5月25日电 (记者朱文志)新加坡第二副总理王鼎昌和夫人及其随行人员今天上午乘飞机从上海到达山东省省会济南。
今年4月刚从新加坡访问归来的中共山东省委书记梁步庭、副省长谭庆琏等今天下午在宾馆亲切会见了王鼎昌副总理一行,宾主进行了热情友好的交谈。随后,新加坡贵宾同副省长马世忠以及山东省政府有关方面负责人就山东省与新加坡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进行了无拘束的座谈,还就共同感兴趣的其他问题坦率地交换了意见。据有关人士介绍,山东省与新加坡企业已在四个项目上进行合作,另外有十二个项目正在进一步洽谈中。当晚,山东省人民政府举行宴会,欢迎王鼎昌第二副总理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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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严济慈会见欧洲核子研究中心教授
新华社北京5月25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严济慈今天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会见欧洲核子研究中心物理学家斯坦伯格教授和福阿教授一行。
客人们是应中国科学院的邀请于5月18日抵达北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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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李鹏会见科特迪瓦政府代表团
新华社北京5月25日电 国务院副总理李鹏今天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会见由民主党政治局执委、农村发展部长吉勒·洛布埃—瓦利率领的科特迪瓦政府代表团。
会见后,农牧渔业部副部长相重扬和洛布埃—瓦利部长在钓鱼台国宾馆签署了一项会谈纪要。纪要说,双方在会谈中都表示了加强两国在农业方面合作的愿望。中方愿意通过示范项目发展两国在水产养殖、农业技术培训和推广、农村手工业技术和种子生产方面等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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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法制园地

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法
——著名法学家陶希晋谈《民法通则》
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民法通则》,是一部关系到男女老少、各行各业的基本法,所有机关、团体、企业和个人都与它有密切的关系。为了帮助广大读者学习《民法通则》,这一期《法制园地》刊登了著名法学家陶希晋谈《民法通则》的文章,以后还准备继续刊登这方面的文章。
——编者
最近,记者走访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顾问、著名法学家陶希晋同志,请他谈谈《民法通则》的特点。陶老精神矍烁,思路敏捷。当他听了记者提出的问题后,胸有成竹,侃侃而谈。
简易的原则
陶老首先指出,有人曾说《通则》太简单,不具体。我认为简易正是《民法通则》的一个重要特点。他说,我们积三十多年立法工作之经验,其中一条就是立法以简易为贵。古人说:“法简,则易知;法繁,则难省。”不少外国民法在一千条以上,也是挂一漏万,不断补充。目前,我国广大群众的文化水平还不高,法律知识的水平也比较低。《民法通则》是关系到千家万户、男女老少权利义务的行为规范,只有简易,才能使人易学、易懂,也易行,成为广大公民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武器。《民法通则》虽然简易,但对基本的民事法律关系已经作了明确规定,这样我们就不难制定实施细则和若干必要的单行法规,建立起一个比较完整的社会主义民法体系。
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谈到《民法通则》的第二个特点,陶老说,贯彻宪法精神,保护社会主义公有制,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是我国法律的一项重要原则和任务,也是民法的一项重要原则和任务。目前,我国商品经济还不发达,不能不采取在国家计划的统一指导下,实行国家、集体、个人一齐上的方针,坚持发展多种经济形式,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个人合伙等个体经济。这些个体经济依赖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同时又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因此,《民法通则》把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既规定要保护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又规定保护个体经济的内容。我们根据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总结了近几年来经济改革的成功经验,对凡是已经成熟、需要以法律形式稳定起来的,就写进《通则》,以促进改革的健康发展;目前尚未成熟的东西,则暂不写进去。当然,主要的东西都已经写进去了。例如,法人制度、合同制度、联营、代理、时效、所有权、债权以及企业的经营权等一系列重大问题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由于我国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刚刚起步,上述这些规定还只能是比较原则性的规定,需要留有余地,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也就是避免作过细的、死板的、硬性的规定。总之,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是我们社会主义民法的又一重要特色。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的立法符合实际,真正体现改革需要法律,法律促进改革的基本精神。
平等的原则
《民法通则》第三条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陶老对记者说,“地位平等”虽然只有四个字,但极为重要,是《民法通则》的主要特点。它与《通则》中第四条“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的规定,是密切相关的。也就是说,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任何特权,应该一律遵循平等原则。谁都不能强迫别人与自己签订合同或者任意撕毁合同,谁都不能滥用行政手段占用下级组织的产品,谁也不能任意搞什么摊派。
谈到这里,陶老举例说,过去有的部门在货运上或征购粮食等类物资上,名义上签订合同,实际上并不遵循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只要求别人遵守合同,而他们却可以不履行合同的规定,人们称之为“霸王合同”。这些都是同民法中的平等原则相悖的。现在我们有了《民法通则》,以后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同时也可以运用法律武器,同这些现象作斗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道德与法律相结合
当陶老谈到道德与法律相结合是《民法通则》的又一特点时,记者问道:很多人认为道德与法律完全是两回事,应该如何解释呢?陶老回答说,道德的确与有强制性的法律不是一回事,但它们又有很多共同之处:它们都是有阶级性的;都是一定历史条件和具体社会的产物;都是反映社会经济基础,又反作用于社会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它们互相联系,相辅相成,关系非常密切。
在我国,加强社会主义道德的宣传教育,可以促进社会主义法制观念的增强;同样,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宣传教育,也必然会促进社会主义道德品质的提高。凡是犯罪行为,都是不道德的行为;有些极不道德的恶劣行为,就是犯罪行为。因此,为了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把法律与道德有机地结合起来,是很必要的,也是我国立法一向重视的一个原则。在外国的民法中,很少有把道德规范明确地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的。
《民法通则》第七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这一规定要求我们的一切民事活动,都要遵循社会主义道德准则。这一精神体现在《通则》的许多条文中,例如第五十八条关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条款中,就有这样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因为这些行为,既违背了法律,又违背了社会主义道德。
类似这样的规定还有很多,例如拾金不昧、建立良好的乡邻关系等中国人优良的民族风尚在《通则》中也有所体现,另外,《通则》对“知识产权”和“人身权”、“名誉权”、“荣誉权”的保护性规定,也都体现了建设精神文明的精神。
公法原则
陶老最后指出,我们的《民法通则》是公法,而不是象有的人说的,是只能调整公民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私法。世界上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把民法看作私法,而列宁在1922年就提出:我们苏维埃民法是公法,不是私法。《民法通则》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这就明确了我国民法的公法性质。它既保护个人利益,又维护国家和集体的利益。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不是资本主义生产的无政府状态,一切经济活动不能“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所以不能把我国的民法看成资产阶级的“任意法”。我国的国情决定我国民法必须坚持公法原则,那种认为民法只能管老百姓的事情的说法,是不符合我国实际的。
记者请陶老谈的时间够长的了,但陶老谈锋甚健,毫无倦意。他最后说,《民法通则》的制定,补上了我国法律体系中民事基本法的空白,使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今后我们要抓紧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的研究起草工作,使我国的法律体系逐渐完备起来。
《民法通则》明年1月1日就要施行了,我们每一个公民都要认真学习,掌握它的精神,遵守它的规定。我相信,《民法通则》的施行,必将极大地促进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开展和四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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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法制园地

遗嘱被篡改以后
李秀梅
去年5月的一天,王大妈敲邻居陈子萱的房门,好大一回儿不见开门。她推门一看,见陈子萱僵卧床上,已气绝多时。
下午,死者的儿子陈烨朋来了。他支走王大妈后,就东翻西找,从枕头下摸出一个存折。当他正要把存折放入怀中时,从存折中掉下一张纸条,他拾起看了看,一个念头顿时涌上心来。第二天,陈子萱的长子陈烨明从武汉回来了。火化了父亲,陈烨朋坐在哥哥面前摊了牌:“你瞧瞧吧,这是爸爸临终前给我的。”陈烨明接过一看,原来是父亲的遗嘱,上面写道:“我有存款七千元,系我多年积蓄,全部留给儿子陈烨朋”。陈烨明看罢,说:“烨朋,不是我当哥哥的与你争这点钱,你这样做,可有点太委曲老人的心。”“这是老人的遗嘱,他愿意给谁就给谁,你瞅着眼热了是不是,有本事到法院告我去!”一场继承遗产的诉讼由此发生了。去年10月,北京某区法院受理了此案。
证人王大妈对审判长说:“要说陈子萱这辈子可真不易,中年丧妻,一直没有再娶,本指望孩子长大可以得济,没料想烨明大学毕业后分到武汉,虽说月月寄钱、年年回来,可到底不如守在身边方便。要说烨朋,打他结婚后这十几年,回来的次数恐怕还不如他哥多。陈大哥临死时,连一个儿子的面也没见着”。审判长问陈烨朋:“你刚才讲遗嘱是你父亲临死前交给你的,为什么证人说你父亲临终前一个儿子也没见到?”陈烨朋诡辨道:“我的意思是父亲临终前写下将财产全部归我的遗嘱。”“那么说,你父亲对你很是偏爱了!对这封信如何解释?”这时,审判长打开卷宗说:“这是陈子萱临终前半个月写给陈烨明的,信中历数了你种种不孝行为,并明确表示要将七千元存款在其死后全部留给陈烨明,此信与遗嘱意思完全相反,原因何在?”
后来,经司法部门鉴定,陈子萱的遗嘱被篡改,将原来的陈烨明的“明”字改为“朋”字。今年1月法院判决:依照我国法律规定,陈子萱的七千元应由陈烨明一人继承。陈烨朋篡改遗嘱,意欲剥夺他人继承权,行为恶劣,已丧失对其父陈子萱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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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民法史话
民法(CiVil Law)一词来源于古罗马的市民法。公元六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在位时,开始编纂《查士丁尼民法大全》。它包括《查士丁尼法典》、《学说汇纂》、《法学阶梯》和公元五百三十四年至查士丁尼逝世时的法律即《新律》四部分,这就是通常所说的罗马法。它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比较完备的民法典。
一八○四年,拿破仑主持制定了《法国民法典》,亦称《拿破仑法典》。这是一部最早最完备的资本主义社会的成文法。它是仿效罗马法的《法学阶梯》体系编纂的。以后仿效《法国民法典》体系制定民法典的有荷兰、比利时、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等国。
一八九六年,德意志帝国制定了《德国民法典》,一九○○正式施行。这是继《法国民法典》之后,资本主义国家第二部重要的民法典。它仿效的是罗马法《学说汇纂》体系。瑞士、奥地利、日本、泰国和中华民国时期的中国民法典,都在不同程度上参照了《德国民法典》。
一九二二年制定、一九二三年施行的《俄罗斯联邦民法典》,是十月革命后在列宁指导下,由苏维埃工农政权制定的第一部以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的民法。它也是苏联、东欧诸国民法体系的代表作。(宁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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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法制园地

法律新书目
即将由中山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实用法律常识新编》一书,共二十万字。第一编,法律理论;第二编,针对社会生活中的问题,介绍宪法、民法、经济法、婚姻法、行政法、继承法、刑法等;第三编,法律应用常识,结合写作诉讼文书和民、刑官司中存在的问题,介绍民、刑事诉讼方面的基本知识。 ·世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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