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5月17日人民日报 第4版

第4版()
专栏:

局长诞生记
本报记者 王学孝
3月1日,陈海玫掮着刚刚压上肩的局长重担,走进浙江省环保局,上任了!
一个局长的离任与上任,本属正常事,不必多费笔墨去描述。但,浙江省环保局这一任局长的诞生,却有非同寻常的过程。它采用了全新的办法:打破部门界限,实行开放式的全社会推(自)荐,进行多种形式的考核和层层筛选。考核是全面的严密的科学的。先由各级党组织广泛调查初审,再经层层领导和群众的测评。然后再进行专业知识、组织领导和宏观决策能力等方面的考试和考察及论文答辩。这一系列的考核统由省有关部门的领导和专家组成的考评委员会执掌,并运用了系统工程学、模糊数学、心理学、电子计算机等现代科学手段,最后由考评委员会综合分析后,给各人评出总分,提出建议,供领导决策。
浙江省决定在全省范围选拔省环保局领导干部的消息,去年11月19日通过报纸、电台披露以后,广大干部群众踊跃荐贤举才,短短二十天内,就收到推(自)荐信一千四百多封,推(自)荐人选一千八百多人。陈海玫就是其中的一个。
考察、测评的前几“关”,陈海玫都轻而易举地通过了。这是人们意料中的事,因为他所在的省环境监测站共七十个职工,有三十九人推荐他去“应试”。
那么,陈海玫又是如何赢得这样多群众的推荐呢?记者在与监测站的干部群众接触中,他们透露了这个“秘密”。
陈海玫1968年浙江大学化工系毕业后,到湖北一个县文教局工作,当过中学教师,1983年底才调省环境监测站任站长及党支部书记。
这是个问题成堆的单位。他到站以后,因为能团结人,又善于决断,几个久拖不决的棘手问题都解决了,办了不少为群众欢迎的实事。例如站里一个长期有争议的科技人员,有人认为他只钻研业务,不过问政治,不宜担任领导工作。陈海玫深入群众,多方考察,纠正了这种偏见,果断地提任他为室主任。这位同志上任后,工作很有起色,也会做人的思想工作。
陈海玫到站工作两年,监测站的面貌发生显著变化。所以,监测站的同志告诉记者,他们既推荐陈海玫当局长,又舍不得放他走。
经过组织考察、测评、专业知识和情景模拟考试等前几轮的筛选,有幸参加论文答辩的“佼佼者”,只剩下十一个人了。
答辩开始了。主考、副主考及考评委员会的成员数十人,围案而坐,气氛庄严隆重。他们要集体对陈海玫进行面试了,这对正规大学毕业的陈海玫来说还是第一次。他落坐后稍稍镇定一下情绪,用十几分钟扼要概述了他的论文《浙江省的主要环境问题与对策》的要点,接着,考官们的提问连珠炮似的向他射来。这天的主考、副主考及考评成员当中,有长期管环保工作的领导,也有专家、教授、高级工程师,中组部副部长王照华也专程赶来听取答辩。最后,考评委员们认为,问题提得有水平,陈海玫的答辩也有水平。在最后参加答辩的十一个人中,他的论文和答辩评分都高于别人,总分名列第一。
浙江省人民政府根据陈海玫的考评总成绩,决定聘任他为省环保局局长,任期三年。这项决定已得到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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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宣部负责人同首都新闻界一百多代表座谈
创造性地工作 把经济报道搞活搞好
新华社北京5月16日电 (记者于有海)中共中央宣传部负责人今天提出,各新闻单位要把体制改革和经济建设的宣传报道放在自己工作的首位,下大力气改进经济报道,为动员全国人民夺取第七个五年计划时期的新胜利作出贡献。
中共中央宣传部的负责人同首都新闻界的一百多位代表一起,昨天和今天用两个上午的时间就当前如何贯彻“七五”计划精神、搞好经济报道的问题举行座谈。国家体改委、国家经委的同志向与会者介绍了我国的改革和经济形势,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同志介绍了经济理论界对一些问题的看法。
在座谈会上发言的同志谈到,“七五”时期是我国经济发展战略和经济体制进一步由旧模式向新模式转换的关键时期,深入报道体制改革和经济建设的情况,动员全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全面完成“七五”计划,是新闻工作者的光荣任务。会上提供的情况表明,首都各新闻单位为此已经做了大量工作,特别是对正在蓬勃兴起的横向经济联合给予了热情的宣传,一些新闻单位还注意把握大局,表彰先进,深入实际,提出问题,总的来说效果是好的。但是也不能不看到,目前的体制改革和经济建设出现了许多新事物、新情况、新问题,新闻报道在广度、深度和群众性、生动性上还不能与之相适应,还需要发挥主动探索、大胆进取的精神,更好地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
中宣部负责人在发言中说,我们正处在一个改革的时代,新闻单位要进一步明确体制改革和经济建设是报道的中心这个思想,同时大家在新闻报道上要有所创造,有所改革,各有关方面也应该在这方面提供一个有益于创造、改革的环境,包括允许、鼓励对一些体制改革中的问题勇于探讨。当然,新闻单位作为党的喉舌,发表的报道和言论,必须有利于而不能有害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希望各个新闻单位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过程中创造性地工作,把经济报道搞活搞好,都来为“七五”计划的实现尽心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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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黄知真当选为湖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郭振乾任省长韩南鹏任副省长
新华社武汉5月17日电 今天闭幕的湖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补选黄知真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田英、王瑞生、黄正夏为副主任,决定郭振乾为湖北省省长,韩南鹏为副省长。
此前,会议接受了韩宁夫辞去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秀龙、林木森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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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刘冰当选为甘肃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王道义、李福盛为副主任
新华社兰州5月17日电 今天,在甘肃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刘冰当选为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王道义、李福盛当选为副主任。
在此之前,会议接受了李登瀛辞去甘肃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坚和贺建山辞去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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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贾志杰任甘肃省省长
新华社兰州5月17日电 最近举行的甘肃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今年五十岁的贾志杰任甘肃省省长。
大会免去了现已离任的陈光毅甘肃省省长的职务,并接受了侯宗宾辞去甘肃省副省长职务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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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周振兴等六人被补选为山东省政协副主席
新华社济南5月17日电 在今天闭幕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山东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周振兴、郑伟民、金宝珍、刘勇、杨达、郑守仪等六人被补选为山东省政协副主席。
第五届山东省政协自1983年第一次会议以来,有六名副主席先后辞职或病故。这次补选副主席是为了适应政协工作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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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香港人口增至五百五十二万
据新华社香港电 香港政府统计处5月12日公布的统计数字显示,1986年3月11日香港总人口为五百四十四万四千人,比五年前增加了四十二万三千人,即8.4%。
上述数字包括过境旅客二万六千人、越南难民九千人,但不包括在统计日内不在香港的香港居民十一万一千人。若把旅客和难民人数扣除,加上身在海外的香港居民数目,则香港居民总数为五百五十二万人。
统计数字还显示,在过去五年间,香港人口逐渐由市区分散到新界聚居。
港岛、九龙和新九龙的人口均有所减少,新界人口1981年占总人口26%,目前已增至占总人口35%,这与近年新市镇的发展有一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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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日本朋友在南京悼念南京大屠杀受害者
新华社南京5月17日电 由团长菊池善隆,副团长林佑一、冈奇周率领的日本悼念南京大屠杀受害者植树访华团一行六十一人,16日上午在南京市江东门的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举行了悼念仪式,在纪念馆院墙内栽了三株松柏,并且向纪念馆敬献了花圈。
菊池善隆在仪式上说,今年是国际和平年,我们痛感日本对过去通过战争给中国人民带来的重大灾难负有责任,我们来南京悼念在日军大屠杀中牺牲的中国人民,目的是为了日中两国永不再战,为了二十一世纪的日中友好事业。我们要世世代代、子子孙孙友好下去。
访华团成员、电影演员中野良子手捧松村谦三先生遗像站在悼念队伍前面。日本朋友介绍说,松村先生为发展日中友好关系作出过贡献,他生前曾一再表示要来中国悼念南京大屠杀的受害者,但一直未能如愿,今天我们带着他的遗像来参加悼念活动,是为了了却他的遗愿。这个由日本各界人士代表组成的访华团是应中国人民对外友协南京分会的邀请,15日晚到达南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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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张劲夫会见美国客人
新华社北京5月17日电 国务委员张劲夫今天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会见美国阿莫柯化学工业公司总裁卡迪克斯一行。
阿莫柯化学工业公司是我国江苏仪征化纤工业联合公司使用的精对苯二甲醛原料的主要供应公司。
卡迪克斯一行应纺织工业部邀请前来洽谈经济合作事宜,于5月15日抵达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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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国苏联东欧学会举行第二届年会
新华社武汉5月17日电 中国苏联东欧学会第二届年会于5月12日至5月17日在这里举行。
会议就苏联和东欧国家的经济、理论等问题进行了学术交流,并选举伍修权为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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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赵紫阳会见即将离任的蒙古和缅甸驻华大使
新华社北京5月17日电 国务院总理赵紫阳今天下午在中南海紫光阁分别会见了即将离任的蒙古驻华大使彭茨克·沙格达尔苏伦和缅甸驻华大使吴拉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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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康克清会见欧洲议会第一副议长
新华社北京5月17日电 全国妇联主席康克清今晚在人民大会堂会见并宴请欧洲议会第一副议长卡桑玛纳戈·谢雷蒂和她的丈夫弗朗切斯科·谢雷蒂。
会见时,卡桑玛纳戈·谢雷蒂邀请妇联派代表团访问欧洲议会。
谢雷蒂夫妇是应外交学会的邀请于昨天抵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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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对外友协代表团前往奥地利和芬兰访问
新华社北京5月17日电 应奥地利中国友好协会和芬兰中国协会邀请,以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会长章文晋为团长的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代表团今天离开北京前往奥地利和芬兰进行友好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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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联合国世界粮食理事会亚非粮食政策研讨会在广州结束
据新华社广州5月17日电 (记者杨春南)联合国世界粮食理事会亚非粮食政策研讨会今天在广州结束。
这个会议是由世界粮食理事会和中国政府联合举办的,旨在交流亚非国家解决粮食问题的经验。
会上,许多非洲国家代表要求在农业灌溉技术、农村组织建设、人员培训和技术推广、小型农村工业、小型农业机械、旱地耕作、防治沙漠化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南南”合作。
许多非洲国家建议,发达国家捐赠机构、国际社会多边机构以及非政府援助组织应该对这一合作提供财政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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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国代表团离京前往西班牙参加国际会议
新华社北京5月17日电 应联合国人口活动基金的邀请,以上海市市长江泽民为团长的中国代表团一行五人今晚离京前往西班牙巴赛罗那出席“人口与城市未来”国际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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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民法通则》讲话
顾昂然
九、公民和法人主要有哪些民事权利?
民事权利是民法的重要问题。民法通则规定,公民和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我国公民和法人的民事权利是很广泛的,民法通则专设一章对公民和法人的主要民事权利做了规定。
(一)财产所有权
财产所有权,是财产权利中最基本的权利。因为,财产所有权是财产流转,如出卖、赠与、继承等的前提。宪法规定,我国有三种所有制,即国家财产即全民所有的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
民法通则规定,国家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截留、破坏。劳动群众集体组织的财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包括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集体所有的建筑物、水库、农田水利设施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以及集体所有的其他财产。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公民依法享有财产继承权。
民法通则规定,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劳动收入、遗产继承、合法经营取得的利润、存款利息、接受的赠与、发表作品得到的稿酬等等都是合法的。如果是采取诈骗、投机倒把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财产,或者哄抢、私分、截留国家、集体的财产,如哄抢国家林场的林木,哄抢国营企业的资财等,都是违反法律的,是非法所得,不但不予保护,而且要予以没收,归还原主;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财产所有权包括什么内容?财产所有人对自己所有的财产有些什么具体权利?民法通则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一,占有。这里所说的占有,就是实际控制的意思。有所有权,就可以占有它,实际控制它。但是,占有与所有权也是可以分离的。例如,房子所有人可以占有房子自己居住,也可以将房子出租,出租后房子的所有权仍是属于房主人,但房客可以占有居住。第二,使用权,就是使用自己所有的财产的权利。第三,取得收益权。例如,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在土地上种粮食、蔬菜,取得收益。使用权和收益权也是可以与所有权分离的。第四,处分权,也就是有权根据自己的意志对自己所有的财产进行处理的权利。例如,出卖、赠与他人等。处分权,一般是只有所有人才具有。
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时,一定要依照法律。拿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来说,集体经济组织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用来发展农业生产,但要用于建房,就要按照规定,经过一定程序批准。民法通则规定,土地不得买卖、出租、抵押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现在,有些地方乱占耕地、非法转让土地,是违反法律的。有些财产的流通是有一定限制的,例如,依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私人不得将文物卖给外国人;矿产资源法规定,国务院规定由指定单位统一收购的矿产品,任何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购,开采者不得向非指定单位销售。
(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权利
民法通则规定,国家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可以依法由全民所有制单位使用也可以依法确定由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国家保护它的使用、收益的权利。例如,固定由集体长期使用的国家所有的土地和草原,国家保护他们的使用、收益权,对安定广大农、牧民,使他们更好地管理和使用土地、草原,激发他们的生产积极性,是十分重要的。如果由于建设需要征用这些土地、草原时,应当经过法定程序批准,并且依法给予合理的补偿和对有关人员作出妥善的安置。当然,集体经济组织也有管理、保护、合理利用土地、草原的义务。民法通则还规定,国家所有的矿藏,可以依法由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开采,也可以依法由公民采挖,国家保护其合法的采矿权。
我国农村土地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民法通则规定,集体所有的或者集体使用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可以依法由集体或者公民承包经营,国家依法保护其承包经营权。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法律由承包合同规定。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按照合同规定,对承包经营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取得收益的权利,同时也要按合同规定,承担应尽的义务,如保护、合理使用,上交提留和管理费等等。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在行使占有、使用、处分权利时,在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往往发生矛盾。例如,农民承包土地后,土地、水利纠纷增加,城镇公民邻里之间往往在通道、采光等方面发生矛盾。正确处理这些相邻关系,对于加强人民内部的团结,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都有重要意义。民法通则规定,处理相邻关系要根据以下原则:第一,有利生产。第二,方便生活。第三,团结互助。中国有句古话,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应当团结互助,这样,许多纠纷就可以很好解决。第四,公平合理。民法通则规定,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三)债权
讲到债,人们往往想到的是欠钱。民法通则中所说的债,要比这个含义宽,是指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包括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完成工作或者不实施某种行为。享有权利的人统称为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统称为债务人。
产生债的最重要依据是合同。合同就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例如,订立买卖、加工、承揽、运输、借贷、租赁等各种合同后,双方当事人之间就产生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我国已经制定了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国务院根据经济合同法,还制定了一批有关合同的行政法规,技术合同法也正在起草。民法通则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为了保证义务的履行,民法通则规定,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担保:
第一,保证人担保。在订立合同时,由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应当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债务人不偿还或无力全部偿还时,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偿还,保证人有偿还的义务。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再向债务人追偿。现在,有些人随便当保证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发生纠纷时,保证人又推卸责任,或者无力负责,保证成为空的,使债权人受到损失。因此,当保证人要有一定的条件,必须有力量偿还,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应当实际负责。
第二,抵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例如,向银行借贷,银行可以要求借款人以一定的财产如房屋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如不归还银行贷款时,银行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抵押物折价偿还,也可以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第三,留置。按照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例如,定做衣服,如果不付加工费,并超过约定期限,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规定以留置的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第四,定金。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当事人一方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抵做价款或者收回。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退还定金;如果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除合同外,民法通则还规定以下两种情况产生债权、债务:第一,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例如,买东西时售货员疏忽多收了款,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退还受损失的人。第二,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服务的,例如,农村牲畜走失,他人拾到后给以喂养送回,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因喂养牲畜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四)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指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以及发明、发现权等。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版权)。著作权(版权)包括:对作品的署名权,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现在,版权法正在起草,将对著作权做出具体的规定。
公民、法人有权将发明创造向专利管理部门申请专利,经专利管理部门审查批准,享有专利权。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包括:第一,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第二,除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或者销售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第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除有规定外,都必须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第四,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专利。专利权是有期限的,发明专利权的期限是十五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五年,期满前可申请续展三年。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对其生产、制造、加工的商品等,向商标管理部门申请商标注册,经商标管理部门核准注册,享有商标专用权。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专用权包括:第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不得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第二,不得擅自制造或者销售其注册商标标识。第三,不得冒充其商标。保护商标专用权,不仅可以维护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的合法权益,而且可以促使生产者保证商品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
公民享有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有权依照规定,领取荣誉证书或发现证书,领取奖金或者其他奖励。
(五)人身权
人身权包括身份权和人格权两个方面,主要有:
第一,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国家依法保护公民的人身健康和生命。公民的身体受到伤害,不仅刑法保护,民法也要保护。例如,如果受到轻微伤害,就要赔偿医疗费等;如果构成犯罪,对犯罪者还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公民享有姓名权。姓名权包括,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现在,还有些人由于封建思想影响,干涉他人决定或使用姓名。有的人冒用他人姓名;也有的人为了抬高自己,盗用别人姓名,说某某人对自己的作品赞赏等,都是违法的。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享有名称权。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体合伙有权使用和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
第三,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例如,有些人不经本人同意,使用他人像片做广告或者印日历等,都是对公民肖像权的侵犯。
第四,名誉权、荣誉权。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民法通则规定,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如果受到侵犯,受害人有权要求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且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第五,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禁止买卖、包办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婚姻、家庭和老人、母亲、儿童、残疾人,受法律保护,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民事权利。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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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县曼雅乡调整产业结构,利用山区优势扩大种植砂仁、茶叶、橡胶树等经济作物。1985年人均收入由1980年的一百多元增加到三百八十多元。这是基诺区区委副书记孙明仙(右二)在曼雅乡和农民一起研究茶叶生产。
新华社记者 朱于湖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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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习仲勋会见突尼斯总统之子哈比卜·小布尔吉巴
新华社北京5月17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习仲勋今天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会见突尼斯总统布尔吉巴之子、突尼斯社会主义宪政党政治局委员哈比卜·小布尔吉巴。
在亲切友好的交谈中,宾主对中、突两党自1979年建立关系以来友好合作的不断发展表示满意。
突尼斯客人是应外交部的邀请于5月15日抵京对我国进行友好访问的。他将于明天离京去外地参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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