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5月12日人民日报 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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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论坛

谈中青年干部修养
增强党性 过好“五关”
沈理文
在改革、开放、搞活经济的新的历史时期,一大批中青年干部被推上领导岗位。中青年干部能不能把人民赋予的历史重任担当好,过好“五关”至为重要。所谓“五关”,一是“金钱关”,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不为金钱所诱惑;二是“权力关”,做到时刻牢记权力是人民给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而决不能用来为个人或小集团谋私利;三是“子女亲友关”,做到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四是“改革关”,做到正确对待改革,特别是在涉及个人切身利益时,能够坚决拥护改革,坚持改革;五是“对外开放关”,做到在对外交往中坚持共产党人的信念,保持共产党人的品格。要过好这“五关”,归根到底是个党性问题。这对中青年干部来说,无疑是严峻的考验。
切实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习,这是中青年干部过好“五关”的前提。领导班子中的大多数中青年同志,一般说来,马克思主义的根底都比较浅,党的基本知识比较缺乏。这就要求中青年干部在坚持向老同志学习、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的同时,切实抓紧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习。只有坚持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才能加深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不断提高贯彻执行的自觉性;才能正确回答和解决改革与建设中的问题,努力探索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新路子;才能在改革、开放、搞活经济的新形势下明辨是非,不迷失方向,始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才能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增强抵制资本主义、封建主义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牢记党的根本宗旨,是过好“五关”的关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党性的集中体现。一事当前,是从人民的利益、党的利益、国家的利益去考虑,还是从个人的利益、小团体的利益去考虑,这是衡量一个党员党性强不强的试金石。当前有些党员干部对党的利益不关心,对个人利益斤斤计较。有的人个人主义相当严重,把个人利益置于党的利益之上,以权谋私,甚至违法乱纪。这些是丧失党员立场的恶劣表现。中青年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党性锻炼,真正做到地位变了,党的根本宗旨不丢,永做人民的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到既大力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又防止商品交换的原则侵入党内政治生活;既重视货币的作用,又不跌入“拜金主义”的泥坑;既大力开展对外交往,坚持对外开放的方针,又不被资本主义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所俘虏。
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过好“五关”的保证。我们党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形成了一整套优良传统和作风,概括起来主要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三大作风。它是保持共产党人高尚品格,纠正各种错误思想,防止和克服各种不正之风的锐利武器,是我们党的传家宝。中青年同志接班,就是要接党的优良传统的班,坚决按党性原则办事,以自己的模范行动维护党的威信。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一切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贯彻中央的方针政策,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和总结新鲜经验,主动积极地向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反映情况。要少说空话,多干实事,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认真调查研究,不满足于一知半解,克服工作一般化的倾向。不图虚名,不搞形式主义,不作表面文章。要自觉地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清扫思想上沾染的灰尘,同时,学会正确分析和处理党内不同性质的矛盾,敢顶不正之风,使自己在同一切没落的腐朽的思想和风气的斗争中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党和人民对中青年干部寄予殷切期望,相信他们通过学习和实践,一定能够把自己锻炼得更加成熟,承担历史赋予的重任,在工作中不断开创新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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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新风赞

司长下乡四天录
三月十八日
编者按:民政部农救司司长姚进明同志于今年3月到河北遵化县农村调查时,严格要求自己,不摆架子,不吃请,深入基层听取意见、体察民情,受到群众的好评。他的这种工作作风,与某些人热衷于讲排场、抖威风、图享受的不良作风,形成鲜明的对照。这篇报道谈的是几件小事,却很值得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长思之。
3月18日上午,民政部农救司司长姚进明,从北京搭乘普通硬席客车去河北遵化县。下午三时许,到丰润县车站。下车后,随行的小孙同志,觉得老姚年近六十,乘车疲劳,要挂个长途电话,让遵化县民政部门来个车接一下。老姚说:“不!咱事先没通知人家,哪有现成的车?别让人家为难。”俩人从火车站走到汽车站,搭上了开往遵化的班车。下午五时,俩人来到县民政局机关。民政局负责人想安排老姚到政府招待所住宿,老姚说:“不必了,马上到平安城镇中滩去吧!”县民政局长要陪同前去,老姚不让。局里小汽车出去了,局长要借一部车,老姚也不同意。于是,老姚等人由县民政局办公室工作人员领路,搭乘双排座货车,来到了平安城镇。吃过便饭,老姚让县民政局陪同人员回县,请他们明天不要再来了。老姚一行听了镇负责人关于全镇扶贫工作情况的汇报。
三月十九日
吃过早饭,镇里派车要送老姚一行去中滩村,他们坚持步行前去,双方正争执不下,民政局来了车,他们一起去中滩村。在村办公室,听取了村负责人的汇报。中午,老姚怕给村里添麻烦,回镇机关食堂就餐。镇里要让老姚品品自产的酒,老姚说:“我不懂酒,品了也没用。”镇里要多弄几个菜,老姚不让,这一餐只上了几个家常菜。午后,老姚又回中滩村听村干部汇报,然后徒步挨门访问,共走了八户。老姚口问手记,听得十分认真。这天下午他转了整个村庄,跑了足有十几里路。晚上,老姚回到镇里,再次同镇干部座谈扶贫情况。
三月二十日
县民政局向老姚介绍,平安城镇李庄子村农民李友同办了个过滤器厂,安排了不少残疾人。老姚决定去看看。看过厂房之后,老姚听取了李友同关于办厂经过的汇报。然后,老姚又挨户访问了七个残疾人。中午,在厂长李友同家吃的农家饭。下午,老姚结算了饭费,参观了平安城镇敬老院。回县途中,又看了山里各庄乡敬老院。晚上,老姚在政府招待所食宿,住的是普通两人房间,自己买饭票进饭厅就餐。
三月二十一日
副县长向老姚汇报全县扶贫情况。老姚边听边记,对中滩村党支部全面扶贫、不使一户掉队、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和李庄子村李友同办残疾人福利厂等做法,予以充分肯定。晚上,老姚又请民政局的同志介绍中滩村对贫困户减免农业税和各种摊派的情况。二十二日,清晨,老姚同小孙同志一起,乘班车回京。临走,老姚说回去弄个材料。县里同志说,那太好了,我们印发一下,正好配合农村整党。老姚说:“不要急着印,请你们先提修改意见,再寄回北京。我征得部里领导同意后,再送给你们。”    (河北省遵化县通讯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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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先锋谱

忠诚的森林卫士
他,一个普通的老党员,以猎枪、猎狗为伴,用自己的双手为祖国点缀春色。他就是山东省昌乐县毕都乡乔西村的共产党员郝光善。
1964年冬天,郝光善主动要求当了山林护林员。二十多年,他象一个值勤巡逻的哨兵,无论刮风下雨、白天黑夜,总是背着那支自造的猎枪,领着那条精心饲养的大黑狗,出没在方圆一千多亩的密林草丛之中。有一天深夜,当他走过山梁时,听到树林里有石头响动。他悄悄地过去,一看是本村的三四个小伙子在偷偷砍树。这几个小伙子一看是远近闻名的“山大王”郝光善,苦苦哀求说:“郝大爷,放了我们吧?”郝光善气愤地说:“既然你们都知道错了,为什么还敢来乱砍树,那咱们就依章办事吧。”说着,他从身上掏出“护身符”——《护林公约》和《森林法》,按章给这几个人罚了款。
树,是郝光善的命根子。1980年下半年,村里刮起一股毁林风,村里干部也带人上山伐树。郝光善拚命阻拦,用道理说服大家,可无济于事。他失望了,面对伐树的人群,面对着大山和即将成材的树林,他大声疾呼:“我不是一个称职的党员,连棵树都看不住。”说完就昏过去了……。
郝光善看山护林二十多年来,没有为自己砍过一棵树,他新盖的四间房子,木料全部是他从集市上买来的。有人说他看着满山的树不用,偏要花钱买,是犯傻劲、老糊涂了,可是郝光善要的就是这种“傻糊涂”。
1981年春天,他又带着一家老小上山了。他们在树木被毁坏的地方,起早摸黑,挖坑,栽树,施肥,浇水。四年过去了,一棵棵幼苗长大了,一片片树木成材了。
近十年来,郝光善曾先后七次被评为模范党员和先进生产者。
(王 健 郝学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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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这里不能用“逃犯”一词
3月11日《党的生活》专版刊登了《选干程序丢一旁逃犯当上副厂长》一文。细看全文,所述“逃犯”余某并非逃犯。因为余某的七年有期徒刑早就刑满,而1983年另有违法行为而处劳教,应称“劳动教养人员”。
上海市少年犯管教所 冯文高
(编者按:冯文高同志的意见是正确的。青海省西宁市公安局的倪必轩同志、内蒙古巴彦淖尔盟中级法院的陈正勃同志等也投书本报,提出类似的批评意见。对读者指出报上的缺点错误,我们深表谢意,并决心努力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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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编读往来

我们爱看《先锋谱》
贵报《党的生活》专版开辟的《先锋谱》专栏,我们很爱看。它使人们看到共产党员在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看到他们一心为党为人民做贡献的美好心灵,从而使我们深受教育和鼓舞。希望这个专栏越办越好。
河北省邯郸矿务局康城煤矿石章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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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言论摘编

言论摘编
干事业不谋仕途
青年干部担任一定的领导职务后,意味着肩上的担子更重了,应当加倍勤奋地为人民利益工作,干一番事业,而决不能把职务当作捞取政治资本的跳板和往上爬的阶梯。
反对谋仕途,并不是说青年干部不应该有上进精神。但这种进取必须建立在忠诚于党的事业、完全彻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基础上。这样,进取心才能转化为事业心,才能为人民干出一番事业来,才会受到组织和人民的信任。
摘自上海《组织人事信息报》
不干的就不给批评权
有些单位总有几个吃闲饭的闲人。这些人闲极无聊,总爱散布流言,找岔子,拨弄是非。据说有的还扬言:对什么事我都保留批评的权利!
针对上述的情况,有位领导同志曾说:“不干的,就不给他批评的权利!”这话确有道理。当然,成天闲着不干事的人也有一张嘴,他要批评谁都管不住;对那些出于私心、不负责任的批评不予置理,这就实际上使他失去了批评权。
摘自《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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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工作研究

基层整党应重视解决的问题
董继昌
最近,我和西安市委整党办公室的同志围绕城乡基层党组织整党问题,到西安市户县、新城区、雁塔区调查,了解到第三期整党中有这样几个问题需要重视和解决。
整党要保证、推动改革和经济工作。有的区县、乡镇没有把整党当作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大事来抓,没有把整党同改革及经济工作结合起来,而是只把整党当作一项具体的业务工作。有的地方为了集中力量抓经济,出现了整党赶急求快、不注意质量的问题。整党工作成效显著的户县,有一条重要的经验,就是按照整党促进和保证改革的要求,重点解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思想不适应改革和四化需要的问题,把总结、研究解决改革和经济工作中的问题,作为整党的重要内容,促进改革,推动经济建设。整党中,户县县委联系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服务工作跟不上去的问题,研究解决了一家一户办不了的深翻机播、灌溉、制种、植保防疫等。去年秋播,全县深机耕面积占可机耕面积的89.5%,机播面积占秋播总面积的82%,并完善了水利管理责任制。户县群众集资三十二万元,修复配电线路二百九十公里,完全恢复运转的机井占机井总数的73%。同时,户县还成立了十个专业协会,为群众提供科技咨询服务。4月上旬,市委在户县召开了整党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了他们的经验。
整党要注意端正工作指导思想。有的乡镇整党中对群众提出的具体意见比较重视,但忽视了在整党中端正业务工作指导思想。实际上,基层工作也有端正业务工作指导思想的问题,比如:在农村工作中能否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在经济建设上能否把“无农不稳,无工不富,无商不活”当成有机的整体,相互促进。有的乡镇重视农业,但有忽视发展乡镇企业的问题;有的乡镇重视发展乡镇企业,但又有忽视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的问题。在经营管理上也存在着重速度、轻效益,重发展、轻管理的问题。在城市街道工作上有一个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的问题,有一个既抓精神文明建设,又抓街道工业和第三产业的问题。只有在整党中认真解决好业务工作指导思想问题,才能使乡镇工作、街道工作更好地服从并服务于党的总任务、总目标。
要把整党和端正党风融为一体。在乡镇、街道整党中,群众反映强烈、意见最多的也是党风问题,他们看整党走不走过场,就看这些问题是否解决。城乡基层组织整党必须从党性教育入手,认真纠正以权谋私等不正之风。要把领导机关端正党风和基层组织整党结合起来抓,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一级帮一级,实现党风根本好转。最近,市委把整党办公室和端正党风办公室合并,两项工作一起抓。一手抓纠正不正之风,一手抓发扬优良作风;一手抓查处大案要案,一手抓深入基层调查。领导机关带好头,做表率,带动和促进城乡基层党组织整好党。
党委要认真领导整党工作,书记亲自抓。西安市参加第三期整党的党员有十万零五千多,占党员总数的一半。参加这期整党的有党委二百三十三个,总支、支部五千六百多个,他们是处于第一线的党的基层组织。我们在调查中发现,有的区、县委对第三期整党的重大意义认识不足,领导不力。一是区县委的主要负责同志没有用主要精力抓整党,二是对乡镇、街道整党只是一般指导,没有负起全面领导的责任,单纯依靠自查自整,缺乏认真的检查,三是整党办公室的人员配备十分不足。一些整党搞得好的区县一条重要的经验就是主要领导同志亲自抓。实践证明,只有党委重视、主要领导同志亲自抓,才能从全局的角度考虑整党如何促进改革、促进经济的问题,才能带动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抓整党,才能解决基层党组织对领导整党缺乏经验和办法的问题。根据存在的这些问题,西安市委最近召开了区、县委书记会议,专门讨论研究了加强对第三期整党领导的问题,落实了区县委全面负责领导整党的责任,要求区、县委书记亲自抓整党。区县委的组织、宣传、纪律检查部门也配合抓整党。市委还充实了整党办公室的力量,人员由原来的三十六人增加到五十五人。4月中旬,市委对全市乡镇、街道整党进行全面检查。目前,西安市各区县委的整党正在健康地深入发展。
(本文作者是中共陕西省委副书记兼西安市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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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剖析与思考

雨山乡的“吸血虫”
去年7月,湖北崇阳县人民法院判处路口区副区长(原雨山乡党委书记)丁光前有期徒刑两年,判处雨山乡乡长尧火林有期徒刑半年。
八十年代初期,雨山乡是县“先进单位”,几次受到省、地、县的表彰。在赞扬声中,乡党委负责人得意忘形,追名逐利,斤斤计较个人得失。丁光前说:“我辛辛苦苦工作了三十年,现在年纪大,要不了几天就下台,在位不捞一把,往后恐怕就没有机会了。”1983年的一天,丁光前想穿呢子衣服,但自己又不愿掏钱。乡长尧火林说:“我有办法!”丁光前一听非常高兴,对他说:“好!这个任务就交给你了!”不久,尧在乡属煤矿冒领人民币四百八十元,全部买了呢子和毛哔叽衣料,分给乡党委成员。1983年底,乡党委先后分掉上级拨来的水利、畜牧事业款、医药补助款一千三百元,分掉乡办企业上交的利润一千元。1984年,县政府拨给雨山乡修桥款六百元。款子一到,丁光前亲自去领,并转入了私人存折。不仅如此,丁光前等人还多次在会上强调各单位要向乡党委“表示表示”。有些部门提出资金有困难,丁怒斥道:“你们要不要领导?不管怎么样都得想办法!”这些单位只好硬着头皮向乡党委送“红包”。1984年,乡食品所拿出三百元,财政所拿出二百五十元,供销社拿出一百元,平均向乡党委每个成员“表示”六十五元。经查实,丁光前共贪污、多占三千零七十七元,尧火林贪污、多占二千一百九十元。由于乡党委主要负责人“上梁”不正,下梁就跟着歪起来,全乡三十六名干部和职工有贪污、挪用公款等行为,总金额近两万二千元。有些群众气愤地说:“这伙崽是我们身上的吸血虫!”
丁光前等人走上犯罪道路,除了有其主观原因及财务管理制度混乱外,他们放松政治学习,乡党委民主生活不正常也是一个重要原因。乡党委负责人没有认真组织一班人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有时传达文件,文件未念完就有人睡着了,甚至有时边学习边打扑克。乡领导去县城开了几天会,回乡后花几分钟就传达完了。在乡党委内部,丁光前专横跋扈,只许别人恭维,不让别人批评。党委研究工作,常常是丁“先定调”再开会。近几年,乡党委机关没有开过一次认认真真的支部生活会,更谈不上开展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雨山乡党委成员不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私欲一天天膨胀,思想一天天变质。在乡党委十名成员中,除丁、尧沦为罪犯被判刑外,另有三人也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湖北党风》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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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谁说他报喜不报忧
(原载《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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