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4月11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
专栏:

依靠科学技术增强农业经济地位
  杜润生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强调,要重视农村的技术改造工作,依靠科学技术来增加农村的产出和农民的收入。为什么要十分强调这个方向呢?因为今后农村的经济发展将越来越受资源相对不足的限制。我国自然资源的绝对数量,在世界上居于前几位。但是,人口太多,人均占有量远远低于世界的平均水平。十亿人口要吃饭穿衣,八亿农民要提高生活水平,这么少的自然资源人均占有量,显然是十分紧缺的。
当然,“紧缺”这个概念,没有什么绝对的衡量标准。资源利用方式的改进,可以弥补紧缺,甚至变紧缺为富足。逐步增加对农业的财政支持,并且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农村生产的资源利用率,可以克服自然资源相对不足的困难,打开广阔的前景。这条路很多农业现代化搞得好的国家已经走过来了,我们不但能走通,而且要走好。关键在于认真重视科技进步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我们现在进行的改革,目的是使经济体制增添新的活力,但是如果缺乏物质条件,又没有科技进步,单靠这种活力也不能持久地促进经济发展。经济体制的改革必须进行下去,科技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推进作用应该加强,这是今年一号文件的重要精神。
适应商品生产需要推广科技成果
从世界经济发展的历史来看,就地区讲,先进的科学技术总能给经济发达地区带来很大的利益,其后才能传递到落后地区。就产业门类讲,工业部门的受益大大地超过农业部门。农业几千年前就产生了,没有城市文明之前就存在了农村文明。工业大约在三百多年前才开始推动城市文明的发展,可是现在比较起来,农村的文明程度大大落后于城市,两者之间在科技水平上有着很大的差距。
历史的进程表明,先进技术的普及是和商品经济的发展紧密相联的。科学转化为技术,技术转变为生产力,由发达地区转移到不发达地区,由发达部门传递到不发达部门,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依次推进的。盈利高的部门,积累多的企业,就存在较大的利用先进技术的可能,反之,盈利低、积累少的部门和企业,在利用先进技术上困难就较多。于是,由于不能利用先进技术,利润就会减少,积累就会降低,从而演成恶性循环。农村科学技术的落后,正是反映了这种状况。
先进地区受益大,先进部门受益大,这是事实,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但是,是不是落后的终归落后,先进的总是先进,永久凝固不变呢?也不是。科学技术总是要从先进地区向落后地区转移,这也是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当利益关系发生变化的时候,科学技术总是要寻求具有活力的新的地区去发展,原先落后的地区正好给它提供这种机会。美国取代欧洲一些国家占据科技的领先地位,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的经济振兴,一些国家和地区发展到中等发达水平或者在某些生产领域进步显著,都是科学技术从先进地区向落后地区转移的例证。我们可以从中看出两个规律:一是科学技术的发展取决于经济基础,越发达的地方它就发展得越快;二是先进技术要由发达地区向不发达地区转移,由先进行业向落后行业转移。
从第一个规律,我们看到了科学技术发展的基础条件。但是,如果仅仅看到这些条件而变得无所作为,那就不是马克思主义而变成宿命论了。我们还必须看到第二个规律,利用它来推动不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特别是推动农业的发展,因为它是赖以谋生的劳动者人数最多而在经济上又十分落后的产业。
恰当选择重点 重视实际效益
加快向农村转移科学技术,不在乎任务提得很多,不在于愿望多么良好,重要的是要透澈了解:哪些生产环节和经济项目投入科学技术效益较好,并可以成为农业发展的一种带动力量,哪些技术既比较先进又能适应当时当地的经济、社会条件。选准了重要环节,就坚持不懈,紧紧抓住,力求实际效果,避免无效或低效的工作。
就我国当前农村情况看,我们可以从几个角度进行选择:
第一,原料产品。棉、麻、丝、糖、果这几大类产品还处于相对价格有利的地位,市场需求也很旺盛,轻工业需要它们,纺织部门更离不开它们,国家又必须拿出一定的财力来支持它们的生产。这几类产品需要先进技术就非常迫切,值得十分注意。
第二,创汇较多的农产品。大项目有四十几个,小项目各地都有各自的优势,要发挥自己在某个产品上的特长。
第三,乡镇企业。这是农村中赢利最大的部门,迫切需要扩大生产、提高质量,以保持在竞争中的优势。乡镇企业是自负盈亏的集体经济,技术进步的冲动来自对盈利的追求。国家科委组织实施的“星火计划”,正是针对这种需要的产物,一定会取得很大的成功。它是农村经济发展的生长点,将来一定会成大气候。
第四,农村中各种集约化经营的单位。现在东南沿海和大城市近郊已经出现一些苗头,在商品生产的发展道路上先行了一步。将来还会出现由很多专业户相互结合而形成的社会化程度很高的生产组合——适度规模的农村企业。这种拥有相当高的固定资产积累的生产组合,正是吸收新技术的载体。比如,东南沿海地区将来会出现一批种三四十亩地的种植业经营大户,一个自然村可能会出现好多个这样的经营大户。他们不是主要靠增加劳力来发展生产,而是靠投入各种机械和化肥,靠投入新的技术来提高经济效益。他们的固定资产积累水平逐年有所提高,活劳动的投入相应有所下降,这就意味着主要靠技术进步来发展生产了。上述四个方面,是我们选择的一些方向,也是先进技术进入农村的输入口。当然,还有个全面照顾的问题,比如要用技术支援贫困山区,不是其他方面就不管了,但选择重点是必要的。
第五,某些成本低赢利大的。生产技术本身就有生产成本,推广普及也得讲成本。现代农业中成本最低的是优良品种,通过改善生物性状来提高生产力。各种良种,包括好的畜种,培养时花钱不算多,农民又比较容易接受。我们是社会主义制度,国家负担了育种工作的绝大部分费用,使用成本很低,培育出一个良种就会有很好的经济效益。我国的良种选育工作历史悠久,物种十分丰富,对现代育种技术也掌握得很快,发挥这个优势,坚持品种改良工作,前途不可限量。
依靠科技 提高农业比较利益
农业比较利益不断下降的趋势,几乎是一种世界现象。同样一元钱投资农业的效益比不上工业,一个人工投入农业也不如工业。所以农民总是想“跳出农门”,不愿向土地增加投资。去年某些地区出现了种粮食兴趣减低的现象。农民不愿给土地投入资金,不但不愿买化肥,一些地方连有机肥也不施了。有的也不愿意养猪了。这里有个经济规律,当收入水平达到一定程度之后,劳动者就会在挣钱机会上进行选择,甚至在劳动和闲暇之间进行选择。劳动者在生产投入的选择上有了多种可能,是社会进步的现象,说明近几年我们的经济水平确实提高得很快。
目前,农村中比较利益最差的是种粮食作物。粮食是生活必需品,使用价值十分明显,交换价值却不那么高,是一种很矛盾的商品。它的消费量很大,涉及国计民生,价格不能太高。为了稳定基本生活水平,没有一个国家的政府不出头来抓粮食生产,实行保护政策。一方面保证农民种粮能获得高于成本的收入,维持生产者利益;另一方面实行粮价补贴,并且储备粮食,防止消费者承受不起价格上涨的压力。中国也不能例外。我们是一斤粮食补贴一毛钱,农民卖粮的价格高是“贵卖”,城市居民买粮的价格低是“贱买”,价格上购销倒挂,要国家补贴。就这样,种粮食和干其他比起来还是划不来。一亩地年产一千五百斤粮是很高的水平了,一斤二毛才三百元,不算劳力刨去各种投入,拿到手的才一百八十元左右,两季出工合计也得一百天,一天才挣一元八角,很多地方随便干些什么也比这个挣得多。如按平均价格一毛五分计,更算不过来。1979年提价,农民高兴。现在其他东西也涨了价,成本高了,比较利益就下降。那么能不能再提粮价呢?粮价上涨会引起轮番涨价,会产生收入水平的忍受力和社会心理忍受程度方面的问题。如果追加财政补贴来提粮价,国家也承受不了。看来,主要还得靠先进的科学技术。在一个时期里把钱用在科学技术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这样对发展农业生产会更有利。我们要努力争取农村在技术水平上有一个普遍的提高,在某些农产品的生产技术上有更大的突破,使这些农产品具备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把低收入的农业变成高收入的农业,把低盈利水平变成有较高盈利水平的农业。另一个要做的工作,是延伸农产品的生产过程,引入先进技术,搞粗加工、深加工和综合利用,把农业劳动力转移到加工增值过程中去。这样,把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变成经济优势,资源有了新的利用方法,农民的收入就能大大增加。美国搞种植和养殖的劳力才二百万,但产前产后服务和加工的劳力有二千万,我们逐步地在农村把这些部门都发展起来,就可以解决目前出现的大部分问题。
按自然规律办事 按经济规律办事
农业和工业相比,最大的特点是它的自然生产过程既受自然条件制约,又受经济条件制约,承担着“双重风险”。
我国的农业还带有很大的经验成份,很多地方的技术水平甚至和一千年前相去不远。一家一户基本上不能与自然风险抗衡,没有先进的技术和雄厚的基础设施,要抵御自然灾害也是不可能的。在农业生产过程中,资金和劳力相对闲置的时间很长,搞不好就赔钱。对土地的投入到一定程度,如果技术不进步,就要出现报酬递减,投入越多越不上算。工业,天上地下都能去搞,这方面的困难较小。
我们费了很大力气搞盐碱地整治,有一小部分地区产生了成效,绝大多数地方尚未改观。大面积整治,现在肯定花不起这个钱。能不能换个路子想想办法,寻找比较适应这些严酷环境的作物品种,使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国土中能够利用的土地面积扩大一些。这在自然界是有据可寻的,海滩上早有耐盐植物。沙漠中的植物有很强的抗旱性能,严寒的南极有企鹅和磷虾能繁衍生长,说明有很多生物物种能产生变异来适应环境。现代科学技术,特别是遗传工程的发展,已经为利用物种的各种适应性提供了可能。加强这方面的研究,一定可以大大突破自然界的限制。
我国现在把耕地分成为高、中、低三等,中、低产田占三分之二。低产田很难改造成为高产田。如何找到较好的种植方案,是个重要课题。过去我们不相信农民的传统经验,不相信农民的决策选择,犯了瞎指挥的错误。但是,农民的经验有局限性,是小生产的经验;在一个较大范围内利用环境、适应环境的耕作安排,就必须依靠现代科学技术,不能只靠农民的经验。比如,在现有耕地现有技术水平上寻求较好的种植方案,可以用计算机进行分析比较,预算出各种基本生产要素的影子价格,通过优化设计提示各种方案的选择可能。这种现代化的决策方法,就超越了农民的传统办法。
把现代科学技术输入到农村中去,逐步消除城乡之间的技术差距,这无疑是科学技术领导机关和广大科技人员的重要历史使命。农民想不到、办不到的事情,要仰仗科技界帮他们设想,帮他们去办。为此,搞科技的同志,搞技术推广的同志,要多了解经济、社会状况,除技术知识外,要有经济头脑。科学技术在农村有广阔的应用领域,其中十分重要的一个方面,是提高自然资源的利用效率,找出各种好的办法来节约和替代日益稀缺的自然资源。这不但是技术问题,也是经济问题,只有取得一定数额以上的经济效益,先进技术才能为社会所接受。
(本文是根据作者在国家科委和中国科协联合召开的全国地方科技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的发言整理而成,原载《中国科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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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调查报告

  农民收入的差距和共同富裕的目标
  ——三万农户家庭经济调查综述
  卢文 余展
怎样看待农民收入在普遍提高基础上差距拉开,是人们关注的一个问题。现根据1985年初对二十八个省、区、市的二百六十二个村庄和三万六千六百六十七个农户所作调查,对农民收入差距的现状、原因,以及所应采取的对策,作一粗浅分析。虽然这次调查因选点偏高,调查户的人均纯收入不能代表全国农民的收入水平,但却给我们分析上述问题提供了大量第一手资料。
  在收入水平提高的基础上差距扩大
调查表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农村经济改革的深入开展,农村经济日趋繁荣,绝大多数农民的收入显著提高,大多数人的温饱问题已经解决,一部分人开始走上富裕道路,还有一些人仍未摆脱贫困状态,极少数人的收入有所下降。农民收入水平的差距,呈现扩大趋势。
1984年,三万六千六百六十七户农民的人均纯收入为三百九十九元,包括其他非生产经营性收入则为四百二十九元,扣除价格因素后比1978年增长一点六八倍。在上述同期内,人均纯收入二百元以下的户,减少了50%;人均纯收入二百至五百元的户,增加了26%;人均纯收入五百元以上的户,增加了24%。农村低收入户减少,高收入户增多,反映了农村平均收入水平的提高。调查发现,部分省、区有占总户数3%—4%的农户,或者由于人口增长速度超过了收入增加速度,或者由于天灾人祸,或者由于经营失利,人均纯收入比1978年减少。
农民的平均收入,并不等于大多数农户的实际收入水平,户与户之间有着明显的差别。调查户中,人均纯收入高于平均数的占36.5%,低于平均数的占63.5%,即有近三分之二农户的收入达不到平均水平。调查数据表明,以高低收入户各占四分之一计,二者之间的收入差距,六年扩大了23.5%。
农民收入的差距,也反映在生产性固定资产的占有上。1984年初,人均纯收入五百元以上的户占有的生产性固定资产,为人均纯收入二百元以下的户的二点七倍,这种状况说明,由于先富起来的人一般有较多的能力扩大经营规模,而低收入农户底子很薄,发展的步伐不会太快,在一定时期内收入的差距会进一步扩大。
农民收入差距扩大的原因
从此次调查看,农民收入差距扩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根本在于社会经济发展条件的不同和人们素质、能力的差异,因而所获得的发展机会不均等。
农民收入的差距,具有明显的区域特征。这是由于,不同的地理位置、不同的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的分布与组合,形成了不同的生产力水平和不同的发展速度。沿海六省和三大市调查户人均纯收入高出于平均数的55%,而西南、西北八省、区调查户人均纯收入则低于平均数的21%。在集体所有制的情况下,农业的生产经营由于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所形成的级差收入,归生产经营单位所占有,这就必然使一部分地区和生产者得以较快地富裕起来。
产业结构的合理程度,同农民的收入也有着极大的关系。调查数据表明,在目前的价格体系下,粮食亩均净收入只有八十五元,而经济作物的亩均净收入为一百七十二元,二者相差一倍。平均每个投工量的收入,种植业为四点九元,牧业为四点四元,农产品加工业为八点四元,商业饮食业为八点六元,运输业和工业品加工业则达十五元。这意味着由于经营产业的差异,农民付出相同的劳动量,得到的收入相差甚大。以从事第一产业为主的农户,尤其是其中经营规模较小的户,其收入的水平与增长幅度是难以赶上从事第二、第三产业农户的。调查户中,人均纯收入二百元以下的户,家庭经营收入中来自第一产业的占90%;人均纯收入二百元至五百元的户,上述比重为74%;人均纯收入千元以上的户,上述比重为44%。这表明,农民收入提高的幅度与农村劳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速度密切相关。
劳动力素质的差异,使就业机会和效益存在差别。作为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劳动力素质较好,利用市场能力较强,就业门路就多,比其他农户有更多的发展机会。以人均纯收入五百元以上和二百元以下的户为例,前者劳动力中有技术特长的占11.1%,后者占4.7%;前者户均剩余劳力零点四七个,后者为零点七八个。调查户中,从家庭成员的最高文化程度看,文盲户人均纯收入为二百八十四元,小学程度户为三百八十五元,初中程度户为四百六十六元,高中程度户为五百五十六元,大专程度户为七百五十六元。可见,农民文化技术水平的高低,经营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收入的多寡。
经济机制不健全,也在某种程度上加大了收入的差距。农村信贷中曾经出现的“越富越贷”的现象,使某些贫困农户得不到必要的贷款。据调查,人均纯收入千元以上的农户,获得的贷款额比一般农户多二十二倍,比一般专业户也多一点六八倍。这当然含有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和项目增多必然导致资金需求增加的因素,但某些低收入户依靠自有资金连简单再生产都难以维持,对借入资金的需求更为迫切。前段时间,某些地方给大户“吃偏饭”、“喂典型”的做法,不仅未能取得应有的经济效益,而且社会效益也不佳。农村税率和征收办法的不尽合理,也使某些大户有空子可钻。被调查的二百九十五个大户,1984年户均向国家缴纳税费六百一十七元,仅占家庭经营收入的3.8%,虽比一般农户计税比例高,但却比一般专业户税费占4.1%要低,比新经济联合体的纳税率低得更多。
  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是社会主义的政策
共同富裕是我们党早就提出的口号,也是我们长期为之奋斗的目标。所谓共同富裕,不是同时富裕,也不是同等富裕。它承认致富有先有后,致富速度有快有慢,致富程度有高有低,这种差别将会长期存在。
无论自然领域或经济领域,事物的发展不平衡是绝对的,平衡是相对的。人们只能在不平衡的发展中,在一定条件下实现相对的平衡。共同富裕也是这样的发展过程。实行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由于人们体力和智力不同,付出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不同,加上赡养人口的有多有少,体现在个人收入上必然有差别。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是符合按劳分配原则的,也是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的。通过先富起来的人,树立实现富裕的榜样,创造勤劳致富的经验,调动起其他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人们的竞争,才能带动起越来越多的人走上富裕之路。如果不让那些有条件先富的人富裕起来,而搞平均主义,“齐头并进”,主观上希望共同富裕,实际上却是“均贫”,大家一起受穷。实践已经反复证明了这一点。
还应看到,与自然经济不同,商品经济的发展必然带来收入差别的扩大。在自然经济的封闭状态下,人们大都为满足自身的需要而生产,所得货币收入甚少,差异也就相对较小。在商品经济优胜劣汰的竞争中,人们经营的好坏自然反映出货币收入的多少。我国农村处于由自给半自给生产向较大规模商品生产转化的进程,农民收入水平不仅不可避免地会存在差距,并且这种差距在一定阶段内还会呈现扩大的趋势。我们只能顺应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在让一部分农户先富起来的过程中,努力创造共同富裕的条件,而不可重走“一平二调”的老路。
为共同富裕铺平道路
为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必须在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同时,为全体农民的共同富裕铺平道路。
在振兴农村经济中,坚持和发展基本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和合作经济,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基本保证。公有制和合作经济,能够保障每个农业劳动者都有基本的生产资料和必要的谋生手段与劳动机会,使大家得以稳定地发展。调查表明,凡公有制比较完善、合作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共同富裕的面就比较广。即使在一些比较贫困的地方,在家庭经营的基础上,加强以服务为中心的合作,使生产要素得以合理组合,人们同样能够获得较多的发展机会。
调整产业结构,也能为共同富裕创造条件。目前,不少地区农民收入不高的原因之一,是未能发挥出当地的资源优势。对产业结构加以合理调整,就能加快这些地区致富的步伐。
为了防止收入差距的过份悬殊,国家还需要运用经济手段对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进行宏观调节。例如,通过完善价格体系,调整工农业产品和农产品内部的比价,通过完善税收政策,采取增减税收的措施,都可以调节人们的收益。对于占有特殊的资源和其他特殊条件而获得的过高收入,还可用资源税或累进所得税加以调节。财政和信贷的支援手段,对某些地区或行业的发展将会产生巨大影响。运用这些手段,扶持发展较慢的地区和产业,控制增加过猛的不合理的收益,是国家的一项重要职能。
对困难地区和贫困户,需要采取特殊的扶持政策。例如,增加财政支援,减免税收,组织劳务输出,鼓励发达地区同不发达地区的协作和技术转移,以及做好基层的扶贫工作,提倡亲友、邻里间的互助,等等。要使贫困地区能因地制宜地广开生产门路,增强自力更生地发展生产的能力。
我们将长期坚持鼓励农民劳动致富和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积极奖励能带领群众致富的人,切实保护劳动致富的正当收益。对于一些因机制不健全而出现的毛病,要通过完善机制来解决,使所有劳动者都有发展机会。对于利用特权和损害社会利益获取不正当收入的人,则应当依法处理,杜绝这种门路。
总之,在社会主义阶段,随着生产的发展,富裕的人将越来越多,而人们在收入上的差距却是不可避免的,我们所能做到的是把它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防止收入的过份悬殊,为共同富裕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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