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3月28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
专栏:

对“六五”期间经济体制改革的回顾与思考
中国社会科学院“六五”经验研究课题组
“六五”期间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显著进展。首先是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获得了巨大成功,并进而推动了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展开。在城市,围绕增强企业活力,对计划、财政、信贷、税收、物资、劳动工资等方面的管理体制都进行了一些相应的改革,成绩是主要的。
但是改革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矛盾,当前尤其值得重视的是微观放活与宏观控制的矛盾。今后我们面临的重大任务是在继续放开搞活的同时,相应地实施有效的宏观控制。回顾“六五”期间的经济体制改革,要很好总结微观放活与宏观控制的经验,并探索如何把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
所有制结构改造
我国在微观经济方面放开搞活,首先表现在所有制结构上突破了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公有制模式。在全民所有制经济继续发展壮大和发挥主导作用的条件下,集体经济、个体经济、中外合资企业以及外商独资企业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同时,在实现公有制经济经营方式多样化方面也取得了明显的成绩。
我国农村的经济体制改革已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实践证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适合我国农村生产力现状的社会主义合作经济新形式。但是如何保持农业发展的后劲,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应该早作准备。今后要在商品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使土地承包逐渐集中于善于耕作的农民家庭,通过发展多方面多环节的合作,把现阶段的家庭经营方式与正在萌芽的联合经营方式结合起来。
由于这几年对集体经济、个体经济、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以及外商独资企业实行了扶植发展的优惠政策,而对全民所有制经济放活的步伐相对较慢,从而出现了不平等竞争、落后技术挤先进技术、小企业挤大企业等不正常现象,在收入分配中则出现了全民低于集体、集体低于外资和个体的现象。这种情况并不是实行多种所有制形式和多种经营方式必然会带来的,而是改革措施不配套造成的。国有企业竞争不过其它经济成分的企业,出路在于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不合理的价格提供了利用价格落差获取大量流通利润的机会,解决的办法在于理顺价格。各种经济成分之间的不平等竞争,则需要通盘考虑调整税收、信贷和其它各项经济政策来解决。
近几年来城乡个体经济中出现的雇工经营,有的已经逾越了规定的人数界限。如果这不影响公有制的主导地位而又有利于发展生产力,我们似可允许其存在,同时开征累进税,加强管理,以限制其消极因素,并探寻把私营经济引导到合作经济或者国家参股经营的途径。
增强国有企业活力
“六五”期间,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始终抓住了增强企业活力主要是国有企业活力这一中心环节,逐步扩大了企业自主安排生产的范围,扩大了企业自主销售产品的比重,开始留下一部分利润归企业自主支配。在资金使用、劳动人事和机构设置等方面,企业也有了一定的自主权。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的进展是不平衡的。小企业通过承包、租赁乃至出售转让,使企业具有了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的能力,活力确实增强了。可是,扩大企业自主权的一些规定在大中企业还没有很好落实,出现了大中企业活力不够、技术改造困难和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的问题,亟待扭转。
现在,大中企业自负盈亏的问题并没有解决。企业有了盈利有权留一部分支配使用,而发生亏损仍需国家包下来;企业的发展仍然靠国家投资或者提供优惠条件,企业对投资风险则不承担责任。在指令性计划还大量存在、产品价格又很不合理的情况下,企业也难以自负盈亏。
这几年集资合股联营等股份经济雏形的出现,有可能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一种新的形式。在我国实行股份制经济,除了可以筹集社会资金、促使持股职工关心企业经营外,还可以改变过去那种谁都是全民企业所有者,谁都对企业资产不负责的状态,在企业的所有者、生产经营者和劳动者之间建立一种互相制约的关系,促使企业经营行为合理化。股份制可以容纳不同的所有关系。看来国有企业股份化应以国家股份为主体。至于由何种机构——专业部门、综合部门、或金融组织——来代表国家持股,则应本着一方面防止它们对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行政干预,一方面又能切实保证国家资产所有者的利益的原则来解决。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体系
“六五”期间,我国社会主义市场变化很大。集体、个体商业迅速发展。长期以来形成的独家经营、多环节、封闭式的市场流通体系,正在向多种经济形式、多条流通渠道、多种经营方式、少环节、开放式的市场流通体系转变。在生产资料流通方面,开始出现了一个在国家计划指导下的生产资料购销市场。
但是,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还很不完备。地区封锁、条块分割的状况仍然比较严重。许多重要生产资料仍然继续由国家统一调拨,没有进入市场。企业还没有真正感受到市场竞争的压力,缺乏强烈的市场观念。由于市场机制不能很好发挥作用,国家也难以充分利用经济杠杆对宏观经济进行有效的间接控制。
过去对投资实行由上而下、纵向分配的财政无偿供给制,很少有横向的资金融通。近年来情况开始变化。随着社会上资金的增多,相继产生各种融资方式和金融工具,资金市场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是,要发展社会主义资金市场,必须充分发挥国家银行的主导作用。建立两级银行体制后,中央银行要逐步理顺与专业银行的关系。现在中央银行尚未成为真正的中央银行,专业银行也尚未成为真正的商业银行。专业银行基层组织吃专业银行“大锅饭”、专业银行吃中央银行“大锅饭”的情况,还未根本改变。专业银行特别是基层专业银行企业化的问题,有待进一步探索解决。
“六五”期间,已出现了技术市场、劳动力合理流动的雏形。但技术产品价格的决定、劳动力合理流动等方面仍有一些理论和实践问题需要研究解决。
宏观管理向间接控制为主过渡
从总的发展趋势看,我国的宏观经济管理已经开始从直接控制资源分配的机制,转向以需求管理为核心的、以财政信贷手段为主体的控制机制,但在财政信贷手段的运用中,由于企业自负盈亏的机制尚未真正建立,利率、价格等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还很有限,目前仍需以指标和额度控制为主;亟须创造条件,逐步向运用间接的经济手段过渡。在新的形势下,我们应该高度重视财政、货币(信贷)政策及其调节机制的作用,实现财政、信贷、外汇、物资的综合平衡,特别要改变长期以来财政向银行无条件透支,以及笼统地把信贷差额作为货币发行依据的做法,克服由此造成的财政超分配和信用膨胀的弊端。我们既要防止由于宏观经济失控导致微观经济的盲目性,又要防止微观需求膨胀给宏观控制造成困难,要双管齐下地保持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大体平衡。当前,为了克服社会总需求过大的问题,以采取紧财政和紧货币的双紧政策为宜。当然应该“紧”得适度,力戒一刀切,以免造成人为的衰退。
从过去几年的情况来看,制定和实施个人收入分配政策,是进行宏观经济管理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一些国家的宏观经济管理经验表明,最有效的财政货币政策也只能对付需求牵动型通货膨胀,而战胜工资(成本)推动型通货膨胀的武器则是收入分配政策。如果个人平均收入增长速度长期超过劳动生产率增长速度,那末,势必出现成本推动型的物价上升。“六五”前几年一度放松了控制工资总额,已被证明是不行的;1985年开始,银行重新恢复对工资性支出的控制,是很必要的。
工资改革
几年来在收入分配领域,开始突破过去长期形成的平均主义,拉开了收入差距,激发了劳动者的积极性。但是,在工资改革中,突出地反映出调整工资结构与维持工资水平相对稳定之间的矛盾。改革不合理的工资结构,需要较多地提高一部分人的工资水平,而这又会引起其他人的攀比,从而使整个工资水平的提高超出预计的幅度,而这又为国家的财力所不容许。要认真总结这次工资制度改革的经验,以处理好调整不合理的工资结构与维持工资总水平相对稳定的关系。
近年来我国部分企业试行的工资总额与税利挂钩的办法,存在不少问题。企业税利的增长,不仅取决于自身的主观努力,而且同国家投资多少、技术装备和资源条件等外部因素有直接关系;在价格扭曲的情况下,还会带来不同企业利润水平的悬殊。实行这种办法,可能推动工资和物价的轮番上涨。对这种情况急需加以研究并采取有效的对策。
“六五”时期出现了部分个体劳动者收入高于集体所有制职工,部分集体所有制职工收入高于全民所有制职工;在全民所有制内部,部分小型企业职工收入高于大中型企业职工,先行改革的企业职工收入高于较晚改革的企业职工;企业职工收入高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等现象。这显然不符合按劳分配原则,也妨碍经济效率的提高。为了改善收入分配与经济效率的关系,需要在经济政策上通盘考虑,通过税收如奖金税和个人所得税等进行调节,并允许劳动力的合理流动。
价格改革
“六五”期间对价格体系实行一些改革,放开和调整了部分产品的价格。但是,价格不合理的问题还远未解决,能源、原材料等基础产品价格偏低等问题仍严重存在。由于价格扭曲,价格反映的经济信息失真,价格诱导的方向和计划要求的
发展方向往往背离,“长线压不短、短线拉不长”,有时还形成逆
方向调节。因此,理顺价格关系仍然是经济体制改革中最突出
的问题之一。
价格改革的难度,主要在于如何处理好理顺价格与稳定价
格的关系。进行结构性价格改革的结果,会引起价格总水平的
上升。看来,过于强调价格的稳定将使价格改革难以进行。但
是,物价上升指数过高,也不利于改革。因此,在调整价格结
构时,一定要排除和防止通货膨胀性物价上涨的干扰。同时,
为了把物价上涨控制在一定幅度,价格结构的调整也需要分步
走,以免引起过大的震动。
根据我国实际情况,生产资料产品的价格似可实行放调结
合、以放为主的方针。在宏观经济比例逐步协调,社会总需求
得到控制的条件下,除少数关系国民经济全局的最重要的原材
料和燃料的价格主要由国家有计划地调整外,其余产品价格都
可逐步放开,以便尽快地把这部分产品价格理顺。对于基本生
活消费品则似可实行调放结合、以调为主的方针。实行以调为主
的方针,可以使物价的波动不那么直接受市场供求变动的影响,比较容易稳定人民基本生活消费品的价格水平,防止工资
物价轮番上涨。
突破条块分割
“六五”时期在经济组织体系的改革上也作了一些探索。主要是政府主管部门从行政性的部门管理开始转向行业管理;地区管理开始转向以大中城市为中心的经济区管理;开始打破条块分割的旧体制,横向经济联系有了发展,初步形成了纵横交错的经济组织网络;开始发挥了中间层次对于宏观经济的调节作用。几年来,在机械工业、商业、外经三个部试行行业管理,试办了一些行业协会,有六十多个大中城市进行综合改革,都摸索到一些经验。实践表明,这个试验的大方向是对的。但是,由于新旧体制并存,政企职责没有分开,因而试点未能深入。
国家对企业的纵向管理系统是个有机的整体,它由若干个各具特性的子系统组成,它们之间互为依存,相互制约。对各分支系统进行合理组合和同步改革,会大大增强整个系统的作用;但是如果各行其是,就会互相牵制,给全系统作用的发挥带来不利的影响。为了防止形成新的“块块”,要随着完整的统一的商品市场的形成和计划、物资等管理体制的改革,在条件成熟时,取消城市企业的主管部门,逐步实现真正的行业管理。
改革需要一个总体规划
这几年进行的奖金、工资、价格、利改税、信贷管理等改革,都属于单项改革,都是必要的,并具有这样那样的优点,但是,有些单项改革存在着互不衔接、互不配套的情况。由于过分注重某些经济杠杆的单项运用和单向调节功能,不仅使这些杠杆本身的作用因“孤军作战”而得不到充分发挥,还往往因其单向调节而产生某种消极后果。同时,综合运用经济杠杆进行宏观调控的目标不具体、不明确,难以使经济杠杆体系形成有效的“合力运动”,甚至发生相互抵消的作用。比如拨款改贷款的目的是强化投资责任制,而税前还贷的制度又抵消了拨款改贷款的这种作用。现在不仅经济手段是单项的局部的改革,经济立法也没有跟上。这会给一些不法分子造成许多可钻的“空子”。因此,需要尽快制定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包括明确改革的目标模式和实现目标的步骤。
确定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既不能照抄国外经济学家提出的各种理论模式,也不能照搬其他国家改革实践中形成的经济体制。原则上说,我国经济改革的目标模式,应当是从中国实际出发的、有计划指导和宏观控制的、更多地通过市场机制进行协调的经济体制。这种目标模式应能保证不断再生产出公有制占主体和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
目标模式确定之后,如何实现从传统体制向新的体制的模式转换,就成了关键。由于我国地广人众,经济文化相对落后,发展极不平衡,加之改革的理论准备和干部准备都很不够,因此不可能采取毕其功于一役的“一揽子”方式,只能采取“渐进”方式。但是“渐进”不应当采取各行其是的单项局部改革,而要在改革的总体规划的驾驭之下,走“渐进式”加“小配套”的道路,即整个改革的进程是渐进的、分阶段的,而每个阶段的改革则要在相互联系的方面配套进行。“渐进式”时序长短的选择和每一次“小配套”的内容,都要从实际出发,灵活掌握。
“六五”期间的实践表明,体制改革要以理论的突破为先导。而理论认识上的反复,也会影响改革进程的反复。因此在有关改革的理论问题上,应该展开充分的讨论。对不同见解既不要随便扣“保守”的帽子,也不要随便扣“自由化”的帽子。只有通过敞开思想的、实事求是的讨论,才能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比较正确地解决改革理论和实践中的一系列难题,把改革推向前进。
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建设既有互相促进的方面,也有矛盾的方面。“六五”期间既有改革步子过大使改革与生产建设不相适应的情况,又有生产建设“过热”使改革所需的良好环境逆转、使改革不得不放慢的情况。“七五”期间必须把改革放在首位。在改革与建设发生矛盾时,生产建设的安排要服从于改革,有利于改革,为改革创造条件。当然,改革也不能孤军突出,而要适应经济环境并促使良好的经济环境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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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正确认识改革中的利弊得失
金汶
改革的展开,必然激起人们思想上的波澜,议论改革,尤其议论改革的利弊得失,全在情理之中。通过议论,进而达到正确、一致的认识,正是推动改革所必需。这里的关键在于,应该善于辩证、全面地思考,要有科学的思想方法。
要有一个“共生观” 绝大多数人都深切认识到,中国不改革,就没有出路。然而,对于某些同志来说,改革的愿望越强烈,对改革的希望越高,就越容易把改革理想化。而且,往往是按照各人不同的要求、欲望,给以不同色调的理想化。似乎搞改革,一切都应该是顺当的、纯真的、美妙的。也有一些人,习惯于陈规陋习,对新事物则苛求太甚。天真烂漫的想法和求全责备的态度,共同之处就是思想方法上的绝对化。对于改革,只能有正确之举,不容半点失误,只可有“利”,不可有“弊”;否则,种种怨言就油然而生。
其实,一切绝对化的想法,都是违反唯物辩证法的。改革只要不是在想象中进行,而是在现实社会中展开,人们就终究会发现:改革之路不可能径情直遂;改革之举得失并存、利弊共生。这才符合对立统一规律。
改革本身就是兴利除弊。这里说的利弊共生,并不是说改革本身存在什么弊病,而是说改革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也是不可避免的。改革是非常艰巨复杂的事业,又没有现成的模式可循。各级领导者,由于其认识能力和实践能力总要受到历史和现实种种因素的制约,他们面对改革中纷纭复杂,千变万化的客观情况,在决策上出现某些失误是难免的。即使决策正确,如果具体的改革措施一时不配套、不完善,或者在贯彻执行中缺乏经验,或者由于受到旧的习惯势力的阻挠,贯彻不得力,打一点“败仗”,也实难避免。从现代管理学的角度看,一切改革决策,都属于风险决策。而风险决策,就包含着失误的可能性。从迅速振兴我国经济和人们的愿望来说,总希望改革搞得快一点。但是,改革的进程在可能范围内快一些,就意味着一定时间内变革的跨度和强度大一些,改革决策的风险就大一些,一般来说,或大或小的失误的可能性也就多一些。而近几年,我们的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在某些方面,如价格改革方面,可以说迈出了勇敢的、重要的步伐,但并没有出现大的失误,应该说这是我们的改革成功的表现。
要有一个“主导观” 承认改革中成败并存、利弊共生,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要看到问题的主导方面,究竟是成功大于失误、“利”大于“弊”,还是相反。把握了这一方面,才能对改革的性质、前途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对于当前的一些改革措施,首先要看到它们的“利”大于“弊”。既然“利”占据主导地位,那就证明改革的决策、措施是对头的,就要坚持下去,不可动摇。其次,要看到改革中新出现的某些问题,是前进中的问题,只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相应的对策,是完全可以逐渐减少和克服的。其三,还得区分“真弊”与“假弊”。变革时期,人们观念的变化往往落后于现实生活的变化。人们对于改革中出现的许多新情况,如果用陈旧的观念、老的框框去看待,就可能把自己所不熟悉、所不习惯而本来却是正确的东西,都看成是“弊病”,从而模糊事物的性质,导致错误的判断。其四,对于改革中的失误,我们要区别是全局性的,还是局部性的;要看失误发生以后,是否及时发现、承认和果断地纠正;能不能从已有的失误中认真地总结教训。如果发生的失误是局部性的,能够很快发现、纠正,并能从中引出教益,就可以把失误的损失限制在很小的范围、很短的时间和较轻的程度内,把付出的代价变成认识上的财富,从而降低今后失误的概率(可能性)。
要有一个“总体观” 人们看待改革的利弊得失,往往联系本身、本单位的受益情况,这是很自然的。虽然这属于算小账,看小局,也不能简单地否定。但是,算小账,看小局,也要有个“总体观”,不能只看一时一事。
同时要看到,改革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人们物质利益和经济政治权力的调整。随着工资、就业、物价、税收、财政等方面的改革,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逐步趋于合理化,总会有一部分人收入水平提高得快一些,一部分人收入水平提高得慢一些,甚至极少数人实际工资水平略有下降。这在改革初期一段时间内,是难以避免的。至于新老干部交替、政企职责分开、政府系统和企业内部权力下放、实行分级分权管理,在这些权力的调整中,不同的机构、部门、个人的“得”与“失”也是不平衡的。如果我们不能正确看待这些问题,单纯以本单位或个人的得失来论改革的得失成败,也是不对的。在这里,更需要树立“总体观”,算大账,看大局。
算大账、看大局,从空间上说,就是要看到在改革的条件下,我们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状况、整个社会生产力的提高情况、社会物质财富的增长情况,要看工农业产品和劳务是增多了还是减少了,各阶层人民的收入总水平是提高了还是下降了。对于权力的调整,也应该这样看。权力是属于人民的。它在人民中间交接,在各部门之间、在上下级之间重新调整,只要这些权力被运用得更有效率,更能推动经济繁荣和政治民主化的进程,就是正确的、合理的。从时间上算大账,就是要看到改革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又往往分为若干阶段。无论在全过程或各个阶段中,都难免有得有失。如果以一时的“失”换取长远的“得”,以现在较小的“失”换取今后较大的“得”,就是合理的、成功的。
要有一个“发展观” 我们说,改革中利弊得失共生,不可避免,绝不意味着对“弊”和“失”可以漠然视之。相反,即使这些失误、弊病相对于改革的成功是次要的,我们也要认真对待,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然而,我们又必须明确,解决这些问题,是为了更好地改革;也只有在继续发展和完善改革中,才能解决好这些问题,决不能倒退,走回头路。发展、前进是人类历史的基本趋势。一切社会问题,都不是在社会停滞和社会倒退中,而是在社会发展和前进中获得根本解决的。人类历史当然会有暂时的停滞和倒退,而停滞、倒退只能使原有的社会问题积累、恶化。在改革中,如果遇到一点新的矛盾、问题,碰到一点失误、困难、挫折,就止步不前,或走回头路,其结果只能使一切又回归到原有的旧体制中去。回避了一些新的矛盾、问题,换得的则是原来旧体制中那种根深蒂固的弊端。想少付出点代价,却付出了更大的代价。这恰恰是最大的失误。
纵观中国的改革史,改革之举,开头难,坚持到底更难。然而,如今时代已经变了,绝大多数人是拥护改革的,这个基本事实,是我们改革成功的力量源泉。今天,随着改革的展开,虽然出现了利弊得失相互交错的复杂情景,但是,一切拥护、坚持、热心改革的人们,只要保持清醒、科学的认识,就会进一步增强把历史推向前进的坚定信念。中国不改革,没有出路;改革如不坚持到底,同样没有出路。因此,我们在认识上要有“发展观”,在实践中一定要有愚公移山、锲而不舍的劲头。
(摘自《解放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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