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3月17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
专栏:

实行厂长负责制是企业领导体制的重大改革
晓亮
现在我国工业交通部门正在有领导有步骤地推行厂长负责制。这个时候,谈谈实行厂长负责制的必要性大概不是无益的。
厂长负责制是总结了多年来的经验教训才确定下来的
建国以后,我国企业中曾经实行过多种领导体制。最早我们实行的是工厂管理委员会与职工代表会议制度,管委会作为企业中统一领导的行政组织,要讨论和决定企业一切有关生产和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管委会以厂长为主席,它的决议以厂长(或经理)的命令颁布实行。不久则在一些地区的国有企业中实行了“一长制”,即厂长负责制,厂长是企业工作的最高权威,企业生产、管理概由厂长负责。这两种制度在我国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中,在社会主义建设中,都起了积极良好的作用。当然也不是一点问题没有。但是在“左”的指导思想抬头以后,由于不适当地认定“一长制”是否定党的领导的,因而从1956年起,便在全国企业中普遍推行了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直到今天。这中间有一段时间还实行过革命委员会的一元化领导体制。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延续时间最长,在干部中影响也较深。这个制度在当时的条件下也起过好作用。现在回过头来看,那个时候也不可能不实行这种领导制度。但是,经过多年的实践,特别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由于解放了思想,不少同志逐渐认识到这个领导制度本身有下面一些缺点:(1)把党的政治领导混淆为行政机构的组成部分,必然产生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问题;(2)名为党委集体领导,厂长对日常工作负责,实际上什么事情都得党委书记点头说了算,必然造成企业行政工作无人负责、也无法负责的现象,使企业工作决策慢,效率低;(3)党委包揽行政事务,普遍出现了党不管党的倾向,妨碍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和党的组织建设的进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难以避免的这些缺点,归结到一点,就是它不能适应现代化生产的需要。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这个制度的改革是势在必行的。
为了改革这个领导制度,早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的1980年,中央领导同志就提出了改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为厂长负责制,让党委在企业中处于保证监督的地位。但由于传统习惯的影响,一些同志误认为这是削弱以至取消企业中党的领导,对这个意见一时难以接受。于是作为一种过渡形式,前些年实行了“党委集体领导,职工民主管理,厂长行政指挥”的办法,把厂长对生产行政工作的指挥权从党委领导下独立出来。与此同时,还积极地进行了改革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为厂长负责制的试点(为了进行比较,还进行过工厂管委会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和职工代表大会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等多种试点)。
现在,通过试点,通过经济体制改革的推动,厂长负责制已经为越来越多的人们所接受。即使没有试点的单位,党政分工也有了明显的改进。人们已经看到,凡是企业生产经营能够实行集中统一指挥的地方,凡是经过整顿,由勇于开拓、创新的社会主义企业家担任厂长、经理的单位,职工的劳动纪律都在加强,企业的经营管理都有所改善,因而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都有所提高。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实行厂长负责制,既是十分必要的,也是非常及时的。可以这么说,实行厂长负责制是总结了多年来的经验教训,并从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出发,经过长时间的酝酿讨论才确定下来的。因而它的推行,必然成为整个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成为增强企业活力的重要一环。
厂长负责制符合现代化生产的需要
我们所以要用厂长负责制代替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目的是为了克服原来企业领导体制的那些缺点,强化厂长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企业的组织纪律性,提高工作效率,以适应现代化生产和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需要。正如《决定》指出的那样:“现代企业分工细密,生产具有高度的连续性,技术要求严格,协作关系复杂,必须建立统一的、强有力的、高效率的生产指挥和经营管理系统。只有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才能适应这种要求。”可是长期以来我们对这一点并不清醒。这也许同我们原来是一个小生产者占优势的国家,许多同志对现代化生产缺乏认识有关。因此,我们在推行厂长负责制的时候,一定要向干部和职工讲清楚:要讲究工作效率,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统一指挥,就得实行厂长负责制。
从许多试点单位的情况来看,厂长负责制有许多优点:(1)能够理顺企业内部党委、行政厂长、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的关系,明确划分三者的职责和权限,真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各方面工作都抓起来;(2)实现厂长对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全权负责,使责任制在领导体制上得到落实,做到指挥灵、决策快、办事效率高、经济效益好;(3)使企业党委从抓日常事务中解放出来,转到真正抓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上来,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4)实行厂长负责制和层层“组阁”,为精减机构、启用大批开拓性人才、造就一支新型的企业管理干部队伍创造了条件。这一切都使企业素质提高了,活力增强了。从长远来看,实行厂长负责制,对于加快企业改革步伐,走出一条中国式的社会主义企业管理路子来,必然具有深远的意义。
实行厂长负责制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加强民主管理
实行厂长负责制是为了使厂长有权对企业生产和管理统一指挥,它不是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改善党的领导。在企业中,党的领导并不表现为对群众发号施令,也不是企业中各级党组织直接指挥行政工作,而是用共产党员的模范作用去影响群众,教育群众。就企业的党组织来说,它的任务主要是保证和监督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加强企业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关于这一点,邓小平同志讲过很多。他说:“一个工厂的党委,总必须保证在产品的数量、质量和成本方面完成计划;保证技术先进、管理先进、管理民主;保证所有管理人员有职有权,能够有效率、有纪律地工作;保证全体职工享受民主权利和合理的劳动条件、生活条件、学习条件;保证能够培养、选拔和选举优秀人才,不管是党员非党员,凡是能干的人就要使他们能充分发挥作用。如果能够保证这些,就是党的领导有效,党的领导得力。”(《邓小平文选》第235页)所以,发挥保证和监督作用,就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而包揽一切,以党代政,党政不分,恰恰是削弱了党在企业中的领导作用。
在实行厂长负责制的同时,还必须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厂长负责制当然要树立厂长的权威,突出厂长的作用。但是厂长在工作中也要注意依靠党,依靠群众,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对企业经营管理上的重大问题,厂长有责任向党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作报告,听取意见。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职工群众是国家的主人,企业的主人。他们的这种地位,也要从我们的企业领导制度上体现出来。这就是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各项民主管理制度。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加强民主管理,不但同推行厂长负责制不矛盾,而且是相辅相成的。在许多实行了厂长负责制的地方,为了加强民主管理,正在试行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某些机构的合一,工会委员会处理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使企业形成了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以工会组织为主体、责权统一的职工民主管理体系。这种做法应予肯定。
厂长负责制要在实践中逐步完善
任何制度都有一个完善的过程,厂长负责制也不例外。这一方面是因为我们推行厂长负责制的时间还比较短,实践中必然会有一些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解决;另一方面,厂长负责制只是企业领导体制中一项基本制度,还需要有一系列的制度与之相配套,相配合。这些制度都要在实践中逐步建立和完善起来。特别是由于我们国家这么大,各个企业的情况千差万别,在推行厂长负责制时遇到的情况和问题也不会一样,必须从实际出发。例如根据国内外一些企业的经验,由于现代化生产十分复杂,市场情况千变万化,而厂长、经理即使是一个能干的企业家,他也不可能什么都懂,样样内行;在这种情况下,在厂长、经理成为生产经营、行政工作的决策者和指挥者之后,如何保证决策的正确,体现领导者个人意志与集体智慧的结合,非常需要一个参谋机构或咨询机构,如一些人所说的智囊团。这种机构一般由懂技术、懂业务的人组成。这种机构在大企业和小企业可能大不一样。怎样设立这样的机构,也有一系列问题要研究。还有,实行厂长负责制以后,厂长的任期、奖惩如何确定,要不要搞任期目标制,也都要一步一步地具体化。研究这些问题都是为了搞好厂长负责制,使它进一步完善、健全起来,发挥更大作用,而不是走回头路。在企业领导体制上,坚持改革,就是要坚定地推行厂长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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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在改革中提高“心理承受力”
诸葛立早
改革要付出一定的代价,甚至会引起某种程度的动荡,这虽是前进中的颠簸,但对我们的经济承受力、心理承受力,却是一个严峻的考验。
所谓“心理承受力”,是指群众对改革措施的认识、接受能力。也就是一系列变革对群众造成的心理震荡幅度,群众对改革的理解、支持程度。一项具体改革能否成功,群众的心理承受力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群众的心理承受力强一些,改革就顺利一些;反之,困难就大一些。群众经过改革实践的锻炼,对改革的心理承受力也会逐步提高。
农村和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表明,这几年来,群众对改革的心理承受力是逐步提高的。以价格体系和价格管理体制改革这一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最敏感的环节为例。1985年2月、7月,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与北京大学合作,两次对价格改革的社会心理反应作了调查。调查结果是:赞成“价格由国家制定,严格管理”的,前一次为61.8%,后一次为34.7%。赞成“价格部分放开部分控制”的,前一次为30.8%,后一次为52.8%。后一次调查,是在最敏感、最容易引起群众不满的副食品价格调整以后,与前一次调查相差五个月,但持两种不同态度的百分比调了个头。这说明,通过价格改革的短暂的实际锻炼,许多群众对价格改革的心理承受力有了显著的提高。这种情况,在改革实践中有一定的代表性。
实践告诉我们,要在改革中提高群众的心理承受力,有两条经验值得重视。第一条是,改革的步子要适度。一项具体的改革方案,从总的方面看是正确的,但在实施过程中,如果步子跨得太大,群众心理难以承受,结果往往会适得其反。比如说,在企业奖惩制度上的改革,打破象征性“轻奖轻罚”,使奖罚都能震动人们的心弦,这无疑是对的。但如果把奖和罚的挡次拉得太大,标准又不适度,那就会引起群众的反感,不仅不能起到激励鞭策作用,反而会挫伤群众的积极性。一项具体改革方案的步子要适度,整个改革进程的步子也要适度。去年,我们在改革道路上迈出了“勇敢的一步”。今年,则是在去年成功的基础上,做好“巩固,消化,补充,改善”的工作;同时,为明后年改革再迈出重要的步子做好准备。“文武之道,一张一弛”。适时适度地跨步子,并注意搞好每一步改革的配套工作,有利于群众心理承受力的提高。
第二条是,对改革将给群众带来的实惠,在宣传上要适度。改革必然会给群众带来巨大的实际利益,这是毫无疑义的。但也不能企求每项改革都能立竿见影,给每个人都马上带来好处,这也是应该经常对群众讲清楚的。因此,对改革将给群众带来的实惠,不能作过分的渲染。心理学上用“情绪指数”来衡量一个人的情绪变化,并用一个公式来表示:
情绪指数=期待实现值/内心期待值就是说,人的情绪不仅受到事物发展结果的影响,而且也受到他对事物发展结果的期待的影响。一般说来,在期待实现值为一定的情况下,如果人的内心期待值过高,那他的情绪指数就低;反之,情绪指数则高。所以,不负责任的空许诺言,对群众“吊胃口”,不但不会起好作用,反而会影响群众的心理承受力。
我以为,重视上面两条经验,有助于我们不是被动地去适应而是能动地去引导群众心理承受力的提高,使群众的心理状况向有利于改革的方向转化: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对改革的前途和自己的未来抱有信心,这就为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提供了更大的选择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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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对解决资金紧缺问题的看法
曾康霖 税尚永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面临着资金紧缺问题。解决这个问题的途径何在?我们有以下看法。
解决资金紧缺问题不能全指望银行增加贷款
去年以来银行紧缩银根,但实际上紧而不缩:第一,银行的贷款量仍然是增加的,只是增加的幅度有所下降;第二,银行信用的周转量是扩大的,不仅以期末余额计算的贷款量是增加的,而且年度的累计周转额也比往年扩大;第三,从银行来说,贷款收回率低,逾期贷款增加,这说明企业占用资金增加。1985年,一般企业定额流动资金的占用量都比上年有所增长。从企业看,百元产值占用资金增加,百元资金提供的税利减少,投入多,产出少。银根紧的效应应当是银行贷款少,收回多,企业投入少,产出多。可是现实的情况与此相反。第四,其它信用形式的发展代替了部分货币流通,使得部分该缩的银根缩不下来。因为在信用制度广泛发展的条件下,除了银行信用能代替货币流通外,其它信用形式在一定条件下也能代替货币流通。如商业信用能代替货币流通,没有钱采取赊销的办法、以货易货的办法,也能完成商品交换。这样就可能使流通中的货币多出来,或者加速或者延缓货币流通速度,而结果使货币流通更有弹性。所以,银行紧缩银根,只能控制银行信用流通工具,而难于紧缩其它信用形式。在这种情况下,银行的银根紧一点,其它信用形式就发展起来。这说明,即使银行不提供信用流通工具,只要客观经济过程需要,商品生产者、交换者是能够采取其他信用形式代替货币流通实现商品交换的。因此,解决我国资金紧缺问题不能全指望银行增加贷款。
挖掘货币资金的潜力,加速货币资金的周转
挖掘货币资金的潜力,就是要使流通中潜在性的货币转化为现实流通的货币。如居民的作为资产保存的货币积蓄,属于潜在性货币,银行以定期储蓄存款的形式将它吸收进来,加以运用,或者以发行股票、债券等形式把它集中起来加以运用,这是把潜在性货币转化为现实流通的货币。再如企事业单位要间隔较长时期才动用的定期存款和专用基金存款,一般也属于潜在性货币。银行将它们吸收进来加以应用或者以发行股票、债券等形式把它们集中起来加以运用,这也是把潜在性货币转化为现实流通的货币。潜在性货币是银行已经垫支于社会的货币,因此挖掘货币资金的潜力也就是将潜在性货币转化为现实流通的货币并加速这一部分货币的流通,增加货币流量。但是,加速货币资金的周转,却不只是加速这一部分货币的流通,还要包括加速正在作为现实流通的货币的流通。而且作为现实流通的货币不仅处于银行以外,也处于银行内部。大量的作为现实流通的货币是在银行内部以非现金的形式进行的。因而加速现实流通的货币的流通主要应靠银行内部非现金结算的组织。现阶段的情况是银行非现金结算组织得不够好,突出地反映出三个问题:一是银行内部联行之间应解汇差不能按规定及时解付,互相拖欠,汇兑在途资金增加。二是各专业银行联行自成体系后,使得非现金结算环节增加,路线拉长,影响了资金周转。三是企业间互相拖欠货款严重,加之个别基层银行不坚持结算纪律,违反原则,从维护开户企业的利益出发乱拒付,加剧了货款的拖欠,影响资金的正常周转融通。这样,一方面使得相当一部分存款成了在途资金而作为在途资金的存款也是银行贷款产生的,这就使得相当一部分贷款不能在借款人手中发挥正常作用,而处于银行内部的非现金结算的在途之中。这种现象用借贷关系来解释,则是贷款人是银行,借款人也是银行,银行自己贷款给自己用,银行的贷款并不是全部给了顾客,而有一部分给了自己。另一方面,企业拖欠货款增加,从全国银行帐面上看好象是平衡的,但是由于地区间的差异,就必然带来一些地区的信贷需求增加,贷款量增加;另一些地区存款减少,信贷压力增大。在这种状况下,既影响微观搞活,也影响宏观控制。
非现金结算的在途资金增加,这方面占用的贷款也相应增加,人为地造成非现金结算的障碍,会削弱银行的信贷能力,也会增加银行的信贷压力(如企业不能及时收回货款,就要伸手向银行贷款)。这个道理,可能有许多同志还不太明白(包括银行的同志),所以,挖掘货币资金的潜力,加速货币资金的周转,应该引起各个经济部门的高度重视,各级银行更是责无旁贷。银行需要尽快改革完善联行清算,要推广汇票结算,开展票据承兑与贴现业务。银行还应尽快开办直接的电讯划款,以尽量减少资金的在途时间,从而节约资金。
挖掘“实物资金”的潜力,加速“实物资金”的周转
现阶段不少企业原材料、产成品积压严重,如钢材,现在一面喊钢材紧张,可是不少企业钢材积压,全国钢材库存已达两千多万吨。产生储备资金和产成品资金积压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管理体制问题,有政策和计划的问题,也有思想问题。比如产成品中的生活消费品,现在大量积压在工业生产企业,因为商业不统购包销。这是否有利于消费品的调拨,有利于使消费品迅速投入市场与消费者见面,就值得研究。统购包销“吃大锅饭”当然不好,但商业部门不积极组织对工业品的销售也不好。要知道,商品经济的发展必须以大规模的生产为前提,同样也必须以大规模的出售为前提。商品流通要靠商业物资部门来组织。从这个意义上说,积压问题需要研究。据成都市银行调查,有的行业储备资金、产成品资金可在现有的基础上下降50%和42%,说明大有潜力可挖。挖掘实物资金的潜力,加速实物资金的周转,实际上就是让实物重新和迅速进入流通,通过流通使实物重新和迅速进入生产消费和生活消费。原材料是再生产过程的前提,照理应当经过加工,重新形成产品,投入市场,可是,在你那里积压起来,不能作为劳动对象被加工,这无论对自己还是对别人都是一个浪费。产成品是再生产过程的结果,照理不经过再加工就可投入市场,可是,在企业里积压起来,不能作为商品被出卖,也是一个浪费。挖掘实物资金潜力,加速实物资金的周转,实质上是缩短产品从生产到消费的过程,节约从生产到消费的时间。所以,从全社会看,从较长时期看,原材料、产成品积压的结果不是社会财富的增加,而是社会财富的减少。
当前,挖掘实物资金的潜力,加速实物资金的周转,在政策上加以鼓励和限制是必要的。应扩大燃料、原材料节约奖试行办法的实施范围;应允许超产产品和积压超储的生产资料通过生产资料市场议价销售。从银行来说,应加强信贷和企业内部帐务的管理,建立企业积压超储物资专户;开办处理积压物资专项贷款;试办买方或卖方信贷,加大积压物资贷款处罚息;完善银行和企业的资金效益考核指标,对那些只顾速度而抢购原材料的资金需要,银行不供应资金。要建立起“谁批准,谁放款,谁收贷”,“包放,包收,包效益”的放款责任制。
对于处理积压物资银行应当供应资金这一点,有的同志想不通。他们认为,物资积压已经占用了银行贷款,为什么还要银行供应资金呢?是的,从物资积压、库存商品增多的所在企业来说,更多的可能是占用了银行贷款,但所占用的这笔贷款而形成的货币(存款或现金),并没有在这些企业,而是在别的地区、别的部门、别的企业。从一个省来说,由此而形成的货币,就会成为其它省企业的存款和现金。如果掌握着这些存款和现金的其它省的企业不向该省的企业购买,这些多积压的物资和多库存的商品就可能憋死。所以,只要多积压的物资和多库存的商品适用适销,有用能销,银行贷款给需要这些物资和商品的企业购买,就可以把物资搞活。这似乎是多投放了货币,而实际上是通过银行信用调节了地区间的货币流通。这不是不可取的,而是应当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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