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12月7日人民日报 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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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物资局的“小生意”
——记蒙城县物资局为农民服务的事
新华社记者 沈祖润 新华社通讯员 马在民
根据顾客要求,出售时钢筋截断论尺卖,水泥开包论斤称,农用薄膜拆捆随意裁……这是我们最近在安徽省蒙城县物资局商场看到的。
物资部门向来是做大买卖的,怎么也象杂货铺似地做起“针头线脑”小生意来了?
农村实行责任制后,这个局派出十多个调查组,深入到不同类型的村、户,倾听农民对物资供应工作的要求。他们搜集了几十件农民“买难”、“修理难”的事例,印发给每一个职工。一位农民为买一根手扶拖拉机上的排气管,跑了三省四市;一位农民不会掉换、装配抽水机上的轴承,旱死了大片芋苗……职工对这些事进行讨论之后,局领导提出:宁可自己吃苦受累,也要让农民称心满意。从此,他们就做起小生意来了。
他们总共开辟了钢材零割、玻璃划片、油毡开卷、水泥拆包等一百五十多种化整为零的服务项目。
今年4月的一天深夜,一位农民敲开了双涧物资供应站的门。值班员马上起床,为他挑选了一个小四轮拖拉机的轴承。拖拉机手感激地说:“没有它,我得耽误几天活。”
除了店堂买卖,职工们还挑担、推车,对偏僻地区实行预约送货、农忙送货、巡回服务。
蒙城县物资局是全国物资部门的先进企业。从1984年12月开始,由于他们增设了十七个门市部和二十多个农村代销点,费用加大,一时经济效益有所下降。面对这种情况,他们为农民服务的方针没有动摇。农民盖房缺木材,他们就设法供应代用钢材,平价钢材紧缺,便千方百计采购计划外钢材。为使这些“议价”钢材售价低点,他们决定降低商业利润50%销售。近两年内,农民共买到这种钢材四百多吨。
让利减费,是不是降低了自己的盈利水平了呢?物资局葛局长肯定地回答:没有。实践证明,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是统一的。这两年,蒙城县商品经济的发展速度居于安徽省前列,这里有物资局很大一份功劳。事实上,物资系统自身的经济利益也大幅度提高。1983年,县物资系统盈利十四万元;1984年盈利四十一万元;1985年,盈利六十万元。这两年,他们的利率只占2%左右,在全省县级物资局中是最低的,但盈利连年增加,居全省县级物资局之首。今年上半年的盈利比去年又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奥秘在哪里?葛局长回答:“便民惠农措施,使我们赢得了农民的信任,销售额和利润也就跟着增长了。”
(新华社供本报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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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我国普遍开展病虫害多年测报
  预测期由一年扩至五年到十年
  据测,今后一段时间病虫害种类将趋多
本报讯 记者杨传春报道:我国农作物病虫测报工作进入新阶段,由最长测报当年变为五至十年,成为世界上开展超长预测的几个国家之一。这是记者从刚结束的全国农作物病虫发生趋势多年预测学术讨论会上得到的信息。
近几年,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农作物品种的更新和种植制度的改变都加快了,这使农业技术服务、教学和科研等,都出现了不相适应的情况。去年,河南省小麦赤霉病大面积发生,除了自然灾害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少多年预测手段,物资和技术严重准备不足。
现在,农作物病虫害多年预测的工作已在全国普遍展开。生产、科研、教学单位的科研人员和技术人员运用系统工程技术,改变过去以单一的病虫害为对象的测报方法,采用以农作物为对象,引入电子计算机运算,开展多学科协调研究的方法,发展多年性测报。
各地的预测表明,今后五至十年内,我国的农作物病虫害发生种类仍将趋多。水稻的病害将比虫害突出,除了稻瘟病、纹枯病危害仍将严重外,细菌性条斑病、茎腐病、鞘腐病和稻曲病在局部地区可能扩大,这是由于抗性品种少,病菌变异快,以及大力推广地膜覆盖、增施氮肥,扩大了菌源。小麦,要注意防治赤霉病、锈病、小麦蚜虫和吸浆虫,还要重视金针虫等地下害虫。长江流域棉区棉盲蝽有继续发展的趋势,北方棉区应把棉苗病害和棉铃虫、棉蚜作为主要防治对象。
在果、菜、茶等经济作物方面,有关部门也已形成多年预测报告,引起了决策部门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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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江苏推广稻茬种麦免耕法
每亩平均增产一成半以上
本报讯 江苏省自八十年代以来,推广稻茬免耕少耕种麦方法(简称免耕法),取得了良好效益。截至今年,全省已推广免耕稻茬种麦面积一千六百一十八万亩,占全省麦类作物总面积38%,占稻茬麦面积65%,免耕麦增产效果十分显著。据1985—1986两年二十一个示范点统计,每亩平均增产15—18%。
采用免耕法种麦,能够使土壤保持疏松,为作物生长创造水、肥、气、热协调的土壤环境。更重要的是简化了秋播操作程序,保证大面积的麦类作物在最佳期内播种,避免往年早播苗旺,晚播苗小苗弱的弊病,使种麦期缩短了十至十五天,为大面积平衡增产创造了条件。
 (陈子威 陈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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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短评

  利农精神好
物资局及其企业,按说是不愁没生意做的。尤其是经营柴油、化肥等时下紧俏的物资,顾客你争我抢,哪里用得着你劳神费心地去推销!蒙城县物资局的生意,却叫人耳目一新。他们零割碎卖,薄利多销,送货上门,义务维修……只要是农民需要的,不怕麻烦,千方百计地去办。这是什么精神?是利农的精神,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也是以信誉为企业之本的科学经营的精神。他们把这两种精神很好地结合起来,形成了新型的经营风格。
经营企业要讲经济效益,要有利可图,这无可厚非,但把赚钱同服务对立起来,只讲赚钱,不讲服务,就不对头了。有些同农民打交道的部门、单位,只认自己的利益,很少或根本不想农民的利益,生意做得不大公道。例如,农民急需的微利项目不经营;销售紧俏物资时,搭配劣货、滞销货,甚至转手倒卖,任意抬价,根本不管农民吃亏不吃亏。这种吃农、坑农的经营方针和不良作风,是必须加以反对的。其实,这样经营不仅违背国家与人民的利益,终究也于经营者不利。损人利己的经营法,哪会有长久的兴盛!
服务好,是生意旺的保证。蒙城县物资局的同志看准了这一点。他们心里有大局,有农民,同时坚信,为农,利农,归根结底钱是有得赚的。化肥、柴油……今日走俏,明天也许滞销,而象蒙城县物资局这样取信于民,生意是永不会衰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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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以草定畜 卖畜度灾
  内蒙古西部大批牲畜销往外地
本报讯 新华社记者张春生报道:入秋以来,内蒙古西部地区二十多万头(只)牛羊从阴山北麓草原销往南部农区和山西、河北等地育肥、度冬。
过去,内蒙古西部草原每逢大灾,国家和牧民不惜大量钱财“千里倒场,万里调草”,但被旱灾、风灾、雪灾等灾害吞噬掉的牲畜仍比商品畜多几倍。今年,内蒙古西部草原遭受近二十年罕见的旱灾,60%的草场没有返青,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及时提出“丰年存畜,灾年存钱”,号召牧民以草定畜,处理牲畜,增加收入,买草买料,生产自救。
自治区各级政府和供销社等部门根据这一要求,采取作价出售、育肥利益均沾和以畜换草、换料等形式,积极为牧区卖畜“牵线搭桥”。达茂旗都荣敖包苏木(乡)算过一笔账:全苏木现有大小畜四万二千头(只),今年遭灾,卖掉三分之一,用这笔钱买草买料,保证三分之二的牲畜安全过冬,来年牲畜存栏头数仍可恢复到原来水平,牧民的生产和生活水平也不会因受灾大起大落。
(新华社供本报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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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唐山百万亩示范田丰收
  全市粮食总产比上年增长百分之十
本报讯 河北省唐山市抓好高产示范区的粮食生产,种植的百万亩玉米、水稻比去年增产一亿多公斤,增收五千多万元。
他们的主要措施是增加农业投入和落实各项技术措施。今年市、县、乡用于玉米高产示范区的水利投资达三百八十三点六万元。同时,广辟肥源,增施有机肥,每亩投肥量比过去平均增加一千公斤,化肥投入量也普遍增加。在作物生长期间,广大群众舍得投工,田间管理搞得格外细,保证了示范区农作物的茁壮生长。
唐山市委、市政府还十分重视对示范区的科学技术指导。市、县、乡抽调二百四十七名技术干部包县、包乡、包村,做技术指导工作。先后举办技术培训班三千八百次,印发技术资料四十三万份,培训农民技术员和重点户三十多万人次。玉米高产示范区的二十六万农户,户户建立了高产示范卡片。他们还注重落实各项技术措施,在选用优种、科学施肥、合理密植、规格化种植等方面严格按科学办事。示范区的玉米平均亩产比去年增产30.6%,水稻比去年增产15%,涌现出一批高产典型。通过百万亩高产示范区的实验,这个市不仅初步摸索出一条实现粮食高产的路子,还带动了粮食大丰收,今年全市粮食总产突破二十五亿公斤,比上年增长10%,创历史最高水平。 (么继臣 杨学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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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郴州农民集资建十大商品生产基地
八十万人筹款一千五百多万元
本报讯 湖南省郴州地区吸引全区八十万农民建设商品生产基地,受到广大农民欢迎。目前,全地区农民已集资一千五百多万元用于商品基地建设。
前几年,郴州地区农业生产发展很快,农民得到不少的实惠。但是,近几年的发展速度减慢,农民很着急。为此,郴州行署分析形势发展趋势,按照商品经济规律,引导农民大胆调整产业结构,在初步形成的烤烟、柑桔、杂交水稻和畜牧等中小型商品基地的基础上,依据近几年搞农业区划得来的大量数据和国内外市场需求,采用系统工程的方法,统一规划,建设杂交水稻、烤烟、速生丰产林、瘦肉型猪、牧场、油茶、苎麻、水产、红绿茶、柑桔等十大商品生产基地,并作出分县分年实施计划。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他们注意落实有关经济政策,坚持谁办谁有、谁办谁受益。
(张效雄 国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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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投资的春天来了”
  本报记者 张铭清
“我觉得,在贵国投资的春天来到了。”满面春风的L先生见到记者时,点着头微笑道。
持这种看法的何止一人?
爱利星劳保用品有限公司的瑞士副董事长、总经理米纳先生最近表示,他决定把今年分得的利润留在公司扩大再生产。并把现有的利润抽出25%交给中方经理,用以奖励优秀职工,改善职工福利待遇和生产条件。他们最近又拿出钱来扩大厂房,修建食堂、业务洽谈室和文化室。还拟设一个快餐厅,为开发区职工供应工间晚餐。
福贝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开业伊始,便遇到电力不足、电话不通、没有仓库和车库、职工没宿舍等一个又一个困难。总经理李文先生心里连呼“上当”,准备把厂子迁出马尾开发区。新近成立的福州外资企业协调领导小组得知福贝公司的困难,立即召集有关单位协调决定:两周内装好电话,开发区派专人负责供电,开发区拨出十个单元住宅优先解决福贝公司职工住宿……李先生高兴地说:“我们提出问题才几天,市里就这样关心解决,实在感激,我们不仅不撤离了,还决定把新引进的第二条生产线也安装在开发区。”
国务院改善外商投资环境的二十二条规定公布后,福州市审批的第一个项目是同英国一家公司合作生产电子表的企业。从立项到合同批准只用了二十七天,实现了市政府在三十天内批复送批的协议、合同、章程的诺言。新加坡商人独资经营铝片铝箔项目,由于各方紧密配合,很快审定通过了立项申请,半天完成了四个部门的会稿、盖章手续。“这样的效率,过去是不可思议的!”办事人员和外商异口同声赞扬。
成立才一个月的市外商投资企业服务供应公司只有七个人,却跑遍了全市一百余家外资企业,基本摸清了这些企业的需求和市场货源的情况。中外合资企业福万玩具公司基建中急需22号工字钢。服务供应公司四处奔走,为他们解了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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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皖闽开通江海直达煤炭运输
为促进上海经济区的横向联系,解决安徽与沿海各省之间大量物资运输难题,安徽省与福建省最近达成开展江海直达运输的协议。安徽提供芜湖、安庆、马鞍山、池州、铜陵等港口,福建提供马尾、泉州、秀屿、厦门等港口,以促进皖闽经济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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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徽州以黄山为中心辟风景区
以黄山为中心的皖南风景区,目前正在积极进行对景点的修复、扩建和配套工作。
现在已初步建立了黄山、屯溪、歙县、黟县古民居、太平湖、齐云山、石台溶洞、新安江、牯牛降和清凉峰原始森林保护区十大旅游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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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湖南建三十六万亩人工草场
湖南省农村从一九八○年开始大面积人工种草,现已建成三十六万亩人工草场。人工种植的牧草与天然牧草相比,产草量提高二至四倍,粗蛋白含量提高四至八倍。 (据新华社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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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日本六十家商社在南京办展览
最近在南京开幕的日本自动化工业技术展览会上,展出了日本六十家商社的价值九亿日元的各种自动化工业技术设备。参展的商社有日立制作所、松下通讯工业、岛津制作所、富士、三菱等,他们为展览提供了二百五十多台套展品,有试验、检查、分析、理化、医疗、计测、通信等仪器、仪表及设备,代表了日本八十年代的新水平。 (据新华社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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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北京新型建筑材料总厂是我国目前最大的新型建筑材料生产基地。现在这个厂已建成了石膏板、岩棉制品、轻型框架构件三条大型自动化生产线,每年可为国家提供六十万平方米的房屋主体结构材料和墙体材料。图为自动化石膏板生产线一角。 刘晓非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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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来信

  不能让劣质苹果苗泛滥
近几年来,我国农村出现发展苹果热潮,但由于各地苹果苗奇缺,苗价昂贵,导致质量低劣的果苗泛滥,农民深受其害。
究其原因,一是有些生产单位和个人为了发财,繁育了一些质量低劣的弱苗;二是苗贩低价买劣苗,充好苗高价出售,以假乱真。如1984、1985年两个冬春,河南、河北、陕西、甘肃、江苏、福建、云南等省的苗贩,就从山东购买低劣、淘汰苹果苗一亿株以上,高价卖给当地农民,带来难以挽回的严重后果。为此我建议:
一、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应重申,一律不准用苹果种籽育苗,已经搞了的要坚决销毁;
二、各地应立足自育自栽,建立良种果苗基地;
三、制定种苗法规,做到签证放行。可由中央有关部门或省、市、区一级重新颁布果苗等级标准,凡是生产果苗的单位,都必须保证所生产的果苗是良种、良苗,无严重病虫害;购苗单位要通过县、乡果业站介绍,所购果苗应接受果业技术人员的验收、检疫,并填写“果苗产销证”,方可进入市场。
山东招远县农牧局农艺师
刘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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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答记者问
  实行破产制度促进企业自主经营
新华社北京12月6日电 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后,记者就这个法律的有关问题,走访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
问:为什么要制定企业破产法?
答:制定企业破产法是适应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我国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企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主导作用,但也有些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不善,长期严重亏损,依靠国家的财政补贴,吃国家的“大锅饭”,成为国家沉重的负担,不利于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制定企业破产法,在全民所有制企业中实行破产制度,是解决这种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的重要手段。更重要的,通过实行破产制度,可以促进企业落实经营管理自主权,贯彻执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和各项经济责任制,加强企业的民主管理,增强企业活力。从这个意义上讲,企业破产法也是促进法。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讲:
第一,有利于促进全民所有制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宪法第十六条规定:“国营企业在服从国家的统一领导和全面完成国家计划的前提下,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经营管理的自主权。”民法通则第四十八条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以国家授予它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全民所有制企业以国家授予它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与国库分开,负有限责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再吃国家的“大锅饭”,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现在,落实企业自主权在有些地方遇到阻力,有些主管机关随意截留应当下放的权利。实行破产制度以后,企业要承担破产的经济后果,将会更加重视依法行使自主权利,抵制不适当的干预或瞎指挥。
第二,有利于促进全民所有制企业加强经济责任制和民主管理。实行破产制度之后,企业领导人员和职工对企业的经营状况将更加关心,从而促进企业贯彻执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加强民主管理。这是增强企业活力的重要动力。
第三,有利于促进企业重视履行经济合同,及时处理债权债务。当前不少企业对履行经济合同和处理债权债务很不重视,长期互相拖欠,影响资金周转,影响经济效益。实行破产制度之后,可以促使企业重视依照经济合同办事,及时清偿债务,维护企业合法的权益。
当然,发挥破产法的作用要有一个过程。破产法在实施初期,由于各项改革还不够配套,发挥作用的范围可能受到一些限制。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破产法的实施条件将会逐步改善,破产法将会发挥更大的作用。我们要肯定破产法的积极作用,但在宣传上应当实事求是,恰如其分。它是一付好药,但只能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积极作用,并同其他改革措施互为条件,互相促进,而不能简单地把破产法说成是包治百病的万灵妙药,不宜过分夸大它的作用。
问:为什么这个法要试行?
答:我国实行破产制度,还缺乏实践经验。一切新的重大问题先经过试验,是我们长期以来行之有效的成功经验。试点和不试点,不一样。有没有一个试行法去试点,又不一样。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经过慎重考虑,决定企业破产法先通过试行,并在试行之前首先扩大试点,然后在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施行满三个月之日起试行,待试行一个时期之后,根据实践经验再修订施行,试行的具体部署和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问:企业破产法对破产界限是怎样规定的?
答:企业破产法第三条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企业破产法对破产界限的规定,参照了许多国家的规定,同时,又考虑了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
当前我国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自主权尚未完全落实,价格体系尚未理顺,造成企业亏损的原因比较复杂。正是考虑到这些实际情况,这个法第三条在规定了上述破产界限的同时,还作出了两项不予宣告破产和一项中止破产程序的规定。对由债权人申请破产的企业,即使是被认定为符合上述破产界限,仍然有回旋余地,仍然可以争取不被宣告破产:
第一,公用企业和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企业,如果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资助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帮助清偿债务,即不予宣告破产。
第二,如果企业能够取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清偿债务,也不予宣告破产。
此外,如果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整顿,并且经企业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即中止破产程序,给这个企业以整顿的机会。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我们制定的破产法,首先着眼于对濒临破产的企业的整顿、挽救,尽量减少破产。而不是放任自流,只要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即听任宣告破产。因此,按照上述规定,被宣告破产的企业可能是比较少的,实际受破产影响的职工也是比较少的。但是由于存在破产的威胁,将有利于促进濒临破产的企业努力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争取转亏为盈,这也是我们制定破产法的根本目的。
问:企业破产法对被申请破产的企业的整顿是怎样规定的?
答:企业破产法除了在第三条中对整顿作了规定外,还专门写了整顿一章。主要规定了:
一、对被申请破产的企业进行整顿的前提。一是需由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二是需经企业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
二、对被申请破产的企业的整顿,由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整顿中成立什么组织,整顿的具体实施方案,均由上级主管部门决定。为了加强职工对企业整顿的监督,增强职工的主人翁感和企业的民主管理,还规定:“企业整顿方案应当经过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企业整顿情况应当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并听取意见。”
三、中途终结整顿。被申请破产的企业在整顿期间不执行和解协议,或者财务状况继续恶化,或者发生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途终结整顿。
四、整顿终结。经过整顿,企业能够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的,由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整顿期满,企业不能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的,由人民法院宣告破产。
问:企业破产法对破产企业职工的善后措施是怎样规定的?
答:对破产企业职工的善后措施,关系到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妥善解决,不能对职工采取不负责任的态度,这是由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所决定的,也是我国的破产法的特点。
企业破产法第四条规定:“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妥善安排破产企业职工重新就业,并保障他们重新就业前的基本生活需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在这一条中,首先对破产企业职工的重新就业作了规定,必须由政府有关部门通过各种途径,妥善加以安排。其次,规定了对破产企业的职工重新就业前的基本生活需要,必须加以保障。当然,对老职工和因工致残的职工,更需要给予必要的照顾。至于实施上述规定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这样,国务院可以根据本法的规定,逐步制订有关具体规定,并在实践过程中逐步加以完善。
问:企业破产法对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企业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人的法律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答: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对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人的法律责任作了规定。
根据许多地方反映,当前我国全民所有制企业产生亏损的原因很多,相当复杂,不能一律归咎于企业和它的法定代表人。即使是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从而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也不一定都应由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主要责任。有的主要是上级的责任,也应追究上级负责人的责任,根据上述情况,这个法的第四十二条作了如下规定:
——企业被宣告破产后,由政府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负责查明企业破产的责任。具体地分析具体情况,是谁的责任就追究谁。
——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破产负有主要责任的,给予行政处分。
——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对企业破产负有主要责任的,对该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人给予行政处分。
——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人,因玩忽职守造成企业破产,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还说,我国在全民所有制企业中实行破产制度是一项新的改革措施,不少人还不很理解。因此,加强对企业破产法的宣传,使企业和广大职工了解这个法律的主要内容,正确理解它的作用和积极意义,是很必要的。他建议有关部门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多种方式,做好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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