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12月27日人民日报 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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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调查汇报

虚假数字出笼前后
本报记者 李而亮 王子霞
统计资料是否准确,对领导机关了解国情、国力 指导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会产生直接的影响。所以,我国的统计法规定,任何单位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伪造和窜改。可是,据孙云钊反映,作为统计法的执行机关——慈溪县统计局,在他们上报的“1984年全县工资总额更正表”上,竟有意作假。这是怎么回事呢?记者最近赴慈溪县作了调查。
为做好工资改革工作,国务院1985年1月5日颁发了二号文件,规定各单位的工资总额“以1984年的工资总额为基数进行核定”。国家统计局也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切实搞准1984年工资总额的统计数字。慈溪县统计局在收到转发下来的国家统计局通知的当天,就令人起草文件,编印“统计数字差错订正表”下发基层单位。与此同时,县劳动局召开了传达国务院二号文件精神大会,并传达了国家统计局和浙江省统计局文件的精神。县长参加了这次大会,并讲了话。与会人员领会到了这么一个“精神”:“工资总额的大小,关系到全县职工的切身利益。在报工资数时要实事求是,但也不要吃亏。”
基层单位工资总额的“差错订正表”很快送上来了。在这些表上,“减少”栏几乎都是空白;而“增加”栏里,不少单位都找到“漏报”的数目。有些单位更正数比原报数增加了约50%,个别单位甚至净增一倍。显然,有些单位把不属于工资总额统计范围的项目统计进去了。
慈溪县统计局劳动工资统计员孙云钊同志发现了基层工资总额更正数的虚假成分后,立即向局长郑飞、副局长裘长顺作了汇报。但两位局长对此事并不重视,却以“工资总额和工资改革有联系”为由,让孙云钊赶快汇总上报。孙云钊提出统计部门应把好关,可两位局长反而劝告孙云钊要考虑自己的后果。在这种情况下,孙云钊只好一面向党中央写信,反映本县工资总额统计中的弄虚作假行为;一面违心汇总。但他对增加数的虚假成分作了如实说明并拒绝在汇总表上签名。可是后来,副局长裘长顺又把原来可以看出虚假的部分改成“合理合法”了。
省统计局发现慈溪县统计局的工资总额更正汇总表更正的数字较大,便要求县统计局告知更正数字的主要单位和更正原因。县统计局接到通知后,局的领导人不是对基层单位报上来的更正数进行认真复查,而是重新打印了更正表,让各单位重新填写更正说明,把一些原说明中有漏洞的地方,一一改过。对不愿改写原说明的统计员,还让这个单位的领导人对之施加压力。统计局领导人甚至出点子,让基层统计员对原说明巧删妙改。就这样,在更正数字没有一点变动的情况下,慈溪县工资总额的更正表又一次送进了省统计局的大门。
慈溪县统计局虚报工资总额统计数的行为,可以说是有意识的弄虚作假。正如省统计局的同志所说:“这样大范围有意识地弄虚作假,在全省来说是罕见的。”如果我们把这件事情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已施行一年多的背景下,又是发生在“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实行统计监督”的部门——县统计局里,就会觉得这件事更值得重视了。
本报今年8月初收到孙云钊同志的信后,立即打印清样寄浙江省统计局,请他们调查处理。9月底,本报接到浙江省统计局的复函。复函确认慈溪县有虚报数字这件事,但对其原因、目的和做法未加说明,因而才有记者的这次慈溪之行。
孙云钊来信说,他因坚持原则受到歧视。据了解,孙云钊抵制虚假的统计材料,向上级反映真实情况后,有的领导人曾说“这个人很危险”。至于孙云钊反映原答应分给他房子后来没有兑现,是否他具备了分房条件而没有分给他,这倒是值得有关领导认真考虑的。孙云钊担心他受打击报复,但愿他的担心是多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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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勇于向不正之风作斗争

局长逼迫我放弃原则
我遇到一件蹊跷事,局长逼迫我放弃原则。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八日,我县劳动局召集会议,提出把不属于一九八四年工资总额范围的项目,如一九八五年年初发放的奖金等,统统作为一九八四年年报的工资总额差错来更改一九八四年年报定案数。这是违反统计制度,妨碍工资改革的行为。我以省统计局翻印的《劳动工资统计主要指标解释》为依据,向我局领导人提出:县劳动局把一九八五年发的上年奖金等计入一九八四年工资总额是错误的,他们无权解释统计指标。我局郑局长不仅不支持,反而逼迫我放弃原则。我拒绝在局汇总表上签名盖章,并实事求是地起草了关于“更正劳动工资总额数字原因、说明”的文件,但在上报省局时,又被裘副局长窜改了。
郑、裘二人身为统计局领导人,不但不支持统计人员坚持原则,而且还歧视坚持原则的统计人员。为了维护统计法的尊严,保障统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权利,希望有关部门查处此事。
浙江慈溪县统计局统计员 孙云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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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新风集

富了不忘乡亲的王老汉
王殿魁老汉今年六十八岁,有一套好钳工手艺。1984年他承包了本溪市明山区东兴村垫圈厂,由于经营管理有方,得到了一笔不小的收入。
这时,有人劝他盖房,有人劝他买车,王老汉都没听。他一家六口仍然住着两间租借来的旧平房,他出门办事还是乘厂里拉货的卡车。王老汉应得的钱,大部分作为厂里的流动资金,用于扩大再生产。为了使厂里的职工能安心生产,他又从自己的收入中支出一万六千元,给大家办了养老金保险和意外伤害团体保险。
这两年在垫圈厂上班的村民手头宽松了,但还有很多乡亲日子不宽裕。为了帮助更多的乡亲致富,王老汉决定把自己的钱借给他们。他贷款有几条不成文的规矩:首先要求借款人有切实可行的生产门路;其次是所借款项不能随便挪作它用;第三是一律不收利息。他请党支部把关,请村委会主任做中间人,只要村里认定的,少则五百,多则上万,他都借。借期少的半年,多的二三年不等。如确因天灾人祸不能按时还款的,王老汉不仅不急于要,还帮助开辟新的生财之道。这样,二十多户村民先后从王老汉手中借走八万五千多元,用于发展养猪、养鸡、拴车拉脚或发展果园生产。村民李景林承包了一个果园,今春急需资金购买化肥农药,王老汉及时借给他五百元,解了燃眉之急。今秋李景林的果园收入五千多元,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还清王老汉的贷款。
王老汉为了让大家开阔眼界,寻找更多的致富门路,又自费为全村每户农民订了一份1987年的辽宁农民报。
有人问王殿魁为什么要这样办时,他说:“俺大半辈子穷怕了,真想让大家赶早富起来!”
辽宁日报社 司祥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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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毖后录

德格县区乡级干部挪用专款现象严重
我县农村开展整党后,发现各区、乡级干部挪用公款问题十分严重。全县六个区,被挪用的公款达一万多元。
挪用公款的,多数是区乡级领导干部。他们除挪用林业、畜牧业等公款外,还挪用抗灾保畜、民用救济款。如俄南乡乡长扎西多吉把民政局下拨的一千零五十元救济款领出放在自己家半年之久。这个乡脱产的十一名干部中,有六人挪用公款。又如何洛洞区委副书记扎西绒波先后挪用公款一千五百多元,其中有州县下拨的抗灾保畜款五百多元。
发生挪用公款问题的主要原因,是这些单位财务管理十分混乱。在我们县,乡一级没有专门管帐的财会人员,一般多由党委书记、乡长或文书来管,公款的收入和支出均无帐可查。
四川德格县委宣传部 胡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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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毖后录

采冶黄金万勿浪费资源
前不久,我因工作关系,来到洛宁县上宫黄金矿区。同行的同志告诉我,上宫黄金矿是个富矿,其含金银量之高,在全国金矿区中是不多见的。但它现在却面临着严重的乱挖乱采问题。据了解,除农民个体采冶外,还有县或乡的采矿队、地质调查队办的采冶单位。他们都采用“氰化钠露天原始堆淋液体带金流冶”法。使用这种方法,只能冶炼出少量黄金,大部分黄金和白银随废物一起扔掉。
诚然,作为个体或集体单位,可以以此增加收入。但从合理利用国家资源,从环境保护等长远利益看,当前上宫金矿的采冶状况不能不令人担心。矿带是不能再生的,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河南洛阳市 周悦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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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街谈巷议

食品卫生法不可设而不用
10月中旬,我在我市塘子巷自选副食商店和有关批发单位,发现各地生产的糖果、饮料、罐头等五百五十多种食品中,只有六十八种标明出厂日期。这些商品有的已变质。如:四川潼南食品厂生产的瓶装糖水桔子罐头,包装上未标明何时生产,现已混浊变质,不能出售。食品卫生法已经试行三年多,由于一些厂家没有依法行事,生产的包装食品不按规定标明出厂日期、保存期限等,致使一些经销部门盲目购进,结果造成很大经济损失。昆明市一家公司近期统计,明显不宜食用的食品,库存总值达四百三十九万元。
食品卫生既然立法,就应该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如果不这样做,法律就形同虚设了。为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希望有关部门立即行动起来,真正依法办事。
云南昆明市糖业烟酒公司 邱德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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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答复

答复
△十月十八日你报第五版刊登一张题为《窗框朽,玻璃无,怎度寒冬?》的照片,对我乡城北小学的工作提出批评。我县人民政府决定,由县教育局拨款四千元,督促这所学校加以维修。到十月三十一日,这所学校的门窗已全部装上了玻璃,并且油漆一新。同时,还为教师新建宿舍十间、厕所一座。江苏阜宁县城北乡 周鸿凌
△九月二十日,你报第五版刊登题为《通道原始森林惨遭刀斧之祸》的读者来信,引起了我县领导同志的重视。
为保护和挽救濒危的动物和植物,我县将在珍稀动植物较多的乡村,建立自然保护区;对已挂牌保护的珍稀树木,也将确定专人管理。
湖南通道侗族自治县县委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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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耳闻目睹

湖水减退 令人担忧
这么多完好的驳船不在水上浮,却在荒漠“游”,难道世上真有“沙漠之舟”?这是在有“塞外明珠”之称的新疆最大的淡水湖——新疆博斯腾湖见到的奇景。
由于不合理的开发,博斯腾湖水逐年减退,去年船舶停放处还是码头,如今已是距湖岸近四百米的沙滩。照此下去,不能不令人担忧:博斯腾湖会不会变成第二个罗布泊?
新疆 宋政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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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呼吁

北京郊区金朝陵墓群需加保护
金陵是我国北方女真金朝皇帝的陵墓群,共葬有十七代皇帝,分布在北京市的燕山区、房山县等地。据史料记载,金陵的地面建筑和地宫的规模相当宏伟,具有我国北方少数民族的特色。
但是,现在有些单位在陵区放炮采石,使陵区的石门景观遭到破坏。有些人在皇陵山上开窑挖煤,直接威胁地宫的安全。有些地段由于行政管理区划不明,管理权限不清,造成这些地段的陵区无人管理。呼吁有关部门迅速采取措施,保护好这一重要的文物古迹。
北京燕山文物管理所 王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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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呼吁

请爱护编钟
湖北随州市的出土文物编钟,是中华民族灿烂文化历史的见证,是出土文物中的珍品。不久前我去随州时,曾去观赏编钟。来到陈列室,令人吃惊的是这里的气温与室外一样,屋上的席子连风雨也遮不住。我不禁问负责管理的同志:“这编钟是复制品吗?”他说是二号墓的实物。
“怎么就这样存放呢?”对于我的追问,他大概无可奉告,苦笑了一下。
“你们有几位管理员?”我继续问。
“一共三人,轮流值班。”
文物珍品编钟就这样“陈列”于陋室,真使人担忧。
中国机械报记者 杨恩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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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呼吁

贵州习水县土城区
许多古墓遭毁被盗
我县土城区有古墓二百多座,三年来被盗近百座。
10月16日凌晨五时许,土城区黄金乡新辉村西突然一声巨响,天明后农民发现一座约十平方米的古墓被炸开了一个大洞,陪葬品被劫掠一空。一位姓袁的老农告诉我:这座墓已有几百年历史。当月29日午夜一时许,又一声巨响,两座连着的古墓又遭厄运。这村仅在今年,就有十座古墓被盗。
据了解,这些古墓有较高的考古研究价值。我省颁布的文物保护法中,对保护古墓也有明文规定,但未引起当地有关部门的重视。如此下去,不堪设想。
贵州习水县 陈德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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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来函照登
你报11月29日第五版刊载的我写的《令人震惊的“丹东路事件”》的信中,将在抚顺市公安局工作的市委书记张旗的儿子,误为抚顺市国家安全局的干部,给你报和抚顺市国家安全局的声誉带来一定影响。这是我粗心所致,特向你报和我市国家安全局致歉。
辽宁抚顺市 徐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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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建议与要求

符离集的交通堵塞愁煞人
11月15日下午,我从宿县乘车去鹤山集。四时三十五分汽车来到“烧鸡名城”符离集,只见铁路以西,汽车、拖拉机、平板车等已排出一公里多长。乘客纷纷叹气:“今天不知半夜能不能到家!”真的,直到下午七时,我们的车才驶出符离集。
符离集是公路交通要道,又是津浦铁路线上的重要停靠站,每天都有数百辆汽车和多少趟火车从这里通过。可是,这里只有一个带栏杆的道口能越过铁路。多少年来,这里的公路交通经常堵塞,事故也时常发生。铁路道口两侧的路,弯、窄而又不平。据了解,几年前就在符离集老道口南面建了个新道口,不知啥原因,它的尾巴工程总没完,至今不能使用。建议有关领导人过问一下。
安徽宿县液体葡萄糖厂 张成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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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建议与要求

应在公路铁路交叉口设信号装置
赤峰至元宝山公路与通沙铁路的交叉处,因为没有栏杆或信号装置,近年来经常发生恶性事故。
这里,铁路两侧的护路林木非常茂盛,公路上的来往车辆看不清远处火车运行情况,有时上了路基才发现火车已呼啸而至,再采取措施已经晚了。9月15日,一辆元宝山饮食服务公司的212北京吉普,被西行列车撞毁,车内六人,当场一人死亡,四人重伤,一人轻伤;第二天,火车又将一辆拖拉机撞碎。几年来,我市有关部门曾多次与铁路部门交涉,但都无结果。随着元宝区的建立,每天来往于赤元公路上的车辆增多,如不采取措施,恶性事故还会发生。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水泥厂工会 刘德庸
答复
最近,阜新铁路分局与元宝山地方商妥,明年在道口增设信号和看守。我们将督促这一计划早日落实。 铁道部、铁道部政治部联合接待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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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问事窗

商标的两次公告是怎么回事?
问:现在申请商标注册的企业日益增多,但有些企业对什么是商标的两次公告不清楚,请解答。 河南确山 严泽民
答:商标的两次公告(初步审定公告和注册公告)是我国商标注册的重要工作程序。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对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申请注册的商标进行审查,将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初步审定可以核准注册的,刊登商标局出版的行政公告——《商标公告》,这就是初步审定公告。
对上边提到的已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都可以提出异议。在三个月内无人提出异议的,或者虽有异议但经商标局裁定不能成立的,即可注册,在《商标公告》上刊登商标注册公告。异议成立的,商标局撤销初步审定的商标,也予公告。异议人对商标局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异议裁定书十五天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在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做出终局裁定,即异议人不能再行申诉。
注册公告的内容有:商标专用期限、注册人、注册号、类别。
1958年至1983年初,我国实行一次公告注册的办法。商标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审查核准,即予注册,并刊登《商标公告》。由于注册前未经公布征询意见,容易在注册后产生商标争议。从1983年3月1日起,《商标法》采用了两次公告注册的办法。这有利于完善商标注册程序,减少商标注册后的争议,更好地保护商标专用权。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商标局 曹中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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