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11月16日人民日报 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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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关于日中贸易不平衡问题
伊藤忠商事社长 米仓功
日中贸易在1985年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的一百九十亿美元,但中国方面的入超却达到六十亿美元左右。正如前不久赵紫阳总理所指出的那样,这对中国对外贸易来说是不可忽视的大数字。如果日本从中国的进口不能增长,每年重复同样的不平衡,中国就不得不控制进口,这是不言自明的道理。
纠正日中贸易不平衡,实现扩大平衡,当前最大的问题是如何扩大中国货的进口。
以前日本的进口,都以获得出口工业制品原料这一观点为核心。
日中贸易中的我们的进口,也以石油及石油制品、煤、农产品等原料为主,但中国依靠原料出口的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受国际市场行情的影响,很不稳定。所以,还应以制品出口为主。
关于制品出口,“前川报告”指出,日本“对于扩大在海外当地的生产、扩大中间性物质资料制品的进口、旨在国际分工的投资等,必须与认真落实各种结构性对策一起更积极地对待”,主张加强旨在扩大制品进口的经济合作,促进民间技术转让。我认为当前仍应以石油、煤等能源为中心,进行矿产品、农产品、水产品等为主的原料的进口,与此同时,逐渐争取扩大纤维制品、轻工业品、电气制品及其他机械类的产品进口,如同车子的双轮推进进口。尤其是对制品的进口方面,我们认为有必要来一个认识上的转变,让用户习惯于使用中国货,切实做到使之与日本市场紧密相连。
关于中国制品向日本以外的第三国出口问题,我们商社在全世界拥有销售网络,因此可以充分利用它帮助促进中国制品的出口。
关于在促进中国货的出口方面,归根结底以质地优良的产品,以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在规定交货期内交货,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为了做到这一点,很重要的事是改造现有工厂,不过,做为立即见效的方法,在于建立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并在这基地内建立专业性的出口工厂。从日本方面来说,对这一具有典型意义的事业,要在资金方面、技术转让方面都给予帮助,尽快扶植具备国际竞争能力的商品是很紧要的。
在日元升值、美元下跌的基本趋势下,这是日本理应寻求的方向。我想提出下面两点建议。
(一)从亚洲区域内部的相互合作角度来运筹。
亚洲是在今后世界经济中会出现高速发展的经济增长圈。亚洲国家又都国情各异,在这个地区很有可能形成非自给自足的区域内交流、相互补充的关系。
日本的技术、资金合作,不是只有在这种多方面合作的舞台上使用才有意义吗?
(二)设立日中合作公司。
日本贸易的不平衡问题,归根结底是日本能否从中国买到日本所需要的商品的问题。
中国的投资环境,仍在充实过程中。况且还由于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体制的不同,资本总摆不脱不安的感觉。这是日本对华投资未能真正正式展开的根本原因。
因此,应当在前面提到的出口商品生产基地里,多办些各行各业的样板企业,通过日中两国相互理解和合作,潜心经营,做为样板,为单独企业独立发展创造条件。以此为中心,再加上人员交流,技术交流或企业改造等,似乎可以成立一个诸如“日中合作公司”这样的东西来加以运营。
在中国方面,有必要大力充实出口物资的体制。
生产者,运输,港口,出口者,若不各自有效地紧密相联就难办。
关于这一点,可否研究一下下列事项?
(A),设立振兴出口的机构
(B),设立在海外的振兴出口的机构
我们深知贵国正在积极充实投资环境。我们希望你们能大力创造一个不比新兴工业国逊色的投资环境。
我们认为,有必要谋求出口商品的多样化。
今后似乎需要除原料外还应加上加工制品,使出口商品结构高度化。
为此,首先需要引进先进技术,进行技术改革,搞活国内市场。同时为了出口具备竞争能力的优质产品,国内市场中的严酷的竞争也是不可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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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国开放政策和中日经济关系
中国招商局集团常务副董事长 蛇口工业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袁庚
中国打开大门之后,随之而来的是扩大了中国人民的眼界,冲刷着我国残存的落后保守的封建思想和其他落后观念。人们认识到:只有一个开放的社会,才有助于解放人民的聪明才智。
说到中日经济关系的前景,我本人是抱着乐观态度的。但是确实也存在着双方应该共同努力加以解决的问题。
日本许多朋友勤奋精明及对效益追求之执著,堪称世界上第一流的商人、建设者和管理者。我在1984年曾经提出,经济管理和企业管理应“以日为师”,而蛇口工业区这几年来也是力求这样做的,虽然我们现在还没有学到家。
我所主管的招商局,过去八年以现汇从贵国订购、引进的各种类型的船舶、设备、器材和技术总计达十三亿美元,这还不算蛇口工业区和赤湾港从贵国进口的约九亿港元的设备。这在两国贸易往来中所占的比重可能是微不足道的,但是对于我们一个企业来讲,就不是一个小数目了。见微知著,这也使我对当前中日贸易不平衡的严重性有所体察和忧虑。
现在全世界都在谈论贵国的巨额贸易盈余。去年美国对日本的贸易赤字超过五百亿美元。美国财长贝克抱怨“这种贸易赤字在政治上难以接受,而最终在经济上亦难接受”。美国实业家艾高加(Leelaccocs)说得更为直率:“多年来日本的贸易措施都失诸于美国信奉的公平,美国人已开始感到受到愚弄”。难怪去年美国参议院竟以九十二票对零票告诉里根总统,如果日本还不开放市场让更多的美国货进口,作公平交易竞争,便采取报复行动。
富甲天下的美国对贸易赤字尚且如此,第三世界的发展中国家,包括我们中国在内,当然就更加难以承受不断累增的巨额贸易赤字了。
几年来贵国对大部分贸易对手皆为顺差,且日益加剧。我便怀疑:过大的贸易盈余是否一定对贵国有利?果然不出一年光景,日元兑美元汇价被迫提高了50%,这恐怕并非贵国工商界始料所及的。当我看到日元汇价扶摇直上而日货竞争力相对下降的时候,我就想:该是日本朋友对其贸易政策和措施来个认真反思的时候了。
当前世界上国家间贸易与投资的巨大不平衡日益严重地威胁着世界经济的发展,把世界经济推向衰退。由此而引发了各种贸易壁垒和新的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对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来说,贸易保护也许还有一定合理性,因为他们经济能力薄弱,有必要适当地保护新生的民族工业和国内市场;富国中某些人竭力地鼓吹贸易保护主义,实质上是损人而不利己,也有违于其历来标榜信奉的Fairplay(公平交易)原则。既然利益过分向一方倾斜的不平衡贸易是搞不下去的,新的贸易保护主义,又是对人类文明进步的一种反动,此路不通,那么,我看唯一的积极出路就是建立一种新的互利互惠的贸易和经济关系了。我相信,当代有远见的企业家会比我们祖先聪明得多,他们不仅仅考虑如何充分发挥自己优势占有市场,而是要用很大气力去研究如何创造和开拓新的市场。
日本有强大的经济实力,可以在中国的开放政策实施过程中充当重要的角色。中国的繁荣强大是否会对日本不利呢?我认为这种疑虑是没有根据的。一个经济发达的中国将会是一个购买力比现在强得多的中国,一个对日本经济更有利的邻邦。中国是否会成为日本的竞争对手呢?从实际情况看,中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内部需求大,无论在先进科学、技术、工艺方面,还是在贸易货品方面,与日本的级差都很大,因此成为日本竞争对手为时尚早。薄一波先生曾对日本朋友说过,中国五十年内不会成为日本的竞争对手。在现代高度进化的社会中,在竞争中共进是很自然的。那种“教会徒弟,饿死师傅”的观念已是陈腐可笑的了。
有些日本朋友曾经指出,中国的出口商品由于质量、包装和交货期等种种原因,难以进入日本市场。针对这种情况,我有一个大胆的建议:两国财界和企业界能否在双方政府的支持下,共同搞一个一揽子的长期合作计划,由贵国投资,我国也投资,双方合作,以贵国或世界上的先进工艺技术和管理方法,充分利用我国富裕的劳动资源和丰富的天然资源,加工制造日向方齐先生所说的贵国市场上“通用的、有竞争能力的商品”。这样既可以满足贵国市场和人民的需要,也可以增加我国的外汇收入。贵国由此获得的利润可以扩大再生产,而我国由此而增大的支付能力还可以用于购买贵国的工业产品及技术、设备。其结果,一个经济和贸易往来上良性循环的局面就出现在我们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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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促进投资——合办企业与经济特区存在的问题
野村证券株式会社会长 田渊节也
我必须指出,中国自一九七八年底推行对外开放政策以来,尽管曾经历过一些曲折,但仍然取得很大进展。
对日中合办事业,日方有乐观论和悲观论两种看法。据传,中方认为“日本的实际投资太少,没有达到预期的水平”。我认为,日方进行了努力,取得了成绩,是干得不错的,应给予评价。我期望,通过中方改善接受合办企业、直接投资等有关体制,以及日方的进一步努力,使日本对华投资取得飞跃发展。
日方对华合办、投资步子迈得不太快的主要原因在于日中双方都对对方“还不熟悉”,往往在进入实际谈判后遇到一些未预料到的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事实上双方都花费了不少的时间。
在促进合资事业方面,人们曾提到存在“法制不全”、“外汇平衡”即出口业务、“社会基础设备不全”、“职工素质和工资”以及“土地费用太高”等各种问题。对于这一系列问题,我愿意高度评价最近中国方面为谋求改进这些问题所做出的努力。以健全法制为例,从一九七九年第一次制定“合资法”起,一九八三年制定了“合资法施行条例”,今年又通过了“民法准则”和“外资企业法”,还听说正在拟制“破产法”。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制定了这一系列法规,听说是在亚洲国家、东欧国家也是没有先例的。对此,我愿对中国推行开放政策和促进投资的热情给予高度评价。我期望今后能制订日中投资保护协定和商法、公司法。此外,在合资谈判中,有关当事人与上级监督机关往往对法规的适用与解释不统一的事例也时有所闻,希望加以改进。
最近,在接纳合资企业的条件方面,听说中国对工资、土地费用降到国营企业的水平;对斡旋优质劳力、扩大税收优待范围等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在大连市已付诸实施。
中国方面为促进合资事业做出的努力,大大增强了我们的勇气。为进一步促进今后的投资,我想在这里提出若干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外汇平衡问题。不少企业在谈判合资问题时,往往因外汇平衡问题搁浅。中国希望通过合资企业促进出口,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们担心,要求每个合资项目都要做到外汇平衡,很可能对促进对华投资工作造成重大障碍。仅就饭店而言,如果是为供外国人住宿,几乎都有外汇收入,比较容易做到外汇平衡。但若就中国最希望引进的高技术、高附加价值的技术及产品而言,需要同时进口零部件和材料,很难从创办当初就能做到外汇平衡。因此,如果坚持外汇平衡原则而无灵活性,外商投资对象势必偏向容易赚取外汇的产业和低附加价值产业。
第二个问题是,有关加快合资谈判速度和完善社会基础设施等问题。如果把中国推进中外合资企业从一九七九年至现在看作是第一个阶段,今后则进入第二个阶段。估计中国将比第一阶段更加注意发展高附加价值类型企业。许多日本企业在“日元进入一美元兑换一百五十日元时代”,不得不转向去国外当地生产,这就需要重新估价中国的地位。日方的对华投资,肯定会向多种行业、向高附加价值化发展。从这一趋势看,中国有必要进一步改善经济特区和开放城市的现有体制。
此外,沿海开放城市中,上海、天津这些城市,也难以迅速地、全面地建立符合合资企业要求的完备的社会基础设施。因此,我建议应该研究在沿海开放城市设立旨在引进高技术、高附加价值型合资企业的“出口加工基地”。我今天希望特别强调的是,应设立具有高效率的行政机能服务中心的出口加工基地。这些出口加工区都对外资企业办厂提供充分的优惠条件。中国政府正在研究降低土地使用费,估计会比台湾、南朝鲜更具有竞争力。我希望中国设立出口加工基地时能照顾到可以雇佣到优质劳动力的问题。中国的出口加工基地应设在具有一定的工业基础、容易引诱零部件产业和原材料产业发展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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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关于中日贸易和金融问题
中国银行董事 中国国际金融学会副会长 崔延绪
众所周知,中国是个发展中国家,外汇长期短缺。中国与国际市场的联系如何,取决 于中国的创汇能力。中国的对外贸易必须有进有出,进多少决定于出多少,出的多才能进的多。正如我国领导人邓小平主任去年在会见日本朋友的谈话中指出的:“中日贸易要平衡,才能持久发展下去”,“在国际贸易中一方逆差太多,一年可以,两年可以,久了就不行”。我想,日本朋友是能够理解这个道理的。
中日两国间日益扩大的贸易不平衡问题,已经为越来越多的人们所关注。中日贸易关系要长期稳定发展,关键在于日本从中国的进口要有较大的增长。这不仅对持续发展两国贸易,而且对促进两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都有好处。
中日贸易不平衡同两国经济结构和出口结构有密切关系。日本向中国出口以制成品、机电设备为主,附加值大;中国向日本出口以农副产品、矿产品为主,附加值小。由此而产生的矛盾,显然不是短期内就能解决的。我们并不要求中日贸易绝对平衡,也不要求年年平衡,但这个矛盾通过双方共同努力是可以得到缓解的。
从中国方面来说,我们要大力采取振兴出口政策,努力提高出口商品质量,调整商品结构,增强中国商品的竞争力。中国有日本需要的资源和产品,这是最有力的条件。中国对外贸易最明显的弱点是对国际市场,包括对日本市场了解不够,调查研究不够。中国方面要在深入调查日本用户和消费者对于质量、品种、包装等方面的要求的基础上,大力加强出口产品的研制和开发,努力提高出口商品质量和档次,改进包装和装潢,加强运输能力,以尽快适应日本市场的需要。
从日本方面来说,我们希望贵国采取措施,消除一些影响两国贸易进一步发展的人为障碍,降低关税,放宽配额,取消限制,为中国商品进入日本市场创造条件。同时希望通过扩大直接投资和技术转移来增强中国的出口能力。
我们高兴地看到,中日贸易不平衡问题已经引起两国政府和领导人的严重关切。两国官方和民间人士正在共同努力,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以积极的态度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中曾根首相多次表示,为改善日中贸易不平衡问题,他要亲自尽全力处理。对于这种积极扩大中日贸易的态度,我们给予高度评价,同时期待着问题能够早日得到解决。
回顾中日两国的经济贸易往来,人们自然想到,中日两国金融界的友好合作对促进两国的经济贸易和技术合作起了重要的作用。
近几年来,中日两国在金融领域的合资经营也逐渐活跃起来。中国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同日本的一些银行在中国境内和香港等地合资成立了若干家公司。
展望中日金融合作的前景,是十分令人鼓舞的,合作的潜力也是很大的。仅从发展当前和长远中日贸易来说,两国银行界面临着许多新的课题。为了解决中日贸易不平衡问题,我们愿意同日本银行界和工商企业界朋友一道来研究如何扩大进口中国商品的措施。应当看到,中国对日本出口能力的增强,将直接提高中国的支付能力,从而为进一步扩大日本对中国的出口创造有利条件。这对两国都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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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国的社会资本与技术转移
——围绕电力能源问题谈几点看法
日本关西电力会长 小林庄一郎
今年9月,我作为关西财界访华团的一员访问中国时,得知“七·五”计划的重点是特别致力于整顿充实能源、交通运输等发展经济的基础设施,这使我想到,我国在战后复兴时期到高速度增长期间也曾遇到过完全相同的问题。
五十年代,我国电力供应严重不足成为恢复经济的一大障碍;想开发电源,也因本公司有巨额赤字,资金和技术都处于绝对不足的状态。
为此,我们决定引进外资和国外技术。
根据本公司的经验,在电力事业筹集资金方面有三点值得重视。
第一,在国内积蓄尚不充分的阶段,利用优惠的外资是不可缺少的。
目前世界范围内好的投资地区不足,这时中国筹集外资是一个绝好的机会。为此需要努力做到成为可信赖的用户。在这一方面,我认为中国有必要以某种形式充实对外债务保证制度。
第二,不仅是外资,在国内也努力确保长期低息的资金是很重要的。
我国在战后的复兴时期,对于重要的基础物资(煤炭、钢铁等)实行重点生产、重点投入,受政策限制的资金和资材,想办法纳入增产的轨道。作为其中的一个环节,电力也是投入财政资金的重点,在开发电源方面充分使用了长期低息的政策金融贷款。
与此相并行的,在民间也通过发行债券等等方法,从专门的金融机构吸收国内的资金,重点用于长期设备投资。
第三,除努力确保国内外的资金之外,我们公司通过充实自身的积蓄来保障稳定的资金来源。
在我国的电气事业中,其会计系统的想法是采取成本主义,电费中包括了所有的成本,再进行回收。成本中当然包括借款利息和设备折旧费,所投入的资金的成本通过电费收入来维持。我们公司一贯致力于谋求积蓄自身的资金,特别通过充实折旧制度和整个经营的彻底效率化来充实内部留用资金。其结果,最近五年间,投资所需要的70%的资金是靠内部留用资金。这些资金不需要向外部支付,有了它,就不会受借主的事态变化和国家的财政状况所左右,可以按照自己的决策,自主地推行投资计划。
在保证电力的长期稳定供给中,我们公司做出了不折不扣的拚命努力,在谋求量的充足的同时也致力于实现稳定的经济效益。
决定稳定供电和经营的经济效益的最大因素首先取决于设备的构成,尤其是最佳的电源组成。我们公司在选择原子能、石油、煤炭或水力等各种发电方式时,对其能源来源的稳定供应、各种电源的成本以及各个电源的操作特性,进而对将来的发展前景进行综合的研究,对整个供电系统,总是不间断地追求最佳的电源组成。
现在看来,火力发电的特点是建设费用相对便宜,工期也短,但在成本中燃料费占的比例高,而且石油和煤炭也都几乎依靠进口;原子能发电具有建设费用虽高,但燃料费便宜的特性,因而只有通过高开工率它的优点才开始发挥出来。为此,把核力作为基本电源,尽可能做到高开工,电力需要(负荷)的变动靠火力以及水力发电维持。通过这种组合,在保障稳定供电基础之上,降低整个发电的成本。
在电力需求紧迫,筹集资金的限制下,一方面要提高开发电源的速度,同时又要满足以最少的投资换取最大效果的要求,在这一方面可以说是饱尝辛苦,也进行了种种创造。
从这种经验中痛切感到,要顺利干下去,最主要的是需要以长期的观点,有计划地进行整备。
有关在这种劳苦中我们所培植起来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作为电力业界已开始与中国交换信息和交流人材,我想今后也许能对中国的建设起到一些作用。
在开发核能的考验和劳苦之中,我们得到的教训有两点:
第一,使引进的技术适合本国的特点,通过消化、吸收,转化为独自的技术至为重要。这就需要分阶段地引进海外的先进技术,在各个阶段很好掌握的基础上再谋求高度化,这需要一步一步地进行。
第二,痛切感到培养能够掌握引进技术的人材的重要性。
核电站不仅需要高度而广泛的知识,在日常的操作和维修中,也不可缺少高度的技能和熟练应用。培训人材需要很多劳力和时间,看上去是一种舍近求远的办法,但充实这种接受技术的体制,却是技术转移的根本所在。
作为电力业界,我们正与中国进行着核电站技术交流和在接纳研修生上合作。今年10月份,以本公司大石常务董事为团长的原子能技术交流委员会的代表团访华时,表示今后也愿意继续进行实实在在的原子能技术交流。不久前关西财界访华团提出的接纳企业经营干部研修生的建议,也受到中方的欢迎。我强烈感觉到了中国对培养人材的热情和决心。
我认为,我们的电气事业是在市场机制中发展起来的,刚才讲到的确保资源、稳定需求、提高经营效率等方面,正是由于按市场原理办事才取得巨大成果的。
现在中国进行的经济体制改革中,应用市场原理将是一个核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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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国鼓励外商投资的政策和措施
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 杨光启
有些外国厂商和朋友反映,目前中国的投资环境仍然不很理想,例如,劳动力价格、土地费用、厂房建筑和其它费用仍然偏高,致使产品的成本较高;外汇平衡难以解决以及办事效率低,手续繁琐,法律不够完善,等等。
对于上述问题,我国正在认真地研究解决办法,并采取有力措施改善外商在中国投资的条件,使我们的投资环境更加具有吸引力。
我们首先要特别注意进一步发挥劳动力价格和其他费用比较低的优势,使外商在中国投资生产的产品比在邻近国家和地区投资生产的产品具有明显的竞争力。对于出口型的企业,先进技术企业,在劳务费、土地费、企业所得税和利润汇出税等方面,均将给予特别优惠,在供水、供电、运输条件、通讯设施等方面,给予优先供应,并按照我国国营企业的收费标准计费。外商获得的利润在中国再投资可以退还40%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如果投资于出口型或先进技术型企业,将退还全部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我们必须使投资者有利可图,才能吸引更多的人来华投资。这个道理在中国已经为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了。
我国政府决定保障外国投资企业的自主权,使他们能够按照国际上的做法从事生产和经营。例如,可自行确定机构,聘用或辞退职工;保障外国投资企业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并可自行确定工资和奖励制度;给予外国投资企业为履行产品出口合同,自行进口所需设备、原材料、零部件之权,不需再另行报批或申领进口许可证。
关于合资企业的外汇平衡问题,需要合作双方共同努力加以解决。中国方面根据不同情况,正考虑采取不同的办法:对于国家特别需要而企业自身又确无能力偿还外汇的项目,国家可以拨给所需外汇;对于我国长期进口的大宗物资,可以采取以产顶进的办法平衡外汇;企业之间可以调剂平衡外汇;经过批准,中国企业可以和外国企业开展对销贸易或综合补偿贸易;外国厂商也可以与中国的企业合资组成伞型公司,由这个伞型公司向属于不同地区和部门的企业进行投资,有的企业用外汇,有的企业赚外汇,在伞型公司内部统一平衡。当然,这些都需要按不同项目具体协商,有的还需要在合同中规定下来。
外国方面则不能单纯考虑占领中国市场,而应增加对中国产品的进口。我们希望多出口点,是因为取得外汇后可以多进口。
日本在中国扩大投资是具备有利条件的,中国劳动力比较便宜,资源丰富,工业也有一定基础,这些有利条件与日本的技术、设备和资金相结合,是有着广阔前途的。希望日本方面在技术转让方面更开放一些,更多地到中国来投资。科学技术是不断发展的,日本的技术基础比中国好,中国在技术上取得一些进步,日本还会向前发展,不会停滞,因此不必过多担心。中国的出口在世界市场上所占比重很少,中日双方共同合作,取长补短,扩大出口,占领新的市场,可以为日方,同时也为中方带来好处。目前日元升值,日本有更加有利的条件在国外投资。我们欢迎更多的日本厂商来华投资,以扩大日本出口产品的市场。
我向各位透露一个信息,有关中外合资企业或在中国举办独资企业的各项细则正在加紧制订之中,其中包括为外商人员提供方便的生活条件,以及为其子女上学提供条件,等等。总之,对于外国厂商来华投资所遇到的问题,我认为应持向前看的态度,也希望日本朋友提出改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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