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6月21日人民日报 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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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正确对待干部在“文革”中的错误
刘振华
在整党中,进行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的教育,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许多单位的实践证明,认真抓好这一教育,对于清除“左”的流毒影响,消除派性,增强团结,进一步纯洁党的组织;对于提高广大党员的觉悟,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实行,都起到了明显的积极作用。但是,我们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重在思想教育,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并不是要否定所有参加“文化大革命”的人。当前,在有些单位、有些领导同志那里,确实出现了一种偏向,即对于那些不是“三种人”,但在“文化大革命”过程中犯有程度不同的错误的干部,不管其对错误的认识和现实表现如何,都不敢信任、使用。这就提出了一个如何对待干部在“文化大革命”中犯错误的问题。能否正确对待干部在“文化大革命”中犯的错误,不是关系到个别人或少数人的问题,而是关系到一代人以至几代人的问题。处理得好,可以调动一大批人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他们在四化建设中的作用;处理不好,则会挫伤一大批人的积极性,压制他们在四化建设中应有作用的发挥,并将直接影响党的干部队伍的建设。
众所周知,“文化大革命”是一次全局性的、长时间的“左”倾错误。那个时候,中国社会的各个阶层,从十几岁的娃娃到白发苍苍的老人,几乎是毫无例外地都被卷入到这场规模空前的“运动”中来了。现在回过头来看,那些起来“造走资派的反”的红卫兵娃娃和其他干部群众,无疑是做了错事、蠢事;当时被推到历史前台主持工作的各级领导干部,不用说更要对这个时期的某些错误负有不同程度的直接责任;除此以外,还有那些受过冲击、挨过批斗、蹲过“牛棚”的同志,恐怕也不能说自己就完全做到“出污泥而不染”了。我们有不少老同志,在被关押、受审查期间,迫于当时的形势和认识上的迷误,不是也曾做过一些违心的检查,对自己的历史和党的历史说过些不甚恰当的过头话吗?这一切都表明,在“文化大革命”那样的条件下,犯不同程度的错误的人数量是很大的。否定“文化大革命”,当然要否定曾经发生和出现过的大大小小的错误,但无论如何,却不能不加分析和区别地排斥和压制那个时期犯错误的干部。那样做,伤人太多,只会在干部队伍中增添不稳定的因素,妨害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文化大革命”害了几代人,我们今天彻底否定它,就是要教育受害的几代人。即使对“三种人”,也要给出路,也要帮助他们进行洗心革面的改造。这样做,才符合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共图四化大业的基本方针。
我们党在反对错误倾向的斗争中,曾经积累了一条重要的历史经验,就是处理这类问题,不应着重于一些个别同志的责任方面,而应着重于当时环境的分析,当时错误的内容,当时错误的社会根源和思想根源,以便分清是非,弄清原因,总结经验,避免重犯。在现实生活中,恰恰有些同志忘记了这一点。他们对有些干部在“文化大革命”中发生的错误,不肯进行具体的、历史的分析,往往过分地追究个人的责任。这是很不公平,也是很不妥当的。“文化大革命”是由毛泽东同志发动和领导的一场完全错误的政治运动。历史已经判明,这场所谓“革命”既不符合马列主义原理,也不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毛泽东同志提出的一套错误的理论、方针和方法,被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利用,形成了一场特殊的内乱,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当时,对毛泽东的个人崇拜达到了狂热的程度,长期发展和积累起来的“左”的影响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和多数干部群众的思想深处,再加上“以阶级斗争为纲”所形成的不正常的政治气氛和政治压力,在那种情况下,要完全顶住错误潮流是很难的,不说一句错话,不办一件错事几乎是不可能的。用今天的眼光衡量,当时的所言所行显得是那么荒唐可笑,大谬不然,可是在那个是非颠倒的历史年代里,那样做却被视为天经地义,不那样做反而要受到指责,甚至要大祸临头。特别是当时那些二十岁上下的青少年,由于思想上的幼稚和政治上的不成熟,天真地把错误的理论当作发展了的马列主义盲目崇拜,把奉行“造反有理”视为“听党的话”,抱着一种朴素而热烈的感情为错误的东西“誓死战斗”,更是事出有因,情有可原。为了正确对待这样一大批在党内生活和社会生活极不正常的情况下犯错误的同志,党中央领导同志曾经一再指出,要把错误放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来看,把历史条件这个重要的因素加进去,不能不问情由,要求过苛。处理这类历史问题,要宜粗不宜细,宜宽不宜严,只要犯错误的干部认识了错误,做了自我批评,或者组织上已经做了处理,就不要没完没了地算历史旧帐。
当然,要看到在“文化大革命”这个同样的历史条件下,由于人们的世界观不同,思想修养不同,政治态度不同,虽然都是犯错误,但在错误的性质和情节的轻重上是有差别的。有的人抱着个人野心,趁“文化大革命”的混乱之机,大演其“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的政治闹剧,违法乱纪,伤天害理,堕落成了“三种人”;也有的人品质不好,私心膨胀,在“文化大革命”中或者挟嫌报复,或者栽赃诬告,独出心裁,推波助澜,造成了严重后果,犯下严重错误。所以,不能把每个人在“文化大革命”中做的错事都笼统地说成是一般错误,更不能让“三种人”借口“特殊历史条件”而逃脱个人的罪责。对在“文化大革命”中有这样那样问题的人,应区别不同情况,实事求是地进行分析,作出恰如其分的判断。
还应该指出,坏事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变成好事。许多干部在“文化大革命”中犯了错误,这当然不是什么好事,但是,也恰恰是这些错误从反面教育了人们,使犯错误的同志变得聪明和成熟起来了。许多同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开始时抱着“反修防修”的狂热情绪投身其中,做出了不少“过火”的错事。但随着运动的发展,他们中虽有少数人执迷不悟,成了“三种人”,或犯有其他严重错误,但也有些人在“武斗蜂起,内乱不止”的严酷现实面前,很快觉悟过来,对“文化大革命”和林彪、江青一伙的行为产生了怀疑,有的以各种形式进行了抵制和斗争。而其中的大多数人,则由“狂热派”变成“逍遥派”,进而由“逍遥”开始了对历史和现实的冷静思考。对于当时正在求学的大中学生,十年动乱打断了他们的正常学业,逼迫他们锻炼和增长了自学能力和自立能力。当时对知识分子实行“再教育”和上山下乡的错误政策,使他们纷纷来到了工厂、农村、边疆等社会最基层,在充满动荡、艰辛的人生道路上,上起了“社会大学”,亲眼看到了并切身感受到了“文化大革命”给我们的国家和人民带来的苦难。他们在“文化大革命”中犯了错误,但是这种错误造下的苦果也是他们和人民一起吃下去的。对这一段不平常的经历,他们同受冲击、被打倒的干部一样,也有自己的切肤之痛。古人说:“艰难困苦,玉汝于成”。“文化大革命”的错误和带来的严重后果,从反面教育和锻炼了一代新人,使他们更加自觉地把个人的命运同党和祖国的命运连在一起。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拨乱反正,重新确立了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整党中进行的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的教育,使广大干部和群众迅速提高了觉悟,深刻地认识到“文化大革命”不仅在历史上是完全错了,而且今后也永远不能再搞了。如果只看到干部在“文化大革命”中犯错误的一面,而看不到他们从错误中觉醒,进而对“左”的一套深恶痛绝、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坚决拥护的一面,那就离开了辩证法,离开了客观实际,表面上看对“文化大革命”否定得非常彻底,实际上却是沿袭了“文化大革命”中那一套盛行一时、为害甚烈的形而上学的思维方法。
正确对待犯错误的干部,是我们党的一条宝贵经验,也是我们党和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重要标志。在党的历史上,曾经发生过陈独秀右倾机会主义的错误和王明“左”倾冒险主义的错误。这两次错误都对党的事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但是,我们党并未因此就把这两个人清除出党或给予更加严厉的处罚。历史证明,我们党当时对他们仁至义尽的做法,丝毫无损于党的事业,相反,却充分显示了我们事业的正义性,显示了党的信心和力量,也挽救了跟着他们犯过错误的一大批干部。建国以后,随着党内“左”的错误的滋生,我们在对待犯错误的同志(后来的实践证明,这些所谓“错误”不少是对“左”的做法进行的正确抵制)的处理上,令人痛心地又重复了“残酷斗争、无情打击”那一套。这种“左”的做法对干部的伤害和对党的事业造成的损失,人们是有目共睹、记忆犹新的。今天,如果我们一方面进行否定“文化大革命”的教育,一方面又重复“文化大革命”中对待干部“攻其一点,不及其余”的做法,岂不是南其辕而北其辙了吗?那显然是有背于我们否定“文化大革命”的初衷的。在对待干部在“文化大革命”中犯错误这个问题上,我感到我们当时挨过整的老同志,应该学习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榜样,有豁达大度的胸怀,既帮助那些伤害过自己的干部认识错误,总结经验教训,又支持和鼓励他们放掉思想包袱,精神振奋地挑起四化建设的重担。领导干部特别应该注意防止派性在自己身上作祟,做到对干部一视同仁,不论是当时“保”过自己的,还是“反”过自己的,都不要“另眼相看”。新老干部紧密团结,同心同德,就一定可以把我们的党整顿好,就一定可以顺利地实现党的总任务、总目标。
(原载1985年第9期《理论与实践》,本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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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书评

一部很有特色的人物传记
——评李元明《拿破仑评传》
金冲及
过去我常有一种偏见,觉得由中国人来写外国历史人物的传记是很难写好的,甚至还会失真。李元明同志的《拿破仑评传》却把我吸引住了。
当读者打开一本传记来阅读时,他最关心的自然是传记的主人公。这个主人公应该是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他有自己的梦想和追求,有自己的思考和判断,有自己性格上的长处和弱点,有自己探索前进的道路。在一生中,他面对过许多错综复杂的矛盾,可能作出错误的处理。他生活在一个大时代中,反映着一定社会力量的利益和要求,周围的环境深刻地影响着他,他反过来又可能给环境以至时代留下自己的印记。因此,对传记的主人公和他所处的时代是否理解,这种理解的深度如何,常常是决定一部传记成败的关键。我觉得,李元明同志主要用力的地方正在这里。
作者善于从纷繁的历史材料中捕捉那些具有决定意义的事实。拿破仑少年时代的生活经历是坎坷的。作者这样描述他在法国大革命前夜的内心世界:“外表如冰的拿破仑,心中正燃烧着炽烈的反叛之火。科西嘉人民的苦难,他和家庭的贫寒生活,贵族出身的同学和军官对他的歧视,自己出众才智的无处施展,这一切都推动着这个低级军官去追求自由和平等。”正因为这样,他如饥似渴地阅读着卢梭的作品。也因为这样,法国大革命的爆发在他个人生活道路上同样成为一个转折点。拿破仑同法国大革命的关系是人们长期争论不休的问题,有人把他看作革命的体现者,有人却把他看作革命的扼杀者。抓住了前面所说的这一点,就比较容易接受作者的论断:拿破仑是“卢梭的学生”、“马背上的罗伯斯庇尔”。
这部著作有很强的内在逻辑力量。在事物的复杂演变过程中,主人公的性格又有着前后一贯的连续性。
拿破仑自称:“我是法国革命之子。”他担任法国的最高统治者时,法国革命在经历了连续的动荡和危机以后,正需要建立一个稳定的秩序,把革命的成果巩固下来。本书《第一执政》一章是很有特色的。作者写道:“象拿破仑这样作为一国的统治者,在一个短短的时期内亲自完成了这么多的事业和任务,在历史上确是罕见的。”作者生动地描述了拿破仑如何以惊人的旺盛精力在这段历史时间内领导制订共和八年宪法,如何用人,如何改组机构、调整经济,如何平息叛乱、建立国内和平。这一切又服从于他的信念和原则。这些论述连同对《拿破仑法典》的剖析,有助于人们理解恩格斯的名言:“拿破仑帝国是法国革命的最后阶段”。
在军队中同样贯穿着这种精神。作者指出:“拿破仑十分善于在士兵中选拔自己的指挥官。”“军队的职务对英勇善战的人都是开放的。家庭出身、以往的政治经历对战斗人员的升迁不起什么作用。这一切对部队战斗力的提高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
李元明同志不仅对拿破仑的一生进行了纵的考察,研究了他的各个历史发展阶段,又对他活动的各个横断面进行了系统的研究。
为什么拿破仑能在那么多战役中以劣势对优势而获胜?他的军事思想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作者作了这样的概括:“就是充分地运用和发挥自己军队的特点,迅速地机动地运用军队,在出色的运动中,集中优势兵力,发动坚决的进攻,歼灭敌军兵力,夺取战役的胜利,其中歼灭敌军兵力是拿破仑军事思想的核心。”他对拿破仑的军事思想归纳为六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论述,这在全书中是写得很精采的一部分。
既然这样,为什么他最后仍战败了?作者回答:这是他奉行霸权主义政策的结果。由于奉行这种政策,他就不能不同时在几个方向作战,并且使法国在连年不断的战争中弄得精疲力竭。作者特别指出:“拿破仑的霸权主义破坏了拿破仑自己奉行的作战原则。”本来,拿破仑总是要求集中兵力,量力而行。“但是,随着霸权主义的推行,他的战线越拉越长,兵力越来越分散,他所企求的越来越多,越来越超过他所能做到的,也就必然破坏了自己的原则。”这些分析是深刻的,有说服力的。
还要提到:作者的文笔是优美的,笔端常充满着激情,常常能在读者面前形象地再现出那些波澜壮阔的历史画面。作者的法文、英文、俄文都很好,能够自如地利用多种文字的原始资料和研究著作。这些,对一部成功的传记作品也都是重要的条件。
自然,本书也有它不足之处:对当时社会经济状况的演变以及它对政治、军事、外交的影响谈得较少,拿破仑的后半生写得也稍嫌简略。但总的说,这确是一部成功的人物传记。读读这本书,不仅可以获得知识,在方法论上也能得到不少有益的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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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谈谈边远省区轻工企业的转轨变型
陈志军 杨力行
边远省区轻工企业大部分是国营小企业和集体企业。这些企业一般素质差、技术落后、经济效益低。近几年来,边远省区轻工市场的发展和竞争的出现,促进了商品、信息、人才和技术的相互交流,改变了长期以来形成的僵化的外部环境,既给边远省区轻工企业带来了压力,也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时机。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加速企业由单纯生产型向经营开拓型转变,尽快扭转生产上的被动局面,缩小与沿海企业的差距,这是当前边远省区轻工企业面临的十分迫切的问题。
发挥自身优势 调整产品结构
边远省区轻工业的发展,过去片面强调地方自给、自成体系,使相当一部分轻工企业产品缺乏竞争力。在企业的转轨变型中,应该吸取过去不顾条件盲目上老三大件的教训,牢固地树立市场观念,从调整产品结构入手,提高企业的应变能力,把本地区的消费特点、资源优势和企业的生产技术条件有机地结合起来。只有抓住产品这个龙头,走出自己的路子,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经济效益不高的问题。
从当前边远省区消费品市场和企业现状看,除了通过与沿海、国外厂家合作,适当发展一些新兴行业以外,更主要的是立足于本地优势,发展有地方特色、民族特色的轻工产品,特别是把过去丢掉的、群众需要的传统产品逐步恢复和发展起来。这样做,投资少,产品开发相对容易,可以较快收到效益。
调整产品结构还要打破行业、部门界限,否则发挥自身优势就会成为一句空话。现在,很多部门的企业都开始生产轻工产品,部门之间的传统界限逐步淡漠。面对这种形势,边远省区轻工企业应充分发挥自己船小好调头的长处,发挥自身优势,调整产品结构。广西荔浦县二轻局在调整产品结构中,根据本地区农副产品资源丰富,发展食品工业大有可为的情况,把食品工业作为主攻方向,上了七十多个品种,生产得到了迅速发展。
敞开大门 加强联合
由于商品经济不发达,边远省区轻工企业习惯于封闭式生产,这是造成边远地区轻工企业经济效益低、生产发展慢的一个重要原因。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敞开大门,加强协作,通过联合来促进分工的发展,促进企业素质和经济效益的提高,这是转轨变型中的一个重要方面。
如果说扬长避短是联合的一项基本原则,那么对边远省区轻工企业来说,坚持这个原则就更有现实意义。边远省区是轻工业原料的主要产区,以农副产品为主要原料之一的边远省区轻工企业,距原料产地近,运输便利,这是其他地区难以相比的优势。但是,由于这些地区的轻工企业信息闭塞、技术落后、资金缺乏,守着原料产地,却难以开发出拳头产品,致使大量原材料被其他地区高价收走,自己的优势发挥不出来。改变这种状况,就要扬长避短,走联合之路。
边远省区轻工企业搞联合,首先要加强与沿海地区生产名优产品的轻工企业联合。这些企业为了扩大生产,目前也在积极开发市场,寻找合作的伙伴。在这方面,边远省区的轻工企业应从实际出发,承认差距,甘当配角。不适于搞最终产品生产的,就从粗加工、半成品加工做起,不适于搞配套生产线的,就从散件组装做起。这样做,可以化干戈为玉帛,改变与沿海企业争原料、宏观效益不好的状况,使企业摆脱竞争中的困境;同时可以把沿海的名优产品引进边远地区,弥补市场缺门,满足群众的迫切需要。这样做,还可以使职工逐步适应现代化管理的要求,解决职工素质低、技术差的问题。
其次是立足本地,加强与三线大厂的协作和联合。这是一条省时、省力的联合捷径。边远省区三线大厂较多。这些企业技术、资金都很雄厚,具有优势。但是,这些企业又往往大而全,自己配套生产,影响经济效益进一步提高,迫切需要与其它企业联合。同这些大企业联合,可从两方面入手。一是技术上的联合。在自愿互利的原则下,利用大企业优越的技术条件来为轻工企业的技术开发、产品开发服务。兰州七里河区一些轻工集体企业,与大厂联合开发当地特产食品脱水百合,产品很快打入香港、东南亚市场,取得明显的效益。二是为大厂协作配套,把自己能干的、大厂不愿干的产品拿过来。这也是多年来国外和沿海地区小企业发展的一条有益的经验。这样做既可以使大厂不断挖掘潜力,提高经济效益;也可以使一批产品不固定、生产比较盲目的企业通过配套生产找到出路,不断提高自身技术水平,加速资金积累,为今后的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加强销售、科研队伍建设
为了加速边远省区轻工企业的转轨变型,加强销售队伍和科研队伍的建设,是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销售队伍是生产与消费之间的媒介,科研队伍是产品开发的中坚,只有抓好这两支队伍的建设,企业的经营才有可能真正搞活。在这方面,边远省区轻工企业与沿海地区的差距是十分明显的,在相等生产条件下,边远省区轻工企业的各项经济指标往往低于沿海同行业。这里除了历史因素和环境因素外,很重要的一个原因还是两支队伍的力量薄弱,不适应轻工企业直接面向市场之后的客观变化。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首先要采取有效措施,调动这两部分人员的积极性,关键是打破过去分配制度上的大锅饭。当前边远省区轻工企业正在普遍推行以承包责任制为中心的改革。这个改革可以把销售和产品开发这两个环节作为突破口,使这项改革一开始就与企业的转轨变型密切结合起来。这既可以使改革有明确的目的,又为改变企业落后面貌找到了动力。
其次,在用人制度上进行必要的改革,对原有的供销和科研人员进行调整,把企业中的能人选拔到这两个岗位上来。目前,边远省区轻工企业技术力量薄弱,要通过多种渠道解决人才短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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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会计改革专题讨论会
五月上旬在北京召开的中国会计学会年会暨专题学术讨论会,着重讨论了会计改革问题。
大家认为,根据党的工作着重点转移和企业逐步实现“转轨变型”的要求,会计工作也要“转轨变型”。在会计观念上,要从集中计划的产品经济报帐型会计观念变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经营管理型会计观念;在会计工作重点上,要从过去重在守财、用财转变为生财、聚财、用财有机结合,重在讲求全面经济效益;在会计核算体系上,要从以产品为中心的报帐型会计变为责权利相结合的责任制会计,会计核算方法也将发生很大的变化;在会计人才、知识结构上,要从单一型核算知识结构向多面型经营管理知识结构转化;在会计工作手段上,要从传统的手工操作逐步转向电算化。
对于《会计法》的学习和宣传,大家认为要明确以下几点:一、《会计法》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客观需要。法律保障改革,改革要求立法。二、企业的经济活动必须遵守和执行《会计法》。三、厂长负责制是在政策、法令、法律、制度范围内施行的。实行厂长负责制同执行《会计法》并不矛盾。四、《会计法》所规定的会计工作是最基本的、必要的要求,执行《会计法》不会影响会计改革的广度和深度。(朱鸣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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