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5月11日人民日报 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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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不顾大局的停电
郑州市新郑县电业局不顾大局,时常借故停电,给新郑车站铁路运输造成了很大困难。今年1月11日至20日,新郑电业局以变电站改线路为由,向新郑车站要集资款,因为没有得到满足,便连续停电九天,给国家造成了严重损失。
今年1月4日,在新郑县人民政府召开的重要用电户会上,于县长宣布:一、城后变电站新的工程即将投产,在新旧变电站转移负荷期间,要停止向新郑车站供电两天;二、谁用电谁拿钱,新郑车站要向县政府交集资款二十一万八千元,并要重新制订供用电协议。
我们认为,新郑县建设城后旧变电站(三万五千伏)时,铁路已经投资七万元和两吨钢材,这次为什么又让出钱?就是出钱,也应该下个正式文件,以便我们向上级请示。当时,我们没有同意交纳这笔集资款,新郑县电业局就借故不给送电。从1月11日停电以来,造成了新郑车站旅客运输工作的一片混乱。只是由于我段做了努力,才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1月14日,我段派人前往新郑县电业局询问延长停电时间的原因,并交涉送电事宜。县电业局的王局长公然说:“叫你们当家的领导人来。不拿钱(指摊派的二十一万八千元)不送电,这是于县长指示的。”16日,我段领导人前往,指出他们停电影响京广线的铁路运输秩序,给国家造成了经济损失,希望他们以大局为重,尽快送电。但县电业局的王局长、李副局长竟说:“不给钱就不能送电,大不了去蹲几天大狱!”
后来在省、市有关领导的干预下,县电业局才于1月20日正式送电。可是电业局的领导人仍说:“这二十一万八千元,还是你们铁路上欠电业局的款子。”更令人气愤的是,新郑县电业局竟单方面制订了新的供用电协议。新协议抛开历次签订的供用电协议于不顾,严重违反《全国供用电规则》,动辄以停电罚款相威胁。本来《全国供用电规则》规定,三万五千伏线路每年停电检修一次,十千伏线路每年停电检修三次,加上其他电力设备停电检查,每年停电不超过五至六天。新郑县电业局却在新协议上提出,每年只能保证向新郑车站供电二百五十天。其余的一百多天,每供一天电,铁路需向电业局交二百五十元的“多供费”。《全国供用电规则》规定,公用变电所的电力设施由供电局负责管理,而新协议却要铁路出钱购买城后变电站铁路专用电源线的出线间隔,每年还要向新郑电业局交纳变电站运行人员管理、培训等十多项费用。新协议还规定,新郑车站信号只能使用郑州或许昌的电源,新郑的电源只能做备用。
我们认为,新郑县电业局不顾大局,自作主张的作法,不能再继续下去了。希望上级领导重视并过问这件事。
郑州铁路分局水电段 于治海 樊景德
调·查·附·记
经记者调查,于治海等同志信中反映的情况属实。
这次新郑车站被停电九天,有工作上的原因,即新郑县电业局工作计划不周,没有按时完成转移负荷任务,拖延了送电时间。而更主要的原因则是,新郑车站没有按照新郑县提出的条件交纳集资款,新郑县电业局就不积极设法送电。1月16日,郑州铁路分局水电段负责人到新郑县电业局交涉送电事宜,双方发生了争执。水电段的同志把这次双方谈话录了音,这更惹恼了电业局的领导人,最后不欢而散。新郑县电业局当天就给郑州铁路分局发了《关于对新郑车站停止供电的通知》。通知说:“元月16日,你段会同新郑车站有关人员到我局,采取了不文明、不礼貌的‘铁老大’作风,并对以前我局例会不参加,对我局一切通知一概不承认,对转移负荷供电的有关事宜也无法协商,因此,无法再向新郑车站供电。”他们果然给新郑车站断电了。直到省、市经委和市供电局领导人出面督促,新郑县电业局才于1月20日恢复供电。
新郑车站是京广干线郑州以南的第一个大站,平均每四分半钟发一趟车。铁路用电量虽然不算大,可是一刻都不能离开电。由于新郑县电源停电,加之许昌和郑州两条电源难以接续,所以在停电的那些日子里,新郑车站夜间没有照明,信号电源又失去控制,重货不能用机械装卸,调车没有声音,严重影响了铁路运输。每到晚间,售票处、检票口、货运室只得点蜡烛工作;旅客上下火车经过的地方一片漆黑,秩序十分混乱。当时,郑州铁路分局水电段有如下记载:
“新郑给水所因无电,自备的小容量发电机械无法维持长期运行,机车不能正常补水,给行车造成了困难。”
“13日十三时五十二分,许昌李口电源也因故障断电,而新郑又无电源接续,145次客车被迫在许昌至官亭间临时停车。”
“18日十四时二十六分,许昌电源因发生故障而停电,新郑仍无电源接续,新郑至许昌间五十多公里区段的信号全部停用六分钟,使京广干线行车造成堵塞。”
新郑车站被停电,正是春运大忙时期。据初步统计,这期间少装卸三百一十八个车皮,欠发运货物二万三千九百多吨,直接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十六万九千元。
铁路是国民经济大动脉,任何一个地方堵塞,都会影响全局。水电部历来都把铁路看成重要用户,想方设法保证供电。如果供、用电双方发生矛盾,应协商解决,或由上级仲裁;而不能任意停电。新郑县电业局对待新郑车站的作法,显然是不符合供用电规则的,是有损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希望有关领导部门严肃对待这一事件,并作出必要的处理。 本报记者 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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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新风集

烤鸭送上门
3月下旬的一天上午,我的一个老友约我到他家去谈工作事宜,他住在北京朝阳区团结湖北里。我们谈到将近十一点时,他盛情地挽留我吃烤鸭。
提起吃烤鸭,引起我一段不太愉快的回忆。有一次,我们几个人在下午六时左右,到一家大饭店去吃烤鸭。顾客盈门,座位已满。服务员们确实忙得不可开交。我们中的一位非要坚持等一会儿不可。这时,店里的一位同志颇不耐烦地对我们抱怨:“谁叫你们这时候来呀!”是啊,我们是“食”不逢时,给人家“添麻烦”了!我想扭头就走。但是,另一位服务员却千方百计为我们挤出一席之地,并不断表示歉意。由于大家的情绪被长时间的等候拖疲了,这次的烤鸭吃得并不愉快!
现在,我的老友又要拉我吃烤鸭,我想:进城要花好长时间,到了那家大店,肯定要吃“闭门羹”。然而,他却告诉我,这次是请烤鸭店的服务员同志送到家里来吃。他不时地看表,并向楼窗外眺望,我才发现外面下雨了。忽然,门外响起敲门声。他的爱人忙去开门,只见门口出现一位二十多岁的姑娘。她一手提一个椭圆形的木盒,一手拿着把花伞,腼腆地问道:“您是刘同志吗?我们是利康烤鸭店的,您要的烤鸭和薄饼送来了。”我估计,烤鸭送上门,一定便宜不了。然而,一算帐,一只鸭子加上二斤薄饼,还有面酱和葱,共十五元多一点儿,比那家大店还便宜两元多,而且不收“跑腿儿钱”。烤鸭被包在双层塑料袋里,打开之后还热着呢。
我的老友跟这家烤鸭店素不相识。他说:“我是看了《北京晚报》登出的消息之后,抱着试试看的心情叫的。我没把握,特别是又下起雨,真想不到……”这次的烤鸭,让人吃得真惬意!
后来,我有机会见到这个店的上级——北京第四住宅建筑工程公司劳动服务公司经理孟继明同志,对他们这种真正为顾客“服务到家”的精神表示了赞赏。他告诉我,过去,他作为一名顾客有时候也尝过在饭馆“吃饭难”的滋味。去年,第四住宅建筑工程公司兴办第三产业时,领导上交给了他这项任务。他考虑再三,决定在位于朝阳区的工人体育馆南路的南口办一个中档的“利康烤鸭店”。开业以来,深受远近顾客的欢迎。可是因为店小,还有排队等吃烤鸭的现象。他说:“现在虽然要讲究经济效益,但不能忘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宗旨。我们要从实际出发,坚持薄利多销,服务到家。别人不能办的,只要我们有条件,就可以办。”3月14日的《北京晚报》登出了这个店“提盒送鸭,服务到家”的消息后,立刻有许多顾客给他们打电话来,特别是那些离退休干部、行动不太方便的人以及有特殊事情的人。
由于这个店开业不久,人手比较紧张,他们把“提盒送鸭”的范围限于距本店方圆四里范围内。可是,有时候遇到特殊情况,他们就特殊对待。比如,有的顾客全家团聚,想出去吃一顿,可是赶上下雨,出门不方便,他们就派服务员冒雨送上门;有的顾客为老人祝寿;有的欢送儿女出国深造;美籍华人回来探亲;女儿出阁后当天回娘家……。虽然这些顾客的家距这个烤鸭店远了一点,但也还是满足了他们的要求。许多顾客十分欢迎他们这种做法,说:“这是北京多年来出现的第一家‘送鸭上门’的饭店啊!”有的顾客住在五层楼上,服务员把烤鸭送上去以后,热情的顾客又把他(她)送到楼下门口。
我想,如果全北京的饮食服务行业的服务质量,都能象利康烤鸭店那样全心全意地为顾客服务,那该多好啊!
北京朝阳区东大桥路 也华(附图片)
  利康烤鸭店副经理戴红送烤鸭到三里屯住户周金品的家里
            小侠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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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答复反应

  “嘎林”牌收录机质量差的生产厂家包退、包换、包修
你报3月7日、4月4日发表了批评“嘎林”牌WB—328型收录机质量差的读者来信:《“嘎林”牌收录机是谁家的产品?》、《不要再让劣质高档商品上市了》,引起我厂高度重视。对质量不好的机子,我厂保证实行三包:包换、包退、包修,邮费由我厂付。我厂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湾仔镇华晖电子厂。对个别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我们已采取紧急措施。欢迎用户批评监督。
广东珠海市湾仔镇华晖电子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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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好人好事

  为了恢复枣乡盛名
我县南赵峪村,曾是有名的大枣之乡。这里出产的“赞皇大枣”,皮薄、肉厚、糖分高。过去,由于毁林开荒单种粮食,这里的山岗秃了,枣树差不多被砍光了。这个村的张素芳目睹这样情景,心里十分难过。她立志要绿化家乡,为恢复“大枣之乡”的盛名贡献力量。经过几年的努力,她终于掌握了利用野生酸枣嫁接大枣的方法,学会了修剪、喷药、施肥等一系列管理技术。去年,县里举行红枣嫁接技术比赛大会,她战胜了几百名能手,成为“嫁接女状元”。
张素芳成为嫁接能手后,外地常有人高薪聘请她去嫁接果树。凭她的技术,一天挣几十元钱不成问题。但她志在绿化家乡,不为金钱所动。每次外出帮助别人嫁接,她都热情传授技术,不要报酬。为了让更多的人掌握果林管理技术,她建议在本村办起枣树嫁接训练班,她还担任了教员。如今,南赵峪村的青年多数成了嫁接能手。在她的带动下,村里建起了四千亩枣园,栽种和嫁接枣树二十一万株。去年,张素芳还带领本村技术员到本县五个乡十几个村帮助嫁接枣树二十多万株,举办培训班十二期,培养技术员一百多名。她亲手嫁接的枣树即有一万五千多株,成活率在95%以上。张素芳为山区建设做出了贡献,今年被授予“全国青少年绿化祖国突击手”的光荣称号。
河北赞皇县 于梦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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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耳闻目睹

  负担太重
四川理县这根电线杆的遭遇,在我国其他地区并不少见。据我们了解,一些地方甚至把电灯线和电话线都安在同一根电杆上。这种蜘蛛网状的电线既不美观,也不安全。希望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 四川理县人武部 洪年刚 张仁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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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监督哨

  监督哨
△四月一日,我们在郑州火车站要买三张去南阳市的车票。但是,车站售票处给的却是到襄樊的二八七次客车车票。我们问:这符合铁道部的有关规定吗?售票员回答:是我们自己规定的。为啥要旅客多花钱买车票?这样做,符合人民铁路为人民的服务宗旨吗?
中共河南省委整党工作办公室
李学渊等三人
△去年十月十七日,我在长沙橘子洲头花了两元钱,照了一张彩色相片。不久,我接到了橘子洲头照相服务部的信,拆开一看,不见相片,只有一张画片,附有一张纸条,说是因相机出了故障,相片没照成,有机会再给我补照。我回信讲明,我们去长沙的机会很少,补照是不可能的,请退还照相款。可是信发出四个多月,一直没有回音。
河南信阳驻军 王新民
△四月六日,在我县县城农贸市场上,我看到一些人出售捕杀的鸟,其中有锦鸡、猫头鹰、鹭鸶等。在全省开展“爱鸟周”活动之时,这些珍禽益鸟遭到捕杀,并且被公开出售,为什么无人过问呢?
湖北麻城县 刘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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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毖后录

  山东博物馆要爱惜文物
我是一名文物爱好者,近几年来经常到山东省博物馆参观。我见到,博物馆东北角横七竖八地堆放着数以百计的历代石碑、石刻等文物,无任何保护设施,任凭风吹、雨淋。有的摞了好几层。由于长期得不到妥善管理,这些文物损坏严重。
今年,博物馆工作人员虽然对文物作了一番清理,但还有一些碑刻仍然堆放在那里。一尊高达两米的铜佛,铸工精细,造型复杂,堪称艺术精品,去年还是完整无缺的,今年我再去看时,只见铜佛的下半身被人砸掉,甚感惋惜!
山东博物馆为何如此对待文物?
山东济南市 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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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问事窗

  什么样的地方算集体林区?
问:3月25日你报第一版刊登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中,明确规定:“集体林区取消木材统购,开放木材市场,允许林农和集体的木材自由上市,实行议购议销。”对此,广大林农深表拥护。但是,我们在具体贯彻落实时却遇到了这样一个问题:有人认为,我县集体林地面积占总林业用地面积的49.9%,其余全是国有林,算不上集体林区;也有人认为,都应当列为集体林区;还有人认为,算不算集体林区无所谓,但集体林生产的木材,应当取消木材统购,实行议购议销,开放木材市场。究竟什么样的地方算集体林区?不是集体林区的地方,集体林生产下来的木材可否取消木材统购,实行议购议销?在既有国有林又有集体林的县可否开放木材市场?请解答。
吉林永吉县林业局 吕德厚
答:我国林区按森林权属划分为国有林区和集体林区。国有林区基本上是历史遗留下来的天然林;集体林区主要是人工林,分布在我国长江流域及其以南的广大地区。
集体林区在三个主要方面有别于国有林区:第一,森林形成方面。集体林区,是山区林农千百年来世代耕山植林、人工经营的老的商品用材林基地。在商品生产很不发达的封建时代,林农就以经营木材作为主要谋生手段。如著名的闽西北林区,赣南林区,桂北、粤北林区,黔东南林区,湖南的江华、会同林区,浙江的龙泉等县,林农生活来源的大部分靠造林卖木为生。据清朝同治年间江西崇义县志记载:“邑民生活半恃耕作,半恃纸木”;贵州锦屏县有这样的民谣:“篙子下水,婆娘夸嘴;篙子上岸,婆娘饿饭。”这都反映了集体林区的农民是以经营山林为生的历史。第二,是木材生产方面。建国以来,集体林区就是国家木材生产的重要基地,承担着国家木材生产任务的三分之一左右。集体林区的木材,作为一类物资由国家统购。第三,山林权属方面。建国初期,上述林区的山林基本上都是私有林,通过合作化变为集体林的。所以,现在集体林区90%以上的山林属于集体所有,那里的国营林场主要是在国有或集体所有的荒山上造林而成,国营伐木场所经营的大部分山林也属于集体所有。这些都与国有林区中的集体林不同。
解放后,由于“左”的影响,没有从集体林区历史上就是商品生产的特点出发,在经济管理体制上,抹煞了国营与集体两种所有制的区别,使集体林区的商品生产变成了产品生产,加之木材收购价长期偏低,使林农投入林业的劳动得不到应有补偿,因而逐渐失去了经营山林的内在活力,以致造成森林资源连年下降的局面。据调查,承担国家木材统配任务的南方集体林区,1976年至1980年用材林面积每年平均减少5%左右。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中规定“集体林区取消木材统购,开放木材市场”等,主要是为了解决南方集体林区由于木材统购所带来的种种弊端,恢复集体林区木材作为商品生产的传统,还利于民,使主要靠经营森林生活的林农能靠兴林致富。
国有林区中的集体林与集体林区有很大区别。主要是成材林少,而且大部分成材林是从国有林中划给集体的次生林,国家也没有对这种集体林实行过统购。因此,对于集体林区以外集体经营的木材如何处理,应由各省、市、自治区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的有关精神,结合本地区具体情况决定。
林业部林业工业局 郭成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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