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11月14日人民日报 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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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论坛

论农副产品加工综合利用的技术战略
云南省商业厅农艺师 周远宽
编者按:这篇文章值得一读,特推荐给广大读者。农副产品深加工、综合利用,可以充分利用原材料,提高经济效益。但是,农副产品加工问题,现在还没有破题。一个大困难,就是我们缺乏这方面的现代科技知识。因此,欢迎科技人员为本报撰写有关农副产品加工和综合利用的文章,介绍这方面的知识。我们相信,只要各级干部和科技人员长期钻研,这项工作必将开花结果,年年有新成果、新气象。
开发大西南,建设有特色的轻工基地和林业、畜牧业基地,这是极其鼓舞人心的战略设想。川、滇、黔三省的共同特点是,资源丰富,但文化技术水平不高,农副产品加工利用率与沿海地区相比,还有许多薄弱环节。本文就云南农副产品加工综合利用的技术战略,谈一些粗浅看法。
农副产品深加工的物质基础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省和全国一样,广大农村正处在由自给半自给经济向较大规模商品生产转化,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化的历史时期。以1983年为例,全省农业总产值比1980年增长25.4%,粮食总产比1980年增长10.26%。年产水果三亿多斤,大牲畜存栏数七百七十万头,肥猪三百四十万头,整个农村多种经营的产值比1980年增长6.9%。供销社系统收购杂木杠、竹、藤、棕、麻、龙须草等九十七万担。全省有蜜源植物一百三十种,蜜蜂七十三万群,居全国之首,收购蜂蜜四百五十多万斤。此外,还有许多属于加工业物质基础的资源,如二百多种野生工业油料植物,等等。
农副产品加工原则及意义
云南的经济结构形态,基本上属于农业经济的类型,丰富的农副产品资源,为发展轻化工、食品工业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是近期和远期的重要经济优势。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学观点认为:经济的再生产过程,总是同一个自然的再生产过程交织在一起的,劳动并不是物质财富的唯一源泉,科学性劳动和自然界结合在一起,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自然界给劳动提供材料,科学性劳动则把材料变为财富。1983年,全省以烟、糖、茶、酒类为主的轻工业税利占财政收入的50%以上。今后除继续保持烟、糖、茶、酒增产增收外,应从农副产品深加工、综合利用入手开发新产品,向农副产品加工领域的深度、广度进军。原则是:1、有利于维护整个大自然生态系统的平衡;2、坚持永续作业的原料基地,抓好产前准备和产后服务;3、产品变商品后要有市场出路,有竞争能力;4、就地取材、投资少、周期短、收效快,有社会经济效益。
生物转化的综合利用工程潜力巨大,狠抓加工增值,一物多用,符合云南山多坝少、地多田少、生物资源丰富但分布不平衡、交通不便的特点。它对目前既上不了大项目,又需扩大地方财源,多渠道积累资金,加快中小城镇建设步伐,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因此,建议将农副产品深加工、综合利用列入政府议事日程,组织生产、经营、科研、教学各有关部门分工合作,协同攻关,使之早见成果。
农副产品加工的项目与前景
我省农副产品资源丰富是一大优势,但运输困难、加工科学技术落后这两个劣势制约了优势的发挥,多数项目的再次利用率不到10%,多年来在相当多的领域里处于“产原料,卖原料”的状态。在屠宰场、豆腐坊、粉坊、糖厂、造纸厂、渔场等部分领域里的加工剩余物遍地皆是,用之成宝,弃之则废,造成环境污染。科学技术发达而本国资源少的日本,农副产品多次加工利用率是很高的,连猪骨头都磨成粉末,加佐料列入食品,各类代粮、代木用品越来越多地投入市场。
我省生物品种资源虽然丰富,但大宗拳头产品有限。随着人口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食品、用品结构将发生变化,充分、合理利用有限的农副产品资源,加工成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产品,其前景是无量的。
从目前情势看,我省至少可先从以下十二个项目入手开展深加工与综合利用:(1)粮食副产物加工;(2)甘蔗副产物加工;(3)淀粉加工利用;(4)豆类加工利用;(5)果品加工利用;(6)蔬菜保鲜、加工;(7)肉食禽蛋及水产品加工;(8)蜜蜂产品加工;(9)竹类加工;(10)饼粕(油枯)加工;(11)杂木、藤条、棕丝、龙须草加工;(12)木材综合利用。
农副产品加工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为实现上述宏观的战略设想,必须谨慎地分品种从微观技术上认真论证,通过试验稳步前进,做到“进”能攻,“退”能守。农副产品属生物性再生资源,政策性、技术性、区域性、季节性都较强,分布量不平衡,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大,这就给农副产品加工综合利用工程带来了艰巨性、复杂性和工作的不均衡性。必须统观全局,正确处理目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经济收益与生态效益的关系、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在加工利用中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牢固树立生态学观点,做到资源严格保护、合理利用、积极发展、全面兼顾。
2.牢固树立经济效益观点,做到收购、销售、调存、加工、销售、使用全面兼顾,提高总体经济效益。
3.加强以食品工业为主的教学、科研工作,加工工程要上去,科学技术需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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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四川省宜宾市旧洲乡青年农民李德华,承包二十二亩鱼塘,专门培育鱼苗,销往各县及外省。他的鱼苗,不卖高价,还经常向困难户免费赠送,并热情提供技术资料和技术指导,帮助困难户养鱼。今年五月,他荣获全国新长征突击手称号。
新华社记者 熊汝清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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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科技体制的改革要坚定不移
——谈谈如何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
于维栋
(一)
要解决科学技术和经济建设的结合问题,首先要解决方针问题。
几年来,党的科学技术工作方针经历了一个调整和转变的过程。1978年3月,邓小平同志在全国科学大会开幕式上强调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的观点,把科学技术和生产力的发展直接联系了起来,这是调整科学技术工作方针的理论依据。1980年到1981年,中央领导同志曾经多次指出,科学技术要同社会、经济协调发展,要把为经济建设服务作为首要任务。1981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转发国家科委党组《关于我国科学技术发展方针的汇报提纲》的通知中指出:“要把经济、科技的发展和整个社会发展结合起来考虑,克服相互脱节的毛病。经济建设工作既要依靠社会科学,又要依靠自然科学。”“科学技术门类很多,应当为各方面服务,但主要应为经济建设服务。”1982年10月,赵紫阳同志代表党中央和国务院在全国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明确提出了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战略方针。这个“依靠——面向”的方针阐明了我国经济建设和科学技术工作之间的关系,反映了经济建设和科学技术发展的内在规律。这个方针,既是振兴经济的战略方针,也是发展科学技术的战略方针。现在的问题,就是如何贯彻执行党的这个战略方针。
(二)
贯彻执行中央的战略方针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要真正解决科技和经济的结合问题,必须在方针、政策、规划、体制四个方面配套进行。邓小平同志在全国科技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现在要进一步解决科技和经济结合的问题。所谓进一步,就是说,在方针问题、认识问题解决之后,还要解决体制问题。”“新的经济体制,应该是有利于技术进步的体制。新的科技体制,应该是有利于经济发展的体制。双管齐下,长期存在的科技与经济脱节的问题,有可能得到比较好的解决。”中央通过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关于科技体制改革的决定,就体现了邓小平同志讲的这个“双管齐下”的精神。
中央关于科技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了改革的四个重点:
一、改革研究机构拨款制度。二、调整科学技术的结构,强化企业的开发研究能力。三、促进技术成果商品化,开拓技术市场,以适应社会主义商品的经济发展,这是我们对技术成果在理论上和认识上的重大突破。大力开拓技术市场是科技体制改革的极其重要的内容,是疏通技术成果流向生产渠道的一个有力的措施。四、改变对科技人员的人事管理制度,形成人尽其才的社会环境。改革科技体制是为了解放生产力,首先是解放科学技术生产力。科技人员是新的生产力的开拓者,当前最重要的是充分发挥现有科技人员的积极作用。
有人担心,强调科学技术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方针,会影响我国基础科学的研究工作,影响重大科研项目的攻关。也有人担心开发研究单位和一些应用研究单位普遍实行有偿合同制之后,会滋长急功近利的思想,影响中长期研究工作的进行。这些疑虑不能说没有一点道理。如果我们搞得不好,有可能在某种程度上产生这些副作用。在《决定》起草过程中,对这些问题曾经慎重考虑过,文件曾经十易其稿,组织了一百七十多人分成十几个调查组作了专题调查,征求了三千多位专家、学者和领导干部的意见,组织两千多人讨论了文件的草稿。今年3月份召开的全国科技工作会议,又对文件的草稿进行了认真细致的修改。对于可能发生的问题,《决定》都作了相应的规定,例如,规定必须重视科学研究的纵深部署,对国家重点项目继续实行计划管理,对基础研究试行科学基金制,对标准、计量、观测、情报、环境科学等研究单位实行经费包干制,等等。认真推行这些规定,就可以防止一刀切的做法,避免可能产生的种种副作用,把科技体制改革事业引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科技体制改革是一项艰巨的工程,需要各级领导部门加强领导,精心指导,也需要各地方、各部门、各方面同心同德,通力合作。我们相信,经过不断实践、总结、改进和完善,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事业是一定会获得成功的。
(原载《科学管理研究》,本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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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干扰素对多种癌症有疗效
七十年代末,学术界预告干扰素可能是治疗癌症和病毒性疾病的一种灵药。在实验室的试验中,人们从活细胞提取的极少量干扰素,显示出很大的希望。到八十年代初,由于遗传工程的发展,干扰素已能大量生产,可以开始在人的身上进行广泛的试验了。但不久,人们的幻想破灭了。虽然干扰素可以抑制某些肿瘤的生长,但是它对另外一些肿瘤却没有疗效,常常会引起象流感一样的不适症状。有的研究人员说,它是一类“具有复杂副作用的复杂药物”。
科学家们并没有因此而气馁,继续试验这种不可思议的物质。美国临床肿瘤学学会在休斯敦举行的一次会议上,人们开始清楚看到,干扰素至少有了一个成功的开端。
休斯敦的一则重大消息是:a—干扰素(干扰素的三大类之一)在医治一种称为“毛状细胞白血病”(因为这种恶性细胞呈毛状)的异常癌症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功。这种病的治疗办法通常是割除患者的脾脏,但这似乎只对大约一半的病例有效。在试用干扰素以前,对另外一半病例没有什么有效的疗法。在这次会议上提出的两篇报告说,干扰素对90%的毛状细胞白血病患者有效,大大减轻或完全逆转了这种病的一切症状。芝加哥大学的哈维·戈龙布博士领导了一项研究工作。他说:“甚至对很晚期的病例,我们都看到了显著的疗效。虽然干扰素的确引起了流感一样的副作用,但这些副作用一般在治疗开始后几天就消失了。”
现在已经证明,干扰素对治疗多发性骨髓瘤有效,对其他种癌症的疗效程度不等。不过如生效,这种疗效是很卓著的。
(赵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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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科学园地

猴是怎样“变”人的?
——捕获“活野人”真相
湖南省新宁县科委 彭祝平
1984年10月24日中午,湖南省新宁县水头乡平栗村农民捕获一个“活野人”的消息不胫而走,远近车辆络绎不断,各色人等来往不绝,整个县城沸腾起来了。
新宁县科委在捕获这一神秘动物的当天下午,便接待了参与捕获的两位农民。他俩绘声绘色地叙述,引起了领导的高度重视,立即决定兵分两路:一是由笔者马上用长途电话向地区科委报告并请示处置措施;二是由一位副县长率领科委正、副主任、县一中生物教师程鹏飞迅即登车,急驰现场,进行初步鉴别。地科委接电后,除将有关情况急告湖南省科委外,在次日组织湖南大学邵阳分院生物教师赵秀璧等一行七人前来鉴别。10月26日,湖南师范大学生物系动物教研室刘又一老师等二人,根据省委、省科委负责同志的指示,日夜兼程赶至新宁,实地考察鉴别。笔者有幸先后两次陪同省、地专家们到达捕获现场,亲睹“活野人”的“丰采”,多次聆听了参与围捕的乡亲们的生动叙述,获得了可靠的第一手资料,现披露如下:
深山激战 “毛公”就擒
去年10月24日上午十点多钟,水头乡平栗村两位青年农民正在平栗山脚砍柴,突然听到连续拨动柴草的“沙沙”声,随即见屋边鸡飞鹅叫,一片惊慌。开始,他们误以为是野猪下山,仔细一看,从山上不紧不慢地下来一只象猴非猴,似人非人,毛发蓬松的“怪物”。那怪物时而四肢着地,时而直立行走。他们疑为早有所闻、从未得见的“毛公”(野人),立即决定追捕活捉。他们大声呼叫,在闻声赶来的三十多名乡亲和两条猎犬的奋力围追下,终于将“毛公”驱赶到山下已收完晚稻、光秃秃的狭小田垄里。三十几人从山上呼啸着飞奔而下,迅速形成了包围圈。两条猎犬咆哮猛扑,但到了“毛公”面前,又望而却步。毕竟人多势众,包围圈越缩越小。此时,人喊狗吠,山鸣谷应,吓得“毛公”魂不附体,左冲右突,晕头转向,最后窜向田边的小溪,一头钻进溪边一个很浅的小石洞,露出半截发抖的身子。围捕者一拥而上,七手八脚,将其活捉。这时的“毛公”已经精疲力尽,无力反抗。两位农民象抱小孩一样将其抱在怀中。一路上,“毛公”泪光闪闪,状极可怜。当地农民懂得他们有保护国家珍稀动物的义务,将“毛公”很好地保护起来,并立即派人向县科委报告。
专家鉴定 “毛公”乃猴
在省、地专家未赶到以前,县一中生物教师程鹏飞已告县科委:“经查对资料,所谓‘毛公’绝非野人,可初步断定为短尾猴,又名四川猴、红面猴”。省、地专家鉴定后也一致认为:所捕动物因头部、四肢很象人的脑袋和手足,能直立行走,胡须丛生,乍一看确有几分象电视连续剧《霍元甲》中的独臂老人。但该动物实非野人,而是猴科、猕猴属中的短尾猴。经考证和测量,它个头高大,身长六十五厘米,直立高度一百零七厘米,尾长仅四厘米,体重二十四公斤。它有一对金黄透亮、圆溜机灵的眼睛;它智力发达,聪明伶俐,会喜怒哀乐;它体魄健壮,四肢粗壮有力;毛长三四寸,呈棕褐色,油光发亮,的确逗人喜爱,具有较高的科研和观赏价值,属国家二类保护珍稀动物。据湘西有关县志记载,短尾猴自唐代以来就有发现,但是百年难以捕获一只。专家们推测:平栗山属广西越城岭余脉,这只猴子很可能原居住在越城岭上,并尊居“王位”,但由于壮年已过,体力下降,在最后一次争夺“王位”的战斗中被别的雄猴击败,以致被逐出猴群,孤身只影,来到平栗山,不料俯首就擒。至此,应该说真相已经大白。
“野人”风波 节外生枝
由于种种原因,省、地有关部门未将此猴买下。在这种情况下,猴主为了挽回一些经济上的损失,别出心裁,将此猴运至县城和邻县有价展出,广告大书“活野人”、“类人猴”,吸引了不少不明真相的观众,同时也使新宁“毛公”声名远扬,以讹传讹,形成许多似是而非的传说。后来猴被运至邵阳,猴主未征得地、县科委同意,便以五百元的价格,转卖他人。1985年1月24日,这只“短尾猴”几经周折后,被护送到武汉,以较高价格售给中国“野人”考察研究会。该会随即邀请上海、陕西、湖北著名灵长目、古人类等各方面的生物专家聚集武汉,对“毛公”的体态特征进行了详细观察和综合研究,经鉴定再次确认:“毛公”并非野人,而是猴科、猕猴属中的短尾猴。上海《文汇报》1985年2月3日版对此作了客观的报道,但将捕获日期误写为去年4月24日。至此,“毛公”之谜已经揭开。
可是从今年2月以来,国内有些报刊、电台却报道了我省捕获“活野人”的新闻,美国纽约的《美洲华侨日报》等国外报刊也作了类似报道。消息传开,震动全球,鲜为人知的新宁县一夜之间竟名闻遐迩。从此,各种猎奇新闻,标新立异的文章便相继问世了,在全国以至全球掀起了一股人为的、失实的“野人”风波。直至今年6月,湖南某杂志在介绍新宁“毛公”捕获始末情况时,全文完全回避了“毛公”已被鉴定为“短尾猴”这一基本事实,而是尽可能将“毛公”与“野人”联系起来,同时将“毛公”捕获地点说成是一个“比桂林七星岩小一点的大岩洞”,与事实大相径庭。还有人在报刊撰文,认为“毛公”是从城步苗族自治县流窜过来的。稍加分析,便知大谬不然。城步与平栗山并不搭界,城步与新宁交界的界付山属雪峰山余脉,而新宁水头乡平栗山属广西越城岭山系,两大山系之间是一片峡谷平原——扶夷江流域,从城步到平栗山,其间相隔一条大河、若干条小河,“毛公”如从城步越境到平栗山,将要飞渡几条江河,穿越上百里人口稠密的地带,岂非咄咄怪事?
通过邵阳地区科委的大力澄清,这场节外生枝的“野人”风波才算告一段落。
身陷囹圄 安知非福
《文萃》周报1985年第27期(4月8日出版)头版称:“‘毛公’的身价发疯似地上涨了。……现已开价三万七千元……”又据《羊城晚报》1985年8月连续几次报道:新宁“毛公”正在广州文化公园《中国“野人”考察成果展览会》上展出,受到广州人民的珍爱。“毛公”一登龙门,身价百倍,身陷囹圄,安知非福!
新宁县科委已给这只替新宁扬名的短尾猴建立了“猴事”档案。我们衷心祝愿关于野人的研究取得成果,同时希望不要人为地搞“野人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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