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8月31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
专栏:

扩大企业自主权和所有制关系的变化
  何建章
我国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长期以来实行中央高度集权,由国家直接经营的管理体制。即生产上统一安排,销售上统购包销,财政上统收统支。一句话,企业人财物、供产销的权力都集中在国家各级行政管理部门手里,企业没有经营管理的自主权。由于一切活动都必须按上级管理机关的指令办事,企业难于对自己的经营效果负责,而只能由国家统负盈亏,吃国家的“大锅饭”。所有企业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企业无权进行调整,职工的利益同企业经营效果不挂钩,也只能吃企业的“大锅饭”。事实上,国家不可能对企业的供产销关系安排得那么恰当,对企业人财物方面存在的问题处理得那么及时,官僚主义难以完全避免。办事效率低,经济效益差,是这种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的通病。
我们过去采取这样的管理体制,是有深刻的认识根源的。邓小平同志说,这“同我们长期认为社会主义制度和计划管理制度必须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都实行中央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有密切关系。我们的各级领导机关,都管了很多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这些事只要有一定的规章,放在下面,放在企业、事业、社会单位,让他们真正按民主集中制自行处理,本来可以很好办,但是统统拿到党政领导机关、拿到中央部门来,就很难办。谁也没有这样的神通,能够办这么繁重而生疏的事情。这可以说是目前我们所特有的官僚主义的一个总病根。”(《邓小平文选》第287—288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在扩大企业自主权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今年5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并决定从今年10月1日起,实行利改税的第二步改革,使企业在国家计划和政策指导下,逐步成为国家所有,自主经营,依法纳税,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这就突破了全民所有制企业必须由国家直接经营的传统观念。但是,这样做,所有制关系将发生什么变化?会不会改变企业全民所有制性质?这是需要认真研究和回答的问题。
关于这个问题,农村经济改革的成功经验给了我们很好的启示。过去我们认为,集体所有制的基本特征是集中劳动,统一分配,实践结果是“干活大呼隆,分配一拉平”,大大挫伤了农民的劳动积极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扩大了生产队的自主权,总结了农民群众创造的经验,实行了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要形式的多种经济责任制,允许一部分经营得好的集体和个人先富起来。结果,农民的积极性大大调动起来了,农村经济出现了空前繁荣的大好局面。当时也有人怀疑,这是不是恢复单干,改变了农业集体所有制的性质?现在大家的认识比较一致了,多数同志认为实际情况不是这样。因为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仍然归集体所有,只不过是包给小组或个人使用和支配,而且承包的年限和条件是由集体规定的。在分配上,“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更好地体现了多劳多得原则。近几年的实践证明,农村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要形式的多种经济责任制,把集体经营改为小组或个人经营,把劳动成果同农民个人利益紧密结合起来,能够更好地调动农民的积极性。生产发展了,集体提留增加了,个人也逐渐富裕起来。集体所有,小组或个人经营,是我国亿万农民群众的一个伟大创举。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农业集体经济模式,越来越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
这一成功经验启发我们,全民所有制企业也不一定都采取国家直接经营一个模式。经过几年改革试点,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也已经采取多种经营方式,包括一定程度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从根本上说,这些都不会改变企业的全民所有制性质。因为国家仍然是企业生产资料的所有者。企业自主经营,是在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执行国家计划,遵守国家的政策和法令的前提下进行的。企业自负盈亏,是在保证“国家得大头,企业得中头,个人得小头”的前提下实行的。企业的留利,要按国家规定的一定比例,划分为生产发展基金、新产品试制基金、后备基金、集体福利基金和奖金。企业用生产发展基金搞建设,要符合国家计划要求,经国家和有关部门审批,新增的资产也属国家所有,承包期满,由国家收回或另订承包合同。总之,这是一种相对的自主经营和自负盈亏。实际上,这是企业对国家实行集体负责的一种责任制形式。而且,国家在必要时,可以对企业实行直接的行政干预,包括下达指令性计划任务和直至对企业采取关停并转的断然措施。所有这些,同集体所有制企业是有原则区别的,更不要说私有制企业。
同时,应该强调指出,全民所有制企业采取相对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比起过去由国家经营,统负盈亏来说,所有制关系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大家知道,广义的所有制的涵义包括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和支配权(后二者即经营管理权)。在独立的小生产者身上,三者是结合在一起的。在封建社会,土地归地主所有,佃农行使使用权和支配权。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的所有者和使用者、支配者可以完全是两个人。股份公司的发展更使这一分离具有普遍性。马克思说,股份公司的出现,使“实际执行职能的资本家转化为单纯的经理,即别人的资本的管理人,而资本所有者则转化为单纯的所有者,即单纯的货币资本家。”(《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493页)这种分离,是生产社会化的结果。因为生产规模扩大了,个别资本不可能创办大规模的企业,而股份公司则可以迅速地把社会资本集中起来,从事大规模经营。股份公司大大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同时,面对高度社会化的大生产和瞬息万变的广阔市场,仅靠资本家的个人决策已经远远不能适应了,而必须依靠直接的经营者,赋予他们经营管理的决策权。由此可见,资本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是生产社会化的结果,是一种社会进步现象。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国家是全民所有制生产资料的所有者,过去直接行使使用权和支配权,直接经营企业。经验证明,这并不是唯一的、最好的经营方式。除了生产社会化要求赋予企业经营自主权之外,社会主义公有制本身要求赋予企业的劳动者集体一定的经营决策权。从总体上来说,劳动者是国家的主人,选举自己的代表管理国家,从而也是国家所占有的生产资料的主人和企业的主人,这是一个方面;而另一方面,国家直接经营的企业内部,劳动者由于没有一定的经营管理决策权,不能更好地体现其主人翁的地位。因此,我们不能满足于国家直接经营企业的经营方式,而要努力寻求一种既能保持国家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又能使职工群众直接参加企业管理,更好地体现其主人翁地位的企业管理体制。
我国近几年来采取了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一些措施,并不改变生产资料全民所有(占有)制的性质,但企业获得了不同程度的经营管理的自主权,职工群众取得了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力,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决策。在扩大企业自主权以后,许多企业恢复和建立了职工代表大会等一套民主管理制度,企业的重大经营方针和发展规划,都必经过民主讨论。部分企业还试行厂部、车间、班组民主管理,推荐、聘任或选举企业各级领导人员。所有这些,都更好地体现了职工群众的主人翁地位。许多企业还把国家计划任务和企业的发展规划层层分解,逐项落实到科室、车间、班组和个人,规定了不同的奖惩办法,并用经济合同形式确定下来。通过这些办法,把国家、企业和职工个人的利益同企业经营效果紧密结合起来,从而有效地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
总之,我认为从国家保留生产资料占有权,而赋予企业使用权和支配权方面来说,国营工业企业的所有制关系确实发生了一些变化,这些变化是适应生产社会化和经济管理民主化的需要,是更好地体现职工群众主人翁地位,更充分地调动他们的积极性的需要,但并未改变企业的全民所有制性质。因此,这种变化是积极的,是前进而不是后退。我们应该热烈欢迎和积极支持这种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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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出版家与出版商
  李连科
前些时候,有人提出一个口号:“要当出版家,不当出版商”。这是针对个别文化出版部门不顾精神产品的质量,单纯追求利润的现象提出来的。对这种现象进行批评,是十分必要的。物质产品要顾及质量,注意社会经济效果,精神产品也要顾及质量,注意社会政治效果。然而,因此而提出“要当出版家,不当出版商”的口号,却未免失于偏颇,大有商榷之必要。
按照这种提法,似乎只有当什么“家”才高尚,而当什么“商”则必定卑下。我看未必。关键还是当什么样的“家”和什么样的“商”。既然可以当无产阶级出版家,为什么不可以当社会主义出版商呢?当然,当出版商,并不意味着不出有价值而不赚钱的书。我们的文化出版部门是为人民服务的,有时候,赔本的“买卖”也要做。问题在于,即或是文化出版部门,也不应以赔钱为荣、以赚钱为耻,不能从总体上放弃经济核算。有鉴于此,我看还是提“既当出版家,又当出版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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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学点革命史

  红军北上抗日先遣队
1934年上半年,日本帝国主义加紧侵略我国华北,蒋介石继续坚持卖国
内战的反动政策,我中央革命根据地第五次反“围剿”斗争,在王明“左”倾错误的指挥下,陷入了困境。在这严峻的形势面前,我党必须在政治上扩大宣传抗日救国的一贯主张,揭露蒋介石祸国殃民的罪行,以推动抗日救亡运动的发展;在军事上威胁敌人的后方,吸引和调动敌人,以减轻对中央根据地的压力。为此,党中央和中国工农红军革命军事委员会(以下简称军委)于7月5日发布政治训令,派遣由红七军团组成的红军北上抗日先遣队,深入敌后,在闽浙皖赣边地区开展游击战争,并在皖南创建新的根据地。
7月6日,红七军团三个师约六千余人,在中央代表曾洪易、军团长寻淮洲、政治委员乐少华、参谋长粟裕、政治部主任刘英的率领下,从瑞金出发,经长汀、清流出边区进入闽中。在闽中迭克大田、樟湖坂、水口,又强攻福州,未得手,然后北上,在闽东地方党、群众和游击队的协助下,奇袭罗源,歼敌一个团。随后又在闽东独立团配合下,攻占富庶的穆洋镇,筹得三万元现洋及一批物资。接着北进浙西,一举攻下庆元县城。以后转战于闽浙赣边境,先后攻克了小梅、八都、廿八都、清湖、横沿、马金等城镇。但由于这里是白区,反动统治势力强,群众基础差,敌人又经常以十个团左右的兵力合击我军,部队不能休整,伤亡不断增加,粮秣也告窘乏。为了摆脱日益被动的处境,9月底,队伍转入皖赣边,得到了皖赣区党委及地方武装力量的帮助,解决了一些困难,并先后在查湾、流口、鸦桥、黎痕等地进行了几次战斗,打退了追击和堵截之敌,缴获了一些武器,形势有所好转。10月21日,红七军团接军委命令,由浮梁、德兴之间,南返赣东北重溪休整。
抗日先遣队北上三个多月,历经闽浙赣皖四省的几十个县镇,沿途不断遭到国民党军队的袭击,兵员、军需均得不到补充,更由于中央代表曾洪易错误的指挥,使红七军团到达重溪地区时,只剩下二千余人。
红七军团回到老苏区后,受到党和群众的亲切慰问。军团负责人开会检查了工作,严肃批评了曾洪易的错误。11月4日,长征途中的军委下令重新组织北上抗日先遣队,将红七军团和闽浙赣苏区的红十军合编成红十军团,任命刘畴西为军团长,乐少华为军团政委。下辖三个师,原七军团改为第十九师,师长寻淮洲;原红十军改为二十、二十一师,刘畴西、胡天桃分任师长。同时,闽浙赣苏区的领导干部也相应作了调整:方志敏为省苏维埃主席兼军区司令员,并代表中央负责先遣队的北上抗日行动;曾洪易任省委书记兼军区政委,留苏区主持省委工作(后投敌叛变);粟裕任军区参谋长。红十军团和闽浙赣军区受中央军区指挥。
两军合编后,兵力约一万人,行动方向仍是浙西、皖南。11月18日,先遣队十九师自重溪出发,先行北上,向浙皖赣边挺进。在寻淮洲带领下,队伍经怀玉山进入浙江,先在常山白马附近痛击了尾随之敌浙江保安师两个团,攻克芳村,缴获颇多。随后经上方渡过新安江,向分水县前进。在分水县境击溃拦阻的敌军,旋转向皖南,攻占旌德,兵锋直逼芜湖附近,使敌人大为震惊。此时,接军团命令:回师黄山与主力会合。于是,十九师乃经青弋江、章家渡、茂林、铜岭、太平县附近,回师黄山地区。
11月24日,方志敏、刘畴西率领二十、二十一师由葛源出发,经德兴、开化、婺源、休宁,于12月10日到达黄山东南之汤口镇,与十九师会合。这时中央军区来电,令方志敏、刘畴西、乐少华、聂洪钧、刘英五人组成军政委员会,以方志敏为主席,全面领导红十军团和创建新苏区的斗争,并调粟裕任军团参谋长,刘英任军团政治部主任。
抗日先遣队在汤口停留两天,对部队稍加整顿,同时向群众宣传我党的抗日救国主张,然后继续北上,深入敌后。此时,国民党蒋介石纠集了五个正规师、两个独立旅、四个保安团及地方武装,分左、中、右三路扑向黄山,企图一举全歼我军。为粉碎敌人的进攻,军政委员会决定,将红军主力集中在太平县谭家桥地区,利用有利地形,伏击、歼灭紧随我军的中路之敌,然后寻机打击敌左右两翼,以争取打开局面。12月14日上午九时,埋伏在乌泥关至谭家桥公路两侧的红军,同敌中路前卫王耀武补充旅遭遇。但由于指挥不当,过早暴露了火力,敌人抢先占领了乌泥关前的六三○高地,以致形成敌我对峙局面。为了扭转战局,全军指战员奋勇反击。敌人居高临下,用迫击炮、机关枪猛轰猛扫,我军多次冲锋未能奏效。师长寻淮洲亲自带领一排人冲向制高点,不幸腹部受重伤后牺牲。激战到天黑,我军死伤三百余人,其中干部较多。方志敏等看到突破中路已经无望,乃率部退出乌泥关,经旌德到达泾县茂林镇。这时我军已疲惫不堪,又遇到敌人近二十个团的四面堵击,伤亡很大,为了保存革命力量,方志敏等决定回师赣东北休整,再待机北上。1935年1月10日,红十军团离开皖南,沿着浙西的天目山脉向赣东北的怀玉山区进发。
当方志敏、粟裕、刘英率领的先头部队八百多人由开化的杨林越过几道高岭到达港头村时,遭到敌人截击。这时,刘畴西率领的主力二千余人尚未赶到,部队且战且走,转移到陈家湾。16日晚,方志敏命令粟裕、刘英率领先头部队冲过最后一道封锁线,进入赣东北苏区;同时通知刘畴西率部迅速跟上,他自己决意留下来接应主力部队。这时形势愈加严重,敌四十九师、五十七师、补充第一旅、独立第四十三旅和浙江保安师等集中了十四个团、约十倍于我的兵力,将我主力部队重重围困在方圆十五里的怀玉山区。方志敏送走了先头部队后,重新钻进敌人的包围圈,找到了失散的队伍,随即组织力量,准备带领大家突出重围。时值隆冬腊月,风雪交加。从1月17日起,被围在荒山僻野的红军战士,身着单衣,茹雪啖草,在方志敏、刘畴西指挥下,爬山越岭,浴血奋战,寻机突围。1月23日,方志敏将剩下的部队整编成一个团,以八磜分水关为突破口,组织最后一次突围。当队伍到达八磜时,遭到敌兵堵截,我军英勇战斗了五个多小时,终于打退八磜之敌。可是,敌人的追兵又拦腰杀来,此时,我军已弹尽粮绝,只得边打边退,趁夜幕降临的时候,转入了深山。这次突围,部队受到重大损失。已经七天没吃饭的方志敏,以惊人的毅力,忍着痔疾的折磨,率领着精疲力竭的战士,继续摸索逃出绝境的山口。敌人开始严密搜查,到处放火烧山。刘畴西等被捕了。1月29日,隐藏在怀玉山陇首附近的方志敏,由于叛徒出卖,不幸被俘。同年7月,刘畴西壮烈牺牲。8月6日,方志敏在南昌英勇就义。
胜利突围的先头部队,在粟裕、刘英率领下,从赣东北转移到闽浙边地区,坚持游击战争。这支队伍后来成为新四军的组成部分。
红军北上抗日先遣队,历时六个多月,行程五千六百多里,在极端艰难的条件下,经历了英勇顽强的斗争,最终虽遭失败,却以实际行动揭露了蒋介石卖国内战的罪行,推动了群众抗日运动的发展,配合了中央红军的战略转移。
(钱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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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敦煌吐蕃文献选》出版
四川民族出版社出版的《敦煌吐蕃文献选》(汉文译注本),原文选编自巴黎和伦敦所藏的部分敦煌古藏文写本的影印件。
本书的内容主要有:一、吐蕃律例文献——包括《狩猎律例》等三篇文献,记载因狩猎伤人后按两造的不同身分和等级进行处罚和追赔的条款;二、社会经济文书——记载奴隶的私人占有以及随意转让和买卖的情况,同时,还提供了吐蕃统治下的沙州等农业发达地区掠夺、兼并土地的信息;三、古代藏文译文——主要选编了汉文的伪《古文尚书》、《战国策》以及梵文《罗摩衍那》的古藏文译文;四、藏文记载的吐蕃周边其他民族的情况——这部分记述了吐蕃周围几十个民族的生产方式、宗教信仰、风俗民情;五、早期藏医藏药。
(罗润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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