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8月10日人民日报 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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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一包三改”好
——堰桥乡乡镇工业企业改革的调查
谢世荣 邢幼青 尹光华
江苏省无锡县堰桥乡1983年在乡镇工业企业中推行了“一包三改”,即推行经济承包责任制,干部任免制改选聘制,工人录用制改合同制,固定工资制改浮动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有益的改革经验。
“一包三改”后取得的经济效益
堰桥乡1983年2月开始实行人民公社体制改革,成立了乡政府与“堰桥人民公社经济联合委员会”(简称“经联委”),实行政社分设。“经联委”是个经济实体,领导五个公司。其中工业公司下属乡办工厂十八个,村办工厂一百二十四个,还有小队办工厂一百○六个,包括机电、纺织、电子、建材、服装等行业。
堰桥乡的乡镇工业已有二十年历史,从1963年开始创办。前十年是开发时期,靠下放工人和“五匠”、小手工业起家,敲敲打打办厂。后十年是发展时期,参照国营企业管理办法办厂。由于管理体制上存在“终身制”、“铁饭碗”、“大锅饭”三大痼疾,加上“左”的思想束缚,乡镇工业的发展曾出现过两个马鞍形。1983年推行了“一包三改”,大大激发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使堰桥乡的乡镇工业进入飞跃期。1983年产值、税利猛增,乡镇两级工业总产值完成四千四百七十一万元,比1982年增长55%,实现利润九百一十三万元,比1982年增长75%,上交国家税收四百七十二万元,比1982年增长74%。
“一包三改”推动了全乡经济的新起飞,1983年全乡工农业总产值一跃而为六千八百二十八万元,较1982年增长74%;工业总产值已占工农业总产值的67%,全乡务工劳力已占总劳力的61%;同时,加快了农民富裕起来的速度,1983年全乡社员人均收入水平达五百零四元,比1982年增长一倍,其中集体分配水平人均三百六十九元,比1982年增长一百四十三元。
“一包三改”的内容和基本做法
(一)推行经济承包责任制
推行经济承包责任制,即企业对实现利润进行承包。在经济利益上坚持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关系的原则,企业照章纳税,保证国家收入。税后留利,按合同规定比例分成,一部分上交有关主管公司,一部分企业自留。超额实现利润部分,另定有公司与企业的分成比例。企业扩大再生产所需资金,由企业提出,有关主管公司审定拨付。企业全部留利,用于职工个人分配与集体福利。根据按劳分配原则,职工在完成和超额完成任务的前提下,适当多得。
工业公司对各企业承包指标的确定,系以企业前三年平均水平、历史最高水平和后三年预计递增水平为依据,并根据企业的现有生产能力、市场销售情况,合情合理地确定企业承包基数,做到“干部敢挑,工人敢包,留有余地,有产可超”,“人定岗、岗定责、责定利”,一包到底。
承包方法,是采取“层层包,人人保”的办法,先由经联委主任同各公司经理签订承包合同,各公司再与下属各企业厂长签订承包合同;厂内有厂长、车间主任、班组长、职工个人层层承包,做到经济承包合同到人。承包办法中明确规定企业的性质不变,资财归集体所有,承包者只能按合同规定范围内保护使用资财,不得破坏、转卖、出租、转手承包。如处理多余的固定资产要经公司批准,其变价收入按会计制度规定转入专用基金,不得转为利润分配。承包者受上级领导,职工监督。
承包的形式有两种:第一种是“定额包干,联利计酬,超利分成”,就是确定企业的工资总额占承包的实现利润的比例,叫做“定额包干”。企业超利分成部分是追加的工资部分,职工的收入随着实现利润与其他承包指标完成好坏而升降,这就叫“联利计酬,超利分成”;实行“水涨船高”,多超多得,上不封顶,下不保底。这样的承包,能包出生产和效益的新水平。第二种形式是“利润包干,全奖全赔”即“定交活酬”。这种承包适用于小手工业、亏本企业和外出工种。
承包者的责权利是:“责”,承包者承担企业经营成果的全部责任;“权”,承包厂长有职工的招聘权、解雇权、调动权、奖罚权、工资升降权、超利留成部分分配权、生产指挥权、经营决策权等;“利”,承包厂长超额完成承包任务,报酬可高于本人工资的30%,有特殊贡献的可高于本人工资的一倍以上,如不能完成任务,则同工人一样按比例下降基本工资。
由于全乡劳力已有61%务工,而且多是工兼农,所以合同中也规定了职工个人农业产量的承包。企业中设一副厂长,专抓农业承包项目的落实兑现。
(二)改“干部任免制”为“选举聘用制”
选聘对象是全乡所有经济实体的干部,选聘干部必须具有一定的条件。选聘期限:去年为一年,今年开始改为两年;期满后,能完成或超额完成承包合同的,可连选连聘连任。由于主观原因而完不成承包合同任务的,一律就地免职。选聘办法,公社经联委对所属五个公司的经理,由公社经联委提名,乡党委审批。经联委发聘用书。副经理和其它干部则由经理提名,公社经联委审批。各公司对所属企业实行类似办法。
(三)改“工人录用制”为“合同制”
为了打破企业“铁饭碗”,1983年,他们对每个企业都实行了“两张合同到人”,一是经济承包合同到人;二是劳动合同到人。所有职工都是合同工,合同明确规定职工的责、权、利。“责”,每个职工在合同期内必须遵守厂规制度,服从分配,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和超额完成厂长交给的任务,如出废品,按价赔偿;“权”,有权向厂长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监督财务和向上级反映企业存在的问题;“利”,工资报酬按经济承包合同办事,联利计酬,多劳多得,并按规定可得创造发明奖、合理化建议成果奖,企业和个人无权平调。厂长与职工一年签订一次合同。一年内工作表现好,能完成各项指标,下年度可续订合同;表现不好,教育无效,厂长有权将合同工改为临时工,缓订合同,试用三个月,表现仍不好的,可以辞退或开除留用。临时工不享受奖金、福利待遇,只得临时工工资。
(四)改“固定工资制”为“浮动工资制”。
1983年对乡村企业职工实行了“浮动工资制”,打破了报酬上的“大锅饭”。在做法上,对企业领导干部,一是根据企业规模大小,确定领导干部名额。一般为三至五名(支部书记、承包厂长、主管会计、副书记、副厂长)。二是确定乡办企业定员干部每月基本工资的数额,将其中的30%作为浮动工资,浮动工资采取百分考核的办法,在年终联利记分,按分计酬。工业公司每季检查评分一次,在年终考核得90分者可领回参加浮动的30%工资的全额;若高于或低于90分,按分值升降浮动工资。三是定奖励。主要搞超利分成奖,以及“开发新产品奖”。这些奖励,在年终由工业公司逐项审核、结算,报公社经联委、乡党委审批同意,在企业超利分成奖中提取。
企业职工(包括技术、管理人员)同样实行浮动工资制(或定额计件制)。浮动比例一般为基本工资的30%左右,每月按产量、质量、消耗,文明生产等指标进行百分考核,完成各项指标的预发70%工资,未完成的只发生活费,其余到年终以总分算总帐。将浮动部分和超利分成奖捆在一起统一使用,按考核分数统一结算兑现。科技骨干、管理骨干及供销人员奖励适当从优,有特殊贡献者,全年报酬可高于厂长。
经过一年实践的结果,乡、村两级企业都完成各项规定考核指标,加上承包合同上规定的各项奖励收入,四十九个乡办厂干部平均收入一千一百五十一元,比1982年增长47%,最高的收入一千七百六十六元,最低的收入九百七十三元,职工人均收入八百一十四元,比1982年增长27%。
在实行“一包三改”的同时,堰桥乡镇工业企业还实行了报酬奖罚制、老干部退休保养制、老职工退职制、技术培训制、管理检查制等方面的改革。
几点基本经验
(一)探索经济体制改革的新路子,需要改革闯将,需要上级领导机关的支持。堰桥乡党委书记倪品良同志是一个立志改革的带头人,他不但坚持实行农业承包责任制,并且解放思想、勇于探索,第一个提出把“包”字推广到全乡各行各业,实行“一包三改”。改革开始时,遇到的阻力很大。当原公社服装厂厂长被就地免职的时候,一时反应强烈,有人赞成,有人反对、指责。“检举信”、“控告书”纷纷送到县委。这时,倪品良同志不顾个人的得失,不睬风言冷语,团结同志,坚定前进。在这种困难情况下,县委书记赶到堰桥乡,对他们表示坚决支持。无锡市委对堰桥乡的改革也充分予以肯定,市委顾问郁谦同志率领市政策研究室的同志,到堰桥乡总结“一包三改”经验。之后,市委又专门发出推广这个经验的通知。
堰桥乡的经验表明,要探索改革的新路子,必须要有能坚定地执行党的路线的、立志于改革的带头人。各级领导机关的任务,就是要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满腔热忱地支持改革,培养、选拔一支庞大的改革队伍。这是推进改革事业的关键。
(二)“一包三改”,实现了承包与税收政策的统一。国家与企业在分配关系上,必须坚持利改税的方向。堰桥乡乡镇企业的承包,包的是实现利润,也就是按国家规定的税率,包了交纳国家所得税的最低额,而超额部分仍然依率计征,这就保证了国家税收政策的贯彻执行。同时,企业千方百计努力超额完成承包基数,就会促使国家税收进一步增长。1983年堰桥乡乡镇工业企业上交国家工商税和所得税合计增长73%,幅度很大。实现承包与税收政策的统一,是“一包三改”经验中的一个显著特点。
(三)“一包三改”经验的可贵处,就在于它切中时弊,有力地冲击了现行经济体制中的要害问题。堰桥乡通过推行干部“选聘制”,取代了“终身制”;推行“工人合同制”,打破了企业“铁饭碗”;推行“浮动工资制”,基本上改变了企业与职工吃“大锅饭”的状况。通过承包,加重了企业与承包者的责任,相应扩大了他们的权力,同时企业经营好坏与企业、职工的物质利益挂钩。结果,责、权、利三者结合,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结合,压力与动力带来了企业的活力。
(四)“一包三改”具有改革内容的小配套性质。“一包三改”正确处理了“包”与“改”的关系。“包”本身就是改,而且是改的核心。“改”是“包”的必要条件。只“包”不“改”,责、权、利不能结合,“包”就会落空;只有两者紧密结合配套,相辅相成,“改”得坚决,“包”才扎实。同时,“一包三改”实际上包括了其他一些方面的改革,改革内容比较广泛,具有较大范围内的小配套性质,这就进一步增加了这一经验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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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学术动态

安徽小城镇建设理论讨论会
安徽小城镇建设理论讨论会于1984年6月4日至11日在合肥举行。到会的有来自十一个省、市的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
现将这次会上一些主要观点综述如下:
小城镇研究方法
我国开始重视小城镇问题的研究,时间并不长,研究方法也不成熟。当前采用比较多的方法,是从个别城镇的调查入手,再进行典型解剖、类比的研究方法。这种方法,在小城镇研究的初期阶段,是必要的和有效的。但是,不少同志认为,随着研究的深入,更要重视运用系统工程的研究方法。还有些同志强调小城镇规模虽小,却是“五脏齐全”,仅作单方面的、单学科的研究,显然是不够的;只有进行综合性的、跨学科的研究,才可能较全面地揭示小城镇的本质特征和发展规律,以便为小城镇的规划、建设与管理,提供理论上的依据和业务上的指导。
小城镇的概念及分类
会上有三种主要观点:
一、小城镇属于城市体系。因为小城镇在本质上和城市一样,是经济的中心,是在一定空间内实现社会分工联系,组织和推动社会生产力向前发展的主要依托,所不同的仅仅在于一个“小”字。
二、小城镇兼有城乡两方面的特点,是“城市之尾,乡村之首”,故可用“城”、“镇”两字来分别表示:小城市、卫星城、工矿区属“城”;城关镇、建制镇、集镇则属“镇”。
三、小城镇既需从农村划出,又要从小城市划出。因为在从无人居住之地到人口集中之地的系列中,小城镇是个独立的层次。
根据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小城镇分类,主要是按城镇的规模,分为建制镇与非建制镇两类,划分依据是城镇常住人口和非农人口这两个指标。许多代表认为,这种划分方法已不适应当前的形势,具有片面性,亟需改进。
首先,用常住人口、非农人口指标来衡量城镇规模,不仅没有反映城镇的基本功能,而且忽视了新形势下农民进镇务工经商和集镇中就业与非就业的人口构成的差异,忽视了不同产业结构对就业人口要求的不同。衡量城镇规模的基本依据应是城镇的经济功能。衡量的标准应有四个指标:工业总产值,商业销售额,服务业收入,居住人口数量。
其次,划分城镇人口的标准应当反映城镇的本质。长期在城镇从事政治、经济、文化活动的人都应当是城镇人口,因此,在城镇人口结构中,既应包括定居于镇上吃“商品粮”的人口,又包括常年流动于城镇、以工商为业的劳动者。
小城镇除按规模分类外,还可从不同角度,以不同标准来划分,如按经济发展状况或按功能等等来划分。
小城镇的发展趋势
一种意见认为,目前小城镇多为商业贸易中心,但随着农村分工分业深入发展,小城镇必然成为工业企业基地,发展成工商业中心。另一种意见则强调,小城镇虽然各有特色,但从一般意义上说,都要发展工业,不能把小城镇的发展划分成商业和工业两个阶段,建设小城镇要工商业一起抓。第三种意见认为,对小城镇发展趋势的研究,不应着眼于行业,而应立足于对小城镇专业化经济的发展水平的分析上。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行业越来越多,小城镇的经济结构必将突破“小而全”的老模式,最终形成各种类型的专业镇。
不少同志指出,发展小城镇,不仅是关系到我国农村经济实现“两个转化”的大问题,更是事关建设中国式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措施。
有些同志根据我国国情,还提出了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小城镇的若干设想。例如,小城镇的所有制结构要以发展合作经济和个体经济为主;小城镇的经济发展,应在国家计划总的指导下,以市场调节为主;小城镇的产业结构要适应农业商品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的需要;应把商品“疏流”作为小城镇经济的基本立足点;应一开始就注意城镇生态关系的平衡,等等。
此外,会上还就小城镇建设与中国农村社会经济生活的第二次突破的关系等问题,展开了讨论。 (何凌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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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管理科学的威力
——天津新港船厂经验的普遍意义
严家其
7月中旬,王业震同志在“全国行政科学学术讨论会”上介绍了新港船厂的管理体制和管理经验,接着,我们到船厂作了实地考察。新港船厂给我们印象最深的是:他们改革传统的管理方法,实行分级分权管理。按照这种管理体制,在厂长下设两大系统,一是“直线指挥系统”,二是“职能参谋系统”。在“直线指挥系统”内,按照“一个下级只能接受一个上级命令”的指挥原则,形成了“厂长→副厂长→生产管理科长→车间主任→车间专业副主任→工长→组长→工人”的指挥系统。科室、车间的职能人员属于“职能参谋系统”,无权指挥生产。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对“领导越级指挥”的办法非常熟悉,但在新港船厂,这种做法是不许可的,厂长不能直接向工长、组长下达命令,组长、工长也不能直接向厂长请示工作。
新港船厂按照管理学的要求,科学地规定了主管上级管辖的下属的人数。厂长王业震领导四位副厂长、两位顾问、三位科长。由于王业震只向这九名下属直接下达指令,由于不许可越级指挥和越级请示(但可越级检查、越级告状),一个管理六千五百人大厂的厂长就可以不陷入繁重的事务中,可以有充分的时间研究和解决工厂的发展和各种重大问题。在厂长以下,每一位副厂长也只领导三至六个车间、科室,车间主任、副主任、工段长按“分级分权管理”原则,同样只领导几名下属。这样的管理体制,使工厂的管理效率有明显提高。
新港船厂的经验有普遍意义。这样说,并不是要求全国各种企业都建立与新港船厂一样的管理体制。企业内部的组织制度,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组织,是应当有所不同的。在现代工业发达的国家,可以说找不到两个机构完全相同的公司。新港船厂经验的普遍意义在于,厂长王业震和他的同事们学习和运用管理科学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如果全国的厂长、经理以至各级政府领导人都真正相信管理科学(包括企业管理学和行政管理学),并根据各个企业、部门、地区的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应用管理科学的原理,必将大大加速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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