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7月11日人民日报 第4版

第4版()
专栏:

凡是人民关心的事,我们都应该办好
邓颖超同志访问天津山东,会见各界人士并讲了话
新华社天津7月10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政协主席邓颖超6月15日至7月10日在天津利用休假的机会同各界人士进行了广泛的会见。
天津是邓颖超同志的第二故乡。六十年前她曾在天津读书,从事学生运动,是天津做党、团工作最老的同志之一。在天津的二十多天时间里,邓颖超同志会见了天津市的党员领导干部、党员代表,团市委和市妇联的干部,市政协常委,在天津的全国政协委员、知识界人士以及普通工人,还会见了她的故交好友。
邓颖超同志非常关心天津共青团和妇联的工作,分别听取了团市委和市妇联的工作汇报。她勉励青年们“要谦虚谨慎,好好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不断改造世界观,跟上时代的脚步,成为坚强的共青团员和共产党员。要有所为,有所好为,有所大为,不愧为社会主义新中国八十年代的青年”。她还深情地说:“只要我生命不息,我就要跟你们共同奋斗,把我们国家建设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邓颖超同志还特意邀请建国后天津历届市妇联的主任、副主任举行座谈。她在座谈会上说:“带好接班人是共产党员年老以后责无旁贷的历史责任,老班子里的同志要把新班子带好,要满腔热情地、耐心地、细致地、诚恳地支持和帮助她们,把做妇女工作的经验传给她们。青年同志要尊重老同志,虚心向老同志请教,照顾好老同志。”她希望妇联“认真履行党所赋予的责任,听从党的指挥,根据党在各个时期提出来的任务开展妇女工作,把妇女儿童事业更加扩大,更加创新。”
邓颖超同志十分注意听取党内外人士对于整党、对外开放、落实政策工作和对全国政协工作的意见。她曾专门邀请市政协常委和在天津的全国政协委员座谈,鼓励大家敞开思想,畅所欲言,把各方面的批评、建议和要求充分反映出来。她在高度评价了党外人士敢于讲真心话,与党肝胆相照的精神后,语重心长地说:粉碎“四人帮”以后,经过两年徘徊,只有五年时间,我们国家就从百事俱废变成百事俱举,现在中央处理国内外大事抓得很紧、很勤,工作很紧张。我们要把本身的工作和整个国家的工作、和天津市的工作结合起来全面观察,这样才可以同心同德,把劲使在一处,工作成效才更大。会后,她还冒雨到清退“文化大革命”中查抄物资的办公室,对那里的工作人员说:“凡是人民关心的事,我们都应该办好,要认真把这些查抄来的物资清理好,请物主来认领,哪怕是一条、半条字画,也要还给人家。”邓颖超同志还特意去看望了已故全国政协副主席周叔弢的夫人、市政协委员左道腴。
1976年春节前夕,天津七十三名青年服装工人曾给邓颖超同志寄去一件特意为她缝制的丝棉袄,邓颖超同志这次会见了这七十三名工人,和他们一个一个地握手问候。市委第一书记陈伟达怕她太劳累,劝她不要一一握手了,邓颖超同志说:“八年前他们一针一线为我缝制丝棉袄,我今天要一个一个地握握他们的手,表示感谢。”她还对工人们说:“只有共产党才能领导我们国家走向繁荣富强,我希望有更多的工人更快地提高觉悟,成为光荣的共产党员。”
邓颖超同志在津还参观了引滦入津工程展览会。
先后陪同邓颖超同志活动的有:中共天津市委第一书记陈伟达,书记张再旺,书记、市长李瑞环,书记谭绍文等。
在访问天津之前,邓颖超同志于6月8日至15日在山东省访问了泰安地区和济宁市。她在泰安、济宁分别召开了专业户座谈会,亲切地勉励专业户们要认真贯彻1984年中央一号文件,使生产再提高一步,有个更大的发展。她风趣地希望大家将来做出的成绩应当比泰山还高。邓颖超同志还访问了泰安市三里庄任学太、任学龙两户农民家庭,详细询问了这两家的经济收入、生活消费、子女上学等情况。
邓颖超同志在山东期间,游览了泰山和孔庙。她从中天门乘索道车到达泰山顶时,数百名游客看到八旬高龄的邓大姐来到泰山,向她热烈鼓掌。邓颖超同志热情地对大家说:“今天在泰山南天门同你们见面,我非常高兴,这次见面将永远留在我们的记忆里。振兴中华,就要拿出比登泰山还要高十倍的意志和热情去攀登,一直攀登到四化实现。”邓颖超同志分别为泰山和孔庙题词。她为泰山的题词是:“登泰山看祖国山河之壮丽!”为孔庙的题词是:“古为今用”。陪同邓颖超同志访问泰安、济宁的有中共山东省委书记苏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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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任重同西班牙众议院代表团举行工作会谈
据新华社北京7月10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任重今天上午在人民大会堂同由第一副议长莱奥波尔多·托雷斯率领的西班牙众议院代表团举行工作会谈。
这是中西两国1973年建交以来,中国人大常委会和西班牙议会领导人之间的首次会晤。托雷斯第一副议长在会谈中详细了解了中国人大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组织机构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双方还就共同关心的国际问题交换了意见。
中国方面参加会谈的有人大常委会委员何英,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负责人张珍、雷洁琼、刘大年、区棠亮。
西班牙方面参加会谈的有西班牙众议院第二副议长安东尼奥·马丁内斯、第三副议长何塞普·维尔德·阿尔德阿、第四副议长何塞·米格尔·布拉澳·德拉古那,以及西班牙驻中国大使乌塞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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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萍回到北京
新华社北京7月10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长张爱萍和夫人结束了对美国和加拿大的正式友好访问后于今天回到北京。
随同张爱萍出访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张震等也一同回到北京。
张爱萍在路过日本时与日本防卫厅长官栗原进行了会晤。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杨得志、总政治部副主任甘渭汉、总后勤部副部长胥光义和外交部部长助理朱启祯等前往机场迎接。
美国、加拿大、法国和日本驻中国的外交官员也前往机场迎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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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曾涛会见秘鲁阿普拉党代表团
据新华社北京7月10日电 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曾涛今天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会见由总书记、众议员阿兰·加西亚率领的秘鲁阿普拉党代表团。
中联部顾问张致祥会见时在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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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马洪会见日本客人
新华社北京7月10日电 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马洪昨晚会见并宴请以日本综合研究所副理事长菅家茂为团长的日本综合研究所代表团,宾主进行了亲切友好的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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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外国使节参观北京郊区沼气村
据新华社北京7月10日电 亚洲、非洲、欧洲四十个国家的驻华使节以及联合国粮农组织、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京代表,在农牧渔业部副部长相重扬陪同下,今天上午参观了北京市东郊的沼气村苏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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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蒙古驻华使馆举行招待会
新华社北京7月10日电 蒙古人民共和国驻中国大使馆临时代办贝赫巴特今天举行招待会庆祝蒙古人民革命六十三周年。
教育部部长何东昌、中蒙友协会长张伟烈等出席了招待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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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温业湛同非洲统一组织解放委员会代表团会谈
据新华社北京7月10日电 外交部副部长温业湛今天在这里重申,中国政府和人民同情和坚决支持非洲人民争取民族独立和解放的正义斗争。
温业湛是在同非洲统一组织解放委员会代表团会谈时表示中国这个一贯立场的。这个代表团由安哥拉外交部副部长维南西奥·达西尔瓦·莫拉率领于昨天到达北京。
在今天上午的会谈中,双方就非洲南部形势交换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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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王炳南宴请伊文思夫妇
新华社北京7月9日电 对外友协会长王炳南今晚宴请了中国人民的老朋友、国际著名电影大师尤里斯·伊文思和夫人玛斯琳·罗丽丹。
参加宴会的有夏衍、曾涛、司徒慧敏和丁峤。大家共同举杯祝贺伊文思对电影事业的卓越贡献,祝贺他最近获得法国总统密特朗授予的最高荣誉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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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一份非法的离婚调解书
今年4月,山西省绛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高悦维和她的丈夫、绛县冷口公社管委会副主任李忠仁,经绛县人民检察院批准,被依法逮捕。这一对依仗职权为所欲为的夫妇终于一起落入法网。
这是怎么回事呢?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1982年2月,李忠仁、高悦维夫妇的儿子、晋城市大东沟公社社员李建云,和本公社马村姑娘赵桂香结婚不久,就和另一女青年鬼混在一起。
李建云为了和这个女青年长期鬼混,决心搬掉赵桂香这块“绊脚石”,并把自己的打算告诉了父母。
高悦维和她的丈夫李忠仁得知儿子要离婚的消息后,竟不惜采取卑劣的手段,演出一幕幕骇人听闻的丑剧。
高悦维、李忠仁为了达到儿子与儿媳离婚的目的,首先逼迫儿媳赵桂香打胎。
一天,李忠仁把赵桂香领进绛县城关公社卫生院做人工流产手术。当胎儿的一只胳膊露出来后,医生着慌了,不敢再把手术做下去。无奈,李忠仁又把儿媳转到县医院,为她做了“穿颅碎胎术”。
在从医院回家的路上,高悦维、李忠仁迫不及待地向赵桂香摊牌了。李忠仁说:“你想和建云过,可建云没心要你,想开点算了。”高悦维接着说:“离婚手续嘛,我们法院给你办好了。等你回到老家,就马上给你寄去。”夫妻俩一唱一和,硬逼赵桂香答应与李建云离婚。桂香妈听到逼迫女儿离婚的消息后,与老伴匆匆忙忙赶到绛县县城,把女儿接回了家。
去年4月10日,高悦维和李忠仁通知赵桂香母亲说:“明天上午,带上赵桂香到晋城市大东沟大队党支部书记家,商谈李建云和赵桂香离婚的事情。”
4月11日上午,赵家母女来到大东沟大队党支部书记家。高悦维竟以绛县人民法院的名义设立“公堂”,非法审理所谓赵桂香要求与李建云离婚案。“大堂”之上,高悦维把李忠仁预先写好的一份“调解书”念了一遍,桂香妈听说女儿是原告,据理反驳;赵桂香提出“要离婚就到公社去”。高悦维却说:“去不去都没关系,这是法院的调解书,还能哄你?”说着,高悦维拿出两张盖有绛县人民法院大印的空白公文纸,亲自把“调解书”的底稿抄写了一遍。赵桂香不肯按手印,李建云大发淫威,动手要打桂香。李忠仁上前说道:“不要动气,好合好散,还是按了吧,你们有什么条件都好说。”
桂香妈违心地让桂香在非法的“调解书”上按了手印。就这样,高悦维颠倒原、被告,压制受害人,以“绛县人民法院(83)民调字第31号调解书”给儿子李建云与儿媳赵桂香离了婚。高悦维当即宣布:“此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调解后,双方再不得发生任何争执。”4月12日,桂香被迫走出李家大门。
晋城市大东沟公社司法助理员袁福林接到受害人的控告后,在李建云来给赵桂香转户口时,断然扣留了高悦维一手炮制的所谓“离婚调解书”。
高悦维、李忠仁私设公堂、枉法裁判的恶劣行径,被绛县人大常委会和法院发现后,绛县人民法院迅速作出裁定:“撤销绛县人民法院(83)民调字第31号调解书”。今年4月,中共绛县县委又责成有关部门对这一事件进行认真调查。根据调查结果,绛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逮捕高悦维和李忠仁的决定。
王援军 郭生连
编者注:最近,绛县人民检察院对高悦维、李忠仁徇私枉法案件,已经侦查终结,并起诉到法院,法院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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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莫把法律当儿戏
本报评论员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它的一切活动,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如果一件案子办得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某一个审判人员徇私枉法,办案不公,就会严重损害法院的威信,损害党和政府的声誉。
高悦维身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理应执法守法,但她却把法律当儿戏,为所欲为。她的儿子要离婚,她就以法院名义私设公堂,非法审理;离婚要发离婚证,她就把预先写好的“调解书”拿出来,强迫儿媳按手印,然后宣布“此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调解后,双方再不得发生任何争执。”竟然以“调解”为名,枉法裁判儿媳与儿子离婚。象高悦维这样把自己当作“法院”化身,以个人意志代替国法,在我们的司法干部中虽说是个别的,但造成的影响是极坏的。
社会主义的宪法和法律,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根本利益,是保护人民,打击和制裁违法犯罪活动的有力武器,每一个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要模范地遵守,凡是违反宪法和法律的人和事,不管涉及到什么单位、什么人,都要予以追究,决不能姑息迁就或不了了之。绛县人民检察院将高悦维、李忠仁夫妇依法起诉到法院,这是完全必要的。其他地方也应象山西省绛县那样,对一切执法犯法者都绳之以法。
这样坚持下去,我国公民也就可望提高法制观念,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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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收到不寻常的信以后
刘崇金一个陌生人的来信
3月24日,四川省巫溪县公安局长刘治平,突然收到一封从黑龙江省大兴安岭新林林业局寄来的信和五十元汇款单。信中署名郑发富的人称呼刘治平为“舅舅”,说:“我是你的侄儿,现在你不认识,将来会认识的”。来信要求将他住在巫溪县青庄公社父母的户口迁移到黑龙江,现先寄上五十元钱“酬谢”,今年10月再邮一件皮大衣“报答”。还声称他有一个叔叔是黑龙江某县县委书记,问刘治平家中有无待业青年,可以帮助解决……。刘治平看完信后,立即将五十元汇款单退回,并提笔给郑发富写了一封批评教育信。
公安局长的复信
郑发富同志:
你要求解决你父母户口的来信,和“赠送”给我的五十元钱一并收到,看后既令人气愤,又深感不安。
咱们从不相识,何为称呼我“舅舅”?看来你年龄不大,可是受社会上“酒引路、烟搭桥”的处世哲学影响不浅。要知道原则是不能用金钱作交易的,贪赃枉法的事是不能干的。现将你寄来的五十元钱退回,你父母的户口问题只能按政策办,后门是行不通的。
你还问我家中有无待业人员,你叔叔可以帮助解决,这就更加荒唐了。你的目的在于换手抠背。假若你真有一个“七品官”的叔叔,在全国开展整党的今天,能不顾党的原则为所欲为吗?我想他是不会的。
我诚恳地希望你尽快清除头脑中的污泥浊水,成为一名走正道不搞邪门的正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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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古代案例

“冬瓜装青蛙”的秘密古代案例
宋时,马光祖在处州做官。为保护青苗,发了禁捕青蛙的布告。一天早晨,有个村民挑着一担冬瓜进城,一名守城门的兵卒走来把冬瓜拍拍,最后抱起一只冬瓜揭开顶部,从里面蹦出不少青蛙来。该门卫认为他私捕青蛙,违反了禁令,于是就把他送到衙门。
马光祖在审问时,觉得此事蹊跷,就问村民是在什么时候捕青蛙的,村民答是在半夜。马光祖又问有谁还知道用瓜装蛙的秘密,村民说还有他的老婆。
马光祖又追问村民的老婆,妇人说是个与自己有奸情的人让她用瓜装蛙;奸夫又买通门卫,等村民挑瓜来时,把他捉起来。一旦村民吃官司,奸夫奸妇就可以做“长久夫妻”了。于是,马光祖判了奸夫奸妇的罪。
方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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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展览品
湖南新化县洋溪区人民法庭的桌上摆着一瓶人参酒和二十个鸡蛋,墙上贴着告示:
当事人请注意:这是槎溪公社新群大队被告杨某某之妻给法庭的贿赂。
本庭启
这是该法庭曾益新展出的。小曾立誓要公正断案,以此奉劝那些妄想利用人情礼品达到目的的人,再莫行贿送礼。
邹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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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法律词典
人犯:是指触犯了刑律,依法应当对其采取和已经采取了强制措施、但尚未起诉的人。
罪犯:是指经过人民法院审判,已构成犯罪并受到刑事处分、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的人。刑诉法把判处死刑、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缓刑、剥夺政治权利、罚金的人,一律称为“罪犯”。
案犯:在押的已经判决和未经判决的反革命犯和普通刑事犯,统称为“案犯”。司法实践中,把在逃的和无需拘留逮捕、直接进行侦查、起诉和审判的犯罪分子,也包括在“案犯”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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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社会一角

“创作室”里的罪恶
郑凯
曾发表过《上海的浪花》等作品,加入中国作协的上海工人作家张英,已堕落为流氓犯。五十三岁的张英,用每月二十元的高租金在上海近郊租用了一间房子,名为“创作室”,招引女青年。他打着帮助女青年搞“创作”的幌子,玩弄女性,奸污四人,猥亵一人,构成了流氓罪。去年十二月,张英已被上海市公安局抓获,现已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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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乌兰夫副主席在人民大会堂东门外广场主持仪式,热烈欢迎阿曼苏丹特别代表苏维尼·本·谢哈卜殿下。 新华社记者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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