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4月17日人民日报 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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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经验交流

在整党中,如何帮助“文革”中入党的同志提高思想政治觉悟?辽宁广播电视厅开展了一项有益的活动:
重看《入党志愿书》
辽宁省广播电视厅共有党员375名,其中“文革”期间入党的占40%左右。
在整党学习中,这部分党员反映出两种思想情绪:一是不服气,二是有怨气。有的在“文革”期间入党的党员,总觉得自己不“光彩”,好象比别人“低三分”。还有的党员担心,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是不是“文革”期间入党也不算数了?
省广播电视厅党组认真分析了这些党员的思想情况,认为,这些问题不解决,既不利于整党,也不利于个人进步。厅党组决定把“文革”期间入党的党员的《入党志愿书》复印后发给本人,要求他们“看一看、想一想、查一查”,提醒他们考虑两个问题:一是你当时所写的志愿书,有哪些内容是错误的?现在应该怎样认识?二是哪些内容现在看也还是正确的,你入党后做到了没有?为什么没有做到,原因是什么?
许多党员看了《入党志愿书》触动很大。他们从志愿书中找出错话、空话、套话,普遍承认受“左”的影响很深。电视台一位党员同志说:“当时,我把个人迷信当成了终生奋斗的目标,而不是为了实现共产主义。现在看,那时对党的认识太肤浅了。”很多党员认识到,“文革”期间“左”的思想发展到了顶峰,影响自己进步,这次整党中完全有必要认真清理一番。原来认为自己没问题、不服气的党员,也认为有必要在整党中重新认识“文化大革命”,肃清“左”的影响,把思想统一到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来。
不少同志认为,自己在入党志愿书里写有“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字样,可是入党后,很多方面却没有这样去做。电台一位副台长联系自己入党后的思想变化,说:“七十年代初期,我曾把整月的工资捐献给灾区,当时感到挺光荣。后来,在‘一切向钱看’思想的影响下,开始怀疑自己过去的做法是‘吃亏了’。这种变化,反映了在自己思想的天平上,个人主义的比重增大了,共产主义的比重减少了。”许多党员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对照新党章进行检查,找到了差距,明确了奋斗目标。
通过重看《入党志愿书》活动,“文革”期间入党的党员,精神振奋起来了,工作、学习劲头更足了。有的白天参加整党学习,晚上加班加点处理业务工作;过去经常迟到早退的,现在能遵守制度,纪律观念有了加强;过去为个人想得多、做得多的人,现在为开创工作新局面而尽心尽力了。
(辽宁《共产党员》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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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整党学习体会

在“一山二海三华侨”经济发展优势面前
——对如何开创福建“人大”工作新局面的一点看法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蔡黎
通过学习整党文件,我在思想上进一步明确了:我们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开创新局面,就要把工作重点放在法制建设上。
在全党工作中心已转到经济建设上的时候,我们提出省级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重点是搞法制建设,这与全党的工作中心是否有矛盾呢?并不矛盾。全党的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并不是要求所有的工作部门都直接去做经济工作。除去经济部门以外,其它部门则要面向经济建设,为经济建设服务。我们“人大”抓法制建设也是如此,它不是离开经济建设,而是围绕经济建设来开展法制建设的。例如我省搞速生丰产林基地,国营与社队合办,社员家庭承包。为了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就必须把经过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政策规定适时地上升为法规,对责、权、利作出明确规定,使之定型化,几年不变,才能使林农消除顾虑,确信能够从中得到好处,真正调动起他们的积极性。否则,政策多变,就难免林未成而先毁。这是讲山。再看海,几十年来,由于没有相应的渔业管理法规,我省水产资源遭到严重破坏。福建华侨多,遗憾的是没有制定出对华侨投资的优惠办法,引进侨资远没有达到应有的水平。
一个山,一个海,一个华侨,这是福建经济发展的三大优势。然而,有优势并不等于就能发挥优势。要发挥优势,需要做大量扎扎实实的工作。制定好有关的地方性法规,应该说是发挥上述优势的一个重要保证,是振兴福建经济必不可少的一环。立法(特别是经济立法)与经济建设的密切联系,是我们把立法作为人大常委会工作重点之一的重要根据。同样,认真监督一府两院(省政府、省人民检察院和省法院)的工作,检查、监督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也有利于保证两个文明建设沿着正确的轨道向前发展。几年来,国家颁布了许多经济法规,由于我们没有很好组织检查执行情况,实行法律监督,结果经济建设中违宪违法的情况还有不少。例如,国务院关于征用土地的条例颁布快两年了,而我省没有及时订出实施细则,从法律上进行检查和监督也缺乏具体依据,结果,征用土地中的混乱现象,导致不少基建项目不能按期施工,以至严重影响生产、城建、生活、教育各方面。至于乱占耕地建房的情况,在我省也特别突出。宪法规定要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和财产所有权,但在农村却出现许多任意加重农民负担,乱摊乱派,严重挫伤农民生产积极性的现象。类似这些违宪违法的情况,如果不通过法律监督尽快纠正,势必阻碍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可见,法律监督与经济建设之间的这种密切联系,也是我们把法律监督列为省人大常委会工作重点之一的依据。同样,我们搞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对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样具有重大作用。法制建设搞好了,还能创造一个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可见,抓好法制建设不仅与经济建设这个全党的工作重点不矛盾,而且是搞好经济建设的必不可少的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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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新风赞

让座位 递行李 陌生人温暖母子心
拉家常 问寒暖 副市长体察黎民情
年前,我从青岛到齐鲁胜利炼油厂的姐姐家里休产假。为升级考试,厂里来信叫我快回去。姐姐和姐夫因工作忙,不能去送我。
1月16日,我从辛店火车站搭乘102次列车去青岛。春节前夕,列车上旅客拥挤。我抱着吃奶的孩子、拎着皮包,挤在车厢门口,又累又急。这时,硬坐席上一位素不相识的四十岁左右的男同志站起来,招呼我说:“你抱着小孩,请到这里坐吧!”说完便接过我的行李包,把座位让给我,帮我照料孩子。我心里涌起感激之情,正想表示谢意,只见他已挤进旅客中,帮人传递行李。
列车经过两三个小时的运行,过了高密,旅客少了,空出位子,他才坐下。他坐下后又关切地问我:“到哪儿下车?”“在哪儿工作?”“厂里情况如何?”“托儿所办得怎么样?”“小孩多大了?”等等。
早晨七点,列车到达青岛,他主动地帮我拿着行李,步出站台。一辆轿车来接他。我想:难道他是领导干部?他邀我一起上车。车到青岛市人民政府,有人叫他“胡市长”,我才知道,这位素不相识的人,原来是青岛市副市长胡延森同志。颠簸了一夜的胡市长,没有休息,就急着到基层去,并顺路把我送回家。青岛台东区和兴路
杨恒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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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正气篇

院长上任之后——
秉公执法 取信于民
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室的电话铃响了。“老顾吗?……我的一个亲戚想请你给他聘请一位有名望的律师,你看行不行?”
接电话的人,是去年4月担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顾念祖同志。老顾想到这一案件是由法院审理的,而他是中院院长,由他出面为一方代请律师,很可能影响和干扰审判工作的正常进行。于是他婉言回绝了老同事的委托。在法院的干部会上,顾念祖联系此事,将法院工作人员不得为亲戚朋友代聘律师定为一条纪律。
在日常审理工作中,有些原、被告由于受社会上不正之风的影响,败诉的一方往往猜测或臆断另一方是“找关系、通路子”才胜诉的。尽管事实并非如此,但老顾认为,这从另一方面提醒我们,在审判工作中一定要依法办案,实事求是,取信于民。因此,他对于个别干部身上出现的不正之风的苗子,一经发觉,总是抓住不放,非查个水落石出不可;并以此教育干部,吸取教训,端正风气。
老顾在日常工作中不时发现有些人在诉讼中明明理由不足,或企图谋取非份的利益,却热衷于走“上层路线”,幻想依仗上级领导的表态或批件来满足自己的私欲。他对上级领导转来的当事人的陈述或申诉意见,都采取审慎的态度,对案件的事实和结论详加研究,然后由合议庭集体研究决定;对比较复杂、政策性较强的案件,还聘请有经验的老同志解剖案情,慎重研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执法,不受干扰。
平时,他还时常接到一些写明“院长亲启”的来信,有时也有些熟人受托向他“打招呼”。有的原、被告误以为只要院长一句话,便能轻易改变案件的结论。对于来自各方面的意见,老顾总是把握两条:一是对一些涉及重大案情的问题作全面审查,不偏听偏信;二是在按法律程序交合议庭集体研究之前,自己决不轻易表态,不以个人的意见影响审判工作。
有一次,老顾的一位邻居找到他家里,声称他儿子是被公安分局“错捕”的,要求老顾审看对他儿子的判决书和一封申诉信。老顾明确告诉他,按规定不能在家里接待“来访”,也不能随意表态。但老顾理解他的心情,向他介绍和宣传了有关法律知识和刑法规定,劝导他不能偏信儿子的一面之辞,同时消除他怕上诉会受到加刑惩处的疑虑。
民事庭有一名从外地调来的青年女干部,过去曾担任过相当于副处级职务。因她缺乏审判实践经验,不熟悉法院业务,调来后未安排相当的职务。去年夏秋之交,广大干部工作十分紧张,她却仍拒绝接受分派的任务,一味追求个人地位,甚至表示只要给她个副处级官衔,就是让她扫地、看门也干。老顾找这位女干部谈话,严肃批评她这种以消极怠工的手段企图谋取私利的行为。在党小组和党支部会上,大家又对她进行严肃的批评和帮助。最后经院部研究,给了她必要的处分。
(上海《支部生活》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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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来信

“十件好事”引起的深思编辑同志:
最近,在湖南省岳阳化工总厂橡胶厂的中层党员干部集训会议上,党委负责同志在表扬许多党员干部自觉抵制请客送礼歪风、为端正党风尽职责时,一口气说出了十件好事:
今年元月底,湖北嘉鱼某钢管厂派人给橡胶厂领导和后勤科领导送来鲜鱼190斤,行政科的同志立即将此事向厂党委书记汇报,结果鲜鱼交给职工食堂让大家吃、并且照价付了钱;
长沙某工厂派人送来皮蛋180个、德山大曲酒24瓶,也说是“给厂领导的”,结果厂领导也按上面办法进行了处理;
浙江温州某厂采购员给厂供销科计划员送来50元钱和一包墨鱼,被谢绝。……
大家听了这十件好事,精神为之一振,对整好党增强了信心。同时,人们还思考了另外一个问题:在开始整党的今天,为什么这股请客送礼之风还没被刹住呢?对歪门邪道仅仅“堵”还是不够的,还需要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行动起来,彻底刹住这些不正之风。
钟征远 彭波
编后
表扬“不受礼、不白吃”的同志是应该的。对请客送礼者如何办?不能听之任之,要给予批评教育才好。对行贿者,则要绳之以法,予以严肃处理。这样做了,送礼、贿赂之风总是可以刹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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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言论摘编

具体地说出自己的不足
有的同志作自我批评时,爱说这样一类话,什么“比起刚入党时显然差远”啦,“有时不能正确对待名誉地位”啦,“面对不正之风斗争无力”啦,等等。这种“对照检查”,看来象是严格要求自己,其实,这种自我批评大多是为了“应付”。人的不足之处总是具体的,实在的。泛泛地谈不足,表面上是“检查自己的缺点错误”,实际上却是洒水车过大街,只湿一层皮,真正的污垢并没有被冲洗掉。事实上,对于自己的不足,你不“具体地说”,别人也看得很真切。你可以瞒过一时,但到时候总会有人给你指出来的。既然如此,何不争取主动呢?
原载吉林《支部生活》1984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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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言论摘编

高标准地同中央保持一致
我们党内有少数同志,在同中央保持一致问题上,只理解为不抗拒、跟着走。不抗拒、跟着走的一致,决不是同中央真正的一致,而只是表面的一致;不是清醒的、自觉的一致,而是机械的、盲目的一致;不是勇于和善于同“左”的或右的错误倾向斗争中求得的一致,而是一种洁身自好的一致;不是创造性的一致,而是“传达室”、“转运站”的一致。在整党中,我们必须抛弃这种低标准的要求,代之以高标准、严要求,真正解决在同中央保持一致上存在的问题。
原载青海《党的生活》
1984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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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言论摘编

不发违心之论
违心之论分对人对己两个方面。对别人是顺情说好话,看风使舵,歌功颂德。对自己或是无限上纲,无中肯之词,或是避重就轻,滥发空洞之言。总之是无诚意,不肯实事求是。所以,违心之论,就是“伪心”之论。
这种发违心之论者,自己有问题的,是为了保自己;自己没多大问题的,则是为了讨好别人,讨好领导,最终还是达到投桃报李的目的。显然,这是很不好的思想作风。我们要用共产党员的党性对待这次整党,对人对己,都开诚布公,实事求是,运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
原载1984年3月21日《经济日报》“党的生活”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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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一事一议

会议迟开的掌声
王晋堂
有一个千人报告会,预定开会时间过了五分钟还没有开始,与会者就鼓起掌来。这种情况在电影院有时会遇上,片子未到,观众因等得不耐烦而鼓掌表示焦急的心情;但开会时还不多见,所以掌声起时,有些人还颇为诧异。看来,我们很多同志习惯于等着开会,短则十几分钟,长则个把点钟,等得那么心安自若,等得那么有涵养。
过去曾有一种说法,“七点开会八点到,九点听报告”,后来有人又加上一条,“十点睡大觉”。现在情况没那么严重了,但会议不按时开仍不少见。我们不是常常感叹“文山会海”吗?可见会议之多;唯其多,如果不按时开会,损失尤其大。一个人五分钟,一千人五千分钟,相当于十多个八小时工作日,这是不用电脑就可以算清的。
有一位负责同志,也曾苦于开会屡不能准时,后来听说会风大有改进,问他有什么经验,他说,只要开会时间定得合理,我到点准时开会。这对迟到者是一个鞭策。总想把人等齐才开会,结果反而惩罚了准时到会者;日子久了,准时者也不按时来了。看来,关键还是领导者有没有时间观念,有没有遵时守信的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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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剖析与思考

尚未平息的“公章风波”
今年2月27日,西安市混凝土预制厂传出新闻:这天上午,掌管这厂公章的林桂琴,不去上班,竟指派自己的丈夫——西安市低压阀门厂的一个工人坐在她的办公室里,替她掌管这个有近五百名职工的国营企业的大印。
身为共产党员的林桂琴干出此类荒唐事,远远不止这一件。1982年元月底,该厂司机翁××因打人受到“注销驾驶执照”的处分。不久,有人伪造了一份《撤销对翁××原注销驾驶执照处分的报告》,谎称是“经厂长会议决定”的。林桂琴明明知道厂长们并没开会研究过此事,为了讨好那位司机,她便私自在“报告”上盖了公章。
去年10月15日,某青工不够法定结婚年龄便结了婚。当组织查处此事时,又是这个林桂琴,未经领导批准,在一张为这位青工解脱的假证明书上盖了公章。
林桂琴对滥用公章捞油水,早就有切身体会。林桂琴原是长安县跃进公社新兴大队社员。1970年,西安市第五建筑工程公司这个集体所有制企业在长安县招工。那时,24周岁的林桂琴已经结婚,不符合招工条件。当时任建筑工程公司党委书记的张明却对负责这次招工的一位干部说:“我有个同志的娃,在跃进公社,叫林桂琴,你把她招上来。”这个招工干部到跃进公社以后,连忙奉命行事。结果,大队、公社和招工单位三家的4个公章,两天之内就盖在林桂琴的《招工登记表》上。其中奥妙何在? 林桂琴是张明的内侄媳,而林桂琴所在的公社副书记,又经常在林家吃吃喝喝,早就被林灌了迷魂汤。后来,张明又将林桂琴从集体所有制企业,转到预制厂这个全民所有制企业工作。随着张明升为市建工局副局长,林桂琴也不断变换工作。1976年上半年,林桂琴以工代干。从此,她越来越受到器重,收发文件,管理档案,还掌管这个厂的公章。
去年9月,清理以工代干工作时,经组织上查证,林桂琴确系集体所有制性质职工,并向上级写了报告。这可惊动了林桂琴编织的“关系网”,市建委、市建筑总公司一些人纷纷活动,为林桂琴效劳。已经离休的张明亲自出马,赶到市建筑总公司劳资科,为林桂琴说情:
“她早就是全民的嘛!你们给办一下。”
林桂琴滥用职权,经常为其“关系户”私盖公章,多次受到该厂党组织的批评。但她屡教不改。今年2月底,厂党总支鉴于林桂琴滥用职权等问题,专门开会作出决议,让林交出印章,另行安排工作。开会之前,党总支书记周俊山请示过西安市建筑工程总公司主要领导,得到的答复是:“按你们的职权进行处理”。林桂琴慌了,急匆匆跑到市政府,反告厂领导一状,并居然告赢了。西安市某常务副市长说:“林桂琴爱人那天替她管公章是偶然的巧合嘛!她原来干啥现在还应该让她干啥!”厂领导迫于压力,继续让林桂琴管收发及档案工作,但坚持认为她管公章不合适。这位副市长仍不罢休,派人传话:“林桂琴的工作一样也不能少!”最近,林桂琴又神气十足地掌管了这个厂的大印。此事传开,舆论哗然。该厂党总支书记一气之下,给市建筑工程总公司写了辞职报告。
有人把公章称为权力的象征,这话有一定的道理。一块公章,掌握在正直人手中,就能为人民的利益服务;一旦落入搞歪门邪道的人之手,就会为不正之风发放“通行证”,干出违法乱纪的勾当来。林桂琴为了谋取私利,因而死死攥住公章不放。
这场“公章风波”至今尚未平息,广大群众要求上级组织尽快查处此事,他们对西安市委和市人民政府寄托着殷切的期望。
本报通讯员 陈维伟
本报记者 景险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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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请骑吧!我让贤了……陈景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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