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2月6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
专栏:

开拓一条研究中国钱币的新路
千家驹
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的指导思想
中国的钱币已经有三四千年的历史。对中国钱币的研究,即从南朝顾烜的《钱谱》算起(且不说《汉书》上的《食货志》)也已经有一千四百余年的历史。解放以前,四十年代,上海就有“泉币学社”的组织。中国钱币学会在某种意义上说,也可以说是继承我国过去钱币研究的历史传统。但我们研究中国的钱币有与前人基本不同的一点,即我们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
研究中国古钱币,为什么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呢?这首先是因为马克思主义的精髓是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大量的历史材料证明,中国历史各个时期各种货币的产生、发展、消失或转化,是由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政治、军事、社会文化各方面的因素所决定的,决不是孤立的现象。对钱币本身的形制、大小、轻重、色泽、成份、文字、图案以及铸造年代、制作技术等等进行研究,鉴别真伪,当然是必要的,然而这决不是钱币学的全部。这些工作也必须掌握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才能有所突破。过去我国搞钱币学的人,主要是从收藏古币、鉴伪存真方面下功夫,他们做了大量的工作,我们应充分加以肯定,并且感谢他们在这方面所作出的贡献。然而我们今天的研究工作决不能以此为满足,应该更进一步,以马克思主义为武器,探讨古钱币与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联系,从而为钱币研究开拓一条新路。例如我们如把历代钱币上的文字作系统的分析,就可以看出我国古汉字的演变过程,从而可以推测我国历史文化的某些发展。又如我们如对钱币和钱范作排比研究,就可以推测我国金属冶炼的历史变化。从一个墓葬中出土几枚钱币,便可以推断墓葬的大致年代,有时还可以为中国史书拾遗补阙,补文献记载之不足。例如史书说,银币的使用是从汉武帝的“白金三品”开始的,而河南扶沟出土的十八件银币证明,白银铸币在我国春秋时期就已使用了。从西汉中山靖王刘胜的墓葬中出土了2,317枚铜钱,其中五铢钱有2,316枚,而四铢半两钱只有一枚,就足以说明汉武帝当时收毁半两改铸五铢的决心。再从同一钱币铸造的精良与窳劣、厚重与轻薄中,可以反映政治的兴衰、国家与民族的强弱、文化水平的高低以及财政收支的盈亏。总之,必须以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为武器,才能使钱币研究的视野不局限于钱币本身而扩大到社会经济的各个方面,这对于商品生产与商品流通、金融、财政、物价的研究都有重大的意义。
其次,我们所以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还因为马克思对货币有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足以为我们研究我国货币的指南。马克思的《资本论》开宗明义第一篇即为《商品和货币》。他对货币的起源、职能、货币流通规律等等都有科学的分析。有许多理论问题,过去得不到解释的,运用马克思的货币理论就不难迎刃而解。举例来说,中国的纸币发行,北宋的交子、元代的中统钞和至元宝钞都比西欧各国为早,但这种纸币并没有发展成为银行的钞票。我国的银行钞票是十九世纪末帝国主义经济势力侵入我国以后,才开始流通的。这是为什么?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于运用国家行政权力而发行的纸币与作为支付手段而发行的银行钞票,作了严格的区别,认为前者基于货币的流通手段的职能,而后者基于货币支付手段的职能,当然这两者也可以互相转化,但其产生的根源是不同的。掌握了马克思的货币理论,对于古代许多杂乱无章的货币现象就可以作出科学的分析。
钱币研究应与爱国主义相结合
我国货币史是中华民族经济文化历史的一部分。我国各族人民,在漫长的岁月中,创造了丰富多彩、光辉灿烂的货币文化,它的历史连贯性强,并表现了东方文化的特色。这种具有东方文化特征的中国货币体系,在中国社会发展的各个阶段曾经起过重要的作用,在世界货币发展史上亦居于重要的地位。
研究中国的钱币,除了钱币实物本身以外,起码要具有两方面的知识:一是基本的历史知识;一是基本的自然科学知识。不知道秦、汉、两晋、隋、唐、宋、元、明、清等朝代,就不会懂得“半两”、“五铢”、“开元通宝”等的意义。此外,还要有冶金、考古、古文字、地理、度量衡等等方面的起码常识。钱币的研究不限于收藏、鉴赏、辨别真伪,还包括探索我国历代币制的产生、发展、消失与转化,一种币制如何为另一种币制所替代以及它对社会经济的影响等等,这些都需要有广泛的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方面的知识。
中国钱币有它自己独特的风格和体系,亚洲不少国家都受我国币制的影响。中国钱币的文字、形制以及铸造还有它自己的艺术特色。例如北宋的“淳化元宝”,就有宋太宗亲笔书写的真、行、草三种书体,“崇宁”“大观”是宋徽宗书写的,铁划银钩,称“瘦金体”。不懂得中国历史的人,对艺术一无所知的人,不会欣赏中国的古钱,也决不会对钱币发生兴趣。
钱币的研究有利于对人民进行爱国主义的教育。它使我们知道中国的货币源远流长,丰富多彩,在中国悠久的文化历史中,货币文化占着一定的重要地位。对中国钱币研究越深入,就会对我国祖先的文化越发生感情,就越发热爱自己的祖国。研究钱币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又可为我国文化遗产增砖添瓦。我们必须使钱币研究与爱国主义教育结合起来,使之互相促进。只有这样,才能使我国的钱币研究工作跳出过去所谓“玩钱”的范围,为祖国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关于培养青年一代接班人问题
中国钱币学会成立之后,我们发现一个极为可喜的现象,就是不少青年对钱币研究有浓厚的兴趣,他们有的是工厂的工人,有的是机关的干部,有的是宾馆的工作人员,都是以业余时间从事古钱币的收藏、研究工作。这是可喜的现象。我们应该十分重视这股新生的力量,使钱币研究后继有人。可惜有些地区对他们的工作没有给予有力支持,甚至消极对待,这是因为某些同志对钱币研究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或以为非当务之急。当然,对钱币研究的这些误解,也不能完全责备他们,我们过去的钱币研究,由于没有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指导,大多属于古钱收藏家、古董鉴赏家茶余酒后的玩赏物,没有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
对于青年同志研究古钱币的积极性,我们一方面要加以保护和鼓励,同时还必须引导他们走上正确的道路,不要误入歧途。这就是说,要鼓励他们努力学习马克思的货币理论,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指导研究工作。还要鼓励他们学习中国的文化历史、经济史以及自然科学方面的知识,切勿以收藏、玩赏、鉴别为满足,走过去“玩古钱”的老路。我国过去的所谓钱币学家,大多是指一些对古钱币有些鉴别能力的人,他们在这方面有丰富的经验,有专门的知识,有鉴别的能力,我们必须拜他们为师,向他们学习,要把他们的专业知识继承下来,但如果新社会的钱币学研究停留在这个水平上,那就不够了。我们必须向青年同志指出这一点,向他们指明方向,要培养他们成为新时代的钱币学家,能为社会主义四化建设服务的钱币学家,这样才能使新中国的钱币研究富有朝气蓬勃的生命力,有广阔的发展前途。
关于开放钱币市场,以销代熔,死物活用的问题
本届年会上,许多专家、学者提出关于抢救古钱币,以销代熔,死物活用,支援四化的建议,很有价值。他们指出,建国三十多年来大量出土的古钱不是以斤计,而是以吨计,由于数量太大,清理困难,库房积压,又无出路,只好大量熔化,不少稀世珍宝珍贵古钱都由熔炉一化而为乌有(每重四克古钱一枚,化铜后仅得杂铜一克)。自我破坏,令人痛心。
因此,许多同志建议,第一,抢救古钱币,对全国较大的冶炼单位,除了已经腐蚀的碎屑钱可以熔铜以外,其余的一律封存,待银行、文物单位派专业人员鉴定等级,定出合理收购价格由国家统一收购,作为内销外销之用。第二,开放国内市场,凡属三级以至等外品的古钱币,历史博物馆不必收藏的多余钱币,一律准许公开销售,自由购买,一部分也可以考虑有计划地外销,换取外汇。第三,对全国的博物馆、银行、文物商店现存古钱藏品,分为传世、出土两种进行一次较彻底的普查,摸清家底,凡属一、二级藏品,一律不许流入市场,但可发行拓片,以供研究及观摩。第四,广泛搜集国际市场价格和国内市场价格等情报,制定收购民间流散古钱的价格政策和内销外销的价格政策,杜绝黑市投机活动。第五,凡批准销售的古钱,应分“单钱”与“配套钱”两大类出售,单钱是一品一式一枚,配套钱则分为“代套钱”、“朝套钱”、“版式钱”(包括对钱)等等。“代套钱”是从西周到明清,配出各代基本上齐全的一套,“朝套钱”是把历史上每一朝代所铸古钱基本上配齐一套,“版式钱”是以一品钱币的版式基本上配齐的一套。凡能配成套钱的,一概不许拆卖,按套定价。配套剩下来的,统称为单钱,可以单个零卖。
由于整理古钱币是一项十分繁重的工作,非但十分费工,而且非有古钱币的基本知识不可,可以考虑由各地钱币学会分会和文博部门举办训练班,同时还可考虑吸收待业青年参加。由于古钱币不断出土,因而,这是一项长期性而非短期性的工作。这样做还可以培养一大批钱币工作的队伍。(最近,中央领导同志已批示同意钱币学会关于制止古钱化铜,开放国内市场,对古钱币进行清查、整理的建议,即将采取具体措施。——笔者)
急起直追,后来居上
我国钱币研究工作,到1982年钱币学会成立,才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起来。比起日本、美国、西欧各国甚至台湾省来,我们都是大大地落后了。美国钱币协会会长访问我国时说,美国有会员3万人之多。日本万国货币洋行太田保先生编辑的《东洋古钱价格图谱》有厚厚一大本,其中绝大部分是中国的古钱,都标有价格。中国历史博物馆货币组陈列的1978年国外专门介绍中国钱币的书刊就多达数十种。台湾省也有专门介绍钱币的定期刊物出版。当然,他们的研究质量不一定高,他们研究中国钱币,有的目的在于营利。但以拥有十亿人口的中国,有三四千年的货币历史,对于我们自己的钱币研究,直到1982年才正式有学会的成立,会员仅数百人,刊物才出了三期,到1984年才改为季刊,这与我们伟大祖国的身份实在太不相称了。我们一定要急起直追,把我们的工作赶快搞上去。
我们有信心一定可以做到后来居上。因为我们有两个有利的条件。第一,我们有马克思主义这个思想武器,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与方法来研究中国的钱币,一定可以使我国的钱币研究工作比前人取得更大的成绩。第二,我们不断有新出土的古钱币,为我们的研究工作源源提供新的资料。我们生长的土地是使用中国钱币的地方,近几年每年有新出土的大量历史文物,其中不少是窖藏的古钱币,其数量之多、质量之高是惊人的,这可为我们的钱币研究提供新的素材,这是我们所特具的有利条件。
但要使钱币研究工作利用这种有利的条件,必须解放思想,变死宝为活宝。如果发现了稀世珍品之后,死藏在库房里不让人参观研究,甚至划地为牢,互相封锁,有如某地博物馆那样,把发现的楚爰金收藏起来,不让任何人去参观,甚至我们钱币学会的负责人去看,也不肯拿出真品来,这就是变活宝为死宝了。试问这和埋在土里有什么实质区别呢!对于孤品、珍品必须珍藏,以免损失,这是对的,但决不是死藏。发掘古文物的目的是供人们研究、欣赏,如死藏在库房里,那就等于死宝死物,失去发现古物的意义了。
(本文为作者在中国钱币学会首届年会上的总结发言,本报发表时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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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税制改革与提高企业素质
宋一峰
正确处理好国家与企业的关系,是提高企业素质,谋求经济效益的必要条件。
多年来,在工业生产上“以小挤大”、“以劣挤优”、盲目生产、重复建设的状况,一直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一方面物资十分紧张,另方面损失浪费相当严重;一方面是现有企业的更新改造十分缓慢,而另方面用落后的技术和设备扩建、新建的项目还在增加。这种局面之所以长期不能扭转,主要原因是:在指导思想上只要速度、不讲效益,重新建、轻改造;在分配体制上习惯于“抽肥补瘦”,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在政策上不能有效地鼓励先进、鞭策落后;在企业的管理体制上,“婆婆多”,行政对企业的经营管理直接干预过多,企业缺乏经营自主权。事实证明,提高企业素质,除了提高企业本身的素质以外,还要处理好国家和企业之间的关系,发挥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解决国家和国营工业企业之间的关系,首先要在理论同实践的结合上,明确国营工业企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并根据企业在国计民生中不同的地位和作用,按照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以及国民经济发展总的情况和要求,给企业以不同的责任,赋予不同的经营自主权和相应的经济利益。在这个总的要求下,进一步解决五个方面的问题:
(1)稳定国家和企业的分配关系,相应地解决企业内部的分配体制,实行按劳分配,建立和健全各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
(2)改革对企业的计划管理体制,以及相应的方法程序和指标体系,该管的要管住、管好,该放的要放开、放活。
(3)改革对企业多头领导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方法,建立相应的协调、检查、监督制度。
(4)制定必要的经济立法和条例,明确从主管部门到基层企业的各级责任,建立严格的责任制。
(5)实行鼓励先进、鞭策落后、促进技术进步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解决上述这些问题,就是要使企业成为有不同程度经营自主权的经济单位,放开他们的手脚去提高管理水平,搞好生产经营。就是要造成一种局面,使企业不进步就无法生存,从而迸发出自我整顿和调整的紧迫感和进取精神。
解决国家和企业之间的关系,涉及到经济工作的各个方面,经济上也还存在一些制约的因素(价格、财政、就业、条块分割等),就事论事办不好,齐头并进也不可能。因此,既要通盘考虑,综合治理,又要从实际出发,有计划、有重点、分步骤地进行。
现在看来,实行利改税、完善税制的改革是一个能带动全局的突破口。通过完善税制改革,将使国营工业企业按照国家的税法税制和有关规定,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或是在一定政策和条件下的自负盈亏,逐步解决企业不吃国家的“大锅饭”,从而解决职工不吃企业的“大锅饭”的问题,为完善和健全各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提供前提条件。完善税制改革,按税种划分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收入,进一步改革国家财政体制,原来企业按隶属关系上交利润改为直接向国家纳税,就在经济上同“条条”、“块块”脱了钩,有利于企业相对独立地行使经营自主权。部门、地区间互相分割和企业组织机构不合理的问题,也就比较好解决。这样,企业就可以在大体相同的条件下发展,先进的发挥优势,落后的将面临淘汰,从而加快企业的改组、联合,开展专业化协作。在这样的基础上,计划管理体制和对企业的领导体制,也就可以逐步得到解决。
利改税第一步已在全国实施,效果较好,但这一步还只是过渡的办法。完善税制改革应该在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前提下,达到下列要求:
(1)改变目前企业之间苦乐不均的状况,使企业能在基本相同的条件下开展竞争。为此,首先要把由于价格不合理和各种条件不同而形成的企业之间的利润差距,通过设计适当的税种、税目,制定合理的税率来加以调整。同行业的企业都在相同的基础上起跑,才能显出企业的真本事,也才是贯彻按劳分配的实在基础。第二,在基本上保持目前全国留利总水平的原则下,经营好的企业应该多得,落后的企业要少得或不得。原来在价格不合理和条件不相同情况下核定的“既得利益”,将不复存在。第三,根据不同行业的情况和国家的需要,在统一的行业规划指导下,结合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给企业以维持简单再生产和通过内涵(技术改造、设备更新、新产品开发和必要关键性配套设备)发展生产的必要资金和财权,并严格规定各项基金的使用方向和财务制度,进行必要的检查和监督。
(2)要逐步削弱行政主管部门对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的直接干预,为逐步实行政企合理分工,为企业领导体制的改革创造条件,从而逐步解决条块矛盾,以利于开展专业化协作和企业的改组、联合。
为此,要逐步改变由主管部门、厅局(包括行政性公司)层层核定企业留利的办法,要以独立核算的企业(包括企业性公司和经济实体)为纳税单位,直接向国家纳税。各级主管部门按照统一规划必需集中的调节基金或管理费用,应在企业向国家纳税之后,向企业按规定合理征集,实行专款专用,财税两条线。行政主管部门要在方针、政策、规划、信息、协调等方面对企业进行指导,为企业服务,并协助计划和财税部门进行监督。
(3)税种、税目、税率的制定要贯彻鼓励先进、鞭策落后、促进技术进步的原则。要根据社会的需要以及产品结构改革的要求,起截“长”补“短”和促进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的作用。同时,也要照顾其他经营形式的企业,从有利生产和流通出发,按税负相同的原则,使不同所有制的企业能够共同发展。
由于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很不平衡,企业的经营好坏、技术高低、利润大小,差距很大,还有其它制约的因素,因此,有些要求不可能一步就达到,应该在明确税制改革的方向和要求下,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实现。
当然,完善税制改革只是一个突破口,还需要计划体制、劳动工资制度和价格体系的相应改革的配合,给企业以必要的自主经营的决策权,才能使国家和企业的关系建立在稳定的、有利于发展生产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企业的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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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及宣传讲话(60)

非法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罪
珍禽珍兽和其他野生动物自然资源,是国家的宝贵财富。我国是世界上拥有野生动物种类最多的国家,占世界种类总数10%以上。其中,大熊猫、金丝猴、羚牛、白唇鹿、白鳍豚、扬子鳄、黑颈鹤等一百多种是闻名世界的我国特产珍贵稀有野生动物。还有一些是珍稀濒危种类的野生动物,如丹顶鹤、天鹅、多种长臂猿、叶猴、雪豹、野骆驼、毛冠鹿等。许多野生动物还能为社会提供大量的皮毛和贵重的药材,如驰名的獭皮、麝香、鹿茸、熊胆、虎骨等,具有重要经济价值。加强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发展,积极繁殖驯养,合理猎取利用,对于开展科学研究,改善自然环境,丰富人民文化生活,支援国家社会主义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建国以来,国家十分重视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曾先后颁布了一些法规,对加强保护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作了具体规定。如1962年国务院《关于积极保护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的指示》,1983年4月国务院发出的《关于严格保护珍贵稀有野生动物的通令》等。这些法规,都首先强调切实保护野生动物,并在保护的基础上加以合理利用。这是符合人民的长远利益的。
国家按照各种野生动物的珍贵、稀有的程度,采取三个等级的保护和管理,分别规定了批准捕猎的权限,禁止随便猎捕。第一类野生动物有大熊猫、金丝猴、野象等三十八种和亚种,严禁猎捕,并在其主要栖息、繁殖地区建立自然保护区,加以保护。如因特殊需要,猎捕这类野生动物,必须经过林业部批准。第二类野生动物有小熊猫、紫貂、丹顶鹤等六十五种和亚种,禁止猎捕,猎捕的批准权属于省、市、自治区林业部门。第三类野生动物有穿山甲、金鸡、一般猴类等四十七种和亚种,限制猎捕,由省、市、自治区规定猎捕的限量,禁止超量猎捕。这些法规还规定了禁猎区、禁猎期、禁用的狩猎工具、禁用的狩猎方法。如,划出一些地区为自然保护区,即禁猎区。根据不同野生动物的繁殖及肉食、皮毛成熟的季节,规定禁猎期。禁止使用地弓、地枪、自动武器、机动车辆等足以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或者危害人畜安全的狩猎工具,禁止使用火攻、烟熏、药毒、爆炸、掏窝、挖洞等足以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歼灭性狩猎方法等。
但是,长期以来,有些地区对野生动物偏重猎取,不注意保护,甚至任意猎捕珍贵、稀有的禽兽,破坏珍贵稀有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以及违章出口这些动物及其产品等违法行为,也时有发生。为了有力地同非法猎取珍稀野生动物的行为进行斗争,保护我国这一宝贵的自然资源,对于违法行为,情节较轻的,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情节较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条对非法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罪作了规定。非法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罪,是指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珍禽、珍兽或者其他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情节严重”,是指非法盗猎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禽、珍兽;非法大量猎取其他野生动物,使野生动物资源遭受严重破坏的;经常非法狩猎或者用禁用的工具和方法进行狩猎,屡教不改的;非法狩猎,抗拒林业管理,行凶殴打管理人员的,等等。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的,至于行为人是为了营利、娱乐,还是食肉取皮,都不影响构成本罪。例如,陕西省周至县某公社党委书记侯志峰,擅自指示基层干部组织群众,非法大量捕捉珍禽金丝猴,造成对国家珍禽资源的严重破坏,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刑法规定,对犯非法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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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书讯

书讯
△赵维臣主编的《经济技术协作理论和经验》,已由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
△《论环境经济》一书,已由江苏科技出版社出版。
△《福建论坛》经济社会版今年第1期出版。本期刊有项南的《谈调查研究》、胡平的《福建经济发展战略探讨》、蒋一苇的《发挥中心城市作用,搞好经济建设》以及《专业户在建设商品粮基地中的重要作用》等文章。
△广播出版社出版的《经济效果讲话》一书最近再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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