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2月16日人民日报 第7版

第7版()
专栏:好人好事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满乡村
新年元旦前两天(12月30日)的中午,我乡李家套村社员刘景山家,因烧炕不慎引起了一场大火,四间房被烧,屋内的大小物件几乎没有剩下一件完整的。男主人急得昏死过去,女主人旧病复发了。这意外的灾害,给刘景山夫妇的打击可真不轻啊!
“景山,挺起腰来,有党、有咱们大伙,天塌不下来!”村里的干部、群众来到刘家后,都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共产党员李成芝,把准备给儿子结婚用的两间新房腾了出来,烧热了炕,把刘家大小接到自己家里,并说:“啥时修好房啥时再说,尽管住,孩子结婚可以延期嘛!”夫妇都是老病号的社员张海令,尽管家里生活并不宽裕,但他和爱人仍然从家里挑出最好的一床被,让孩子送到刘家。李家连的爱人和儿媳,刚刚帮助救完火,便回家翻箱倒柜、穿针引线,很快做了一床里外三新的棉被,送到刘家。邻村古家屯村的社员于继英,听到消息后,赶着大车拉来了两套被褥。就这样,原来只有六床旧被褥的刘景山家,人们很快就给凑起了18床,还有枕头枕巾、衣服鞋袜、家庭用具、鸡蛋蔬菜,真是应有尽有。
人们在送来东西的同时,老的少的从兜里掏出10元、20元、50元、100元……。送钱的人中有的是亲戚,但多数是非亲非故的乡亲们。就连附近辽河油田2120物探队的工人刘永君,也送来了40元,并说:“这是我的一点心意。”不到一天的工夫,刘景山家就收到1,600多元。乡人民政府不仅送来了150元钱,还送来了60尺棉布,作为临时救济。村党支部也决定组织人力物力,立即给刘家修房。
刘景山和他的亲属们泪水不止。起初是灾后发愁的泪水,但更多的是激动的泪水、感激的泪水。刘景山边流泪边说:“要在旧社会遇上这样大的灾害,我家是绝路一条。今天,有党、有乡亲们,再大的困难也能克服。我要让家里人永远不忘党和乡亲们的恩情。”在场的乡亲们也都说:“关键的时候,更显出党领导的好,显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
辽宁新民县法哈牛乡广播站 刘绍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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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如此“农科所”!
我们大队1983年种了280亩萝卜。播种前,听说洛阳市农科所成立了“蔬菜种子门市部”,这个所的蔬菜研究室主任还亲自抓了一个“优良品种供应处”。我们对科研单位很信任,便前往购买种子。我们买的种子,说是“洛阳露头青”,每斤价3.5元,比种子公司的种子价格高出1元。为了能增产,多花点钱,我们心里也愿意。就这样,我们先后从蔬菜种子门市部和供应处买了150多斤种子,种了150多亩萝卜。但到收获前仔细一检查,发现这些种子长出的萝卜,有长有短,有黄有红,有粗有细,有的头小屁股大。这表明种子严重混杂。后经有关部门测产:群众自己留种的亩产萝卜7,361斤,一般为4,500多斤;而用农科所种子的,亩产只有2,471斤。上市时送到蔬菜公司,多数给划为三级或等外级,每斤少卖一分二厘,再加上减产,每亩减少收入80元左右。我们全大队不仅减少收入上万元,还严重影响了上市任务的完成。
据了解,洛阳市农科所不光卖高价萝卜种子,还卖高价黄瓜、番茄、豆角等种子,并且大多数是从一些生产队,甚至是从小贩那里搞来的普通、混杂种子。他们一转手就高价卖出。他们赚了大钱,却坑害了菜农。我们要求认真调查处理,赔偿我们的经济损失。
河南洛阳市安乐公社狮子桥大队 蔡农
答复
蔡农同志信中反映我市农科所卖混杂萝卜种子事,基本属实。1983年秋天,这个所的蔬菜研究室自育的白萝卜种子全部售完,但仍有不少农民要求购买。研究室主任王宪从安乐公社曙光大队蔬菜技术员杨清福那里买了88斤白萝卜种子,每斤价2.5元,又以3.5元一斤卖出去,这个所共盈利88元。狮子桥大队买了55斤,种了33亩。萝卜出苗后,市农科所曾派人去检查,发现不是“露头青”,可到底是什么品种,一时又分不清。实际上是本省南阳的品种,不适合我市郊区种植,所以减产较多,给农民造成了经济损失。农科所在这一问题上是有重大责任的。对这个问题的处理意见是:
一、农科所盲目转手销售混杂萝卜种子,从中盈利,是错误的,应深刻检查,吸取教训,今后要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二、所领导侯俊祺和研究室主任王宪已于12月17日到狮子桥大队向干部和群众当面作了检讨,并赔礼道歉。
三、1983年全市种这个品种有几百亩,普遍减了产,群众很有意见。由市种子公司、郊区蔬菜局负责赔偿农民的经济损失。
河南洛阳市农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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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街谈巷议

从民航班车改由交通公司承包谈起
从北京市内民航售票处到首都机场往返的客运,过去一直由民航派出的班车承担;但近来一改而为北京市交通公司承包,每客次增收一元二角的车费。这在全国是首创的,而国内其他机场也有向之学习推广的势头。
但根据本人的体验和所听到的旅客议论,认为这样做不符合体制改革的精神。理由如下:一、本来由民航一家负责的事,改为两家分担,不仅增设了机构,也增添了旅客的麻烦,因相互扯皮而口角之事还时有发生。二、与以前同样的服务内容,让旅客多支出一元二角钱,岂不成了“变相涨价”?
据我观察,乘坐班车者绝大多数是出差公干的,因此车票都是由国家报销。而市交通公司的收入并不可能全部回缴国库,有相当部分转化成为管理费用和给职工个人的奖金了。显然,这样做,对于民航来说要比以前“省事”,对于市交通公司来说则有一笔可观的经济收入,一辆车往返一趟可售票一百几十元,唯独没有考虑旅客的困难和国家的利益。
因为这件既不是“精简机构”,又不是“便民措施”,归根结底还给国家增加财政支出的事儿,发生在改革之年,故难免有损改革名声之嫌。推而广之,其他单位有无类似的情况?我认为,在体制改革中,各级领导很有必要深入实际,倾听群众呼声,权衡利弊,把事情真正办得好一点。
浙江杭州磁带厂 陈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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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光靠自动化红绿灯是不够的
在北京,我发现交通路口自动化红绿灯的使用上有点弊病:不看各方车辆流量大小,一律由红绿灯自动定时变换指挥行止。有些交叉路口,交通警把自动化红绿灯电钮开启后,人便离去,任凭它去“机械”地指挥。例如,月坛体育场周围的几个路口,每天早晨6∶30—7∶00交通警将红绿灯打开后便走人,7∶00—7∶30才有人来值班。实际上,这段时间过往车辆最多,无人指挥极易发生事故。况且,这些路口南北向车流量大,东西向车辆流量小,形成南北向车辆拥挤着等绿灯,东西向常无车通过。这就使急于上班的职工白白耽误许多宝贵时间。为此我建议:
交通警一定要按时上班,坚守工作岗位;要根据具体路口和时间使用红绿灯开关,干线交叉路口以使用自动化定时红绿灯为好;干支线,特别是有小支线或丁字路口,最宜使用手动机械化红绿灯。
总之,交通路口红绿灯使用的原则应当是:使车辆和行人安全而迅速地通行。
中央党校国家机关班学员 王永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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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问事窗

远亲有继承权吗?
问:我们生产队有个社员,因患脑溢血突然病故。队里考虑到他生前孤身一人,便为他支出了70元安葬费。本队有他的一个亲戚(姑姑的孙子),主动帮助将死者安葬。事后,这个亲戚以种种理由,强占了死者的口粮田。群众对此议论纷纷。有的说:远亲不应该有财产继承权。对这个问题究竟怎么处理为好?请给予解答。
安徽全椒县大墅大队双林生产队
范政
答:我国财产继承制度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方式。
法定继承,是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的分配由法律予以规定的继承方式。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指法律规定享有继承权、列入继承顺序的人的界限,也就是确定在法定继承中,什么人可以作为继承人,享有继承权。我国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主要是根据我国的社会性质和家庭的职能确定的。具体来说,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和祖父母(包括外祖父母)是享有法定继承权的人。至于远亲,是没有继承权的。如果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包括远亲)是受死者生前抚育的未成年人和无劳动能力的人,或者曾经扶养过死者,尽过较多义务的人,他们虽然不享有继承权,但是考虑到他们对死者生前的经济依赖关系,或对死者曾经进行过扶养的事实,也应当从遗产中适当分给他们一部分,以鼓励和提倡公民之间的互助。
我国继承制度的另一种方式,是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就是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被继承人可以通过立下合乎法律规定的遗嘱,把遗产的一部或全部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数人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公民继承。如果被继承人用遗嘱把自己的遗产指定由自己的远亲继承,当然也是允许的。
最高人民法院 彭士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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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建议与要求

交通干道应与繁华街道分开
1983年12月22日你报第七版刊登的《公路怎能变市场》的来信及照片,表达了广大群众和汽车司机的心声。我想,除了需要吁请有关部门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管理,不要把市场设在交通干道上以外,还应提请交通部门注意,设法把交通干道与繁华街道分开。以我们运城地区的庙前镇和于乡镇为例,交通干道穿越乡镇主街,车辆常常排成长蛇阵,行车扬起的灰尘污染了大街两旁的各种食品,还使繁华街道的正常秩序受到干扰。
山西平陆县工业供销站 邓当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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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耳闻目睹

为保持生态平衡请你枪下留情
一切飞禽走兽,都是大自然的产物,它们各有独特的生活规律,巧妙地维持着大自然的生态平衡。可是,有少数人,杀应保护的动物,捕对人类有益的鸟类,损亿万人民的利益,饱一己之私囊,真谓可恶!
图中这些美丽的野禽,虽躲在深山密林,但也没能逃脱猎取者的弹丸。为了保持生态平衡,请你枪下留情!
河北保定驻军 张英杰(附图片)
摄于涞源县城集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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