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12月3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
专栏:

谈谈政企职责分开
孙效良
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要逐步实行政企职责分开。下面仅从机械工业这个侧面,谈谈政企职责分开的实际内容,为什么要实行政企职责分开,以及如何实现政企职责分开。
政企分开的实际内容
要研究政企分开的实际内容,首先要了解政企不分的具体表现。
政企不分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政府和企业机构合一。有的是一个机构两种职能,既执行政府职能,又执行企业职能。有的是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这是一个机构两种职能的表面化。有的是名为企业,实为政府机构,把“局”的名称换成公司,其余一仍旧章。二是政府机构和企业职责不分。按说,政府机构和企业不应有什么职责不分的问题,但在我们国家,不仅企业要管理经济活动,政府机构也要管理经济活动,因此,才出现了政府机构和企业在管理经济活动方面职责不分的问题,当前主要是各级政府部门包揽了许多本应由企业自己管的事情。
针对这种情况,实现政企分开主要有两项实际内容:一是机构分设,二是职责分开。两者比较,重点和难点是职责分开。
这首先是因为机构分设是“表”,职责分开是“里”,只有机构分设而无职责分开,不过是徒具其名,并无其实;其次,政企机构合一乃是政企职责不分造成的,正是由于政企职责不分,人们才觉得政企机构合一理所当然,不是什么问题。当然,机构合一又加剧了职责不分。实现政企职责分开,这两个方面的问题都要解决,比较起来职责分开比机构分设难度更大。它不仅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还要进行许多理论的研究和实践的探索。原则问题明确之后,还要拟定具体办法,才能在实际工作中贯彻执行。
为什么要政企职责分开?
政企职责不分的管理体制,是造成我们经济生活中许多“老、大、难”问题不能得到解决的根源。
第一,企业缺乏活力,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政企职责不分。
企业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原材料由哪里供应,产品生产出来后销售给谁,这些本应是企业职权范围内的事情,但过去都是由各级政府部门管死的。这样做的结果,一方面是企业成了政府部门的附属物,另一方面也就不能要求企业承担经营好坏的经济责任。于是,与此相适应就必须实行国家直接对职工个人进行分配的体制,统一规定工资等级和标准,统一规定调资晋级的时间和比例。其结果是割断了企业经营好坏与职工劳动报酬的直接联系,否定了企业还有各自的物质利益。离开一定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任何积极性都是很难调动起来的,那末企业缺乏活力,也就是不可避免的后果了。
第二,条块分割,自成体系,是政企职责不分的直接结果。
各级政府行使其职权,必然要求有明确的区划界限,它不可能超越自己的管辖范围去组织生产协作和联合,而企业经济活动中的互相联系,客观上又要求不能有明确的区划界限,应当根据经济合理的原则,在远近不同的部门和地区之间进行生产协作和联合。政企职责不分的管理体制,却偏偏要求应当有明确区划界限的政府部门,去组织指挥不应受区划界限限制的生产经营活动。于是就出现了许多怪现象。这个地区或部门生产能力已经有余的产品,其它地区或部门却要进行投资,发展新的生产能力;与其他地区和部门的企业协作更经济合理的零部件,本部门、本地区却要样样自己搞,助长了部门、地区自成体系,助长了企业的“大而全”、“小而全”。
第三,宏观经济管理上的失策和失误,与政企职责不分也有直接关系。
大的方面没有管住管好,重要原因之一是小的方面没有放开放活。各级政府部门包揽了许多应当由企业自己作主的事情,必然大量事务缠身,忙于组织指挥企业产供销等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从而削弱宏观经济的管理。小平同志一针见血地指出:我们各级领导机关都管了很多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可以说这是目前我们所特有的官僚主义的一个总病根。
过去,我们曾企图用思想教育的方法解决这些问题。例如,提倡全国一盘棋的思想,批判地区、部门所有制;提倡主人翁思想,批判雇佣观点;提倡调查研究,批判瞎指挥;等等。但这一切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原因就在于,没有改革产生这些思想问题的管理体制。
我们也曾经企图用企业下放或上收的办法来解决条块分割的问题。但是,企业由部门管就产生条条分割;企业由省、市管又产生块块分割,三十年来两次大规模的企业下放上收,不仅没有解决条块分割问题,反而造成了条块分割同时存在的局面。究其根源,也在于只是给企业“换婆婆”,没有实行政企职责分开。
如何实现政企职责分开?
逐步实现政企职责分开,关键在于扩大企业自主权,同时各级政府部门也要采取相应措施简政放权。
应当说,通过企业扩权和简政放权逐步实现政企职责分开,这个方向早已明确,实现途径也很清楚。值得研究的是,为什么在实践中进展缓慢?直接的原因是各种具体办法没有跟上,还不配套,甚至互相矛盾;深入分析,则是制定各种具体办法的思想方法还需要改进。
第一,要有系统的思想。
企业扩权说来是一句话,实际上它牵涉到各个方面的管理体制,盘根错节,互相制约。制定各种具体办法,必须用系统的思想作指导,否则,就不可能互相协调,在实践中也就执行不通。比如,早就明确要放活产供销,但绝大部分原材料又由各级政府统管分配,原材料市场“似有似无”。这样,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安排了生产计划,原材料来源却没有保证,产供销怎么能活起来呢?又如,早就明确企业的自有资金可以自行支配,但有些上千人的大厂买几辆自行车还要经过几个部门批准,因为关于集团购买力的规定还有限制,如此等等。这些都说明,我们在制定各种具体办法时,还不是把经济管理体制看作是由许多互相制约的要素构成的系统,还不认识需要用系统的思想指导改革。正因为这样,同步配套就成了一句空话。
第二,要有新的思路。
有些名为新办法,其实是按老思路制定的。比如,研究政企职责分工,本应划分政府和企业各管什么不同类型的事情。但是,由于没有脱出老思路,总是想把同一类型的事情分给政府管一部分,企业管一部分。举例来说,规定重要物资的产供销国家管,一般物资的产供销企业管,这样分来分去,还是政府和企业都管产供销,这就是过去物资分级管理的老思路在起作用。再如,一讲大的方面要管住,小的方面要放开,就想到大企业要管住,小企业要放开,这也是老思路在起作用。其实,不论企业大小,大事情国家都要管,小事情国家都该放,如果从宏观经济管理和微观经济管理的分工来考虑问题,就不会发生这样的误解。总之,把老思路换成新思路是提纲挈领的一环,老思路只能出老办法,新思路才能出新办法。
第三,政企职责分工,要着眼于建立合理的决策结构。
现在企业的自主权太小,应当强调扩大企业自主权,这是对的。但是,必须明确,并不是笼统地讲企业的自主权越大越好。政府和企业管理经济工作的职责分工是否科学,要以建立起合理的决策结构为标准。总的来说,宏观经济管理的决策权应当集中于国家,微观经济管理的决策权应当下放给企业。这就是合理决策结构的基本格局。建立这样的决策结构,应当是研究政企职责分工的着眼点和落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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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如何用好经济杠杆
  张朝尊 林文益
运用经济杠杆的作用,是搞好计划管理的重要条件。近几年来,我们在运用经济杠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也发生了预想不到的问题,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原因在哪里呢?
从客观上说,一个原因是,我们现在的国营企业还不是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还不是具有独立经济利益的经济实体,还没有真正实行独立核算和自负盈亏,并具有相应的生产经营的自主权。我们知道,每一种经济杠杆发挥其作用,都会引起生产经营者的利益的变化,正因为经济杠杆具有这种功能,所以才能够刺激、诱导、鼓励或抑制生产经营者的经济活动,使其或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或缩小生产经营规模,或转营其他等等。很明显,如果生产经营者企业不是具有独立经济利益的经济实体,不实行独立核算和自负盈亏,它们就不会接受经济杠杆的刺激、诱导、鼓励或抑制。如果没有相应的生产经营的自主权,它们即便想行动也行动不起来。运用经济杠杆实行计划管理同企业具有独立的经济利益和相应的自主权,两者之间是互相依存、互为条件的。要运用经济杠杆管理经济,就必须使企业具有独立的经济利益和相应的自主权;反之,要使企业真正具有独立的经济利益和相应的自主权,就必须运用经济杠杆管理经济。
全民所有制企业能否做到这一点呢?我们的回答是肯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所使用的生产资料或资金是国家的财产,它对国家负有完全的经济责任,这种责任表现在它必须以自己的收入补偿支出并获得盈利。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独立核算和自负盈亏,生产经营好从而获得盈利多的企业,留给企业支配的企业基金(用于改善企业的生产经营条件、增加集体福利和提高职工的收入)就多(由于生产资料好而带来的级差收入应全部上缴国家),反之,就少,这就是企业的独立的经济利益。企业有了这种独立的经济利益和一定的自主权,就会自动地接受经济杠杆的调节,主动积极地搞好生产经营,从而国家也就可以通过税收得到较多的收入。
这样做,不但不是损害全民所有制的巩固和发展、恰恰是有利于全民所有制的巩固和发展。
另一个原因是,包括金融市场在内的统一的、开放式的社会主义市场还没有完全形成。运用经济杠杆管理经济,要求市场机制反映灵敏,随时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及时调整国民经济的各种比例关系。而要做到这一点,没有统一的、开放式的社会主义市场是不行的。
从主观上说,过去的情况是孤立地运用某种经济杠杆多,统一地综合地运用经济杠杆少。经济杠杆多种多样,它们的作用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有着多方面的复杂的关系。它们可能沿着同方向起作用,也可能出现矛盾。某一经济杠杆,可以一石三鸟,运用它起多方面的作用;而某一经济事业的发展,又需要多种经济杠杆同时起作用。在这个时期内,需要这样运用经济杠杆,才能起良好的作用;而在另一时期内,又需要那样运用经济杠杆,才能起良好的作用。某一经济杠杆,在这个经济领域内起作用的强度大;而另一经济杠杆,则在那个经济领域内起作用的强度大。
国民经济是统一的有机整体,如果不是统筹兼顾,各种复杂的关系就不可能处理好,甚至会造成混乱。这些情况说明,只有统一地综合地运用各种经济杠杆,才能使各种经济杠杆的作用互相配合,避免互相排斥、互相抵消力量,从而达到预期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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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社会主义需要商品经济
  冯玉忠
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中国的经济体制必须改革。
现行体制的一个严重弊病是平均主义——俗称“大锅饭”。企业之间是“大锅饭”,企业内部人与人之间也是
“大锅饭”。多年来我们曾把“大锅饭”视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这是极大的误会。“大锅饭”的特点是良莠不分,赏罚不明,甚至鞭打快牛,抑勤扬惰。改革,就是要消除这个弊病,反其道而行之,真正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为此,就必须破除把计划经济与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明确认识我们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
历史的经验值得汲取。半个多世纪以来,人们往往在理论上把商品经济及价值规律视为社会主义的“异己”力量,因而在实践上采取鄙视、排斥或扼杀的政策。这种理论与政策使我们干了不少蠢事,付出了高昂的历史代价!
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功能与科学社会主义的历史使命是一致的。商品经济不是社会主义所“特有”的。但它却是社会主义所“必然”有和“必需”有的。只有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才能使我国的国民经济沿着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方向顺利发展。就这个意义说,只有商品化才能现代化。
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核心功能是奖优罚劣,不断提高社会经济效益。价值规律以社会必要劳动量为统一尺度,衡量一切,检验一切。它鼓励先进。因为生产商品的个别劳动等于或低于社会必要劳动量,就可以获得正常的或更多的盈利。它不迁就落后。因为个别劳动超过社会必要劳动量,就得不到社会的承认,如不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只能被淘汰。
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是造就千百万开拓型的经营管理人才的大学校,它能使我们的社会主义祖国生机勃勃、繁荣昌盛。在商品经济运动中,人们竞相进取,奋发向上,冲刷历史遗留下来的诸多弱点。在竞争实践中,不断洗刷封建主义的影响,改变人们的观念结构、心理结构乃至家庭结构。按照商品经济理论指导改革,是否意味着否定、排斥计划管理呢?过去不少人有这种疑虑。其实这是误会,其中包括着偏见的成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商品经济,非但不否定、排斥计划管理,恰恰相反,它要求强化计划管理。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计划管理是一个内涵广泛的科学概念。计划不能只管一块,而应管全部。商品经济范围有多大,计划管理范围就有多大。商品化与计划化缺一不可。但是,观念要改变。在社会主义阶段,计划的内容是商品生产与交换。计划的基础是商品经济。计划管理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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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广州水产市场是怎样搞活的?
  陈学工 杨伟蕴 曾牧野
从“吃鱼难”到“吉庆有鱼”
广东省,特别是珠江三角洲地区,素称“鱼米之乡”。可是,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在“左”的思想指导下,对水产市场也采取管死、统死的方针,导致广州市民“吃鱼难”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广州市率先开放水产品市场,结果,市场上供应逐年增加,今年更趋活跃、繁荣。几年来的变化主要表现在:
上市量逐年增多。1978年市区水产品总销售量为九十九万担,去年增加到一百五十万担(其中议价鱼九十万担,牌价鱼六十万担),创历史最高水平,五年间增长51.5%。今年上半年形势更好,水产品上市量达八十五万五千担,比去年同期增长37.2%,半年销售量超过“文革”时期一年的水平。
鱼价逐年下降。1979年开放初期,鱼价曾大幅度上涨,以后逐渐趋稳,稳中有降,去年以来降幅较大。以议价鲩鱼为例,1979年零售价每斤平均三元二角二分,1980年降为二元零七分,1983年降为一元七角,今年上半年继续下降为一元四角左右。比牌价贵不到五角,如果扣除鲜活等质量因素,价差更小。
品种繁多,供给充裕。光河鲜杂鱼品种就由原来十多个增加到七十多个,一个时期市场上消失了的名贵产品,现在又源源上市了。卖活塘鱼的传统经营特色也恢复了。
淡季不淡。水产品是季节性较强的商品,过去每年2—5月份,除少量特需水产品供应外,市场上基本上没有鱼供应。近年来这种状况有了改变,而尤以今年最明显。今年上半年平均每天上市塘鱼一千五百担,加上其他水产品,每天上市量达四千二百五十担,超过1979年旺季(按11、12月计)平均每天上市量三千五百担的水平。
概括地说,广州市水产品市场形势发生了三个转变:一是从长期供不应求转化为供求基本趋于平衡;二是议价鱼价格从持续上涨转化为稳中有降,牌、议价差越来越小;三是从过去水产经营部门四处寻找货源的“人追鱼”,转化为生产者主动寻找销售门路的“鱼追人”,“吃鱼难”的问题基本上得到解决。
由封闭式经营体制转向开放式经营体制
五年多来,广州市有关部门本着“放开、搞活”的原则,对水产品的流通渠道、购销关系、价格水平等方面进行一系列大胆的改革,实现了由封闭式经营体制向开放式经营体制的转变。
第一,改革流通渠道。水产品由国营水产部门独家经营,流通渠道单一,是过去把水产品市场搞死的重要原因。从1978年底起,广州市水产行业在坚持国营商业主导地位的同时,积极发展集体和个体的水产网点。首先是办好国营货栈;其次是扩大国营、集体的水产零售网点,现有水产零售店二百零二间(国营一百零四间,集体九十八间),其中,直属市水产总公司的零售店从三年前的十一间发展为现在的四十九间;再次是发展了近九百户水产个体户,水产个体户可以从国营水产货栈进货,也可以在产区直接采购,还可以兼营批发,对搞活水产品市场发挥了积极作用;还开放了三十个农贸市场和一个水上塘鱼批发部,允许农民进城卖鱼,允许商贩长途贩运,从而形成了以国营货栈为主体的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多渠道、少环节、开放式的水产品流通体制。
第二,改革购销体制。塘鱼占广州水产品的比重很大。过去,塘鱼全部属二类农副产品,国家对塘鱼产区实行派购政策,完成派购任务的超产部分,农民也无权自主处理。这种统购统销的政策,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放开经营后,塘鱼由原来单一的派购改为派、议购相结合。塘鱼产区落实生产责任制,承包基数一定几年不变,超产部分农民可以直接运到农贸市场出售,或同国营、集体水产部门搞议购议销。这一购销体制的改革,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他们采取各种措施,努力提高产量,做到增产增收。
第三,改革价格体制。价格是搞活水产品市场的关键。一活百活,一死百死。过去只有一种“官价”,而且塘鱼派购价格二十多年不变,虽然有一些价格补贴形式的奖售物资,仍补偿不了生产成本,农民感到卖派购鱼吃亏。水产经营部门没有经营的主动性、积极性,依靠国家财政补贴过日子。从1979年起,国家提高了塘鱼收购价格,主产区的塘鱼由每担三十七元提高为四十八元,同时增加奖售物资,如派购每担塘鱼由奖售牌价饲料五十斤增加到一百斤;对非派购任务的水产品,价格则完全由市场调节,随行就市,按质论价。市场上并存着牌价、议价和市价,允许它们存在差距。国营水产部门除经营牌价鱼外,也经营议价鱼,从而必须关心市场,了解行情,掌握供求变化,提高经济效益。
正确看待价格波动
市场放开后,最敏感、最令人担忧的一个问题是价格上涨。市场开放初期,价格之所以会上涨,而且升幅较大,这一方面是由于对生产和流通长期统死,使产品供不应求,处于卖方市场状况,放开之后,价值规律发挥作用,价格曲线肯定会向价值水平以上浮动。另一方面,“议价”是与“牌价”相对而言的,价高价低是与“牌价”相比而言的,而牌价特别是农副产品的牌价,一般都是价格偏低于价值(据1983年顺德县统计材料,该县每担塘鱼的物质成本四十九元三角三分,国家收购价格为每担塘鱼四十九元三角九分,渔农卖派购鱼不仅无利,连劳动力的耗费也得不到补偿)。议购议销以后,即便价格只是接近而还不高于价值,人们还会感到东西贵了。但是,价格上涨一个时期以后,由于生产者增加,商品数量增加而使供给量增多,缓和了供需矛盾,物价就会稳定下来,如果生产量继续增加,那么再过一个时期,物价就会稳中有降,甚至降幅较大,价格和价值渐趋一致。广州市水产品开放初期,压力最大的就是“议价鱼”太贵。1979年议价鲩鱼每斤价格一下子贵到三元多,群众意见纷纷,说“有议价鱼,无议价工资”;“平价鱼少,买不到;议价鱼贵,吃不起。”有关部门冷静地分析了问题,决定继续开放,同时加强市场管理,沟通渠道,让“洪峰”顺利过去,1980年起,鱼价就一步步跌下来了,市场状况就日趋正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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