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12月24日人民日报 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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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经济有机体的生命在于运动
黄辅礽
常言道:“生命在于运动”。这句话颇富哲理。因为,正如恩格斯所说:活的机体,“这是运动和平衡的活的统一”(《自然辩证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63页)。活的机体的生命就是在运动和平衡中延续和发展的。把这句话的意思用于经济,我们也应该说,经济作为复杂的有机体,它的生命、它的生机、它的活力,也在于运动,当然在运动中还要保持平衡。
一种经济只有运动才具有活力。发展缓慢甚至长期停滞的自然经济是缺乏活力的。商品经济则较有活力,市场的竞争使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处于较快的运动之中,它发展到资本主义的上升阶段,魔术般地把沉睡着的生产力唤醒。社会主义经济不是自然经济,而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它是一个以社会化生产为基础的、存在着复杂的分工和经济联系的有机体。作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社会主义经济要不停地运动,打破停滞,打破僵化,打破阻隔,打破割据,打破封锁,打破因循守旧,打破闭关自守,同时又要在运动中自觉地经常地保持平衡。社会主义经济越是顺畅地运动并在运动中保持平衡,就越有活力,越是生机盎然。由于缺乏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和对社会主义的科学理解,我国原有的经济体制具有自然经济的某些特点,不符合社会主义经济作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性质,扼制了社会主义经济本应具有的盎然生机。
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商品必须自由流通,必须在有计划的指导、调节和行政管理下,通过流通,通过市场的交换,解决商品所固有的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矛盾,完成从它的生产者到它的消费者(包括生产的消费者和个人的消费者)的运动。这种运动越是迅速、顺畅、协调,商品生产越能迅速地、顺畅地、协调地进行。在原有的经济体制下,大量生产资料不能作为商品而流通。一套集中调拨分配产品的体制,经常造成产品的生产和需要的脱节,不是这里短缺,就是那里积压。按行政的系统和区划管理经济的体制,把统一的社会主义经济割裂成各种“条条”和“块块”,加上各色各样的保护主义和封锁,造成商品流通的阻隔和滞缓。
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资金必须不停地运动,不停地更替其形态(生产资金形态、商品资金形态、货币资金形态),进行循环和周转。资金是不能自行增殖的,它只有同活劳动结合并由于活劳动的作用才能增殖。但是,它又必须在不断地运动中才能不停地同活劳动结合。资金要不断地运动,就必须顺畅地完成从一种形态到另一种形态的更替。无论在循环的哪个阶段遇到了障碍,资金的运动就中断,就不能发挥其作为资金的作用。如果生产资金不能完成向商品资金的形态更替,它就不过是一堆沉睡在仓库中的原材料、不能被利用的厂房设备、停止加工的在制品。如果商品资金不能完成向货币资金的形态更替,它就不过是一堆不能实现的多余的商品库存。如果货币资金不能完成向生产资金的形态更替,它就不过是一笔死钱,不能增殖。资金有固定资金和流动资金之别。在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实物形态的固定资产具有加速更新的特点。及时更新陈旧过时的固定资产,是实现技术进步的一种重要途径。当然固定资产还必须有效地利用。流动资金要尽快地周转,以便用尽可能少的流动资金完成同样多的商品的生产和销售。加速资金的运动是减少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用效果的重要办法。原有的经济体制不是按照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要求来组织和管理资金的运动的。众多产品的统一调拨分配和统购包销,资金的无偿使用,按行政的系统和区划来组织商品流通和过多的流通环节,基本折旧基金主要不用于原有固定资产的更新而用于新建,折旧率过低,不考虑固定资产的无形损耗,银行难以发挥加速资金运动和调节经济的作用,等等,必然造成资金周转缓慢,资金的利用效果很低。例如,固定资产的更新期限平均长达二十七年,商业流动资金每年周转不到两次。
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人力要有必要的流动,以适应变动着的社会需求,并使人力充分发挥作用。原有的按行政系统和区划管理经济的体制、包下来的劳动制度、旧的干部管理制度,妨碍了人力的必要的流动,企业中过剩的和不适用的人力难以缩减,急需的人力难以增补。人力不能合理地流动,也就无法做到人尽其才。
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经济杠杆必须灵活地发挥作用。价格、税收、利率、信贷等经济杠杆是联结有关经济利益的纽带,联结计划和市场的纽带,也是调节经济的重要手段。经济杠杆必须灵活地起作用,合理地被利用,才能有效地正确地调节经济利益关系,并由此而有效地正确地调节经济,使社会主义经济顺畅地运动并在运动中自觉地经常地保持平衡。原有的经济体制严重地削弱了经济杠杆灵活地调节经济的作用。例如,不合理的价格体系和过分集中管理的价格体制,造成价格不能比较灵敏地反映社会劳动生产率和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从而削弱了价格能起的促使节约社会劳动消耗和按照社会需要的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作用。
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信息必须灵通传输,市场的反馈要灵敏,这样才能使企业的生产和销售灵敏地适应社会需求的变动。在原有的经济体制下,市场的反馈和调节作用微弱,价格不能较为灵敏地反映价值的变动和供求关系的变化,往往不能给企业和消费者以准确的信息。信息的不灵通、不准确往往导致盲目的生产、盲目的购销、盲目的建设。
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同上述各点相联系,作为经济有机体的细胞的企业,应能灵活地经营,灵敏地适应复杂多变的社会需求。它们应该是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应该“有自己的意志”(《资本论》),并在遵从社会的意志(体现于国家的计划、方针、政策中)的前提下,作为商品货币关系的承担者,作为商品的代表者和监护人来行动,来相互对待,彼此发生关系。为此它们必须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的能力。灵活经营,是商品生产者在市场竞争中取胜的要诀。在由国家机构直接经营管理企业的原有体制下,企业成为行政机构的附属物,它们的手脚被捆死,不能自主地实行灵活的经营,从而使它们的生机和活力受到压抑。
从以上几个方面来看,要使社会主义经济生机盎然,充满活力,必须改革障碍社会主义经济顺畅运动,障碍商品自由流通、资金不停运动、人力合理流动、经济杠杆灵活作用、信息灵通传输、企业灵活经营的经济体制,按照社会主义经济作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性质而产生的内在要求,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这种经济体制不仅应能使社会主义经济顺畅地运动,而且能够在运动中自觉地经常地保持平衡,既能在全体上保证整个国民经济的统一性,又能在局部上保证各个企业生产经营的多样性、灵活性和进取性。党的十二大三中全会作出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制定了全面改革经济体制的蓝图。《决定》中提出的各项改革,例如,扩大企业自主权、改革计划体制、发挥经济杠杆和市场的调节的作用、改革价格体系和价格管理体制、改革财政体制和金融体制、实行政企职责分开、正确发挥政府机构管理经济的职能、改革工资制度和劳动制度、积极发展多种经济形式、扩大对外的和国内的经济技术交流,等等,都是符合社会主义经济作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性质和内在要求的,都有助于促进社会主义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运动和发展,从而一定会使社会主义经济充满生机与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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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学术动态

学习、消化、研究《决定》的会议
——全国经济体制改革理论讨论会介绍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和中国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研究会联合举办的全国经济体制改革理论讨论会,广泛探讨了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及实践中提出的有关理论和实际问题,发表了许多很有启发性的意见。
新生产力的含义和内容
发展社会生产力,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的,也是检验一切改革得失成败的标准。但是,在现阶段我们讲发展生产力,要着眼于新的生产力,要探索新的生产力的含义和内容。
马克思曾经讲过,劳动生产力是由多方面的因素决定的,包括人的劳动的平均熟练程度、科学发展水平和它在工艺上的应用程度、生产过程中的社会结合、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应、自然条件,等等。有的同志认为,根据这个思想,新的生产力的含义和内容,可以从四个方面进行探索,即: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结合、科学生产力、知识产业、生产力的战略布局。
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劳动者是主体,生产资料是客体。过去把生产资料视为最重要的因素,而对劳动者这个重要因素则重视不够。把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与其经济利益联系起来,切实确立劳动者的主体地位,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指导思想。
随着社会的进步,科学在生产力发展中的作用日益重要。科学技术越来越成为劳动者的最基本的素质,科技人员越来越成为新的生产力的开拓者。必须迅速把科学、教育事业搞上去,建立一支规模宏大的科技队伍。为此,要把科学研究工作当作一个特殊的产业,充分发挥知识分子、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增加科研投资。要引进、消化国外先进科学技术,借鉴国外的科研成果。
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含义
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个提法不仅突破了过去那种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而且比起计划经济与商品经济板块式结合的认识也前进了一步。这个提法的科学性在于把二者有机地融合在一起,成为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特征,破除了对于商品经济的种种偏见。商品经济不是资本主义经济特有的现象,不能把商品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经济。商品经济作为与自然经济和产品经济相对应的范畴,是一种经济形式,它本身并不表明属于什么社会性质。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是联合劳动制度,后者是雇佣劳动制度。应该看到,商品经济的广泛发展是会产生盲目性的,但是,第一要对盲目性作具体的分析,第二不能夸大商品经济盲目性的危害。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生产的盲目性是同资本主义的根本矛盾相联系的,是资本主义固有矛盾的表现。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商品经济的“盲目性”实际上指的是扩大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自发性”和价值规律的“自发作用”。这种“自发性”、“自发作用”,在一定范围内可以对计划工作的主观性起到某种校正作用。
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理论的重大意义,是为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找到了一个坚实的理论基础。这次中央《决定》解决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无一不是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个理论联系在一起的。
增强企业活力的条件
增强企业活力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为了增强企业活力,需要从外部给企业创造搞活的条件。归结起来,就是给企业创造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条件,使企业在外部压力和内部动力的共同作用下,发挥出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功能。这就要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重视宏观经济综合平衡,加强经济体制的配套改革,切实分清政企职责,尽快建立和健全必要的经济法规。在具备外部条件的基础上,还必须正确处理企业和职工的关系,激发脑力劳动者和体力劳动者的积极性、智慧和创造力。主要是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把职工的工作成果同他们的社会荣誉和物质利益密切联系;承认和维护企业领导者的必要的集中统一领导和生产指挥,以及高度严格的劳动纪律,同时保证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和权利。
当前要特别注意增强大企业的活力,要在计划、税收、技术改造资金等方面为增强大企业的活力创造条件。
对指令性计划的新看法
有的同志提出,把指令性计划看成是以强制性为特征的计划,弊病很大。从理论上说,把指令性计划作为社会主义计划管理的主要形式,同时又把指令性计划归结为强制性计划,势必得出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是一种以强制性为主的经济的结论,这与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显然是不相容的。这个命题也违背商品经济等价交换的原则。从实践上看,在这种思想指导下,计划的科学性很难得到有效的保证,同时不可避免地产生轻视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的作用,单纯依靠行政手段管理经济的弊病。有的同志认为,指令性计划应当是建立在商品经济基础上的约束性的计划,是一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仅约束企业,而且也约束主管机关。这样的指令性计划,要通过经济合同落实。在合同依法成立以后,双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同时也都负有履行合同的义务,谁违约追究谁的责任。
实行指令性计划的根据是什么?有些同志认为,传统的许多说法值得重新研究。
怎样实现宏观的控制和调节
在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条件下,国家有必要也有可能实现宏观经济的控制和调节。宏观控制的目的,是保证重大比例关系比较适当,国民经济大体按比例协调发展。有的同志认为,宏观控制的主要内容,是求得一定时期内以净产值计算的社会总需要和总供给的平衡。为了实现总供求的平衡,必须搞好国民收入的分配、财政收支平衡、信贷收支平衡、外汇收支平衡以及市场总需求的平衡。鉴于过去存在的问题和当前的新情况,应特别注意积累和消费的比例,掌握财政收支平衡,控制货币发行,减少过多的外汇储备,掌握主要商品的供求平衡等。
宏观调节的手段,主要是自觉依据价值规律,使计划机制和市场机制有机地结合,用好价格、税收、信贷、工资、投资等经济杠杆。要加强宏观决策和计划的科学性。要建立统一的、开放的社会主义市场,包括金融市场、技术转让市场、劳动力“市场”。要改革金融体制、财政体制。要建立综合的强有力的运用经济杠杆的中心,特别是中央一级的中心。有的同志提出,改革应同步配套,但总有个过程,有个先后,应将在一种目标模式下的宏观控制同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的宏观控制区别开来。
理论工作者的光荣任务
我国经济体制面临的全面变革,对理论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需要理论工作者对符合我国国情的具体改革方案提供理论依据和论证;另一方面,理论工作者还应当到实际中去,密切注视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加以探讨和研究,在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方面做出新的贡献。 (蒋映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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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加强对地方经济的比较研究
吕先声
近年来,我国的经济研究日益活跃,但是,在诸多的经济研究领域里,还缺少对地方经济的比较研究。
我国是一个拥有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土地和十亿人口的大国。省与省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市与市之间、县与县之间,其地理位置、自然环境、经济基础、技术力量,以及人口、历史、文化、风俗习惯等情况千差万别,经济效益和发展速度也不尽相同。从中等城市的情况看,有些城市虽然规模、人口等条件大致相近,但经济效益和发展速度差别却很大。这些情况说明很有必要对各个地方的经济进行比较研究。
比较的方法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纵比,即同一事物现在同过去比较,通过这种比较,能够看出自身的进步或退步;另一种是横比,即此一事物与彼一事物的相互比较,通过这种比较,可以从别人这面镜子上看出自己的长处和短处、成绩和不足。我们所说的地方经济的比较,就是一种横比。横比,乃是扬己之长,避己之短,或取人之长,补己之短的基础和前提。通过对地方经济的比较研究,使每一个地方都能更好地认识自己、认识别人,明确努力方向和奋斗目标,从而使经济发达的地方更加发达,经济落后的地区也比较快地发展起来。
地区经济的比较研究,要善于进行对比分析。它要求不只是简单地或表面地把自己与别人的同类项数字加以比较,而且要由浅入深,由表及里,由单项到多项,进行全面的、系统的、科学的对比研究,找出差距产生的原因,制定出缩小差距、赶超先进的措施。一般来说,在进行地方经济的比较研究时,如果两个地方的客观条件大致相同或接近,要比效果,找原因。如规模、人口、工业结构等条件较近似的中等城市,要比增长速度、经济效益,通过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对比分析,找出领导决策、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差距,从而改进工作。如果两个地方的各项经济指标较接近时,则要逐项对比它们各自的客观条件和主观努力程度。当然,每一个地方都可以同任何一个地方作比较,但要进行有说服力的比较研究,应选择那些与自己可比性比较大的对象。
为了开展和加强地方经济的比较研究,首先要提高对它的重要意义的认识。应该看到,在信息越来越重要、生产社会化程度越来越高的情况下,自己对外地、外市的情况茫然无知,不善于通过与别人的对比分析发现不足,汲取智慧,这是一些地方长期不能开创经济建设新局面的一个重要原因。
现在,西方的比较经济学已成为资产阶级经济学的一个重要分支。西方比较经济学进行比较研究的方法,对我们还是有启发的。我们不但要进行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种经济制度的对比研究,进行中国与外国经济的对比研究,而且还要在国内进行地方经济的比较研究,以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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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及宣传讲话(88)

妨害公文、证件、印章罪
公文、证件、印章是各级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行使职权,进行各种公务活动,对社会实行管理的重要手段和凭证,如果遭到破坏,就会损害这些单位的信誉,影响社会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如果被犯罪分子利用实施其他犯罪活动,还将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更严重的危害。因此,保证公文、证件、印章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对维护各级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正常公务活动,保障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有着重要的意义。
妨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伪造、变造,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
公文、一般是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制作的,用来联系事务、指导工作、处理问题的书面文件,包括指示、决议、通知、命令、决定、请示报告、信函和电文等。这些文件通常都是以单位名义加盖公章或者以特定负责人名义代表单位签发的。
证件,是指由有权制作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颁发,用来证明身份、享有某种权利或承担某种义务,或者证明其他有关事实的凭证,如工作证、护照、营业执照、户口迁移证、复员军人证、残废军人证、战斗英雄证书、结婚证等。
印章,是指刻有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团体等名称,代表本单位的公章或具有某种特殊用途的专用章,如户口迁移专用章、款项收支的财务专用章等。私人印章用于公务的,如有的单位主管人员用于加盖在公文、证件上,起着机关、单位作用的个人名章,也应当以公章对待。上述这些印章是一定的组织行使职权的标志。我国的公文、证件,一般都是以加盖公章作为生效的凭证。
构成妨害公文、证件、印章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实施了伪造、变造,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伪造”是指无权制作公文、证件、印章的人进行非法制造,如私刻公章、伪造证件。“变造”是指用涂抹、擦消、拼接等方法改变原来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内容,如名称、项目等。“毁灭”是指将公文、证件、印章烧毁、撕坏、砸烂,使之不复存在或完全丧失其效力。“盗窃、抢夺”是指用秘密窃取或公开夺取的手段将公文、证件、印章控制在自己手中。这几种行为,可能分别单独实施,也可能结合进行。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上述行为之一的,就构成本罪。
这种犯罪主观上只能出于故意。过失行为不构成本罪。至于犯罪的动机,可能是各种各样的。无论动机如何,都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犯伪造、变造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公文、证件、印章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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