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9月25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
专栏:经济工作笔谈

市场管理要为促进商品流通服务
龚晓岚
近几年来,由于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我国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迅速发展,市场日趋活跃,国民经济出现了蓬勃发展的好形势。
应当看到,有些地方也出现了以下现象。例如,有的单位和个人抬价倒卖重要的生产资料,有的抢购国家计划物资,有的投机贩卖紧俏商品,有的擅自提价或变相涨价,有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尺少秤、克扣群众,有的成群结伙、强买强卖、欺行霸市……这些不法行为,影响物价的稳定,扰乱了经济秩序,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因此,加强市场管理,保护合法经营,制止非法买卖,是值得重视的一个问题。
究竟应当怎样看待市场上出现的问题?有人认为,当前市场上出现的这些问题,是放宽政策、搞活经济造成的。因此,加强市场管理,就应该恢复过去那种把一切都管严管紧的办法。这种看法,显然是不对的。
当前,我国经济正在向多种经济形式、多种经营方式、多条流通渠道的结构过渡。这是一个深刻的、重大的变革。在这个过程中,市场上必然会出现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由于我国的经济监督机构过去一直比较薄弱,与当前经济发展的要求很不适应;过去的许多管理办法,也不能符合当前经济发展的需要。市场上出现某些混乱现象,这是前进中的问题。只要我们认真加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规章制度,问题是可以解决的。
强调市场管理,是不是不要活了,又要“收”了呢?不是。经济应当是既要搞活,又要管好;既要有必要的集中,又要有适当的分散;既要保证国家计划的实现,又要利用市场调节的作用。我们不能片面地强调一个方面而忽视另一个方面。
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计划经济是我国经济的主体。一切经济活动,都必须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令和计划的要求。我们说搞活经济,就是要在国家管理之下去搞活,而决不是谁想干什么就可以干什么,想怎么干就可以怎么干。不然,还叫什么社会主义经济?市场管理是为商品流通服务的,应该促进商品流通,而不能阻碍商品流通。因此,决不能把管理和搞活对立起来。那种认为搞活就是放任自流,管理就是统严统死的看法,是不妥当的。
对市场管理的要求,必须是活而不乱,管而不死。要达到这个要求,最重要的是要区别不同的情况和对象,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事物有着千差万别,市场上有着各种各样的复杂情况。如果简单地用“一刀切”的办法来对待,无论如何是行不通的。“要么搞乱,要么管死”。正是这种简单做法的必然结果。我们认为,正确的办法是,该管的一定要管住,该放的一定要放开;正当交易要切实保护,非法经营要坚决制止,投机倒把要严厉打击。这样,才能搞活流通。
当前市场管理应当注意哪些问题呢?
首先,要维护国家计划,保证国家计划的实现,制止抢购国家计划物资、倒卖重要生产资料和破坏国家计划的活动。目前,农副产品收购旺季即将到来,要教育社队和社员积极完成国家统购、派购任务,履行议购合同。在保证完成国家收购任务的前提下,准许社队和社员上市出售完成任务后的农副产品,准许他们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从事农副产品的长途贩运。
第二,要维护市场物价的稳定,督促国营、集体和个体商业,遵守物价管理规定。不准任意抬高价格或者变相涨价,不准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掺杂使假,坚决禁止套购紧俏商品转手加价出售的行为。
第三,对个体工商业户要加强管理,督促他们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商品范围和地区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亮证经营,明码标价,服从管理,照章纳税。对无证经营要进行整顿,坚决取缔。
第四,要有力地打击经济犯罪活动。有些人会利用放宽政策、搞活经济的机会,进行经济犯罪活动,有的投机倒把,有的偷税漏税,有的贪污盗窃,有的假冒商标……不打击这些犯罪行为,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不能很好地贯彻。这是一个长期的经常的斗争,是市场管理中不应忽视的一项重要任务。


第5版()
专栏:通讯

敢捅“马蜂窝”的姑娘
——记青年营业员
钟丽芳
7月2日上午,一位年轻的姑娘走进昆明市物价委员会办公室。她双颊泛红,有些紧张和局促。当办公室的同志请她坐下后,她便用急速而又清晰的语调讲了起来:
“我叫钟丽芳,是市副食禽蛋公司和平门市部的营业员。我们门市部抬级抬价、掺杂使假的情况极为严重,请你们派人去调查……”
二十六岁的钟丽芳是1978年参加工作的。今年春天,她被调到和平门市部工作。这个门市部的主任经常变换手法坑害顾客,将9元多一斤的粗木耳掺到21元一斤的细木耳中出售,把已经变质的香肠并入好香肠中抬价卖给顾客,还在大枣、花椒中加水。由于门市部主任的丈夫是公司领导,谁也不敢惹。
一次,一个营业员的熟人来买鸡蛋,不交钱就想走。小钟硬是让那个营业员代交了货款。以后,这种给商品不收钱或少收钱的事屡有发生,小钟实在看不下去,就向上级反映了情况。门市部主任得知有人揭发问题,就指桑骂槐,处处刁难小钟。从此,不许小钟进柜台。
在极其困难的逆境中,小钟没有被压垮。社会主义商业工作者强烈的责任心,鼓起了她斗争的勇气。她的父母和家人都劝她别自找苦吃,小钟的回答是坚定的:“不!我自己受打击是小事,我不能眼睁睁地看着顾客被坑害。即使丢掉工作,我也要捅捅这个马蜂窝!”小钟上告到供销社,接着又敲响了物价委员会的门。
7月5日,市物价委员会调查组根据小钟反映的情况,调查了这个门市部的问题。几天后,得出结论:“钟丽芳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7月22日,《春城晚报》刊登了小钟的检举材料,读者纷纷投书报社,支持钟丽芳敢于向歪风邪气作斗争的精神。 殷 红
(据了解,昆明市供销社已撤销门市部主任靳琼英的职务,并记大过一次;对私分的营业款,予以没收。 ——编者)


第5版()
专栏:

潞城县整顿采购员队伍
近年来,随着城乡搞活经济,放宽政策,有些单位为了抓钱,用人不重品质,雇用了一些惯于投机倒把、有前科劣迹的人员,充当“搞活经济”的“能人”。这些人从事采购工作后,故伎重演,进行经济犯罪活动。
针对这种情况,山西省潞城县委决定整顿采购员队伍。将25名有前科劣迹的采购人员,全部予以清退。县委作出规定:一、各单位一般不得雇用临时人员从事采购、推销。确有必要,要经过主管部门批准。二、雇用人员必须诚实可靠、有特长,对有劣迹的人不得雇用。三、对采购人员要进行必要的检查和监督。
丁伟跃


第5版()
专栏:

敲诈勒索者的下场
——一封恐吓信的来龙去脉
谷公桑
捕后获释
浙江省东阳县元石公社横塘大队社员郭章武,1982年4月到安徽休宁县收购旧棺材板运回浙江贩卖,被休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罚款150元。
此后,郭继续搞贩卖旧棺材板活动。在郭的唆使下,先后有43人挖坟盗墓,共挖45个墓,挖出旧棺材板410余块。郭购得旧棺材板后,用6辆汽车装运,除被查扣一车外,有5车运往浙江余杭县出售,得款4,910余元,非法获利1,475元。
由于郭案涉及社会治安问题,安徽省休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把此案移交公安机关办理。县公安局在1982年10月9日以郭违犯治安管理对他行政拘留15天,10月24日改为刑事拘留,11月3日以盗窃罪依法逮捕。今年3月送交县检察院审查,6月24日决定免予起诉,予以释放。
恐吓信
郭获释后,竟于7月2日写了一封恐吓信,给审理此案的休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干部邓伯元,进行威胁和敲诈。恐吓信的主要内容如下。邓伯元:
我在6月25日出狱了,首先想到你,你可没忘了我吧,还算荣幸,虽在去年10月遭到你的毒计,总算还有一口气。有道是:先礼后兵,郭某先写信与你告知: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我在狱中也有几封信与你,咱们俩有不共戴天之仇。你可曾看过《水浒》中宋江闹江州,除黄文炳这一节否?如没看,观后就知你的未来……据我分析,你不是开头害我的人,开始也没有存心来治我的,故我实话相告,你想得到我心中对你的宽恕,我不刻毒要求,你收信后,速寄300元现金寄我家:浙江省东阳县元石公社横塘大队。限期一个月,决不拖延,那就既往不咎。总之,寄不寄去我在外会知道的,如失信用,可千万别怪郭某是亡命之徒。你明白我郭某是承古人之风,明人不做暗事的,明来明去,讲到做到,决不含糊。但我相信你不会这样做,你肯定会去公安部门汇报。这不要紧,是你自由嘛,何去何从随你……一句话,你还想在这世上多混几年,请速寄这个数字解我燃眉之急。
……恶有恶报,善有善报。人怕伤心,树怕剥皮。在生活的道路上,你给了我如此令人伤心的打击,我能轻易遗忘吗?实话相告,就看你这一次的了,我不会再写信与你。如顽固不舍得这几个钱,可以,历史现实很快在你不知不觉的有一天演出。最后望你三思而行,废话少说,言不儿戏。
望你接信后在一个月内做出反应。
结 局
安徽省休宁县工商局接到郭章武给邓伯元的恐吓信后,非常重视,将此情况上报县委,抄报省、地工商局,并送当地公安、检察机关。县委、县公安、检察机关以及休宁县工商局均采取了措施。
安徽省公安机关接到省工商局转去的信,随即通知休宁县公安机关迅速处理。县公安机关接到通知,于8月19日将郭章武从浙江省东阳县捉拿归案。现已根据刑法154条,以敲诈勒索案由检察院起诉。


第5版()
专栏:编后小议

加重处理伺机报复者
方 芳
犯罪分子郭章武获释后,不但不思悔改,反而给审理原案的工商管理干部邓伯元写恐吓信,口出恶言,态度蛮横,令人气愤。
在这封恐吓信中,郭犯自称是“亡命之徒”,与工商管理干部“有不共戴天之仇”。郭犯所发泄的,是对社会主义法制的不满。
我们强调把经济搞活。这个“活”,是要把以往那些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框框去掉,让多种经济形式,多条流通渠道互为补充,相得益彰。然而,一些人打着“活”的旗号钻空子,搞投机倒把,贪污盗窃,有的甚至挖坟盗墓,贩卖起旧棺材板来了。对这类不法分子一定要予以打击,依法处置,不可心慈手软。对少数不服从管教,强词夺理,用恐吓、敲诈等手段进行报复的人,则应加重处理。
总之,对经济活动中的“蛀虫”,决不能让他们再横行下去了。


第5版()
专栏:

谁说个体户没出息,不光彩?
哈尔滨市个体劳动者白士明的事迹
丛叶
哈尔滨市青年从业者白士明,1979年12月响应党的号召,走上自谋职业的道路。三年多来,成绩突出。今年3月,他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6月,出席了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他开办秀荣照相馆后,为了尽快掌握技术,提高服务质量,坚持刻苦钻研技术,不辞辛苦十几次登门拜师。由于他的摄影技术不断提高,去年5月,成了哈尔滨市摄影协会常务理事。
在经营活动中,他处处方便群众,热情为顾客服务。有一天,晚上十点多钟,一位准备参加高考的学生来敲门照相,白士明热情地接待了他,忙了两个多小时把照片洗了出来。又有一次,一位码头工人因公死亡。单位准备第二天开追悼会,派一职工拿了一张又旧又小的照片要翻拍放大,走了几家照相馆都嫌麻烦,遭到拒绝。最后,到秀荣照相馆,白士明满足了他的要求。
白士明的经营思想端正,讲信誉,讲道德。他作出了“不照行为不美的相,不照穿奇装异服、留怪发型的相”等规定。有一个青年拿着钞票对他说:“你开照相馆不就是为了挣钱吗?拍一张多给你一元钱。”白士明说:“你就是多给一百块钱,我也不能照不健康的相片。我开的虽是个体照相馆,但必须努力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
白士明担任市、区个体劳动者联合会主任后,协助政府做了大量的工作。在会员中,广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令,教育会员遵章守法,优质服务,受到会员们的拥护。


第5版()
专栏:

艺术道路上的探索者
——记手工艺品国际博览会金质奖章获得者李梓源
本报记者 李和信
去年春天,在慕尼黑第34届手工艺品国际博览会上,中国的一套“鲁青瓷五头文具”获得了金质奖章。这套五头文具线条流畅,色彩清雅,每件器皿上部用西周时代的籀书形式,双勾“束云作笔海为砚”的诗句,字体苍劲古拙;几十个小行书用镌刻的手法刻于后部,轻重错落,秀丽洒脱。再加上一枚朱红色印章画龙点睛,显得格外简洁、典雅、庄重,具有浓厚的金石趣味,令人爱不释手。这件作品的作者是山东淄博瓷厂年轻的工艺美术师李梓源。
李梓源在刻瓷艺术上取得如此成就,是他对刻瓷艺术奋力探索的结果。李梓源今年39岁,从小喜爱美术,曾就读于淄博陶瓷工业学校,1962年被分配到淄博瓷厂做彩绘工作。在著名艺人李左泉的指导下,李梓源每天除去睡觉外,大部时间都在工作室学习和实践。领导上的培养,同行长辈们的指教,加上个人的勤奋好学,李梓源在艺术上进步很快。正当他崭露头角的时候,赶上了十年动乱,因家庭和老师的株连,调离了彩绘岗位,到车间拉车。政治风波的冲击使李梓源的思想一度极其苦闷……。但是,这个从小得到党的阳光雨露哺育的青年人,在人生道路上长期形成的信念和理想,使他从不停地思索中迅速清醒并振奋起来。他悟出了一个道理:艺术是祖国文化桂冠上的明珠,永远是属于人民的。小李决心用自己的双手为祖国的文化艺术增添光彩。
在动乱的日子里,小李白天搞运输,晚上抄写或临摹借来的绘画资料和书籍,一干就是半夜甚至通宵。几年间,小李用毛笔手抄了潘天寿的绘画理论专著,临摹了汉碑帖、画册、名画几百幅。他还多次利用倒班休息的时间自费去济南、青岛、泰山、曲阜等地拜师学画,实地写生。
1978年,李梓源重新回到了离别十四年之久的彩绘岗位,并开始接触刻瓷艺术。他心里有说不出的高兴,学习、工作更加勤奋刻苦。为了使刻瓷能够较好地表现国画在纸上呈现的水墨韵味,他从1978年开始,苦苦揣摩了一年时间,终于摸索出一种比较理想的表现手法。他和本厂工艺师张明文在总结前人和当代刻瓷艺术家的风格和特点的基础上,整理出捻、转、跳、点、擦等技法;研究出敷彩新方法,提高并发展了刻瓷艺术。经过苦练,他的刻瓷艺术日臻成熟,要刻什么,面对眼前的瓷器,握刀举锤,一气呵成。在国际交往中,他的作品曾被选为国家礼品,并多次在瑞士、墨西哥、澳大利亚、美国等国展出,深受国外人士的好评。


第5版()
专栏:

刻瓷
刻瓷,相传起源于秦汉时期的刻玉。随着我国陶瓷业的不断发展,出现了精美优质的瓷器,文人墨客玩赏瓷器,或诗或文写于其上以自娱。为了保存笔迹的弥久恒新,便用刀在瓷面上刻画出轮廓外形,这就是我国早期的刻瓷。
到了清代,刻瓷已十分兴盛。乾隆年间,还举办了学堂。光绪二十八年(公元1902年),顺天府在北京承办了工艺学堂。我国著名的已故刻瓷艺人朱友麟、陈智光,就毕业于这个学堂。解放后,朱、陈二位老艺人曾应聘为工艺美术研究所的研究员。
在瓷器的釉面上雕刻出诗文、山水、花鸟和人物后,涂上各种颜色,使其渗入瓷质之中,可以达到经久保存而不变色的效果。在脆而坚硬的瓷釉上,镌刻出色调深浅、变化多端的画面是很不容易的。它不但要求作者具有一定的绘画水平,而且还要具有高超的雕刻艺术;既要讲究金石艺术的各种刀法,又要讲究中国画的笔墨功力和气韵。因此,人们称刻瓷为我国画坛特有的一种艺术品。 单滔


第5版()
专栏:问与答

当前投机倒把活动有哪些特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司负责人答本报记者问
问:什么叫投机倒把,当前主要表现有哪些?
答:投机倒把是在商品流通中,以非法手段牟取暴利,损害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破坏计划经济的违法行为。具体说,就是以获取非法利润为目的,违反金融、外汇、金银、物资、工商行政管理法规,非法从事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一种经济违法活动。
当前,投机倒把活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违反国务院和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规定,非法倒卖国家计划内的统购统派物资。②倒卖国家计划分配给企业的原材料,从中牟取非法收入。③倒卖各种票证和银行有价证券。④买空卖空,牟取暴利;以次顶好,以假充真,掺杂使假,短尺少秤,情节严重。⑤倒卖金银、外汇、外货、珠宝、文物。⑥串通外商,在国内倒卖应出口的商品。⑦欺行霸市,囤积居奇,哄抬物价。⑧出卖证明、发票、合同,牟取非法收入。
问:处理投机倒把的原则是什么?
答:对投机倒把活动处理的原则是,违反法规规定的,按法规处理。其他投机倒把按以下规定处理:情节较轻的,没收其非法倒卖物品的部分或全部(或者没收其非法收入的部分或全部)。情节严重的,除以上处理外,并处以罚款。如果投机倒把性质严重,违反刑法第117条、118条、119条、120条,构成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惩处。


第5版()
专栏:

四川省宜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加强市场管理,打击违法活动。图为管理人员在集市上向群众讲解识别假药的方法。
本报记者 熊汝清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