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8月27日人民日报 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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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还我良田!
我队在1976年前后,每人平均占有耕地0.9亩,每亩年产粮都在一吨左右。但去秋落实生产责任制后,每人却只分到0.35亩口粮田,常年在家的整劳力每人也只有一亩劳力田!其余的土地哪里去了呢?除公社直属单位征用了一部分以外,大片肥沃的良田被一些党员干部、社办企业的职工和“关系户”买去建私房了。什么公社宣传干事、特派员、物资站长、会计、橡胶厂支部书记、采购员、医院副院长等20多户,每户占地都在半亩以上。特别要指出的是,这些人家的户口全都不在我队,他们在我队建的安乐窝,大都是在去今两年中先后建成的!
更令人愤慨的是公社党委纪委委员王宏友,在今春中纪委的《公开信》发表后半个月,他居然继续在我队建私房、猪圈、鸡舍、厕所,还筑起了围墙。广大社员敢怒不敢言。现在,我队社员真是“谈田色变”,深怕自己的口粮田、责任田被另一些干部、企业职工和关系户“买”走!今后我们凭什么生活呢!
江苏建湖县冈西公社
白果生产队社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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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调查汇报

良田深处是谁家?
位于建湖县城南一百多里处的白果生产队,过去是一个不靠公路的偏僻小村。自从1974年这里成为冈西公社的所在地,特别是通了公路以后,不仅公社的干部、社办企业的职工和“关系户”在这里占地建房,县里的个别干部也来这里为自己的子女建房。如县地方工业经理部经理陆必秀,从1980年到今年,先后在这里为儿子建房五间。记者曾看了几户占地者新建的住房。公社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王宏友的房子与供销社营业员吴连凤(吴全家3口人,建房占地半亩多)的房子联在一起,都是高高的围墙,别致的门楼,单门独院的红砖瓦房。在他们房子的两边,挖了一条约宽3米的深沟,将大片绿油油稻田从中隔断。昔日的良田,成了今日这些建房者们的私人宅院。
1979年以来,这个生产队的办公室简直成了买卖土地的“交易所”。开始,队干部公开要价是“300块钱25方”(约合四分多地);随后又提出要看买宅基地的人对白果生产队的“贡献大小”,“贡献大的可以不要钱或少要钱,贡献小的或没贡献的每块房宅基地收费200元至300元”。所谓“贡献”,就是看能不能给队里“拉关系”办事。从此,通过各种“关系”前来“买”地盖房的人更多了。其中公社民政干事陈廷枢,建房五间,占地25方,分文未花;公社纪检委员王宏友建房五间,占地25方,只花了100元。几年来,因建房被占的良田越来越多。但究竟占了多少,生产队的干部对记者“守口如瓶”,一直不说具体数字。随着耕地的减少,社员们的心情也越来越沉重了。
一些干部在白果生产队占地建私房,不仅发生在前几年,而且在去年10月29日中共中央书记处和国务院指示坚决刹住干部带头占地建房风之后,仍然有些人在这里照样占地建房。记者向公社的一位负责人了解此事时,不料他竟然掩盖真相,说“对上级的有关规定是贯彻执行的,冈西公社占地建房风已经刹住了!”然而事实是,我从生产队会计提供的干部职工占地建房调查表中,了解到今年1月到7月占地盖房的就有5户。如公社卫生院院长张治民,是5月份建的,盖房两间,占地25方,花了100元的地价;冈西农具厂副厂长杨元林,是7月份建的,盖房五间,占地25方,花地价150元(尚欠50元)。这几户建房都是经公社批准的。
请问建房的人、冈西公社领导人和白果生产队干部,你们究竟是怎样对待中央指示的?!
本报记者 李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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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坚持实事求是精神 继续肃清“左”的流毒
编者按:自七月三十日发表《“专案”的遗风》一文以来,本报收到的有关这个问题的来信中,揭露或本人申诉为冤假错案的来信有五十七件。今天刊登的《“专案”遗风在山西医学院》,就是这样的一件。
这类来信说明一个问题:“专案”遗风并非只在河南省外贸局作祟,它还有一个相当的市场,虽然范围、数量都有限。“文革”期间办“专案”,是林彪、“四人帮”蓄意迫害广大干部和群众,因而冤假错案多如山积。今天情况完全不同了,实事求是的原则已经成为我们一切工作领域的指导原则。但是,由于“左”的流毒还没有从一些同志的思想上清除干净,有人在办案时,就自觉或不自觉地采用了过去那种只求达到目的、不顾客观事实的作法。这就是“专案”的遗风。这对我们党的事业危害很大,是不能再容许的。正如有的读者所指出的,如果再制造新的冤假错案,而且堆积起来,若干年后,岂不又要用“移山”的精神去清理!这很值得我们警惕。
继续肃清“左”的流毒,面对的是现实,批判的是过去,顾及的是未来。这也正是我们发表《“专案”的遗风》一文,并请广大读者议论这一问题的主要目的。
“专案”遗风在山西医学院
《人民日报》开展对“‘专案’遗风”的议论,这对于肃清“左”的办案思想,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制订的思想路线,有重要意义。
有“宁‘左’勿右”色彩的“‘专案’之风”,曾经酿成多少冤假错案,伤害了多少同志和朋友,给党的事业造成了重大损失。与这种“‘专案’之风”一脉相承的“‘专案’遗风”,又在制造新的冤假错案。请看牛勃在山西医学院的遭遇。
山西医学院医疗系学生牛勃,考上了1982年度的硕士研究生。因为他平时学习成绩和政审材料被错投到另一所院校,错过了大连医学院录取研究生的机会。根据山西省高教厅的有关规定,山西医学院录取他为生化专业研究生,并已呈报到山西省高教厅和国务院教育部备案。
不料,山西医学院党委的某些人,突然把牛勃打成“只专不红”的典型,取消了他的研究生资格。牛勃为此痛心疾首,他的父亲找新闻单位为儿子伸张正义。《山西青年》杂志社和《山西日报》群众工作部,详细阅读了牛勃的申诉,疑心这是一起新的冤假错案,就派记者前往调查。医学院党委的某些人,对自己所作的结论信心不足,色厉内荏,始而设置重重障碍,阻止记者调查,继而以攻为守,到新闻单位告记者的状,硬说牛勃在新闻单位“有人”!
《山西青年》的记者,冲破重重阻力,历半年时间,查清了此案的原委。事实证明,牛勃是个沿着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道路前进的学生。
纵观此案,有三个特征:第一,医学院党委中的一些同志违背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调查情况的先头,就想当然地把牛勃定为“只专不红的典型”,然后才去找材料印证这个结论。第二,医学院党委的一部分同志主观臆断,不相信群众。牛勃在山西医学院生活了整整五年,他的全部活动都深深印在同学们的脑海之中。同学们对牛勃的了解,要比党委扎实、深刻得多。但党委不是放手让同学给牛勃做鉴定,而是认为“领导高明,群众落后”,硬要越俎代庖。第三,用组织手段强制学生服从。医学院党委所作的结论不仅牛勃不服,群众也不服。于是领导采用行政手段,召开对牛勃“鉴定”的“动员”会,用大话唬人、吓人。他们说什么“‘只专不红’是党委的决定,党委的决定是铁板上钉钉子,不能变。”又说:“要提高认识,站稳立场。”似乎谁不同意党委的臆断,谁立场就有问题。不过,这一套“专案”遗风的做法,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今天,其威力就显得微乎其微了。
我们希望《人民日报》把对“‘专案’遗风”问题的议论开展下去,并扩大效果。这样做,不仅能为贯彻党的思想路线扫清道路,而且有助于那些思想僵化、习惯走老路的人们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对他们也是一种帮助。
《山西日报》群众工作部 李如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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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对制造新冤假错案者不能宽容无度
继续肃清“左”的流毒很有必要,因为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对‘左’的错误思想不能忽略,它的根子很深。”对于“左”的错误,我们不仅要有足够的认识,还应该有一些有效的组织措施,防止“左”的错误大摇大摆地出现。否则,还会产生冤假错案。难道我们能看着冤假错案堆积起来,过若干年再用“移山”的精神去清理吗?“有错必纠”是对的,不过还应该强调有错早纠,一经发现,就及时纠正。对制造新的冤假错案者,也不能宽容无度,更不应再象十年动乱中那样,搞错有“理”,判错有“功”了。只有这样,才会有见义勇为者,干部的民主作风才会一天天好起来。
河南驻马店市塑料厂 郑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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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大家谈

“专案”遗风的两种表现
我想举出“遗风”表现的两个方面:
其一,因为是“专案”,就“特殊”对待,一些在别人身上不是问题的“问题”,也被列为罪状。
其二,一旦列为“专案”,人就被“挂起”,三月,五月,遥遥无期。工作中受到多种限制自不待言,更有一种遭受无形贬低的感觉,风言四起,群众疏远,处境艰难。调查人员对证言材料任意取舍,断章取义,结论常用含糊不清之语,或以偏概全之词,混淆视听。
一个人被列为所谓“专案”,好比被宣判有“癌症”。待经过多种检查(调查)、化验(分析),虽然并非“癌”,但本人精神上已经受到相当折磨,无病成有病,小病成大病;对他人也会留下“此人有癌嫌”的印象。如果询问“病情”,则或转弯抹角,或借题发挥,答曰:“总有这样那样的病状”,使本人无法自明。
改变专案人员唯领导意图是从的作风,实行在事实面前人人平等,有分歧处允许争辩,允许摆事实,讲道理,对滥用职权进行打击报复者从严追究,这样做,就会有助于消除“遗风”。
重庆市金属材料公司 李清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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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答复反应

核实情况 弄清问题 订出措施 昌平县加强保护京密“绿色长城”
7月27日你报第八版刊登《“绿色长城”,正被吞噬》的读者来信和照片后,我县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十分重视,当即组成联合调查组,实地做了调查。情况如下:
一、社员在阳坊镇以南约两公里长的运河弃土坡上大量挖土一事,情况属实,而且是严重的。县人民政府已责成阳坊乡政府采取措施,立即禁止挖取运河两岸弃土。
二、被大风刮倒树木事,每年均有发生。这些被刮倒的树,大都被当地京密引水渠的管理人员及时运走,个别小树有被社员拿走的。
三、被伐的树是后白虎涧大队1967年前后栽植的,所有权归后白虎涧大队。这个大队因需木料,经县林业局批准间伐210棵,不属偷伐。但间伐时没按技术规程办,有损林带整齐美观。
四、缺皮之树并非被人“刮皮”,而是当地农民在1981年在树下堆放玉米秸秆失火烧毁的。
通过调查核实,我县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和县绿化委员会认为:向东同志的来信,反映了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帮助我们提高了对加强京密引水和林木管理的认识。县人民政府已经做出坚决保护好“绿色长城”的决定,并拟定了具体措施,明令即日实行。
北京市昌平县绿化委员会
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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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紧急呼吁

纸厂排污水 鱼虾遭了殃
我县境内的邵伯湖和高邮、宝应湖相连接,是天然渔场,国家每年都投放大量鱼苗。目前正是鱼、虾、蟹、鳖生长的黄金季节。
然而,七月以来,邵伯湖东线数十里的湖面上,却漂浮着许多白、鲫、鲢、鲤等死鱼苗和半成鱼,多的地方密密一层,鳗鱼、籽虾、湖蟹等在水中挣扎乱窜,扑向堤岸。这一惨状,是高邮县造纸厂将污水排入湖内造成的。早在去年十月,高邮县造纸厂就曾将造纸污水排入邵伯湖,使湖内的鱼虾蟹鳖成批死亡。现在湖水被污染的面积越来越大,即使立即停止排放污水,湖区渔业生产在近年内也无法恢复正常。
邵伯湖区的渔民们强烈要求扬州市人民政府,责成高邮县造纸厂除赔偿经济损失外,立即停止排放污水,并迅速治理污染源。
江苏江都县 徐志华 周祥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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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街谈巷议

造林更要管林
在一些地方,每年都发动群众造农田防护林、固沙林、护堤林、薪炭林、村屯绿化林等,而树的成活率却不高。其原因主要是缺少一个“管”字。俗话说:“三分造林,七分管林”。实践证明,凡是造林卓有成效的地方,都是把管林当做一件大事,既有部署,又有检查,既有表彰,又有惩罚,制度很健全。相反,有些地方,在造林后,无人过问林木的成活情况,任其自生自灭,任牲口乱啃,任人乱砍乱伐。结果,有些山仍旧光秃秃,有些村屯依然树木稀少。
鉴于上述情况,建议各地在组织群众造林之后,在“管”字上多下功夫。这样,就不愁绿树不成荫了!
吉林长岭县农业局 程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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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立此存照

爷娘妻子高兴吗?
——北京永定门火车站所见
冯宁摄
一色的青年小伙,一律的两腿伸出窗外,火车站上,一时蔚为奇观。
他们是干什么的?据说来自郊区,运销农副产品。为了繁荣市场,这本来也算好事。不过,如果他们的爷娘妻子、乡亲父老,知道他们是这等模样进京,大约不会很高兴的。
一个人,不论何种行业,职务高低,只要守秩序,有礼貌,讲公德,惜公物,那就算个懂文明的人了。在今天,有谁愿做不文明的人呢?
——编者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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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问事窗

如何防治家庭蚁患
问:每年春秋两季,我家屋里的蚂蚁特别多。灶台、碗橱、床上都有。蚂蚁到处乱爬,既不卫生,还咬得人身上挺难受。有什么办法能防治吗?
江西武宁县新宁二小教师 张纲荣
答:家庭蚁患,一般是棕黄家蚁造成的。这种黄蚁虽小,但对人的危害却很大。它不仅扰人,还咬小孩和重病人,能传播伤寒、痢疾、肝炎、结核等多种疾病。消灭棕黄蚂蚁有以下四种方法:
一、诱杀法。在闹蚂蚁的房间里,放几只死土鳖或梨核、蛋糕等做诱饵,诱饵上聚满黄蚁后,用热水或敌敌畏杀死。
二、灌堵蚁穴。找到蚁穴后,用一份敌敌畏乳剂,兑上十份水稀释(或用2.5%溴氰菊酯粉剂加水100倍稀释),用注射器或空眼药瓶、喷水枪玩具等,把药水注射入蚁穴的缝隙中。一间房里可以同时注射几个蚁穴,但总用药量不能超过原药40毫升,否则,对人不利。
三、撒布毒饵毒杀。福州市生产的“红蚁净”很有效。只需将一克左右的药饵放在蚂蚁活动处,蚂蚁会自动叼入巢内食用,一日后开始死亡,数日内可全群灭绝。如当地无此药供应,可自配毒饵:用一升水,溶解60克硼砂、400克沙糖,再加入100克蜜,即可。
四、熏蒸法。在一立方米空间内,引入200毫升的四氯化碳,约三小时可使蚂蚁全部灭亡。但要注意,四氯化碳,虽能杀虫,但对人体也有毒。使用时,门窗密闭,人要离开屋子。熏后要通风。
预防黄蚁的主要措施是:保持室内清洁,果皮、剩食品残渣勿随地乱扔,以杜绝招引蚂蚁的条件。厨房的餐具、容器要清洁,切肉的案板要经常刷洗。室外可用666粉在房屋墙基周围撒一道宽2—3寸左右的防蚁线,并在堆放垃圾处定期撒些生石灰粉。
北京市卫生防疫站消毒科
魏玉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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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建议与要求

多生产适合农民穿的服装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在穿戴方面也有了讲究。很多人不愿再穿粗纺华达呢衣服和穿了多年的“踢倒山”鞋了,而想买一些颜色朴素的衣裤和宽帮平底鞋。可是,我们这里商店里摆的、挂的大都是城市人喜爱的服装,不是大花金边,就是花扣、大边领,鞋也大都是些窄帮高跟鞋,农民穿上很不习惯。农民为了买到合心的衣服或鞋,不知要跑多少个商店,结果还往往是徒劳往返。
希望纺织和服装工业部门考虑一下农民的要求。
山西左权县桐峪大队 王治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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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建议与要求

商标和说明书用外文时应加注中文
一些与外资合办的工厂的产品商标和说明书,全部使用外文,这给国内用户带来了不少困难。特别是收录机、照相机、洗衣机等,因商标、说明书、键纽上都用外文,用户难以掌握,常常造成不应有的损坏。前不久,我所在部队买了一具闪光灯,它的说明书请几个人翻译,也未全部弄清用法。我认为,这类工厂,如果自己的产品全部是出口的,说明书用什么文都可以;如果也内销,就应加注中文。
兰州驻军 刘国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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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建议与要求

民族特色不可丢
为了加速四化建设,近几年来,我国一些厂矿企业引进了一些外国的先进设备,这是无可非议的。然而,有的工厂在引进设备以后,连工作服也要模仿外国厂家的式样,甚至印上外国厂家的标记,并以此为荣,大加炫耀!我认为,这是不可取的。
当然,在一些中外合资的宾馆、饭店和一些用来接待外宾的设施中,可以按照国际惯例,根据分工不同而配有相应的服装、标记,以便于接待工作。但是,这也应保持我们的民族特色。不能一切模仿外国的。
我建议服装设计师们,设计一些既有我国民族特色、又适应工作特点的美观、大方的工作服。
大连市 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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