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7月27日人民日报 第4版

第4版()
专栏:

把这一斗争持续深入地开展下去
本报评论员
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的斗争,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年多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据此作的工作报告,充分肯定了工作成绩,总结了正确进行这一斗争的新经验,提出了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任务。这对教育全党和全国人民进一步提高认识,再接再厉,把这场斗争持续深入地开展下去,必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回顾一年多来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的斗争,我们清醒地看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特别是在我们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正确政策之后,经济领域的严重犯罪活动在一段时间里确实很猖獗。进行经济犯罪活动的人,有社会上的不法分子,也有党内、政府和军队内部的极少数腐化变质分子。他们人数很少,但能量不小,确实象一群白蚁,严重危害我们社会主义的大厦。在过去一年多的时间里,各级党委和政府集中力量对这一股反社会主义活动进行了坚决的斗争,严重打击了走私贩私活动,依法惩治了一批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投机诈骗等严重经济犯罪分子,保证了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政策的贯彻执行,保卫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现代化建设。实践证明,这样做是完全正确和必要的。
经济领域中的严重犯罪活动,是我国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历史条件下阶级斗争的重要表现。对外实行开放,对内搞活经济,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和国家坚定不移的政策,已经收到很好的成效,今后还要进一步搞好。随着实行这样的政策,必然带来一些消极的东西:我们队伍中的极少数蜕化变质分子、社会上的一些不法分子,必然利用各种缝隙进行危害社会主义的经济犯罪活动。对这类严重犯罪活动如不坚决打击,就会搞乱正当的经济活动,破坏正常的经济秩序,严重干扰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政策的贯彻执行。当然,指望进行一两次集中的声势浩大的打击,就能使这类犯罪活动销声匿迹,是不切实际的。造成这些严重犯罪活动的国内外、主客观条件,是不可能在短期内消除的,因此,打击经济领域中的严重犯罪活动,是一场长期的斗争。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们在思想上、行动上,一定要坚持两手:一方面要坚持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一方面要继续坚决打击经济领域中的严重犯罪活动。邓小平同志在十二大开幕词中,把打击经济领域和其他领域破坏社会主义的犯罪活动,列为至少是近二十年内要抓紧的四件工作之一。前段的工作成绩应当充分肯定,但是如果因此产生任何松劲情绪和厌战思想,那是很错误、很有害的,必须坚决克服。
把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的斗争持续深入地开展下去,对各级党委和纪委,对各级公检法机关来说,首先要把它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作为经常性的工作,扎扎实实地继续抓紧抓好。“经常性的工作”,就是时时要注意的工作,绝不是象有些同志所想的,似乎是可以放松的工作。前一段没有打开局面的地区、单位和部门,不仅不应以此为借口松懈下来,而且要加强领导,充实专门领导班子和办案力量,迎头赶上。各级党委和纪委,要认真总结经验,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确定今后工作的方针、计划和措施,认真解决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问题,特别要认真解决领导班子软弱涣散和对严重经济犯罪分子打击不力的问题,排除一切干扰和阻力,及时查处大案要案;运用典型案例,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经常的深入的反腐蚀教育;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逐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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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利用县委副书记职权猖狂走私贩私
海丰县“地头蛇”叶妈坎被逮捕
汕头地委已开除其党籍 将受到国法严惩
据新华社广州7月25日电 原中共广东省海丰县委副书记叶妈坎无视党纪国法,伙同走私渔民进行走私并带头走私,数额巨大,情节极为严重。广东省司法部门正对他的犯罪行为进行深入调查,将依法作出处理。
叶妈坎,男,今年46岁。海丰县人。“文化大革命”初期,他在海丰县委组织部任干事。“文化大革命”中,他参与了迫害彭湃烈士家属的罪恶活动,靠“造反”起家,窃据了县委副书记的职务。他利用职权,拉拢一帮人形成一股帮派势力,成为海丰县的“地头蛇”。从1979年10月开始,他利用自己曾经分管沿海公社渔业生产的便利条件,伙同沿海走私渔民进行走私,先后与这个县汕尾镇以及遮浪、田墘等公社的十多条渔船走私21个航次。他走私进出口的物资总计共值人民币47万多元。
司法部门从叶妈坎家中和窝藏点缴获的白银、港币、人民币以及手表等其他物资共计折合人民币18.4万多元。
叶妈坎除大量走私贩私外,还组织别人偷渡去香港,从中勒索。1980年9月,他强制走私渔民将陶河公社的两名青年偷渡到香港,并亲自布置渔民逃避边境检查。这两人逃港前,叶妈坎已向他们索取了500元人民币作“活动费”,两人逃港后,叶妈坎又叫他在香港的儿子向这两人再次索取港币4万元。
1979年10月,叶妈坎还倒卖钢筋、水泥一批,从中非法获利2,300多元。1979年11月,叶妈坎伙同的一个走私渔民被叫去参加“学习班”,他就出面要求放人,从中受贿一只梅花表和一台收录机,价值600元。1981年9月,叶妈坎还为走私分子窝藏过黄金29两。1980年2月至1982年3月,叶妈坎还先后派过30多人到汕头、惠州、广州、南京等地套购黄金59两,港币26万多元。以及白银、银元等。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中共广东省委、汕头地委对叶妈坎案件十分重视,派出联合调查组进行了长时间的调查核实。经广东省汕头地区检察机关立案侦查,于1982年4月24日依法逮捕了叶妈坎。在此之后,中共广东省委批准了汕头地委的决定,开除了叶妈坎的党籍。目前,检察机关正抓紧对叶妈坎案件进行起诉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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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友协工青妇组织分别致电
热烈祝贺朝鲜祖国解放战争胜利三十周年
新华社北京7月26日电 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和中国朝鲜友好协会以及中国的工人、青年、妇女组织分别打电报给朝鲜的有关组织,热烈祝贺朝鲜祖国解放战争胜利三十周年(7月27日)。
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和中国朝鲜友好协会发给朝鲜中国友好协会中央委员会的电报说:“三十年前,有着光荣革命斗争传统的朝鲜人民,在金日成主席和朝鲜劳动党的英明领导下,发扬大无畏的革命英雄主义精神,英勇奋战,不怕牺牲,终于战胜了美国侵略者,保卫了朝鲜人民革命的成果,赢得了朝鲜祖国解放战争的伟大胜利,为全世界革命人民树立了光辉的榜样。”
中华全国总工会发给朝鲜职业总同盟的电报说:“三十年来,朝鲜工人和人民在自己的伟大领袖金日成主席的领导下,在巩固人民政权、医治战争创伤、进行大规模社会主义建设中,取得了巨大成就。中国工人为此而感到由衷的高兴并表示崇高的敬意。”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和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发给朝鲜社会主义劳动青年同盟中央委员会和朝鲜学生委员会的电报说:“我们中国青年和学生强烈反对美国加剧朝鲜半岛的紧张局势,推行分裂朝鲜的政策,要求立即从南朝鲜撤走美军和一切军事装备,停止对朝鲜半岛的无理干涉。”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发给朝鲜民主妇女同盟中央委员会的电报说:“中国妇女将一如既往,坚决支持金日成主席提出的建立高丽民主联邦共和国的统一方案,支持朝鲜人民和妇女实现国家自主和平统一和反对制造‘两个朝鲜’所做的不懈努力,直到取得彻底的胜利。”
电报说:“愿我们共同努力,为不断发展两国人民和妇女用鲜血凝成的深厚友谊,为维护亚洲和世界和平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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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兄弟报纸要目
《经济参考》△论坛:技术改革的首要问题是要搞智力引进
《工人日报》△不畏艰苦、扎根边疆,高仕扬为青藏高原盐湖资源开发作出新贡献
《南方日报》△茂名露天煤矿实行全额浮动工资后,人员减半,采煤量增加60%,成本下降35%
《经济日报》△社论:重点上不去,全局活不了——三论集中财力物力保证重点建设
《北京日报》△北京市四季青公社不敲重点工程竹杠,及时腾出北京图书馆新馆全部征用土地
《光明日报》△黑龙江省林甸县气象站副站长、工程师冯韧临危不乱,准确报灾,光荣立功
《四川日报》△重庆市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各种有照交易必须纳入指定市场,明码标价,所有黑市交易一律取缔
《湖北日报》△十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获一起国营单位倒卖50辆汽车案,每台卖价由19,500元提高到2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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