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5月21日人民日报 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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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安庆市纺织局领导人以先占房占好房为快
去年10月,我局新建了一幢楼房,共28套住房。每套住房前后都有阳台,其中一个可容六七人做操。内墙用涂料粉刷,还有漱洗瓷盆、洗脸镜和浴缸等设备。这在我市的职工住宅中,是数一数二的。
有一天,局领导突然召开局机关职工大会宣布分房方案。方案是由局领导圈定的,既没有成立分房小组,也没有经群众讨论。局领导在会上说:“分房方案已定,任何人不得改变,宣布后立即生效。”局党委书记夏怀渊还说:“房子分了,想都满意办不到,即使有人提意见,我也不怕,我局离开哪个都照样存在。”
按照宣布的方案,我局7个正副书记、局长和几个科长,还有市经委正副主任等20个带“长”字的领导干部都分到了新房。分到房子的大多数领导干部原住房条件都比较好,其中6户原住的就是新楼房。局党委书记夏怀渊原占有两套住房,他住的一套,面积就达80平方米,但只住3口人。群众说:“领导干部的住房好了还要好,我们的‘鸽子笼’何时能解决?”
群众为此纷纷向上级反映。市委书记立即写了批语,并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夏怀渊等同志并没有按市委的批语办,反而在群众面前大发脾气,说什么:“有什么了不起的,大不了作个检查。”市委、市政府领导人在一次全市负责人大会上对此提出批评后,只市经委主任主动搬出,原未搬进去的又陆续搬了进去。
市委调查组调查后,指出了我局在建房分房中的错误,并决定由我局成立分房小组,经群众评议,重新制定分房方案报市委审批。分房小组成立后,又搞了一个对领导干部有利的方案。群众意见纷纷,局领导人根本不理。
局分房小组召集的第三次职工会上,我对我局分房中的不正之风提出了批评,却遭到几个局领导的质问、围攻。另外,夏怀渊还在会上说:“我们这次就要给他(指向市委反映情况的同志)分到楼下的房子!哼!我看再写人民来信也不会有人理了吧。”一个副局长说:“上次市委批评了我们分房问题,我们都感到矮人一截。”夏却说:“有什么矮人一截的,我们检查就是了!”实际上他们仍坚持原分房方案。我局领导人把他们主管的单位当作任意支配的“领地”,如此下去,将会给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
安徽安庆市纺织局 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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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调查汇报

且看他们何时纠正错误!
安庆市委纪委的同志告诉记者:郑鹏来信中反映的情况属实。
安庆市纺织局新宿舍自去年9月15日竣工,10月19日公布由局领导一手包办的分房方案以来,就不断有人写信反映这个局领导在建房分房上的问题。为此,市委结合其他几个单位出现的问题,提出:新宿舍暂缓分配,已分配的暂停执行。如经审查,违反规定的,即使搬了进去也要搬出来。当时的市委书记在给市委常委的信中也明确指出:“市里上半年抓了几件事,但‘房风’仍未刹住,这将严重影响干群的积极性。这次一定要抓住纺织局这个问题,刹住这股风。”
经市纪委调查,市纺织局在建房分房中的主要错误事实在于:一是建房计划很不合理。纺织局建宿舍的资金,来源于基层企业的利润分成,理应用于本系统的技术改造和职工(包括局机关)的集体福利事业。而这个局所属企业中,就有不少工厂特别是集体所有制工厂的很多干部、职工住房仍非常困难,急需解决。局机关在编人员只有59人,大多数同志特别是所有局领导原都有住房。他们却拿出近60万元为局机关盖了两幢新楼
(共52套房间)。二是建房超过规定标准。其中每套大户都超出规定标准,且设施考究,仅阳台面积即达20平方米。三是在分房中,局领导背着群众制定分房方案,每个领导人又都以先占房、占好房为快。而那些无房户、一家5口住14平方米的拆迁户等,却被排斥于分房之外了。因此,安庆市委认为,他们的做法违背了中央、省、市的有关规定,其错误应坚决予以纠正。在此情况下,纺织局的领导不得不作出“对上级决定没有意见,坚决执行”的许诺。
如果纺织局真的坚决执行市委的决定,知错即改,是会得到群众谅解的。纺织局在安庆市影响较大,真正办好这件事,对刹住全市少数领导干部和单位在建房分房中的不正之风,是会起好的作用的。但纺织局的领导不但没有这样做,反而一错再错。这表现在:
一、市委的决定传达以后,仍有人陆续迁入新房,现已从15户增加到20户,局领导却不予制止。
二、去年12月10日,这个局有5个领导干部向市委表态,不再参加新房分配。现在,除局党委书记及未收到申请表的二人外,其余的却又填了住房申请表。
三、在市委的严肃批评下,纺织局成立了分房小组,拟定了新方案。群众对新方案仍有意见,局领导却置之不理。四、局领导对上述错误做法没有正确认识。他们在给市委的检查中把建房分房中的错误,仅仅说成是“全局观念不强,没有照顾左邻右舍的关系”;又说什么“党和国家很关心职工的居住问题”,因而使“设计标准高了一些,使用面积大了一些”;分房中只是“方法简单、粗糙了一点”。
他们纠正错误为何这么难?是新房太少,要房人太多不好分吗?不是。纺织局要求并可以参加分房的仅41人,两幢宿舍楼共有52套房子,每人分一套还有富余。是无房户、困难户太多不好分吗?也不是。除少数几户外,其余的现都有住房,部分人的住房,无论是面积还是质量,在安庆市也是比较好的。是市委没有对他们进行必要帮助?更不是。市委一些领导同志多次找他们谈话,有批评,有劝导,可是他们却不予置理,时间过去半年了,问题依然存在。
怎样理解安庆市纺织局的这种状况呢?从这个局群众的意见和群众反映的几个领导干部的一些言论看,主要是一些领导同志舍不得丢掉眼看要到手的好房子!群众说得好,他们是中了“房风”,为了多分房、分好房,不顾党中央的三令五申,置个人利益于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之上,不惜压制民主,只顾经营自己的安乐窝。这就是原因之所在!
最近,安庆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又专门进行了讨论,决心遵照中央有关文件和中纪委公开信的精神,认真检查纠正全市发生的建房分房中的歪风。现在的情况是:安庆市委在等待纺织局自觉纠正错误;纺织局却顶着,看市委如何处理;干部和群众则盯着看纺织局领导会不会改正错误。这个市还有几个类似纺织局的单位和部门的领导,也正瞅着纺织局,如市财办、原市一轻局、市建工局等,问题虽已查清,市委也有了处理意见,同样没有认真执行。因此,纺织局的问题处理好了,必然有助于对这些部门和单位问题的解决。
本报记者 方良根 郑红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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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来函照登

充满信心 多作贡献
你报3月19日第五版,刊登河北《唐山劳动日报》记者的来信,吁请有关领导为我创造良好的科研条件,简化经费审批手续。此后,我接连不断收到来自全国各地的不少同志的来信。他们在信中对我遇到的暂时困难表示同情,鼓励我要充满信心,尽快地创造条件,搞出科研成果,为我国的四化建设多作贡献。其中有不少同志表示,愿为我助一臂之力。如上海跃龙化工厂稀土研究所张宝藏所长在信中说:“欢迎您到上海来,我所愿为您提供一切方便,直至为您配备助手,不要一分科研费。让我们打破单位之间的界限,更有效地利用我们的现有条件,尽快地出成果吧!”广东深圳市宝安县进出口公司马广年同志来信说:“愿为您尽快组织进口所需仪器,而且不需外汇。”中国科学器材公司陈羽同志还打来长途电话说:“我们愿为您和全国各科研单位尽力解决国内外仪器设备。”这些热情洋溢的来信,不仅使我深深地感受到社会主义祖国的温暖,还更加激励了我为祖国多做贡献的赤子之心。
我现在要告诉同志们的是:就在《人民日报》发表王玉峰、刘现云两位记者的来信之前,河北省委第一书记高扬同志看到《人民日报》转去的来信清样之后,他就作了批示:“帮助黄老师尽快地解决问题。”省委、省政府、省计委、省科委和省高教局等党政领导部门,在详细了解了我的困难后,马上为我特批外汇55,000美元。我已于3月底办完了进口仪器的订货审批手续,并转交河北省外贸局组织进口。估计明年初即可正式开展科研工作了。在各级领导及我院领导的支持下,经过筹备,我于4月份先使用国产荧光分光计,开展了小型科研实验。同时,还接收了河北化工学院分析专业的4名应届毕业生来实验室做专题研究。我们一方面通过开展小型科研来促进筹备工作的进展,另一方面又培养了学生、教师和实验员,做好人才、物资上的一切准备。一旦大型精密仪器到货,即可正式开展工作。
我从进修回国至今已有一年半时间,东奔西跑地费了不少精力,克服了不少困难,才筹备成现在这副样子。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来衡量,这应该说是够快的了。但我总认为,如果机构重叠、公文旅行、手续烦琐等弊病早日得以根除的话,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不就能更加充分地发挥出来了吗?由此,我更加体会到党中央提出的在一切部门、一切单位都要实行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感。
在此,借贵报一角,向所有关心我的各级领导和同志们致以深切的谢意!
河北矿冶学院化工系讲师 黄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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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制止变相货币流通
近年来,一些地方擅自印制和使用变相货币的现象屡有发生。仅以我省常德地区为例:去年先后有地区机械厂、中药厂等37个单位,向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发行“购货代币券”、“代现提货券”、“实物兑换券”、“发货凭条”、“供货结算单”等变相货币,到指定商店购买商品,总金额达39,000多元。这些变相货币,有铅印、打印、刻印、橡皮戳印,甚至还有用圆珠笔复写的,面额由1元5角到35元;在市场上流通的时间,短的一个星期,长的近半年。变相货币大多用于职工的高温补助、防冻品费、烤火费、劳保鞋服费、奖金、手续费、购买纪念品费,等等。
印制变相货币的目的,多是为了扩大劳保福利范围,逃避财政、银行部门的监督。如某师范校办工厂经校领导批准,发给每个职工工作服一套。他们为了逃避有关部门的监督,改为每人发给一张面额15元的“购物结算单”。去年12月,某轻化建材公司以防冻费名义,先后两次向职工发行面额3元、5元的“发货凭条”,到妇女儿童用品商店购买商品。商店为了扩大业务,增加收入,也愿意接受这种变相货币。甚至有那么二三家商店,不顾货币管理机关的再三制止,与某些单位互相串通,鼓励使用变相货币。同时,在集市贸易市场上还发现,有人持国库券购买商品。
对这些违反国家政策的行为,有关部门应引起高度重视。建议各级银行把检查货币政策的执行情况纳入现金管理检查的范围,强调凡是超过规定使用现金的,一律通过银行审查支付,不得逃避监督;发现变相货币,银行要督促停止使用,限期收回销毁。要求各地商业部门组织一次检查,对检查出来的各种变相货币应交送货币管理机关注销,对屡犯的企业负责人要给予严肃处理。同时应杜绝国库券在市场上充当现金流通。 湖南读者 闻之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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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这样的“礼品”不该送,也不该收
3月1日,核工业部21公司花100元左右,除买了一面锦旗外,还买了两只保温杯、6个暖水瓶、45个茶缸、10个文件包,送给我县公安局。其理由据说是:去年,县公安局在帮助这个公司侦查破案和较迅速地办理签发出境证方面,出了大力。
显然,21公司的这一做法是不符合财经制度的。县公安局为这个公司所干的事,都是他们应做的本职工作。如果这种“理由”能够成立,那么应该送礼的单位何止21公司!说穿了,这无非是“拉关系”罢了!
县公安局悄悄收下这些“礼品”,是不符合原则的。而21公司大慷国家之慨,凡是与公司有协作关系的都给送东西。怪不得他们去年亏损很多,难道不应该进行整顿吗?
 陕西洋县 陶丽姝 朱婕 蒋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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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新风集

感谢您——不留名的解放军司机
3月28日中午,我县大滩公社中心校初中二年级学生郑云川,不慎在公路上被一台刹车失灵的拖拉机撞倒,生命处在垂危中,急需送医院抢救。
正在这时,一辆绿色军用卡车从梁平县方向急驶而来。开车的解放军司机见此情景立即刹车,问明情况后,便向老师和同学们说:“快上车,救人要紧,我送你们进城。”
汽车象离了弦的箭,在蜿蜒曲折的公路上飞奔。这位解放军司机一面加快汽车速度,一面与郑云川的母亲商量说:“为了抢时间,可不可以把病人直接送到部队医院抢救?那里路程近些,抢救方便。”郑云川的母亲同意了。
汽车经过近一小时的快速行驶,开进了部队医院。这位解放军司机刚一停车,又忙着帮助把郑云川抬进急救室。经过紧张抢救,郑云川脱险了。医生高兴地说:“好险啊!幸好抢送及时,再迟半小时,这孩子就没救了。”在抢救期间,这位解放军司机一直守护在郑云川身旁,一会儿忙着打水,一会儿又忙着喂药,真比护理亲人还要细心周到。直到把郑云川送进了病房,他才放心地离开。
在他临走前,郑云川的母亲紧紧握住他的手说:“解放军同志,是你救了这孩子的性命,我真不知怎样来感谢你呀!”他笑着说:“不用感谢,军民一家嘛!只要孩子能得救,就好了。”说罢,连名字也不留,就匆匆而去!
后经多方询问,才得知这位解放军司机叫童新文,是成都部队后勤部的。
四川达县 广文 昌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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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探讨与研究

对预付农用电费的异议
农用电费的收缴,以往都是先送电,秋收后结账付款。现在,电力部门强调:电是一种商品,商品不能赊销,规定要先付款,后送电。否则,停止供电。一些公社和电力排灌站,因为一时没钱预交电费,只好贷款预付电费,或是干脆停机。
这一新的规定,直接关系到农业生产,农民群众反应强烈。作为农业战线上的工作人员,我们也认为有必要申述一下道理。
一、我们承认电是商品,但电与一般商品是有一定的差异的。一般商品,可以一次进行交易,一手交货,一手交钱;或者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电就不一样,不可能一秒钟、一分钟交易完毕,难道不应考虑这一“商品”的特殊性吗?
二、现在从城镇到农村,照明用电都是先送电照明,后看电表再结账,有的一月一结,有的几个月一结。为什么农用电反而要先付款?
三、还没用电,就要先付款,究竟付多少为宜?即使多退少补,难道不也存在利息上沾农民的油吗?
四、农业生产周期长,上半年是投资时期,农民资金较紧,这一时期,农业银行及时投放贷款,粮食、供销部门及时投放粮、棉预购定金,支援农业生产,唯独电力部门要强行预付电费,更有甚者,强行在农贷中扣款。这还有一点点“支农”观点吗?
五、按照历史习惯,一般都是先用电,后结账。应该相信,农民会通情达理的。为避免个别地方有拖欠现象,双方可以先立下合同,按合同供电,按合同缴费,用法律形式,保证兑现。这种作法,可否考虑呢?
湖北洪湖县农委 潘锡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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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立此存照

挖沙“愚公”
——北京怀柔县西庄公社境内
邓振东 蔡丰祥 摄
火车满载乘客,呼啸着奔驰而来。路旁的人们提心吊胆,为它捏一把冷汗。——这里的路基太危险了!
路基何以遭到这等破坏?因为有些人想卖沙赚钱,每天来这里挖沙不止。
挖山愚公被人称赞,这里的挖沙“愚公”应当受到谴责。挖沙者们,快快住手!只图一己私利,不顾车毁人亡,你们这样做简直是在犯罪!——编者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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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错投信件几时休?
3月8日,我们在四川永川县莲花乡办公室,亲眼看到乡邮员送的18封信件中,就有4封是错投。这4封错投信件的收信地址是:辽宁盖县、四川射洪县和永川县其他两个公社的。从其中一封信的邮戳看,这封信是去年12月投出的。在邮局投递给我们永川县人武部的信件中,也时常有写给四川沐川县人武部、汶川县人武部、青川县人武部、合川县人武部的信件。类似现象,真是举不胜举。
人们发出信件后,都盼望尽快得到回音。而信件错投,则给写信、收信双方造成不应有的误解,甚至误事。我们呼吁邮政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努力做到信件分发准确,递送及时,并尽快解决信件错投的问题。
四川永川县人武部 林隆华 彭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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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千万不要忘记为人民服务

一封挂号信走了25天
4月12日至18日,在上海举办的多国仪器仪表展览会,为我国仪器仪表行业所注目。我省仪器仪表学会的不少会员,都很想前往参观学习。这个展览会的办公室也于3月20日左右给我省仪器仪表学会挂号寄出50张参观券。展览会4月12日开幕,我们的参观券上的参观日期为4月13日,挂号信却直到17日下午才收到。由于未能及时收到参观券,我省同行业的不少同志失去了这次学习国内外先进技术的好机会,实在令人痛心!
经查看,这封挂号信的收信人及地址都准确无误,上海邮戳日期为“1983.3.23”,西安邮局未加盖邮戳。据了解,我省机械局也是4月17日下午收到同一展览会发出的30张参观券的。
一封从上海到西安的挂号信,竟走了25天,以致误事。邮电部门如此工作效率,怎能适应四化建设的需要?
陕西西安 丁盈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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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批评以后

提高医疗水平 改善服务态度
你报三月九日第八版刊登松江同志来信,批评我院妇产科医务人员服务态度不好,说话不文明,致使产妇“走进产房,胆颤心慌”。这一批评,对我院震动很大。
三月十日院领导在科主任会议上宣读了这封来信。院党总支先后两次召开会议,研究院风问题,责成妇产科作深刻检查,并在全院开展了一次认真的讨论。现在,妇产科和全院其他科室已重新制定了《文明行医公约》,进一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积极改善服务态度,真正作到全心全意为伤病员服务。 江西抚州地区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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