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4月27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
专栏:

关于工资制度改革指导思想的探讨
任涛
工资制度的改革,是宏观经济改革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
我国现行工资制度严重束缚着生产力的发展。这套工资制度是从1956年开始在全国实行的。当时,尽管它在统一各种杂乱的工资制度、根除旧社会剥削制度的影响、贯彻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方面,曾经起过积极的作用,但由于它在很大程度上是搬了外国的模式,以后又受到“左”倾指导思想的严重影响,工资制度中的积弊也就愈加突出。其主要表现是:劳动报酬不能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与企业的经营好坏也不挂钩,工资管理体制又过分集中,管得过死,吃大锅饭的平均主义现象普遍存在。这种工资制度抑制先进,鼓励落后,保护懒汉,极大地妨碍着生产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四年中,为改善职工生活,国家直接用于提高职工工资水平的资金达200亿元,同时还在小范围内进行了工资制度改革的试点,这对于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责任感,探索工资制度改革的路子,起了良好的作用。但毕竟因为现行工资制度的积弊太多,实际工作中“左”的思想影响又较深,平均主义问题并没有解决。这种情况表明,要从根本上消除上述弊端,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工资制度,其中最大的问题是端正改革中的指导思想。有了正确的指导思想,才能够把人们的认识统一起来,保证工资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实现。
根据我国三十多年来工资工作的历史经验,特别是近几年工资改革工作的经验,看来,在指导思想上应当明确几个观点。
一、坚决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按劳分配是在同公有化程度相适应的范围内实行等量劳动等量报酬。这是社会主义的经济规律,是调动劳动者积极性的重要经济杠杆。工资制度的改革,必须重点解决平均主义的问题,为此,有一些旧观念必须打破。
不能简单地把工龄、学历、资历的长短作为调资的主要依据。工龄、学历和资历长,一般说和职工的劳动贡献多、劳动的质量高是一致的。但在相等的年限内,有的职工勤奋劳动,有的消极怠工,贡献有大有小,劳动能力的增长有快有慢,劳动力的素质往往差异很大。简单地按工龄、学历和资历升级,必然抑制职工的进取精神。因此,工龄、学历和资历只能作为调整工资时参考的因素,不应成为决定的因素。
不能把工资当作社会福利。社会主义国家对丧失劳动能力或遭受灾变、生活困难的职工,必须给予救济和提供生活保障费用,但这和工资不能混淆。不能把企业不需要的人和需要社会救济的人用工资养起来。
对劳动者按人头进行补贴不宜过多。“补贴”是对个人消费基金的平均分配,不能起到鼓励劳动的作用。补贴的种类越多,工资水平就显得越低。因此,在工资制度改革中,在经济条件允许的限度内,应当把一部分价格补贴、房租补贴等逐步转移到工资中来。
二、劳动报酬要和企业的经营成果挂钩,能升能降。国营企业是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有着同自身经营成果相联系的集体利益。职工的劳动报酬无论采取什么形式,都应当和企业的经营成果挂钩,使劳动报酬随企业经营好坏和个人劳动贡献大小上下浮动,能升能降,充分体现出奖勤罚懒的原则。
当然,在联系企业经营成果计酬时,国家应当确定不同的考核指标,应当用税收、价格等经济杠杆,对企业之间由于生产条件和价格等客观因素所取得的不同收益加以调节,以保证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之间做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至于有些企业,由于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或更新技术而有效地利用和改造现有生产技术条件所获得的收益,则仍属于主观努力而取得的,应与客观经济条件严格区别开来。
当前,在扩大企业自主权的同时,不少试点企业对职工工资的一小部分实行了同企业经营好坏挂钩的浮动工资制度,这是对现行工资制度改革实践中的一个突破。它正在使工资问题从过去那种只是体现国家与职工之间的关系,改变为同时也体现着职工和企业的关系。这对于鼓励职工从物质利益上关心企业经营成果,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和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已发挥出切实有效的作用。目前它还不够完善,特别是受到企业外部条件的限制很大,如价格因素的影响、生产条件的不同等等。如果搞好了,不失为工资制度改革的一个方向,但需要在进一步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使之更加完善。
三、在生产发展和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基础上,保证职工工资稳步增长。建国以来,我国工资工作实际上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方针和两种不同的做法。一种是“一五”计划时期,根据生产发展和劳动生产率增长的速度计算出工资应增长的幅度,结果不但职工工资水平随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得到相应的提高,同时,也实现了职工工资稳步增长,使积累和消费之间能够大体平衡。另一种是“二五”计划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在“左”的方针影响下,往往是先把生产建设规模定下来,剩下的再用来调整职工的工资。由于财政时宽时紧,工资就不能正常增长了。
经验证明,在国民经济计划中,按照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方针,统筹安排积累和消费,使工资增长同生产的发展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相一致,是完全符合工人阶级当前和长远利益的。
四、建立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的工资工作制度。工资是关系国民经济全局的大问题,直接影响着积累和消费、社会商品可供量和社会购买力之间的比例,体现着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的利益关系。因此,必须制定出统一的方针政策,对工资总额实行严格的计划控制,对工资的发放进行严格的监督。为了体现按劳分配是在生产资料公有范围内的报酬平等原则,国家机关及国营企业事业单位,只能按全国统一的工资标准和津贴标准发放工资,以保证工资的统一性。我们不应该为了纠正集中过多、管得过死的弊病而削弱这种统一性。
但另一方面,又必须把统一性与灵活性结合起来,把工资工作搞活。这里的关键是要赋予企业一定的分配自主权。我国国营企业的数量很大,经营管理水平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差别很大,应当允许它们在中央统一方针政策所许可的范围内,结合自身的经营成果,采用符合本企业生产、工作特点的计酬形式,自行安排职工的升级,并有权决定企业税后利润中个人消费基金的分配。
集体所有制企业,灵活性应当更大一些,允许它们自行决定工资水平和计酬办法。它们的工资水平,根据其经营状况,可以低于也可以高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在集体企业之间更不能强求一律。计酬方法应结合经营方式的变化而灵活多样,可以实行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也可以实行包干制或分红制。
此外,由于工资制度改革是经济体制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其他宏观经济的改革,特别是同物价、劳动、财政、计划等各项经济管理制度的改革,既互相联系、互相制约,又互相促进。因此,在步骤上必须注意相互衔接,同步配套。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工资制度的改革按照中央确定的步骤,坚决而有秩序地向前发展,并收到预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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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建设小城镇
程正言
随着我国经济形势的迅速发展,特别是农村商品经济的蓬勃发展,广大的小城镇日益显示出联接城乡经济的纽带和桥梁的重要作用。积极地开发和建设小城镇,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中的一项迫切的战略任务,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我国小城镇的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由于长期以来对小城镇的建设重视不够,目前存在着许多问题。一是各地小城镇发展不平衡。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的县城和镇已发展到了接近于城市的水平,但大多数小城镇还和城市相差甚远;农村集镇中已初步成为当地政治、经济、文化、生活服务中心和交通枢纽的只不过占百分之二十几,其余百分之七八十的农村集镇还仅初具规模。二是小城镇的各项基础设施还比较落后。大多数小城镇的市政公用、生活服务、文化娱乐和卫生设施都处于量少质差的状况,居住条件、交通条件和就业就学条件也比较差。这些,都影响了小城镇的吸引力。三是管理体制比较乱。在县镇中也同样存在着条块分割、部门分割的弊病;广大农村集镇更没有明确的建制和归口管理部门,有的附属于公社,有的附属于大队。大多数小城镇还没有建设发展总体规划,土地使用、建设资金都缺乏通盘的考虑和安排。
我国的小城镇,大体可分为两个类型:一类是县镇,即由省、市、自治区批准设镇建制的城镇,以及一部分未设镇建制的县城和工矿区;另一类是农村集镇,其中绝大部分是乡和农村人民公社所在地,也有少数虽不是乡和公社所在地,但在历史上曾设立过镇的建制,现在工、商、服务业仍有一定基础的集镇。前者属于城的范畴,有3,200多个;后者属于乡的范畴,有53,000多个。
把这些数量众多的小城镇建设好,能够进一步密切城乡联系,促进农村商品经济和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小城镇经济,特别是镇、社、队办工业,不仅能为农村就近提供大量的生产和生活资料,而且还能为实现农业现代化筹集大量资金。象江苏省,近几年来,每年都从小城镇社队企业盈利中拿出相当于国家投资四五倍的资金来用于农业现代化建设。
小城镇能够适应农村经济结构的变化,为越来越多的农业剩余劳动力提供多种就业机会。据农业部门测算,到2000年,农村会有两亿多劳动力及其家属从农业中分离出来。安排这样大批的劳动力,出路就在于多建设小城镇,使他们“离土不离乡”,在小城镇中各得其所。据1981年底统计,全国设镇建制的小城镇有2,843个,人口约4,477万,加上非建制镇和农村集镇的人口,大约总计为7,000万人左右。今后十八年,若有计划地把小城镇的人口扩大3倍,即建制镇的平均人口为6万人,农村集镇平均人口为2,000人,就能容纳两亿多农村剩余劳动力。如果实现了这一战略设想,不仅能有效地解决农村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而且使小城镇犹如一道堤防那样,挡住不断涌向大中城市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潮水”,使大中城市的规模有可能得到控制,并象一片广阔的“分洪区”那样,分散掉大中城市工业过分集中的压力。
从长远来看,建设小城镇是缩小城乡差别的一个根本性的战略步骤。小城镇的发展能使农村的物质生活逐渐接近城市的水平,使农村的文化娱乐生活不断得到丰富,使广大农民的科学技术知识水平逐步得到提高,可以断言,小城镇的高度发展必将深刻地改变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进程。
加快小城镇的开发和建设,首先是要层层作出规划。国家和地方在编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时,应把小城镇的开发作为建立我国完整的城市体系和城市经济网络的一项重要战略目标,从宏观上对小城镇的布局和建设作出规划、提出要求。省、市、自治区应结合本地区的区域规划、经济区规划、城乡生产力的布局、人口配置的规划和行政、经济体制的改革,统筹考虑经济中心城市、小城镇和农村之间的有机联系和协调发展,合理确定小城镇的布点。县、乡两级要在两三年内分期分批搞好小城镇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在进行规划时,特别要注意充分利用小城镇的原有基础,以改造旧区为主、开发新区为辅,严格控制用地,禁止侵占农田。
第二,要大力发展经济。农村商品生产、工业交通建设和城乡商品流通的发展,是促进小城镇开发和建设的基础。要因地制宜地确定每个小城镇的经济发展方向。当前,首先要兴办那些投资少、见效快的集体商业、饮食业、服务业和修理业,方便居民生活,并为集市贸易的繁荣创造食宿和交通运输条件。要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和传统手工业,在不破坏国家资源、不与大工业争原料的原则下发展农副产品和土特产品加工工业、原材料工业和建筑材料工业,特别是为农村提供现代化农业生产资料的工业。国家和地方的工业主管部门应有计划地在小城镇安排适当的大中型工业建设项目,城市大工业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和小城镇工业搞联营协作或加工订货,给小城镇以有力的支持。
第三,要加快小城镇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改善居住条件,不断增加小城镇的吸引力。在这方面,主要应依靠集体投资的办法,调动各行各业的积极性,广开资金渠道。例如,可以从镇、乡(社)办企业的利润和集市贸易的服务费中提成;可以由城镇的各受益单位集资搞公益设施建设;可以按照“人民城市人民建,大家动手谋福利”的精神,组织群众参加有关城镇建设的公益劳动。对于重点小城镇、历史上有贡献的革命根据地小城镇、少数民族地区的小城镇,可以考虑在地方的各项附加收入中给予适当补助。在地方自筹基本建设资金中,也应有一定比例用于小城镇建设。在建设中,一是要搞好住宅、市政公用、科技文化娱乐、生活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二是要从实际出发,对于不同地区、不同经济水平的集镇,其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应有不同的要求,不能什么都套用城市的模式,不要搞大拆大建,尤其是不要硬去超越实际可能,急于搞某些高标准的项目;三是要充分注意保护环境,搞好污染源的治理。大中城市中有污染而又没有防治措施的工厂(车间、工段),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到小城镇来,已经转移来的,城市工厂要负责帮助进行治理。
第四,要抓紧研究制订鼓励小城镇发展的具体政策。“多搞小城镇”的方针已经提出多年,但收效还不大。很重要的原因,是缺乏促进小城镇发展的政策,有的现行政策甚至还同这个方针“顶牛”。因此,要加紧调查研究,制订出诸如鼓励小城镇发展经济和进行文明建设的政策,鼓励大中城市职工和居民向小城镇转移的政策,合理的工资福利、生活待遇、商品供应、升学就业政策,等等。只要政策对头,小城镇就能够在较短时期内有一个较大的发展。
小城镇既不完全同于城市,也不完全同于乡村,其结构形式具有城乡结合、工农结合的特点。我们要通过建设小城镇,逐步形成大城市、中等城市和星罗棋布的小城镇有机联系的、多层次的、有活力的我国的城市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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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技术生产市场
曾清 张登义
近几年的实践表明,把技术、生产、市场结合起来,实行一体化管理,是我国科技和经济体制进行同步改革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技术、生产、市场一体化,既是一种管理体制,又是一种管理方式,也包含了对科技知识的一种新的认识,新的观念。
生产企业对技术进步缺少推动力,不关心市场需求,这是我国经济管理体制的弊病。科研单位缺少活力,力量分散,任务重复,不适应面向经济的要求,这是我国科技管理体制的弊病。这些弊病的一个集中表现是,不承认也不认识科技知识具有价值,因而造成大量的技术知识和科技成果不能尽快地综合形成生产能力,也就不能最终成为市场上的商品。
实行技术、生产、市场一体化管理,可以克服上述弊病。它的好处在于:(一)有助于进一步提高人们对科技知识重要性的认识,并把这种认识落实到行动中去;(二)有助于克服吃“大锅饭”的现象,充分调动科技人员和科研单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三)有助于增强生产企业积极采用新技术的内在动力,有利于发展“科研型”的新兴产业或竞争能力较强的优势产业、“拳头”产品;(四)有助于缩短技术知识的物化周期,使技术直接进入市场并成为提高生产水平的一种“激素”。总之,技术、生产、市场三者的紧密结合,最终将有助于提高社会的综合经济效益。
当然,人类对自然规律的认识,基础研究的成果,还不等于社会生产力,难以量值计价,不能直接与市场相联系。但是,作为科学的应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等等,是决定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重要因素,最终都应成为商品进入市场。只有把技术、生产、市场三者放到一个系统之内实行一体化的管理,才能更好地使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有效地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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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简讯

简讯
△王茂湘、巫宁耕、胡绍琼编著的《列宁的〈帝国主义论〉和当代资本主义》已由四川人民出版社出版。本书对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关于帝国主义的一些辩解进行了批判,它有助于读者认清资本主义制度和资产阶级经济学说的阶级本质。(罗由沛)
△张同新编著的《国民党新军阀混战史略》一书,已由黑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本书对国民党新军阀混战发生的原因、性质,及其对中国社会的影响,作了全面的论述与探讨。它是研究国民党的历史、了解大革命失败后国民党状况的一部新著。(肖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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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常识读本(四十三)

第三部分 做好为生产和消费服务的各项工作
第十四章 发展消费服务事业
第二节 大力发展消费服务事业(下)
一定要重视发展消费服务事业
消费服务事业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和国民经济中起着多方面的重要作用,社会化的生活劳务是社会的必要劳动,是生产性劳动,必须纠正社会上鄙薄某些服务行业、把“侍候人”的劳动看作“低人一等”的不良风气。这是一种光荣豪迈的事业,应该受到普遍尊重。在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只有分工的不同,绝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一切为人民服务的事业都是为人民作贡献的光荣事业,应该一视同仁,应该坚决从旧社会遗留下来的陈腐观念中彻底解放出来。从事消费服务工作的同志,自己首先要树立这样的观点。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也应该重视消费服务事业的发展。搞好经济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密不可分,所以一定要关心群众生活,把改善人民生活当作与生产和建设同等重要的问题来抓。把群众的柴米油盐问题、住房问题、穿衣问题、交通问题、托幼问题等一切实际生活需要摆到议事日程上来。既然消费服务事业是改善人民生活的重要手段,就一定要大力发展这种事业,充分发挥它的重要作用。为人民服务是我们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宗旨,从社会主义建设的目的出发,就更应该大力发展消费服务事业。消费服务的企业一般规模小,收入少,但是,它们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作用大,因此,绝不能看不起它们,忽视它们。
社会主义经济是计划经济,而经济的计划化,不能仅在物质产品中进行,而且应该包括劳务产品。为了保证社会主义经济有计划按比例的发展,就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根据人民群众经济收入的增加和他们对劳务商品需要的实际情况,按照国情,因地制宜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消费服务事业。在保障生活必需的前提下,要有计划地开拓消费服务的新领域。要努力促进消费服务事业,不仅要使服务项目广泛,劳务商品的数量充足,而且要提高服务质量,并且努力降低成本和服务价格,提高经济效益。
要有最好的服务态度
在消费服务事业中,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消费服务业的特点之一,就是人与人直接发生一种生活上的接触。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应该是友爱的同志式的互相帮助、互相服务的关系。应该在消费服务事业中体现出这种社会主义的关系。要求消费服务的人,不但希望有尽可能好的服务质量,也希望从服务工作人员那里看到一种友好热情的态度,在精神上愉快。如果说服务质量受到物质条件限制的话,服务态度可以说完全是精神方面的东西。它也属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范围。在这方面群众有很多意见,应该引起消费服务部门最大的注意。
怎样发展消费服务事业
要大力发展消费服务事业,必须认真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调查研究,搞好商品性生活劳务需求的研究和市场预测,使生产能够适应消费,供应能够适应需求。
(2)确定好消费服务事业在国民经济中正确的比重,以便使这种经济事业能够适应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需要。这就要求在国民经济综合平衡和商品供求平衡的基础上,正确规定出消费服务业的产值和销售额,处理好消费服务生产和生产服务生产的关系,消费服务生产和生活资料生产的关系,生活劳务商品销售和消费品商品销售的关系。
(3)为消费服务事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要使消费服务事业有足够的资金、劳动力、服务网、物质技术条件和原材料。
(4)消费服务事业的发展,固然要靠国家的力量,要以全民所有制经济为主导力量,但就我国现阶段的生产力水平以及当前消费服务事业发展的重点(日常生活劳务,这些行业需要分散、小规模经营,接近消费者,保留大量手工工艺)来看,更需要大力发展规模比较小的集体服务事业。
(5)要坚持不懈地深入进行思想教育,提高消费服务部门工作人员对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的认识。要表扬和奖励服务态度好的职工和服务质量高的企业,而对服务态度不好的职工和服务质量差的企业应该进行批评,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必要的处罚。
(6)搞好消费服务部门的劳动组织和劳动报酬。首先要搞好领导班子的建设。同时,要加强消费服务事业内部的分工和协作,加强劳动组织和劳动管理;加强职工的技术训练,培养专门的经济管理和技术人才;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认真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建立合理的、适合各行业劳动特点的劳动报酬制度。
(7)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果。一切消费服务企业,都必须加强经济核算,努力改善经营管理,努力提高劳动效率,降低劳动消耗,降低生产成本,加速资金周转,增加盈利。
本章执笔:林文益
(原载《经济学周报》第4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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