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4月20日人民日报 第8版

第8版()
专栏:答复反应

安乡县委接受批评,决心改正错误
元月8日,你报第五版登载了《如此清退“农转非”》的读者来信和记者采写的《能让这样软抗硬顶上级决定的县委“过关”吗?》的调查汇报后,地委立即召开了常委会。对安乡县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常委们认为,安乡县委在处理“农转非”问题上,违反政策,不执行上级决定,错误是严重的。地委随即通知安乡县委,要他们虚心接受批评,认真改正错误。地委书记刘佳时还专门找了安乡县委书记李才鉴同志,严肃地批评了县委的错误行为,并指出:县委要采取果断措施,迅速把原已清退而又错误收回的“农转非”人员坚决退回去。同时,地委还派地委副书记赵全志、地委纪委副书记王延成等同志组成工作组,帮助安乡县委解决好这一问题。
安乡县委看到报纸后,马上组织县委常委、县人大正副主任、正副县长进行了讨论。大家认为,县委所犯的错误是严重的,教训是深刻的,党报和群众的批评是正确的,并表示要诚恳检讨错误,认真总结教训,坚决纠正这一不正之风。
为了搞好清退工作,县委先后召开了7次县委常委会和县委常委扩大会,还召开了全县三级干部会和城关地区党员骨干会。县委书记李才鉴和副书记、县长罗贻斌代表县委分别在会上作了检讨,表明了县委改正错误的决心。
县委决定由县委一副书记、县人大常委两名副主任、县纪委一副书记、一副县长组成清退工作领导小组。各公社、县直各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县委还抽调了组织部副部长戴开榜等10名干部组成5个检查组,分别到基层单位检查督促清退工作。
通过上述工作,截至3月8日,全县520名清退对象,除3人因有特殊困难(天灾人祸)暂时缓办外,对其余517人都发了清退通知。另外,还查实,近两年我县新上来150个假知青、假居民、假户口的城镇人员,已经清退了148人,对其中招工的38人,收回了招工指标。
安乡县委计划在最近把“农转非”方面的问题全部解决好。详情容后再告。
湖南常德地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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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勇于向不正之风作斗争

南县对严重违法乱纪的人为何不处理?
我县八百弓公社原有一个鸭业社,有23个吃国家统销粮的养鸭人员。1964年,公社决定把这些养鸭人员下放到大队务农,他们的粮食关系按理应随着注销,但是,当时担任公社党委书记、现任我县副县长的罗玉保同志,却指使一位企业干部,用张冠李戴的手法,利用这一粮食关系每年骗取国家统销粮食指标8,000多斤。到1982年被发现时止,十八年来共骗取国家统销粮食指标达144,000多斤。这些粮食指标都由罗玉保任意批给他人。
1976年,粮站新任业务员在换发新粮证时,发现了这一问题,当即收回了那本假名字的粮证,并通知粮店停止供粮。罗玉保知道此事后,狠狠训斥了那个粮站干部,并强行要回了粮证,继续非法向有关人员供应粮食。
1978年以来,罗玉保伙同公社原党委副书记、现任县教育局副局长余新华、粮站主任李治平等人弄虚作假,将23个国家统销粮指标,以“互相关心照顾”的名义,采用个人写条子,口头通知粮站的手法,先后将自己和党委成员中的一些家属子女、亲戚朋友搞了“农转非”。罗玉保、余新华、李治平等人的亲属都由农村户口转为城市户口。这些人“农转非”后,多数又由劳动部门招了工。而那些过去真正吃国家统销粮、被下放大队务农的养鸭人员,现在要求恢复城镇粮户关系,却告状无门,解决无路。
1982年6月,我县县委清理“农转非”领导小组冲破阻力,查清了这一严重违纪问题,注销了不符合政策“农转非”的人的粮户关系。但奇怪的是,至今却没有追究罗玉保等人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因此,群众愤愤不平地说:党纪国法何在?!
湖南南县县委纪委 纪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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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毖后录

不许倒卖有争议的林木
1982年12月,由临高县东江公社出证明,这个公社的头龙大队与澄迈县山口公社王秀录为首的包工队签订合同书,以2.5万元倒卖我场大片防风林。接着,王秀录等30人左右的包工队,带着东江公社的证明和头龙大队的合同书,明目张胆地进入我场林区安营扎寨,乱砍滥伐。我场领导前往制止,他们不听劝阻。场长到临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农场部、林业局、检察院等单位报告了这一严重情况后,县里组织了调查组,于今年1月8日前来我场林区调查。县调查组对东江公社领导和包工队宣布:乱砍滥伐国家林木是非法的,并没收运走的全部木料,由我场负责运回。同时,责成东江公社和头龙大队协助我场做好善后工作。对于县调查组的这一决定,东江公社、头龙大队和包工队根本不予理睬。1月9日,他们加班加紧砍伐,并用5部汽车抢运木料(其中两车被我场扣留)。1月11日,我场对被砍伐的林区进行丈量清点,计被砍伐林带14条,面积共97.2亩,被砍伐林木43,156株。按每株价值人民币10元计算,使国家损失431,560元。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强调指出:“凡林权有争议的,由有关政府组织有关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提交人民法院裁决。在纠纷解决之前,任何一方都不准砍伐有争议的林木,违者依法惩处。”东江公社党委某些领导以土地争议为借口,有计划、有领导、有组织地乱砍滥伐并倒卖国家大量林木,这是绝对不能允许的。
为此,我场广大干部、职工强烈要求严惩毁林者,以维护国家利益,防止今后继续发生类似事件。
广东国营红华农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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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这里的木材“黑市场”应该取缔
地处河南省信阳地区信阳县吴店公社杨河大队和湖北省襄阳地区随县草店公社同光大队交界处的一个小山沟中,有一个买卖木材的“黑市场”,每逢阴历单日夜晚2点以后,便有挑着松木的群众从湖北随县草店、小林、淮河等地来这里赶集,最严重时平均每集上市800根以上。这个市场从1978年就开始了,属自发性质。木料主要由河南当地一些做生意的转卖到该省的信阳市。由于有这样一个销售地,这一带偷砍松木的现象极为严重,农忙少砍,农闲多砍,春节前大砍,致使湖北随县小林、草店、淮河一带的松木林已濒近毁灭,松林坡快变为秃山。逢下雨,土沙流失严重,有好多山间土田快变为沙田,严重地影响了农业生产。
湖北襄阳地区统计局 王忠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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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待谈巷议

要为农民算算这笔损失帐
碳铵含氮16.5—17%,属碱性,吸湿性强,挥发性大,人们称为“气肥”。特别是在高温阴雨天气,碳铵吸湿以后挥发性就更大了。挥发的结果,碳铵数量减少,甚至大部分或全部消失。这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注意。
去冬以来,我县不少地方从河北、山西等省调进大量碳铵化肥,有的区多达数千吨。由于各基层供销社仓容小,大多堆放在露天,风吹雨淋太阳晒;加之碳铵的包装,多是塑编单层袋,袋口用绳扎,群众称为“蛇皮袋”。这种包装透气透水,破损率高。碳铵经过长途旅行,露天放置,肥效还有多少呢?2月21日和3月1日,我们曾目睹一个收购站露天放置的数百吨碳铵,在两场雨雪中,淋滤出来的水象氨水一样遍地流淌,十分可惜!当地群众关心地建议这个站的负责人说:“为什么不能把化肥盖起来?”负责人竟然说:“怕什么?棉花在外面淋还没有什么盖呢!”(当时确有装有近万斤的六平车棉花被雨淋着)有的人还说:“碳铵冬天卖不了春天卖,春天卖不了夏秋卖,早晚能卖掉。”这种光顾挣农民钱、不顾农民损失的行为应该制止。应该切实采取必要的保肥措施,并提倡就近销售,尽一切可能减少碳铵的损耗。安徽灵璧县高楼区委会 高凤玺 区科协 刘荣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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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紧急呼吁

长治市五十万人民的呼声
漳泽水库,是山西省长治市50万人民唯一的食用水源。多年来,不仅全市所有的废水全部流入水库内,而且水库上游的几十个工厂又把大量含有氨、氮的废水,排入库内,严重污染这个水库的水质。以水库上游的长子县化肥厂为例,这个厂日排污水量为每小时400吨,污水中含氮量超过国家标准600多倍。
为此,我市广大群众恳切希望有关部门迅速采取措施,从根本上改善长治市的水源污染。
山西长治市房管局
赵东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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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耳闻目睹

有桥难行
西安到铜川和阎良的交通要道——大程清水河桥(旧桥),桥面窄而不平。车辆经常在此堵塞,影响交通运输。一到雨季,河水经常漫过桥面半米左右,行车很困难。1980年10月又在距旧桥200米左右处新建了一座桥,但不知什么原因,至今不能通车。群众议论说:“旧桥难行,必须过;新桥建成,不能行。”(附图片)
(照片中,上面是新桥,下面是旧桥。)
西安市 黄维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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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建议与要求

华阳山区的珍贵动物亟待保护
我县位于华阳山区,是熊猫、金丝猴等稀有珍贵动物的栖息地。近几年来,这里不断发生使用绳套套杀珍贵动物的事。今春,就有不少“套客”涌入华阳山区。当地的少数队干部,只要“套客”给他点钱物,或帮他们做些绳套,对套杀动物的事也就不加制止了。不少珍贵动物一走入绳套区,便一命呜呼。
为此,建议有关部门迅速采取措施,教育干部、群众保护稀有珍贵动物,并严禁猎捕套杀,违者必须依法惩处。
陕西洋县 艾物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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