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3月9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
专栏:

马克思致玛蒂尔达·贝瑟姆—爱德华兹①
伦敦1875年7月14日于〔伦敦〕西北区
梅特兰公园月牙街41号先生:
在您写的《国际工人协会》一文中,有事实错误,对其中一些错误,我想提起您的注意。不过,在此之前,请允许我对您的下述论断表示惊讶:
“我们认为,这一著作〈《资本论》〉的节译本应该马上发表。”
我保留有翻译权,而且在德国和英国之间有版权协定。因此,未经我事先准许,我当然要阻止任何这类删节本的发行。删节给译者(traduttore)变为背叛者(traditore)提供了特别方便的条件。校订在巴黎分册出版的未经删节的法译本,比我用法文重写这整部书还要费劲。
我估计您认识译者,并且我很希望避免一场诉讼的麻烦,所以不揣冒昧,将此事写信告诉您。
至于您文章中存在的事实错误,我只谈几点。
您写道:
“《资本论》是在蒲鲁东关于‘政治经济学的错误’的概论发表后不久问世的,马克思在标题为《哲学的贫困》的篇幅不大的一章中答复了蒲鲁东的《贫困的哲学》一章”,等等。
针对蒲鲁东的大部头著作《经济矛盾的体系,或贫困的哲学》,我用法文写了一本小册子《哲学的贫困》来回答。这本小册子发表于1847年,而《资本论》则是在二十年之后即1867年才发表。我推测,您是被弗里布尔的一本最不可信的关于“国际”的著作导入谬误。②
您在全文引用章程的导言和国际成立宣言的一些段落时,却不知道实际上是在援引我写的著作,您在转引一篇没有署名和没有日期的宣言时,却说,“这些论述一定是出自马克思博士本人的手笔”。可惜并非如此。我在《弗雷泽杂志》上读到这篇宣言以前,从未见过它。它显然是我的一个拥护者写的,但是,同时,它包含着一些不明确的用语,我不愿意别人把这些用语说成是我写的。
马志尼和布朗基③同国际总委员会从来没有过任何“通信”。国际建立时,有一些意大利工人——马志尼的追随者和马志尼的代理人一个名叫沃尔弗的少校(在巴黎公社时期发现的文件,证明他已经是一个领取波拿巴警察局长的定期津贴的警探)④成了总委员会的成员。沃尔弗提出了众所周知的由马志尼写的成立宣言和章程。因为两个文件都被拒绝,而我所草拟的被接受,所以不久之后,马志尼就嗾使他的追随者退出了总委员会,此后,马志尼一直到死都是国际的最不可调和的敌人。奥尔西尼(意大利爱国者的兄弟)⑤从未出席过总委员会的会议,他从未在那里作过关于什么问题的任何报告——有意义的或无意义的。他只是就他在美国的活动和我有过私人通信。
波特尔⑥从来就不是“国际”的会员,卡勒斯没有出席过巴塞尔代表大会⑦,等等。
先生,我荣幸地向您表示最崇高的敬意。
卡尔·马克思
注 释
① 原信手迹没有收信人的名字,但这封信显然是写给英国女作家玛蒂尔达·贝瑟姆—爱德华兹的。她在1875年7—9月《弗雷泽杂志》上发表了一篇没有署名的文章《国际工人协会》,其中包含很多事实错误。马克思1875年9月27日给彼得·伊曼特的信中曾经提到:“《弗雷泽杂志》……上的文章出自一个蹩脚的女小说家贝瑟姆—爱德华兹女士,例如,她说我的驳斥蒲鲁东的著作(指《哲学的贫困》)是《资本论》中篇幅不大的一章”。(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4卷第145页)
② 弗里布尔是法国工人运动活动家,原为雕刻家,后为商人,右派蒲鲁东主义者,1864年9月28日第一国际成立大会的参加者,第一国际巴黎支部领导人之一,1865年伦敦代表会议和1866年日内瓦代表大会的代表,1871年出版反对第一国际和巴黎公社的《国际工人协会》一书。
③ 朱泽培·马志尼(1805—1872)是意大利革命家,资产阶级民主主义者,意大利民族解放运动领袖之一,1849年为罗马共和国临时政府首脑,1850年是伦敦欧洲民主派中央委员会组织者之一,1864年成立第一国际时企图置国际于自己影响之下,1871年反对巴黎公社和总委员会,阻碍意大利独立工人运动。
路易·奥古斯特·布朗基(1805—1881)是法国革命家,空想社会主义者,许多秘密团体和密谋活动的组织者,1830年和1848年革命的积极参加者,秘密的“四季社”的领导人,曾多次被判处徒刑。
④ 鲁伊治·沃尔弗是意大利少校,马志尼的拥护者,伦敦意大利工人组织——共进会的会员,1864年9月28日第一国际成立大会参加者,国际总委员会委员(1864—1865),1865年伦敦代表会议的参加者,1871年被揭露为波拿巴的警探。
⑤ 切扎雷·奥尔西尼是意大利政治流亡者,第一国际总委员会委员(1866—1867),曾在美国宣传国际的思想,意大利资产阶级革命家、争取意大利民族解放和统一斗争参加者费利切·奥尔西尼的兄弟。
⑥ 乔治·波特尔(1832—1893)是英国工联改良派领袖之一,职业是木工,工联伦敦理事会理事和建筑工人联合会的领导人之一,英国工联机关报《蜂房报》的创办人和出版者,一贯宣传同自由资产阶级妥协的政策。
⑦ 指1869年9月6日至11日在瑞士巴塞尔召开的第一国际第四次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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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卡尔·马克思致某人①
1875年7月12日亲爱的公民:
您把事情告诉我,这对我是很大的帮助。我将立即写信给拉羽尔②先生,让他给我一个明确的答复。
在此期间,请您把这个塞卜洛士、财产法定管理人③的名字和地址写给我,并告诉我一位律师的地址,必要时,我可能找他帮忙。
如果法国政府想要出丑的话,我同欧洲新闻界有许多联系,可以象它所希望的那样,为它效劳。
您的忠诚的
卡尔·马克思
注 释
① 马克思这封信很可能是写给巴黎莫里斯—拉沙特尔图书出版社经理茹斯特·韦努伊埃的。信中涉及《资本论》第一卷法文版出版中遇到的问题。1872年2月15日马克思与拉沙特尔正式签订了由拉沙特尔出版社分册出版法文版《资本论》第一卷的合同。《资本论》法文版原定于1872年9月17日发售第一辑,1875年11月发行最后一辑,即第九辑。但最后一辑的出版遇到了麻烦。当时拉沙特尔因参加巴黎公社活动受到迫害,流亡西班牙。1875年年中,法国政府把拉沙特尔在巴黎的出版社的法律权利交给了阿道夫·凯。与此同时,热心出版《资本论》的拉沙特尔出版社经理韦努伊埃也被解职了。凯竭力阻挠印行马克思的《资本论》。韦努伊埃离职前向凯施加压力,说如果凯不付排《资本论》法文版的最后一辑,作者将诉诸法律。凯最后不得不表示,他作为法人,将履行与外国人签订的合同。但他又借口资金不足拖延出版。1875年7月11日,韦努伊埃给马克思的信中谈到了上述情况。
② 路易·拉羽尔(1850左右—1878)是印刷《资本论》第一卷法文版的巴黎印刷厂主。
③ 这里是指阿道夫·凯,巴黎莫里斯—拉沙特尔图书出版社的法定管理人,曾阻挠《资本论》在法国出版。马克思1876年10月7日给拉甫罗夫的信中曾提到:“我刚刚接到一封巴黎来信(拉沙特尔书店的一个职员寄来的),从信中可以看出,《资本论》被查禁的说法纯系无稽之谈,而且是警察和法定管理人凯先生本人所竭力散布的一种无稽之谈,已经完蛋的毕费把拉沙特尔的书店就是交给了这位凯先生监护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4卷第192页)
塞卜洛士是古希腊神话中看守地狱大门的三头犬,凶暴的守卫者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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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卡尔·马克思致尼古劳斯·德利乌斯①
〔18〕77年8月25日于
诺伊恩阿尔疗养地弗洛拉旅馆②尊敬的教授先生:
我的女儿爱琳娜在这里同我一起疗养,她荣幸地为伦敦莎士比亚学会把您的一篇关于莎士比亚作品中的史诗因素的文章译成了英文,她很希望认识您。如果您感到方便并确定见面的日子和时间,我将不揣冒昧地把我的女儿介绍给您。
尊敬地忠实于您的
卡尔·马克思
我们在这里大概还将耽8—9天,如果风和日丽,将到黑林山去远足。③
注 释
① 原信手迹没有收信人的名字,但这封信显然是写给德国语文学家、莎士比亚研究者德利乌斯(1813—1888)教授的。马克思1877年1月21日给威·亚·弗罗恩德的信中曾提到爱琳娜翻译德利乌斯的这一作品。“她(指爱琳娜)冒昧翻译了德利乌斯教授的著作《莎士比亚作品中的史诗因素》,由这里的莎士比亚学会出版(她是这个学会的会员),她因此得到了德利乌斯先生的极大赞扬。”(《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4卷第228页)燕妮·马克思1877年1月20日或21日给弗·阿·左尔格的信中也提及此事。“她(指爱琳娜)作为莎士比亚学会会员,翻译了波恩的德利乌斯教授关于莎士比亚作品中的史诗因素的一本小册子,受到大家欢迎,德利乌斯教授给她写了一封高度赞扬的信,庆幸自己和学会有了这样的‘同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4卷第468页)
尼古劳斯·德利乌斯,从1863年起在波恩大学执教。这封信可能是寄到波恩去的。
② 马克思于1877年8月8日同他的妻子燕妮和小女儿爱琳娜一起离开伦敦去德国的诺伊恩阿尔治病,住在弗洛拉旅馆。这可从马克思1877年8月8日、8月17日给恩格斯的信中得到证实。(参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4卷第67、69、70页;第267页;也可参看该卷卷末注124)
③ 马克思原打算去黑林山。1877年8月17日他给恩格斯的信中曾提到:“施米茨今天再一次对我说,我在这里停留三个星期以后应当到黑林山呼吸高山和森林的空气。”(《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4卷第70页;还可参看第71、27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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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资本论》法文版的独立科学价值
张钟朴
在纪念马克思逝世一百周年的时候,《资本论》法文版第一卷已由中共中央马恩列斯著作编译局译成中文,由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了。这是很有意义的事。《资本论》法文版第一卷是马克思生前亲自校改过的最后一个《资本论》版本,因而显得非常珍贵。这个法文版的翻译、出版和传播,从一开始就是在马克思的直接关怀下进行的。远在1867年,《资本论》德文版第一卷出版的时候,马克思就曾打算把它译成法文,以便在拉丁语系各国传播自己的理论,清除机会主义思潮的影响。巴黎公社失败后,出版《资本论》法文译本更为迫切。从1872年9月至1875年11月,根据德文第二版翻译的、以分册的形式分九辑出版的法文译本终于问世了。
法文版的译者是约瑟夫·鲁瓦,他因翻译费尔巴哈的著作而知名。法译文译得比较忠实,马克思在亲自着手校订译文时,感到应对译文的表达方式和论述内容做某些修改,以便法国读者更容易理解。实际上,马克思为适应法国读者的需要,对法文版《资本论》进行了多方面的修改。全书的篇章结构做了新的划分,由德文第二版原来的七篇二十五章,改成了八篇三十三章,三分之一以上的篇、章、节的标题做了改动;有的论述做了带理论性的修改和补充;有的篇章进行了改写;相当多地方的文字论述改得更好懂了;有的地方补充了历史材料和统计资料;有的地方加了注释,有的名词术语也改得好懂了。马克思修改过的这个《资本论》法文版第一卷,体现了马克思研究的新成果,正如马克思自己在《法文版跋》中所说的:它“在原本之外有独立的科学价值”。
马克思曾经打算参照法文版的修改重新修订德文第三版,但生前未能实现这个愿望。恩格斯在编辑出版《资本论》德文第三版和今天在全世界流行的德文第四版时,曾考虑并吸收了马克思在法文版中所作的改动,但并没有把法文版中的修改全部吸收进去,法文版和德文版之间依然存在着很多差别。因此,《资本论》法文版第一卷对于理解和研究马克思的经济理论仍然有重要的价值。
阅读法文版《资本论》时,由于某一原理的论述作了修改,这就使我们可以和德文版的有关论述互相参照,有助于我们更全面和更清楚地理解马克思的思想。例如,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曾经几次从不同的角度考察劳动过程。在第五章《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中,劳动过程最初是抽象地、单纯作为个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来考察的。在那里马克思得出结论说:“如果整个过程从其结果的角度,从产品的角度加以考察,那末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表现为生产资料,劳动本身则表现为生产劳动。”(《资本论》第1卷第205页)后来,在考察完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之后,马克思在第十四章《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中又一次考察了劳动过程。这一次已经不是当作单个人的劳动过程,而是当作集体劳动者的劳动过程来考察了。这时生产劳动的定义就扩大了。马克思在这一章一开头指出,就劳动过程是纯粹个人的劳动过程来说,这种劳动过程是把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结合在一起的,就象在自然机体中头和手组成一体一样。因为单个人如果不在自己的头脑支配下使自己的肌肉活动起来,就不能对自然界发生作用。而随着大生产的发展,“产品从个体生产者的直接产品转化为社会产品,转化为总体工人即结合劳动人员的共同产品。总体工人的各个成员较直接地或者较间接地作用于劳动对象。因此,随着劳动过程本身的协作性质的发展,生产劳动和它的承担者即生产工人的概念也就必然扩大。为了从事生产劳动,现在不一定要亲自动手;只要完成总体工人的一个器官,完成他所属的某一种职能就够了。”(同上,第556页)这段话实际上是说,在大生产条件下,生产劳动不仅包括体力劳动者,而且也包括脑力劳动者,他们都是生产集体中的一员,互相协作,缺一不可,就象头和手结合在一起一样。因此,科技人员等和工人一样都是生产劳动者,不能以是否直接加工劳动对象来划分生产劳动。这是马克思的一贯思想。但马克思的这段论述往往被人们忽略掉了。在法文版中,马克思把这段话改得更为明确:“一旦个人产品转化为社会的产品,转化为集体劳动者的产品,而这一集体劳动者的不同成员以极其不同的程度参与材料的加工,或近或远,或者甚至根本不接触材料,生产劳动、生产劳动者的定义就必然获得更广泛的意义。要成为生产的,不再有必要亲自动手,只要成为集体劳动者的一个器官或者完成其某一职能就够了。从物质生产的性质本身中产生出来的关于生产劳动的最初的定义,对于被看作一个人的集体劳动者来说,始终是正确的,但是对于集体劳动者的每一单个成员来说,就不再适用”。在这里,不但讲了在集体生产者中,有的成员“甚至根本不接触材料”,“不再有必要亲自动手”,而且最后还补充说,原来的生产劳动的定义,对于这个集体中的每一单个成员来说,已不再适用。对照读了法文版的这段话,可以使我们得出更明确的概念,也可以看出马克思思想的发展。
在法文版中,马克思在不少地方把名词术语改得更明确了。例如“生产方式”就是如此。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多处使用“生产方式”这个术语,但涵义有所不同,往往引起争论。在法文版中,虽然在很多地方还沿用这一术语,但是在不少地方作了修改,尽量把不同的涵义区别开。在第十三章《机器和大工业》第一节中有一段话是:“生产方式的变革,在工场手工业中以劳动力为起点,在大工业中以劳动资料为起点。”(《资本论》第1卷第408页)在法文版中这段话改成:“工场手工业中的劳动力和机器生产中的劳动资料是工业革命的起点”。可见,此处的“生产方式”是指工业生产技术方式而言的。同样,在第24章《所谓原始积累》的第三节中讲到雇佣工人在十四世纪末产生出来时,指出当时“劳动对资本的从属只是形式上的,就是说,生产方式本身还不具有特殊的资本主义的性质”(同上,第806页)。在法文版中这段话改成:“生产技术方式还没有特殊的资本主义的性质,所以劳动对资本的从属只是形式上的”。这样意思就更清楚了。另一方面,有的地方把社会经济形态意义上的“生产方式”也作了修改。如第十三章《机器和大工业》第九节讲到工厂法的卫生条款时说:“工厂法的这个部分清楚地表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按其本质来说,只要超过一定的限度就拒绝任何合理的改良”(同上,第528页)。在法文版中这段话改为:“工厂法也证明,资本主义制度只要超过一定的限度就拒绝任何合理的改良”。可见这里的生产方式是指社会制度。类似的修改还有不少,有了法文版的这些修改,我们可以更好地把握马克思的原意。
还有,法文版《资本论》有助于我们研究马克思的经济理论的演变过程。例如,在考察资本积累过程时,马克思论述了“资本积聚”和“资本集中”的理论,前者是资本随着积累而不断增大,也可以说和资本积累等同,后者则是现有资本的合并,大资本吞并小资本。但在具体论述中,我们往往发现“资本积聚”也代表这两者的涵义,甚至代表“资本集中”的意思。对这个问题如果作一历史考察就可以看出,马克思在他的历次经济学手稿中直到《资本论》德文第一版和第二版,在这两种涵义上都是使用的“资本积聚”这一术语。直到法文版才改为“资本集中”这一术语。例如在现在的《资本论》第二十三章第二节为“资本集中”下的定义是:“社会总资本这样分散为许多单个资本,或它的各部分间的互相排斥,又遇到各部分间的互相吸引的反作用。这已不再是生产资料和对劳动的支配权的简单的、和积累等同的积聚。这是已经形成的各资本的积聚……是资本家剥夺资本家,是许多小资本变成少数大资本……这是不同于积累和积聚的本来意义的集中。”(同上,第686页)这个重要规定的最后一句话直到德文第二版中还是“这是不同于积累的本来意义的积聚”。当时,为了同一般理解的“资本积聚”相区别,马克思把资本家剥夺资本家叫做“本来意义的积聚”,以区别于和积累等同的那种积聚。到了法文版,马克思才改称“资本集中”。马克思在法文版中写道:“这个对立的运动不再是与积累等同的积聚,而是根本不同的过程,是把不同的积累和积聚点集合在一起的吸引,是已经形成的各资本的积聚,是数量较多的资本合并为数量较少的资本,总之,这是本来意义的集中。”这是第一次出现“集中”这样的提法,后来《资本论》德文第三版和第四版,才由恩格斯参照法文版改成现在我们看到的那一定义。知道了这个过程,就更容易理解资本积累理论。
以上只举了几个例子说明。总之,有了法文版中译本,我们可以更深刻地理解马克思《资本论》中所阐述的许多重要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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