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3月5日人民日报 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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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我局分配住房不正之风严重
我局1982年盖了两幢宿舍楼,又从房产局买进18套房,大小共计75套房。如能按照中纪委关于坚决刹住建房分房中的歪风的通报的精神合理分配,本来可以大大改善职工的住房条件。但是,局党委的少数人独断专行,以权谋私,群众议论纷纷。
他们的主要错误事实是:
从住房的设计到分配,都是基建、财务部门的几个领导人和局党委定的。按照他们的要求设计的1号楼,坐北朝南,有3间、4间各6套,房间宽绰,设备齐全,上有大晒台,下有地下室,使用面积都在100平方米以上。灶房砌瓷砖,油漆墙围,精制壁橱。室内还配备写字台、沙发和单双人床等。这幢楼无论使用面积和单位造价都远远超过了中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在全市也是独一无二的。
局领导干部为了抢占1号楼,接连召开秘密会议,楼房尚未竣工,6个局长和一些领导干部连夜搬进了新房。然后,他们大肆修理改装,安吊灯,打水磨石地,整天在家忙于“监工”。8月中,省局通知派一名局长参加对外经济贸易部组织的学习班,那么多局长本来人浮于事,但谁也不去,怕误了分房。
我局这次分房,领导和主管分房人的办事原则是“四个第一”:
本人第一。局里6个抢先住进高级宿舍的局长,没有一户是住房真有困难的。主持基建和分房大权的副局长、党委委员杨廷元,家有4口人,原住3间水暖楼房,这次又占了4大间一套,原房不退。这还不算,他大儿子原住两间平房,这次也乘机换了一套水暖楼房。在全局近90%的职工还挤住在平房甚至仓库的情况下,他一家就独占3套水暖楼房。
亲友第一。局里有些领导干部不仅为子女捞住房,对亲友住房也大操其心。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侯乐成,一年来除把他初中未毕业的女儿安排在局机关当了打字员外,还陆续把妻弟、妻弟媳妇等亲友调进外贸局。这次分房,他本人占一套高级住房,他妻弟从地方煤炭公司分得水暖房一套。他亲戚刘新伟也由他“点名”分房一套。此外,他对老战友、老同事的子女,也是挖空心思地予以“照顾”。如一个通讯员还没有找对象,但因是他的老同事的儿子,也分给一套住房。
关系第一。有个干部问杨廷元这次分房的标准是什么?他大言不惭地说:“全凭的是门子。”这个掌握分房大权的副局长不仅这么说,而且也这么做。他自己多占房、占好房不算,还要用住房“拉关系”,“走门子”。1982年8月,他与北郊劳动局长杜泌搞了个“交易”,杜给他儿子杨雁君搞个招工指标,他答应把杜的儿媳调入外贸局并安排住房。于是,杨雁君没到北郊上过一天班,便带着北郊介绍信进了外贸土畜产公司,摇身一变成为正式职工。而杜的儿媳进外贸局刚三个月,也分到一间住房。还有,杨雁君进土畜产公司学电工,认王某为师,王某因在公司分不到房,便被临时调到局基建办公室帮助工作,由局里给房一套。
“贡献”第一。矿化公司、地煤公司都为盖房出了钱。地煤公司经理自称出了105万元,举凡局里请客送礼、胡乱开支大都由这个公司“报销”。去冬给各局长做高级沙发,花了近万元,还给局长们送皮大衣、收音机、皮鞋、高级茶叶等,1982年夏还专门派小汽车去北京,花几百元给局长们买高级盆花。矿化公司送过胶合板、大米、床单等。每个局长“收礼”都达几百元。因此便“奖”给这两个公司的书记、经理每人高级住房一套。
还有局基建和财务负责人何某,处处为局长们的方便舒适着想,不怕花钱,把1号楼搞得特别高级,还能从包工队给杨、侯两个副局长搞到大米、黄米吃,并曾指使包工队给杨副局长盖两间房,不花杨的一分钱。因此,这次分房何某也被“奖”了一套高级住房。
局里分房不正之风吹到下面各公司,各公司也照样干。土畜产公司11套房,6个领导干部各占一套。矿化公司除书记、经理住进高级楼外,又分到5套,其中局“点名”分掉了3套,余下两套分给一个副经理和业务科长。
粗略统计,我局的这75套住房,局长占6套,科室和公司级领导干部占27套,局长亲友和内外“关系户”占21套,共54套,约占70%。如此分房办法,群众怎能不气愤!
山西大同市外贸局职工教育科 丁传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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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新风集

编者按:下面这封信,原是写给全国妇联的,全国妇联宣教部又推荐给本报《读者来信》专页。石玉英同志为烈军属、五保老人、退休工人服务的事迹,令人深受感动。她几年如一日,默默地细心地照顾周围的老人,不嫌麻烦,不图名利,真可谓全心全意。她的这种精神,很值得学习。现将来信发表于下:
俺们投她一票
听说今年9月要评选全国“三八”红旗手,我们21户烈军属、五保老人、退休工人和4名街道干部,愿投辽宁丹东市四道粮店石玉英同志一票。
七年来,石玉英无私地献出了几百个休息日、两千多个夜晚,坚持利用早、午、晚和休息日,为烈军属、五保老人、退休工人送粮、买煤、洗衣、做饭;七个春节的除夕,她都到俺们家给拜年,帮助包饺子、炸丸子,一直忙乎到深夜。
四道粮店增加出售熟食品两年多来,石玉英又承担了为俺们当中12户送早点的任务。她每天早上4点多钟起床,来到粮店后,要分作两三次把豆浆、油条送到这12户人家的炕头上。俺们当中有的瘫痪在炕上,有的双目失明,有的拄着双拐,有的疾病缠身,久治不愈,行动十分不便。石玉英可真是解人之难,雪中送炭啊!
五保户陆长荣大娘,身患肝癌,石玉英天天来伺候她,还自己花钱买来绿豆、香油,用偏方为大娘治疗。老人临终前掏出平日积攒的10元钱,交给居委会干部,说:“这钱,你拿着到电台去给石玉英投个稿,只要给广播了,俺死也就闭眼了。”
年过八旬的刘淑娟老人瘫痪后,被自己的亲生女儿遗弃,从此孤身一人,拉屎拉尿都在炕上,生活不能自理。石玉英主动承担了老人的家务活儿,为老人做饭、洗衣、收拾屋子,还经常背着老人去洗澡。老人病危就要咽气了,她还一个劲地喊着:“石子啊,石子啊!”
回族老人穆大娘,儿女都住在乡下。老人病重了,生活不能自理。石玉英就天天去问候她,还从自己家里拿来饭菜给老人吃。时间久了,老人一天也离不开石玉英了。每天晚上,穆大娘门不关,灯不闭,眼巴巴地望着窗外,盼石玉英来。石玉英理解老人的心情,不管怎么忙,总是天天晚上来给老人做好饭、上好窗板、封好炉子才回家。老人不止一次地对石玉英说:“我死后,你一定要把我送到坟地去,你比我自己的亲生儿女还得济哩!”后来,老人去世了,按照回族的风俗,葬礼是不许汉族人参加的,可是石玉英遵照老人的遗嘱,和老人的儿女们一起到清真寺,并第一个进屋给老人“洗埋汰”,一直把老人送到坟地。类似这样的事,石玉英做了千百件,正如五保老人刘淑兰所说的那样:“石子闺女做的好事,就象天上的星星,我们天天看得见,可数不清啊!”
这些年来,石玉英的孩子生病、母亲去世,她从未因家务事耽误工作,从未间断为俺们服务。
石玉英一不图名,二不图利。前几年她遭受打击,可她仍不声不响,含着眼泪,照样为俺们服务。
最近,石玉英被授予辽宁省“三八”红旗手的光荣称号。俺们认为,她当全国“三八”红旗手,也是当之无愧的。
辽宁丹东市元宝区、振兴区杨玉等21户烈军属、五保老人、
退休工人及隋秀英等4名街道居委会干部(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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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勇于向不正之风作斗争

科学试验田被公社机关盖房破坏殆尽
云南思茅县南屏公社机关不顾中央三令五申,不听从地、县城建部门劝阻,继去年占用良田建造办公大楼后,今年元月中、下旬又在办公楼邻近的试验田上动用推土机开挖鱼塘。
南屏公社机关建造办公楼和开挖鱼塘所占的良田,是公社农科所在1978年前后经过几年平田改土整理出的一片高产试验田,总面积有40多亩,耕作条件在全公社是难得的优越,每年都可向社员提供大量作物良种和杂交种子。从去年初开始,公社机关就在这块田上建造办公楼。他们元月初破土动工,2月3日才向县委写出征用土地报告。报告转到思茅行署城建科,未获批准。城建科为他们划出两块山坡荒地,公社却以种种理由拒绝,坚持在原地继续施工。对此,去年3月5日、3月11日,县城建局两次下达暂停施工的文件,但公社均置之不理,到去年年底盖起了办公楼和商店等。
现在,好端端的40多亩良田,已被公社机关糟踏得所剩无几了!
云南人民广播电台
夏家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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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崔砚田应受奖励吗?
你报1月22日第五版刊登我县双堠公社崖子大队社员的来信和水电部的同志与你报记者合写的调查汇报,对我局局长崔砚田同志的“电衙门”作风再次提出了批评。那么,崔砚田应受处分还是应受奖励呢?请看我局1982年年终和第四季度的评奖结果吧!
去年第四季度的有关日程是:10月初你报转来崖子大队社员来信清样,崔砚田制造骗局;11月上旬水电部和你报派人来沂南进行调查核实;11月15日县委决定崔砚田停止工作写检查;12月份县委匆忙就崔在崖子大队的问题给予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2月23日崔砚田恢复主持供电局的工作。情况是清楚的,崔局长去年第四季度应受到批评和处分。然而使人不能理解的是,他竟拿了二等奖!
同样令人难以理解的是,崔砚田的爱人拿了一等奖。1982年11月6日,崔喂的一只恶狗咬了职工的孩子(在此之前已有三人被咬伤),崔砚田夫妇不仅不向受害者赔情道歉,崔的爱人反而破口大骂,影响很坏。评奖条件规定,得奖者要在五讲四美活动中起带头作用。她在打架骂人上带了很坏的头,为什么竟能得一等奖?
从以上两例来看,奖金没有起到鼓励先进的作用。特别是崔砚田,到底是应该受处分还是受奖励,简直给弄混了!崔砚田不是只有在崖子大队吃喝的问题,还有其它许多问题,可是长期得不到解决。阻力在哪里呢?
山东沂南县供电局
刘杰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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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他至今对自己所犯错误麻木不仁
崔砚田局长的“电衙门”作风虽多次受到群众批评,但他一再制造骗局,抵制批评。1982年的年终工作总结就是反映他的思想状况的一面镜子。
这份“工作总结”是崔在1982年12月恢复主持工作后,于今年元月中旬让一名负责政工工作的同志在职工大会上宣读的。整个“总结”对崔的“电衙门”作风只字不提。一些职工在讨论中提出对这一问题的看法时,有人竟满不在乎地回答:“不就是吃吃喝喝吗?!”我们不明白:崔砚田的“电衙门”作风,难道不是1982年我局的一个大问题吗?还不值得总结教训认真改正吗?为什么崔砚田至今还麻木不仁?
山东沂南县供电局部分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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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大家谈

他在寻找检举人!
对我局局长崔砚田利用职权吃用户、卡用户,大耍“电霸”作风的问题,你报先后刊登读者来信予以揭露后,我局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多么盼望他能够通过这次批评受到教育,来个彻底改变啊!但没有想到,崔局长根本就没有改错的诚意。尽管他给县委有关领导写了“检查”,但不过是为了保住“乌纱帽”的一种手段!
不仅如此,崔恢复工作后,又在寻找检举人,准备打击报复。事实如下:
一、捏造情况,强加于人。崔让人在用电股办公室散布说:“崖子大队问题,是张伟开车拉着高更香去双堠调查的,是她上告的。”现在,凡参与在崖子大队吃喝而退赔过钱的职工都认为是我告的。其实,我是在事发之后才听说的。
二、崔原来因我提过意见,就对我报复,在住房分配时卡了我一间房。在崔检查期间,我向行政上提出这一问题,答复说暂借给一间。崔恢复工作的第二天,就派主管房屋的干部气势汹汹地向我宣布:“以前的答复不算数,现在房子要收回,限期搬出。如不搬出,按住旅馆价格收费。”就连我已搬出近三个月的原防震屋,他们不管不问不上锁,玻璃被砸坏了却要找我问罪。
三、崔把我看成是重点打击报复的对象。自他恢复主持工作以来,在车间凡同情和在上级调查中实事求是地替我写过证明材料的同志,都受到了牵连。有的连班长职务都被撤掉了。
崔砚田为什么这样不择手段地打击我呢?无非我在他眼里是一个检举崖子大队问题的嫌疑者。我强烈要求上级组织保护我的正当权利!
山东沂南县供电局 高更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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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毖后录

形式主义何时休!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十三日上午,公社来电话说,省里有人要来我公社检查工作,要我们学校的学生把公路两旁的树用石灰水粉刷一下。当天下午,全校四百八十多名学生在老师和校领导的带领下,带着脸盆、小桶、草把,步行十多里到达公路旁。因为没有石灰,结果没有刷成。
第三天,省里检查团要来我社检查农田水利大会战的情况,公社要我校学生再去帮忙,并说:“你们每人一把锨,到检查团能望见又不能到的一条小渠上,不要求做多少活,只要能造一下声势就行!”学校领导不好拒绝,老师有意见也没用。到了“工地”,地冻得挖不动,大同学挖了一点,小同学只能
“望土兴叹”。过了几个小时,检查团的车队在三里外的公路上匆匆驶过。就这样,“任务”完成了。同学们埋怨说:“前天白跑二十多里路,今天又挨冻几小时,这种形式主义何时了啊?”
江苏沭阳县湖东中学
一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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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紧急呼吁

前郭炼油厂排放废水严重污染松花江
自去年12月5日起,前郭炼油厂无视环境保护法规定,擅自在松花江扶余自来水厂水源上游五公里处排放工业废水。据有关部门监测,已发现多种有毒有害物质,虽经净化也无法除掉。废水中,肉眼可见大量石油状物,有强烈刺激性石油液化气味。从化学指标监测看,铁超过规定标准11倍,锰超过3倍,挥发酚超过更多。从毒理学指标监测看,氰化物超过8倍,砷超过1倍,硒超过20倍。哈尔滨市公用事业管理局除在松花江中检出以上毒物外,还检出有硝基苯、亚硝酸盐。
在前郭炼油厂排放废水以前,松花江水质一直比较稳定。现在,这个厂不经处理就把有毒废水以每日7,000吨流量排放到松花江,直接危害扶余镇10万人口的健康,并祸及沿江下游黑龙江省肇源县、哈尔滨市人民。
吉林省主管部门曾过问此事,但前郭炼油厂负责人根本不听,照样排放废水!
我们强烈要求按照环境保护法对这个厂实行制裁。
吉林扶余县扶余镇
群声 鲍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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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关于少林寺壁画损坏情况的说明
1月8日你报第五版刊登《少林寺壁画遭雨冲令人真痛惜》的来信,写信人猜想《十三棍僧救唐王》壁画是最近屋顶瓦破遭到了雨冲。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据《重修少林寺白衣地藏殿碑记》载,《十三棍僧救唐王》壁画所在的白衣殿,整修于1919年,《碑记》记载了整修的原因和经过,说明壁画在此次翻修前已受到损坏。又据少林寺年龄较高的释德禅、释永振两位师傅回忆,白衣殿在1936年就有漏雨现象。虽然从1974年以来对壁画采取了一些保护措施,又于1981年冬对这个殿进行了翻修,控制了自然和人为的损坏现象,维持了壁画的原有状态,但由于我们缺少技术力量,对壁画的损坏部分尚未修复。
河南登封县文物保管所
登封县文物保管所因缺少技术力量,致使受损的壁画至今不得修复。上级有关部门可否考虑在技术力量上给予支援? ——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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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建议与要求

黄庭坚祠及其衣冠墓也应修复
据报载,坐落在江西修水县的北宋著名诗人黄庭坚墓,已整修一新。可是位于广西宜山县的黄庭坚祠及其衣冠墓,却依然残破不堪。
有“江西诗派”始祖之称的黄庭坚(又名黄山谷),于北宋崇宁三年(公元1104年)被贬至广西宜山县。黄庭坚到宜山后,为群众做了不少好事;崇宁四年9月,死于宜山,终年61岁。宜山群众要求把他埋葬在当地,黄家不同意。为了纪念他,宜山人为他建了一座亭。南宋淳熙初年,知州韩璧为黄庭坚建祠,并在祠后建了一座衣冠墓,后又数度修建,祠内正中墙上镶着一块石碑,上面刻着黄庭坚的自画像和他的手体自赞诗:“似僧有发,似俗无尘,作梦中梦,具身外身。”
这座曾列为广西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竟在1978年被宜山轴承厂的一些人破坏,令人惋惜。希望宜山县有关部门能把黄庭坚祠及其衣冠墓复修起来。
广西 罗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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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答复反应

接受读者建议 加强文物保护
你报1982年12月19日第五版刊登冀文的来信,提到地处我矿区的北响堂石窟受到破坏,情况基本符合实际。来信见报后,我们立即向当地领导作了汇报。领导对此十分重视,曾数次察看现场,又几经开会研究,协助我们作出如下几条规定:
一、修补石窟区围墙,加门上锁,做到早开门、晚落锁,有人值班。
二、整理环境,树立牌子,加强文物保护宣传。三、把年岁大的工作人员调换成壮年,并增加了两名工作人员。
河北峰峰矿区文物保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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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立此存照

新兴的职业?
——山西大同市十里桥下
林良平 摄
光天化日之下,一伙人正在演出一场抢煤比赛。
“赛手”们不用十八般武器,用的是特制的长柄铁耙。一阵冲锋过后,煤尘弥漫中,都成了胜利者。随后,箩筐挑,麻袋装,各自满载而去——少部分自用,大部分出卖。
据说,这样的抢煤地段,全市有八九处之多。过往运煤车辆,每天被哄抢百吨以上。
这种事,为什么没有人管呢?难道这是一种新兴的职业么? 
——编者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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