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2月7日人民日报 第2版

第2版()
专栏:破旧创新 大胆改革

国营企业推行“以税代利”的一些认识问题
内容提要:解放以来,我国企业基本上实行的是统负盈亏,即吃“大锅饭”的体制,结果造成了勤懒不分,极大程度地障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实行“以税代利”,自负盈亏,则有利于充分调动企业和职工的内部活力。本文就一些同志对国营企业推行“以税代利”的疑虑和问题作了回答。
田纪云
目前,许多同志对加快“以税代利”的步伐,从理论上进行了论证,并提出了不少好的建议。但是,有些同志也对此提出了一些问题和疑虑。看来,需要深入研究,以便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
国营企业由向国家上交利润改为上交税收,这对企业有哪些好处呢?
解放以来,我国企业财务制度虽经多次变化,但就总体而言,基本上实行的是统负盈亏、吃“大锅饭”的体制,企业实现的利润基本上要上交国家,企业可以支配的财力很少,而且也很不稳定。有同志说,这种办法是“收多收少全部上交,花多花少实报实销”,这正是对“大锅饭”的真实写照。这种勤懒不分,极大程度地障碍了生产力的发展。1979年以来实行利润留成的办法,使企业的财权有所扩大,财力有所增加,这同统负盈亏、吃“大锅饭”的体制相比,确实是前进了一大步;但从建立健全企业经济责任制的要求来看,还没有从根本上突破吃“大锅饭”的体制。因为,在利润留成制度下,企业有了利润则得分成,利润少了无非是少得分成,或者通过“调整”计划利润指标等办法照得分成,发生了亏损,企业也不承担多少经济责任,因而对企业实实在在的压力并不大,企业的责权利没有紧密地结合起来。可以说,落实企业依法规定的明确的经济责任,这是国家对企业一直没有解决好的最基本的问题之一。
相比之下,实行“以税代利”,自负盈亏,有利于建立健全企业的经济责任制,使企业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把责权利紧密地结合起来。从试点的经验看,这主要表现在:一是企业实现的利润通过税收形式上交国家,其税率要比利润留成比例严肃而稳定,一般情况下不予调整,这既能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又能克服企业只负盈不负亏的包而不干的弊病;二是随着生产的发展,经营管理的改善,留给企业支配的财力也会稳定地增长,企业可以根据宏观经济决策的要求和市场需要,更自主地安排生产经营,特别是可以对企业的发展进行较长时期的规划,从而有利于进一步把国民经济搞活;三是企业及职工的经济利益与企业经营的好坏直接挂钩,可以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实行税后自负盈亏,企业的责任更加明确了,即企业要承担经营管理不善而带来的风险。过去企业总是眼睛向上,依赖国家;今后企业要想有所发展,职工物质利益要有所增加,就必须在改善经营管理上下功夫。这就能够充分调动企业发展生产、革新技术、挖掘内部潜力,提高经济效益的积极性、创造性。
实行“以税代利”企业的一位厂长说:“搞利改税后,担子直接压在企业身上,这一下我们当厂长的眼睛成天要盯着数字,盘算经营了。当这两年厂长,比过去十几年都要紧张。”
在经济体制改革中,一个基本的问题就是如何尽快地把企业的经济责任制建立健全起来,把责权利密切结合起来,使企业外有压力,内有动力,从而使企业这个最基本的经济细胞发挥出更大的活力来。而实行“以税代利”,正是为解决这一问题创造必要的条件,提供明确的依法规定的责任界限。
推行“以税代利”,能否使企业真正摆脱条条块块的束缚?要使企业彻底摆脱条条块块的束缚,光靠利改税一项措施当然是不够的。因为要解决条条块块对企业的束缚,关键是党和政府对企业如何进行管理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对整个管理体制(包括经济体制和行政体制)进行综合改革。比如中央已决策的逐步建立以城市为依托的各种规模和各种类型的经济区,让中心城市来管理企业,以及改革市、地领导体制等,都将对解决条块分割的问题发生极为深远的影响。推行“以税代利”,将大大有利于减少因企业隶属关系和上交利润与地方、部门的经济利益挂钩所形成的对企业的多头行政干预,逐步消除各级对企业因利益划分而形成的所有制观念。“以税代利”后,各级各类企业不论其原来的隶属关系如何,都要向中央和所在地方交纳同样的税收,尽同样的义务。这样,就会使企业从条块束缚下逐渐摆脱出来,促进生产的社会化、专业化和经济联合。
国家对国营企业的收入分配只采取税收一种形式,会不会改变企业的全民所有制的性质呢?有的同志把税收和利润看成是两个性质不同的范畴,认为税收是国家运用政治权力参与企业的收入分配,利润是国家以投资者的身份参与企业的收入分配。其实,利润也好,税收也好,都是企业职工为社会提供的剩余产品的一种形态,从这个角度看,两者并无本质区别。对国营企业由上交利润改为征税,仅仅是国家积累资金形式的改变,这并不会改变企业的全民所有制性质,这就如同目前农村普遍实行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并不会改变农村集体、合作经济的性质是一样的。过去对国营企业采取上交利润的办法,是基于这样一种观念出发的:国营企业是国家投资兴办的,它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都是国家的,因此,它所生产的产品也必须纳入国家计划统一分配,它所形成的资金积累也必须全部上交给国家财政统一安排使用,至于企业有什么需要,不论是简单再生产,还是扩大再生产,都要由企业通过主管部门层层上报,经批准纳入计划后由国家拨给。这种办法,并非我们的发明创造,而是五十年代从外国学来的。现在看来,也是我们在战争时期实行供给制的继续。实践证明,这种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互相脱节的办法,并没有什么优越性,而其弊病则充分地显示出来。实行“以税代利”后,国营企业的生产资料仍属国家所有,企业不能随意转让;企业的主要产品由国家计划直接或间接安排;企业主要领导人的任职仍由国家指派或批准;企业用税后的财力增加的固定资产,其所有权也仍然是国家的。既然如此,国营企业的所有制性质,就不可能因此而有什么本质上的改变。
实行“以税代利”,会不会造成财力的分散,影响国家的重点建设?这个问题应当引起注意,特别是在国家财政困难的情况下更应引起足够的重视。这就要求在税种、税率的设计上做到缜密合理,既不宜给企业留利过多,影响国家财政收入;也不能把企业卡得过死,收得一干二净,影响企业积极性的发挥。因此,在研究制订“以税代利”的方案时,处理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的总的原则应当是:首先保证国家多收,也要使企业能够在增产节约、提高经济效益、挖掘内部潜力中得到较多的利益,充分调动企业改善经营管理的积极性。
由于征税是以法律为后盾的,具有强制性,只要生产发展了,经济效益提高了,国家的财政收入肯定是会稳定增加的。以1981年的数字为例,全国参加“以税代利”试点的456个工业企业,与1980年比较,总产值增长2.5%,销售收入增长8.9%,实现利润增长18%,上交国家税费增长13.6%。销售收入的增长,明显高于总产值的增长,特别是实现利润和上交税费的增长,都大大高于总产值和销售收入的增长。四川省达县地区从1980年开始,对百货商店、五金公司一门市部、烟酒公司门市部、国营糖果店试行“以税代利”,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果。从1980年至1982年的三年中,销售总额、实现利润、向国家上交税收分别平均递增4.26%、8.6%和5.85%。实现利润与上交税收的增长,也高于销售额的增长,企业也得到了较多的利益。这充分说明了以税收形式集中资金的优越性与可靠性。同时通过征税,可以对企业经济活动进行有效监督。从征收所得税来说,它的课税依据是企业的实现利润,实现利润准确程度与所得税的多少形成密切的制约关系,课征所得税就必须对企业的生产过程、成本核算、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审查企业的决算,从而把对国营企业的经济监督与国家的经济利益挂起钩来,并使这种监督制度化、经常化。这对纠正国营企业长期存在的浪费资财、管理松弛、财务混乱的现象,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今后必须加强法制观念,按税法办事,在其他政策措施的配合下,通过审查企业的成本核算,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堵塞各方面的“跑、冒、滴、漏”。因而从总体上说,实行“以税代利”,是有利于国家生财、聚财的措施,而不会是分散财力,影响资金积累的。
实行“以税代利”后,企业可以支配的财力逐年增加,会不会造成盲目生产、重复建设呢?近几年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扩大地方和企业财权的过程中,确实出现了一些盲目生产、重复建设的情况,但不能完全归罪于体制改革本身。盲目生产、重复建设的问题,在经济体制改革之前就存在。当然,由于我们在改革过程中计划管理工作未跟上,经济杠杆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使这方面的问题更加突出了。随着企业经济责任制的完善和进一步搞活经济,今后企业在增产增收的基础上自行支配的财力总量肯定是会逐年增大的,并且行业之间、企业之间支配的财力也会不断出现新的不平衡。这是必然趋势。要从根本上解决盲目生产、重复建设的问题,不能在把企业卡死上打主意,关键要在搞好经济信息和经济预测的基础上,加强计划管理和综合平衡,破除各种“部门所有制”、“地方所有制”和“大而全”、“小而全”的经营管理体系,并要从宏观上加以指导和控制,利用经济杠杆来引导企业的投资方向,使企业把钱真正用到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以及国家急需的建设项目上去。
盲目生产与重复建设,从根本上说,并不在于企业财力的多少。实行“以税代利”,恰是有利于克服盲目生产和重复建设。比如,通过征税的奖限措施,对新建扩建项目,分别不同行业和不同产品,征收一定比例的建筑税、投资税或能源交通建设基金的办法,并配合其他政策,就可以限制企业乱上基本建设项目,这样就有利于缩短基本建设战线,以保证重点建设项目的建成。
此外,现在推行“以税代利”,如何为今后过渡到以税种划分财政收入的分级财政体制做准备?
实行“以税代利”,不仅是税制本身的改革,而且是为财政体制的进一步改革作准备的。因而现在税种的设计,要考虑到将来税收在各级财政之间如何划分的问题。如果“以税代利”的第一步,只考虑增设所得税一项,就有在将来这个税归哪一级或如何划分税种的问题。因此,在目前不改变现行财政体制的前提下,国营企业也可以实行向所在地方交纳地方税的办法,作为平衡地方财政支出的财源之一。目前我国200多个大中城市,其工业产值和财政收入均占全国的70%以上。由于国民经济长期比例失调,地方建设中存在很多问题,特别是城市建设与城市所担负的任务很不适应,使城市超负荷现象长期得不到解决。如果以中心城市为主管理经济、管理企业,则矛盾将会更加突出。如果我们从现在起抓紧建立地方税制,使地方有固定的收入来源及其规定的支出重点,这对于有计划地搞好地方建设,发挥中心城市的作用,是大有好处的。
有了一个比较明确的地方税,然后再征收所得税,这对于今后逐步过渡到以税种划分财政收入的分级财政管理体制是有利的。长期以来,我国财政的分级管理体制,只是侧重于各级收支总额的分配上,对于各级财政的收入渠道和支出范围及其责任,缺乏细致全面的研究。因而各级地方领导和财政部门所关心的,不是某一项收支如何划分及其对经济的影响,而是更多地关心地方的机动财力和正常支出的总额是否受到影响。这种体制不利于充分调动地方的积极性和加强地方对各项事业发展的责任心。为了使地方有明确的、稳定的收入来源,能因地制宜地安排地方经济、文化等事业的发展,要求我们逐步将各级财政的收支范围用法律形式确定下来。实行“以税代利”,财政收入基本上靠税收,只要把中央税、地方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划分好了,财政的分级管理前提也就基本上解决了。
总之,对国营企业由上交利润改为征税,这是国家与企业之间、中央与地方各级之间分配关系的一项重大改革。东欧一些国家在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也走过“以税代利”的道路。我们应当在借鉴外国经验的同时,结合我们自己的经济特点,根据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在总结以往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深入研究探讨,尽可能早一些制订出切实可行的“以税代利”方案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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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顾全大局 杜绝扯皮

路港扯皮十七月 铁路建成不通车
国家经委检查组调查解决昌北港通车问题
1981年,江西省南昌市建成一座年吞吐量100万吨的水陆联运港口——昌北港。但是,由于南昌铁路分局与南昌市航运局为用地租费扯皮,港区内新建成的两条铁路专用线,从1981年8月15日基本具备通车条件起,到今年1月25日止,长达1年零5个月未通车投产,严重影响了港口经济效益的发挥。
昌北港位于南昌市赣江北岸,八一桥下游300米处,原来是铁路老牛行车站的所在地。它与南浔铁路线的新昌北火车站相距8公里。这里水域和陆域条件都适宜于建设水陆联运港口。为了减轻江西省南北物资中转的装卸压力,1969年8月,南昌港务管理局(即后来的南昌市航运局,简称“港方”)、南昌铁路分局(简称“路方”)和南昌市公用事业公司三家,共同制订了建港规划。港方同路方签订了“昌北建港工程协议书”,路方同意提供建港所需的铁路用地,港方负担整个建港工程费用。此后12年,双方都履行了协议,港方提供了资金和材料,路方负责设计和施工。
1981年6月1日,即在港区铁路专用线基本竣工验收后,路方发出了“竣工验收交接纪要”,除提出铁路专用线存在的6项遗留工程需要处理外,还提出“应待使用铁路地亩问题协商妥善后,再考虑通车运行”。因双方在用地租费问题上扯皮,致使国家花了514万元修建的两条铁路专用线和港口,不能通车和充分发挥效益,港口吞吐量只达20万吨,仅占设计能力的五分之一。
不仅如此,因双方扯皮,新建的两条铁路专用线,长期无人养护,已遭到严重损坏。1月22日,记者随同国家经委检查组到现场察看,见到多处钢轨和固定钢轨的螺栓、道钉、垫板都锈蚀了,不少螺栓已经松动,有的垫板表面锈裂成纵横交错的深痕。铁道上垃圾、沙粒、积水到处可见,有的枕木就泡在水里,任其腐烂。港区新建的3座共3,280平方米的仓库内,只堆放着寥寥无几的水泥、化肥,基本上被闲置在那里。
自南昌铁路分局发出“竣工验收交接纪要”以后,双方扯皮愈演愈烈。路方把解决用地租费问题,当作通车运行的先决条件,对港区铁路专用线验而不收,拒不通车。港方对“纪要”提出的6项遗留工程,除完成4项外,其余两项只需几天时间就可搞完的小修小补项目,也不做了。彼此都把精力用在“打官司”上。南昌市航运局多次写报告要求省交通厅、省经委、省政府帮助解决纠纷。为此,省经委于1981年6月6日召开了路、港双方协商会议。会上,省经委明确提出要双方“先通车投产”,至于用地租费和专用线归哪家管理的问题则应通过调查,比较一下怎样做对国家更有利一些,再加以协商解决。但是,由于双方各执一词,会议未能做出决议。同年10月省人大会议上,有的人民代表曾就港区专用线通车问题提出提案,也因路方坚持己见,没有结果。
这次国家经委检查组到南昌进行调查,分别召开了座谈会,认真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分析了造成这一事件的原因和责任。遵照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的要求,国家经委检查组对路、港双方晓以大义,重申党纪国法,要求“火速通车,事后协商”。从今年1月22日到26日,省交通厅督促航运局,组织工人、干部突击整修了铁路排水沟,清除了行车限界内的障碍物,设置了铁路与公路交叉路口的安全装置。南昌铁路局责成分局连夜整修线路,更换道岔设备。经过复验合格后,两条铁路专用线已于1月26日下午6时开通使用。
通车以后,国家经委检查组又召集南昌铁路局、江西省交通厅的领导同志及有关部门的干部共同协商,本着不纠缠于历史旧账,向前看的态度,从长远考虑,共同研究南昌水陆运输怎样布局,才能发挥最大经济效益的问题,并且还商定了解决两家目前纠纷的办法。目前,路港双方对这次扯皮事件有关的人员,已各自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责令其作出检查。
本报记者 董焕亮 王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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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短评

对待扯皮要敢抓敢碰
本报1月21日刊登了中纪委调查解决湖北枝城水陆联运中断的问题,今天又报道了南昌路港双方扯皮问题的较快解决,这两件事给我们一个启示,就是领导机关要态度鲜明,敢抓敢碰硬问题。于国于民有利的事情,无休止的扯皮,这是对我们事业危害很大的一种歪风邪气。对待这样的原则问题,应当有高屋建瓴、势如破竹的气魄,敢抓敢碰,坚决纠正。这是改革中的一个大问题,也是整顿党风中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但是,我们有些领导机关在处理扯皮问题上,往往表现软弱无力,不坚持原则,甚至姑息迁就,致使问题长期拖延,不得解决,给国家造成程度不同的损失。
南昌路港扯皮问题,本来是不难解决的。国家花了那么多钱新建成铁路专用线,理应尽快通车投产,发挥经济效益。先通车,这是大局。部门之间的争议,纵然有这样那样的理由,也应当首先服从这个大局,然后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小道理要服从大道理,处理昌北港的问题是这样,处理其他经济部门之间的扯皮问题,也应当坚持这个原则。
上边态度鲜明了,下边就好办了。南昌路港扯皮十七个月,领导机关深入现场,认真一抓,几天之内就通了车,不就有力地说明了这一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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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货源数量充足 花色品种增多 供应方法改进
今年春节市场供应好于往年
本报讯 记者从商业部获悉:今年春节主副食品货源充裕,供应比往年好。
粮油供应比往年好。城镇居民细粮供应比例有所扩大。各地节日补助食油比往年有较多的增加。内蒙古、江苏、湖南、云南、宁夏、新疆等地还积极加工生产各种议价食品,活跃市场,满足群众节日需要。
猪肉货源比较充足。猪肉除部分地区仍实行定量供应外,大部地区基本上敞开供应。牛肉货源偏紧,但不少地方供应还比去年有所增长,羊肉多数地区可以敞开供应。熟肉及腌腊制品的货源充足,品种增加,可满足需要。
家禽、鲜蛋货源比往年充足。供应情况也比去年好。
蔬菜数量、品种都比过去增多。大城市和工矿区鲜菜供应比去年多,细菜有所增加。北京的大白菜、萝卜充分供应,青椒、蒜苗等各种细菜将比去年多,大菜市场供应品种可达50种左右。上海、杭州、合肥、福州、南昌等地今年蔬菜受灾减产严重,为保证春节期间供应,从外地组织了货源,准备陆续投放市场。此外,很多省、市还将增加一些豆制品供应。
糖果、糕点数量充足,质量提高。食糖货源比较充足。北京,在原有定量基础上每户增供二斤;天津,每户供应食糖三斤。上海、南京、郑州、长沙、昆明、西安,每人在原定量基础上增加一斤。各地对农村供应也有不同程度增加。广西、内蒙古、宁夏、新疆等少数民族地区,都根据当地不同的特点,安排了节日副食品供应。年杂货类,糖果糕点,各地数量充足,品种增加,质量提高,可满足需要。
干、鲜果和烟、酒、茶都比去年有较大增长。今年还特别注意对少数民族地区增加供应花茶和砖茶。
日用工业品数量多、品种多。各地对节日期间工业品供应作了安排,特点是:耐用消费品多,针织纺织品多,结婚用品及礼品多,节日商品多。鞭炮、气球、机动玩具、红梅纸、乐器以及锅碗瓢盆等日用杂品,数量和品种规格都比往年多。为了丰富农村节日市场,许多城市大力组织工业品下乡。对农村需要的自行车、缝纫机、低档手表等各种商品优先安排,优先发运。
为做好节日供应,北京、上海、天津等地,注意充分调动集体、个体商业户的积极性,在进货手续上给予方便,利用他们的经营特点,把节日供应进一步搞好搞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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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市场》报就搞好春节供应发表社论
要让群众感到满意
本报讯 今天出版的《市场》报就搞好春节供应,发表《要让群众感到满意》的社论。社论说:今年的春节供应,由于作了比较充分的准备,加上商业的体制改革正在逐步展开,各地都出现了一些喜人的气象。这些气象是:进货渠道和购销方式都多了起来,活了起来;国营商业、集体商业和个体商业都在为活跃春节市场作出自己的努力;许多商品除了计划内的牌价货源外,还有议购议销和农贸市场的货品作为补充。因此,今年春节的商品供应,无论是数量和品种,都比往年要丰富。一些往年供不应求的商品,今年能充分供应了。有些地区还恢复了断档多年的传统年货,或者研制出一批年货新品种应市。
商品丰富了,这是做好供应工作的基础。然而,要使群众感到满意,还有待于销售工作的改进,服务质量的提高。就拿北京的副食品供应来说吧,群众有些议论是值得有关部门重视的。其一,鲜鱼是定量供应的,每人两斤,其中黄花鱼半斤。既然是凭本定量供应,就应当采取措施,保证大家都能买到。有关部门不妨多组织送货上门,方便双职工和孤寡老人。其二,牛肉仍然供不应求,平时,回民凭本供应,汉民很难买到。现在过春节了,除保证少数民族的需要外,视货源情况,如有可能给汉族居民也供应一些,就好了。其三,猪肉早就敞开供应了,不过常因有肥无瘦而令人摇头。从往年的情况看,越是过节,瘦肉越难买,大年初一、初二、初三,肉铺里几乎都是肥肉守案台。这种情况,今年能有所改变才好。
春节是我国民间最盛大的节日,春节供应的好坏关系到每一个人的节日生活,希望各地的春节市场能够呈现出商业改革的初步成果来,让群众感到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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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在繁忙的春节运输期间,北京站行装车间为方便大专院校学生托运行李,最近组织了接取行包服务组,登门到一些院校办理行李托运手续。图为他们在空军学院接运行李。 马洪中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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