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2月3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
专栏:

壮志未酬 浩气长存
——回忆刘林圃烈士
张仲良
刘林圃同志离开我们已经五十多年了。林圃同志是我党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在西北地区从事党的秘密工作和兵运工作的领导者和组织者之一,曾任陕西省委秘书长、军委书记和组织部长等职。林圃同志虽然只在人世间度过二十三个春秋,但他短暂的一生做了不少有益于人民的事,对西北地区的革命武装斗争做出了有益的贡献。1932年春,他和习仲勋等同志,发动和领导国民党西北军一个营举行武装起义,受挫后回到西安,由于叛徒出卖使他身陷囹圄,受尽敌人的严刑拷打、百般折磨。在凶残的敌人面前,他坚贞不屈,顽强斗争,表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情操和革命气节,1932年农历八月英勇就义于西安市习武园。
刘林圃同志牺牲以后,西北红军和陕甘、陕北革命根据地的主要创建人刘志丹同志为悼念他敬献挽联:
“英雄志向实伟大,勇气流血最光荣”。这两句话是对林圃同志战斗的一生做出的正确评价和褒赞。我与林圃同志1920年在陕西省耀县石人小学同学(他比我低两个年级),以后又在一段不长的岁月里一起工作,接触颇多,过从甚密,许多往事至今仍萦回在我的脑际,是使我深切地怀念、引为骄傲的同窗和战友。
林圃同志1909年诞生于陕西省耀县一个贫苦农民家里,十二岁那年全家省吃俭用,供他进入石人小学读书。以后考入耀县高小,因参加闹学潮中途辍学。于是,他发愤自学,从一些进步书刊中,汲取了积极向上的力量。他常说:当今社会黑暗,军阀混战,民不聊生,民怨沸腾,我们青年人要寻求救国救民的生路。于是,他为实现自己的理想四处奔波,广觅信息。1925年冬,他随一位在国民二军任职的军官到河南胡景翼部任团部司书。此后,我们之间完全失去了联系。1931年春,阔别五六年的林圃同志返回了家乡,向我讲述了他从天津坐牢获释和别后的经历。得知他在北伐战争时,考入黄埔军校湖南分校,加入了共产主义青年团,随后又转为光荣的共产党员。大革命失败后,林圃同志在平津一带从事党的地下工作,不幸被捕入狱。在狱中,敌人多次对他进行审讯,他始终严守党的纪律和秘密,终因查无实据被释放。出狱后,他失去了组织关系,不得已才回家。我们在一起谈心叙旧,多涉及对国内时局的看法。他向我介绍过不少学习马列主义唯物辩证法的心得体会,使我耳目一新,很受启发和教益。在他投身于如火如荼的革命斗争的日日夜夜里,竟挤出时间学懂了英、俄两门外语。他那勇于进取的精神和旺盛的革命斗志,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个原来只有高小文化程度,年仅22岁的青年,在那样紧张繁忙的革命实践和错综复杂的恶劣环境中通过苦心自学,掌握多方面的知识,实在难能可贵。在同年的秋天,由我和杨在泉同志介绍他重新入党。
林圃同志对国家的兴亡、命运和前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他爱憎分明,思想敏锐,勤于用脑,敢于对现实生活中发生的重大问题提出自己的独到见解。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悍然发动了震惊中外的“九·一八”事变,大敌当前,蒋介石却采取了不抵抗主义政策,使东北三省数千万骨肉同胞迅即沦入水深火热之中。林圃同志对此极为愤慨,于事变发生后的当月——1931年9月写下一篇《满洲问题与中国》的政论文章,分析了国内外形势,阐明了发生侵略战争的根源,提出了如何解救东北,解救中国的途径。他在这篇文章中指出:“我们不希望仁慈的上帝来救我们,……我们认为日内瓦是分赃厅,是屠宰场、是俎台、是鱼市。我们只有相信我们自己的力量,相信中国民族自己可以胜利地解决自己的问题,拿自己的力量寻找自己的生存和发展。……”这篇文章是林圃同志在信息不灵的乡村写出的,该付出多少心血和劳动啊!可惜的是,这篇文章未最后完成,他就又忙于更紧迫的工作,当时未将文章呈交组织。全国解放以后,由他的亲属将遗稿呈交陕西省委,现今仍珍藏在陕西省档案馆。这件珍品是反映林圃同志革命思想的重要遗物。
林圃同志对搞革命武装斗争很重视,对西北红军游击队的建设十分关心。记得1931年岁末,在我们召开的一次支部会上,林圃同志说,我们党不掌握武装就无立脚之地。他要求去驻甘肃省正宁县县城的某部队(他的同学在此任营长)搞兵运工作,我们同意了他的意见。当林圃同志得悉谢子长(谢浩如)同志率领的西北反帝同盟军来到该县的三甲塬后,便找借口去三甲塬,在西北反帝同盟军住了几天。在这里,他发现这支组建不久的革命部队还存在着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如番号太灰色等。林圃同志回到耀县后,立即写了一份《意见书》,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意见。他在《意见书》中建议把红旗打出来,将西北反帝同盟军改为中国工农红军,并建议加强这支部队的政治思想工作和群众工作。我看了林圃同志的《意见书》后,觉得这些意见和建议非常重要,就将它送交渭北特委转交省委。1932年农历正月三十日,陕西省委书记杜衡
(1933年7月被捕叛党)来到我任教的石人小学,对我说:林圃同志的《意见书》写得很好,省委研究完全同意他的建议,现已决定将西北反帝同盟军的番号改为中国工农红军陕甘游击队,并将采取措施,加强这支部队的政治思想工作和群众工作。杜衡提出要找林圃同志面谈,他们谈话后,杜说要把林圃同志调到省委做秘书长。林圃同志准备了行装,第二天就到西安陕西省委工作了。当时在王明路线严重干扰、党内生活很不正常的情况下,林圃同志敢于从实际情况出发,实事求是地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这种对革命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是永远值得我们学习和记怀的。
林圃同志英勇顽强、身先士卒的战斗作风,为同他一起参加过战斗的同志所称道。他到陕西省委工作不久,便受命领导“两当兵变”的重任。甘肃省两当县是国民党第十七路军警备三旅二团一营的防区,营部驻陕西凤县,这个营的地下党组织力量较强,在基层军官和士兵中都有共产党员,如习仲勋、李特生、李秉荣、左文辉、刘书林、吕剑人、许天杰等10多位同志都在这里工作。林圃同志1932年4月下旬来到该营第二连驻地双石铺(凤县),同党的地下营委负责人习仲勋等同志共同筹划举行起义的事宜。趁该营调防甘南徽县之机,军行两当,举行兵变。他和在该营工作的共产党员们做了大量的组织工作和思想工作,较顺利地拉出了三个连、200多人枪的起义部队向北开进,途中进行了整编,准备与刘志丹同志领导的陕甘游击队会合。但是由于起义部队缺少有利的群众基础,又无红军游击队的配合,加上征途中地形复杂,连遭敌人的阻截,这支部队终在粮弹竭绝,极度疲困的不利形势下,在同陕西乾县、礼泉地区的王结子股匪的遭遇战中被打散。
举行这次“兵变”正是王明路线占统治地位的时期,在对形势分析、敌情估量和具体组织准备工作诸方面都存在着不少失误,因而失败了。但它在当时对唤起陕甘地区民众的觉醒,鼓舞群众的革命斗志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林圃同志在进行“兵变”过程中所表现的勇敢、机智、顽强、坚决的革命英雄主义和革命乐观主义精神,为战友们树立了楷模。据习仲勋、吕剑人等同志说,在起义部队进发途中接敌时,林圃同志总是临危不惧,身先士卒,沉着果断地指挥战斗,就是在极端艰险的情况下,他还是谈笑风生,鼓励战友们英勇杀敌。
“两当兵变”失败后,林圃同志回到了西安。1932年农历八月的一天,他到北大街教育馆前的阅报栏前,聚精会神地看当天的报纸,突然被曾参加过“两当兵变”的一名副班长(以后逃到敌特务团当班长)发现。他如获至宝地将林圃同志扭送到敌团部,随即转押到敌军法处。林圃同志化名张庆云,伪称籍贯山东(会讲地道的山东方言),但被敌人识破。林圃同志在敌人的软硬兼施、严刑拷打面前始终坚贞不屈,浩气凛然,还书写诗句激励难友们坚持斗争。林圃同志就义前在刑车上沿途高呼:“打倒国民党!”“共产党人是杀不绝的!”“西北青年联合起来!”“工农红军万岁!”“共产党万岁!”等革命口号,昂首挺胸,毫无惧色,沿途群众为烈士的英雄壮举所感动,赞叹不已,褒誉林圃同志是“硬汉子!”“铮得很!”
林圃同志的英灵将永远活在人民心中,浩气长存,永垂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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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讲话

人民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七讲)
葛家瑛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根据民主的原则,由人民直接或间接选举出来的。他们是人民派往国家权力机关的使者。他们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代表的权利是他们顺利进行工作的保证和条件。为此,新宪法对人民代表具有哪些权利作了明确的规定。
(一)提案权。新宪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分别提出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新的全国人大组织法和地方人大组织法根据宪法的精神,规定了代表提出议案的具体程序。全国人大各代表团或者30人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大会提出议案。议案是否列入议程,经主席团决定。地方人大代表在有三人以上附议的情况下有权提出议案。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大会能集中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
(二)质询权。新宪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常务委员会开会期间,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受质询的机关必须负责答复。”地方组织法第十八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代表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它所属各工作部门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的质询,经过主席团提交受质询的机关。受质询的机关必须在会议中负责答复。”人民代表既然代表群众管理国家事务,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利,那么,他们当然有权通过质询,了解有关国家机关的工作情况。代表的质询权保证代表有切实的可能参加国家管理,有利于发挥各级人大对国家机关的监督作用,有利于促进国家机关改进工作,提高效率。
(三)为了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新宪法特别增加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的新规定。这可以使代表解除不必要的顾虑,能够在会上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充分反映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提出批评和建议,从而使大会开得生动活泼,成为真正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四)新宪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许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全国人大组织法还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如果因为是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地方组织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不受逮捕或者审判。如果因为是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的机关必须立即报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新宪法、全国人大组织法和地方组织法所以要作这样的规定,乃是为了保卫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防止任何人通过任意逮捕人民代表来损害、践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同时,也因为人民代表是人民的使者,受到人民的拥护,如果轻易被逮捕,不仅会给工作带来损失,而且会产生政治上的不良影响。为了防止上述情况发生,这种特殊保护措施是完全必要的。
人民代表不仅享有一定的权利,同时也要履行宪法规定的义务。
新宪法规定,人民代表“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并且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宪法和法律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遵守宪法和法律,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作为人民代表,当然更应该履行这项义务,成为守法和执法的模范。同时,由于人民代表直接参加国家重大事务的讨论和审议,了解国家的机密,在保守国家机密方面自然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
新宪法还规定:人民代表“应当同原选举单位和人民保持密切的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代表要真正代表人民的意志,完成人民的委托,反映人民的意见和愿望,就必须同选民和原选举单位保持密切的联系。在代表联系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形式方面,有些地区创造了一些较好的经验,如:定期走访选民,结合本职工作倾听群众的反映和呼声,接待来访,规定“代表联系选民日”,设“选民意见簿”、“留言簿”,召开选民座谈会,参加视察,列席原选举单位的人大会议,等等。这些形式,都可以加强代表同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联系。
为了保证代表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根据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人民代表要受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监督。选民和原选举单位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罢免由他们选出的代表。这是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鲜明体现。代表接受选民的监督,既可以加强代表的责任感,又可以提高广大人民的主人翁感和政治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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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讲话

设立审计机关的意义(第三十八讲)
皮纯协
新宪法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并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这是一项很有意义的新规定。
第一,设立审计机关,吸取中外审计监督经验,为我国全面开展审计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审计是预算、会计、决算、审计这一完整财务行政体系的最后一个环节。它对行政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的整个过程与工作质量实行全面监督。现在,世界上有一百多个国家设立审计机关。它们有的隶属于立法机关,有的隶属于行政机关,有的与司法机关类似。新中国成立后,没有设立专门的审计机关,只在财政部门内建立财政监察机构。专业银行、税务机关也起过一些审计监督作用。但是,由于这些单位不是专门的审计机关,很难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易制止经济领域里的弊端与不正之风。为了适应新时期总任务的需要,在总结中外审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新宪法对我国审计机关的组织和职权作出明确规定,将为我国审计工作制度化提供法律基础。
第二,新宪法关于审计机关的规定,将促进我国审计制度的健全和发展。新宪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这些规定的基本内容有两点:(1)确立了审计机关的组织原则:即在国务院和省、县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内设立审计机关,国务院的审计长是在总理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其他各级审计机关既是同级政府的一个组成部分,受同级人民政府首长的直接领导,又独立于其他行政部门,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团体、个人的干涉。在领导关系上,地方各级审计机关既受同级政府首长的领导,又要向上级审计机关负责,以保证审计机关统一地、独立地进行活动。如遇干扰,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解决。这种双重领导的组织原则,有利于审计机关开展工作。(2)确立了审计监督的范围:即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收支,及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既包括对预算内的收支在执行前、执行中到决算的整个过程的监督,也包括对预算外的财政、财务活动的监督。此外,新宪法还明确规定了国务院审计长的任免程序,他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免,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免。这对于提高审计机关的地位、权威性有重要意义。
第三,由于审计机关具有权威性和专业性,可以弥补财政部门、行政部门和群众监督的不足,有助于及时发现、纠正财政、财务收支活动中的错误。由于财政、财务收支活动涉及帐目、计算、资金等技术性业务,不具有这方面业务专长的一般监督很难发现问题。另外,通过审计监督,还可以发现财政财务收支活动中反映出来的不计成本、盲目投资、严重积压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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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讲话

我国的国旗、国徽和首都(第三十九讲)
董成美
国旗、国徽和首都,是新宪法的重要内容,单列为第四章。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
国旗是国家的象征,是一个独立主权国家的标志。它通常体现一个国家的特色。
新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我国的国旗是这样产生的:新中国成立前夕,1949年6月,全国政协筹备会常委会举行首次会议,决定成立拟定国旗、国徽、国歌方案小组,并于7月登出征稿启事。一个月内,应征稿件国旗有4,912份,国徽1,120份,表达了全国各族人民和海外侨胞对新中国的拥护。同年9月25日,毛泽东同志拿着五星红旗说:这个图案表现我国革命人民大团结。现在要大团结,将来也要大团结。因此,现在也好,将来也好,又是团结,又是革命。参加国旗等事宜协商会议的代表们鼓掌同意。同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正式通过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为红面五星旗。同年10月1日,毛泽东主席在天安门广场亲自升起了第一面五星红旗。
五星红旗上的五颗五角星及其相互关系象征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人民大团结。旗面的红色表达热烈,似红霞一片,象征革命。再就五星结体而言,大小呼应,疏密相同。每颗小星各有一个尖角正对大星的中心点,表达人民对党的向心之意。五星位于旗面的左上方,似闪闪星辰居高临下,金碧交辉映照大地,江天寥廓,山河壮丽。整个图案,庄严而华丽,简洁而不单调,雍容而具气势,明朗而不萧疏。
五星红旗是革命、胜利的旗帜,是和平的旗帜。它代表着我们伟大祖国神圣不可侵犯的尊严。它自由地飘扬在我国的领土、领海和领空上,鼓舞着我国人民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实现四化而进行英勇斗争。尊重和爱护我们的国旗,是热爱我们伟大社会主义祖国的一个表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国徽是一个国家的正式标志和象征。各国国徽的图案和使用办法都由宪法或专门法律加以规定。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
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是从五四运动开始的,到1949年取得了伟大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天安门是“五四”运动的发源地,又是新中国成立时集会的盛大场所,用天安门图案作新的民族精神的象征,是十分恰当的。用齿轮、谷穗象征工人阶级与农民阶级;用国旗上的五星,代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人民大团结,鲜明地表现新中国的性质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使用办法,只有下列的机关才可以悬挂国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及其直属机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省、市、县人民政府和民族自治机关;驻外使馆和领事馆。此外,政府颁发有关荣誉的文书和证件,如奖状、勋章和奖章证书等;外交文书,如国书、条约和全权证书等;以及外交部所发的各种护照的封面上都可以加印国徽。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总理和外交部长、驻外使馆的首长,以职位名义对外所用的信封、信笺、请柬等上面可以加印国徽。
国徽不得使用于下列场合:私人婚丧庆吊礼节中的点缀;工商业品的标记、装饰、广告、图案;机关、学校的证章、纪念章或其他徽章;日常生活的陈设布置。
国徽是国家的标志,它代表着我们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尊严。因此,我们必须尊重、爱护国徽,这是我们进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
首都也称国都、京城。一个国家的首都,通常是国家元首和中央政府固定的驻在地和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各国大使馆或公使馆的驻在地。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以北京作为我国首都是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当时的决议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都定于北平。自即日起,改名北平为北京。”以后我国历次宪法都又予以确认。
北京是历史名城。十世纪初就成了辽代的陪都,以后金、元、明、清几个朝代都在这里建都,总共已有八百多年的建都历史,是我国历史上的古都之一。同时北京有着光荣的革命传统。伟大的“五四”运动和“一二九”运动都在这里爆发,她是我国民族解放运动的重要策源地。1949年10月1日,毛泽东同志在北京天安门城楼上代表中国人民向全世界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从此北京成了我们伟大社会主义祖国的首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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