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12月15日人民日报 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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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街谈巷议

编者按:农民“卖粮难”,是近几年农业生产迅速发展后出现的新问题。应该怎样对待这个问题呢?在10月29日闭幕的全国粮食工作会议上,国务院副总理田纪云同志指出:“要认真研究解决目前有些地方出现的‘卖粮难’的问题。凡是完成征购包干任务以后农民还要求出售的,一律按超购加价全部收起来,不得限制或拒绝收购。”这就是最好的“安民告示”。
刘晓宇同志信中反映的情况,看来是不符合上述精神的。希望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厅根据中央的精神,迅速处理好呼伦贝尔盟粮食局限制收购大豆的问题,以便让那里的农民不再为卖粮而犯愁!
还是发个“安民告示”好
今年,我们这儿的广大农民群众在党的现行政策的鼓舞下,辛勤劳动,战胜了春夏两季雨水多、气温低、虫灾严重等自然灾害,获得了粮食大丰收。可是,当广大农民正要把收下的大豆向国家大量交售之时,呼伦贝尔盟粮食局发下了“大豆任务交售券”,每个劳动力只给五六百斤的交售券。凭券交售大豆每斤可卖3角多钱;没券交售的大豆(超额部分)每斤只能卖2角多钱。因此,不少农户只把所产大豆的一小部分凭券卖给国家,绝大部分存放在家,等待调整价格后再卖。
往年,我们这里的粮食部门收购大豆每斤最少也不低于3角几分,而且是交多少,收多少;今年不仅有了限制,而且任务交售部分和超额部分的差价又那么大,真不知是怎么回事。还有,往年收购谷子、玉米每斤价一角六七分钱,今年每斤才一角二三分钱。
农民希望,如果国家粮食收购价格有变动,最好先发个“安民告示”。
内蒙古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乌尔科公社兴隆泉大队 刘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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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问事窗

退伍军人返乡后未分到责任田怎么办?
问:我一九七八年入伍,一九八二年退伍回乡务农。到家后得知生产队的地都分下去了,可是没有我的责任田。大队、公社及县里的领导人都说:“地不动了,等以后重划责任田时再说吧。”一年来,我靠借粮吃饭,生活很困难。庄稼人没有地种,这叫我怎么办? 河北武强县北台头大队 卢善通
答:国家农业委员会、民政部一九八一年《关于给解放军战士划分承包土地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凡是实行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责任制的地方,对解放军战士(包括孤儿、单身入伍的战士),应同社员一样,划给一份承包土地(现役干部不划)。战士已经退伍回乡尚未划给承包土地的,当地政府应督促生产队尽快予以落实;在承包土地未落实前,应负责解决口粮供应,切实保证他们的生活。”卢善通同志信中提出的问题,当地人民政府应根据上述通知精神,给予解决。
民政部安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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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紧急呼吁

我们这里急需取暖用煤
时近“大雪”,天气寒冷,冬季取暖已是不可忽视的问题。可是我们这里的取暖用煤,却迟迟不到。左邻右舍很多都是7月初登记买煤,到11月中旬尚未送来。去煤建公司催了几次,除了7级煤面(现在还不卖)没有别的煤卖。故写此信作一呼吁,希望尽快解决我们冬季取暖用煤问题。内蒙古喜桂图旗木材公司 王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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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批评以后

接受批评 改进工作
八达岭路线每日增加三次班车
11月26日你报第五版刊登读者来信,批评我公司北郊站长途车在八达岭站不停车,给12位乘客造成了困难,情况完全属实。我们向乘客表示歉意,并虚心接受党报批评。
看到报纸后,我们立即责成北郊站成立了调查小组。经查,北郊站长途车在八达岭站不停车,不是一天的问题。其原因,客观上是为保证行车安全,山区班车实行定员乘车,限制乘客人数;主观上则主要是管理不善,领导有责任。为了改进服务工作,这个站除开展“为人民服务,向人民负责”的讨论外,还对当班的司售人员进行了批评和职业道德教育。并决定:自11月29日起,八达岭路线在原有车次的基础上,每日增加三次班车;同时在八达岭站安排了专职站员,建立了值班制度。今后如再发现到站不停车的,将按照新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目前的问题是,我市郊区9个县,唯有昌平县没有长途汽车站。这不仅使北郊至昌平间由于全年加车空驶给国家造成损失,更重要的是昌平以北山区群众乘车难的问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
我们认为,在昌平县适当的地方设一周转站,是缓和北郊站乘客流量、保证群众乘车的一个好办法。如能得到昌平县领导机关的大力支持,我们将十分感谢。
北京市长途汽车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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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毖后录

见着苹果怎能叫报纸!
最近,我出差到株洲市,在新华书店给孩子买了盒上海出版的《幼儿识字卡片》。回家打开一看,发现此卡共有240张,分两盒装。因盒外未标明,我只买了一盒。从内容上分析,这一盒当属第二盒了。就在这盒119张识字卡片中,我发现字不对画的有79张。例如:“苹果”背面是“报纸”;“谢谢”背面是“青蛙”……这怎让孩子看图识字呢?
我爱人说:“把它退给书店算了!”可孩子连呼:“给我玩!给我玩吧!”我心想:这盒《幼儿识字卡片》只能给孩子当纸片玩了,我总不能教孩子见着苹果叫报纸吧!
我愿提醒有关出版社和印刷厂的同志们,千万不能再粗心大意了。
湖南株洲县堂市公社栗圹大队 王锡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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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耳闻目睹

佛顶山百年松杉竟被滥伐
十月中、下旬,我们随铜仁地区科协和地区科技报社组织的考察组,到了石阡县佛顶山。这里原始森林茂密,满目葱茏,松杉擎天,实为黔东的瑰宝。可是,在林中小道两旁,我们发现一些百年大杉被砍倒在地,横七竖八,有的已被截成圆木、棺木板,实在令人痛心。我们清点了一下,在出入林地近便的地方,堆圆木、摆棺木的地方共有十七处,木材约计二百多立方米。
在四方堰自然村里,家家户户都存放有两副以上的棺木枋子;在扶堰公社金星大队第八生产队,几乎每家房前屋后、茅厕、猪厩,都摆有棺木枋子。另外,在三官?和四方堰的原始森林中,许多特别高大的松杉都被打上了记号,写上了私人的名字。这些珍稀古松杉,不知何日将被人“问斩”,我们真担忧它们的命运!
我们呼吁石阡县各级领导,立即采取有力措施,保护好佛顶山的原始林木,让佛顶山为科研、环保、四化建设发挥应有的作用。
贵州铜仁地区林业局 吴荣华
地区农业局 尚源华
地区文化局 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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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大家谈

科学院行政管理局在分房中就没有问题吗?
你报11月19日第五版刊登的我院行政管理局写的《科学院将侧重解决中年科技人员住房》的“答复”,我认为没有把主要问题讲清楚。
“答复”中说:“自1977年以来,我院陆续建了一部分职工住房”。“一部分”是多少?据我院一个文件讲,是311,647平方米,按京区2.8万职工计算,平均每人约11平方米。可是到目前为止,住房困难户和无房户竟还有8,643户!
虽然建了这么多的房子,可是经过行政管理局这个主管房产职能部门分配的只有13万平方米左右。其余房子是由谁分配的?根据什么标准分配的?“答复”中没有说。而“答复”中所涉及的建房分房中的一点情况,基本上都是基建局的问题。主管全院房产分配工作的职能部门——行政管理局,在分房中有没有问题呢?请看下列事实:
一、1979年,自建宿舍面积为19,490平方米,计285套722间。其中45套用于搬迁,35套分给各所,205套留下用于落实政策。在落实政策中,仅房产处一名干部,就以还欠房、以旧换新、无房户等名义,给了他的亲友和关系户9套22间。新房分配后,收回旧房148间,其中71间去向不明。
二、1982年建成宿舍面积为39,703平方米,计572套1,386间。行政管理局主管房子的领导人和基建局某些人,以过去有的单位曾经暂借少量钱,有的单位曾抽人支援基建为由,划出11,514平方米、166套作为“奖励”。这批房占应分面积的29%。所谓“奖励”,实际上有一部分是用于“拉关系”。例如行政管理局就有一个领导人到某研究所下令:从“奖励”房中给某人两间一套。
三、1978—1980年,全院参加北京市统建房2.9万平方米。其中经行政管理局分配全院的是11,442平方米(已拿到的是10,432平方米)。这些宿舍分布在8个地区的11栋楼内。以其中两栋楼为例:这两栋楼共30套65间,初步查出分房有问题的为8套19间,占两栋楼的29%。其中有5套12间给了外单位。例如,给某领导的儿子(外单位职工)两间一套,某领导的儿媳妇的哥哥(小两口带一个小孩,是外单位的)三间一套,北京市某单位的一个女单身两间一套;更奇怪的是,外单位的一个一岁半的孩子也得了二间一套。其它几栋楼有没有类似情况呢?
四、1982年,院党组曾经规定“分房时,房产部门,只对单位不对个人,个人不得批条,特殊情况需经集体讨论。”实际上,个人批条子不少,其中绝大多数用于“锦上添花”。
对以上情况,我院职工早就反应强烈,院里曾组织过调查组,但没有解决问题。
最近,又成立了一个调查小组,但阻力很大。
中国科学院 高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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