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11月20日人民日报 第2版

第2版()
专栏:

“杉木之乡”的中兴之路
——关于黔东南林区的调查
雍文涛
贵州省的黔东南林区,是苗族、侗族等少数民族聚居的山区,95%以上的林木属于集体所有。在这类集体林区,应当采取哪些有别于国有林区或无林少林地区的特殊政策,使那里的人民尽快地治穷致富、发展林业?为了研究这些问题,我们于今年八九月间专门考察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的镇远、三穗、天柱、锦屏、黎平、从江、榕江、凯里、剑河县,途经施秉、雷山、台江县。认真剖析黔东南林区,对于探讨南方九省、区集体林区的林业政策问题是很有裨益的。
一、老林区有了新生机
黔东南林区向以“杉木之乡”著称。但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经济上却一片萧条,森林严重败坏,外出乞讨者甚多,林区人民处在贫困之中。三中全会以来,这里五业兴旺,市场繁荣,老林区开始出现了新的生机,“杉木之乡”又走上了中兴之路。黔东南林区的变化,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林区人民多年来没有解决的吃粮问题开始得到解决,林农的收入增加,林区安定团结的局面正在形成。
沿途各县的负责同志告诉我们,1978年以前,黔东南林区处于“过了年关就闹粮荒,千方百计四处找粮”的被动境地,年年都有成千上万的群众外出逃荒要饭。三中全会后情况变了。16万人口的锦屏县,1982年人均口粮(原粮)从1978年的434斤增加到555斤,人均增加121斤;镇远县1982年人均口粮(原粮)从1978年的253斤增加到385斤,增加了132斤。现在锦屏县集市贸易粮价大幅度下跌,每斤大米价格由1978年的0.55元至0.65元跌到目前的0.28元至0.30元。昔日外出讨饭的现象不见了。在解决林农吃粮困难的同时,林农的收入也有一定的增加。锦屏县社员纯收入,1982年达3,410万元,比1978年的2,266万元增加1,144万元,增加50.4%,人均达221元,比1978年增加62元。我们访问了一些世世代代居住在高寒山区,以玉米、小米为主食的侗族、苗族群众,他们眉开眼笑地说:“我们山里人也总算吃上大米饭,不用外出逃荒了!”
(二)放火烧山、毁林开荒种粮的现象基本上不见了,森林火灾大幅度下降。
省州县和我们一起进行考察的同志说,以往的8月,正是社员群众放火烧山开荒的季节,“山山放火,处处冒烟”。此次跑了十几个县,沿途几乎见不到这种情形了!这是林农吃饭问题逐步得到解决的证明。剑河县1978年毁林开荒2万多亩,砍树186万株,折合材积5.3万立方米,损失达286万元,收粮食120万斤,价值18.6万元,损失比收入大14倍。烧荒往往引起山林火灾。这里过去为开荒发生火灾达90多起。群众吃饭问题解决后就不会再干这种蠢事了。据黔东南州统计,1979年全州因毁林开荒引起的森林火灾达21.6万亩,1981、1982、1983年分别降为9.8万亩、6.5万亩、2.6万亩。毁林开荒和森林火灾,是多年来各级领导用行政手段未能解决的“老大难”问题,如今大为缓和了。
(三)广大林区群众绿化荒山、发展林业的劲头一年比一年大,造林的数量大,质量也越来越好。
沿途各县三中全会以来的林业生产情况,造林数量都是增加的,特别是近一二年来,增长的速度更快。如从江县,1980年造林3.08万亩,1981年3.63万亩,1982年则增加到9.06万亩,今年又激增到18.28万亩
(其中人工点播马尾松9万亩),成为全州造林最多的县。据统计,1981年全州人工造林实际完成25万亩;1982年实际完成57万亩,超过省下达计划16万亩的256.3%;1983年全州人工造林又发展到100万亩,比去年多43万亩。上述几个数据可以看出,广大林区群众治山造林的热潮正在蓬勃兴起。也正因为这样,从五十年代末开始中断了二十多年的个人杉苗贸易市场,在锦屏、从江等地又开始复活了。在黔东南,除了人工造林外,飞播和人工点播造林、封山育林也有新的发展。特别突出的是各地还加强了中幼林的抚育工作。在发展林业好势头的推动下,全州的林业专业户、重点户、林科户、集体林场、联户林场,即“三户两场”,如雨后春笋般地发展起来。1981年全州“两场”只有718个,5,767人,现在发展到1,178个,11,995人。从全国看,近几年各种社队林场是减少的,但在这里恰恰出现上升的趋势。更为重要的是,造林和营林的质量一年比一年好,我们有意抽查了一些集体造林和群众个人造林,情况确实如此。如三穗县林业专业户罗玉怀今年新栽的82亩幼杉,已抚育两遍,我们逐片逐行地检查,发现只有几株枯黄,保存率至少在95%以上。
(四)完成了国家木材生产任务,增加了国家收入,同时有力地支援了非林区人民的生产和生活。
这几年,黔东南林区采取有力措施,首先保证了国家重点建设需要的木材任务的完成。据州林业部门统计,1979年只生产统配材,当年向国家交纳税金463万元,育林费251万元,共714万元;1982年除生产统配材向国家交纳税金524万元,交育林费342万元外,还生产非统配材向国家交纳税金443万元,交育林费128万元,共交1,437万元。1982年与1979年相比,国家收入正好增加一倍。与此同时,江苏、浙江、湖北、上海等平原或非林区人民也从黔东南林区搞活经济中得到了不少好处。可以说,利用山区资源丰富的优势,搞活经济,是一项利民又利国的好事。
二、一条振兴集体林区的新路子
黔东南林区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好势头?从根本上说,是省委和林区各级党委坚决地贯彻了党的三中全会精神,从黔东南集体林区的特点出发,具体而有效地采取了一系列有利于治穷致富、发展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措施。用林区广大群众形象的话来说就是,“有了自留山和责任山,用自主材换来了钱和粮!”“从前造林护林,个人献工又献粮,现在造林归自己,还有钱和粮。党的政策真正好,再也不需要去毁林开荒了!”概括而言,就是林区干部、群众从这几年实践中,闯出了一条符合客观经济规律、振兴集体林区的新路子。这条新路子集中起来有两条:一条是调整了不适应林区发展生产力的生产关系;另一条是发挥林区自主权,搞活经济,使林区真正靠山、吃山、养山,以林养林。因而极大地调动了千家万户造林护林的积极性。
在调整林业生产关系方面,各地突出而有效地抓了林业“三定”工作。从全州看,应开展“三定”的生产队30,722个,目前已完成25,565个,占83.2%。各地普遍抓了“三定”,制订了各种乡规民约,改变了过去那种“山无主、主无权、权无责、责无利”的状况,极大地调动了林农保护森林、发展林业的积极性。
实践证明,调整生产关系,搞好“三定”,特别是实行林业生产责任制,为林业的起飞创造了条件。但是,光靠这一条还不行,还必须有相应的经济措施。很显然,靠国家经济扶持是有限的。那么,出路在哪里呢?黔东南林区运用中央、省委给林区的自主权,从搞活山区经济中找办法、寻出路。具体地说,就是在国家的批准下,有计划有领导地进行了以木换粮、引进发达地区资金合作造林、对非统购的林区间伐材、困山材及其小材小料等进行代购代销或加工出口,并且通过办林工商企业,把搞活经济中得到的钱和粮,以补贴造林育林护林等形式返还林农,用于发展林业事业。
据不完全统计,1981、1982两年自治州通过上述渠道换来的大米分别为3,928万斤和5,845万斤。按正常年景,全州每年缺粮5,000万斤。搞了以木换粮,林区群众吃粮问题基本解决了。林区群众说“有了换粮材,甩了讨饭棍!”从去年年底开始,林区各县又开展了引进发达地区资金合作造林的工作,先后同江苏、湖北、浙江、广东、河南、安徽等省的一些县签订了具有补偿贸易性质的合作造林合同,引进外省资金579万元,可以补助群众造高标准林约12万亩。1981与1982年,全州各县林工商为社队代购代销自主材18.8万立方米,小径材2.7万立方米,间伐材2,646立方米,短小原木7,538立方米,等外材6,721立方米,梢头梢尾30万根,“五把一杠”71万根,杉树蔸7,880吨,大件木制品20万件等,销售总收入为4,848万元,扣除林价、税金、育林费等开支3,310万元,纯利润1,538万元。
有了自主材,换来粮和钱,关键是如何用好它。黔东南林区的干部和群众把在实践中积累的经验概括为两个字——“返还”,即“取之于林,还之于林”。各县这方面的具体作法虽不尽相同,但都有明确规定。比如锦屏县规定的补助标准是:造林一亩12元,大米36斤(即栽一株杉树0.1元、3两粮);抚育一亩6元,大米15斤;开防火线一华里(宽7米)90元,大米40斤;育苗一亩150元,大米120斤。对换来的粮食,锦屏县采取了三种返还方法:一是直接返还,即直接用于林业生产补助。二是间接返还,即用低于集市贸易粮价(一斤大米一角六分五)供应给缺粮户。三是供应居民和市场食品加工。此外,在经济扶持方面,1980至1982年三年间,县从自筹的育林基金中支付216万元(相当于国家投入育林费58万元的3.8倍)用于补助营林支出,占营林支出的78.6%。由于狠抓“返还”,1982年,黔东南林区林工商拨出利润462万元(相当于国家当年拨给全州造林投资119万元的3.9倍),粮食2,598万斤,补助林业生产,使全州当年完成人工造林57万亩,相当于国家下达造林计划16万亩的3.5倍。
事情很清楚,正因为这几年发挥了林区自主权,搞活了山区经济,林农有了钱和粮,所以林区才有今天这般兴旺景象。好些县委的负责同志对我们说:“只要按照这条搞活经济、以林养林的新路子走下去,干它若干年,过去在我们手中败坏了的林子,完全有希望从我们手中恢复起来!”
黔东南林区的干部和群众为什么如此称赞这条新路子,寄希望于这条新路子?这里有必要对这条新路子作进一步的探讨分析。列宁曾说过,马克思主义的精髓和活的灵魂——对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用我们通常的话来讲就是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首先,从集体林区的特点看,黔东南林区95%以上林地属于集体所有,对集体林区的政策,不能混同于国有林区。因为这里栽树的是林农,不是林工。他们的生产和生活来源,同全民所有制的国有林区有很大的不同。对于集体林区林农来说,国家统购的主产品木材,只有在价格上和物资上使他们得到补偿,才能维持简单再生产和进一步考虑扩大再生产。但是,由于木材的价格过低,长期未获适当解决,所以1981年3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规定:“林区社队集体生产的规格材,国家统购70—90%”(即有10—30%不实行统购,林区干部群众称之为“自主材”)“非规格材和社员的木材,国家不实行统购”,对集体林区林农采取了与国有林业企业不同的政策,承认和尊重社队的自主权。这种经济政策完全是建立在合乎集体林区的客观实际基础上的。从集体林区历史上形成的经济结构看,黔东南人民自古就以开山植树为生,以木材为商品向外地换取盐巴、粮食、布匹。三中全会以前,等内材全部实行统购,等外材受到了诸多限制,传统的经济流通渠道被人为地切断了,而长期以来又缺乏新的恰当的经济措施,致使林区经济每况愈下,林农的温饱问题始终未得解决。1981年3月8日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对黔东南这类集体林区真正做到了拨乱反正。从这几年实践看也完全得到证实。其次,从林区的自然优势看,黔东南是八山一水一分田的老林区,人工栽培杉木有数百年的悠久历史,是有名的“十八年杉”“八年杉”(指速生优质的良种杉树)的产地,在国内外享有盛名。然而,在我国木材短缺的情况下,长时间里不去发挥这里的林业优势,一味强调粮食自给,听任毁林种粮;长时间里只重视国家统购木材确保供应一个方面,忽视了承认和尊重集体林农的自主权的一面,忽视了等外材的加工、出口,使以林为主的农民不能靠山吃山,自然也谈不上保证林业生产的持续增长。黔东南林区这条振兴林业的新路子,正是在三中全会路线指引下总结了正反方面的经验得出的成果,它赢得林区广大干部群众的拥护称赞,是很自然的。
三、严重的问题在于能否保持政策的
稳定性、连续性,使好势头发展下去
此次黔东南考察,沿途广大干部、群众历数了三中全会以来林区的重大变化,喜悦之余,更多地向我们反映了当前集体林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要求,表达了种种忧虑。概括起来就是担心“政策多变,好景不长”,怀疑现在已经初步开通的这条搞活经济、振兴集体林区的新路子能否继续走下去。从江县委的领导同志说:“只要保持林业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改变山区落后面貌是可以办到的。但是,今年取消了林区自主材,限制了以木换粮指标,林区干部、群众普遍认为政策不稳定,一担心缺粮后又要出现毁林开荒,刀耕火种;二担心无钱扶持群众,营林生产又会走回头路!”锦屏县委的领导同志说:“三中全会以来,农业上搞活了,唯有林业不让活,还在死。现在其他各业觉得有希望,是个继续上升的势头,唯独觉得林业不顺当,没有把握。”
林区干部的这些担忧不是没有理由的。
前面提到的锦屏县魁胆大队,是全省有名的劳动模范——“杉木王”。王佑球所在的大队,也是一个培育和交售杉木有贡献的大队。1978年这个大队产粮413,325斤,除上交及集体提留外可供分配的粮食为355,009斤。全队880人,人均口粮400斤,少的生产队人均只有287斤。国家返销粮为22,000斤。不足部分用高价买进大米27,000斤,每斤高达5角至5角5分,共花钱13,500元。这个大队的主要收入靠交售650立方米的木材款19,305元,扣除了大队积累,可供分配的只有13,613元,这笔钱只解决了买高价口粮的问题。这样一个全省有名气、有贡献的大队的温饱问题,在搞活经济之前始终未得解决。可想而知,其他一般的社队、甚至贫困社队的困难程度了。
我们专程到剑河县调查了一些生活比较贫困的林区社队。这些地方生活条件极为落后,直到目前还有不少人严冬无被盖,而用火取暖度夜。即使是如此贫困的高寒山区,在三中全会放宽林业政策、搞活山区经济以来,群众也尝到了甜头,使长期未解决的吃饭问题开始缓和。这个公社983户,粮食总产222.7万斤,每年缺粮110万斤,为解决群众吃饭问题,1982年国家回销15.5万斤,救济粮9.1万斤,而造林补助粮、奖售粮则达35万斤,购买以木换粮的大米72万斤。可见,这个公社从以木换粮和林工商中弥补了107万斤的粮食缺口。如果政策一变,107万斤粮食失掉,久仰公社的群众又将如何生活?剑河县县长在陪同我们访问久丢大队后说:“三中全会使这里的群众刚刚吃饱饭,如果我们的政策一变,群众又要重新讨饭,那是很不好办的!”林区群众起码的温饱问题都保证不了,哪里还谈得上治穷致富、发展林业呢?因此,林区干部群众强烈要求维护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渴望把刚刚形成的好势头保持和发展下去。
四、几点建议
为了保持林区出现的好势头,继续沿着搞活经济、振兴集体林区的道路走下去,我们反复同州、县等基层干部交换了这方面的意见,结束林区调查后又征求了省委主要负责同志的意见,主要有如下几点:
(一)继续调整和改革一切不适应集体林区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要在近期内保质保量地完成林业“三定”任务的基础上,有重点地研究解决这方面的新问题。比如,农民在自己的自留山和承包的责任山上种植的林产品的处理权并未明确,因而继续影响着林农发展林业的积极性。有的地方还提出,林业“三定”虽好,但目前仍未完全取信于民,担心再变,希望国家通过“立法”形式把“三定”的有关规定明确起来。在解决林农个人发展林业权责利的同时,锦屏县委还主张推行省、州生产单位与县层层承包的林业生产责任制(实际上是县对国家负责制),即采取包营林面积、包森林覆盖率、包森林资源蓄积量、包国家统配材交售任务,定林业投资的“四包一定”的办法来落实林业承包生产责任制,县在保证林木生长量大于采伐量的前提下编制全县木材采伐计划,把任务落实到每个生产单位,凭采伐证采伐,在优先保证国家统配材任务完成的基础上,下余的木材归县自用及用于搞活林区经济,县经营的非统配材及木竹制品实现的利润,大部返回生产单位用于营林。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林工商体制,对县(社)生产的“自主材”、非统配材及木竹制品等林产品的收购、调配、加工、销售业务,统由林工商企业进行行业性经营管理,使生产与流通紧紧地衔接起来。上述几点有关调整林业生产关系的意见,我们认为总的想法是好的,很值得研究和解决,有的可以立即着手研究,有的可以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再推开。
(二)三中全会以来给集体林区的自主权不仅不能取消,而且要进一步明确。黔东南林区广大干部群众把中央允许的“自主权”比作“治穷致富权”,把“自主材”比作“救命材”,等等。可是这么好的政策后来却给取消或限制了。省地县的同志一致要求:1、在今后国家下达的木材“一本帐”计划中,一定要把林区的“自主材”(包括省、州、县、乡以及集体社队的建设用材、民用建筑材等)列上;2、应当允许林区在优先完成国家木材统配任务后,对“自主材”以及各种间伐材、困山材、小材小料自行处理,可以自用,也可以以木换粮或加工、销售出口,以此来解决林区群众的吃饭问题和发展林业的资金问题。我们认为,这是疏通生产与流通渠道、振兴集体林业的一条带根本性的政策措施,是完全合乎经济规律的,必须坚持下去。
(三)为了充分利用林区特有的自然优势建设商品材基地,应当允许林区广辟多种的资金渠道用于营林事业。在目前国家财力有限的情况下,我们主张通过下面几种渠道解决资金问题:1、大办林工商,把经营林区“自主材”及各种非统配材所取得的利润,大部分返回社队和林农造林育林中去;2、利用无息或低息农贷进行扶持,利息用育林费支付;3、引进发达的平原农区的剩余资金用来建设新的杉木林基地。这样不仅为发展集体林业基地积聚了资金,而且为缺材地区创造了一个解决木材供应的可靠渠道。这是两厢情愿的大好事,何乐而不为呢?通过上述几种渠道,可以为黔东南林区发展林业提供相当可观数量的资金。黔东南州、县党委表示,只要按照上面的新路子走下去,放开手干,振兴当地林业大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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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农民自购五万多台(件)农机抗灾夺丰收
怀远县在机械化道路上大步前进
据新华社合肥11月19日电 (记者姚燕戈、徐培英)安徽省怀远县在今年抗灾夺丰收中,农民自购的5万多台(件)农业机械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今年这个县虽然遭受旱涝灾害,粮食总产仍然达到13.2亿斤,超过历史最高年产量一倍以上。
今年,怀远县农户购买的农业机械在抗灾夺丰收中立了大功。夏收季节,这个县的大河湾地区,6万亩小麦刚刚收打结束,下了一场暴雨,为了保住下茬作物,农户出动3,000多台手扶拖拉机,不到三天就种完了6万亩黄豆,秋后每亩产量达280斤以上。10月初,正是水稻收割时节,又遇到阴雨天气,社员们利用少有的几个晴天,出动所有农机具昼夜抢收,全县十几万亩水稻很快收打完毕。10月下旬正值播种小麦季节,又下起连阴雨,农民出动全部机械,只五六天,30万亩小麦就种完了。
农业机械的增多,对缺少劳力的农户也是一次解放。藕塘公社花园大队会计陆少庭,在今年夏收大忙时,他用自己的手扶拖拉机装上收打机具,把全队14个困难户的300多亩田的任务都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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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北京地毯
北京地毯是我国著名的传统手工艺品,在世界市场上享有极高的声誉。它采用拉力大、弹性强的国产纯粗羊毛线编织,线结都是独立地系在合股棉织经纬线上,坚固耐用,富有弹性,花纹古色古香,具有独特的东方民族艺术色彩。现在出口的地毯不仅有北京式、美术式、敦煌式、彩花式、东方式等纹样,而且色彩夺目,编织精细,美不胜收。(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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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陕西省委和西安市委组成工作组进驻西安自行车厂
陕西省委和西安市委联合组成的工作组,19日进驻了陕西省头号亏损大户—西安自行车厂,彻底查处这个厂的严重挥霍浪费问题。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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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太湖银鱼移殖滇池获丰收
本报讯 记者朱维群报道 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研究所与云南有关单位配合,从1979年起将太湖短吻银鱼移殖到云南滇池,今年获得丰收。据目前捕捞测算,面积为太湖十分之一的滇池,银鱼产量可达400万斤,是太湖产量的两倍多。
生长于长江、淮河中下游淡水湖泊的银鱼,营养丰富,味道鲜美,是我国重要的出口水产品。南京地理所科研人员在对银鱼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决定在饵料丰富、生态环境相似的滇池试行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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